《小王子》读后感700字篇一:
书,读书,读一本本书读一本本好书认认真真的读一本本好书。题记
双十一妈妈给我订购了10本世界名著。没想到今天就到货了,面对成堆的书,我一眼就看见了小王子,拿起来后我便没放下过。
《小王子》是作家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于1942年写成的著名法国儿童文学短篇小说。本书的主人公是来自外星球的小王子,作者以小王子孩子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透视出成人的空虚、盲目,愚妄和死板教条,用浅显天真的语言写出了人类的孤独寂寞、没有根基随风流浪的命运。同时,也表达出作者对金钱关系的批判,对真善美的讴歌。
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书中讲的是一个从B612号小行星来的王子,去了7个星球旅行,在旅行中他遇到了各种不同的人:要别人服从自己命令的国王;要别人崇拜自己的爱虚荣的人;为忘记自己难为情而喝酒的酒鬼;为占有星星而毫不停息的商人;还有个奇怪的点灯人和一位地理学家,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在地球上他先遇到了一条蛇,蛇告诉小王子,它会帮助他回到他的星球,然后他遇到了狐狸,并且驯养了它,之后小王子又在沙漠中遇到了因飞机发生事故而落在沙漠里的飞行员,他与飞行员一起在沙漠里生存,最后小王子想回家了,就让毒蛇咬死自己,就这样小王子回到了自己的星球。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道理:人只能用心灵去观察,去感受。要知道,光靠肉眼是不可能看到本质的东西的,而且要懂得做人不能只想自己,要做个负责任的人。举个例子,世界上的中华龟很多,但只有我的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只有它是我驯养成过的,所以,我的是独一无二的。记住,凡是你培植过,驯养过的一切,你对它们是负有责任的。你为你的东西花费了时间,它才会变得重要。
我喜欢《小王子》这本书,更喜欢小王子这个人,因为他是个善良、快乐的人。
《小王子》读后感700字篇二:
我读《小王子》这本名著之后,心中产生了许多感触。
小王子这本书讲的是小王子在星球中旅行的故事。除了地球外,他先前去的几个星球都很小。和小王子的星球一样,每个星球都只住着一个人,他们各不相同。重要的是,那些星球居住者已经是大人了。他们的世界用小王子的话来说很奇特。
第一个星球住着一个国王。他是唯一的统治者也是唯一的居住者。他能统治的只有他自己,但是他感觉自己至高无上。
第二个星球住着一个爱慕虚荣的人。
第三个星上住着一个酒鬼。他喝酒因为他很惭愧,而他惭愧的原因是因为他是个酒鬼。
第四个星球上住着一个商人,他很忙碌。他在不停的数着天上的星星。他认为数到了的星星都属于他,他认为自己是个大富翁,因为他拥有了那么多的星星。
第五个星球上住着一个点灯人和一盏灯。他很辛苦。因为他的星球转得很快,导致每次落日和日出的时间间隔甚至只有几分钟。他不得不飞快的点燃灯,然后财熄灭它,循环往复。
第六个星球上有一个地理学家。奇怪的是他甚至不知道星有几条河流有几个山脉。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这只狐狸给他解决了那朵娇气的小玫瑰给他带来的对爱的疑惑,使他明白,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慈悲,有了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之后又碰上了一个在沙漠中开飞机,结果飞机坏了的一个人,他很沮丧,小王子就把这些故事讲给了他。他听着小王子的故事,领悟到了经坚强有信心的道理。他就在这些故事的鼓舞下,边听边修,最后在意想不到的情况下,修好了飞机。
我觉得小王子是一个诚实、谦虚、坚强的王子,他最喜欢一个守夜人,也很可怜他。
小王子这本书是一本名著,同时又是一本童话,很适合我们大家读,也能讲给我们一些有益的启示。
世界名著读后感300范文一
读了一本世界名着叫《神秘岛》,一篇以美国南北内战中在南部要塞被俘的五个里士满的俘虏为主角写的书。其中:有赛勒斯史密斯和仆人纳布,还有一个水手、一个少年和一个随军记者。这五个战俘齐心协力抓住了一个气球送信的机会逃走了,由于风暴太大无法控制气球,飞到南太平洋上,他们来到一个无人的荒岛,把这个火山岛命名为林肯岛。为了生存他们在岛上种植庄稼,训养野生动物,最后得到了胜利,他们有幸见到了尼摩舰长。 邓肯号把他们接走了,回到了自己的祖国,后来这些共渡患难的人一直生活在一起,成为最好的朋友。从这本书上我懂得了只要团结一志,不怕困难,一定可以取得胜利。
世界名著读后感300范文二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精致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么?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世界名著飘读后感(一)
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一性一的人物,她一生中一爱一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一爱一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一爱一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一爱一上他。而事实是,她一爱一的只是那件衣服。
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一爱一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一爱一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一爱一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一爱一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一爱一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一爱一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她的手段是可耻的、恶劣的、不诚信的。为了保护塔拉,她诬陷自己的妹妹,诱一惑妹妹的未婚夫娶她;为了赚取木材厂的利润,她不惜抛弃诚信,用谎言打击对手,以次品冲上等品卖,不顾家人的名誉和劝阻单独来回,间接害死了肯尼迪先生。经历这一切种种,金钱已经蒙蔽了她的双眼,捂着她的脑袋更紧了。没有哪个守财奴比她数钱数得更勤奋,也没有哪个守财奴比她更害怕失去这些钱。她不肯把钱存到银行去,因为银行可能要倒闭,或者北方佬要没收。所以她把钱尽量带在自己的身边,塞在自己的紧身衣内,将一小叠一小叠的钞票在屋子周围,放由此可见钱已经在她小小的脑袋瓜占据了大大的位置,没有留下允许思考的空间,以至于她无法真正感受身边人对她的一爱一,以及无法分辨她自己对身边人地感情。盲目的认为自己一直、从不间断地深一爱一着艾礼希,让巴斯勒为她做的一切变成浮云,模糊自己真正喜欢的人是巴斯勒。直到媚兰死去的那一天,她终于清醒了。只有母亲和媚兰才是真正一爱一她的两个女一性一,可是媚兰活着的时候她鄙视她、看小她、甚至对她无礼地发脾气。她终于意识到媚兰是她最忠实的拥护者,无论她做出什么无耻的事情,媚兰始终站在她身边给她一精一神上的支柱;媚兰始终最信任她的,为她出头,愿意为她牺牲所有,只因为她深一爱一着她。思嘉永远地失去了她。她对白礼希的感情只不过是我一爱一的是我自己虚构的东西,那个东西就像媚兰一样死了。我缝制了一套美丽的衣服,并且一爱一上了它。后来白希礼骑着马跑来,他显得那么漂亮,那么与众不同,我便把那套衣服给他穿上,也不管他穿了是否合适,我不想看清楚他究竟怎么样。我一直一爱一着那套美丽的衣服而根本不是一爱一他这个人。而真正适合她一爱一的人只有巴斯勒,同样的一个梦一直缠绕她多年,就在媚兰死后,她急切回家找他的时候变成了真实的情景。原来这不是梦,而是她忽略多年自己真正的内心的感受。她是非常一爱一巴斯勒的,非常需要他在身边,只有他才能给到她她要的东西。可是这一切是否来的太晚了,巴斯勒已经被她伤透了心。
展开全文
相关推荐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