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颜血》系列读后感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我们在生活中可以多多去读一些经典书籍作品,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您从作品中有哪些领悟呢?请你阅读小编辑为你编辑整理的《关于《朱颜血》系列读后感》,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虽然《朱颜血》系列都被大家说来说去,但是我以前还真没有认真的从头到尾看过一遍,只是知道它的风格,过去这一周实在无聊,就认真的从开头读起!

有评论说《朱颜血》系列是黑暗文的深渊,我真的是很认同,真是黑暗到无法言语,我只看了半部,就无论如何再也看不下去了,《朱颜血》系列--读后感!。吃饭的时候突然想起来,一口饭哽在嗓子里,想吐又吐不出来,不吐又恶心…

说是黑暗,其实就是人心里最最阴暗的一面的表现,在这个系列里,只有无尽的背叛、欺骗、虐待、压迫,这是写给男人看的书,书中的观点就是男人是最强大的,是最尊贵的,女人是没有地位并且没有尊严的。貌似无论在那一部里,最后都是女人臣服,生不能生死不能死,没有尊严没有衣服的活着。我特意只看了一下结尾,只有这么一句话:朱颜血第*滴血泪,于焉堕落!

且不说里面大量性的描写场面,如果单单是可爱且温柔(摘自这一系列女评论人之口)的性的描写也罢,那是温柔的,不会叫人这么恶心反胃,读后感《《朱颜血》系列--读后感!》。主要是这一系列里面包含了大量肢解、脱皮、兽虐等等血腥的场面,(我决定从电脑上删了这部书…)(有男的都说看完吐了…)并且到最后不像一般的一样是邪不压正,而是永远都是邪恶的为王,原本正义的都变成他们的奴隶,没有了思想没有了灵魂没有了一切…还有人说黑暗到极致,人心里最黑暗一面的发泄,他的阴暗心理也得到了发泄。我真的很好奇这些人是怎么看完的,确实如评论所说的,口味太重,不适合一般人。

就像同一题材的《女文工团员最后的下落》一样,(我同样也是只看了评论)有女网友写到:真想杀了作者…我貌似只看到一半就想杀了作者,然后丢一颗原子弹在书中描写的世界里…一干二净!

现在一说起这一系列,虽然我只看了第八部海棠,还是一点点,并且是乱翻的看的…(因为实在看不下去)我第一想到的就是当时让我差点吐的脱皮,是《海棠》里面描写的,不小心被我看到的…如何把某人的头发剃光,如何在头顶划了一个十字,如何把水银灌进去,那人如何被褪掉了皮肤,褪掉了皮肤后还活着…呕…我又想吐…

这个系列是黑暗系列里的一部登峰造极的作品,我认同,但真是不敢恭维…

我现在就想的是,人心真有那么黑暗吗?真的可以恨一个人恨到让那个人死了都觉得便宜他了的这种程度吗?不管怎么说,我觉得我还是应该相信人们都有善良的一面的…

特在此处做一个反推!没看过的,不要好奇,好奇害死猫!不要看了!会有阴影,对你好了啦!

[关于《朱颜血》系列读后感]

f132.cOm更多读后感扩展阅读

血火记忆读后感


篇一:读《血火记忆》有感

篇二:《血火记忆》读后感

篇三:读《血火记忆》有感

篇四:《血火记忆》读后感

篇五:《血火记忆》读后感

血字研究读后感


血字研究读后感范文一

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是许多同学崇拜的人物,我也非常喜欢他。我很欣赏他的推理能力和断案方法,一桩桩棘手的案子在这个咨询侦探的点拨下都逐渐明朗起来。读了《血字的研究》,对此我深有体会。  

比如,在劳里斯顿花园街奇案中,侦探们在死者所在的房间墙角发现了用鲜血写成的词:雷切(RACHE)。格雷格森和莱斯特雷德两位侦探都认为写字人要写一个人的名字,叫雷切尔(Rachel),但是还没来得及写完。可是福尔摩斯经过对房间的仔细检查,却得出了另一个答案:雷切尔在德文中是复仇的意思。他没有想当然地得出结论,避免了侦探们在探案过程中走过多的弯路。  

我还非常欣赏他的一些新颖的观点,比如他认为人应该记忆一些有用的东西,因为人的大脑就像一个小阁楼,它并没有有弹性的墙壁,所以没用的知识放多了,就会把有用的知识挤出来。因此,他竟然不知道地球围绕太阳转。  

他可真是个与众不同的侦探啊!  

《血字研究》读后感范文二

我早就预料到了,他点起一根香烟,慢慢说起来这是福尔摩斯在血字的研究一案的结尾说起破案的方法的一幕。整个剧情我都被福尔摩斯高超的破案手法所震惊。

福尔摩斯是世界侦探小说之父柯南道尔所塑造的一个侦探角色。《血字的研究》是福尔摩斯系列中的一篇:在一个凄凉的夜晚,街道旁一间平常没有人的屋子里有一点亮光,在最里面的房间的地下躺着一具尸体,房间的墙上还用鲜血写下了两个字:复仇福尔摩斯与医生华生来到了命案现场,福尔摩斯对一枚戒指展开了调查,最后终于找到了凶手!

本篇小说是通过以华生为主人公的方式写出福尔摩斯用科学、假设、观察等方法破案的故事,剧情跌宕起伏、引人入胜。福尔摩斯跟平常人一样,会自满、会失落,甚至还有依赖毒品的嗜好。但是他精密的观察力与准确的判断力绝对是一流的,他破案的说词无一不跟前面的许多不起眼的线索产生必然的联系,让人看完后恍然大悟。

福尔摩斯是一个高级侦探、是一个很会骄傲的人、也是一个科学家。福尔摩斯的高大形象会永远活在我的心中!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前几天,我和妈妈共同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疯羊血顶儿》,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小公羊血顶儿跟黑母狼斗智斗勇,并把将要盘成圆形的角伸进电击石里,变成了一对枝杈羊角。

在血顶儿出生时,母羊猴戏血顶儿的妈妈为了救血顶儿而被黑母狼咬死了,一片血液顿时飞溅到了血顶儿的额头上,血顶儿马上撒开四蹄,向远处的草原跑去。

为了为妈妈报仇,血顶儿在小山上与黑母狼战斗时,脖子上耷拉下来了一大块儿皮,动脉血管也漏在了外面,但是,血顶儿却把黑母狼堵在了小山上,但是,头羊绕花鼎却带领众盘羊撤离了小山,把血顶儿送到了黑母狼的嘴边。

血顶儿虽然死了,但是,它为了替母亲报仇不惜付出自己的生命。它为了羊群做了许许多多的好事:把黑母狼的一个小狼崽踩死,把另外两个用枝杈似的羊角穿成了冰糖葫芦;挑死了在三天之内杀死七只大公羊的滚雪窝

我讨厌绕花鼎,因为它在最重要的时刻离开了可以为羊群报仇的血顶儿,还称呼血顶儿为疯羊。

血顶儿虽然死了,但是,它的爱母精神却永远留在我们心间。

注:内容请关注专题

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篇一:《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篇二:《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篇三:《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篇四:《福尔摩斯探案》之《血字的研究》读后感

关于围城的读后感系列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读书很重要,读一本好书更重要,而经典的书籍作品就是人们最适合读的书籍。有些作品让人印象深刻,久久不能忘怀。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那么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写好呢?我们的小编特意搜集并整理了关于围城的读后感系列,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关于围城的读后感【篇1】

大概八九天的时间吧,把《围城》这本小说读完了。现在回想起书里的内容,虽然“围城”这个词语在书中极少出现,但书中所叙述的发生在中心人物身上的种种事情一次又一次的体现着“围城”这个词语的含义。印象最深刻的还是那句话“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多么经典的一句话。然后再想想我们的生活,其实发生在自己以及所有人身边的“围城”还有很多,比如,工作事业也是一座围城,学习也是一座围城等等,在没有接触这些之前,真的想冲进去体会一下是怎样的感觉,但真正进去后才发现与自己想象的.根本不一样,所以又想拼命的从里面逃出来。但是,逃出来又谈何容易,尤其面对人生这座大围城,你有没有想过,我们到底想要怎样的人生,我们应该怎样去做,才能走出这座围城,不陷入围困的人生?

有时在生活中遇到一些困难挫折,比如高考失利,比如爱人出轨,比如公司破产等等。有些人会自暴自弃,丧失对生活的信心,从而逐渐堕落消沉下去,甚至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最终围困在这座围城里终生逃不出去,一辈子过着不如意的人生。而有些人面对这些,依然保持着对生活的热爱和信心,然后积极的去改变这些,相信自己未来一定能战胜这些挫折困难,走向成功。最终从这座围城里逃了出去。由此可见啊,围城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的内心,你的思想。当你有一天练就了面对全世界的勇气,面对一切困难挫折的勇气,那么你一定会过好自己的一生,从而不被围困,走出这座围城,走向辉煌。

关于围城的读后感【篇2】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苏文纨如此道。一如方鸿渐,曾经对婚姻向往,最终却陷入这座城的束缚。

方鸿渐似乎总是在围城中,刚刚逃离了这个却又陷入另一个。这与他性格中的懦弱是分不开的。因为不敢于拒绝苏文纨的求爱,他痛失唐晓芙,又在孙柔嘉的引诱下一步步陷入婚姻的围城。总是依靠别人寻找工作,他陷入了三闾大学的围城,不得不与那些奸诈狡猾、工于心计又唯利是图的人们打交道。逃离了三闾大学,他又陷入了家庭的围城,这个落没的封建大家庭正像是一个浓缩的三闾大学,妯娌间的尔虞我诈,兄弟间的利益纷争,方老先生身上愚昧又可笑的精神,让鸿渐无所适从却不得反抗。冥冥中有一只大手操纵着他的命运,让他走向事业与婚姻的失败。他作为全书似乎唯一一个还心存善念的人,在三闾大学没有昧着良心,在文聘上写上克莱登大学的博士,却又发现韩教授却作假给自己混得了好工作,两相对比,讽刺意味不言而喻。

读《围城》,其诙谐幽默的语言常使人会心一笑,但这笑却小不到底,因为你总能从其中窥得自己的.影子,从而得一脸红。正如钱钟书先生所说:“所以是会心的笑,不够,还要脸红的笑,笑书上的人,笑身边的人,也在笑自己。”围城更着力描写人性的弱点,它的背景就显得不太重要了。其中有各种各样虚伪、阴险、虚荣、自私的形象,钱钟书先生力图讽刺知识分子的黑暗面。莫须有的克莱登大学,折射的是虚伪。苏文纨喜欢玩弄男人又自以为是,以看他们为自己争风吃醋为乐趣,折射的是虚荣。曹元朗模仿外国诗明明不得其要领,却又常以此卖弄文采,让人哭笑不得。李梅亭猥琐自私的内心在前往三闾大学途中尽显,善拍马屁的顾尔谦常闹出笑料。作为教书育人的学校,竟也分出了所谓的派别,竟也有所谓请客吃饭。为了面子,人们争相说谎,兵灾“让不知道多少穷光蛋有机会追溯自己为过去的富翁。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阁楼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钱钟书先生的语言真让人拍案叫绝。于是这样一幅丑态百出的社会图景跃然纸上,发人深省。

时至今日,围城也有着讽刺意味。科学家们只重论文在什么杂志上发表,而不肯沉下心来做研究的行为不该停止了么?初等教育教师素质普遍低下的现象不该消失了么?官场腐败,公费办私事的现象不该整治么?

围城的束缚给我们每个人都敲响了警钟。

关于围城的读后感【篇3】

第一次读《围城》这本书,花了不少时间读完。当然书名却早就听说过,看了书之后和自己之前以为的书的内容所差甚远。原以为 想婚姻,恋爱本像围城的样经典的话会在全书反复提起,不想却不是这样。不过全书也无不透露着“围城”这一信息。读书的时候倘若不看其他书友的评论我还真不一定就能读出书中人物的.话中话来,所以从对话中倒是“学习”了不少。读完此书,还是不能理解为什么这本书的评价如此之高,看了几条书友的评论,无一例外的大加赞赏,然鹅并没有说出书好在哪里,有人举出一两例作者用词用句特别考究之处,但并没有让当下的我觉得十分惊艳。不过看评论好多人看了不止一遍,想或许这本书放一放再去看,我或许能体会到评论中的感觉。

读书时,喜欢去把自己和书中的人物对比,遇到他们身上表现不好的地方赶快回想自己过往是否有过类似不当之举;看到其中的人物(孙、赵)心细为家人朋友之事操劳退让之时,也会思考自己如何学习一下。

书看到最后,感觉故事像是突然的结束,结束的很意外。总之,目前还是没能完全理解此书,欢迎看过这本书的朋友和我讨论。

关于围城的读后感【篇4】

很惭愧现在才开始读书,也正是这个年龄才开始在读书的时候进行思考。

在此之前,一直以为《围城》是讲婚姻的,读罢才发觉,它讲的是人生。

方鸿渐作为留洋硕士,回国后本应该有一番作为,和兄弟赵辛楣谈天说地时也觉得很有思想,与一同去往三闾大学的另外二人相比,也是不落俗套,可到最后偏偏他混的最惨,读到最后,这样的结果让我不停地反思,到底时什么原因造成了这样的结局?工作没了,感情也没有维护好。如果当初他与苏文绔在一起了,还会时这个结局吗?如果他和唐小姐在一起了,感情上会得到慰藉吗?如果当初拿了博士文凭回来,命运会因此改变吗?然而,人生没有如果,走过的路不会退回,错过的事无法弥补。

在我看来,方鸿渐即使有了上述的假设也不一定会过的美满。首先,一直在外留学导致他不谙世事,看事情不够通透,不会变通,这一点和赵辛楣相比,相差太远,虽然同行的另外两人过于庸俗,但在这人情世故中不至于被当作靶子。其次,方性格上不够坚定,甚至有些懦弱,几段感情中能够体现出来,而且他没有自己的看法,容易受他人影响,这也正是孙柔嘉处心积虑嫁给他的原因吧,她能降得住他。最重要的一点,方没有明确的目标和坚定的信念,即使在动荡的年代,人也应该有上进心,应该奋斗的目标。这三点提醒我在生活中,要避免这些坑,要保持独立不被外界左右,要有自己的人生目标,并保持学习的状态,不要随波浊流。同时,对于方和孙的婚姻也提醒我,即使两个人相爱,相处的时候也有禁区,不能在吵架的时候口无遮拦、互相讽刺揭老底。婚姻中要相互理解和体谅对方,多一些温暖,少一些刻薄;多一些谦让和包容,少一些专横挑剔。最后相互鼓励、相互扶持,一起为了家庭努力工作。

《血眼熊》读后感500字


导读:因为人类,使熊得到自由都那么痛苦;我希望,大家放下手中伤害熊的物品。不让更多熊都不在受到伤害。我我们要懂得保护动物,尊重动物的情感。以下是由小编J.L为您整理推荐的《血眼熊》读后感,欢迎参考阅读。

篇一:《血眼熊》读后感

《血眼熊》―读后感;通过沈石溪写的《血眼熊》这本书我知道了动物也有情;并不是所有人走近,它的眼球都会那样,只有唐医生走;当它快被金属管折磨得要死的时候,是唐医生把它就过;它接纳了唐医生;我从这个小故事中,我懂得了要保护小动物,尊重小动;《血眼熊》―读后感

通过沈石溪写的《血眼熊》这本书我知道了动物也有情感,看熊的眼睛就可以知道熊的情绪 怎么样变化。当人走近它,它的眼睛就红得越厉害,鼓凸得也越厉害,人往后退,它的红眼 睛就逐渐变淡,鼓凸的眼球也随之缩了回去。

并不是所有人走近,它的眼球都会那样,只有唐医生走近它,它的眼睛还像原来那样。 那是因为哈波要取熊胆,用金属管,将墨绿色的胆汁吸出来,把它关在一个很小的两层笼子里,熊的伤口周围已经发炎,金属管使它非常痛苦。这样痛苦的经历使得见到人接近它,尤其拿着金属之类的东西的人,会发疯。

当它快被金属管折磨得要死的时候,是唐医生把它就过来的。从次它对唐医生和别人就有了不一样的感情。

它接纳了唐医生。从唐医生那熊懂得了善。

我从这个小故事中,我懂得了要保护小动物,尊重小动物的情感。

篇二:《血眼熊》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血眼熊》这篇文章让我感触很深。你们有时间可以找来读一读。

它主要讲了一只几米高的熊,一看见人来他的眼睛就红色的,像血一样。所以就叫血眼熊。它的胆里面插了一根金属管。

兽医帮它取出金属管,熊用感激的眼神看着它......过了几天,一个有名的小提琴家来到那里,还带了他的小提琴。

当熊看到小提琴的金属管他很激动,一边挣脱那个笼子。而那个不知情的小提琴家,却一直用金属管拉着小提琴,却不知道危险正在一步一步朝他逼近.......

读完《血眼熊》这篇文章,我很生气。因为有些想钱想疯了。把金属管插在熊的胆里。每天抽一些胆汁,高价出售。其实胆汁可以用一些药材来顶替。功效都是一样的。可还是用人来买胆汁。

有些熊因为受不了这种折磨的痛苦,扒开熊皮,取出熊胆。用仇恨的眼神望住人类,它们自杀死了。现在人类不在怕它们了,人类不在胆小了。反而还熊还怕了。人类为了防止熊再次死亡。用很小的笼子困在它们,小的连翻身都不行。又怎能自杀呢?

不用想都知道,人类正在抽胆汁的过程中,熊是多么的痛苦。如果,我们和熊来交换一下角色。让你感受一下那种痛苦!你又有什么感受呢!

亚洲动物基金会曾经解救过一批黑熊,那批黑熊由于长期囚禁在养熊场内插管取胆,它们身心俱损,伤口溃烂,腹腔感染,不断有黄褐色的脓水从溃烂的皮肤渗出,很久也不敢从笼子里走出 来接触大地。打开他们的腹腔,有的引流管子已烂在肚里,有的和脏器紧紧粘连在一起。

放入山林后,它们除了拼命摇头外,不会向前挪动一步,因为关在铁笼里面太久,也许已经忘记怎么走路了 。只是痴呆的目光朝天望着,好象仍然感到还在铁笼里。

因为人类,使熊得到自由都那么痛苦;我希望,大家放下手中伤害熊的物品。不让更多熊都不在受到伤害。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精选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知识的总统。在阅读完作品这本书之后,作者的文笔让我折服。此时我们可以选择写一篇读后感。有哪些写好作品读后感的秘诀呢?经过整理,栏目小编为你呈上疯羊血顶儿读后感,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1

在这个假期,我看了几本关于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就有从《疯羊血顶儿》。刚看到标题,我就觉得这本书肯定很有趣,里面的内容肯定很精彩。

在这本书里有好几个故事,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疯羊血顶儿》。它讲的是:从前有一只母盘羊刚生下小盘羊,郎就来了。养的幼稚期十分短,不像人、狼、豺的幼稚期长。母亲为了让血顶儿逃生,就让黑狼先咬死本人,给血顶儿争取时间。可血顶儿却一动不动。母亲心急如焚,假设血顶儿不能从极度惊骇而产生的麻木状态中苏醒的话,岂不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就在这时,蹦地一声闷响,母亲的血管断了,一片殷虹的血花迸溅出来,染红了草地,染红了黑狼的毛。一团浓浓的血也喷在了血顶儿的额头上,所以血顶儿的名字带有血泪的悲苦。刚出生的血顶儿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狼的丑陋与残忍,也看到了母亲的崇高与巨大。重要的是母羊猴戏在最后一刻胜利的让血顶儿逃走了,本人却死了。从此血顶儿就要为母报仇盘羊,望文生义,就是头上的角是盘成花结的,可血顶儿硬要把盘角嵌进石头中,扳直,磨尖。这是为了以后在和狼格斗时能将角作为一个有利的武器。

羊群的领袖:绕花鼎却以为血顶儿疯了,有救了。绕花鼎以为血顶儿不可能杀死黑狼。那黑狼肯定会报仇羊群,小羊羔们就谁也活不了了,于是羊群在绕花鼎的率领下背叛了血顶儿。虽然一切的盘羊都不了解它,讪笑它,以为它疯了。最后它胜利地用角刺死了黑母狼的狼崽,为母亲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宁静,心中为母羊猴戏对血顶儿的爱震动,最后,我想说在《疯羊血顶儿》里,我读到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友谊?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2

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疯羊血顶儿》,这本书情节一波三折,引人入胜,整个故事充满了英雄之气,给了我很大的震撼。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盘羊血顶儿一出生,它的母亲就被黑母狼给杀死了,一片血溅到了它的额头上,因此得名血顶儿,血顶儿心中燃起复仇之火,日复一日地把自己的角插到石缝中改变形状,终于,角尖了,它踏上了复仇之路。黑母狼的孩子死在了它的手下,黑母狼也和盘羊群结下了不共戴天之仇,整天疯狂杀截羊崽而又不吃,违反了大自然的规则。盘羊群因血顶儿而走向灭绝之路。终于,在一次战斗中,黑母狼被血顶儿逼入绝境,可一旦搏杀失败,盘羊群就会遭灭顶之灾,羊群不得不抛弃血顶儿,血顶儿丧命。

读着读着,我沉浸其中,我仿佛看到盘羊群正吃着草,一切都是那么的和谐平静,突然,一个黑影在盘羊群前闪过,只见黑母狼露出阴险的冷笑,一步一步逼近羊群,,盘羊群吓得魂飞魄散,四处逃窜,只有血顶儿仍站在那儿,,眼里闪着复仇的怒火,一种不可遏制的报仇冲动从心底窜向脑门,它亮出那对如刀似剑的角,尖角滴着寒光,础础逼狼,狼虽然吃羊,但唯独对血顶儿却畏惧几分,血顶儿使足劲冲过来,黑母狼急忙避开,血顶儿又再次冲过去,黑母狼不得不先走为上计了。

一般的英雄故事结局都是迎着胜利的欢呼,而这个故事的结局却是悲壮的,由于内部的不团结,使血顶儿没能圆梦。但是,血顶儿是一个奇迹,羊,毋庸置疑是绝对的弱者,而血顶儿将其弱者的地位变为了强者,为了报仇,为了守护羊群,它早就把生命置之度外了。一双羊眼,闪着寒光,喷着怒火;两支羊角,笔直挺拔,如刀似剑,三只狼崽死在了它的手下,一只大恶狼竟也被它追得四处逃窜,我真佩服它。这使我联想到羽毛球,以前我遇到强敌,就想着打不过。而现在,我不管打不打得过,努力琢磨怎样打败他,进步就快了,超越了一个个对手,把自己变为了强者。

不止羽毛球,其它事情也一样,不能认输,成为社会永远的弱者,在这弱肉强食的世界里,弱者无能,要有一种超越精神,才能推动自己驶向成功的彼岸,成为强者。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3

近段时刻,我从头翻看了《疯羊血顶儿》,这是我买的第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他是动物小说大王,把动物赋予人的情感,从动物身上表现人生哲理。

翻开册页,见到了解的字眼,似乎又回到了早年。当我第一次放看这本书的时分,我怀着猎奇的心境去看。

有一只母盘羊,她临产了,临产时浓重的血腥味引来了一只母狼。母盘羊为了维护自己的孩子,献身了自己。小盘羊在逃跑时留下了一道永久的痕迹:母盘羊被害时喷出的血溅在额头上。因而,这只羊就有了一个姓名“血顶儿”。每逢血顶儿闭上眼睛,母亲被恶狼残杀的情形便会显现。头上的血迹时时刻刻提醒着他,不要忘掉是谁杀了自己的母亲……每逢想到这儿他心里便会燃起熊熊火焰。他每晚都在磨羊角,把本来该弯着长的角磨直了,磨的尖利无比,预备随时与恶狼决战。

血顶儿阅历了含辛茹苦,总算盼来了这一天,与仇敌决战的日子。血顶儿亮出羊角朝恶狼冲去……通过一番打架,恶狼占了优势。血顶儿又使用策略骗了恶狼,血顶儿又占了优势,最终把恶狼打倒了。避免恶狼装死,羊群在一旁守候,血顶儿累得在地上睡着了。可没成想羊群是如此窝囊,在夜里离开了。恶狼又苏醒了,趁血顶儿睡着……唉,看到这儿我心里无比沉痛。为血顶儿怅惘,为羊群窝囊悲痛。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境总是很沉重,引我沉思。人生就像一本书,当你从头翻看时,就会有一种新的领会。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4

《疯羊血顶儿》也是著名小说家沈石溪写的。

写的是:血顶儿的母亲被一只黑母狼吃了,所以血顶儿不愿意自己在生长的两支角像其它公羊一样也朝左右两侧盘绕,就把角嵌进狭窄的电击石,让角笔直地向前生长。就是也要把黑母狼杀死。

血顶儿来到世界上的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黑母狼咬死了母羊猴戏这恐怖的镜头被铸定在它幼小的心灵,随着长大而放大并占据整个心灵。倘若只是看到狼吃羊的场面,那么它的心态只能永远浸泡在恐惧里,但他不仅看到了狼撕碎了羊这个血淋淋的场面,还看到了公羊们撇下母羊猴戏逃命去了,看到了狼的霸道和养的懦弱,更看到了虚弱的母亲为了救它甘愿以身喂狼,它看到了弱肉强食的无情和酷烈,更看到了母性的崇高与伟大,更关键的是母羊猴戏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豁开了自己额头上的动脉血管,一汪热血沾在了它的额头,即使一年多过去了,仍是忘不了。

我想:你想哦你母亲报仇也不能这个时候去报仇,你可以找一个时机呀,唉,可怜的血顶儿呀。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5

《疯羊血顶儿》这本书是沈石溪的又一本动物小说,文中刻画的血顶儿是一头行为特殊的公盘羊,它对狼没有恐惧,反而时时刻刻都想着如何打败狼。它把头上的一对角弄得尖尖的,没有像其他盘羊那样让头上的角自然盘起。

大自然中,生态平衡是不允许被破坏的,血顶儿因为自己的仇恨,使奥古斯盘羊群遭到了母狼的报复,濒临灭绝,后来,血顶儿被母狼咬死后,奥古斯盘羊群才重现生机,使我明白,不要去轻易的改变大自然的法则,如果真的去改变了大自然的法则,也许就会像奥古斯盘羊群那样濒临灭绝,只有及时的挽回,或不去改变,才能及时阻止一场生态灾难的发生,才能让大自然里的一切,充满勃勃生机。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200字2

疯羊血顶儿是狼王梦里的另外一个故事,讲的是盘羊血顶儿的疯子行为,把自己的角卡在石头里变直,令他威武起来,使得他打败母狼,第二次,母狼生下了狼崽,却被血顶儿活活给打死了,给盘羊群创找了历史。因为它连连获胜,让其他小公羊也跟着他一起改变角的形状,在发情期的时候打死了许多大公羊,血顶儿只能把他们除掉才能不然他们让公羊们死亡!事后母狼连连报复,每天咬死一只羊,让血顶儿无奈的与她奋斗,最后血顶儿想出了办法,与母狼战斗到最后的时候,却被伙伴抛弃了,因为他们觉得留下血顶儿是个罪,只能把血顶儿送给母狼。

血顶儿的母亲是被那只母狼咬死的,血顶儿为了报仇,让整个盘羊群和他一起受罪。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做任何事都要换位思考,不能让别人与你一起背黑锅!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6

前一段时间,我读完了沈石溪的小说《疯羊血顶儿》。这本讲述动物故事的小说,使我感触深刻。

这本书的故事内容很简单:一只刚出生便看到自己母亲死去的小盘羊——血顶儿,长大后,一心想替母亲报仇。可是它们盘羊身上没有任何可以拿来做武器的东西,唯独那对绕着大大花结的角可以利用一下。

于是,血顶儿就把自己小角放进被电劈成两半的石缝中定型。终于,血顶儿长大了,双角也硬化了,和别的`大公羊不同的是,它的双角是直直的刺向天空。后来,黑母狼一次次的闯入羊群,又一次次的被血顶儿的两把“利剑”赶走。血顶儿被视为了羊群的福星。不料,黑母狼却带着更大的阴谋,来到了羊群……

故事中的血顶儿让我又爱又恨。爱的是,血顶儿可以为了完成自己母亲的的遗愿而不顾一切;恨的是,血顶儿报仇的方法是在太鲁莽,太自私,自己有尖尖的的双角,肯定很安全。

可是,其他盘羊们呢?当中有模仿血顶儿的角的,最后却成了自相残杀的武器;有的没模仿,就成了一心不让羊族繁衍的母黑狼的腹中之物……仔细想想,这不正和我们这些所谓的“高级动物”——人一样吗?有多少人,口口声声说自己为了孝顺,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有多少人,说为了兄弟情义,从而不顾一切,鲁莽的做事?其实,有的时候,我们人类,还不如这些动物呢!

有人说,羊很懦弱,我不这样认为,因为,遇到危险,羊们争先恐后逃跑,是为了留给自己一条生路。有人说,羊很软弱,我不这样认为,因为,有多少羊母亲,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活下来,而拼死一搏?

其实,人类是多么虚伪,在许多情况下,我们人类,反而要向动物学习!学习动物,做事会衡量自己的水准;学习动物,无论在怎样的境遇,总会努力给自己闯出一条出路……看似柔弱的动物,其实有时候也十分伟大!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7

上个星期,我读了《疯羊血顶儿》一书,收获很多,下面是我的2点收获。、

先这本《疯羊雪顶儿》里面故事很多,有血染的王冠、雪崩、疯羊血顶儿等,个个都很吸引人。我来说说雪崩吧!是这样的:有一头叫艾蒂的牦牛跟着儿子花面崽上日曲卡雪峰,刚到半山腰,老天爷就刮起了暴风雪,冻得花面崽和牦牛艾蒂直打冷战。这时山上落下了一颗颗冰雹。哦!原来是仁慈的日曲卡雪峰在警告它们离开这座雪峰。它们正要离开,花面崽忽然从高达6米的山峰上滚落下来。艾蒂大叫,冲下山峰想去救儿子,但已经来不及了。这时天上的冰雹越来越多,越来越大,越来越硬。一会儿工夫,一堆堆的落了下来,掩盖了小路,掩盖了花面崽,把整座山峰变成了白茫茫一片。

其次是读了这本书让我领略了动物之间互助互爱的精神,我们小朋友在学习中,也应该互助互爱。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8

血顶儿是奥古斯盘羊群里的一只年轻的公羊。

为什么叫“血顶儿”。那还得从它出生时说起。血顶儿刚生下来的时候,一头黑母狼就出现了,危急时刻,血顶儿的妈妈挡在了血顶儿的前面,被狼吃掉了。就在狼撕开母羊脖子血管的那一刻,一团浓浓的血喷到了小羊的额头上,血顶儿的名字就是这样得来的。

为什么叫疯羊。那是因为血顶儿生下来就与别的羊不一样。它生下来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妈妈为了救它而被黑母狼吃掉。所以它的脑海里充满了对狼的仇恨,它不怕狼,它每次见到狼都会追着狼拼命。别的盘羊都把羊角盘成圆形,可血顶儿却把羊角磨得像两把箭一样顶在头上。它就是用这两把“箭”把黑母狼的三只幼仔给活活地戳死了。所以在别的盘羊眼里,血顶儿就是个疯子,在黑母狼眼里,血顶儿更是杀子仇人。

血顶儿疯狂的行为,换来母狼更加疯狂地报复。母狼把羊群的小羊咬死了一大半。于是血顶儿决定与母狼决一死战。可就在羊狼决战的关键时刻,羊群抛弃了血顶儿,结果黑母狼把血顶儿咬死了。

我觉得血顶儿很可怜,命运对它太不公平了。它一生下来就没有了妈妈,羊群最终也抛弃了它。但是,我认为羊群最终这样做是对的。因为黑母狼不停地杀小羊,羊群都快要灭绝了。血顶儿死了,换来了羊群能够继续繁衍生息。这就是自然界的法则――“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9

刚放假这几天,我看了一本非常关于无私的母爱的书—《疯羊血顶儿》。

这本书主要讲了血顶儿刚出生就看见母亲被黑母狼咬死,而别的公羊则四处逃逸,母亲为了救它,把自己的血喷到了它的头顶。它为了替母亲报仇所以每天都把角插在雷电击开的石头中,不断练习本领,最终它把角磨成了两个锋利笔直的尖角。它开始替母亲报仇,它用它的尖角痛死了黑母狼的小狼崽,还捅伤了母狼,母狼愤怒了,伤好了后它想方设法的报仇,最终趁血顶儿睡觉,咬断了它的脖子。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被母羊猴戏对血顶儿的爱震撼了。自古以来,母亲对儿女的爱无微不至:给你夹菜,给你送雨伞,帮你盖被子……虽然这些只是小事,但却谱写了出了母爱的要义。

我忽然想起了一本我以前看过的书:汶川大地震过后,救援人员赶到了现场,救出了许多的幸存者。“听,有哭声!”一名救援人员喊,其他人闻声找到一处似乎是居民区的地方,在一片废墟里,他们找到两个人,一个死去多时的女人和一个婴儿。这位可敬的母亲弯着背帮自己的孩子挡住了掉下的水泥板,她身边的手机里有一条未发的短信:孩子,你要坚强的活下去!看到这,我不禁泪流满面。是啊,母亲是无私的;母爱是崇高伟大的;母爱是浩瀚如海的,无论何时何地,母亲都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尽自己的努力,哪怕是刀山火海也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往前冲!

但是有些孩子却身在福中不知福,跟妈妈顶嘴吵架……难道你没发现妈妈的头发不知在何时添上了几根银丝;妈妈眼角不知何时爬上了皱纹……

在妈妈为你夹菜的时候说声谢谢吧!在妈妈下班后帮她捶捶背吧!为妈妈多做一些自己能做的事吧!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10

血顶儿是只刚出生的小盘羊,它一出生就面临着死亡的威胁,它和它的妈妈被一只凶残的母狼盯上了。当它的妈妈为了保护它和母狼周旋搏斗时,被吓傻了的它却迟迟迈不开蹄子逃跑。终于,它的妈妈被母狼咬住了脖子,情急之下,它的妈妈用自我牺牲的方式,忍着撕裂脖颈的剧痛,将脖颈动脉的一腔热血喷溅在它的额头上,成功的唤醒了它的求生意志,妈妈惨死在它面前,它侥幸逃脱了。这是一个母亲在生死关头对孩子最后的爱的表达,它额头的那滩鲜血是妈妈对它的爱的印记。因为受了血的洗礼,它因此得名“血顶儿”。

后来这只小盘羊来到另外一个羊群,它开始慢慢长大,没事儿的时候,它天天将角抵在岩石上磨砺,强行将盘羊的那对弯角磨成了尖锐的直角,尽管它遭到了许多羊的嘲笑,可它毫不在乎,羊群里的羊们不会懂得它为母报仇的那份执着,它因此被同伴唤作“疯羊”。最终,懦弱的小盘羊变成了一只强壮勇敢的公盘羊。

若干年后,命运再次让它遇到了狼。不过,这次是三只小狼,面对三只小狼的肆意挑衅,出于愤怒它用尖利的角杀死了那三只小狼。小狼被杀后,母狼闻声赶来,四目相对的那一刻,“血顶儿”呆住了。原来这只母狼就是杀死它母亲的那只母狼,它们的眼中燃烧着各自的愤怒,它们之间展开了一场殊死的搏斗。怀着复仇之心,血顶儿越战越勇,母狼最终被打得落荒而逃。但从此,母狼开始了对羊群的疯狂报复。

它们再次相逢,是在一块岩壁上。它仿佛又看到了母亲在自己面前的惨死,它发疯般将母狼堵在一个岩洞里,只要母狼稍一出来,它就大声吼叫,用角猛抵,这气势把母狼一次又一次逼了回去。遗憾的是,一个深夜,羊群因为胆怯,在它熟睡的时候弃他而去。狡猾的母狼,发现了这一情况后,偷偷的溜出岩洞,悄悄靠近了熟睡中的血顶儿,将尖利的牙齿刺进了血顶儿的脖颈,它被母狼残忍地咬死了。

看完这篇文章,我被“血顶儿”为母报仇的勇敢和那份执着的信念深深感动,为了替母亲报仇,它无惧成为别人眼中的疯羊;为了种群的安危,它勇敢无畏,和凶残的母狼搏斗。最终,它用自己的方式为母亲报了仇,虽然结局惨烈,但我相信,它的在天之灵也可以安息了吧!在同情“血顶儿”的同时,我憎恶懦弱自私的羊群首领,因为它的抛弃背叛,“血顶儿”才会惨死,如果它们和“血顶儿”齐心协力,说不定它们会打败并消灭母狼,赢得胜利。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 篇11

近段时间,我重新翻看了《疯羊血顶儿》,这是我买的第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他是动物小说大王,把动物赋予人的情感,从动物身上体现人生哲理。

翻开书页,见到熟悉的字眼,仿佛又回到了从前。当我第一次放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看。

有一只母盘羊,她分娩了,分娩时浓重的血腥味引来了一只母狼。母盘羊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牺牲了自己。小盘羊在逃跑时留下了一道永久的痕迹:母盘羊被害时喷出的血溅在额头上。因此,这只羊就有了一个名字“血顶儿”。每当血顶儿闭上眼睛,母亲被恶狼残杀的情景便会浮现。头上的血迹时时刻刻提醒着他,不要忘记是谁杀了自己的母亲……每当想到这里他心里便会燃起熊熊火焰。他每晚都在磨羊角,把原来该弯着长的角磨直了,磨的锋利无比,准备随时与恶狼决斗。

血顶儿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盼来了这一天,与仇人决斗的日子。血顶儿亮出羊角朝恶狼冲去……经过一番打斗,恶狼占了上风。血顶儿又使用计谋骗了恶狼,血顶儿又占了上风,最后把恶狼打倒了。防止恶狼装死,羊群在一旁守候,血顶儿累得在地上睡着了。可没成想羊群是如此懦弱,在夜里离开了。恶狼又苏醒了,趁血顶儿睡着……唉,看到这里我心里无比悲痛。为血顶儿惋惜,为羊群懦弱悲哀。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总是很沉重,引我深思。人生就像一本书,当你重新翻看时,就会有一种新的体会。

展开全文

相关推荐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