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读后感1100字2024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阅读作品后,我对作者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您从作品中有哪些领悟呢?经过小编精心整理,推出尘埃落定读后感1100字2024,请继续阅读本文相关内容!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作品,这部《尘埃落定》获得2000年第五届矛盾文学奖;小说讲述麦琪土司酒后和一个汉族女人生了个傻瓜儿子。而这个被人们都认为是傻子的麦琪土司家的二少爷身上却处处展现出与同时代的格格不入。

人们平常都被他那种稀奇古怪的想法、做法认定他就是一个傻子二少爷,但是文中有这样一段文字,当太阳晃着眼睛时,我醒来了,发现自己睡在小时候住的那个房间里,就睡在小时候睡的那张床上。就是在这里,那个下雪的早晨,我第一次把手伸向了一个叫桑吉卓玛的侍女怀里。就是在这里,那个下雪的早晨,画眉鸟在庙子外面声声叫唤,一个侍女的shenti唤醒了沉睡在傻子脑袋里那一点点智慧。我的记忆就从那个早晨,就从这个屋子,从这张床上开始了。那年我十三岁,我的生命是从十三岁那年开始的,现在我不知道自己多少岁了。我觉得从这段文字足以看出傻子二少爷在十三岁那年接受了女人的洗礼,他的脑子不再是一片空白,而是混混沌沌中开始转变的有思想了,就像是一个人的成熟时期总是要经受生活的磨炼和考验才会有所成长和体悟。

我就在想我的成熟成长期又何尝不是如此,在我还未懂事的年纪,整天就是跟着一群小伙伴快乐地玩耍来度过美好的童年,等我上完学步入社会,每年过年回家看到父母黑白相间的头发和脸上枯老的皱纹,我才明白我已经长大了,我的肩上要背负起一种叫责任的东西。

以前的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时光已经随着岁月的飞逝已经过去了,我长大了,我要承担责任,不再像小时候父母还年轻,他们总是把最好的青春都用来抚育我,那么现在他们老了,我应该来用我青春的时光来回报他们,让他们欢乐。

读完《尘埃落定》,我觉得麦琪家的傻子二少爷不是傻,只是他看待事物的思想和其他人不一样,也可以说他是有先见之明,亦或是他真的有预知未来的能力。不管怎么样,在那片土地上曾经强大的麦琪土司连同周围的一众土司最后都尘埃落定,而傻子二少爷在最后也死在了仇人儿子复仇的刀光里。(星辰ww)

小说的结局,也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傻子二少爷面对死亡依然从容不迫,很难想象,要是聪明人面对死亡肯定会表现出惶恐,至少不会那么镇定。而傻子二少爷却没有,因为他不怕,为什么呢?或许他是个傻子。通常只有傻子在面对死亡的时候才会感觉不到死亡的来临。但是文中的二少爷给我的感觉可以用一句偈语: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来解释。

如果仇恨的种子能在我身上得以化解,那就让它化解,至少自我之后再没有仇恨。二少爷或许懂或许不懂,但是他的那些做法已经证明傻子是不是傻子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傻子来到这个世上,在那个时代见证和经历了好多事情,傻子用他的善良和智慧做了好多事情,但是好多事情最终都没有成为他的牵绊。或许是因为他放得开,不是一般人;或许只是因为他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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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这本书听说已久,一直无缘拜读,这次下定决心要读一读。不读不要紧,一读立刻沉溺其中,晚上七八点一口气看到凌晨四点,这种情形只在高中时候看《平凡的世界》出现过。看完不由击节赞叹:如此好书,未曾早读。

故事发生在20世纪40年代的四川阿坝藏族自治州,这片辽阔的土地被十二个土司占据,他们就是这片土地上绝对的君主农奴的生死富贵只在他们的股掌之间。故事以第一人称视角展开,主人公我是一名被其他人认为傻子的土司二少爷。我在某些方面有些傻,但在某些方面却具有异于常人的清晰判断外人甚至称为未卜先知,这种能力起先让人惊叹,但最后却功高震主,老土司并没有将位子传给他。故事的最后,象征着土司荣耀的七层石楼在解放军的隆隆炮火中轰然倒塌,我也以自己的方式选择了自己的死亡,那些在阳光下旋舞的灰尘终于尘埃落定。

作者受到了马尔克斯的影响,书中有魔幻现实主义的影子,但是极轻微,不像《百年孤独》中晦晦涩难懂(这本书我读了两遍,依然没能理清复杂的人物关系和魔幻的情节),本书中魔幻现实主义的运用反而给情节增添了更多的吸引力。

故事发生在异域(在地理位置上不算,但是在文化习俗上相对汉文化来说是真正的异域),其中的统治阶层、生活习俗、文化传统迥异于我们所知的汉文化,但作者无意于用这种短暂的新鲜感去zhengfu读者,他更大的野心在于发掘人xing中的一种普遍xing一种超越种族和时空的永恒,因为很长时间以来,一种流行的异族题材写法使严酷生活中张扬的生命力,在一种有意无意的粉饰中,被软化于无形之中。在我看来,阿来达到了他的目标。

在密布如火焰般盛开的罂粟花的原野里,在行刑人尔依家挂满死人鲜艳衣物的阁楼上,在土司家广场的十字行刑架前,在草原上冒着刺鼻硫磺气味的温泉中,在充满各色人等的交易市场里,严酷的生活并不能压制那些张扬的生命力在肆意的怒放。

我有些羡慕他们,甚至怀疑他们血液的温度是不是比我们高一些,是的,他们活得很热血。比如多吉次仁被杀后,他的两个年级尚小的儿子扬言复仇,在漫漫流年中依然执著于此,哪怕最后我和老大成为了朋友,但朋友让位于誓言,我选择让他杀死;比如汪波土司为了取得罂粟种子,派了三个小偷,但被麦其土司抓住,那三个人毫无惧色,只求被行刑后能立马将头颅送回主人那里,土司大少爷答应了他们,结果这都是事先安排好的,种子已经在他们的耳朵里。

其实,我们的祖先也曾这样热血过。他们生活在春秋战国时期,那时候的人们可以为了一个承诺付出一生的时间;可以为了一个嘱托忍辱负重;可以为了一份信任,生死相许;可以为了心中的正义,慷慨赴死;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的生命力萎缩了。

在某个深邃幽暗的黑夜,那些被罂粟花挑起的情欲,肆意流淌,我看见了美丽的塔娜,看见了桑吉卓玛,看见了漫山遍野的蛤蟆与蛇,看见了那三颗长处罂粟花的头颅,看见了在隆隆的炮火中倒塌的官寨,看见了白色和红色的汉人,看见了永远散发肉汤香气的妓院,看见了刺向我肚子的白刃这个时候,不由感叹:时代变了,但这是我早就料到的,当这一切都如旋舞的尘埃落定以后,还剩一个美丽的故事。

《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读后感

文/权美予

《尘埃落定》讲述的是康巴藏族的故事。声势显赫的康巴土司,生下一个傻儿子。然而这个傻儿子却带来了康巴部落前所未有的盛世。可是,这已经是土司制度的末期了,外面的世界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历史大潮席卷着每个人向前。罂粟,各个土司部落的纷争,复仇,喇嘛,神父,清庭大员,国民党,共产党,都被绘入这幅多彩壮阔的唐卡。最后一切尘埃落定。

这真是一个奇怪的世界。聪明的哥哥犯下愚蠢的错误,我这个傻子却事事成功。这是书中康巴土司二儿子傻子的感慨,事实上也确实如此。书中描述的一切都是既陌生又熟悉的,骁勇而神秘的民族,美好而混乱的年代,醇朴而热烈感情,还有那片神奇而伟大的土地。

因为陌生,所以好奇。一个世人公认的傻子,如神明附体一般地为自己的民众,为自己的家族做出一系列的连聪明人也没有做到的,智慧而伟大事情。最初,所有的声音都在告诉我:你是个傻子。包括我自己。当做出些悖于常理,众人不解的事情后,我都会对自己说:我是个傻子。往后,所有的声音又在跟我说:你不是一个傻子。可是我认为自己是个傻子。虽然我为麦其家族做出了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创造了整个家族前所未有的强大与财富,可我仍然是不不折不扣的傻子,我那美丽无比的妻子不是常常这样说的吗?还有她那个自作聪明的母亲茸贡土司。每当我感觉自己不再是个傻子的时候,往往就是我最傻的时候。

傻子的傻,在于他们的思维机智、思考方式、逻辑原理与常人太不一样。可是傻子却自有他们的智慧或神眷本源,这种傻的内部原本就蕴含着一种不同的智慧。事实上我们可以容忍傻子总是犯傻,却无法容忍聪明人愚蠢。愚蠢的聪明人不是真正的聪明,只是某种程度上的聪明或者过于把自己看成聪明,也就造成聪明反被聪明误的结局。聪明人一旦做出愚蠢的事,就表明他的聪明是有问题的。而傻子显示自己的傻却从来不骗人。傻子的品质在于他基本的诚实。

这本书中涌动着一种强烈的生命力。成长,友谊,战争,爱情,死亡的高原阳光如一双雪亮的眼睛,直射出来,把世界照得一片光明。强烈的紫外线穿透了一切不可能,相隔时空的对视

世界将变成什么样子,我不知道,事情的发展让我们难以把握,但是该来的终于会来。汉人终于进驻了麦其土司的家,而我美丽的女人,却再次爬上了别人的床。我知道她会再次回来,只是我,再也不会留恋我的爱情。

阿来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刻画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他们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曾经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当无法逆转的时代大流席卷而过,这些尘埃也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而我们都是世界上的一粒尘埃,最终也都将归于平静。


《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世间因欲望扬起的尘埃,终将会在时间和真理的沉淀下落定。----题记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这是*对这本书的简介。

  而我拿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干净的封面所吸引,没有丝毫花俏或者浮夸的迹象,再配上它的名字,仿若时间深处最美的花朵。作者阿来是个藏族作家,于是在这本书里作者以轻巧而富有魅力的语言讲述了一个藏族土司家族的兴亡故事,并以其文中渗透着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令读者着迷。

  故事发展的自热而然,大少爷是个聪明人,但总是以自以为是的态度横行,爱好战争,崇尚暴力,以为暴力可以让他成为土司,最好却被仇人杀害。二少爷是个傻子,但是却总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决定,比如在别的土司争相中罂粟的时候建议种麦子,并开仓卖粮,在那个封闭的地区建立了集市的雏形,同时引进了很多当地没有的东西,虽然有好有坏,但那毕竟是一种进步的标志,全文由一个傻子少爷带领我们穿越大地、时间和民族,见证了两代人的成长兴衰,说明了任何阻挡历史进步的力量众将被粉碎,所以就算是个傻子,只要他顺因时代,也会有神明相助。同时也在讽刺着到底谁才是真的傻子,谁又是所谓的真正的聪明人呢。


这其中的价值观的判断,身份位置的倒置,向我们讲述着一个时代的无知与扭曲,然而也在这样的磨练中走向一段新的开始,有时侯,消亡也意味着重生。

  书中的主要人物基本上没有一个人有好下场,大少爷也仇家的弟弟杀死,麦其土司死于战争中,土司太太选择了自杀,傻子二少爷最后也被仇家哥哥杀死,其余的一些下人奴隶也都是死去或者失踪。没有人会知道最后他们去到了那里,也许真的有天堂或者地狱之说,只是那一切已经不再重要了,一切都在解放军进驻的那一刻土崩瓦解,尘埃落定了。时代给予了土司们灭亡,大地在那一刻获得新生,民族在那一刻开始觉醒。等待那里的人民的将会是一个崭新的时代。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世间因欲望扬起的尘埃,终将会在时间和真理的沉淀下落定。----题记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这是*对这本书的简介。

  而我拿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干净的封面所吸引,没有丝毫花俏或者浮夸的迹象,再配上它的名字,仿若时间深处最美的花朵。作者阿来是个藏族作家,于是在这本书里作者以轻巧而富有魅力的语言讲述了一个藏族土司家族的兴亡故事,并以其文中渗透着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令读者着迷。

  故事发展的自热而然,大少爷是个聪明人,但总是以自以为是的态度横行,爱好战争,崇尚暴力,以为暴力可以让他成为土司,最好却被仇人杀害。二少爷是个傻子,但是却总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决定,比如在别的土司争相中罂粟的时候建议种麦子,并开仓卖粮,在那个封闭的地区建立了集市的雏形,同时引进了很多当地没有的东西,虽然有好有坏,但那毕竟是一种进步的标志,全文由一个傻子少爷带领我们穿越大地、时间和民族,见证了两代人的成长兴衰,说明了任何阻挡历史进步的力量众将被粉碎,所以就算是个傻子,只要他顺因时代,也会有神明相助。同时也在讽刺着到底谁才是真的傻子,谁又是所谓的真正的聪明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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