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实习是我从学习法律以来所经历的第二次与专业有关的实践活动,总结两次实习经验的统一性和差异性让我对于现实司法活动有了更浓厚的兴趣,同时对于基层法院在司法审判中的优势及问题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对于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在实际运用中的差距甚至背离有了更清楚的理解和更理性的认识,从而对自己以后的学习乃至工作都有了比较现实的借鉴意义。
通过本次实习,我发现了基层法院在司法体系及司法审判中存在的一些共性。
第一,法官及书记员的专业素养问题。在基层法院中,大多数法官都不是科班出身,很多来源于军人转正或其他领域,而书记员就更不用说了,学什么专业的都有。也许不仅是基层法院所存在问题,全国很多法院都是如此。虽然在司法审判的启动上法院及法官处于被动地位,但是其在案件审理过程所掌握的自由裁量权要求了他们不仅应该是一个经验丰富的社会人,更应该是一个专业素质过硬的法律人。也许精通法律的法官更容易从法律的角度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所以法官的专业素质必须得到提高。至于书记员,其虽然主要从事一些比较琐碎的文字及档案整理工作,但是如果是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来做,可能会更得心应手,这对于法官开展工作也是有利的。
第二,判决书缺乏说理性。在法院我所看到的判决书,不分案件大小或简单与否,其页数一般都在三页左右。我一直在怀疑,如此“精简”的判决书何以将那些对当事人来说并不简单的法律问题和事实说清楚,所以我一直在留意从我手中经过的每一份判决书,从而发现了一个共性——几乎所有的判决书都没有说理部分。当然,在判决书的最后都会附上本案所适用的法律条文。我想,也许是法院理想化地每一个公民都当成了精通法律的人,所以说理部分不用赘述。或者说,根据以上所提到的第一个问题也可以看出这个问题存在的某些合理性。
第三,当事人程序上的权利必须得到保障。诉讼过程中,不管当事人实体上的权利如何偏向,其程序上的权利是平等的,所以法院应当尽最大的可能保证当事人平等的程序权利,保障看得见的正义。
鉴于以上的总结,对于以后的学习,我认为在努力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应更积极地更广泛地参与司法实践。就像在最后民四庭庭长跟我说的一样,我们不应该把眼光局限在法院,而应该拓展范围到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安机关、企业乃至监狱去探求法的足迹,用不同的身份、不同的眼光、不同的心境去体会发在社会各个方面的作用。在此基础上我们会发现,在学校学习法律跟在现实中使用法律完全是两回事,两者可能会有很大的差距甚至出现背离,这都需要我们在不断的实践中去探索去权衡。这是庭长作为一个过来人对我发自肺腑的忠告,也会是我以后不断努力的方向,学好理论知识只是基础部分,最关键的是要在不断的探索实践中发展、成熟甚至强大。
经过为期六天的实习,先后参观走访了云南山泉、螺蛳湾国际商贸城、云南·昆明国际汽车展、云铜锌业等企业或贸易中心,基本上有了对企业等经济形式的初步感性认识,总的来说有一定的收获,虽然并没有想象中的大,但是已经足够了,毕竟这只是一个开始,以后还有的是机会。很感谢学校给了我们这样一个机会,感谢老师们的热心指导,感谢给予我们支持的各单位,没有你们的帮助,我们不可能有这个奇妙的经历,毕竟我们财力和能力都十分有限,个人力量怎么可能有这样好的机会呢?这是我首先想说的问题,就是向相关人员和单位表示自己的感谢。
感谢过后,当然就是探讨一下具体实习的收获与心得了。总的说来,我并不满意这次实习活动,尤其是这种走马观花似的活动,我想对大多数人来说是没有什么意义的,我们的同学还不具备较强的感知社会的能力,所以可能是浪费时间和金钱,加上实习的项目不尽合理,比如说与我们的专业不甚符合,仔细想想,老是参观工厂对我们把握市场的意义真的足够大吗?做任何事情都有自己的意义,但是我们要求的不只是有意义,而应该是有足够大的意义,我私自认为这是老师的一个失误,这在以后是应该予以高度注意的。我们生活在一个快节奏的环境中,时间和精力都非常有限,所以必须提高自己时间的价值,让自己的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作为一个经济管理类的学生,更应该时时考虑这一点。我们以后完全可以多进行实践类的实习,即使是做售货员也好,至少能够真正参与到经济生活中去,得到更为直观的知识,明白社会真正需要什么,究竟什么对这个社会更有意义,这是现在必须开始努力的方向,把自己培养成真正符合社会需要的人,而不是学校批量生产的书呆子,最终亦面临着失业的后果。现在大学的教育往往都是局限于学院教育,并没有把学生与社会紧密联系起来,这是一个方向性的错误。
试想,学校培养学生的最终目的是什么?难道不是让他们能够成为社会的栋梁之才吗?不是要他们对社会有所贡献吗?而目前的情况是,我们很多大学生连进入社会最基本的素质都不具备,又怎么能够满足社会的这个要求呢?平常文化知识学习还勉强可以理解,毕竟中国现在的教育发展水平还不够高,无法让学生真正融入社会。但是实习仍然如此,就显得不可原谅了,希望我的这点牢骚可以改变点什么,哪怕只有一点,也是值得的了。无聊的实习浪费的不只是我的时间,更重要的是浪费我的金钱,我可是个穷人啊,哪经得起这样的折腾?我发现现在存在一个很严重的问题,知识分子得不到应有的尊重,而有些知识分子也不知道自重,在经济社会中,难道想成为一个人格独立的知识分子就真的那样艰难吗?记得在云南·昆明国际汽车展上,我们的一个带队老师在接一会展中心工作人员名片时的那样,我真的很心寒。难道一个堂堂大学教师甚至是教授就那么不值钱,这简直是对文化人的一种亵渎。一个国家发展水平很高的时候,知识分子理应得到极大的尊重,如美国日本英国等等,都是我们的榜样。如何保有知识分子的独立,是我们当代人必须面对的问题。作为人类社会的灵魂师的我们,难道不应该首先是一个自由的人吗?自由的人才敢思想,自由的人才有思想,自由的人才能真正具有自己的价值。一个缺乏独立思考的知识分子实在不能称之为知识分子,只是一可怜的奴仆而已。
现在企业的发展形势也不容乐观,虽然经济效益还不错,但是结构实在不怎样,尤其是国企的竞争意识还亟待加强,民企相对做得还不错,但是也得积极主动地探索新的发展路子。螺蛳湾国际商贸城的各店铺经营者,常常处于慵懒的状态,这是一种很不好的现象,奋斗应该是永恒的主题,不满于现状并积极去改变现状的人,常常能够取得更大的成就,这是我对自己的一点期望,也是对默默奋斗的人的期望。我们学习营销专业的同学中,其实有很多人是进错了地方的,我个人觉得这是一门艺术,也是一门哲学,是非常有价值和有意义的学科。可惜的是人才的流失和社会普遍看法的影响,使得营销专业不尽如人意,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存在较严重的问题。树立起对自己专业的信心,并且培养其自己的对本专业的爱好显得非常重要,这也是自己成才的重要前提。“要么不学,学就得学好”,难道不是吗?怨天尤人绝对不是我们应该做的事情。
本次实习是我从学习法律以来所经历的第二次与专业有关的实践活动,总结两次实习经验的统一性和差异性让我对于现实司法活动有了更浓厚的兴趣,同时对于基层法院在司法审判中的优势及问题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对于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在实际运用中的差距甚至背离有了更清楚的理解和更理性的认识,从而对自己以后的学习乃至工作都有了比较现实的借鉴意义。
通过本次实习,我发现了基层法院在司法体系及司法审判中存在的一些共性。第一,法官及书记员的专业素养问题。在基层法院中,大多数法官都不是科班出身,很多来源于军人转正或其他领域,而书记员就更不用说了,学什么专业的都有。也许不仅是基层法院所存在问题,全国很多法院都是如此。虽然在司法审判的启动上法院及法官处于被动地位,但是其在案件审理过程所掌握的自由裁量权要求了他们不仅应该是一个经验丰富的社会人,更应该是一个专业素质过硬的法律人。也许精通法律的法官更容易从法律的角度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所以法官的专业素质必须得到提高。至于书记员,其虽然主要从事一些比较琐碎的文字及档案整理工作,但是如果是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来做,可能会更得心应手,这对于法官开展工作也是有利的。第二,判决书缺乏说理性。在法院我所看到的判决书,不分案件大小或简单与否,其页数一般都在三页左右。我一直在怀疑,如此“精简”的判决书何以将那些对当事人来说并不简单的法律问题和事实说清楚,所以我一直在留意从我手中经过的每一份判决书,从而发现了一个共性——几乎所有的判决书都没有说理部分。当然,在判决书的最后都会附上本案所适用的法律条文。我想,也许是法院理想化地每一个公民都当成了精通法律的人,所以说理部分不用赘述。或者说,根据以上所提到的第一个问题也可以看出这个问题存在的某些合理性。第三,当事人程序上的权利必须得到保障。诉讼过程中,不管当事人实体上的权利如何偏向,其程序上的权利是平等的,所以法院应当尽最大的可能保证当事人平等的程序权利,保障看得见的正义。
鉴于以上的总结,对于以后的学习,我认为在努力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应更积极地更广泛地参与司法实践。就像在最后民四庭庭长跟我说的一样,我们不应该把眼光局限在法院,而应该拓展范围到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安机关、企业乃至监狱去探求法的足迹,用不同的身份、不同的眼光、不同的心境去体会发在社会各个方面的作用。在此基础上我们会发现,在学校学习法律跟在现实中使用法律完全是两回事,两者可能会有很大的差距甚至出现背离,这都需要我们在不断的实践中去探索去权衡。这是庭长作为一个过来人对我发自肺腑的忠告,也会是我以后不断努力的方向,学好理论知识只是基础部分,最关键的是要在不断的探索实践中发展、成熟甚至强大。
实习报告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x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和我的指导老师XX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XXX年11月16日至XXXX年1月10日,我在xx市人民法院进行了实习。通过实习,我在法学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并参与了大量民事诉讼的庭审过程,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中还担任了书记员的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民法及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知识,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好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接触了大量的民事案件,通过参加这些案件的庭审,使我对原本掌握不扎实的民法的基本知识有了生动形象的理解,通过理论知识与现实案件相结合,才能更准确的掌握法律的内涵。 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首先,我可以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其次,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法官和律师老师,他们对于我的实习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通过这次实习,我也发现了一些问题。首先,我们在学校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和实际中的操作还有一定的差距;其次,就是人们的法律意识不强,不知能有效的利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人们进行普法宣传还是很有必要的。 在“依法治国”方针的指引下,我国的法制建设一定会更加完备与合理,会给我国的经济建设提供更好的法制环境。在此,再次感谢学校给我们安排的这次实习机会,感谢XX老师给我的指导和帮助,感谢xx市人民法院给我提供的实习场所和在实习过程中给我的帮助,使我学到了很多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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