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河乡中小学食堂猪肉购销合同2024

在当代社会全民法律意识的提高的今天,合同在人们眼中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合约最后还是为了更加专业的合作你是否在纠结于如何拟定合同?我们的小编特意搜集并整理了双河乡中小学食堂猪肉购销合同2024,仅供参考,希望能为你提供参考!

甲方(学 校)名称:(以下简称甲方)

校    长:       联系电话:    

乙方(供肉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

屠宰地址:       联系电话:

为进一步规范双河乡中小学学校食品采购行为,确保食品采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食品质量卫生安全,价格合理,根据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河乡中心学校20xx年9月25日下午5:00召开猪肉供货洽谈会,参加会议的有:中心学校校长夏信仁、营养改善计划专干苟方义、安全专干吴自然,大桥小学校长刘维贤、梨坪小学校长聂绍能、新寨小学校长聂允奎、尖山小学校长安德荣、一中总务主任李陆军,供货商何连勇、夏明学、刘维党,会上学校校长代表与供肉方双方商议猪肉购销相关事宜,共同约定如下:

一、供货数量与时间

供货数量视甲方每月就餐学生人数的加工、烹饪需求而定,每周供货至少两次,时间是,寒暑假除外。如有变化甲方提前1—2天通知乙方。乙方如不能及时供货,需提前1天告知甲方。

二、供货价格

1、第一次签订合同价格按会议协商决定:云瑞14元/市斤,新寨、白所、梨坪、大桥、豁嘎、尖山13元/市斤,皂卫、杨村12元/市斤,乡一中、葛菇11.5元/市斤

2、所供猪肉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定价,一次定价至少一个月内不变。如市场肉价浮动,需上调则由乙方提前一周告知甲方,需下调则由甲方提前一周告知乙方,经中心学校同意后方可调价。但各学校之间价格差距与第一次签订差距不变。

三、供货质量与数量保证

1、乙方所供猪肉必须由乙方申请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不得给食堂提供质量差,不合格的产品。

2、乙方向甲方承诺所供猪肉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不得提供病猪、死猪、未去势猪(种猪、奶猪)猪肉。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供猪肉,甲、乙双方过秤,净重数量误差上限不得超过5‰。

四、供货交付与验收

供货时间:乙方按甲方指定时间送货。

交货地点:乙方将供货送至学校食堂并按甲方要求作相应的处理(剔骨、解肉等)

供货验收:(1)如发现有不足秤的(偏差5‰视为正常误差),乙方补足。(2)如有掺假、变质等质量问题的,乙方自行收回,并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停止供货。(3)甲方验收后,乙方必须在进货清单上签字并留下电话号码。

合同记载着签订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好保障!在参考了《双河乡中小学食堂猪肉购销合同2024》后你收获了些什么吗?如有需要请收藏本站,范文资讯网为您准备了更多有关内容,欢迎随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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