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镇党代表常任制工作意见工作计划

为了提高自己的个人能力,为公司做贡献,我们应该准备一份像样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能协助我们更快的理清重点工作。如何书写一份良好的工作计划?有请阅读小编为你编辑的县乡镇党代表常任制工作意见工作计划,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县乡镇党代表常任制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完善和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积极探索乡镇党代表在乡镇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办法,从现在起在各乡镇实行党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度。为确保乡镇党代表常任制工作扎实,高效运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省、市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探索乡镇党代表在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办法为目标,实行乡镇党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度,以完善工作制度为基础,调动党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代表在重大事项决策中的参谋智囊作用,在党群干群关系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加强对乡镇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为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内容 实行乡镇党代表常任制度。明确乡镇党代表的任期与本届代表大会相同;明确每年召开一次党代表大会,审议讨论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明确乡镇党代表的权利,业务以及履行职责的权益保障;明确乡镇党代表参加乡镇党代表大会及闭会期间活动的内容和方式;明确乡镇党代表任期内始终发挥参与决策、监督示范、参谋和桥梁作用。 三、工作规程 乡镇党代表常任制工作从20xx年9月1日起运行,工作中不断探索闭会期间党代表发挥作用的途径和办法,总结成功经验,20xx年3月转入县党代表常任制试点工作。 (一)代表条件及产生方式 1、代表条件: ①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忠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及乡镇党委和各项决策、决议。 ②坚持党性原则,严守党的纪律,顾全大局,在关键时刻和政治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立场坚定。 ③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有良好的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受到群众拥护。 ④在急、难、险、重等情况面前挺身而出,勇挑重担,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起表率作用,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稳定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⑤有较强的议事能力,能够如实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善于做群众的工作,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 2、代表的名额及比例构成: 常任制党代表从20xx年乡镇换届时召开党代表大会的代表中选举产生,按原代表总数的30%掌握常任制党代表名额。各乡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不做为常任制;妇女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所占比例一般不少于乡镇女党员和少数民族党员占全乡镇党员总数的比例;一线党员代表中科技、教育、卫生、农民党员代表要占一定比例。 3、代表的产生办法: 常任制党代表由乡镇各选举单位选举产生。各乡镇党委按照原代表大会代表分布情况,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划分选区和分配代表名额。各选区按照规定名额,召开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常任制代表。 4、代表的任期: 代表任期与本届代表大会任期相同。 (二)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的权利是: ①参加乡镇党的代表大会,听取和审查乡镇“两委”的工作报告,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参加讨论和表决需由党的代表大会做出的决议、决定;选举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以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 ②在党的代表大会上,可以对党委、纪委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评议或信任投票。 ③对乡镇党委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以及县党的代表大会决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对乡镇党委、纪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廉洁、勤政情况和干部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④根据党委确定的涉及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课题,以代表团或代表小组为单位开展调查研究,为党委决策提供依据。 ⑤党代表列席所在乡镇的党委会、书记办公会及其涉及乡镇重大事项的会议、活动,并参与重大问题的讨论。 2、代表的义务: ①经常听取和反映本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及时向有关党组织和党代表大会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维护本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正当权益。 ②向本选举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党委重大决策和党内重大事务。 ③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正确行使代表权利,坚持党性原则,严守党的纪律,有大局意识,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④积极宣传和带头贯彻党的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党委决定,关心党的建设,认真完成党的代表大会和党委委托的各项任务。 ⑤严守党的机密,对于党的代表大会和党委要求保密的事宜,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 ⑥向本选举单位党员汇报履行代表职责的情况,接受本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 (三)代表活动 1、代表按选举单位、所在区域或工作性质划分为若干个代表小组,每个活动小组在10人以上。代表小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组长、副组长由代表小组全体成员选举产生,并报乡镇党委同意。 2、乡镇党委成立党代表联络组,负责同代表及代表小组的联络工作,做好代表活动的指导、协调、管理工作,为代表活动提供服务。 3、代表除参加党员代表大会外,还应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组织日常活动,活动由代表小组组长、副组长主持。代表根据工作需要,由乡镇党委统一安排,一般每年组织1—2次代表活动。 (四)代表的活动方式 1、听取党内情况通报和情况反映,及时了解党内重要事务。 2、有组织地参加代表小组和党委组织的活动。代表所在的基层组织要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方便。 3、参加党委组织的代表调查研究、检查工作等活动。 4、开展“三级联系”活动。每个乡镇党委委员结合分工,联系2--3名党代表,每个代表要联系本选举单位的3—5名党员,每名党员联系3名以上群众,了解党员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收集并掌握党员群众对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提交乡镇党委或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5、参加党委统一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 (五)代表大会会议的召开 1、每届党的代表大会任届期间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会议一般在每年乡镇人大代表会议召开前召开,如遇重大问题或重要活动,可随时召开。20xx年12月下旬,各乡镇要分别召开年会。 2、党的代表大会会议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的代表到会方能举行。年会的议程由乡镇党委确定并应提前通知代表,有关的材料也应提前分发给代表,以便代表讨论和审查。 3、代表大会在换届时,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代表大会年会由乡镇党委主持。不是代表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和乡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可以列席会议。其他人员需要列席会议,由乡镇党委决定。 (六)代表大会会议的主要内容 1、听取和审查乡镇党委和纪委的工作报告。 2、讨论决定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 3、通报党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 4、讨论和审议代表提出的方案并作出决议。 5、选举乡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以及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 6、对党委、纪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或信任投票。 7、讨论和审议党委提交的其它有关事项。 以上内容根据每次会议的需要作出安排。对会议的决议,乡镇党委应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实施,实施情况应作必要的通报,并在下一次代表大会年会上向代表报告。对民主评议提出的问题,乡镇党委必须在下一次年会上向代表报告整改结果。 四、工作要求 1、要认真调查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要按照本工作意见要求,召开党委会议认真研究讨论,在广泛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乡镇党代表常任制工作实施方案和各项制度、办法、规定,明确工作内容、时间、方法、步骤,并成立领导组织,设置专门的办公室,抽调专门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党委的《党代表常任制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实行党代表常任制度的请示》要于9月10日前上报县委组织部组织指导组(政府一楼109室)。 2、要广泛宣传动员,迅速启动工作。各乡镇党委要在9月15日前启动工作,9月20日前要组织常任制代表正式开展活动。要组织力量做好筹备工作,认真研究,细致谋划,把握好各个阶段的工作环节,尤其在代表选举的程序上要严格审查把关,把真正符合条件的党员选上来作为常任制代表。同时,各党委要采取悬挂过街旗、张贴标准、召开会议等方式搞好工作宣传,使广大党员群众充分了解和掌握实行党代表常任制度的重大意义,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 3、要创新工作载体,提高工作质量。结合本党委实际,积极探索党代表在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在不违反党章和有关条例、规定的前提下,丰富工作载体,活化工作方式,组织党员开展各种调研、视察、监督、评议活动,让党代表参加涉及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的调研调查和讨论研究,给代表提供广阔的行权空间。各党委要定期组织代表开展学习活动,使其深入了解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掌握县委及乡镇党委的政策、决议,提高代表自身素质,更好地为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4、要创造良好环境,保证代表行权。乡镇党代表常任制工作事关全县党代表常任制试点工作的大局,各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尤其是主要领导,要提高对党代表常任制工作的认识,重视并支持党代表联络办公室及常任制代表的工作,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时间、地点、人员、经费上的支持,任何乡镇及基层组织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代表开展正常合理的调研、视察活动,尤其要自觉接受代表对党委成员日常工作的监督,如果出现对代表行权制造障碍或打击报复的,县委将对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5、要经常沟通协调,及时反馈情况。各乡镇主管领导和党代表联络办公室负责人员,要在工作中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发现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于每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与县委组织部反馈工作情况。县委组织部将制发党代表常任制工作简报,及时通报基层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使各乡镇的党代表常任制工作能够协调健康开展。
#县乡镇党代表常任制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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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工作计划


##区社区矫正工作意见 区 法 院 区检察院 区公安分局 区司法局 区人事局 区财政局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矫正其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搞好社区矫正工作,对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建立和完善中国特色刑罚执行制度,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保证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我区的顺利开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精神,现就我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思想 社区矫正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罪犯矫正质量为核心,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依靠社会力量,积极借鉴吸收国外先进的刑罚理念和外省县(市、区)的成功做法,依法稳步推进,为进一步提高我区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质量,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及主要任务 (一)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 社区矫正适用以下具鄞州区常住户籍的五种罪犯: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 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监狱外执行的。 (二)社区矫正的主要任务 1、按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 2、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 3、依法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适合其年龄、身体条件、劳动技能的社会公益劳动。 4、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及工作队伍 ¨社区矫正组织及主要职责 1、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社区矫正的政策和工作部署; (2)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及指示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方案、计划及有关工作制度; (3)指导、组织社区服刑人员的集中学习教育、监督管理、公益劳动等相关工作; (4)指导、帮助、督促、检查本辖区镇(乡、街道)的社区矫正工作; (5)沟通、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本辖区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6)培训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7)完成上级社区矫正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2、镇(乡、街道)建立以政法主管领导为组长,由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民政、社保等部门人员为成员的社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内)。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政策和工作部署; (2)依照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规定,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控措施; (3)以个性化教育为主,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多种形式的思想改造; (4)组织、督促、检查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社会公益劳动 (5)依照有关规定或政策,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6)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日常考核和实施奖惩; (7)完成上级社区矫正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3、区司法局拟增设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初定4个职位,争取实行司法警察编制,负责全区社区矫正日常管理工作。同时,积极创造条件,理顺区司法局与各镇(乡、街道)司法所的管理体制,实行局对所的直接管理,使司法所工作人员划归司法行政编制。 (二)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按照“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逐步建立一支由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相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应是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国家公职人员,主要包括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所工作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及社区矫正组织中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公职人员(包括试点期间派驻的监狱警察)。基层司法所必须保证有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志愿者是指愿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并经社区矫正组织批准和培训的非专职矫正工作人员,主要包括专家学者、知名人士、离退休干部、高等院校高年级学生、村(居)社区干部等。 (三)拟设立以浙江省万里学院教授、专家为主的社区矫正专家咨询小组。帮助解决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上、政策上疑难问题,研定心理矫治方案等。 四、社区矫正各有关单位的职责 ¨人民法院的职责 严格准确地适用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解释,依法充分使用非监禁刑罚措施和假释等鼓励罪犯改造、自新的刑罚执行措施。在判处非监禁刑和裁定假释工作中,可以征求有关社区矫正组织的意见,并在判决书或裁定书中以适当的形式,责令罪犯接受社区矫正,服从社区矫正组织的管理教育。宣判、宣告后,及时将判决书、裁定书抄送有关社区矫正组织。 ¨人民检察院的职责 根据刑罚执行监督的程序,对人民法院有关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裁定实行监督。对司法行政、公安机关的呈报假释、保外就医和决定保外就医及社区矫正执法活动实行监督,以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实施。 ¨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 组织相关部门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会同公安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考察,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和帮助工作。镇(乡、街道)司法所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 监狱管理机关按上级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要求,依法准确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措施,对符合假释条件的人员要及时报请人民法院载定假释,并责令暂予监外执行和假释的罪犯接受社区矫正,及时将有关法律文书抄送相关社区矫正组织,积极协助社区矫正组织的工作。 ¨公安机关的职责 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考察,依法履行有关法律程序;对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考察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根据具体情况依法采取必要的措施;对重新违法犯罪的,依法及时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审判、检察、公安、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优势,探索建立配合协作、情况通报、信息交流等长效工作机制,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人事、编制部门要积极支持区司法局解决内设科室的充实和各镇(乡、街道)司法所人员的收编工作。财政部门要保证社区矫正组织的日常管理经费。各镇(乡、街道)财政设立社区矫正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经费年基数以不低于本辖区上年社区矫正对象总数人均2000元。 (二)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积极探索积累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各镇(乡)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特别是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要按照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任务和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指导、督促镇(乡、街道)落实相关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认真总结经验,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方法,解决新问题,努力提高工作质量。 (三)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事业单位教育管理资源优势,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特点和要求以及社区服刑人员的个体情况,选择好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教育的形式和方法,落实好劳动改造的场所和岗位,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工作。 (四)整合各方力量,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在具体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志愿者的作用,鼓励他们积极协助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尤其要注重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广泛动员和吸收有志于社区矫正工作服务的法律工作者、大专院校专家、社区工作者、离退休老同志和青年学生参加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形成良好的社区矫正工作环境,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
社区矫正工作意见

党员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工作计划


20xx年党员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20xx年,全矿党员安全生产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利用纪检组织的工作优势,发挥好党支部和党员在安全生产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干部作风的转变,确保全矿“1133”安全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为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大教育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党员是安全生产中的骨干,充分发挥党员在安全生产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以此来带动和影响广大职工共同搞好安全生产,是我们煤炭企业一条成功的经验。各单位党支部书记作为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安全要好,教育先行”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压力感和紧迫感,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党员的安全教育。一是提高认识,突出抓好“四个负责”教育。即对企业负责、对他人负责、对家庭负责、对本人负责的教育,切实使干部职工认识到:没有安全就没有干部的政治生命,就没有职工的家庭幸福,就没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更没有矿井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增强搞好安全生产的紧迫感和压力感。在全矿旗帜鲜明的唱响“安全生产”的主旋律,形成全矿共同参与,共筑安全防线的良好氛围,二是注重灌输,抓好经常性教育。要充分发挥“四大教育阵地”(班前班后会、安全活动日、党员活动日、职校)、“四大舆论工具”(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栏)的作用,通过开展安全展览、反事故大讨论、观看典型事故案例片等教育实践活动,确保经常性教育工作季季有计划,月月有活动,天天有落实,促使广大党员进一步提高遵章守纪、自主保安意识。三是突出重点,抓好“三违”党员和安全薄弱人物的跟踪帮教。坚持定期举办“三违”党员学习班,各党支部对本单位出现的“三违”党员要做到当天谈话教育,使违章党员站在“违章指挥就是违法指挥,违章操作就是违法操作”的高度认识到“三违”的危害性,真正做到正规操作,按章作业,做到教育、整改双落实。同时要坚持重点做好那些不负责任的马虎人、红白喜事的操心人、闯侥幸图省事的麻痹人和来回赶班的疲劳人的教育工作,早打“预防针”,常敲“警示钟”,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四是选树典型,抓好典型的示范带动教育。各生产区队党支部要注重做好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的挖掘、培养、宣传工作,用发生在身边的事来教育身边的人,在全矿大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使广大职工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带动面上的工作。 二、突出检查重点,确保责任落实 检查考核是促进工作落实的有效手段。今年党员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重点是:1、安全第一的思想树立的牢不牢。主要检查集团公司和矿召开的安全会议精神的传达落实情况;有关事故通报的传达情况;本单位有无隐瞒事故情况。通过查纪录、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方式进行,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关于区队班前班后会记录的管理考核规定》进行考核兑现。2、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的好不好。主要检查干部值班、盯班制度,外出请销假制度的执行情况;规定下井制度的完成情况;两签到三汇报制度执行情况;以及本单位薄弱人员的排查、帮教措施落实情况。3、安全管理工作抓的紧不紧。主要检查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第一责任者的责任落实情况,看是否按规定主持开展了安全教育活动;看下井是否解决了现场存在的问题;是否按时保质完成了盯头盯面任务,有无早上井、晚下井或只签名不下井的现象,是否存在“三种不良倾向”。要时时、班班、天天抓兑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大问题不过天,小问题不过班。凡不按规定开展好周一安全活动和不开好班前班后会,不按要求进行现场质量验收的,一经发现,记所在单位主要责任人“三违”一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同时与政工行政科室包区队人员联责考核。4、劳动纪律执行的严不严。主要检查采掘、井下辅助、地面单位和机关科室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看有无早上井、迟到早退、玩岗睡岗和班中串岗现象;看是否认真落实了“井下需要第一,安全生产第一”的工作标准;检查政工部门和行政科室人员包区队制度落实情况,看是否按要求参加了矿上组织的各类安全查岗和所包区队安全活动、班前班后会。要充分发挥干部作风劳动纪律检查小组的作用,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采取不定时间地点、不打招呼、不事先通知的“三不”做法,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深入井下进行突击查岗和抽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和劳动纪律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进行考核兑现,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对基层领导班子工作成绩评价的重要依据,为实现全年安全奋斗目标提供有力的作风保障。 三、贴近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活动 内容丰富、式样新颖、贴近安全生产实际的各种竞赛活动是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健康发展的有效载体。今年要在生产区队党支部、党员中继续开展以党员无违章、身边无事故、单位无轻伤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竞赛活动,用竞赛的办法鼓励先进,推动后进,调动党员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矿纪委对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好的单位和涌现出的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竞赛活动要紧密结合全矿安全生产实际,注重时效性,达到形式、内容、效果三统一。各生产区队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和职工扎实有效的开展好各项安全竞赛活动。要通过竞赛,赛出干劲,赛出信心,赛出成绩。在全矿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推动全矿安全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严格制度考核,促进安全生产 纪律是落实制度的保证。每名共产党员和管理人员特别是各级党员干部,都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自觉增强安全法规观念,充分认识安全法规的严肃性,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消除事故隐患不生产,不落实安全措施不生产,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凡是无视党的安全法规,玩忽职守,违犯安全规程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矿纪委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诫免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凡是因早上井晚下井、迟到早退、只签名不下井、玩岗睡岗和班中串岗等影响安全生产,违犯干部作风和劳动纪律有关规定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罚,决不姑息。通过强有力的党纪政纪和严格考核来保障我矿“1133”安全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为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党员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乡镇信息工作意见


乡镇信息工作意见

大街镇二0xx年信息工作意见
各村、社区(居)委会,镇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充分调动全镇各级各部门做好信息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信息的指导、服务作用,提高信息报送质量,促进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对20xx年信息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突出综合性信息、经验性信息和调研性信息报送工作,深入挖掘和报送具有推广价值的新经验、新思路、新做法,提高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发挥信息的参谋助手作用,促进全镇各项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
二、信息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经验和遇到的问题等。
2、改革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与管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进展、新情况、新问题及应采取的对策措施。
3、镇党委、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部署;镇领导独到见解的新思想、新观点和工作思路。
4、具有推广价值和指导意义的工作经验,重要的工作建议、意见和设想。
5、各级领导在本镇范围参加的重大活动,以及各级领导对相关工作的指示、评价和意见。
6、社会各界对重要决策和社会重大事件的反映、建议,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呼声、意见、批评、建议和重要社情民意;如一个时期群众最关心、议论最多、意见较大和亟待帮助解决的问题等。
7、重大突发性及影响较大的事件,诸如重大事故、灾情、疫情等。
8、大街镇为民办实事的落实进展情况,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9、反映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体现社会主义新风尚、好人好事、移风易俗等方面;农村工作的亮点、值得推广的做法等。
10、有参考价值的各种调研报告、专题研究材料和综合统计数据,以及领导需要掌握的其他情况等。
11、其他方面。
三、报送方式
信息报送采用书面报送和电子信息报送两种方式。以书面形式报送的,如有电子文本的一并上报;以电子信息形式报送的,将电子文本通过网络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并及时以电话形式报综合办(8018597),联系人李岩。
四、奖惩措施
1、各村、社区(居)委会和镇属各部门的信息报送工作将纳入镇年终综合目标考核(镇属各部门直接考核主要负责人)。
2、为调动各级各部门报送信息的工作热情,充分调动信息员积极性,继续实施稿酬奖励办法:每上报一篇信息奖3元,被镇采用的奖5元,被县级采用的奖10元,被市级采用的奖50元,被省级采用的奖100元,被中央级采用的奖200元。每上报一篇调研文章(2500字以上)奖30元,被镇采用的奖50元,被县级采用的奖100元,被省级采用的奖200元,被中央级采用的奖500元。若同时被多处采用的以最高标准给予奖励(网络信息以下载稿件为据)。
3、根据信息采用情况,次年初对信息报送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评选,并报镇党委、政府批准后在镇内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20xx年信息工作要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来认真开展,各级信息员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敏感捕捉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掌握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全面把握镇情、村情,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使信息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全镇的经济社会发展。
1、各村、社区(居)委会和镇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大力宣传和鼓励所属人员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
2、信息报送要求准确、及时、全面和具有真实性,并注重信息质量,避免应付交差了事现象的发生。
3、信息报送数量要求,各村、社区(居)委会每月上报信息不得少于2篇,全年不得少于24篇;镇属各部门每月上报信息不得少于1篇,全年不得于12篇。在完成信息报送任务的情况下,多者不限。
附件:大街镇20xx年度信息采用情况统计表

二0xx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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