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一
唱起青春之歌,书写和平永驻读《青春之歌》有感
徐徐升起的太阳,红的像血,就像用那革命战士的鲜血染红,那热血是多么珍贵,是他们生命中的一股暖流。
在这几天我看了《青春之歌》这本书。《青春之歌》是这一部充满理想、激情昂扬的红色经典文学作品,它感染、激励、熏陶着我们一代又一代的华夏儿女、炎黄子孙。阅读红色经典《青春之歌》的故事,可以弘扬爱国热情,更让我们懂得了今天优越生活的来之不易。
小说主要写了一个小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如何走上革命道路,并成为战士的革命道路。讲了当秀妮生下林道静时,就离开了她,林道静高小毕业后考上了北平西郊的南山的女子中学,那时她已是一个颀长、俊美的少女。而她养母徐英凤为了钱财,让她嫁给一个阔佬,而道静为了寻找个人出路,逃避为男人当玩物和花瓶的命运,踏上了流亡之路。她逃离了家庭,到北戴河附近的杨家村小学投亲不遇,做了代课老师。然而,校长余静唐却阴谋把她嫁给当地的权贵,走投无路的她想跳河自尽,却被一位北大学生余永泽搭救。余永泽唤醒了道静对生活的热情,在余永泽爱的感动下,道静答应了他在一起,让她感觉到家的温馨,家的的温暖。但她不喜欢被人供养,先是寻找工作受到挫折,后是接触到了北大学生,思想受到触动。当遇到共产党卢嘉川之后,接触到了革命思想。而余永泽却阻扰她参加革命活动,而卢嘉川被捕,这事让林道静如梦方醒,决心离开自私而平庸的余永泽,参加了共产党,最终成为一名成熟的革命战士。
当日本人来侵略时,是年轻热血的青年们的反抗,在大街上此起彼伏地响起了那雄壮、嘹亮的口号声,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进攻!反对卖国求荣的国民党!建立民众政权!纪念三一八,青年学生自动组织起来,打到日本帝国主义!那声音是那么激昂,那么愤慨,那么有力地震撼人心。
那时的青年渴望和平,打倒日本帝国主义。硝烟弥漫,火光冲天,血流成河在1937年到1945年,这长达八年的抗日,有多多少少的人陷入这水深火热之中。翻开历史,哪一页不沾满血迹?战争给我们留下了什么?千里无鸡鸣,白骨露于野,留下了只有悲痛,悲剧。全世界人们都渴望和平,我知道战争的丧钟一定会敲响,全世界一定会真正铸剑为犁,让和平永驻!革命战士用他们的青春来保卫国家,唱起青春之歌,让信念的力量托起明天的太阳,让思想的烛光点亮我们的灵魂!
范文二
朝气活力蓬勃这原是属于我们的。
自己,每想到自己,总是伴随着失落、伤感。努力就会成功、坚强毅力这些让人听腻了的却是真理的东西,对我们还有多少动力?学业友情家庭,责任蜂拥而至扑向我们。
好累!想逃避每个人都会这么想,自己被困住了
记得那个语文特长生-韩寒,学业一门独秀便声名远扬,自己又能怎样呢?记不得留下多少泪、记不清多少次不敢面对、要经受的总是残酷的,现实即是残阳如血般无情。
抬起头下雪了,夜一般的宁静,却体会不到心里去。好像化作一片雪花永不坠落的雪花,飞舞在空中洁净、一尘不染,漫无目地确是自由的。总是在心里憧憬把现实看做是童话里的世界(尽管不是那样),即使知道,但从未停止过-去幻想。
喜欢看《海贼王》这部漫画,想起里面路飞那个傻小子无论面临什么总会给人一个他那可爱的笑脸,可每次我都会被震撼,也许是因为现实中这样的人太少了的缘故吧!呵呵不过还是很喜欢的。
是啊,每件事总会有个结局,既然要面对那为什么不笑着呢!即使是傻傻的一笑又有何不可?我懂了,我笑了!脸颊两侧上竟留下了两道痕迹-那是许久不笑的惩罚、是我人身起点开始的见证!
心中不再幻想。励志!去面对!
十六岁的我,十六岁的天空,是雨季、是花季?我会勇敢的说:是晶莹的雨露点缀下只属于我们的花季!
因为学校的特别要求,我和妈妈来到书店购买一本红色经典小说。在书架上,我第一眼就看到了《青春之歌》这本书,也许是因为自己也处于青春的阶段,就把它买回了家,花了两天的时间,我把《青春之歌》读完了。
《青春之歌》是当代女作家杨沫写的第一篇长篇小说、代表作,也是红色经典小说。这部书塑造了林道静、卢嘉川、林红、江华、余永泽、戴瑜、王晓燕、白莉萍等一批年轻的、具有时代特征的人物形象。
《青春之歌》以九一八到一二九运动,这些历史时期的爱国学生为背景,描写了以此大学生为中心的一批爱国进步青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斗争,塑造了各种类型的知识分子形象,反映了在当时那个激烈动荡的年代,知识分子的掘起和分化。林道静出身于一个地主家庭,生母是一个农民,惨遭迫害致死。她深受异母的凌辱和虐待,使她从小养成孤僻倔强的反叛性格。她憎恨害死她母亲的封建家庭和封建制度,为反抗不幸的命运离家出走,这是五四以来,许多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走向社会时共同迈出的第一步。这本书通过描写林道静这些青年人投身革命事业的艰辛,展现了一段时期我国学生革命运动和形形色色的知识分子的风貌,很好的诠释了一个革命思想主题:一切知识分子,只有把个人前途同国家民族的命运、人民的革命事业结合在一起,投入到时代的洪流中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才有真正的前途和出路,也才有真正值得歌颂的美丽的青春。
在《青春之歌》这本书中,我领略到了林静道对党真挚的依赖,像母亲一样的情感。领略到了她的像火山一样喷发的热血爱国之情,领略到了那个轰轰烈烈的时代风云。这种炙热的情感让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当看完了这部作品之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他们那个时代爱国学生对祖国的热爱和真诚,他们的信念是那么的坚贞。她的成长表明了那个时代广大知识分子走过的一条曲折艰难的道路,作为一个具有崇高的无产阶级信念和旺盛的革命热情的青年革命者。
我们现在已经听惯了许多爱党的大话、套话,但真正做到的人却屈指可数。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我们生活的时代不同,现在我们的生活富裕,远离了革命时代,有的人甚至会认为党与他没有任何关系,现在反正有钱了,才不管什么党了,但是他这么想是完全不应该的,因为我们现在的和平富裕的生活是我们的党奋斗得来的,没有党,就没有我们幸福的今天!
范文一
平时不怎么关注文学作品的我因为老师留作业的原因读了一些张爱玲的作品,起初对张爱玲的了解仅限于一些影视作品和戏剧作品,当拿到张爱玲作品集开始阅读时,每每觉得她的作品却有独特之处,这么一个身世离奇的女人写的作品读起来完全能够折射出作者的人生经历。
据我了解张爱玲在二十岁时便以一系列的小说震动文坛,是四十年代上海最红的女作家,在中国文学上占有重要的一席。五十年代,张爱玲已完成她最主要的创作,包括《倾城之恋》、《金销记》、《赤地之恋》、《半生缘》等等。她的作品,主要以上海、南京和香港为故事场景,在荒凉和颓废的大城市中铺张旷男怨女,演义着堕落及繁华。她的文章,犹如会上瘾的毒品,不去碰它,甚麽事都没有,一碰就欲罢不能。
张爱玲的小说吸引人,她的感情生活也是大家注目的焦点,最令大家津津乐道的是她和胡兰成的爱情传奇,虽然短暂,却也轰轰烈烈。晚年,张爱玲独居洛杉矶,她深居简出的生活更增添她的神秘感。
张爱玲的文章中,之前几乎没看过,这次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倾城之恋》,尤其是它的结尾。不仅仅是一个较美好的结局,四嫂离婚,想学流苏嫁给一个更好的人。这样的念头,不禁使人发笑。
倾城之恋虽然也是有人的猜忌,也依然毫不留情的显露在笔下,但一场战争,炸毁了几座城市、多少人的命,却彷佛也炸毁了每个人的面具,还有那些伪装,俗话说:「患难见真情」。我想,应该就是指向这样的情况吧!似乎突然意识到,爱的人可能会再下一秒就消失不见,而放下那些无味的计算、猜疑,让他们最后在一起。
其实不只他们怕受伤害,每个人都是,经不起一再的失望,所以为了保护自己,而在别人面前筑起一到厚厚高高的墙;为了不让自己吃亏,而斤斤计较的处处盘算。但在同时,是否也会失去一些珍贵的东西,像是真诚的情感,那些最早、最原始的心。把自己弄得像一只虚伪的刺猬,这样真的好吗?我不禁这样问自己。
我认为,令她的小说能够让大众喜爱的原因,除了典雅的词句,最重要的,还是她本人曾经亲身体验过再加上世事的千锤百炼后,所写下的事,融入了许多感情,才得以传于后世。
范文二
20世纪的前几十年,中国文坛受益于国家动荡的激励,思想自由和中西合璧的教育成效,产生了一大批爱国忧民的人文、科学和艺术大家,就文学而言,鲁迅以其思想解剖的娴熟,艺术表达的活跃和简约,近乎于漫画表达的突击力而受到文学史的尊崇。与鲁迅的战斗性和火药味截然不同的是上海滩的一位女作家,以上海滩的琐屑生活写作而备受当时和后代读者惊爱的张爱玲。
只是大陆读者略微有些不幸,因为政治气候的变异,几十年功夫里,几代读者都没有读到张的作品,直到改革开放带来的文艺气候的好转,这位被尘封了很多年的女作家和作品迅速飘红大陆,带给很多人阅读趣味。
其实张热是久远的事情,当年傅雷先生就十分钟爱张爱玲的作品,还以长篇累牍的热情诠释张爱玲的艺术特色,好在大陆文艺和政治气候是暂时掩盖了作品,并没有改变作品自身的魅力和历史公正。
《重访边城》是爱玲一些笔记整理而成的集子,里面谈到的艾默生的生平和著作,评论十分让人喜爱:他的书像珊瑚一样,在海底缓慢形成,他自己的进展也非常迟缓,经过许多年的暗中摸索。从这句话来看,爱玲对艾默生五十年如一日的研究性写作的惊人毅力是十分敬仰的。
梭罗和艾默生关系密切的,霍桑也生在康考特,这个地方真特殊,出了三个世界知名的作家,霍桑写了一部《红字》,里面讲述了一个女人因为爱情和勇敢被世俗摧残的故事,其中人性的剥离,令人叹惋。
爱玲对梭罗的评价很高,她说:他虽然天资甚高,而且终日手不释卷,可是在这著名学府中他并不见得如何出人头地,也许那时因为他只是潜心钻研自己心爱的读物,对校中课程和分数成绩却漠不关心的缘故。爱玲写的是梭罗在学校读书的状况,看来梭罗有偏科和独自探索的习惯吧。好在是美国,要是在高考盛行的中国,大概也该去街头修皮鞋了。
《重访边城》里面还收藏了很多序跋之类的小文章,也有一些长篇累牍的读书笔记,但梭罗,艾默生和霍桑都是我喜爱的美国作家,就在我的笔记里略微写了几句。
这位孩子的名字叫汤姆,他原来是一个陆地的孩子,他还是扫烟囱的孩子,他不知道他的爸爸妈妈是谁,在那儿,他不会读书,也不会写字,整天和叫葛林的师傅一起扫烟囱。他的全身很黑。
一天,汤姆跟着师傅要去一个比较远的地方,葛林先生骑着驴子走在前面,汤姆带着烟囱刷子走在后面,师徒俩出了院子,走在大街上
一路上,他们碰到了一个贫穷的爱尔女人,她背着包袱艰难地走着,头上裹着一块灰色的头巾,穿着一条大红裙子。她光着脚没穿鞋子,也没穿袜子,一拐一拐的,好像很疲倦。不过她长的很高,也很美。接着他们又到了海边,玩了起来。
汤姆和师傅葛林走了三英里多路,就到了约翰爵爷庄园的门口。庄园里的房子非常高,非常大。汤姆对这里的一切都很好奇,也非常感兴趣,接着他们三个人就聊了起来。汤姆开始扫烟囱了,这里的烟囱弯弯曲曲地像个迷宫,汤姆扫着扫着就迷失了方向,走着来到了凡谷。这时他已经很渴,很饿,很累了。凡谷的一个屋子里有一位老婆婆正在教孩子们学字母,孩子们都胖乎乎的可爱极了!
汤姆走向前对老婆婆说明了自己的处境,老婆婆给汤姆安排了一个睡觉的地方就走了。
汤姆睡觉的时候来到小河边,仙女把汤姆变成了水孩子,过了不久仙女又把爱丽给变成了一个水孩子,就这样汤姆不再孤单了。
汤姆的师傅曾做过许多坏事,他被仙女惩罚了,在天外天,于是汤姆就很勇敢地把葛林救了出来。。。。。。
这本书很好看,很迷人,最后第二个小故事告诉我们要坚持,勇敢才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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