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计划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此时我们需要结合未完成的任务去制定工作计划。我们不要盲目的制定工作计划,适用自己的才是最好的。所以我们应该从哪些方面去完成这篇工作计划呢?在此,你不妨阅读一下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计划方案,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一、强化队伍建设。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负总责,实行食品安全监管行政首长负责制。因人事调整,乡政府及时调整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明确了安委会的主要工作职责和组成部门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四员”队伍网络建设,由分管负责人任食品安全管理员;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任食品安全宣传员;村民委员会主任任食品安全协管员;村卫生室医生任食品安全信息员。

二、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在相关法律、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和业务操作指导方面,不断加强“四员”业务能力建设,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基础工作。鼓励组建各类农副产品生产经营、旅游餐饮服务业等经营协会,通过协会自律章程加强企业自身安全责任意识,落实自我主动管理责任。

三、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日常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提倡对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业主进行分类指导和管理,及时解决消除群众身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重点对大米、食用油、蔬菜果蔬、肉制品、乳制品等零售流通市场,对食用农产品生产和食品加工作坊;对餐饮服务单位等旅游接待服务单位重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开展对学校、社会养老机构、工厂食堂等单位的定期不定期检查。各村要落实农村集体聚餐指

指导申报备案工作。乡食安办要积极参与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的联合安全检查。

四、建立应急管理机制。同步发挥村两委成员、党员、代表、农村社区网格员和乡村食品安全监管“四员”作用,及时汇总日常监督、临时抽检、投诉举报、医疗机构等各方反馈信息,主动排查问题,或及时报送主管部门科学分析研判风险,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应急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问题报告制度,加强政府值班工作和信息报告制度,不断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五、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增加调整公安、司法部门为食品安全成员单位。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主管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建立质量安全控制主体责任体系、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加强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选取典型反面事例进行曝光。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发挥12331举报平台作用,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形成政府、企业、社会“三位一体”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工作格局。

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是基本的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社会问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谐与发展。我们要在乡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食药监局、市

农委等业务主管部门的有效指导下,脚踏实地、勤廉工作,不断提高监管工作效能,为保障辖区饮食用药安全尽最有力的本职责任和社会公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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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的重点工作计划


一、强化队伍建设。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负总责,实行食品安全监管行政首长负责制。因人事调整,乡政府及时调整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明确了安委会的主要工作职责和组成部门职责。加强食品安全“四员”队伍网络建设,由分管负责人任食品安全管理员;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任食品安全宣传员;村民委员会主任任食品安全协管员;村卫生室医生任食品安全信息员。

二、强化监管能力建设。

在相关法律、政策和业务知识培训和业务操作指导方面,不断加强“四员”业务能力建设,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基础工作。鼓励组建各类农副产品生产经营、旅游餐饮服务业等经营协会,通过协会自律章程加强企业自身安全责任意识,落实自我主动管理责任。

三、强化日常监管。

加大日常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提倡对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业主进行分类指导和管理,及时解决消除群众身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重点对大米、食用油、蔬菜果蔬、肉制品、乳制品等零售流通市场,对食用农产品生产和食品加工作坊;对餐饮服务单位等旅游接待服务单位重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开展对学校、社会养老机构、工厂食堂等单位的定期不定期检查。各村要落实农

农村集体聚餐指导申报备案工作。乡食安办要积极参与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的联合安全检查。

四、建立应急管理机制。

同步发挥村两委成员、党员、代表、农村社区网格员和乡村食品安全监管“四员”作用,及时汇总日常监督、临时抽检、投诉举报、医疗机构等各方反馈信息,主动排查问题,或及时报送主管部门科学分析研判风险,制定应急预案,落实防控措施。加强应急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问题报告制度,加强政府值班工作和信息报告制度,不断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五、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增加调整公安、司法部门为食品安全成员单位。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主管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建立质量安全控制主体责任体系、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加强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选取典型反面事例进行曝光。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发挥12331举报平台作用,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形成政府、企业、社会“三位一体”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工作格局。

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是基本的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社会问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谐与发展。我们要在乡党委、政府的坚强

领导和市食药监局、市农委等业务主管部门的有效指导下,脚踏实地、勤廉工作,不断提高监管工作效能,为保障辖区饮食用药安全尽最有力的本职责任和社会公民责任。

推动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范文


推动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范文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推动食品安全重点工作范文,请大家参阅!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省、市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实际,xx年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为核心,不断完善监管体系,狠抓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努力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现将全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食品安全法规制度建设

1.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全面宣传贯彻新《食品安法》,做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相关工作。(牵头单位:县食品安全办。责任单位:县农发委、县卫计委、县市场督管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商务和粮食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

2.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加快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系统和运行机制,扶持建立协会等行业管理组织。健全诚信体系,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都要建立安全信用档案,严格执行市场退出机制,对违法者要依法严厉打击。加强乡镇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基层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加强对农村餐饮服务和临时聚餐场所的监管。大力推行家庭自办宴席报告备案制度,建立健全家庭自办宴席安全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逐级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师使用药品管理,健全和完善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举报受理、应急处置和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县食品安全办。责任单位:县农发委、县卫计委、县市场监管局)

二、开展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行动

3.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强化生产过程管控,强化食用农产品准出管理,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的目标,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推广绿色防控、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做到控肥控药控添加剂。开展禁限用农药、“两鱼两药”(鳜鱼、乌鳢非法使用孔雀石绿、硝基呋喃)、兽用抗菌药、生猪屠宰、“瘦肉精”、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屠宰病死猪、制售假劣农资案件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三园两场”(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畜禽养殖标准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创建力度,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责任单位:县农发委)

4.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保护。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保护,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各项措施,开展产地环境污染调查与治理修复示范,加快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继续推动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建设。(牵头单位:县农发委。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和粮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

三、加强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

5.推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和检测工作。全面推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制定出台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和配套评定标准,建立风险因素评定、风险等级分类、监管强度分级的风险分级监管模式,建设食品安全监管基础数据库,完成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首次风险分级。认真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排查工作,建立风险监测信息通报机制,科学开展风险会商和预警交流,有效防控食品安全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统筹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突出抽检监测的靶向性,强化对抽检监测工作的督查考核。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例行监测制度,制定县级例行监测计划,扩大监测范围,增加检测频次,强化结果利用,配合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调查工作。加强粮食及其制品质量安全抽检监测工作,强化对食品相关产品的抽检监测工作。(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县农发委、县商务和粮食局、县盐务局)

6.加强食品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舆情监测预警联动机制,推动突发事件网络报告系统建设,强化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管理,做好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的核查处置,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工作水平。(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发委、县卫计委、县商务和粮食局、县盐务局)

四、开展食品安全重点治理行动

7.突出治理重点。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突出问题和监管措施清单。抓好婴幼儿配方乳品、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红酒、调味制品、豆制品、食用植物油、蜂蜜产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食品监管和综合整治。继续加强“一非两超”、食品塑化剂、食品标签标识等问题治理。开展保健食品、普通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虚假夸大宣传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8.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推进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巩固校园及其周边劣质小食品专项整治成果,规范互联网食品经营管理。加强重大节假日、中高考等重点时段,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重点单位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开展小餐饮、小作坊专项整治,推进小餐饮示范街、示范店创建工作,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开展食品经营共性问题和水产品专项整治。开展进口食用植物油、养殖水产品、肉类、酒类等重点产品专项检查,对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开展全面检查。做好污染粮食收购处置工作,防止流入口粮市场。开展打击冷冻肉品走私集中行动。(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农发委、县教育局、县城管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商务和粮食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

9.加大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针对非法添加、制假售假、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等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强化刑事责任追究,加大重点案件公开曝光力度。实施检打联动,继续开展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部门间、区域间案件移送、督办查办、联合惩处、信息发布等沟通协作。加强对违法线索、案件信息的系统分析,及时总结共性问题,依法严惩行业“潜规则”。加强公安机关食品安全犯罪侦查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市场监管局、县农发委、县商务和粮食局、县编办,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

五、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0.增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和诚信意识,规范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守法经营,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受权人员、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岗位责任。积极探索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责任约谈常态化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管理责任意识。(牵头单位:县食品安全办。责任单位:县经信委、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农发委、县商务和粮食局、县教育局、县金融办)

11.推进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继续推进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督促和指导企业依法建立肉类、蔬菜、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食用植物油等重点产品追溯体系。(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委、县农发委、县商务和粮食局)

12.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深入推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级分类综合管理,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继续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程以及文明餐桌行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完善食品安全“守信褒奖、失信惩戒”机制。(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委、县发改委、县农发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和粮食局)

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3.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民生工程。依托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农技推广机构),以完善快速检测手段为重点,加强乡镇快速检测能力建设。制定乡镇和社区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工程实施办法,推动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社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建设。加强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建设,支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购置和实验室改造,推进县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强化基层检验检测能力。(牵头单位:县食品安全办。责任单位:县农发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

14.加快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完善县、乡(镇)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配合省、市食药监管局开发建设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系统。推动县、乡(镇)二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建设,推进食品安全信息互联互享。(牵头单位:县食品安全办。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发委、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商务和粮食局)

15.强化基层监管能力建设。继续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培训,加大检验监测、监管执法和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四员”等各类人员培训力度。规范基层监管执法行为,推动基层监管网格化、监管痕迹化、现场检查表格化、监管责任人公开化,强化基层监管部门对食用农产品种养殖环节、以及食品生产、销售、餐饮企业的现场检查能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四员”培训管理,逐步实现乡镇监管员、检测员全部持证上岗。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和食品监管基层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提高装备配备水平,确保基层风险监测和监管工作有职责、有岗位、有人员、有手段。(牵头单位:县食品安全办。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发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卫计委,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

七、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和监管责任

16.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考核。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适时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制定《xx县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规定》,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督查考评力度,将食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全面纳入乡镇政府绩效考核、综合治理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乡镇政府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对本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有关食品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履行情况开展考评。以县乡村三级事权划分为依据,推进食品安全监管网格化建设,压实监管责任到人、到岗。(牵头单位:县食品安全办。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农发委、县综治办、县编办,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

17.深入推进示范创建工作。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积极配合省、市食品安全办扎实开展第二批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县食品安全办。责任单位:县农发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

18.严格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食品安全责任追究,严肃追究失职渎职工作人员责任。(责任单位:县监察局)

八、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19.强化宣传,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江淮行”、“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体系和监督制度,大力推行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平台、“吹哨人”制度作用,拓宽社会监督员参与监管渠道。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和新闻宣传力度,权威发布监督抽检、核查结果和案件查处等监管信息,加强信息发布后政策解读及舆情监测。科学发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或消费提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宣传阵地作用,加大食品安全公益、科普宣传力度。加强媒体交流合作,正面引导舆论,减少恶意炒作,营造社会共治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县食品安全办。责任单位: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

九、继续深化监管体制改革

20.完善提升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7号)等文件精神,对省政府100号专题纪要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巩固和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工作。(牵头单位:县编办。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21.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四员”网络建设。制定出台《xx县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指导意见》,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四员”管理,逐步实现乡镇(街道)管理员、宣传员,村(社区)协管员、信息员全部持证上岗,实现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有办公场所、有制度、有人员、有经费。进一步健全县、乡(镇)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调整充实食品源头监管执法队伍。进一步推动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六统一”,夯实监管基础。推进食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牵头单位:县食品安全办。责任单位:县农发委、县市场监管局、县编办,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

22.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发挥各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各乡镇食品安全办公室牵头抓总的作用,强化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监督指导等方面职责,健全各部门、各乡镇间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应急处置、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周边地区食品安全工作合作机制。(责任单位:县食品安全办)

乡镇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范文


乡镇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范文

小编寄语:乡镇是我国最基本的基层,乡镇食品安全关系着基层的社会稳定,所以乡镇食品安全工作,尤为重要。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范文,请大家参阅!

**年,全镇食品安全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新部署和新要求,不断提升监管能力水平,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坚决杜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深化食品安全重点专项整治

(一)实施餐桌安全治理行动。根据县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实施方案,开展餐桌安全治理行动。通过实施农产品(种植业产品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提质工程、“三小一市场”整治提升工程、进口食品市场整治规范工程、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工程、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工程和餐饮具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等“六大工程”,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有效防范风险,切实完善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管控体系,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

(二)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县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度(试行)》,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围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病死猪(禽)肉、过期食品、地方特色食品、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大宗食品等重点,结合监督检查和日常抽检发现问题较多的重点品种,开展风险隐患排摸研判,建立“风险清单”,开展综合治理,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三)认真开展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强化部门联动,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排摸隐患,联合执法,着力解决非法进口、私屠滥宰、超保变质、来源不明等肉制品、水产品领域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仓储冷库、运输在途、畜禽屠宰等方面的长效管理机制。要实施整治督办制度,严防走过场、流于形式,坚决清理整顿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持续保持打击违法犯罪高压态势。继续以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回收食品作为食品生产原料、废弃油脂回流餐桌、制售病死猪肉等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及其他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大对各类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各监管部门要强化涉嫌食品犯罪线索通报和案件移送工作,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在案件查办、信息通报、技术支持、法律保障等方面的配合,进一步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集中打击、重典治乱,保持严惩重处新常态,形成对食品违法犯罪的强大威慑。

二、推进政府惠民实事工程

(一)加强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六里集贸市场巩固省级放心农贸市场创建成果,推进**农贸市场建设进程。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免费向公众开放。不断完善农产品快速检测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对外免费开放服务能力,把好事办好,实事抓实。及时公布快速检测信息,对不合格商品及时进行处置。

(二)推进“阳光厨房”建设。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自愿、社会参与的要求,推进“阳光厨房”建设,实现三类单位(大型、特大型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阳光厨房”覆盖面达到30%。通过“明厨亮灶”,规范餐饮单位服务行为,引导社会各界参与监督,保障餐饮食品安全。

(三)全面完成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全面完成学生饮食放心工程三年目标任务,实施校园饮水质量提升项目。巩固和深化建设成果,加大对学校食品安全基础设施投入力度,改善软硬件条件,提高校园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率、B级以上学校食堂比例、品牌超市进校园比例、学校饮用水城镇管网接入率。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知识进课堂,提高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加强校园周边食品环境的整治和监管。

三、强化日常监管工作

(一)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管理,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活动的规范指导,督促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落实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扩大对食用农产品的例行监测、监督抽查范围,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和生产加工环节。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商、经纪人的管理,强化农产品运输、仓储等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推进主导产业全程标准化示范创建,标准化实施率达60%以上。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强化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加大对水产养殖禁限养区和不符合产地环境管理要求的养殖行为的治理力度。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和渔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配合做好农产品质量放心示范县创建工作。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加大对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治理。规范畜禽屠宰管理,完善畜禽产品检验检疫制度,严防病死病害畜禽进入屠宰和肉制品加工环节。

(二)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实施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制度和食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管制度,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报告率90%以上。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析,研究风险管控对策措施。开展食品添加剂规范治理,着重解决在原料标签、生产场所条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食品退市、召回和销毁管理制度,防止过期食品等不合格食品回流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强化农村食品市场监管,探索完善小作坊监管工作机制,深化自制食品清源退市行动。加大对乳制品、食用油、酒类及熟肉制品等高风险食品的监督检查频次和对校园、农贸市场、食品市场等周边以及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食品的抽检力度。加强饮用水监管,确保饮用水安全。推进城镇超市设立“放心柜”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开展保健食品批发企业规范化管理试点,推进保健食品经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依法查处食品和保健食品虚假宣传以及在商标、包装和标签标识等方面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伪造冒用认证证书和标志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深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321”示范创建活动,建立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风险会商、风险预警机制,实施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制度。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规范化操作规程,加大对餐饮单位新版动态等级评定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的抽查和巡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率达到70%以上,在六里村开展农村家宴服务中心规范管理试点。推进食品安全保险工作。抓好重大活动餐饮服务保障的监管,有效防范各类食物中毒事故。

(四)加强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健全校园食品安全专题会商机制、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协作机制、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完善学校师生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与校园食品从业人员专业培训等措施,逐步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学校第一责任、师生共同参与”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新机制,全面保障师生的饮食安全。

(五)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理企业管理,加大餐厨废弃物处理利用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餐厨废弃油脂等“地沟油”行为,严防“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四、落实食品企业主体责任

(一)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规范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工作,并通过网站及时公开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信息。强化信息公开,让消费者明白、放心,倒逼食品生产经营者合法、规范经营。

(二)继续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食品企业及相关人员信用信息记录档案和诚信分类数据库,实施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制度,增加对信用不良的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频次。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在科技投入、品牌培育、选优评先等方面予以支持。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约谈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及时公布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并约谈相关企业,加大曝光力度,加大企业失信成本,使企业不想、不能、不敢以身试法。

(三)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完善扶优汰劣的产业政策,推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提高食品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水平。加大对食品企业的监管和风险会商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促进企业良性健康发展。加强食品品牌建设,鼓励做优做强,发挥其质量管理示范带动作用,用良好的品牌信誉来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质量安全的信心。

五、健全工作机制和网络体系

(一)健全工作运行机制。探索建立镇食安办与市场监管、农业、公安、卫生等基层站所(院)的衔接配合和紧密协作机制,发挥各自优势,构建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食品安全工作新机制和新格局。健全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强化农村信息员培训、考评等制度,充分发挥网格作用,摸准查清区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掌握动态情况,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协管员、信息员和基层站所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基层食品监管人员履职能力。

(二)落实各级监管责任。强化食品(农产品)安全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各监管部门、各村(居)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强化保障措施,落实工作经费,切实提升基层监管水平。镇食安办要完善协调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切实发挥统筹协调、督查考核、制度建设、工作指导的作用。

(三)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继续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考核评价,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健全督查考评制度,进一步提高考核评价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操作性。

(四)严格责任追究。严格实施《浙江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浙江省食品安全行政责任约谈办法》等制度,依法依纪追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责任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责任,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实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六、加强预警和应急处置建设

(一)加强信息收集和舆情监测。建立舆情监测、专项监测、预警提示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体系。各单位要全天候、多渠道广泛搜集信息,及时梳理研判风险隐患和苗头信号,及时发出预警,实现敏感舆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二)加强应急能力建设。依据新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县预案,及时完善我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率、处置率均达100%。健全事故处置机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工作机制,推进应急管理机制建设,明确应急管理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加大应急装备建设投入,组织开展实战演练、模拟演练、桌面推演等多种形式的应急演习演练和培训。

七、积极构建社会共治

(一)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依托食品安全宣传周、大学生暑期食品安全社会实践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直通车、微博、农民信息等载体,进一步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切实增强公众食品安全认知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科普活动,深入宣传法规政策、安全标准、监管措施和成效、行业先进典型等,营造有利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氛围。加强媒体宣传,开办专题栏目,增强宣传工作影响力。

(二)拓展公众参与监督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切实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企业守法生产、诚信经营,督促行业协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继续深化四个“你我”活动,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扩大公众参与度与受益面。开展“你点题,我检测”进家庭试点工作,把食品安全服务和科普知识送进千家万户。

(三)加强食品安全公安联防工作。通过联合执法、定期会商、信息共享、线索通报等工作机制,加强食品安全公安联合防控,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同时,聘请公安巡防人员作为食品安全特聘信息员,实行食品安全问题信息有偿征集制度。充分利用公安派出机构信息网络优势,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线索征集反馈和处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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