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第2页
局重点检查施工单位资质情况、建筑行业安全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防触电、防坠落、防坍塌、防机械事故等措施的落实情况。安监局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小编寄语: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了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使生产过程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局安全生产执法计划,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20号)、《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4号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20]183号)和xx省人民政府令第259号《xx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以及省政府《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铸安”行动的通知》(xx政[20xx]85号)要求,结合xx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本计划。
一、编制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依法行政,依法监管,促进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继续下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编制依据
(一)《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xx省安全生产条例》、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二)市安全监管局职责和监管执法力量现状。
三、编制原则
(一)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二)政府监管,企业负责。
(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四)量力而行、提高效能。
(五)科学计划,定期考核。
(六)侧重于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
四、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根据《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我局内设办公室、安全监督管理一科、安全监督管理二科、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4个机构,行政编制12名,实有人员18名。
五、执法重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综合监管、职业卫生、隐患治理等。
六、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的组织实施及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明确相关科室的工作职责,确保计划执行落实到位。健全内部监管体系,做到既分工负责,又相互配合支持。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明确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因上级工作部署或不可遇见等因素确需进行重大调整、变更的,有关科室应及时报告,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批准。
(二)加强执法过程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加大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和案件查处的监督检查,对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从法律依据、情节认定、证据收集、处罚标准、程序运转,以及文书适用等环节进行仔细审核把关,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有关科室检查前要认真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检查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对查出的重大隐患、重要问题要及时梳理,建立台帐,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做到每次现场执法检查都有计划、有方案、有实施、有总结。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的宣传报道,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率,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督促企业扎实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突出重点,完善联合执法机制。针对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着力在从严执法、公正执法、依法行政上下功夫,进一步发挥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确保执法到位。
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 20xx年我局行政执法如下。
一、执法计划的编制依据
1、《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
2、《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
二、计划执法指导思想与原则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2、计划执法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依法行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职权,必须做到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2)属地监管、分级安排。执法检查坚持属地监管
管、分级安排,市局对纳入执法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实施执法检查,对区、县(市)安监局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按比例进行抽查,对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安全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综合安全监管。
(3)上下衔接、全面覆盖。市局对纳入执法计划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建材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一年检查一次,对中央和省属在长的、及市属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优先安排检查,同时,要加大对区县(市)、乡(镇、街道)计划执法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做到上下相互衔接,突出重点,避免交叉,不留盲区。
(4)科学统筹、积极作为。充分考虑市局现有执法人员数量、执法车辆配备,纳入执法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分布、生产规模,统筹全市高危企业状况,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作为,科学编制执法计划,积极履行安全监管执法职责。
三、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与较大事故;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大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更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安监局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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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20xx年大队监察执法工作,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县安全监管局《20xx年度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计划》为基础,以“打非治违”为抓手,以落实依法治安为重点,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严格履行法定职能职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安监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为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坚强的执法保障。
二、工作目标
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努力实现:执法计划完成率100%;对检查发现隐患复查率(含委托复查)100%;不发生因自身过错导致具体行政行为被复议撤销、行政诉讼败诉、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问题。
三、主要工作任务和安排
(一)监察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安排
1.执法人员数量。目前大队在编人员22名。其中:副大队长2名、中队长5名、其余人员15名,实际到岗13名。
2.总法定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法定假日)×监察执法人员数量=(365-116)天×13人=3237天。(1)20xx年全年365天;(2)全年52周,每周法定假日2天,加上元旦、春节、清明、中秋、端午、五一节和国庆节共12天,全年法定假日116天;(3)监察执法人员按13人计。
3.非执法工作日。参照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约1191天。(1)考核、学习、培训(执法比武)、会议、党务、内务:70天/人×13人=910天;(2)病假、事假:12天/人×13人=156天;(3)法定年休假、探亲假:13人共计125天。
4.其他执法工作日。参照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约1222天。(1)事故调查处理:90×5起(3年均值)=450天;(2)一般违法调查处理:20天/起×30起=600天;(3)举报核查处理:10天/起×10起(3年均值)=100天;(4)陪同上级检查:6天/月×12月=72天。
5.监察执法工作日约824天。总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3237-1191-1222=824天。
(二)监察执法的主要内容
采取必查和“双随机”抽查(定向和不定向抽查)的方式开展监察执法检查。
1.必查方式检查内容。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合法性进行监察执法,主要包括:一是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建立和执行情况;二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三是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及考核情况;四是安全隐患排查、重大危险源管理、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情况;五是安全资金投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发放等保障情况;六是应急救援制度、岗位操作应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等紧急情况处置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2.随机抽查方式检查内容。在国家安监总局出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前,暂按必查方式检查内容或相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随机确定检查内容。
(三)监察执法方式和具体计划
全年开展执法检查270家(次),由大队按月下达各中队组织开展。
1.全年必查185家(次)(详见附表一)。其中,煤矿20家(次)、非煤矿山80家(次)、危化品85家(次)。预计全年必查企业监察执法400天。
2.全年不定向随机抽查85家(次)。其中,职业健康专项抽查20家次,烟花爆竹55家(次)、其他行业领域10家次。
四、计划执行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严格计划组织落实。要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科学制订监察执法月度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开展专项和联合(交叉)执法检查,要事先制定检查方案,进一步细化检查的时间、范围、内容、方法和相关要求,突出监察执法重点;坚持每月进行工作梳理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高监察执法质量和效率。
(二)严格监察执法过程管理。要按照监察执法“四化”(执法行为案卷化,执法案卷规范化,倒查案卷合法化,履职尽责证据化)要求,及时形成、整理和归档监察执法文书,并同步上传“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按法定时限推进执法办案流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的监督。
(三)严格履职尽责闭环管理。要高度重视对发现问题和隐患的依法处理和跟踪督促整改,进一步改进监察执法方式方法,强化“点对点”式的专项监察执法,努力避免监察执法范围过广、重点不突出、问题难处置和督促整改不到位的问责风险。
(四)严格依法规范文明执法。要以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出发点,确立“心正行端、安康为天”的执法理念,进一步改进执法作风,树立和维护依法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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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关于全县生产工作计划
20xx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是:以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统领,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努力实现事故总量下降、死亡人数“双下降”、杜绝发生重特大事故,以安全稳定的环境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积极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
一是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采取以会代训、专家辅导、集中学习等方式,组织各乡镇(开发区)、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重要内容和精神内涵,提高思想认识,提高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台《意见》贯彻落实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分工、时间进度和任务要求,确保《意见》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三是开展《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督导检查,把《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对各乡镇(开发区)、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工作交流和定期通报。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属地安全生产责任、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坚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实绩档案应用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按照《xx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暂行办法》(灵办发[20xx]11号)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二是加大安全生产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考核中的权重,建立并完善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和体现安全发展水平的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完善《xx县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把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单位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乡镇政府、县直部门、重点企业,考核实行过程与结果、日常考核与年底考核、规定工作与临时性工作相结合的动态考核管理机制。
三是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按照《xx县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灵安[20xx]2号)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推动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三、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
一是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其统筹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考核等职能作用。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建立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机制。
二是加快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机制改革,强化行政管理职能,逐步健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规划布局,统筹全县应急救援力量,依托公安消防、企业等应急救援力量,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应急救援资源共享机制、事故应急救援补偿机制。深化应急预案优化、简化工作,强化政府、部门和企业预案的衔接,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加强实战化应急演练,发挥信息化支撑辅助作用,提高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和现场救援实效。
三是加快将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加快制定实施工伤预防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办法。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建立落实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四、坚持依法治安推进预防监管
一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做到“三覆盖、四不留”,建立“三清单”。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隐患排查。巩固铸安行动成果,贯彻实施本地区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从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六个方面,研究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推进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双重预防机制。
二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制定并实施安全监管执法计划,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各项执法措施,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审议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纠错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制度。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规范安全监管执法行为。
三是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推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强化风险隐患的闭环管理;加强“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双随机”抽查和“回头看”,促进隐患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建立企业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挂牌制度。进一步强化县政府“打非治违”职责,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整改和督办不力的纳入政府核查问责范围,施行警示约谈制度。
四是严肃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进一步健全事前行政问责、一票否决和事故责任追究等机制,形成安全生产责任事前明责、事中问责、事后追责的工作机制。
五是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能力建设,建立完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监管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制度。
五、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制度措施
一是彻落实全县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完善重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标准规范,指导、推动地方和企业加强安全风险评估、管控,不断完善预防工作机制。
二是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强化高危化学品、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储存场所、使用环节、运输环节、化工园区、规划布局和源头准入等安全监管;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环节安全监管,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控的防范机制,严厉打击相关非法违法行为。非煤矿山,建立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道路交通,组织开展交通运输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全面推进平安交通建设。建筑施工,持续开展起重设备、高支模坍塌专项治理,加大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市场的检查管理力度,严厉查处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不办理安全监督手续、借用资质和挂靠、超资质范围承包等非法违规行为,加快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工程。消防领域,持续强化电气、易燃可燃彩钢板和消防“乱点”区域整治,始终保持消防执法高压态势。民爆,组织开展矿区爆炸物品专项整治行动,规范民爆物品日常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制贩、储存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工贸行业,持续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有限空间作业确认和专项检查、涉氨制冷企业专项治理“回头看”等专项行动。
三是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定期排查区域内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推进安全发展城市建设。加强对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桥梁、管线管廊、燃气、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测维护。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警制度和部门间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城市安全事故。
六、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一是加大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投入,加强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二是稳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培训体系,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培训,推动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纳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业务轮训力度。
三是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谋划好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继续开展创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示范乡镇和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和警示教育,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和“平安校园”创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全国交通安全日”、“11?9”消防日等活动。
四是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按照行政执法部门的标准,确定编制人员,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满足本辖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需要。
七、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监管体系
一是按照“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要求,落实工矿商贸、建筑施工、民爆等行业领域的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工作责任体系,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
二是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和制度措施。加强高危粉尘、高毒物品等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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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4号)、省安监局《关于编制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冀安监管办[]30号)精神和要求,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通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编制,科学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提高监管质量,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支撑,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行为,推动各相关行业、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促进企业本质安全;通过指导、协调和监督相关重点镇街、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本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能,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各镇街、领域、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我区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任务完成。
三、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总局24号令)、《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发[]183号)、张家口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编制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的通知(张安监字[]96号)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四、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我局内设机构及人员情况
目前,我局在册人数7人,具有执法资格7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办公室1名,监管科2名(其中包括危化科和科技培训科),监察大队2名(其中包括职业卫生科和应急救援科)。
(二)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
1、我局在册人员7名。
2、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780%=6人(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总法定工作日,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
3、法定工作日:365-522-11=250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4、总法定工作日:2506=1500日。
(三)总执法检查工作日的确定1050日(即总法定工作日70%)
1、对四镇、两办所辖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督导:390日
沈家屯20家50%23人=60日(检查1次,复查1次)
老鸦庄30家50%23人=90日
姚家庄15家50%23人=45日
姚家房20家50%23人=60日
马路东15家50%23人=45日
南站30家50%23人=90日
2、元旦、春节、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执法工作日:50日
3、危化、烟花爆竹检查:166日
(1)危化企业24家50%3次3人=108日。
(2)烟花爆竹经销点30家,培训检查:58日。
4、其它执法日:444日
(1)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10日。
(按最近3年平均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计算)
(2)参与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工作日:15日。
(按最近3年平均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日计算)
(3)参与市安监局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工作日:20日。
(4)开展机动执法工作日:69日。
(5)文书送达工作日:10日。
(6)案件处理工作日:20日。
(7)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工作日:20日。
(8)案卷整理工作日:20日。
(9)参加会议工作日:80日(按年平均3人参加会议)。
(10)教育和培训工作日:180日(3人60日)。
五、执法检查方法、内容和要求
(一)采取日常监管和重点执法并重、综合执法和专项执法相结合、日常执法和重要时段执法相结合,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实际进行执法检查,由于我局没有明确直管单位,所以以督导抽查各镇街为主。
(二)监督检查依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内容的规定执行。
(三)对高危行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一般生产经营单位每年不少于一次。
(四)监管执法工作落实由局领导负总责,区管委会或安委会领导每月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若因上级工作部署和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计划需进行重大调整与变更时,需按规定程序报局领导审核批准,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计划,确保计划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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