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销售代理协议书

由于社会发展的越来越好,越来越多的合同被使用。合同是多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民事法律行为。你知道合同书写的原则有哪些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房地产销售代理协议书”请收藏好,以便下次再读!

甲方:

乙方:地产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兴建的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平方米。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在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同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账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关于代售的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项目销售(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合同记载着签订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好保障!在参考了《房地产销售代理协议书》后你收获了些什么吗?如有需要请收藏本站,范文资讯网为您准备了更多有关内容,欢迎随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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