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九三七年的爱情》有感

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捧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灵,一个人要想获得伟大的成就,就必须多读多思。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为此,小编花时间整理了读《一九三七年的爱情》有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一九三七年的爱情》有感

文/刘佳

这是一个用大时代大事件作背景的简单爱情故事:一个中年花痴丁问渔在婚礼上爱上成为人家新娘的任雨媛。那是一九三七年一月份的事,然后一直到了十二月,死追烂缠又诚意无限的丁问渔终于如愿以偿,和雨媛爱情成了两情相悦的局面,然而日军进城,即将展开历史上着名的大屠杀作者将民初一大群名人和一堆史事,用丁问渔为线,全都罗织在一起,成为一本虚实相映照的小说。

叶兆言说,一九三七的南京,仿佛一艘载风雨中飘荡的已经漏水的战舰,他尝试着驶向繁荣富强的现在化,然而充其量只能是在历史的大海中颠簸起伏,最后可悲地葬身海底。我没有参与南京的过去,没有目睹过一九三七的南京,但我仍然可以感受到南京的痛,可以想象当时南京的无助。

文章谈到爱情,作为一名刚成年的大学生,我觉得自己还不了解爱情,更加不了解战争时期的爱情。但我还是感动丁问渔对爱情的执着,那么坚持地写信,那么坚持地爱着雨媛。尽管他有了妻子,尽管雨媛有了老公,可是到最后雨媛被打动,他们相爱了。我想在那个年代,他对她的感情是不被认同的,包括在现在也是不道德的,但我还是为了那样一份存在在那个时代的爱情而感动。我一直认为爱情没有先来后到,只有爱与不爱。有的人偶尔犯错可以原谅,但如果一个人已经不爱你了,那就不要再挽留了。

2014年2月14日上映的《北京爱情故事》中陈锋曾经问了一句:你说,爱情它真的存在吗?而答案我相信是肯定的。而丁问渔对雨媛的痴爱更加让我觉得,爱情它真的存在。即使在开始,雨媛一直不接受丁问渔的感情,但其实在潜移默化中,她早已喜欢上执着的丁问渔,只是自己不肯接受不愿相信更加不知如何面对。丁问渔一直在用写信的方式表达爱,他们互相并不多么了解,可他们在一起的短暂时光里彼此都是那么幸福。原来听人说过,有些人,明明才认识却像在一起了很久。或许就是王菲所吟唱的,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我觉得丁问渔和雨媛就是那些人。丁问渔抛开一切,用他全部的勇气坚持喜欢着雨媛。其实,坚持也是一种感动。

虽然我钦佩丁问渔的痴情,但我还是不能像别的读者那样那么喜欢他。国难当头,作为会十几门语言的他竟把所有的感情投入儿女私情。我一直觉得,爱情只是生活和生命中的一部分,而丁问渔的世界,爱情则是全部。他每天所想和所做都是为了雨媛,甚至在最后,也是为了雨媛而失去生命。其实,或许这就是爱情的魔力。它会把一个人变得不像自己。

还有人说,恋爱中的人都是傻瓜。现在想来,或许是有道理的。叶兆言自己也说,战争时期的爱情将是十分荒唐可笑的,在战争的背景下,爱情往往显得非常滑稽。他翻阅了大量资料,本想写一部战争史,可是最后却写成了一个爱情故事。

其实读完这本书,我并没有觉得它是一本爱情书,反而处处感受到当时的社会背景,看到人们在战争到来前的自傲自大,更加看到了战争到来后人们的无力反抗,看到了一九三七年南京从不断繁荣到不断衰落。一九三七的南京注定事故伤感的。暂时的繁荣就像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平静。一九三七年的南京人一点也没有预料到即将到来的暴风雨。大多数南京人都不愿相信战争会爆发。然而战争真的到来时,人们才终于意识到战争的可怕。

一九三七的南京市伤痛的,像一个无助的孩子,任人欺负。叶兆言说,南京似乎只有在怀旧中才有意义,在感伤中才觉得可爱。一开始我无法理解这句话,不喜欢伤痛的过去,没有一个人喜欢总被人揭开已好的伤疤。可是时至今日,我突然明白了这句话。在现代化的城市里,发展谁也阻挡不住的,而伤感从来就是奢侈的。也许正是如今的发展,才更加让人怀念过去的南京。怀旧,貌似真的是一个很容易引起共鸣的话题。读完这本书,我更加想要了解南京。我想,如果有机会,一定要去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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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刻,灵魂和精神便成了象征未来和幸福的唯美的艺术――爱!

2024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


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在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不禁为作者精湛的笔法所触动,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该如何才能将一篇这个作品读后感写好呢?经过搜索和整理,范文资讯网小编为大家呈现“2024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4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篇一)

《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是近似于霍乱般无缘无故、疯狂错乱、不可名状的爱情。

一、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诶,不行啊,孩子还是无法克服被作业支配的焦虑,555先码一下,等我写完作业再来更。

算了,我回来了,无心学习,还是来唠嗑吧。

男主喜欢上女主,是惊鸿一瞥。

我见过你,我爱上你。

这座城市天生就适合恋爱,你天生就适合我灵魂。

于是他疯狂地给女主写情书,热情恳切、矢志不渝。

女主终于被打动了,她爱上了书信中的男主。

这时候,他爱上的她,是从肉体到灵魂的完整的她;而她爱上的他,只是存在于她幻觉中的他。

当他们第一次见面,爱情的幻梦就此破碎。

男主因太紧张而出现类似霍乱的状态,而女主,在瞥见男主的那一瞬间,就对自己这段朦胧的初恋宣告了死刑。

他,原来和我想象中的不一样。

没有那么玉树临风,潇洒倜傥,反而显得笨拙呆板,浑身散发着一种狂乱而危险的气息。

类似于今天的大型网友奔现车祸现场。

二、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心人易变

女主关上了初恋的门,却打开了婚姻的窗。

她和一个受人尊敬的老实人结婚了,

医生,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人有安全感的职业了吧。

男主给女主的变心找过很多理由,姑妈阻拦、社会压力、对自己不满意,但是他永远不会明白,女主只是在那一瞬间,突然长大了。

突然意识到狂热至极的感性爱情是一种不可控的因素,它太激烈,足以摧毁人世间的一切秩序。

而她突然就意识到自己略显单调贫瘠的灵魂无法承受得起这份狂热,突然明白了,支撑生活正常运行的东西,不是爱情,而是稳定。

于是她嫁给了一个各方面都符合社会期待的人。

她选择了在婚姻中培养爱情,或者哪怕没有爱情,也要过上稳定、有秩序感的生活。

这里不得不佩服女主的聪明、果敢和毅力。

我一直觉得,爱情就是一种幻觉,它来得快去得也快,如果男女主真的在一起了,那么她们将很快落入平庸的俗套之中,根本不可能产生如此惊世骇俗的故事。

男主肯定很快就会厌倦,他会发现原来自己那么热烈爱着的一个人,竟然是如此的普通,她有这么多的缺点。

在日复一日的琐碎消磨中,男女主的爱情根本持续不了多久就会枯萎。

婚姻和爱情是不一样的,在选择结婚对象这件事上,女主做得很对。

三、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整个故事的起源,就来自女主的觉醒,以及她对男主的抛弃。如果没有这一点,以后的故事都将不复存在。

女主的拒绝,使她成为了男主心中永恒的白月光,他得不到她,便企图在其他女子身上寻找慰藉。

他前前后后共与六百多个女子上床,用远超出自身需求的肉体之爱的满足来对抗精神之爱的虚无。

他带着对女主的执念活了一辈子,始终没有找到可以寄存这份爱的合适女子。

在这样放纵、堕落的生活里,他不断思考、修正自己对于爱的认识。

他无疑是一个深情的人,对女主而言;

他也是一个无情的人,对所有曾对他产生过感情,或被他玩弄过感情的人而言。

我其实一直无比疑惑,为什么他在睡了那么多女人之后,在肉体已经如此不纯洁之后,还能信誓旦旦地认为,他的精神依然是纯洁的,他对女主的爱依然纤尘不染?

这样的爱,放在小说里让人觉得很浪漫;如果是在现实生活中,估计只会让人感到恐怖吧。

我还是坚持,如果没有“得不到”,就不会有这样的爱,人性本来如此。

多少人曾在深夜里怀念过那个自己深深爱过却无法得到的人,但是他们也只是怀念而已。

该过的生活照样过,该结的婚照样结。

小说与现实的差距正在于此。

小说的主人公敢于对抗世俗,追求自我,而现实中的我们却只能埋没理想,蝇营狗苟。

为了弥补内心深处的缺憾,于是我们将自己的感情投射到了小说主人公身上,借着他们的爱恨情仇、跌宕起伏,来丰富自己的生活。

四、诚知此恨人人有

也许大部分人的生活,都跟女主和医生一样吧。跟随着世俗的标准,一步一步,过上那种平淡安稳,无可指摘的生活。

从年少夫妻的浓情蜜意,逐渐过渡到左手摸右手的亲情模式,再到互相怨恨却互相迁就的无奈,与跃跃欲试想寻找新刺激的负罪感。

有一句话怎么说的,在一对夫妻共同生活过的千千万万个日夜里,彼此都曾经有过无数次想掐死对方的冲动。

彼此都曾经渴望过亲密无间的结合,与对方的身体和灵魂同时融为一体,但在无数次试探、放弃、怀疑、绝望之后,终于残忍地发现:

每个人都只能是他自己。

合为一体的尝试注定失败。

能够互相尊重、包容、体谅,便已是最大的仁慈。

医生弥留之际对女主说他一直深爱着她。

在我看来,他爱的不是女主,而是他自己,是和女主共同生活过千万个日夜的他自己。

所以,女主和医生的爱告诉我们什么?

也许是,在婚姻里面,爱是最不可靠的东西。

唯有尊重与包容,才是相安无事的法宝。

五、当你老了

丈夫死了,头发白了,初恋来了。

女主真的好幸福。

被丈夫保护了一辈子,被男主爱了一辈子。

但是在花好月圆的美好大结局之外,我们读者究竟能从这本书里收获什么呢?

看这本书的那一天阴雨绵绵,我在图书馆负一楼熬完了一天的光阴,合上书的那一刻,突然涌起一种不可明状的冲动:

我要跟别人分享一下这本书。

于是拨了前男友的电话,七嘴八舌地把这本书讲给他听。

他听完很义愤填膺地说了一句:这男主不就是个渣男吗?睡了六百多个女人,还说自己纯洁地爱着女主,怎么可能呢?

“为什么不可能?”

“因为男生不可能对上过床的女人没有一点感情。”

“那就是说不爱的女人你是不会跟她发生关系的,对吗?”

“这个,不一定,万一人家强迫我呢,也是可以接受的。”

“那你会爱上她吗?”

“不知道。但至少,会有一点怜惜之情吧。”

综上,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2024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篇二)

马尔克斯的书总会给人一种厚重、真实却又遥不可及的感觉。仿佛一直置身于西班牙那种魔幻的色彩之中。不管是《百年孤独》还是《霍乱时期的爱情》,读完这么多书之后我仍然不敢对这本书下定论,正如读过它的人所说,这本书中穷尽了爱情的所有可能,高尚、浪漫、庸俗、龌龊、忠贞、背叛、刺激、安稳、羞怯、放荡

书名虽然为霍乱时期的爱情,但全文其实与真正的霍乱其实并无太大的关系。真正的霍乱其实出自男主Alisa的口中:虽然在你眼里爱情不过是一场幻觉,但在我心里却是一场名为霍乱的疾病,为了病愈,我心甘情愿的等待了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里面的每一天都是值得的。而故事的最后,两个人也真的在一艘挂着象征霍乱旗帜的船上体会到了自己心中的平静。在不停的往返于黄金港的蒸汽轮船上,Alisa说出了浪漫至极的“一生一世”。

反复回味这段荡气回肠,跨越半个多世纪的爱情故事后,其实还有很多困惑一直萦绕在心头。

1费尔明娜为什么会突然拒绝阿里萨?

年少时期两人互通书信,甚至已经在信中确定了婚期。但他们始终都没有发现,两人心中的对方都只是自己幻想出来的完美的形象。或许福音花园那位一直默默守候的骑士在那个闷热的下午送去第一封情书的时候,少女被他的这种年少的鲁莽和勇气折服,并渐渐迷失了自我。但幻想出来的形象终究没有照进现实。正如当费尔明娜去“代笔人走廊”闲逛时,阿里萨心中想的:这不是花冠女神该来的地方。而费尔明娜也曾说过,阿里萨给她的感觉就是一个一直存在的影子,并不真实。所以当两个人再次相见时,费尔明娜的梦破碎了,她不想也不能将眼前这个如同影子一般的人同自己心中幻化出来的那个为他演奏小提琴曲的少年视为一人。

2费尔明娜和医生的婚姻真的幸福吗?

毫无疑问,这对夫妻在旁人的眼中无疑是幸福的典范。丈夫出身名门,医术高超,受人尊敬。妻子美丽大方,个性十足。但其中的心酸只有两个人自己才清楚。

其实当费尔明娜答应父亲要嫁给医生的时候,并不是出于爱。一部分是出于对父亲的屈服,还有一部分是对于阿里萨的逃避。而医生娶费尔明娜也只是单纯的觉得她漂亮,对她并没有很深的感情。

但是随着岁月的流逝,两人之间也逐渐培养出了默契,仿佛一切也不是那么糟糕,就像医生的人生信条一样:婚姻最重要的是稳定。但费尔明娜不这么觉得,她是个浪漫的人。因而当知道医生出轨的时候,她几近崩溃。很多人都说当医生最后放弃的其他人,又重归费尔明娜身边是因为爱,可我不这么认为。医生只是在追求自己所谓的稳定,在他最意乱情迷的时刻,他也没有想过要打破这种稳定,而是想着怎么样才能不被其他人发现的继续欢愉。

但是当最后医生去世之前,看着费尔明娜的眼神,我相信他是真的发自内心的在说:我爱你。但是这种爱是医生认为的爱,而不是费尔明娜最向往的爱。所以当你问他们两个人的婚姻,充斥着各种争吵、出轨和问题之后真的幸福吗,我的回答是:他们是幸福的,但不是浪漫的,是没有激情的。

3阿里萨的等待真的算是等待吗?

我相信在最初的几年中,阿里萨是真的想为了费尔明娜保持童真的。直到最后悲伤的情绪过度的放大,导致了他的放荡。但其实归根结底,是对费尔明娜的念念不忘。这颗种子种的太深,已经肆无忌惮的遍布在他心中的每一个角落。所以在他得不到她的情况下,他只能选择迫切的需要一切其他的东西来填补内心的空缺。于是他开始寻欢作乐,企图用其他的肉体来填补自己内心精神的空缺,但往往都于事无补。每每激情过后,剩下的是对于费尔明娜更深的思念。可“性”这个东西就像一个恶魔一样,一旦沾染便不可收拾。不可否认在阿里萨与他众多情人私会的片刻,他的内心是被她们占据的,但这都不是阿里萨认为的“爱”。他的爱是浪漫的,是孤注一掷的,是感动自己的漫长的等待。为了让这种求而不得的痛苦减轻,他试着去“爱”其他人,但之后又发现任何人都不可能代替费尔明娜。

从某种意义上来看,我认为他在精神上是一直在等待的认为他是在等待的,但不是那种眼中皆是你,四下不他人的清冷,而是一种几近病态的对自己的折磨。因为太爱却又求之不得,只能通过不断的放纵自己,从而得到片刻的喘息,因为在阿里萨的心中,没有任何人可以和费尔明娜相比,哪怕只是匆匆一眼,或者最普通的问候在他的心里都能激起千层了浪花。他的等待是他自己的精神世界的等待,除了寄给费尔明娜的信,他从不向任何人袒露心声。

对于我而言,我觉得他的这种等待,一方面半个多世纪的紧闭内心,只为了一个人而敞开,是极度浪漫的;另一方面,为了满足自己精神世界的洁癖,而不断是去放纵自己的肉体,这种做法对于其他人来讲是不公平的,是极其残忍的。

4最后他们为什么在一起了?

首先,面对着一个男人跨越半个多世纪的坚持和隐忍等待,即使不接受在心里也是一种对自己极大的肯定。你要相信,总会有人山高路远,为你而来。

其次,当医生去世后,面对着生活中的琐碎,以及外界的种种压力。费尔明娜其实早已不堪重负,这其中疗愈她的,给她继续生活下去的信心的,是阿里萨的信,以及他的陪伴。所以,在生命的最后阶段,费尔明娜被阿里萨的成熟气质,以及深刻独到的思想见解所折服。

两个年过七十的老人,在一艘永无止境的轮船上,重新萌发了爱情。阿里萨心中的白月光终于在历经了半个多世纪后,洒在了他内心平静的水面上。他们在宁静中超越了激情的陷阱,超越了幻想的无情嘲弄和醒悟的海市蜃楼,超越了爱情。最终驶向了心中平静,浪漫的远方。

或许爱情真的像霍乱一样,一经沾染就会让人癫狂。浪漫的人终其一生都在苦苦找寻自己眼中的爱情。爱情,并不是单单只有激情和性,在多巴胺逐渐退去的年岁里,更多的是一种惺惺相惜的陪伴和相互搀扶着给予生命的力量。我们可以说男女主的故事并不是我所想象的爱情的模样,但是在他们的世界中,费尔明娜最终找到了内心的平静和生活的希望,阿里萨穷尽一生完成了自己极度浪漫的追逐,最后的“一生一世”,任谁读了,都会在心中点亮一盏浪漫的灯吧。

2024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篇三)

爱情其实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之中,你相信,它存在,它就存在,你不相信它就不存在。

就好像年轻时候的费尔明娜对阿里萨的喜欢,她根本就不了解那个少年,他只是坐在长凳上拉小提琴,注视着他,她就怦然心动,对他倾心,互写情诗,但是见面之后,她恍然明白,她喜欢的只是一个幻影,并不是他这个人,他们甚至都不了解对方,都不认识对方。

而阿里萨,他是一个私生子,他的母亲只会尽全力的,溺爱他,阿里萨缺少爱情的浸润,他十分孤僻,当他遇到费尔明娜的时候,他仿佛被爱神击中,开始茶饭不思,相思成疾,我一直很不能理解,一见钟情是真实存在的吗?他只是惊鸿一瞥费尔明娜的活泼明媚,就一下子爱上了她,爱情就这么肤浅吗?而后的50年里,他和各式各样的女性发生肉体关系,但是他心中一直都在等等乌尔比诺医生死亡的那天,在他70岁的时候,乌尔比诺医生终于死亡了,他也再次找到了费尔明娜,他们终于许下了一生一世的诺言。

看到这里我的疑惑爬满了心头,费尔明娜到底爱不爱阿里萨?如果他爱,为什么当初只是匆匆一瞥?觉得这个男人配不上自己,还是觉得这个人和想象中的不一样,就毅然决然的放弃了,走向了医生的怀抱,那为什么几十年后阿里萨,希望和她共度余生,并且殷切的和她通信拜访她,就欣然接受了他?或许不是爱情,她只是要陪伴吧。

而医生呢,就是印象中的一个木讷的古板的人,如果没有遇到费尔明娜,他或许会找到一个门当户对的妻子过一生,他的叛逆,只在他遇到了费尔明娜,开始离他预想的轨道有一些偏差,而他们结合之后的日子,一如想象平静美好和谐,也会有磕磕绊绊,而且医生居然还出轨?我一直以为医生这样道德至上的人不会犯这种原则性的错误。

这本书叫,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从头至尾都没看见爱情,单纯的想象、欲望、生活,这就叫爱情吗?

一开始我,以为这本书,讲的是费尔明娜和乌尔比诺医生的故事,直到看到医生死亡,开始讲阿里萨的故事,我才恍然大悟,原来阿里萨是主角吗?几十年的感人爱情就是他和费尔明娜吗,可是费尔明娜已经结婚了呀,而且她一开始不是拒绝了他吗?50年,50年之后再爱也叫爱情吗?

我觉得这,三个人里面没有一个人得到过爱情,阿里萨一直在寻找他想象中的爱情,费尔明娜亲手把自己的爱情断送,用温情的陪伴来替代爱情的存在,而沃尔比诺医生从来就不懂爱情。

我一直认为爱情应该是完美的,而这本书中所写的爱情简直千疮百孔,不忍卒读。一度看得很生气,想弃了,但是作者写得又那么的真实,仿佛是真正发生过的,就在我们生活的世界的某一个角落,真实存在过的。

或许我们大部分人都是这样的吧,找到一个差不多的对象,看起来和谐美好的过一辈子,也会有争吵,也会有瞬间的幸福,但更多的是陪伴。

读《因为爱情》有感800字


沉迷于韩剧的我每每为剧中女主角的婚姻与爱情而牵肠挂肚,喜欢剧中的家庭亲情和伦理文化,终因播放时间太晚而放弃。最近又迷上了国产剧,《娘家的故事》、《女人的颜色》、《母亲,母亲》都是我的至爱,同事笑我人到中年,在生活中得不到爱情的滋润整天泡在电视剧里找补偿。

无论是思想空虚还是精神寂寞,已过四十不惑的我越来越喜欢演绎家长里短的电视剧,金国秀的包容、刚毅和博爱令我敬仰,叶静怡涅槃回归后的自强、自立令我敬佩,就连小家碧玉般的何西也从与建虹的感情纠葛中挣脱出来,活出了自我,几部电视剧从不同角度给观众呈现出女主角在爱与阴谋中浴血蜕变的瑰丽史诗,我为女主角喜、我为女主角哭,为他们的爱情牵肠挂肚,剧中的爱情尽管经常不食人间烟火,但却恰恰挠到了我们的痒处,弃之不舍。

不少歌曲都在声嘶力竭地高唱爱你一万年、死了都要爱,越是如此,越说明我们的爱情已经变得比计划经济时期凭本购买的咸带鱼还要稀缺,而越是人们生活里的稀缺品,越令人向往。邻家小女霞为了所谓的爱情不惜与父母决裂,甘愿顶着小三的臭名与大她16岁的已婚男人结合;梅也是个家庭条件和自然条件都很出众的女孩,二十七八岁的年纪正是众人追求的美好时代,可梅却偏偏喜欢了同事强,一时间闹得鸡飞狗跳,为此双方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原以为他们会珍惜得之不易的爱情与婚姻,谁曾想两地分居和家庭矛盾的逐渐升级,让梅在外闯荡了几年后又回到了原点时下也不乏小三是男人地位、权势的象征的说法,他们一旦有了职位和地位,有了金钱和豪宅,便会转变观念身旁燕瘦环肥,耳畔燕语莺声,他们自以为真的是万人迷了,把滥情当爱情,把花天酒地视为潇洒浪漫,殊不知,这些皆是因为他们手中的权利、金钱,要说爱情可真是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世间曾不乏感天动地的爱情,可更多的爱情却是由柴米油盐日积月累下的相敬如宾或相濡以沫,诚然,锱铢必较、睚眦必报的夫妻不是没有,爱情对夫妻而言、对长久的生活而言却只是一个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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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范文300字 (5篇)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作品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一篇属于自己的这个作品读后感该怎么写呢?范文资讯网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范文300字”,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范文300字【篇一】

《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是近似于霍乱般无缘无故、疯狂错乱、不可名状的爱情。

一、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诶,不行啊,孩子还是无法克服被作业支配的焦虑,555先码一下,等我写完作业再来更。

算了,我回来了,无心学习,还是来唠嗑吧。

男主喜欢上女主,是惊鸿一瞥。

我见过你,我爱上你。

这座城市天生就适合恋爱,你天生就适合我灵魂。

于是他疯狂地给女主写情书,热情恳切、矢志不渝。

女主终于被打动了,她爱上了书信中的男主。

这时候,他爱上的她,是从肉体到灵魂的完整的她;而她爱上的他,只是存在于她幻觉中的他。

当他们第一次见面,爱情的幻梦就此破碎。

男主因太紧张而出现类似霍乱的状态,而女主,在瞥见男主的那一瞬间,就对自己这段朦胧的初恋宣告了死刑。

他,原来和我想象中的不一样。

没有那么玉树临风,潇洒倜傥,反而显得笨拙呆板,浑身散发着一种狂乱而危险的气息。

类似于今天的大型网友奔现车祸现场。

二、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心人易变

女主关上了初恋的门,却打开了婚姻的窗。

她和一个受人尊敬的老实人结婚了,

医生,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让人有安全感的职业了吧。

男主给女主的变心找过很多理由,姑妈阻拦、社会压力、对自己不满意,但是他永远不会明白,女主只是在那一瞬间,突然长大了。

突然意识到狂热至极的感性爱情是一种不可控的因素,它太激烈,足以摧毁人世间的一切秩序。

而她突然就意识到自己略显单调贫瘠的灵魂无法承受得起这份狂热,突然明白了,支撑生活正常运行的东西,不是爱情,而是稳定。

于是她嫁给了一个各方面都符合社会期待的人。

她选择了在婚姻中培养爱情,或者哪怕没有爱情,也要过上稳定、有秩序感的生活。

这里不得不佩服女主的聪明、果敢和毅力。

我一直觉得,爱情就是一种幻觉,它来得快去得也快,如果男女主真的在一起了,那么她们将很快落入平庸的俗套之中,根本不可能产生如此惊世骇俗的故事。

男主肯定很快就会厌倦,他会发现原来自己那么热烈爱着的一个人,竟然是如此的普通,她有这么多的缺点。

在日复一日的琐碎消磨中,男女主的爱情根本持续不了多久就会枯萎。

婚姻和爱情是不一样的,在选择结婚对象这件事上,女主做得很对。

三、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整个故事的起源,就来自女主的觉醒,以及她对男主的抛弃。如果没有这一点,以后的故事都将不复存在。

女主的拒绝,使她成为了男主心中永恒的白月光,他得不到她,便企图在其他女子身上寻找慰藉。

他前前后后共与六百多个女子上床,用远超出自身需求的肉体之爱的满足来对抗精神之爱的虚无。

他带着对女主的执念活了一辈子,始终没有找到可以寄存这份爱的合适女子。

在这样放纵、堕落的生活里,他不断思考、修正自己对于爱的认识。

他无疑是一个深情的人,对女主而言;

他也是一个无情的人,对所有曾对他产生过感情,或被他玩弄过感情的人而言。

我其实一直无比疑惑,为什么他在睡了那么多女人之后,在肉体已经如此不纯洁之后,还能信誓旦旦地认为,他的精神依然是纯洁的,他对女主的爱依然纤尘不染?

这样的爱,放在小说里让人觉得很浪漫;如果是在现实生活中,估计只会让人感到恐怖吧。

我还是坚持,如果没有“得不到”,就不会有这样的爱,人性本来如此。

多少人曾在深夜里怀念过那个自己深深爱过却无法得到的人,但是他们也只是怀念而已。

该过的生活照样过,该结的婚照样结。

小说与现实的差距正在于此。

小说的主人公敢于对抗世俗,追求自我,而现实中的我们却只能埋没理想,蝇营狗苟。

为了弥补内心深处的缺憾,于是我们将自己的感情投射到了小说主人公身上,借着他们的爱恨情仇、跌宕起伏,来丰富自己的生活。

四、诚知此恨人人有

也许大部分人的生活,都跟女主和医生一样吧。跟随着世俗的标准,一步一步,过上那种平淡安稳,无可指摘的生活。

从年少夫妻的浓情蜜意,逐渐过渡到左手摸右手的亲情模式,再到互相怨恨却互相迁就的无奈,与跃跃欲试想寻找新刺激的负罪感。

有一句话怎么说的,在一对夫妻共同生活过的千千万万个日夜里,彼此都曾经有过无数次想掐死对方的冲动。

彼此都曾经渴望过亲密无间的结合,与对方的身体和灵魂同时融为一体,但在无数次试探、放弃、怀疑、绝望之后,终于残忍地发现:

每个人都只能是他自己。

合为一体的尝试注定失败。

能够互相尊重、包容、体谅,便已是最大的仁慈。

医生弥留之际对女主说他一直深爱着她。

在我看来,他爱的不是女主,而是他自己,是和女主共同生活过千万个日夜的他自己。

所以,女主和医生的爱告诉我们什么?

也许是,在婚姻里面,爱是最不可靠的东西。

唯有尊重与包容,才是相安无事的法宝。

五、当你老了

丈夫死了,头发白了,初恋来了。

女主真的好幸福。

被丈夫保护了一辈子,被男主爱了一辈子。

但是在花好月圆的美好大结局之外,我们读者究竟能从这本书里收获什么呢?

看这本书的那一天阴雨绵绵,我在图书馆负一楼熬完了一天的光阴,合上书的那一刻,突然涌起一种不可明状的冲动:

我要跟别人分享一下这本书。

于是拨了前男友的电话,七嘴八舌地把这本书讲给他听。

他听完很义愤填膺地说了一句:这男主不就是个渣男吗?睡了六百多个女人,还说自己纯洁地爱着女主,怎么可能呢?

“为什么不可能?”

“因为男生不可能对上过床的女人没有一点感情。”

“那就是说不爱的女人你是不会跟她发生关系的,对吗?”

“这个,不一定,万一人家强迫我呢,也是可以接受的。”

“那你会爱上她吗?”

“不知道。但至少,会有一点怜惜之情吧。”

综上,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范文300字【篇二】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四年前了,当时挺迷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看完的感觉就是震惊,要知道那个时候的我以为喜欢(都不能叫爱)不是一种可以持续的状态,只是荷尔蒙的冲动罢了。但是却有两个人跨越半个世纪又重新相爱了?

“扯吧就,哦,对了,魔幻现实主义。”那时候可能是语文课学鲁迅的毛病,喜欢用“讽刺”这个词,于是就觉得,马尔克斯这也是在讽刺吧?讽刺“爱情”,讽刺经历了半个世纪六百多次风流的阿里萨为达萨保留的童真?

后来继续读了很多马尔克斯的作品,越读越怀疑,写出这些书的,居然是同一个人?他在很多访谈包括自己的自传《活着为了讲述》里多次澄清:我写的并不是什么魔幻小说,小说中的事无一不以现实事件为依据。

读高中的时候又读了一遍这本书,很多东西好像能理解,甚至有某种代入感。之前对阿里萨和达萨爱情的嗤笑更像是一种“何不食肉糜”的感发。高中时候谈恋爱了,后来分手了。难过肯定是难过了好久的,有时候想:或许阿里萨对达萨那种爱是真实存在的呢?或许马尔克斯真的是个挺写实的老爷子?或许就像当初骗我看那本书的封面上写的一样,它是“最伟大的爱情小说”,不是在讽刺,真的是在歌颂爱情?真的可以跨越几十年,再相爱?

前段时间因为疫情没有开学,我又把这本书看了一遍,第一次读的那本送给了高中时代一个很重要的人,这回是在kindle里看的,一个星期看完了。看完后还是没觉得阿里萨一方面和不同的女人做爱一方面宣称自己对达萨的纯洁狂恋有多么的让人动容,尽管性关系不能代表一个人的坚贞与否,但是这样的痴情,总感觉怪怪的。反而是达萨和丈夫乌尔比诺医生那虽然充满许多鸡毛蒜皮但大抵还算平稳克制的一生让我觉得心生安慰,思念一个人一生一世和陪伴一个人生活一生一世,不一样。

读完这一遍,我好像读出了在“一生一世”后,马尔克斯想说的两个字。

“孤独。”

几年间我看完了这个老爷子大多数的作品,在马尔克斯宇宙,“孤独”两个字是恒久不变的。布恩迪亚家族和马孔多小镇也许是极致的孤独,《霍乱》里的阿里萨和达萨何尝不是。对,半个世纪的等待,达萨在世俗的婚姻里拥有了珍贵的爱情与依靠,阿里萨在不断的风流中逃离了空虚,他们可以老了再相爱,更加坚定地相爱。他们终于跨过了时间,相拥,“一生一世”。然后才发现,这辈子他们做过的唯一完整的事就是彼此之间的“爱”(最后我真的疑惑到底还是爱吗),阿里萨的风流没逃得出空虚,达萨的幸福婚姻背后也是一片荒芜,老来孤独的她也分不清她对浪荡子阿里萨究竟是出于爱情还是同情。相拥在一起的,是两个在这一生恒久孤独寂寞的灵魂,彼此的白月光已经是白发苍苍。

如果仔细审视,这本写“爱情”的书,通篇似乎不见一丝情感,更多的是不幸福、鸡毛蒜皮的琐碎、滥交,更像两个人虚妄的孤独史。

嗯,最后老爷子没有给一个《百年孤独》一样的结尾。也似乎让人见识到了“伟大的爱情”,“我们可以老来再相爱”。其实闭上眼想,只能感受到弥漫着湿气的、苦杏仁味的孤独。

想起来一个问题:你说,我们到底是因为漫长又荒芜的人生去爱一个人,还是因为爱上了一个人人生才显得漫长而又荒芜?

跨越半个世纪的爱情也好,百年兴衰的家族也好,马尔克斯始终在告诉我们:

唯有孤独永恒。

“一生一世。”

至于爱情,可能要想清楚到底是出于爱,还是执念。另外还是那个问题:

你说,我们到底是因为漫长又荒芜的人生去爱一个人,还是因为爱上了一个人人生才显得漫长而又荒芜?

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范文300字【篇三】

肉体之爱与灵魂之爱,只知索取的爱和只知付出的爱,前者与后者可以是互相独立的事件,也可以同时出现在同一个对象,但大多数时候,两者无法互相取代。

即,肉体之爱无法替代灵魂之爱。

肉体之爱自然不是唯一的,他对费尔明娜的爱居然一次都没被他那622个情人取代。

不过,灵魂之爱也同样不是唯一的——在得知那个女学生自杀的消息,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哭地心如刀绞。因为他,爱那个女生,爱她本身,爱她的肉体,也爱她的灵魂。

可,灵魂之爱其实也无法完全抹杀肉体之爱。

即使已经和费尔明娜在一起,他还是想起了他第一次发生关系的那个女人——那个不记得脸,连名字也可能是假的的,那个女人。

但,肉体之爱与肉体之爱之间,是可以替代的。

这就是为什么,他这辈子睡了622个人。只是到终于看清无法用肉体之爱替代灵魂之爱时,才放弃了结识新的情人的做法。

最终,灵魂之爱与灵魂之爱之间,却无法轻易替代。

虽然他对那个女学生也有着发自内心的灵魂之爱,但比起他坚持了五十多年的爱情事业,还是选择坚持完成后者。

女学生为什么要自杀呢?并不简单因为她被抛弃了,而是她无意间发现了他的打字机——知晓了那段他心底的秘密,他对费尔明娜坚持到底的灵魂之爱成了女学生的绝望死海。

爱情本质上是利他的,这是一种自我奉献的精神。因为惊人地无私,所以毋容置疑地伟大。虽然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从来没有和莱昂娜.卡西亚妮发生过关系,但,她完完全全是他的女人。因为——她是为了他奉献了一生的女人,为了帮助他取得胜利,而默默帮他扫清障碍,却从未要求回报。她不需要回报,她已经做了她最想做的事。

人人都说,只要活得够久,就能学会"爱自己"。歌德却在《少年维特之烦恼》里借长者的口,批判了这种观点。当你长大了,一定会有人来告诉你,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但我偏偏要告诉你,只会爱自己的人,自以为自己已经变强大了,其实只不过失去了那份勇气——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的勇气。

这份勇气,可以战胜情敌,可以战胜衰老,也可以战胜死亡。

这份勇气,值得获得一句惊叹——

"生命跟死亡相比,前者才是无限的。"

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范文300字【篇四】

今天刚刚读完,我在书末尾处写下写下跨越时间刻度的伟大爱情

然而我晚上细细回想

才明白此书只要表达的这等肤浅的意义,好似才悟得一些东西

如果说世界没有一成不变的人,那自然也就不会有一成不变的爱情。就像费尔明娜对茄子的感受一般。

于是全然明了,所谓人追逐一生的爱情不过是热烈时期才能幻想出的空中楼阁,一但时间轮转,那绝美的建筑瞬间就会在回忆中变了一副模样。人类的局限莫过于此,感情记忆永远促使我们去寻求自己不同时期的安定之所。于是,世俗所定义的伟大爱情必然不复存在了。爱情在书中如被肢解了一番,无论是青春事情少年少女不知天高地厚的冲动,成年后追逐稳定的幸福,亦或是肉欲对心灵的鞭挞还是道德伦理对生命的束缚,这些都是所谓爱情所必然经历的种种挑战。

一切都会变,一切都不是永远美好。

书中最后的一生一世的诺言,费尔明娜绝不是唯一对象,看起来荒缪不已,却也让人感动。

而这份感动到源头,必是让人感受到了真正伟大的爱情。

是的现实中爱情是不存在的,但这艘舰船上存在。

轮船早已不再是世俗中的轮船了,她成为了一个理想的国度。在那里人们不再遭受名誉与伦理的束缚忘记过去自己犯下的种种罪孽甚至不为人知,只存在永恒的生命和热烈。

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范文300字【篇五】

有一本书叫做《霍乱时期的爱情》。

计划看这本书计划了半个月,迟迟没有付诸行动。

有句话说,行动力等于财富,而我一贫如洗。

挤了一周工作间隙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然而内容跟我想象的不一样,甚至可以说有很大出入。

那种感觉就像是你以为你的相亲对象是男神吴彦祖,见面的时候才发现竟然是男神古天乐!

这本书的叙述手法也很不一样,它以一种倒叙的手法娓娓道来,故事紧凑,容不得你半点犹豫思考,就只需要一直看,一直看,一直牵着你的眼睛走,即使已入半夜凌晨,依然会让你放不下它。就像是一大块美味的蛋糕放在你的面前,你的肚子已经饱的塞不下了,可是嘴巴还是饿,要一直吃。

唯一遗憾的是,买的这本书的封面不好就算了,印刷也不行,错字很多,对于纠正错别字变态到极致的我是一种煎熬。果然,便宜终究没好货,所以,亲爱的人啊,你一定要贵起来,要把自己包装成很值钱的样子才行,哪怕脑子里灌的是浆糊,最起码封面不错,买家也不会有太多怨言。

书中着墨最多的是阿里萨对菲儿米娜的爱,即使在菲儿米娜嫁给了乌尔比诺大夫后,他对她的爱依旧。他尝试结识更多的女人,以此消除对菲儿米娜的思念。对他这个人,我感到既可怜又厌烦。他对菲儿米娜的爱的忠诚和他对许多女人的情感的玩弄。

试想一下,如果有一个人像阿里萨爱着菲儿米娜那样一样爱着你,是一件多么幸福却又有些可怕的事情。

推荐这本书给大家,谨以此祝大家珍惜现在拥有的,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读《跨越百年的美丽》有感


朗朗书声中,一篇课文《跨越百年的美丽》从我口中流出。合上扉页,放下书本,可居里夫人那勇敢顽强的身影,仍在我眼前徘徊不去。

《跨越百年的美丽》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居里夫人在偶然中发现了一种放射性元素。可为了证实这种元素确实存在,居里夫妇不断地试验。但丈夫的去世,使重担落在了居里夫人的肩上。可她一如既往的坚持,最终取得了举世闻名的成就。

古往今来 ,一个个问号挂在人类的眼前,可为什么只有少部分人能解决问题?是因为,他们会顽强地坚持。

著名的物理学家牛顿小时候的成绩简直不堪入目。在他提出万有引力的观点后,当时许多著名的科学家纷纷提出质疑。当时的宗教气氛也让牛顿的试验难以进行。可牛顿坚强地驳倒了所有不正确的观点,闻名天下。

牛顿和居里夫人之所以可以享誉世界,并不是他们的外表有多么出众,是因为他们会顽强地坚持。

溜冰,在幼小的我眼里,一直是大哥哥们的专属运动。但我曾经看到过一起溜冰事故,所以总是对他们望而生畏。在妈妈一次又一次地鼓励下,我还是穿上了崭新的溜冰鞋,一步挨着一步地挪移。一不小心摔了个倒栽葱,站起来,再摔可就在这一次次顽强地坚持下,我最终取得了胜利。

成功不易,它需要锲而不舍的科学精神。但成功也很容易,它只要一条公式,顽强+坚持=成功!

读《上下五千年》有感


五千年,从茹毛饮血的元谋人,到战火连天的三国,再到现在安定的生活,五千年来风风雨雨,都未曾阻挡过时代的前进的步伐。

无数的英雄豪杰在此诞生,谱写了一首首悲壮的歌曲:感叹命运的不公,生不逢时的感慨,对世俗的无奈,被陷害的满腔怒火他们用意志证明自己,改变世界。一代又一代的皇帝也为此作出贡献:文景之治开元盛世不仅造福人民,为以后的兴旺做出巨大的贡献。而某些暴君,贪图美色,压榨国库,沉浸在荣华富贵当中,不理朝政,饱受后人唾骂正如那周幽王,为博美人一笑,戏弄诸侯,到头来又得到了什么?只有敌人的入侵,诸侯的背叛,自己生命的终结,轮为天下之笑柄。相比之下,愿意接受丞相批评的唐太宗,显得如此值得赞美。

平平凡凡的人民,虽不曾在历史上留下大名,做出什么丰功伟业,但国家的兴盛又怎能离开他们的默默付出?造宫殿,车船,打仗,种田各种资源都是他们所给予的。刘邦拉拢人心,造福百姓,获得了他们的信任,而项羽作为一代霸王,为了资源而掠夺百姓,人心涣散,他又怎么会取得胜利?这便是他失败的原由败在了人心。

作者把那枯燥无趣的历史转化为一个个生动形象的故事,仿佛我曾生活其中,品尝过战争的无奈与封建的世俗。项羽乌江自刎,楚庄王一跃霸主,陈胜吴广起义,黄巾起义一次又一次的改革,一次又一次的兴盛与灭亡,推动着时代的发展。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还要属项羽,尽管他是一个残害百姓的暴君,但仍有可赞美之处,他拥有不愿苟且偷生的高贵品质,好男儿志在四方,他奋勇杀敌,60余次战斗,从未失败。他十分仁义,面对虞姬的死和老朋友的见面(敌方),选择了自刎来满足朋友的需求,不愧是一个有义气的男子汉。(星辰ww)

正如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我们要随大势而上,以古为鉴,抓住今日宝贵的时光不断进步,不断突破自我。

读《万年牢》有感


今天,我在家闲来无事,看了一本名叫《万年牢》的书,读完这本书,我心血来潮,写了这篇读后感。

《万年牢》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我的父亲走街串巷卖糖葫芦,父亲卖的糖葫芦在天津非常有名,他卖的糖葫芦之所以有名,是因为父亲用的是最好的材料,就连蘸糖葫芦的糖都是上好的冰糖,他说:绵白糖做出的口感不好,顾客就是上帝,要用最好的才行!

父亲煮糖的锅也是铜锅,铁锅煮出来的发黑,为了使顾客吃着口感好,父亲不惜用钱买来一个铜锅来煮糖他的一切就是诚信,对顾客负责,是一位真诚、诚信、老实,不能弄虚作假的老人。

有一次,天津归日租界,一家大字号祥德斋托人找到父亲,为他做糖葫芦,可是老板为了赚钱,让父亲掺点假,父亲看不惯老板这种做法,于是就辞了工作,尽管待遇很高,可父亲为了诚信。放弃了金钱,依然像从前那样走街串巷卖糖葫芦。

父亲的诚信、老实与老板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让我从父亲身上看到了中国人的真诚、实在、勤劳的美德,也许有人并不赞同父亲的做法。可我却还要赞美父亲,学习父亲这种精神,这种美德。

父亲的这种行为告诉我们:无论做人还是做事,都要诚实待人,踏踏实实,勤勤恳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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