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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志们:
房地产管理工作肩负着住居、服务城市发展的职责,近年来城市发展,房地产管理涉及的行政许可审批、房屋拆迁、房屋登记、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物业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管等诸多环节,工程建设领域违规违纪的易发区。会议安排,我就
、省、市关于工程建设领域问题专项治理会议精神,着力解决房地产管理涉及的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简要报告如下:
一、在组织上下功夫,。学习领会专项治理精神。迅速组织系统上下学习、省、市关于工程建设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把握内容,领会实质,要求,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市专项工作梳理出的8个39项治理工作任务,我局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要求,任务、工作进度、方法和工作时限,的措施。责任。组织,主要负总责、分管的机制,责任分工,班子、干部和的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的专项治理工作责任体系。治理精神和房地产管理工作,注意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新经验, 专项治理工作。
二、在监管上下功夫,着力住居。坚决从讲政治、促民生的,严守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工程廉洁、安全和质量三条生命线,查找妨碍和工程建设运行的问题,排查的漏洞或薄弱环节,从法规制度、权力制约、行政监管等,改进和预防,打造保障性住房精品惠民工程。项目建设程序监管。项目工程审批、核准、备案管理等程序,规范项目决策,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依法合规,公开透明运行。项目招标投标监管。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标段划分、评标定标、招标代理等。治理项目工程招投标围标、串标、资质挂靠、标后转包、分包等违规,对党员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项目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对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跟踪检查,对合同中项目资金拨付、管理、使用、工程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结算等实施全过程监督,符合法规与合同规定。四是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制度,质量标准,细化安全措施,强化施工监理,严防项目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
三、在依法行政上下功夫,保障涉房权益。将依法行使房地产管理行政职能,与有序实施专项治理有机起来。行政许可审批。房地产管理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商品房预售许可、拆迁行政许可、房地产企业资质审批备案等行政许可、审批、服务职能,“谁主管,谁”的原则,坚决严肃查处和纠正违规,房地产开发建设依法合规。依法拆迁。实施城市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行政许可听证、行政强拆、行政裁决集体等制度,拆迁资金监管,拆迁全过程公开透明。依法规范房屋登记。房屋登记法规政策,打击权钱交易,擅自土地和规划用途、容积率房屋登记的违规。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依法实施集体土地房屋登记管理,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
四、在前期物业管理上下功夫,打造城市宜居环境。健全物业管理服务机制,制度建设,物业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为服务的关口前移。从源头上解决房地产开发建设给物业管理带来的难点问题,商品房销售进驻物业管理为商品房动工建设时物业服务企业即进驻实施前期物业管理。加大物业服务企业监管,督促企业管理服务前移,力争管理服务监督、问题,解决服务位、维修不、收费不规范等问题,努力打造“阳光诚信物业”体系,提升城市居民居住品质。
五、在诚信建设上下功夫,促业健康发展。以房地产管理信息网站为主要平台,发布行业自律信息,房地产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行业诚信度。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记录体系,企业不良“黑名单”公开发布制度,市场准入和退出。实施以法监管和调解相的监管手段,强化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对房地产开发、中介服务企业实施过程监管,依法行政,严惩企业违规,促业监管经常化、制度化。搞好统筹兼顾。把专项治理工 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下一页
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第2页 上一页 [1] [2] 作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与政务事务公开相,与治理商业贿赂、反腐倡廉相,与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等工作相,相辅相成,,着力解决反映强烈的行业问题。
各位、同志们,将市委、市安排部署,把专项治理工作科学发展观、反腐倡廉的一项任务,精心组织,
本页是小编最新发布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篇》的详细文章,觉得有用就收藏了,为了方便大家的阅读。
食品无证经营专项治理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无证经营专项治理方案,请大家参阅!
打击食品行业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也是受到高度关注的社会热点。近年来,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形势总体稳定向好,没有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问题,但仍存在不少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为进一步净化和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守法经营,促进有序竞争,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食品行业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治理目标
遵循“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综合治理”的原则,切实落实省、市、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治理整顿食品行业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违法行为,捣毁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黑门店”、“黑市场”,有效遏制食品行业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推动建立完善综合治理工作联动机制、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治理重点
专项治理工作要突出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集中、易发、多发地区,针对主要商业路段、农贸市场、旅游景区、农村集贸市场、城中村、校园及公共场所周边等无证无照经营相对集中以及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员聚集区域,重点查处取缔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行业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具体内容如下:
(一)应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凭证》以及《营业执照》而未办理的;
(二)应办理《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保健食品经营备案表》以及《营业执照》而未办理的;
(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有效期届满未依法延续,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四)超出许可或核准登记的生产、经营范围、方式、项目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
(五)伪造、变造、租用、借用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批准文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六)知道或应当知道属于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
三、时间步骤
(一)指导规范阶段(xx 月xx日至xx 月xx日)。优化办理流程,提供高效服务,引导符合法定条件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应办理证照的办理证照,应备案的备案,走上合法经营轨道,提高食品生产经营持证率。
(二)集中治理阶段(xx 月xx日至xx月xx日)。巩固深化前一阶段工作效果,部门联动,集中力量分区域进行全面治理,对限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法予以查处;对达不到规定条件又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获得许可和营业执照的,由当地政府统一组织依法予以取缔。
(三)总结验收阶段(xx月下旬)。县食安委将组织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及时总结治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深挖食品行业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监管工作的问题、难点,探索建立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综合治理机制、长效监管机制。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提高认识,履职到位。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清治理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性、紧迫性。积极发挥属地管理作用,各镇(街道)食安委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站在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和政府形象角度,扎实推进工作开展。各有关单位要先行一步,依法履职,对属于本部门管辖的食品行业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做好先期引导规范,切实落实监管责任,为集中治理打好基础。
(二)部门联动,综合治理。一是各镇(街道)要建立统一、协调、高效的指导协作机制,及时通报、共享信息,整合执法力量,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予以处置。对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要加强沟通,积极处理。二是各镇(街道)食安委、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工商等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协调沟通,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治理食品行业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三是深化“行刑衔接”,切实增强查处打击力度。公安部门视具体情况提前介入案件调查取证,对拒不接受监督检查、暴力抗法等情形,要依法快速处置;其他职能部门积极为公安机关提供专业支持,共同会商疑难复杂案件,形成案件查处合力,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
(三)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坚持执法为民、标本兼治的理念,区别对待,追根溯源。对困难、弱势群体,应引导帮助其依法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对专业村和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或偏远区域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户,要进行全面清理。对屡教不改的“钉子户”,抓住典型,公开曝光,严肃处理。对存在重大隐患、威胁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直至取缔。要适时开展“回头看”,特别是要高度重视对被取缔业户的跟进检查,避免反弹。
《市农委“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意见》是一篇好的范文,感觉很有用处,重新整理了一下发到这里。
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安排意见
文章标题:医院20xx年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安排意见医院20xx年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安排意见
各科室:
根据省卫生厅、市卫生局《20xx年全省、市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安排意见》要求,为继续深入推进卫生系统专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领导干部和医务人员的廉洁自律和教育监督,探索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有效途径和措施,着力建设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现就我院进一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卫生工作全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省卫生厅、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卫生系统实际,整顿规范医药市场程序,净化医疗服务环境,推动卫生改革与发展,缓解群众
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通过专项治理工作,使医疗卫生行业的从业人员受到深刻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业意识,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通过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惩处违纪违法分子,坚决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认真总结实践经验,逐步建立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为卫生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任务
㈠深入开展宣传动员和思想教育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领导干部、医务人员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继续开展多种形式、富有成效的宣传和思想教育活动。一是坚持不懈地开展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教育,使广大医疗卫生人员自觉遵守医德规范,恪守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抵制不良风气。二是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和荣辱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三是继续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法》、《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师定期考核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特别是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刑法》修正案(六)的内容,作为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力武器。四是开展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使广大医疗卫生人员学习先进、弘扬正气,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意识。五是在领导干部中集中开展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教育,使领导干部事实带头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用自己的人格魅力带动、影响和促进党风政风建设。在教育中,要组织开展好“五个一”活动,即:组织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由党组织负责人讲一党思想政治教育课;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召开专项工作动员大会并观看一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对重点科室、重点岗位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举办一次“以廉为荣,以贪为耻”为主题的廉政文化演讲比赛;对学习教育情况进行一次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教育效果,提高学习教育质量。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医务工作者切实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树立良好的医疗卫生行业风气,自觉抵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㈡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找出的问题要逐条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落实整改责任,严格把关,防止“走过场”。在自查自纠工作中,要重点解决单位之间、科室之间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对工作滞后、成效不明显的科室,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极少数领导不重视、自查自纠工作走过场的科室,要责令“补课”,问题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各科要根据我院实际,组织全体医务人员对医药购销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尤其是药品、医用器材生产经销企业及其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提成等方面的问题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在普遍受教育、普遍查纠问题的基础上,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重点部门人员的自查自纠。各科要明确标准,深入查改,并将找出的问题、产生的原因、整改措施以及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于20xx年4月30日前上报院办公室。对能主动自查自纠的,按照中央和卫生部的有关规定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㈢建立健全防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建立和健全各项长效机制是治理商业贿赂的治本之策,也是今年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措施之一。坚持对药品器械采购、基建工程招投标制度和对单位内部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防控商业贿赂的途径和办法,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滋生商业贿赂的深层次原因,研究制定切实管用的规章制度,今年重点建立院长问责制、医德医风考评制度等,强化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医务人员的引导、约束和监管。
㈣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特别要重点查办性质严重、情节恶劣而又拒不自查自纠的案件以及20xx年6月29日《刑法》修正案(六)公布实施后仍然顶风违法违纪收受贿赂的案件。要主动加强与
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安排意见第2页
当地纪检监察、检察、工商等执纪执法机关的沟通和联系,争取支持和配合,形成查办案件的强大合力。要注重运用全省卫生系统查处的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查找制度、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促进自查自纠工作的深入发展。㈤加强对日常工作制度和专项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专项治理工作涉及的问题都是医疗机构日常工作中发生和存在的问题,为保证各项日常工作制度和规范、长效机制的落实,市卫生局、医院都将不定期对单位、科室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特别是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院长职责、医务人员考核、医疗收费、临床用药、药品器械、工程建设等决策程序、重点岗位人员监控等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医院成立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要继续履行职责,发挥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作用,确保专项工作的力度。
㈡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各科主任、护士长是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集中精力安排部署、组织推动、检查督导,保证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发展。
㈢将专项治理工作与其他工作结合起来。按照《市卫生系统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采购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的环节,坚决制止医药购销领域非法交易活动,加强对工作的监督检查,总结好的做法与经验,发现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此工作要与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医院管理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做到统一安排部署,一起监督检查,一起考核落实。我院聘请的二位常年行风评议代表将定期深入科室、病房明查暗访,征求病人的意见建议,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查究,加强医德医风、行风建设,从源头上防止发生商业贿赂现象。
二0xx年四月十三日
《医院20xx年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安排意见》来源于网,欢迎阅读医院20xx年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安排意见。
区大气污染专项治理方案
区大气污染专项治理方案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全面落实市政府实施“蓝天工程”的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年初制定的环保工作目标,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区政府决定对大气污染企业和重点污染源进行专项治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市长、区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河东市“蓝天工程”实施方案为依据,以耐火材料、地板砖、内墙砖、水泥、石灰窑、石料开采加工等污染严重的企业为重点,全面治理大气污染源,改善我区环境质量。
二、目标任务和时间要求
(一)防治工业污染
1.炒石膏粉厂、小生化厂、小板厂、小瓦盆窑、小淀粉、小造纸、小电镀等土(小)企业,必须于20xx年年底全部关停、拆除。今后发现一处拆除一处,严防死灰复燃。
2.全区34家耐火材料厂(名单见附表2),必须于20xx年3月底前采用煤气发生炉或梭式窑生产技术进行改造,实现达标排放。
3.城市规划区内、新老206国道两侧、街道办事处驻地周围的燃煤企业(名单见附表3),必须实行煤改气工程,地板砖行业的生产废水和采用冷煤气为燃料的企业,必须配套上马废水处理设施,不得直排造成对环境的二次污染。达标验收时间为20xx年6月底前。
4.20xx年年底前关停取缔所有交通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石灰窑(名单见附表4),逐步关停取缔不在重点区域的石灰窑。
5.即日起环保部门不再审批新上石料开采项目。原有分布于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的石子厂必须立即停产并拆除设备。不在重点区域的石子厂要在20xx年6月底前关停拆除。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并拆除设备。
6.大力推行新型回转窑生产技术,逐步淘汰落后的机立窑生产线。今后不得新建、扩建机立窑设备和直径小于2.5米的小型回转窑,对现有年产量10万吨以下水泥机立窑生产线逐步关停或转产。
7.继续巩固小炼铁、土炼焦两小企业的关停成果,未完成拆除任务的街道办事处年底前完成拆除任务,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反弹。
8.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对盛能电厂、华盛电厂脱硫装置和大气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工作(名单见附表5),确保20xx年年底前各项污染指标均达标排放。
9.其他未被列入关停治理改造的大气污染企业,必须在20xx年10月底前采用清洁能源进行治理改造。
10.严格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一切对大气环境质量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技改项目),必须经过环保部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否则任何部门不得审批。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项目,环保部门有一票否决权。禁止在城区建成区及规划区内建设炼钢、炼铁、电石、水泥等粉尘污染严重的项目,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从20xx年起,对占城区污染负荷80以上的排污单位发放排污许可证。
责任单位:区经贸局、环保分局、建设局、发展计划局、监察局、工商分局、司法局、安监局、土地分局
(二)防治煤烟污染
1.发展和推行集中供热,凡集中供热管网所及范围的生产和采暖单位,原有燃煤锅炉一律拆除或封存。对要求加入集中供热的用户,供热单位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对未纳入热网规划区域的,要实行区域联片工业采暖。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规划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环保分局
2.城市建成区内,严禁新上蒸发量10吨/时以下民用燃煤锅炉;所有工业燃煤窑炉和蒸发量1吨/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茶水炉、饮食服务大灶等燃煤装置,20xx年5月1日前全部取缔淘汰。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的,要按隶属关系,到有关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对新上直接燃煤的商业性的饮食或浴池等经营性锅炉、煤炉、大灶,任何部门不得批准或接受备案。
对木材加工企业的小锅炉烟尘污染,采取建立工业园区、实施集中供热、推广绿色能源等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整顿或关闭。20xx年底前,所有木材加工企业燃煤锅炉一律关停取缔。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工商分局
3.各煤炭经营单位,不得向城区范围内供应含硫量大于1、灰分大于17的高污染煤炭燃料。
责任单位:区环保分局、经贸局、工商分局
4.城市建成区内积极推广使用燃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太阳能、电等清洁能源,20xx年底前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环保分局
(三)防治机动车污染
区大气污染专项治理方案第2页
1.严格按照国家机动车产业政策,停止生产和销售落后车型,加强出租车和公交车的管理,加快运营车辆更新。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政策和标准,做好机动车报废工作。对超期服役、污染严重的机动车,实行强制淘汰。2.推广燃气汽车技术,加快燃气站建设,以公交车和出租车为重点,推广使用液化石油气、二甲醚等清洁能源。20xx年底使用双燃料的公交车、出租车要达到30,20xx年底达到50,20xx年底达到90。
责任单位:区交通分局、公安分局、环保分局
3.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的监督管理力度,将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纳入车辆年检程序。办理车辆年检、转入等手续时,应取得市环保部门核发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超标排放尾气的车辆要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尾气超标的机动车辆一律不得通过年检,不得上路。
加强对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年路检车辆不能低于当地现有车辆总数的5。区环保部门要建立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监督管理动态数据库,定期向区政府报告全区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情况。
限制摩托车发展,停止对二冲程摩托车挂牌。
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环保分局
4.车用汽油必须符合《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车用汽油有害物质控制指标》等要求,销售单位要按规定添加燃油清净剂。
责任单位: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环保分局
(四)防治扬尘、油烟污染
1.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和物料堆放场的管理。建成区内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方案中要有防治扬尘措施,施工现场要进行硬化处理,建筑施工垃圾要及时回收清运,物料堆放场四周要设置有效、整洁的防尘隔离围挡。运输散流物料的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防止运送过程中发生遗撒泄漏。
城区道路坚持洒水清扫,积极开展道路机扫,做到城市垃圾日产日清。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公路局
2.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防止裸露地面扬尘污染。20xx年基本实现城区裸露地面绿化。城市绿化覆盖率20xx年达到30,20xx年达到35,20xx年达到40以上。
责任单位:区建设局、林业局
3.防治饮食业油烟污染。现有饮食服务场所污染扰民或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20xx年6月底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实现达标排放,20xx年7月1日起,不能达标排放的,责令停业整顿或关闭。新建饮食服务业油烟排放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禁止在城区内露天烹调、烧烤食品。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环保分局
4.在人口密集的地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河东区是临沂市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是落实市政府“蓝天工程”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治理大气污染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艰巨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紧抓好这项工作。区政府成立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组织、监督、协调工作。各街道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区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
(二)紧密配合,形成合力。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各责任单位要从大局出发,积极配合,分工负责,务求实效;要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做好管辖范围内的督查落实工作。
(三)严格执法,严惩违法行为。环保部门是主要的环保执法监督部门,要不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建立集中突击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对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单位)依法关停,对完成治理任务但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责令停产改造并予以处罚。对个别严重违法的污染企业,供电、技术监督、工商、公、检、法等各有关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配合环保部门,进行严厉查处。
(四)搞好宣传,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播媒体,大力宣传环境污染治理的重要性和环保法律法规及市、区有关污染防治的文件精神。区环保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发布环境信息,公布环境污染治理进度及环境质量状况,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充分调动全区广大群众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公众参与机制。对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或虽完成治理任务但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单位),通过媒体对企业法人进行曝光,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制定优惠政策,保证资金投入。为提高企业治理污染的积极性,对治污取得明显成效的企业在环保收费等方面依法给予减免。对企业和个体业主自行治理或关停拆除烟囱和小污染源并经验收合格的予以通报表彰。按照“政府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把治理资金落到实处。限期治理企业的治理资金由企业自筹,各企业必须保证污染治理资金投入,企业的自由资金要优先用于污染治理,在未完成污染治理任务前不得扩大生产规模。各金融部门对治污项目要优先给予支持。
(六)严格考核,务求实效。区政府将把专项治理任务作为环保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具体的考核奖惩办法,严格考核。对在治理过程中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单位,将按照有关的环保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对有关街道办事处责任人按考核奖惩办法严格兑现奖惩。
附:1、河东区大气污染专项治理职责分工表
2、耐火材料企业名单
3、城市规划区和新老206国道两侧企业名单
4、石灰窑限期拆除时间表
5、电厂治理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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