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是第七届村级组织换届之年,我们将抓住村级组织换届的契机做好如下工作。
一、继续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确保村务公开落到实处。
(一)继续推进民主决策,不断增强群众参政议政意识。
从完善村级民主决策机制入手,明确民主决策主体、规范程序。尤其是完善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等制度的建设,紧密结合村委会的选举,规范村民代表的选举,理清村民代表会议与村民会议及村委会的关系,把村民代表会议与村委会和村民会议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村委会管理村务,村民积极参与的农村自治格局。让农民切切实实地当好主人翁,真正体现“自”与“治”的结合。
(二)、继续推进民主管理,强化村务公开的责任。
1、突出重点,全面推行民主理财。建立健全理财小组工作制度,通过建立民主理财制度,保证公开真实可靠。
2、村务公开普遍实行“五规范,一满意”的工作推进方式,五规范即规范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时间、规范公开形式、规范公开阵地、规范公开管理,一满意即公开的效果群众满意。
3、建立目标责任制。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实行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分级负责、责任到人,使民主管理规范运行,健康发展。
(三)、继续推进民主监督,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村民委员会成员每年测评一次,将干部的政绩、廉洁自律、村务中政务公开情况与工作实绩挂钩。通过民主监督,促进了农村基层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接受监督,严格实行财务公开。建立档案,保证村务公开质量,建立规范的村务公开档案,做到村务公开的历史资料有据可查。
二、不断深化村务公开,推动村务工作全面发展。
实行村务公开是新形势下的安民之策,落实民主管理是促进自我发展的治村之本。扎实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开展村民自治,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目标。
1.村务公开的深化,进一步密切农村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2.村务公开的深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民奔小康的步伐。
加强二级教代会建设 推进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摘要:二级教代会是学院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加强制度建设,坚持院务公开,使二级教代会即有章可循,又能富有生命力,使之成为构建和谐学院,共谋发展的平台。
认真做好高校二级教代会的建设工作,进一步建全和完善二级教代会的工作制度,是基层民主建设的需要。而高校又是一个相对讲民主、讲平等的群体,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学校办学重心的逐步下移,二级学院也相对拥有一定的人、财、物的管理和支配权,特别是人事分配这些直接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情,又常常是教职工特别关注的。因此,把学院的二级教代会建设好,使广大教职工参与学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这是建立和谐学院,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利,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学院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
一、制度建设是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根本
靠制度去规范和约束管理者的工作行为,靠制度去监督和提醒管理者以法行政,使权力在制度和监督下运行,把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落到实处,制度是根本。没有制度做保证,管理和监督则失去依据,也就不可能到位。一是要体现学校对学院二级教代会制度建设的设计上有明确的参照规范,虽然不能千篇一律,但也不能各行其是。这样的制度建立起来,各学院之间也便于交流。二是二级学院的教代会应定期召开。一般应每年召开一次,不能简单化,更不能随意性,从议程到内容要规范,每次会议可确定一个主题,校工会应给予必要的指导。三是学院主要行政领导报告工作。报告的工作和实际情况的稳合度,广大教职工可以从一年来自己的所见所闻和感受去监督,去评判。有了这样的制度和程序,学院的领导自然要重视,力求把工作做得更好。四是学院分党委更好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需要。随着二级学院行政管理权的增大,分党委要起到政治核心作用,就需要参与学院重大事项的讨论决策,分党委可心通过学院教代会,把学院党政的意图转为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二级教代会的建设,为分党委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提供了工作平台。
二、二级教代会是推进学院民主管理的重要渠道
民主管理要有载体才能落到实处。一是召开教代会要提前公告,给教职工以时间上的准备和思考。二是应有代表提案,这是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平时都是领导开会布置要求的多,教职工如何执行,如何去完成,也就是所谓你讲我听,你说我做。广大教职工处于被动支配地位,发表意见,建言献策的机会少,渠道窄,实行代表提案,给广大教职工一个发表意见和建议的机会,也能真实的听到和了解到教职工的所思所想所盼。三是开展民主评议干部活动。学院教职工在还没有选择自己领导的权力时,应该有对担任自己领导的工作表现和业绩发表意见和作出评价的权力。这种评议可能不能完全反映真实情况,但接受监督可以促使更好工作,对集体和个体都有利。虽然我们还不能做到评议结果与考核,奖惩,使用挂钩,但可以供领导和组织参考。
三、院务公开是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
院务公开也是二级教代会的重要载体,可能是教职工关注度最高的一项工作。院务公开的载体形式有多种,可以利用橱窗、书面、手机短信,也可以在有关会议上进行。但在教代会上报告工作,公开院务,则是最重要的载体,它所发挥的效力,起到的作用,是其它形式所不能达到的。院务公开,说起来容易,做起来不容易。首先领导班子要认识一致,这是院务公开的基础。二是可以先易后难,采取循序渐进的办法,第一步先做起来。三是要有公心和诚心,学院的工作,大家的事情向大家说说,通报通报既应该,又使教职工有知情权了。有些事情说开了,大家知道了也就没有什么好议论再关心的了,要相信教职工是通情达理的,关键是万事开头难,不好意识,只要开了头,形成规矩,以后就自然顺畅了。四是院务公开要适度,就是程序要到位,内容上要把握度,有些事情有时效性,一时不宜公开的也可以暂不公开,当然院务公开,民主管理也不能搞极端民主化。
二级教代会建设是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要开展的一项制度建设工作,关键是要深入,不断的持之以恒的做下去,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使之在二级学院的建设和发展中起到应有的作用,达到应有效果。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二级教代会建设,使之成为凝聚力量,沟通信息渠道,增进相互理解,建立和谐学院,共谋发展的重要措施。
关于完善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实施方案工作计划
各行政村: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意见》(中办发[20xx]17号)文件精神,以及绵游委办[20xx]4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推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经乡党委、政府研究,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执政基础,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完善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把村民自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推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 基本原则: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必须在乡党委的领导下,在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村委会作为村务公开工作的主体,要自觉接受乡人民政府的工作指导,积极协助乡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基本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要求,公开的事项包括:①村财务收支、债权债务、经济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情况;②劳动积累工的使用与安排;③计划生育指标的分配与违规处罚;④水费、电费的收缴标准和金额;⑤“四地”(承包地、宅基地、自留地、山林地)的使用、调整、审批及违规处罚,林木砍伐指标的安排⑥扶贫、救灾救济物资、低保及其他补贴的发放对象、金额;⑦土地的征用标准,征用款的管理与使用;⑧村社集体经济项目的承包、拍卖、租赁情况;⑨村干部选举和干部职责、目标任务;⑩其它需要公开的“一事一议”事项。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也应予以公开。 主要措施 (—)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支部要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和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村议事日程,纳入目标管理。要把《方案》中关于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宣传各家各户,使之家喻户晓。要与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村务公开电视电话会议等一系列重大会议精神有机结合起来,把党在农村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促进农村增收,切实解决号“三农”问题;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民为本,把农村群众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落到实处,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坚持在稳定中创新求发展,既保持制度连续性,又结合实际对原有制度充实内容,完善程序,细化措施,以适应新形势,满足新要求。通过学习宣传,切实提高支部、村委会和村民自治组织对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自觉性,真正把这一关系我乡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抓好,抓出成效。 2、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村党史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没的实践中。村党支部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及时督促村民委员会改进工作支持村民依法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监督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农村党员特别是党干部要增强党性观念、群从观念和法制观念,充分尊重和维护广大村民的民主权利,带头执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各项制度,为群众做出表率。 (二)完善监管体制,规范公开形式 1、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负责监督村务公制度的落实。村干部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小组成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及其成员应当热爱集体,公道正派,有一定议事能力,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知识的成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要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审查村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形式是否科学,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并及时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对不履行职责的成员,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罢免其资格。 2、加强村民民主理财制度建设。村民民主理财由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代表村民进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从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中推选产生。民主理财小组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审核财务帐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当事人对否决有异议的,可以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有权对本村集体的财务帐目提出质疑,有权委托民主理财小组查阅、审核财务帐目,有权要求当事人对财务问题作出解释。对群众反映财务问题较多的村,应由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帮助搞好财务清理整顿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民主理财制度;要制定和完善集体资产监管的办法,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确保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3、规范村务公开的形式和基本程序。各乡镇要指导村委会除保持原有的固定村务公开栏外,还应通过广播、“明白墙“等其他有效形式对村务进行公开。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要推进村务事项从办理结果的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要充分利用现代化科学技术,不断创新村务公开的有效形式和手段。 (三)完善管理制度,确保村民的决策权 1、确定民主决策事项。与村级重大事务和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财务类、服务类、事务类,实行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要把涉及村集体资产转移、处置等纳入民主决策的重要内容,并认真规范。村民小组的撤并和设置经村民小组会议通过,报乡镇政府批准,报区人民政府备案。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并、范围调整,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意见后,必须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区人民政府批准。村级事务中民主决策的事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不得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 2、明确民主决策形式。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根据农村不断变化的形式,要进一步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涉及村级重大事务和与村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应坚持“一事一议”切实保障广大村民行使决策权。 3、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凡涉及民主决策的重大事项,必须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特殊情况只要有1/10以上的村民联名或1/5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提议,也应当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的户代表参加;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村民代表的过半数参加。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对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会前要向村民或村民代表公告,广泛征求意见,会后要及时公布表决结果。 4、维护民主决策权威。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形成的决议具有法定效力,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更改,如因情况发生变化确需更改的,要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要形成书面记录归档保存。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从事涉及村级重大事务和全体村民利益的活动,因少数人或人行为产生的费用、造成的损失,均由责任人承担,问题严重的要按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完善自治机制,确保村民的参与权 1、发动群众规范自我管理制度。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要适时引导广大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采用大多数群众认可的方法实现村民自我管理。根据不断变化的形势和村民自治的实际,及时组织全体村民讨论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村民的行为,增强干部尊重民意的观念和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能力,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2、进一步完善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强化村集体资产监管机制,建立由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相关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的监管机构。进一步完善村集体资产登记、报告制度,把集体资产管理情况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提取村民对集体资产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管理方法。村民委员会换届后,原村民委员会在应在乡人民政府的主持和村民代表的监督下,应在10日内将与村民委员会工作相关的资产、资料如数移交给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并完备相关手续。资产移交过程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或依法追究责任。 3、规范农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并经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帐。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确定为不合理财务开支的事项,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财务流程完成后,要按照财务公开程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乡人民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将对村级财务活动加强指导和监督。 (五)完善约束机制,确保村民的监督权 1、突出监督重点。区、乡镇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将切实组织好对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审计内容包括涉及集体和村民利益的财务类、服务类、事物类事项,以及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当前要加大对集体土地的征用、集体企业改制、“村改居”等集体资产的处置,以及政府下拨发放到村到户的各项补贴、救助款物的审计力度,同时应及时将各项审计结果向村民公布。在审计中查出有侵占集体、村民利益的,要责令当事人限期如数退赔;违反党纪政纪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把握监督形式。乡上将及时指导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开展工作,通过抓村务公开的规范和深化,实现对村务的有效监督。积极推行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把大多数村民满意与否作为衡量村干部是否合格的标准。民主评议村干部一般一年进行一次,由乡党委、政府组织,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召开的村民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民主评议结果与村干部的使用及享受的补贴(工资)挂钩。 3、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把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与村民自治、民主法治、依法治村等先进组织、示范单位、模范单位的创建工作结合起来,实行动态管理。对已获得荣誉但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不力的,要限期整改;整改无效果的,按命名管理权限和相关办法暂停使用直至取消荣誉称号。大力宣传、鼓励和表彰积极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村干部,切实维护村干部的合法权益,落实好应有的待遇,保护好工作积极性。对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不力、群众意见大的村干部,将对其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独断专行、作风霸道、不推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或在村务公开中弄虚作假、侵犯村民民主权利,经教育拒不改正的村干部,是村党支部班子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的,依法予以罢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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