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合同2024书

在如今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提升,签署合同成为了当事人双方权益保障措施。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您知道合同最重要的内容是什么吗?经过收集,小编整理了餐饮合同2024书,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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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租甲方“枣庄舜天购物中心”项目商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1.定义
1.在本合同中,除按照上下文另有解释的以外,下列用语具有下述含意:
1.“本合同”是指本合同以及附件,并包括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作出的任何进一步的修改和/或补充。
1.“项目”是指位于枣庄市新城区光明大道4116号“枣庄舜天购物中心”项目。
1.“商铺”是指本合同第2.1条所约定的甲方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的房屋,以下或可称为“该商铺”、“租赁商铺”或“承租商铺”。
1.“租用面积”是指本合同第2.2条约定的用于本合同项下计算商铺租金、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的商铺基准面积。
1.“租赁期限”是指本合同第3.1条约定的乙方承租甲方商铺的租赁期间。
1.“租金”是指本合同第6条约定的乙方承租甲方商铺所需向甲方缴纳的商铺使用费。
1.“物业管理费”是指本合同第7.1条约定的,乙方需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用。
1.“履约保证金”是指本合同第7.2条约定的乙方缴纳的担保金。
1.“进场日”是指本合同第8.1条约定的,甲方向乙方发出的商铺交付通知或变更交付日期通知上载明的商铺交付日期。
1.“装修期”是指本合同第8.2条约定的期间。
1.“开业日”是指本合同第8.3条约定的,甲方根据项目营业条件自主确定的项目对外开业经营的日期。
1.“计租日”是指本合同第8.4条约定的,乙方开始承担商铺租金 的起始日期。
1.“交还期”是指本合同第18.5条约定的,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商铺返还前各项义务,并将商铺交还给甲方的期限。
1.租赁标的物
2.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位于项目       层       号商铺。
2.该商铺的租用面积为    平方米。该租用面积为商铺内的实际使用面积(同时还包括该房屋内的内墙、立柱的面积)。
2.甲方承诺,甲方享有本合同项下商铺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甲方完全有权向乙方出租该商铺。
1.租赁期限
3.商铺租赁期限为5个租约年,自进场日开始计算,至次年当日的前一天为第一个租约年届满日,以后每个租约年均按此计算,直至租赁期限届满。
3.商铺租赁期限内,双方均不得解除本合同,但本合同约定的情形除外。
3.若乙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仍拟继续租用所租商铺,应在租赁期限届满的2个月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租优先权。续租的租金标准及条件由甲方根据当时市场条件另行确定。若乙方在上述期间未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本合同自租期终止日期起自行终止。双方特别确认,乙方应在向甲方提出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商铺续租合同的签署,否则,1个月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再享有优先续租权,甲方有权在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将商铺收回并另行出租。
3.乙方同意,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的期间内,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商铺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进行重新招租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预先约定的时间向客户展示该商铺以及对该商铺进行合理和必要的检查和维修等工作,乙方应予以配合。
1.转租和分租
4.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该商铺或其中任何部分,或以分租、借用、共用或将业务承包给第三人等其他任何方式以致任何非本合同承租方在租赁期期限内使用或占用该商铺或其中任何部分,否则,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合同。
1.承租商铺用途
5.双方确认,乙方承租商铺须用于商业经营活动,乙方应当以    名称/商号对外经营,并用于从事    经营项目,从事经营项目的品牌为    。在本合同项下之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承租商铺的用途、或变更、增加经营项目,或变更、增加经营的品牌。
5.租赁期限内,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对于项目运营管理的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承租商铺及相关设施的设计用途,亦不得采用封堵或阻挡等任何方式使其无法正常实现其设计用途,除非事先获得甲方书面同意。
1.租金标准及支付
6.租赁商铺的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第一年月租金为人民币壹万六千七佰元;
第二年月租金在第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为人民币壹万七仟伍佰元整;
第三年月租金在第二年的基础上递增8%,为人民币壹万八仟九佰元整;
第四年月租金在第三年的基础上递增8%,为人民币贰万零肆佰元整;
第五年月租金在第四年的基础上递增8%,为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
6.商铺租金由乙方按月预付给甲方。乙方自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计租日起开始承担房屋租金。但是,首期租金乙方应于签署本合同之日向甲方预付。本合同约定的装修期届满以后,每月25日之前(含25日),乙方向甲方预付下个月的租金。
1.关于物业管理费、承租履约保证金以及其他费用
7.物业管理费
1.作为商铺的承租人,乙方应当向甲方缴纳承租商铺的物业管理费。
1.本合同履行期间,物业管理费应按月预付,除首期物业管理费于签署本合同之日缴纳外,其后各期物业管理费应于每月25日(含本日)前缴纳。
1.本商铺所需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标准为:人民币5元/租用平方米/月。租赁期间,甲方有权根据经营情况按年度适当提高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如果物业管理费标准调整的,按照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1.双方特别约定,甲方减免乙方第一个租约年的物业管理费。
7.承租履约保证金
1.在签定本合同之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其金额为乙方租赁商铺3个月的租金之和,共计人民币伍万零壹佰元整。履约保证金计算公式为:租赁期限内首年的月租金×3个月。
1.双方同意,甲方有权不以履约保证金抵作租赁期内任何时间乙方所欠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应缴费用。如果甲方采取没收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以冲抵乙方的上述应付款的,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冲抵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并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如甲方选择使用履约保证金以冲抵乙方前述应付款的,则在甲方按该项约定没收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之后,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后7日内将履约保证金的差额部分补足,使其达到本条约定的最初金额。乙方逾期未能补足履约保证金超过7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如在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由于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则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同时,乙方还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1.本合同项下租赁期限届满后双方未能就续租达成协议或双方在租赁期限内协商解除本合同的,则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还承租商铺、缴清所有应付费用、违约金或其他应付款项及履行完毕其他合同义务之后,剩余履约保证金将转作消费者投诉乙方所出售的商品或产品或提供之服务的质量出现问题的赔偿备用金或质量保证金。此等剩余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第19.5的约定将商铺交还给甲方且办理完毕工商变更或注销手续之日起90日内,甲方向乙方全额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1.在前述履约保证金保留期限内,甲方可将此等剩余履约保证金的全部或其中适当的部分用于补偿消费者或甲方因乙方原因所遭受的损失,不足抵扣的部分,仍由乙方全部承担。履约保证金保留期限届满之后,并不免除乙方作为实际销售方或服务商在租赁期限内对因乙方原因导致任何其他索赔应承担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7.能源费用等其他费用
1.自进场日起,乙方还应当承担并支付其使用的水、电、燃气、空调、通讯、宽带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对于乙方使用商铺所发生的各项能源费用,均由甲方设置专用计量仪表按照乙方实际使用量支付。不能单独使用计量仪表计量的,按照政府相关收费标准支付。
1.双方特别确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缴纳或延迟缴纳前款所述费用。如因乙方欠付前述费用导致政府或相关供应单位中断或停止对项目的相关能源供应,则因此而导致甲方、管理公司或其他业主、承租人蒙受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7.装修质量保证金
1.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进场装修之前,乙方应当向甲方缴纳装修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
1.如甲方因乙方装修该商铺而遭受任何损失,甲方有权从装修质量保证金中扣收款项以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不足抵扣的,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通知,立即补足该等差额。乙方装修结束后应通知甲方,经甲方验收并确认合格后30日内将装修质量保证金余额(如有)不计利息退还乙方。
1.本合同项下的期日和期间
8.进场日
1.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的进场日为    年  月  日之前,具体时间由甲方另行通知乙方。乙方应当于甲方通知的进场日前来同甲方办理商铺交接手续。在前述甲方通知的进场日尚未到来之前,甲方有权延后前述进场日的时间。甲方按照本款约定延后进场日的,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前述进场日,即视为商铺的交付之日。
8.装修期
1.自本合同约定的进场日起    日为装修期。在此装修期内,乙方无需承担商铺租金,但是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足额承担物业管理费以及水、电、燃气等其他相关费用。
1.除非本合同中有特别明确的约定,装修期不因任何原因而延长。同时,双方确认,甲方提供的装修期是基于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没有重大违约的前提下给予乙方的优惠。在租赁期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或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则乙方不享受装修期的免租金优惠,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第一年租金标准向甲方补交该期间的全部租金。
8.开业日
甲方有权自行确定项目整体开业的时间,该等时间原则上不应超过    年  月  日。具体时间由甲方另行通知乙方。在前述甲方通知的开业日尚未到来之前,甲方有权延后前述开业日的时间。甲方按照本款约定延后开业日的,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8.计租日
1.本合同所述计租日为项目实际整体开业日。
1.自计租日开始,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商铺租金。但是,如果在计租日到来之时,甲方仍然未能同意乙方开业的(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商铺未达到本合同以及甲方要求的开业条件除外),则自计租日至甲方同意乙方开业之日的前一日止,乙方仍无需支付商铺租金。
1.商铺交付
9.乙方将在甲方通知的进场日,到甲方处办理商铺交接手续。但甲方向乙方交付商铺的前提是,乙方已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缴清了各项费用。
9.在进场日到来前,甲方应当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乙方,要求乙方在进场日对承租商铺进行验收。在进场日,乙方应在甲方配合下,对承租商铺完成验收并与甲方签署《商铺接收现状确认表》。
9.如在甲方通知的进场日,乙方未前来办理商铺交接手续,或乙方未与甲方签署《商铺接收现状确认表》,则视为甲方已经完成了商铺的交付。如果在甲方通知的进场日起30日后,乙方仍未能前来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的,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而解除本合同;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已经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以及首期租金不予退还。
1.商铺装修
10.乙方进入商铺开始装修施工之前,应当向甲方提供装修设计文件供甲方审查,并且在获得甲方的批准或经过修改获得甲方的批准后方可开始对承租商铺的装饰装修工程。同时,在装修工程开始之前,乙方还应当按照本合同第7.4条的约定向甲方缴纳装修质量保证金。
10.装修期内,乙方应该完成商铺内的全部二次装修工程,并完成货物采购、员工招募和培训、自装设备调试等开业准备工作,使商铺具备正常营业的条件。
10.在乙方对承租商铺进行装饰装修期间,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所进行的装饰装修工程,并有权随时制止或要求乙方对违反经甲方批准的装修设计文件的行为或施工进行纠正或整改,由此而发生任何费用或时间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合同不仅仅是是维护法律权益的证明,更是对自身责任的规划。在阅读了这篇《餐饮合同2024书》之后如果还想阅读更多相关文章,请多多关注我们2024员工工作总结,欢迎下次再来,在此期待您的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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