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收益权买入返售合同2024

随着全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升,合同也逐渐变成生活与工作中必不可少的存在,签订合同能够减少争议,让双方利益最大化。大家撰写合同的时候有什么共同的问题呢?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股票收益权买入返售合同2024》,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甲方:xx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股票股数=x万股
二、本合同项下按照本条第一款计算的标的股票收益权购买价款为人民币x万元整(小写:¥x万元整)。标的股票数量为x万股。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方式
甲乙双方办理完毕标的股票质押登记手续,甲方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且信托资金进入信托专户二个工作日内,应将标的股票收益权购买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
户 名:
开户行:
账 号:
二、甲方未根据本条规定向乙方支付全部股票收益权购买价款的,每日应当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应当保证在20xx年4月20日之前向乙方支付股票收益权购买价款。
第四条 文件资料的提交
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交必要的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乙方持有标的股票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签署并履行本合同的内部决议文件。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文件和资料,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第五条 收益权的回购
一、乙方收到全额股票收益权购买价款后三日内,乙方按照信托计划募集资金总额 4 %的比例,支付第一笔标的股票收益权回购款至以下账户:
户 名:xx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
账 号:
二、信托计划期满一年之日的当天,乙方按照信托计划募集资金总额10%的比例,预付第二笔标的股票收益权回购款至上述账户。
三、信托计划期满两年之日的当天,乙方支付第三笔标的股票收益权回购款【回购价款=股票收益权受让价款110 %】,回购款付至上述账户。
四、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划付标的股票回购款至上述专户的,每日应按照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方义务的履行
一、本合同签署前三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交:委托人与甲方签订的《xxxx股票收益权买入返售资金信托合同》原件。
二、甲方在20xx年4月20日之前向乙方支付股票收益权购买款项。
三、乙方完成支付回购收益权的款项后三日内,甲方负责解除股票质押登记等一切担保行为。
四、如标的股票连续十个交易日在上海交易所的收盘价高于 元,则甲方应于该事项发生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按照标的股票市值四折比例,解除股票质押登记。甲方未在约定期限内解除股票质押登记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信托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二十承担违约责任。
五、甲方与第三人的任何约定不影响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

第七条 乙方义务的履行
一、在乙方收到甲方所支付的全额股票收益权购买款项后,标的股票以及派生股票产生的股息红利及其他收入,由乙方在获取该等收入之日后二个工作日内划付至信托财产专户。
二、本合同签署日,乙方与甲方另行签订《股票质押合同》,在《股票质押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乙方与甲方共同办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乙方同意对《股票质押合同》办理公证。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的义务的,甲方有权依据《股票质押合同》行使质权。公证和质押手续办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信托期限内,资金信托设定风险警戒线为标的股票对应价格约为x元/股。在上述质押股票上市全流通前,如果xxx(股票代码:xxxxxx)连续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每股人民币x元,乙方应当在二日内主动向甲方帐户支付保证金,使股票及现金担保总价值不低于每股x元。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如果乙方在二日内没有支付保证金且未采取适当担保措施的,甲方有权申请法院对乙方的资产采取保全措施。
在上述质押股票上市全流通后,如果xxx(股票代码:xxxxxx)的收盘价格连续十个交易日低于每股人民币x元,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如果乙方在二日内没有支付保证金且未采取适当担保措施的,甲方有权选择卖出质押股票或申请法院对乙方的资产采取保全措施。
第八条 税费承担
双方各自承担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第九条 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甲方陈述与保证如下:
一、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和存续的企业法人并保证合法经营。
二、、向乙方提交的文件资料是真实、有效、完整且无任何重大遗漏或隐瞒的。
三、本合同生效后,即构成对其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义务。
四、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后 日内,《xxxx股票收益权买入返售资金信托合同》约定的信托资金足额进入信托专户。
第十条 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乙方陈述与保证如下:
一、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和存续的企业法人并保证合法经营。
二、本合同生效后,即构成对其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义务。
三、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对质物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权,签订本合同时质物上未有任何形式的优先权及其它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或可能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法定限制或其他权利瑕疵。
四、本合同生效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处分标的股票以及派生股票,不得在标的股票以及派生股票上设定任何形式的优先权及其他第三人权利。
五、向甲方提交的相关资料是真实、有效、完整且无任何重大遗漏或隐瞒的。
六、转让股票收益权的行为,已依法获得一切必要的授权与批准,其签署并履行本合同,不超越其权利与营业范围,且不违反对其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第十一条 特别约定
如果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标的股票以及派生股票全部或部分被有关部门冻结或者出现其他限制情形,乙方应当于标的股票和派生股票被司法冻结或出现相关限制情形的当日通知甲方,并采取适当措施保障甲方质权的优先受偿顺位。
第十二条 通知
一、双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为书面形式,可由专人送达、挂号邮递、特快专递等方式传送,传真可作为辅助送达方式,但事后必须以上述约定方式补充送达。
二、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
1、专人递送的通知,在专人递送之交付日为有效送达;
2、以挂号信(付清邮资)发出的通知,在寄出(以邮戳为凭)后的第四日为有效送达;
3、以特快专递(付清邮资)发出的通知,在寄出(以邮戳为凭)后的第三日为有效送达。
三、双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地址即为其有效的通讯地址。
四、双方均有权在任何时候更改其通讯地址,但应按本条约定的送达方式在变更后七个工作日内向对方送达通知。
第十三条 保密
双方对于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事项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有关事项向除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披露,但是因以下情况所进行的披露除外:
一、甲方履行法律法规或信托文件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向委托人和受益人进行的披露。
二、向在正常业务中所委托的审计、律师等工作人员进行的披露,但前提是该等人员必须对其在进行前述工作中所获知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三、该等资料和文件可由公开途径获得或者该资料的披露是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向法院或者根据任何诉前披露程序或类似程序的要求,或根据所采取的法律程序所进行的与本合同有关的披露。
五、甲方根据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向金融监管机构进行的披露。
本条的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一、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由于地震、水灾、战争、政府行为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后果不能合理预防或避免的各类事件。
二、如果本合同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则该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五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事件的详细情况及有关主管机关、职能部门或公证机构证明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证明文件。
三、因不可抗力而导致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应采取一切必要和适当的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四、发生不可抗力,双方应依据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补充
一、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
三、变更后的内容或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变更后的内容或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冲突,以变更后的内容或补充合同为准。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包括违反陈述和保证,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如本合同签署后 日内,《xxxx股票收益权买入返售资金信托合同》约定的信托资金未足额进入信托专户,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甲方应当按照信托资金总额百分之二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如在甲、乙双方办理完毕股票质押手续后当日内,甲方未向乙方支付股票收益权购买价款的,则甲方应当按照信托资金总额百分之二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约定履行义务的,则甲方除继续履行合同外,还应当按照信托资金总额百分之二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合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其他事项
一、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无效,该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有效性的,则各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其他条款。
二、甲方以信托项下受托人的身份签署本合同。
三、本合同项下的各标题仅为行文方便而设,不用于解释本合同。
四、本合同内所述信托专户、信托计划成立、到期日根据信托文件确定。
五、本合同签署后,双方未能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标的股票的质押登记手续,本合同自动解除,如延误原因由甲方造成,则甲方应当按照信托资金总额百分之二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六、本合同签署后,信托在六十个工作日内尚未生效的,本合同自动解除,甲方应当按照信托资金总额百分之二十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本合同在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成立,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质押股票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两方各持贰份,肆份备用,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签署本合同时,各当事人对合同的所有条款已经阅悉,均无异议,并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合同不仅仅是是维护法律权益的证明,更是对自身责任的规划。在阅读了这篇《股票收益权买入返售合同2024》之后如果还想阅读更多相关文章,请多多关注我们2024员工工作总结,欢迎下次再来,在此期待您的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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