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监查工作策划方案

为了在乎的事情可以顺利进行,我们需要提前准备计划。当工作项目停滞不前时,我们需要用到工作方案。方案具有指导我们工作方向的作用。你知道什么样的活动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我们吗?根据你的需要,小编精心整理了退耕还林监查工作策划方案,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一、方案修订的内容

修订后的《退耕还林(草)监测调查方案》(年年报和年定期报表)包括年综合年报表和年定期报表两个部分,并对调查方法做了相应的调整。

(一)年综合年报表

1、《退耕还林(草)县级监测调查表》中的第六部分“本年退耕还林(草)成果巩固情况”与第七部分“生态环境情况”合并。

2、原有的《退耕农户调查问卷》由于指标不全,无法深入分析退耕还林对退耕户生产生活的影响,所以增加了部分调查内容,指标设置更系统,根据调查内容设置了《退耕户生活状况调查问卷》,主要包括人口与劳动力、居住与生活设施、拥有的耐用品及生产性固定资产、耕地面积、粮食生产与消费、退耕还林情况、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支情况、财产性、转移性收支情况、生活消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税费支出等内容,在年底一次入户调查完成。

(二)年定期报表

原有的退耕户收入和支出情况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为提高数据质量和减轻县队的工作量及经费支出,年退耕户生产经营及收入情况采取日记账调查方式采集数据。

二、做好退耕监测调查工作的几点要求

退耕还林监测调查已经纳入财政部绩效考评,各级领导务必要高度重视,按照新修订的《退耕还林(

(草)监测调查方案》(年年报和年定期报表)的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年年报和年定期监测调查工作。

(一)认真组织。要严格执行调查方案,深入农户开展调查,确保退耕还林监测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二)确保数据来源真实可靠。要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监测调查的基础工作,加强辅助调查员的培训,保证调查方案执行不走样。

(三)深入开展退耕工程问题分析研究。要根据监测调查结果,认真开展退耕工程的年度分析,深入研究退耕工程的成果巩固情况,客观真实地反映退耕工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开展退耕还林(草)工程后续政策研究提供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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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拆迁还绿工作方案


为提升我区城区道路景观水平,提高城区绿化覆盖率,以良好的环境迎接年中国中部经济贸易博览会和年全国第七届城市运动会在市的召开,根据市城管委《关于开展拆违换绿迎“两会”的通知》(城管委字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拆迁还绿迎两会的工作部署,对辖区内列入拆迁还绿的点位进行整治,并做好绿化美化工作,进一步扩大城区绿地面积,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城市道路景观水平,提升城市发展整体形象。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拆迁还绿活动顺利实施,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拆迁还绿迎“两会”活动领导小组。
三、经费保障
此项工作所涉及的拆迁经费,按照市里统一标准进行核算,实际发生经费最终以市房管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委审核为准,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7﹕3的比例承担。根据法律规定,拆除违章建筑一律不予补偿,临时建筑依法依规处理。
四、任务分工
1、区创建办:负责拆迁还绿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资料收集汇报等工作。
2、区城建局:负责围墙、建筑物拆除后的绿化建设。要按照市园林局的统一规划设计,高质量、高标准对拆除点位进行绿化美化。
3、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负责对需拆除的建筑物进行摸底调查,明确建筑物的产权、用途、面积等事项,办理拆迁手续等,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向市有关部门汇报。
4、行政执法分局:负责点位的围墙、建筑物拆除、执法等工作。
5、区信访局:负责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6、区城市管理局:负责拆迁点周边的环境卫生工作。
7、区委宣传部:负责联系媒体对我区拆迁还绿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8各街办:负责辖区内拆除点位的摸底、宣传、协调等工作。相关街办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拆除点位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积极向被拆迁户做好宣传解释、协调沟通等工作,确保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五、实施步骤
根据市城管委的要求,我区共有29处列入拆迁还绿活动点位,本次活动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1、调查摸底阶段(3月15日—3月25日)
在相关街办配合下,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组织有关人员对上述点位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确定产权、拆迁范围和测算拆迁金额,办理拆迁手续。同时相关街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区创建办于3月23日前将相关情况报送市城管委。
2、拆除建筑阶段(3月26日—4月30日)
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首先拆除广场南路23号等四处围墙。该项工作由行政执法分局牵头、区城建局和相关街办配合,组织人员拆除。剩余围墙将陆续拆迁,涉及到产权的建筑物待办理好拆迁手续后,再行拆除。
3、绿化建设阶段(5月1日—5月30日)
行政执法分局将建筑物拆除后,区城建局按照市园林局统一规划,进行绿化施工,相关街办做好配合工作。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拆迁还绿迎“两会”活动关系到我区对外形象,全区各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活动要依法、依规进行。
2、实行目标管理。全区各相关部门都要实行目标管理,明确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加强对各项工作的自查,跟踪督促进度,确保“拆迁还绿”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全面完成。各相关部门要坚持每周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
3、强化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随机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过程动态跟踪、全方位督促检查,将督查情况和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对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实、落实不力导致工程延期、建设延误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责任追究制的要求,进行严厉问责。

还校园清洁主题队会活动方案


主 题 :拒绝吃零食还校园清洁

主要内容是: 1.拒绝吃零食还校园清洁 2.吃零食的危害 3.拒绝零食倡议书

队 会 目的:校园是学生的摇篮,美丽的绿色校园让我们以愉悦的心情投入到积极的学习中去。但不良的行为习惯严重影响了校园的环境,通过本次班会希望同学们能认识到环境的重要性,积极投身到环保的行列中去,让大家手拉手,心连心,共创美好的未来.

1、 学校已经多次禁止带零食进入校园,有的同学是否觉得少了点什么,有的同学是否还在想方设法地到校门口的货摊上购买零食,以解一时之馋?可是同学们,你们知道吗?在校园内吃零食给我们带来的是什么样的后果吗?

角色转换

首先,校门外货摊上或小店里的零食买不得,也吃不得。这些零食大都是些非法地下作坊生产出来的“三无”食品。曾有记者在这些地下作坊里看到盐、味精、辣椒粉等作料随处摆放在又脏又湿的地上,更令人恶心的是,旁边有一桶豆制品烂得发臭,且蛆虫滚滚!而这些腐烂发臭的东西,在处理后就有可能成了货摊上的零食!记者还看到,锈迹斑斑的机器上沾满了苍蝇,到处都是脏物!你们说,吃这样的“三无”食品我们的健康有保障吗?在学习的时候能安心吗?

其次,常吃零食还会给同学们带来潜移默化的身体伤害。因为常吃零食,你的胃得不到应有的休息,日子长了,“少年胃病”也就多了;因为常吃零食,牙齿得不到应有的清洁,时间长了,蛀牙的也增多了;因为常吃零食,一日三餐吃不饱吃不好,时间长了,营养不良的“干瘪枣子”“瘦黄瓜”也变多了。身体是学习的本钱,没有健康的身体,你的任何理想也都很难实现!

另外,常吃零食还极易引发同学们的贪图享乐和无意义的攀比心理。有一段时间,你是否曾经因为自己有零食吃而眉开眼笑,忘记了学习?你是否曾经看到别人在吃零食自己控制不了也想过一把瘾?你是否曾经为了吃零食跟你的父母长辈无理取闹?你是否曾经为了吃零食而偷偷地把家里的零钱带来用光?你是否曾经为了吃零食而花掉了捡到的钱或者拿了同学的钱?如果你已经符合了两条以上,我可以说,同学,警惕啊!你已经被零食“毒害”了!

常吃零食还给我们的校园环境带来了极不和谐的一幕幕。有的同学吃过零食后包装纸或果皮随处扔,整洁的校园一会儿功夫就变成了“花脸”;有的同学吃过零食后尽管把“残余物”扔进了教室的垃圾桶,却引来了一只只大头苍蝇,和一股股难闻的怪味,我们忍心看到这样的校园吗?愿意在这样的环境中学习吗?

2.吃零食的危害

学生最喜欢吃的零食大致如下:

(1)果冻吃果冻不仅不能补充营养,甚至会访碍某些营养素的吸收。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果冻基三成份是一种不能为人体吸收的碳水化合物--卡拉胶,并基本不含果汁,其甜味来自精制糖,而香味则来自人工香精。不过,果冻中没有脂肪,并含在一些"水溶性膳食纤维",少量吃些并没有坏处,也不会让你发胖,但是,你不要指望用它来"增加营养"。

(2)薯片 薯片的营养价值很低,还含有大量脂肪和能量,多吃破坏食欲,容易导致肥胖,还是皮肤健美的大敌。

(3)红色的辣味小食品如麻辣条、虾条等,根本没有营养价值,里面的色素辣味剂反而毒害文明的身体,使身体不能正常发育,影响身高、视力等。

(4)快餐面 脂肪含量很高,营养价值比较低,多吃不利于饮食平衡。

(5)饼干 属于高脂肪、高能量食品,维生素和矿物质含量比较少,多吃不利于饮食平衡,也容易导致肥胖。

(6)泡泡糖、口香糖 营养价值几乎为零,一些产品含有大量防腐剂、人工甜味剂等,特别是某些质量低劣的次品,对健康的损害很大。

(7)膨化小食品 营养尚可,但含有大量色素、香精、防腐剂、人工甜味剂、赋形剂等食品添加剂,多吃不利于健康。

另外多吃零食还影响环境卫生,不利于校园文化建设:多吃零食造成浪费,不利于对学生进行艰苦朴素教育;多吃零食影响学习,不利于学生安心学习,对学生的心理发展造成不良的影响。多吃零食对中小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的发展都有着消极的影响,因此中小学生要树立正确的饮食观念,控制住自己,少吃或者不吃零食,集中精力,刻苦学习。

角色转换( )

我倡议人人都来自觉拒绝零食

放学回家的路上,经过校门口的小摊,我看见有的同学在买着零食,这让我想起了学校老师的叮咛。

是啊,老师一再地叮咛我们,不能到学校周边的小摊小贩去买零食吃。因为,那些露天的食品基本上不符合卫生标准。为什么呢?同学们想一想,每天车来车往,飞袭而来的灰尘满天飞,而且苍蝇也是那里的常客等等,吃下去后,不把身体弄坏才怪呢!因此,为了自己的健康,千万千万不能去吃那些零食。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乱买零食还会养成乱花钱的坏习惯,吃完后到处乱扔,污染我们生活学习的环境,多不好。

因此,乱吃零食对自己对他人都是百害而无一利的,所以,我们真的狠下决心做到不去乱买零食、乱吃零的时候了!

3. 拒绝零食倡议书

倡 议 书

全校少先队员们:

我全校少先队员号召:保护环境,勤俭节约,拒绝零食。

一、要彻底杜绝零食,如:方便面、麻辣条、虾条、巧克力等小食品一概不准带入学校。

二、提倡健康饮水,不带饮料进校园,人人提倡喝矿泉水、白开水。

三、提倡早点尽量不在学校吃,不允许将吃早点产生的垃圾随便乱扔。

四、彻底远离油炸食品及小摊小贩上的烧烤等不卫生的食品。

五、全校施行见了废纸、石子弯弯腰活动,地上的脏东西同学你捡一个,我捡一个,都扔进垃圾筒里,学校的垃圾就会越来越少,校园环境也会越来越好。

六、每位同学在抽屉里放一个盛垃圾的塑料袋,放置日常垃圾,每天放学时清理一次保持方便清洁。

七、学习伟人勤俭节约的精神,提倡节约零花钱。

八、合理支配自己的零花钱,让自己的零花钱用得有意义。

同学们拒绝零食、保护环境,勤俭节约,让我们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出一个美丽清洁的校园。

乡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文章标题:乡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XXX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为建立起“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程序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集体林业产权制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造林护林、发展林业生产的积极性,帮助农民增加收入,促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早日实现“生态立区”经济发展战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特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XXX乡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一、基本情况(一)社会经济状况XXX乡位于六枝特区西部,距六枝特区人民政府政府所在地34公里,东邻堕却乡,西与水城县红岩乡相连,北靠堕却乡郎节坝,南与中寨乡接壤,地理位置为:东经105°13′18″—105°16′25″,北纬26°13′22″—26°16′58″,全乡总面积56.4平方公里。全乡辖7个行政村,112个村民组,总户数2861户,总人口12557人,是一个彝族、仡佬族、布依族、苗族、汉族等多种民族杂居的少数民族乡,少数民族人口6860人,占全乡总人口的54.8。2016年,全乡生产总值4887万元,财政收入218.7万元,工业产值2003.47万元,农林牧副渔产值1383.63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442元。来自林业的收入316.6元(含退耕还林),比例22。(二)林业资源状况1、全乡各类林地面积根据摸底调查,全乡国土面积为80182.5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为66465亩。林业用地中,有林地面积为38992亩,灌木林地面积5475亩,未成林造林地面积17769.48亩,无林地面积15303亩。2、集体林基本情况(1)集体统一经营的各类林地面积有林地面积为66465亩,其中公益林45003亩,未成林造林地面积17769.48亩为退耕还林,乡林场一个1515亩,村办林场5个2965亩,其中商品林200亩,联户经营7个5376亩,个人承包8374亩,责任山面积80亩。二、林改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生态立区”发展战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以深化林改为动力,以依法治林为保障,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改革方针,进一步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规范森林资源流转,建立多元化的经营主体,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促进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及生态建设,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总体目标到2017年11月底,基本建立起“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程序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集体林业产权制度,通过改革“还山、还林、还利于民”,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达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的目的。(三)基本原则1、坚持有利于“增量、增收、增效”的原则。即:坚持有利于增加和提高森林资源的总量及质量;有利于农民增收和提高生活水平;有利于提高森林的三大效益(即: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2、坚持权益平等,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原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享有平等的承包经营权利,对集体山林实行以家庭承包为主,通过均股、均利、均山、均林等形式,使权益平等到户。3、坚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的原则。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自主选择林改的形式和方法,不搞“一刀切”。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林改中做到办法、程序、内容、结果四公开,尊重群众意愿,实行民主决策,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5、坚持尊重历史,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原则。本次林改是对林业“三定”政策的进一步规范、完善和补充。凡“三定”以来依法明确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大部分群众满意的要予以维护,不得借改革之机打乱重来、重新分配或无偿平调。要本着有利于维护农民权益、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林业的要求,结合实际,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6、坚持实行林业分类经营管理的原则。在林改中,对公益林和商品林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和经营采伐政策,以调动各经营主体参加林改的积极性。三、林改的

乡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范围(一)尚未落实经营主体的集体商品林及其林地。(二)特区政府规划的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三)集体所有的、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成员同意用于且可以营造灌木林以上林木的石漠化、半石漠化山地。(四)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成员同意作为放牧山的无林地暂不列为林改范围。(五)公益林不属于此次林改范围,但要落实管护主体、明确责任,颁发林权证。(六)对抵押权未解除、权属有争议的林地、林木,在有关问题经过努力未得到有效解决前,暂不纳入改革范围。四、林改的内容和方式(一)明晰产权,确权发证。在保持集体林地所有权属于集体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集体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将其落实到户、联户或其他经营主体,使农民真正成为集体山林的主人。参与集体商品林,宜林荒山改革的人口为2017年3月1日年满18周岁的村民为本次林改人员。通过确权,建立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多种经营形式并存的林业经营管理体制。产权明晰后,依法签订林地承包合同,及时进行林权登记,发(换)林权证,以法律形式保障改革成果和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明晰集体山林的产权主要采取以下几种形式:1、稳定自留山、完善责任山政策。(1)已划定的自留山实行“生不增,死不减”,长期无偿使用,允许继承,允许流转的政策,不得强行收回。自留山上的林木除划定时另有约定的外,一律归农户所有,不得随意收回、调整。(2)“三定”时期所发自留山林权证四至清楚,不存在重复发证,群众无异议的,以原四至为准,必要时加埋界标;四至不明确的,以载明的最近地物标或通过协商、调处,实事求是地核定四至。四至确定后收回旧证,换发新证。新证记载的面积以实际测算为准,旧证记载的面积作为参考。(3)有自留山但无证的要查看“三定”时的档案。如当时已经过特区政府登记造册的,应认定为自留山;如未经登记造册,但大多数村民认可或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成员同意,也可以认定为自留山。(4)对林业“三定”和“四固定”时期分配给村民的自留山,几户在同一林班内且无争议,可以将自留山面积按比例分摊。如果四至清楚,但面积不符的,以四至为准。在没有林权争议的情况下,重新核实面积,换发林权证。(5)自留山主全家迁转的,其自留山稳定不变,原则上不予收回,自留山主可委托他人经营或流转。(6)自留山主迁转时没有委托他人经营或流转,经村组会议通过,将其自留山分给了其他农户,原自留山主现要索回的,如果有证据证明当时是其自愿交回集体的,不得索回。(7)在自留山或责任山上开荒耕作未办理土地承包证的,应责令当事人退耕还林,退耕后补发(换)林权证。拒不执行者,集体经济组织可将其收回重新分配。(8)自留山和责任山抛荒后由集体收回组织造林或委托他人造林的,山上林木收入在造林者所占比例不低于70的基础上与原山主分成,但要补签协议,协议期满后,林地的使用权归还原山主,或由集体重新分配、发包。(9)“五保户”的自留山、责任山应与其他村民同等对待,不得收回其自留山和责任山,且应享受集体林权的分配。“五保户”去世后,其自留山和责任山应当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5条规定:“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处理。如经大多数村民同意,也可以由对“五保户”生养死葬者继承。(10)户与户之间自留山、责任山面积悬殊过大,在以下情况可以重新调整:一是死亡缺户,原自留山或责任山主没有子女和其他法定继承人的,其经营的山林可由集体收回重新分配;二是承包期届满的责任山,可以由集体收回重新发包;三是承包者举家迁入城镇转为非农业户口,自己提出将承包的山林退回集体另行处置的,可以收回集体重新发包。除此之外,应予稳定。(11)林业“三定”时未发证的集体和农户自留山的山林,经核实权属无争议且一直在经营的,可按现经营的范围予以确权。现有的林木按“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处理。(12)自留山、责任山已规划为经果林或经政府依法处理、司法机关裁决的山林,要维持经营现状,对已签订了合同的维持原合同,未签订合同的要补签合同,林地租金由双方商定。责任山主要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承包合同,其利益分配、相互的权利义务由集体讨论决定。自留山、责任山已确定为经果园的,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园地用途。(13)林业“三定”时已分包到户的责任山稳定不变,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上轮承包到期后,原承包合同基本合理且执行较好,原责任山主要求继续承包的,可直接续包,承包期限30—70年,但要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山上林木归责任山主所有,承包期内允许继承或依法转让;对合同不合法的,要依法纠正,重新签订承包合同;面积、四至不清楚的,以实际经营、管护面积为准,进一步明晰产权,完善承包合同;农户不愿意继续承包的,在对原合同约定的权责和义务清理后,可交回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处理。(14)对已承包到户的责任山,原承包户去世后无继承人的,由集体收回重新落实林权;继承人户口在本乡镇的,林权落实给继承人;继承人户口不在本乡的,经与继承人协商,可依法流转,确定新的权属所有者。原承包户外迁后,将林地转让给他人并签订了协议的,按协议落实林权;外迁时转包给他人的,权属落实给原承包人;外迁时既没转让又没转包给他人的,经与外迁户协商同意,或在告知外迁户权利的前提下,可由集体收回林地,重新落实林权,核发林权证。(15)原责任山主经营管护不力,或改变林地用途的,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可以重新改革。自留山、责任山已“两山并一山”的,应予稳定;自留山、责任山被集体以行政手段收归统一经营,大部分群众强烈要求归还的,应当归还农户经营。2、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政策。(1)改革前,集体或个人在他人抛荒的自留山、责任山造林形成的山林,原则上按“谁种、谁有、谁受益”的政策不变,当事人双方应按政策规定,补充和完善合同,明确林地使用权、使用期限和林木所有权。造林者要求登记的,林木所有权归造林者,林地使用权归自留山、责任山主。(2)农户在集体荒山、采伐迹地上投资造林的,落实谁造谁有的政策,但应完善合同。合同期满后,林地的使用权归还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重新落实经营主体。对占用集体林地后擅自改变用途,用于非林业生产的,限期恢复林地,并按林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3)对承包集体荒山造林以及受让林地、森林、林木的,可以按协议确定的权属给承包者或受让方核发林权证。原林权所有者分家后,按分家时家庭成员签订的有关协议落实林权,核发林权证。(4)对未列入退耕还林工程而由农户自发退耕后变为的林地,经农户自愿申请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可核发林权证。(5)自留山、责任山到户后,群众林权意识不强,出现“你造我的山,我又造了你的山”的情况,对此应由当事人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相互协商、达成共识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并按协商一致的结果核发林权证。(6)林随地走。适用于在承包耕地上植树造林(包括农林间作、退耕还林等)和“四荒”(荒山、荒沟、荒滩、荒地)、“四旁”(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所造的林木。在依法签订承包合同或协议的前提下,做到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权利人申请林权登记的,可以明确其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发放林权证。占用农民承包耕地营造栽植的路渠绿化林木、农田林网林木以及村庄四旁的树木等,承包耕地的农户负责按规划设计植树造林和经营管护,并拥有林木所有权、使用权。(7)无主山林由集体依法落实林权。(8)对联营造林的,原则上林地使用权落实给原林权拥有者,联营造林收益按双方协议落实,协议作为登记依据之一,并在林权证上予以注明;对70-80年代等大户或联户承包集体土地造林,合同到期又未采伐林木获取效益的,要本着尊重历史、公平公正的原则,直接续包或经清算后续包、转包,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发换林权证。(9)群众合作造林,原则上以林业“三定”时的台帐为准。台帐没有登记的,协商解决。原则上实行“谁种、谁有、谁受益”。有争议且双方拿不出直接证据的,按合作造林处理,双方实行比例分成。对权属争议较大无法达成协议的,应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级依法调处,有关纠纷调处率要达90%以上。(10)越界造林的,造林者与山权所有者或自留山、责任山主协商,补签合同。农户在自留山四至以外扩大的竹林、经果林以及其他林分的,超出部分林地使用权属不能定为自留山,其林权归属采取以下处理方法:扩大的林地为集体林地的,按承包经营的做法,由该林农承包经营,双方商定分成比例,完善承包合同,并确权发证;扩大的林地属于他人自留山或责任山的,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签订合同予以完善,并予以确权发证。(11)行政村并村后,原有的村、组、个人和其他单位合法所有的林地、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即原村、组所有的林地、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仍由原村、组集体组织成员所共有,不得因并村而重新划拨给并村后的其他村民组。3、对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目前尚未分到户的山林(主要是指乡林场、村组林场),乡政府可根据森林资源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结合社情民意、村情林情,因地制宜,分类改革,一村一策,不搞“一刀切”。但不管采取什么方式,都必须将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明晰到经营主体,不能继续以往那种由少数人说了算、经营主体不明、权责模糊不清的“大锅山、大锅林”经营管理模式。采取以下方式:(1)“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也称“动钱不动山”。对集体统一经营且群众比较满意的山林,经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讨论通过,可以继续实行村民集体统一经营,但要将现有林地、林木均摊或折股量化分配给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均等持有,即“均股、均利”。通过发放股权证等形式,明确经营和利益主体,实行林权到户、集中管护、民主管理,财务公开,单独核算。收益的70%以上按股权多少分配,剩余部分用于村、组集体积累。(2)产权到户,家庭经营或联户经营。对山林面积较大,群众对林业依赖程度较深的村组,可以实行“均山、均林”,即对集体统一经营的山林,按人口折算人均面积,以户为单位承包经营,或自由组合联户承包经营。由于集体山林其本质含义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共同所有,所以以上两种形式,不管是“均股、均利”还是“均山、均林”,每个村民均依法平等享有承包经营集体山林的权利,都要遵循“耕者有其山”、权利平等、人人有份的原则来进行改革。对集体山林的收入分配比例,应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始得执行,充分体现集体山林归属集体内部成员所有,财富分配权利平等的原则。(3)对改革以前承包给个人管护的集体山林,合同期未满,管护较好,大多数村民同意维持原合同的,可维持原合同不变,待合同期满后再行延包或重新发包。(4)划为国家重点公益林的集体山林,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将其承包到户或联户进行管护,签订管护合同,把管护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要严格按照天保工程有关要求,禁止商品性采伐,使之最大限度地发挥生态效益,并给予适当补偿或管护费补助。(5)划为地方重点公益林的集体林,其管护方式同国家重点公益林,但在保证生态效益不受破坏的前提下,允许林主按有关规定和技术规程,经特区林业局办理手续后,适度开展抚育间伐、更新采伐、低效林改造,实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经营和利用。(6)承包到户管护的公益林允许继承,但不得转让。(7)村民不愿意承包管护的公益林,也可不承包到户,政府要责令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其他方式落实管护措施。(8)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林主在公益林区从事森林旅游开发、林副产品开发和林下种植活动,并逐步建立公益林使用者、直接受益于生态公益林的供水、风景旅游、林地矿产开发、征占用公益林地等经营单位或个人缴纳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的制度;积极支持公益林区的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和优良种苗开发推广等公益性建设,使公益林得以健康发展,发挥更大的生态效益。(9)已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农户,此次改革与其他农户同等对待。(10)在承包经营山林时,原则上以林地所原属村组现有人口数为基数,具体时间界限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为准。4、其他承包经营(1)对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宜林荒山荒地(包括可以用于造林的石漠化、半石漠化山地),原则上按照家庭承包――联户承包——招标――拍卖的顺序,先内后外,依法承包给本集体内部成员或其他社会经营主体,也可以将宜林荒山荒地等承包经营权折股分配给本集体内部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股份合作经营。不管以哪种方式承包经营,都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签订承包合同。经村民会议研究决定的放牧山不列为承包经营范围。(2)对面积在30亩以下、零星分散的集体林地,可将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作价后承包给个人经营;林木转让费一次性收取,林地承包费逐年收取,承包前必须经村林改工作小组集体作价,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为实现规模经营,鼓励将宜林荒山依法向懂经营、有实力的承包大户、其他经营主体流转或以户为单位划片承包经营,或自由组合联户承包经营。凡是承包经营宜林荒山的,营造经济林和用材林可以免收3-6年林地有偿使用费,但必须签订造林绿化合同,明确年度造林绿化任务。5、稳妥处理已经流转的集体山林和个人承包管理的山林。对已经流转、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要维护其权属;群众意见较大的,要本着尊重历史、依法办事的原则,妥善处理。集体山林流转收益70以上应平均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无论采取何种形式明晰产权,集体经济组织都要制定方案,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始得通过,张榜公布,并依法完善或补签林地承包(流转)合同,发(换)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二)放活经营对人工商品林的管理,依法放活,鼓励开展综合利用。在保证生态功能前提下,允许合理开发公益林林地资源,发展林地经济;公益林经过批准可实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1、积极建立林产品及其产权交易市场。重点培育木(竹)、原料林交易市场和木(竹)林副产品加工市场,以及森林旅游、特色林产品交易市场。放宽各类市场准入条件,拓宽农民进入市场的渠道,允许农民生产的木材产销直接见面。重视重点工程和煤炭行业用材需求,探索统一供应木竹原材料的经营管理机制。各类林产品交易市场由业主主办、政府扶持。2、努力培育林业生产要素市场。探索林业投(融)资体系建设,积极组建林业担保公司,拓展林业投资渠道。开展林权证抵押、林地储备制度的试点工作,积极培育活立木市场,解决好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处置权落实问题。发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建立健全各种林业专业协会,实现由市场调节和配置森林资源、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促进森林资源的资本化。3、打破垄断,放活商品林木经营。从2017年11月1日起,木竹采伐指标分配实行公示制,由林木所有者直接向当地林业工作站申请,林业工作站向林业局统一申请,经林业局依法审批后办理设计、发证手续。领取采伐证时林主要交纳育林基金。4、毛竹和10厘米以下间伐材不纳入生产计划管理,由特区林业局按照省批准下达的采伐限额控制,符合条件的即申即批。对成、过熟的人工用材林、定向培育的工业原料林,在限额内优先解决,符合条件的即申即批。5、保护林农利益,允许林权所有者自主依法销售木竹,实行木竹最低保护价政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订任何限制林权所有者自主经营的政策措施。已经制订的必须坚决取消。严禁垄断经营和区域封锁,严禁压价。乡、村两级组织可组建木竹经营服务组织或木竹产业协会,放活木竹经营。(三)规范流转按照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在集体林地所有权性质、林地用途不变的前提下,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规范”流转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引导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集体山林的流转必须符合以下前置条件:有利于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有利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自愿、自主、平等、合法;不得改变林地的属性;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公益林以及森林、林木、林地权属有争议的不得流转;受让方采伐林木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集体山林的流转,应经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按照权限由林业主管部门凭流转协议办理变更手续。为了防止出现乱砍滥伐、乱征滥占林地等一切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根据省厅意见,我区在试点过程中,停止一切形式的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待试点结束、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1、森林资源流转实行分级登记和审批制。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流转,应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并报特区林业局审批,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后依法流转;个人所有的森林、林木的流转由双方依法协商确定。以上两类森林资源的流转由特区林业局凭转让协议办理变更手续。以承包、租赁等方式取得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由特区林业局依法审批;以转让、拍卖、入股、联营、划拨等方式取得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的,报市林业局依法审批。2、完善森林资源流转手续。森林资源流转必须签订流转合同或协议,明确流转资源状况、位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流转的时间、违约责任等。流转的时限由流转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村集体组织承包规定的最长时间。3、凡依法进行的森林资源流转,受让方可在受让林地内依法修建一定数量的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可实施与林业部门统一规划相符的森林保护有关建设项目,林业部门对受让方自筹资金实施的建设项目审批从宽。4、规范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机制。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在明晰集体林权的基础上,鼓励林木所有权、林地使用权有序流转。逐步建立统一、公平、高效的林木、林地交易市场,促进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为森林资源市场化的发展建立一个规范有序的市场机制,创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保护在市场交易中处于弱势地位村民的基本权益。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的有偿使用和流转要采取公开方式进行,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同意,否则其行为无效。对合同没有到期的,再次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原合同期限的剩余时间,流转后应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明确林权所有者是林木、林地流转的主体。流转的收益归林权所有者。允许林木和林地依法继承、转让、拍卖、股份制经营和承包等,同时,尽快建立林地和活立木流转市场。特区林业局要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的森林资产评估中介机构,确保林木、林地流转公平、公正、健康发展。5、充分尊重承包经营者的主体地位。此次确权发证后,山林是否流转以及流转的方式由承包经营者自主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转让。凡自愿转让的,要依法签订转让合同,办理林权变更手续,依法保护投资经营者的合法利益。已经转让但手续不完备的,应当补充完善手续。6、坚决防止在流转过程中出现乱砍滥伐、改变林地用途、改变公益林性质等现象,同时,各村要制定办法、采取措施切实加强流转资金的使用管理。五、工作步骤(一)准备阶段本阶段时间安排在2017年2月28日以前,主要任务是宣传发动、摸底调查、开展培训。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做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使广大群众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通过摸底调查摸清家底,摸清群众意愿,搞清林改的对象和范围。通过培训使参与实施改革的有关人员掌握改革的工作方法、要求,在改革中正确运用。具体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如下:1、成立机构2017年1月上旬,成立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及分管副职任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林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林业站,乡分管副职兼任办公室主任,林业站负责人任副主任。乡林改办:庞玲、贾小云、吴兴华、张海,组成林改工作队专抓此项工作,直至检查验收合格为止。各村要成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负责工作的开展。2、召开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1月,乡林改办逐级召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传达《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和贵州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将改革的大政方针传达到基层干部群众,增强抓好此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3、进行摸底调查2017年1月上旬至中下旬,乡林改办指导各村根据特区林改办制定的方案,进行摸底调查工作。在摸底调查中,要弄清七个方面的状况,并收集相关林权状况一手资料:一是资源状况;二是林权现状;三是林业税费现状;四是经济收入现状;五是林业管理现状;六是集体林场经营现状;七是造林大户现状。摸底调查工作必须于1月31日前完成,并经区、乡两级林改办审核后,张榜公示林权状况7天。同时,要组织群众上山踏界,准确掌握情况,摸清群众意愿,及时化解纠纷。4、培训2017年1月上旬,参加特区林改办组织的业务培训。由乡林改办对工作队员和村林改办的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5、建章立制2017年1月至2月中旬前,宣传林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将“特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致全区林农朋友的公开信”印发给农户。乡、村林改办要制定《林改工作目标责任制》、《领导干部联系乡、村制度》、《工作调度会议制度》、《阶段性考核和检查验收制度》、《奖惩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6、清理税费2017年1月中下旬,特区林业局会同财政、物价、税务等部门清理整顿涉林税费项目,并以领导小组的名义在媒体上向社会公布保留的各类涉林税费项目、标准和收取办法。7、编制乡、村林改实施方案2017年2月中、下旬,乡、村根据市政府批准的特区林改实施方案制定乡、各村的林改实施方案,报特区政府审批后报市林改办备案。乡、村的林改实施方案,要以《农村土地承包法》为重要依据,体现“权益平等”和“农民决策”的原则,方案的制定过程要公开,要经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人数讨论表决通过,方案通过后须张榜公示7天。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要实行“四签两不准”(即会议通知签收、开会签到、林改方案签字、票决签名,不准请人代签、不准用圆珠笔或铅笔签字),规范程序。做好林权登记现场审核、设备设施资料准备工作,乡林改办指导各村开展林改工作。(二)实施阶段时间为2017年3月至2017年10月,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确权发证以及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制定的相关配套政策。确权发证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范操作,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后,要依法完善有关合同,及时发(换)林权证。建立健全乡、村林权制度改革档案。1、乡林改办指导各村林改办进行林权勘界工作按照通过的村(组)林改方案,组织相关权利人上山踏界,并进行外业调查。宗地区划原则:(1)林地所有权权利人不同;(2)林地使用权权利人不同;(3)林地使用权类型不同(自留山、责任山、集体山等);(4)林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不同;(5)区划林种不同(商品林、生态公益林分宗登记,国家公益林、地方公益林分宗登记);其工作步骤:(1)根据批复的村(组)林改实施方案,村林改办组织相关权利人上山踏界,化解争议,明确四至宗地界线勘查、签名、转图、拼图、面积求算;(2)质量检查:①外业检查;②内业检查。(3)确权发证工作流程:按照:摸底调查现有林权——第一榜公示——制定、通过林改方案——勘界——第二榜公示——签订(完善)合同——林权权利人申请发证——审核——数据录入——发证前第三榜公示——颁证——建档。2、3月上旬开始,公布木竹采伐审批制度(即: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同时进行林地勘界,开展林地、林木确权外业工作。林木确权外业工作以各行政村组为单元,组织乡、村、组、户主和技术员五级人员到山头地块逐一核实山林权属、面积和四至界线,落实责任主体,签订(完善)承包合同。经林改办审核后将结果公示30天。在此基础上,对行政区域内林地、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全面发(换)林权证。发(换)林权证必须落实“三榜”定权(即林改前林权状况一榜,林改实施方案二榜,定权发证三榜),按照“申请、审核、勘查、公示、颁证、建档”六个步骤实施。林地划分到户的,由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签订林地承包合同书,承包期限原则上为50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到70年。林木使用权、所有权属个人的,由农户填写林权登记申请表,并连同合同书一并报乡政府初审;属集体的由集体经济组织填写林权登记申请表,报乡政府初审;林权属林场(含联户林场)的由林场管理组织代表填写林权登记申请表,连同入股分利联营协议报乡政府初审,初审属实的林权登记申请表由乡报特区林业局审核,进行林权登记。颁发的每一份林权证均要附上地形图,同时将有关的资料建立档案永久保存。通过此项工作,确保每宗山林四至清楚,权属关系明确,权证规范统一,图、表、册相一致,人、地、证相符合,做到程序合法、手续完备、不重不漏。本阶段特区林改办和乡必须完成试点村的工作。3、5月中旬,乡林改办写出阶段性工作总结,迎特区林改办进行阶段性考核。完成林改总任务40%。4、6月中旬,乡林改办准备材料向特区汇报林改工作情况。完成林改总任务50%。5、6月下旬,乡林改办根据省、市、特区要求,制定放活经营,规范流转的方案及相关办法,组织相关人员对全乡林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作好初步验收准备工作。6、10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明晰山林权属,签订承包合同,核发林权证书工作。(三)检查验收,总结完善阶段时间为2017年11月底以前,主要任务是加强对改革实施情况的跟踪调查,及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林权基本落实后,要根据验收标准认真组织验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和完善。要重视改革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的总结,不断巩固改革成果。1、11月上旬,向特区政府、特区林改办提交工作总结材料。2、11月中旬,准备迎接省、市、特区各级组织检查验收组对林改工作的检查验收,向特区林改领导小组写出专题报告,并报特区委、区政府。六、工作要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既是对林业生产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又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举措,事关林业发展和农村经济发展,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矛盾纠纷多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形式复杂多样。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创新机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有力的措施,密切配合,按照“特区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抓好落实,推动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健康发展,顺利完成省委、省政府交给的试点任务。为此,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出如下要求:(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村、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把这项工作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件大事来抓,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各村联系领导、驻村人员深入各村指导、督促林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逐级召开动员大会,对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和业务培训,明确责任,确保改革落到实处。(二)宣传发动,舆论先行各村、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标语、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主动地投入到改革中去。(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乡林改办与各村要签订责任状,将全乡林改任务分解到各村,层层落实责任。每个月召开一次调度会,专题听取各村林改办主任汇报。对林改工作连续两次通报倒数第一的村,并责成该村作整改。各村林改工作进行目标管理,纳入年终综合考核。(四)严肃纪律,规范操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决不允许暗箱操作,损害群众利益。各级干部和具体参加林改的工作人员,要严肃纪律,在改革过程中,必须坚持按政策办事,绝不允许另搞一套。集体经济组织的林改实施方案要符合改革政策和法律法规,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成员同意,改革程序和操作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集体山林收益70%以上归农户。(五)重视信访,维护稳定1、本次改革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山林纠纷和合同纠纷。对此,各村、各部门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引起高度重视,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关于维护稳定“一岗双责”的决定要求,对出现的问题,要依法加强协调,妥善解决,决不能互相推诿扯皮,影响稳定。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主动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严防因山林权属或承包合同纠纷引发群体性乱砍滥伐林木和纠纷械斗事件,对借改革之名制造事端、引发纠纷或乱砍滥伐的各类案件要坚决打击,查处率要达到95%以上。纠纷调处严格按照乡镇与乡镇之间的纠纷以特区调处,村与村之间以乡调处、组与组之间的纠纷以村调处、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纠纷以村调处为主的原则,其各类纠纷调处率要达到90%以上,不能因纠纷影响林改进程。乡要安排专门力量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反映突出的问题,要派得力干部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决不可置之不理。要通过努力,杜绝群体事件和纠纷械斗的发生,把上访和越级上访减少到最低限度,以稳定的社会环境确保改革顺利进行。2、山林纠纷调处原则坚持逐级负责,分级调处的原则,做到户与户之间的纠纷不出组,组与组之间的纠纷不出村,村与村之间的纠纷不出乡,乡与乡之间的纠纷不出县,山林纠纷调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积极作用,化解矛盾纠纷,调处过程中,以行政调解为主,尽量避免司法途径,经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林权改革调解工作组:组长:程虎(乡政法委书记)成员:田勇(乡派出所所长)陈松(司法所所长)安明祥(乡土管所所长)受理案件后应做的工作:通知当事人提供争议山林的相关权属证据和凭证,通知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及相关权属证据和凭证,通知当事人双方停止在争议山场从事一切林事活动等,以免激化矛盾,赴当事人双方调查,勘查争议山场,做好各种笔录,被调查人要在笔录上签字盖手印,赴有关方面调查取证,做好各种笔录。3、达成协议的:应当场制作协议书,参加协议的各方代表均应在协议书签字盖手印;调处机关制作争议山场地形图,其内标明争议山场范围,协议界线、图纸附在协议书后;调处机关下达认真执行协议书的通知;送达《通知》、协议书复印件及附图,当事人要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和注明收到日期。4、调处材料装卷和归档。5、各村要成立林权改革调解工作小组,负责工作的开展。(六)加强督导,保证质量乡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林改质量督导组,对林改全过程进行督促指导。各村要严格按照林改工作程序,在整个环节过程中做到精心指挥、细心操作,把工作做细、做全、做好。做到抓点促面,先易后难,有序推进,不走过场,在总的时间控制的前提下,进度服从质量,确保不留隐患。通过改革,做到90%以上的集体林地、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落实,承包合同完善,林权档案建立健全,保管完整,使用有效。(七)保障措施1、为确保林改工作顺利进行,乡党委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党政一把手联系驻村领导,联系村领导联系村支两委,村支两委联系村民小组,村民小组联系农户。2、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卢运勇为XXX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第一责任人,程虎为直接责任人。各村责任人如下:村名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荒田肖丽娟龙春箐口王成贾小芸坝子陈发文庞剑下麻翁安仕龙安如虎社勒程虎张贞举过瓦卢启国苏靖富居都陈永贵陈国玉3、乡财政安排14000元专门资金用于各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保障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严禁借改革之名非法向农民摊派各种费用,加重农民负担,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八)配合特区林业局及时做好发(换)林权证工作林权证是林地、林木权属的法律凭证,认真做好发(换)林权证工作是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标志。各村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维护林权主体的合法权益。对原已明晰权属的林权应予以确认;对在这次改革中明晰的林木或林地,要及时予以确权登记,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林权证发(换)率要达到100%,做到程序合法、手续齐备、证(图)地相符,不重不漏,科学管理,群众无异议。(九)建立奖惩激励机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将纳入各村和乡属各单位的年终考核内容。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展较好的村和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后村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完成任务。对因工作不力给特区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各村要根据林业发展的新形势,建立新的林业管理体制,加强对林业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管理,对认真履行合同、科学经营管理、森林资源不断壮大的经营者,予以表彰;对经营管理不善者予以批评、处罚。对林权不落实的山头地块,原则上不安排造林,从源头上抓林业产权的落实,逐步走出一条良性发展林业的新路子。本方案自特区政府批准之日起实行。乡人民政府根据特区制定《六枝特区集体林权确权发证操作规范》、《六枝特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办法》《六枝特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特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相关文件,用于指导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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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村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本文作者:卜范慧 原创投稿
六家子镇吉利洼村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精神,按照《库伦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和《六家子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村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一、基本情况
(一)人口情况
全村现有3个村民小组,总户数280户,其中农业人口1110口人。
(二)资源情况
1、全村现有林地总面积5000余亩,公益林3000余亩,商品林20xx余亩。
2、农田林网林带长度约20xx0延长米四旁树木20xx0余棵。
3、已落实经营主体面积5000余亩,已签订合同面积5000亩,其中有林地已签合同约1000份,面积5000余亩。
4、本次参与林改的面积约为6000余亩。
二、组织机构
1、林改领导小组
组长:王会海
副组长:耿久彦
成员:曹桂仁 耿会林 程子安 钱振和 王会保 程子坤
钱振江 耿久清 张玉和 王会彬
2、纠纷调解小组
组长:王会海
副组长:耿久彦
成员:曹桂仁 耿会林 程子安 钱振和 王会保 程子坤
钱振江 耿久清 张玉和 王会彬
三、遵循的原则
1、坚持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林农增收致富、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与和谐稳定;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确保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平等和优先权;
3、坚持尊重历史,保持林业政策连续性;
4、坚持因地制宜,尊重群众意愿,根据客观实际确定改革形式;
5、坚持依法办事,规范操作,既积极又稳妥,避免出现新的矛盾。
四、改革方法
1对于合同完善,群众没有异议的,依法经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授权的嘎查村林改领导小组确认后直接确权发证。
2对于合同不完善,群众意见不大的,合同的主要条款不变,对合同进行完善。
3对暗箱操作,未经法定程序签订的合同,群众意见较大的,由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依法进行纠正。
4对承包的宜林地没有按要求完成绿化任务的,一是限期绿化,二是作为合同违约处理,按照程序收回,归村集体所有,列入这次林改范围。
5、结合我村现有村地状况,经两委班子立会研究决定,全村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南梁当时按户、按人口平均分的两块林地年限按70年办证。南梁和甸子还有坨子有合同的林地按当时合同年限办证。
6 、甸子项目区内的防护林按人口平分的由集体统一办一个林权证 (村有各户明细表)。东北坑子在20xx年冬所平分的林地也由村集体办一个林权证(村有明细表) 年限按当时合同所签年限执行。
7、对集体经营管理的近200亩林地,经全体村民(户的代表)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由村集体统一进行公开拍卖年限70年,所得现金收入用来做村集体偿还债务和林改工作费用支出。
五 、林权争议 有争议的林地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林改纠纷调处小组调处或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直至无争议权属清楚后方可办证。
六、此方案公示七天确认无误后开始实施。
同意本实施方案的村民签名(附后):

农村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农村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农村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顺利开展我村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按照县政府定府发号文件精神和本镇林改工作统一安排,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村改幸实施方案。
一、林政原则
⒈坚持按政策办事。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按照县政府《定南县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实施要求,进一步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二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依法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调动广大林农和社会各方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发展林业经济,增加林农收入。
⒉坚持尊重历史,保持林业政策的连续性。本次林改是对林业“三定”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维护“三定”时的林地权属不变,不得重新分配。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要坚持维护大局稳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通过协商方式予以解决。
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尊重群众意愿。在改革中要做到内容、程序、方法、结果公开,广泛征求群众建议和意见,尊重大多数群众的意愿。改革中的各项措施及重大事项,须经本村(组)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二、成立村林改组织机构
⒈镇驻村林改工作组
组长:徐翔
成员余福良、袁弘
⒉村林改工作委员会
主任陈辉副主任张玉行
成员陈建平、陈小燕、陈月久
下设⑴山林纠纷调解组:组长:陈辉;成员:张玉行、张桂昌、张以球
⑵外业山场勘界组:组长:陈辉;副组长:张玉行;成员:各村民小组长。
⑶经济理事会:主任:张玉行;成员:陈辉、张桂昌、张振南,陈建平。
工作组、委员会人员要统一思想坚持集体领导,群力配合;实行挂点到组、到片,分工负责要做好统筹安排、逐步实施、分项落实。
三、实施操作方法
针对本村山林类型和权属经营情况,综合村民代表、群众意见依照定府发[]号文件规定,我材林权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按如下方法、原则进行操作。
㈠总的原则
⒈维持林业“三定”时山林所有权不变,不作重新分配。并以此为依据,进一步明确山林位置、四至界址,落实经营主体,确权发证。
⒉对目前属争议山林的暂不纳入本次改革范围,也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流转;待争议解决后,再落实经营主体,申报发证。
⒊对由政府区划界定的公益林,已享受公益林资金补助的山林,以及已实施退耕还林的山林,要保持稳定,不列入本次改革范围,但应依法办理手续,换发林权证。
⒋对已规划确定为果园的,要维持经营现状,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果园地用途。
㈡村组集体山林处置方法
⒈对现在仍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的山林经营权,归村委会所有,所有收益归村委会,作公益事业及其它运转。对组现有集体经营的山林归组所有。龙头山归屋老场所有,收益发证。
⒉对目前有争议的山林,暂不落实经营主体。
⒊对已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流转的山林,维护原经营主体不变。
⒋对已列入公益林、退耕还林项目的山林,不纳入改革范围,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换发林权证。
、对已划为国有协议林的山林,维持原订协议不变。
㈢自留山处置方法
⒈林业“三定”时已划定为自留山的,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稳定不变,无争议的凭林权证换发新证。实行“生不补死不收”允许继承,也可依法转让,自留山上的林木一律归自留山主所有。
⒉对已转让、承包、租赁等形式流转给他人经营的稳定自留山使用权不变,进行流转情况登记。原签订协议的,应维持经营协议;未签订协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补签合同。
、对已被集体收回统一流转或统一经营的,稳定自留山使用权不变,维持原流转、经营协议,未签订协议的应予补签期满后山林归还自留山主所有。
⒋对农户自留山今后自行流转的,实行登记备案制。在进行流转时,将流转协议及流转情况报至村组织登记备案。
⒌对自留山主已死亡,且无法定继承人,由所在村、组集体收回统一处置;如已实施流转的,维护原流转协议,流转收益归村、组集体。
㈣责任山处置方法;我村没有责任山对责任山不作任何具体规定。
㈤种果山林处置方法
对已划定的果园、果林,维持经营现状不变。已签订协议的,维护原定协议,不完善的需协商予以补充;未签订协议的,由经营者与村、组集休协商补签合同,属自留山、责任山的与自留山主、责任山主补签合同,明确利益分配、相互的权利、义务。
经营期满后,根据经营者的要求,允许继续承包;不续包的,山林使用权归还村、组集体,或自留山主、责任山主农村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农村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㈥其它山林处置方法
对越界造林、占用他人林地造林的山林,维持经营现状,现有的林木按“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政策处理。已签订协议的,维持原协议,不完善的应协商补充;未签订协议的,由经营者与村组集体或自留山、责任山主协商,补签合同,
经营期满后,山林使用权归还村、组集体,或自留山主、责任山主或由双方协商以合同约定允许继续流转经营。
㈦其它问题处置方法
,林业“三定”时未发证的集休和农户、自留山的山林,经核实权属无争议且一直在经营的,可按现经营的山场予以确权。现有的林木按“谁造谁有、合适共有”的政策处理。
、山林权证四至与面积不符的,以四至为准;四至界址不清的应协商解决;四至界址需由权属相邻双方共同签字确定。
⒊对集体山林。自留山、责任山,现被征用、占用的,造成事实上有证无山的,不重新划山补足,按所剩有实际山林确权发证。
⒋对改革中所发生的山林权属、利益分配等未作明确规定的问题,由村组集体提议,报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审议,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执行。
、以后集体山林的流转,由村组集体提议,报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审议,确定流转形式、期限、利益分配、相互的权利、义务等,经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报县林业部门批准后流转。
四、集体山林收益分配办法及林改经费收支办法
㈠收益范围
集体山林的转让、租赁、承包等流转收入包括已流转山林的结余收入
⒈果业山的租金
、集体收回自留山和责任山统一组织造林的收入
⒊集体统一经营山林的收入
⒋国有协议林的林价收入
⒌征占用林地的收入
㈡收益分配
对集休山林收入实行财务单独核算。属村集体的,其收入归村委会所有;组集体所有收益归村组所有农户,龙头山归老屋场人员所有。
㈢林改经费收支办法
⒈根据上级勾图面积,每亩收取元作林改经费,每户收起林权工本费每证元。
⒉在村完成林改工作发证时,未交林改经费的农户,不予发放林权证,该户山林权为缺权处理。
⒊林改工作人员务工补助每人每天元,按出勤日计算,不出勤不予补助,伙食费每人每餐元计算,由理事会列支,不纳入村委会经费列支。
⒋林改经济理事会收费开支由理事会监督审核报帐。
⒌林改结束后,收支张榜公布,经费有余作公益事业用,不得挪作他用或私分。
五、林改实施步骤
㈠宣传准备××年月日至月日
⒈月日至月日,进行政策宣传。召开村委会、村组民大会讲解政策、组织发动、成立机构,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掌握所存在的问题,对山林权属情况进行初步摸底。
⒉月日制定实施方案。在镇工作组的指导下,切合本村实际,制定林改实施方案,经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讨论、通过,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实施。
㈡组织实施××年月日至××年月日
⒈月日至月日摸清“三定”时山林权属基本情况,及登记林权流转、变更情况,汇总造册,进行第一次公榜,公示时间为天。
⒉月日至月日对公示时群众所反映的问题,逐宗、逐件进行调查、调解。明晰一宗件、公榜一宗件。
对已流转山林、责任山已签订的合同进行补充、完善未签订进行补签。
收集“三定”时山林权属证明材料及各类流转合同由集体、农户提出申请,进行登记、审核。
⒊月日至月日进行实地勘查确定四至界址逐宗勾绘上图万地形图然后登记追册。
将实地勘查结果进行第二次公榜,公示时间为天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重新调查。
⒋××年月日至××年月日,进行内业材料汇总,报乡镇政府、县林改办审核,经确认无争议、事实相符的。由县政府确权发证。
⒌××年月日至××年月日完成林改各项工作任务,做好材料汇总组、村逐级进行。
六、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农村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岳坝乡大古坪村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造林护林、发展林业生产的积极性,增加我村农民收入,促进本村林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为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改革目标,结合本村实际,经本村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林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吕国友(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副组长:李正文(村委委员、村护林站站长)

成 员:王小林(党支部副支书)、左林军(街上组长)、李水平(西河组长)、王方军(下河组长)、何庆贵(三官庙组长)、宋兆全(村文书) 、宋建军(护林员)、信关伟(村支部委员、计生专干)

林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村林改工作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处理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基本情况

(一)人口现状

大古坪村现有64户,共计248人,参加本次林改人口64户248人,参加集体林承包63户246人(五保户1户2人不参加村组的集体林承包)。

(二)资源状况

全村(组)集体林地总面积29451.5亩(水平面积)。其中林业三定后集体林面积9314.5亩(包含自留山面积529亩;流转山林5亩1宗:宋建军在下河组承包1宗); 04年林权清理确权保护区集体林面积20137亩,

三、林改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有利于“增量、增收、增效”的原则。即坚持有利于森林资源总量增长和质量提高;有利于农民增加收入;有利于提高森林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要严格依照《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行政复议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改革工作。

(三)坚持群众主体、农民决策的原则。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体是群众,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不论采取何种经营方式,分配方式都必须经过村民代表同意。坚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不搞“一刀切”,凡有承包经营集体山林要求的村民,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保证,确保“耕者有其山”。

(四)坚持政策稳定性、连续性的原则。这次林改是在林业“三定”基础上的继续、深化和完善,坚持“谁造谁有,合造共有”,保持林业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不准借林改之机将“三定”成果“推倒重来”,不准“**耕、继祖业”,要尊重历史,取信于民。

(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这次林改过程中坚持“阳光作业”,做到“四签两不准”和“三榜定案”,即:群众开会通知要签收、参加会议要签到、表决票要签名、通过方案要签字,不准代签,不准用圆珠笔、铅笔签字;林权现状摸底调查表上榜公示、改革方案上榜公示、勘界确权上榜公示、林权发证上榜公示。充分保证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做到程序、方法、内容、结果四公开,严禁暗箱操作,以权谋私。

(六)坚持先易后难、稳妥推进的原则。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系统工程,必须把质量放在首位稳妥推进,不能因为方法简单、工作粗糙或违规操作而引发群众性的矛盾和事件。开展工作要先易后难,权属清楚的先确权发证,不清的明晰产权后再发证,有纠纷的要做到先调处,后确权,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四、林改的方式和方法

(一)对我村的529亩自留山(以农民习惯面积和柴山证面积统计,具体确权发证以第二阶段实地勘界面积为准),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稳定不变,自留山**木归自留山主所有。无争议的凭林权证或承包合同换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

(二)对我村林业三定后集体林面积8785.5亩(除去529亩自留山);对宋建军承包下河组的集体林地1宗5亩,经群众代表会议讨论,认为程序和期限合法、手续完备,应当予以维护,按原合同约定的责权继续稳定承包关系;剩余8750.5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等享有林地林木承包权,按人均确权到户,以户为单位落实经营主体,承包经营。

(三)04年确权后集体林面积20137亩,四个组预留919亩(三官庙组按每人3亩预留,其它组按4.5%预留),其余19218亩采取“分股不分山”的方式,继续由集体统一经营,林地、林木折股,提取不低于70%的股份,由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成员均等分配,其剩余股份,用于集体经济组织林业发展和公益事业。

(四)对我村(组)的林权纠纷山林的处理。凡有林权纠纷的山林,属村民小组内的,由村民小组调解;属村内的,提请村林改小组调解。山林权属纠纷的处理决定要写清楚。权属明晰清楚的,发放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

(五)其它。结合我村(组)实际和多年林地林木管理经验,本次我村(组)采取分户勾图分户发证方式定权发证,以宗地为单位,勾图技术员现场勾绘出宗地图后,根据宗地面积,结合我村(组)林改核定人口数、林地好坏、远近进行分配,

五、发包方和承包双方的责权利。

甲方权利(发包方):1、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林地;2、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3、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林业资源的行为;4法律、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甲方义务(发包方):1、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2、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4、执行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乙方权利(承包方):1、依法享有对承包林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依法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2、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乙方义务(承包方):1、维持土地的林地用途,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六、工作步骤

本次林改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2009年7月23日-9月30日),主要任务是:成立机构,宣传发动,组织,调查摸底,制定方案。村上和各组的林改实施方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备案。

第二阶段:勘界确权(2009年10月1日-2009年11月18日)。主要任务是:现场勘界勾图,明确主体,调处纠纷,登记造册,签订承包合同。

第三阶段:建档发证(2009年11月19日-2009年12月19日)。主要任务是:审核输机,颁发证书,规范管理,建立档案。

大古坪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2009年9月14日

岳坝乡大古坪村下河组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承包方案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造林护林、发展林业生产的积极性,增加我村农民收入,促进本村林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佛发19号)要求,为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改革目标,结合本村实际,经本村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人口现状

大古坪村下河组现有12户,共计45人,参加本次林改人口11户43人(五保户一户2人不参与本次集体林承包)。

(二)资源状况

全组集体林地总面积11407.5亩(水平面积),其中林业三定后集体林面积7537.5亩(含自留山7宗138亩),04年确权后保护区内集体林面积3870亩。

二、林改的方式和方法

(一)对我组的7宗138亩自留山,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稳定不变,自留山**木归自留山主所有。无争议的凭林权证或承包合同换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

(二)对我组林业三定后集体林面积7394.5亩(除去自留山及宋建军承包我组的集体林地1宗5亩),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等享有林地林木承包权,按人均确权到户,以户为单位落实经营主体,承包经营。具体分配方式为:**集体林分为两片,大红椿木沟为1片,从梁边以1号按顺序排列到10号,进行抓阄,再按号数和人口进行测算确界到户。回水湾为一片,从干田坪水沟以下开始按1号顺序排列到10号,至财神庙对面青树子梁上。进行抓阄,再按号数和人口进行测算到户。

(三)04年确权后集体林面积3870亩,组上预留174亩,其余3696亩采取“分股不分山”的方式,继续由集体统一经营,林地、林木折股,提取不低于70%的股份,由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成员均等分配,其剩余股份,用于集体经济组织林业发展和公益事业。

(四)对宋建军承包我组的集体林地1宗5亩,经群众代表会议讨论,认为程序和期限合法、手续完备,应当予以维护,按原合同约定的责权继续稳定承包关系。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等享有林地林木承包权,按人均确权到户,以户为单位落实经营主体,承包经营。

(五)对我组的林权纠纷山林的处理。凡有林权纠纷的山林,属村民小组内的,由村民小组调解;属村内的,报请村林改小组调解。山林权属纠纷的处理决定要写清楚。权属明晰清楚的,发放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

(六)界线及宗地界线以本次实地勘界勾绘为准。

(七)其它。

结合我组实际和多年林地林木管理经验,本次我组采取分户勾图分户发证方式定权发证,以宗地为单位,勾图技术员现场勾绘出宗地图后,根据宗地面积,结合我组林改核定人口数、林地好坏、远近进行分配,

三、发包方和承包双方的责权利。

甲方权利(发包方):1、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林地;2、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3、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林业资源的行为;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甲方义务(发包方):1、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2、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4、执行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乙方权利(承包方):1、依法享有对承包林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依法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2、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乙方义务(承包方):1、维持土地的林地用途,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工作步骤

本次林改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2009年7月23日-9月30日),主要任务是:成立机构,宣传发动,组织培训,调查摸底,制定方案。组上的林改实施方案,经本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经村林改小组报乡政府审核。

第二阶段:勘界确权(2009年10月1日-2009年11月18日)。主要任务是:现场勘界勾图,明确主体,调处纠纷,登记造册,签订承包合同。

第三阶段:建档发证(2009年11月19日-2009年12月19日)。主要任务是:审核输机,颁发证书,规范管理,建立档案。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林改工作评议小组

我组评议小组由王方军、李正华、王荣光、王尚文、王永全五人组成。评议小组负责本组林改工作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处理林改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各村民小组要在村两委的领导下,加大对林改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氛围,使全村广大群众认识林改、理解林改、支持林改、参与林改。

(三)严厉打击借林改之机乱砍滥伐等破环森林资源的行为和各种违法行为。坚持林木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制度。同时,要建立健全信访举报、检查监督等各项工作制度。

(四)勘界确权时,提前3天通知相关农户,并邀请本村(组)负责的、知情的长者参加本次勘界确权工作,对于无故不到现场指认界限的,按评议小组指认地界为准。

(五)组织有关人员调处林权矛盾纠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依法的原则,积极化解和处理林改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坚决做到组内纠纷不出组,村内纠纷不出村,为确保发证工作创造条件。

(六)制定森林资源管理措施。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制定相应的村规民约,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村规民约》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本方案上报乡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并报县林改办备案。

大古坪村下河组

2009年9月14日

岳坝乡大古坪村街上组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承包方案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造林护林、发展林业生产的积极性,增加我村农民收入,促进本村林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佛发19号)要求,为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改革目标,结合本村实际,经本村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人口现状

大古坪村街上组现有25户,共计105人,参加本次林改人口25户 105人。

(二)资源状况

全组集体林地总面积10807亩(水平面积),其中林业三定后集体林面积1777亩(含自留山27宗229亩),04年确权后保护区内集体林面积9030亩。

二、林改的方式和方法

(一)对我组的27宗229亩自留山,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稳定不变,自留山**木归自留山主所有。无争议的凭林权证或承包合同换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

(二)对我组林业三定后的1548亩集体山(除去自留山),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均等享有林地林木承包权,按人均确权到户,以户为单位落实经营主体,承包经营。具体分配方式为:**五家湾分为三片,联户按人分配,从白马沟老路以下至五家湾中华咀梁以上为第一片;从五家湾中华咀正梁以下至五家湾水沟以上为第二片;从五家湾水沟以下至五家湾哑口梁以上为第三片,按住户由上至下顺序及各户人口,实际测算后进行分配。

(三)04年确权后集体林面积9030亩,组上预留406亩,其余8624亩采取“分股不分山”的方式,继续由集体统一经营,林地、林木折股,提取不低于70%的股份,由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成员均等分配,其剩余股份,用于集体经济组织林业发展和公益事业。

(四)对我组的林权纠纷山林的处理。凡有林权纠纷的山林,属村民小组内的,由村民小组调解;属村内的,报请村林改小组调解。山林权属纠纷的处理决定要写清楚。权属明晰清楚的,发放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

(五)界线及宗地界线以本次实地勘界勾绘为准。

(六)其它。

结合我村(组)实际和多年林地林木管理经验,本次我组采取分户勾图分户发证方式定权发证,以宗地为单位,勾图技术员现场勾绘出宗地图后,根据宗地面积,结合我组林改核定人口数、林地好坏、远近进行分配,

三、发包方和承包双方的责权利。

甲方权利(发包方):1、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林地;2、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3、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林业资源的行为;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甲方义务(发包方):1、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2、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4、执行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乙方权利(承包方):1、依法享有对承包林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依法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2、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乙方义务(承包方):1、维持土地的林地用途,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工作步骤

本次林改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2009年7月23日-9月30日),主要任务是:成立机构,宣传发动,组织培训,调查摸底,制定方案。组上的林改实施方案,经本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经村林改小组报乡政府审核。

第二阶段:勘界确权(2009年10月1日-2009年11月18日)。主要任务是:现场勘界勾图,明确主体,调处纠纷,登记造册,签订承包合同。

第三阶段:建档发证(2009年11月19日-2009年12月19日)。主要任务是:审核输机,颁发证书,规范管理,建立档案。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林改工作评议小组

我组评议小组由左林军、方小强、宋建军、宋日东、宋怀林、信关伟、宋建财七人组成。评议小组负责本组林改工作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处理林改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各村民小组要在村两委的领导下,加大对林改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的氛围,使全村广大群众认识林改、理解林改、支持林改、参与林改。

(三)严厉打击借林改之机乱砍滥伐等破环森林资源的行为和各种违法行为。坚持林木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制度。同时,要建立健全信访举报、检查监督等各项工作制度。

(四)勘界确权时,提前3天通知相关农户,并邀请本村(组)负责的、知情的长者参加本次勘界确权工作,对于无故不到现场指认界限的,按评议小组指认地界为准。

(五)组织有关人员调处林权矛盾纠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依法的原则,积极化解和处理林改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坚决做到组内纠纷不出组,村内纠纷不出村,为确保发证工作创造条件。

(六)制定森林资源管理措施。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法实施条例》,制定相应的村规民约,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村规民约》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本林改方案上报乡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并报县林改办备案。

大古坪村街上组

某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


某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

某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
**县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市**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
组织编制单位:**县人民政府
县长:*
分管县长:*
编制实施单位:**县林业局
局长:*
分管局长:*
技术负责:*****
编制人员:**************
**市**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
目录
第一章基本情况……………………………………………………1
1自然概况…………………………………………………………1
1.1自然环境………………………………………………………1
1.2自然资源………………………………………………………3
2社会经济概况……………………………………………………4
2.1社会经济发展及基础设施现状………………………………4
2.2林业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现状………………………………6
3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必要性…………………………………7
3.1工程区生态环境的初步评价与主要问题………………………7
3.2现有生态建设项目及进展情况………………………………8
3.3实施天保工程的重要性与必要性………………………9
第二章工程试点实施情况,基本经验与存在问题……………10
11998年,1999年工程实施情况………………………………10
1.1木材调减情况…………………………………………………10
1.2森林管护情况…………………………………………………11
1.3公益林建设情况………………………………………………11
1.4富余职工分流安置情况………………………………………12
1.5工程资金安排及管理使用情况………………………………12
2主要经验与做法,存在问题……………………………………13
2.1主要经验与做法………………………………………………13
2.2存在问题………………………………………………………14
3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后的相关影响………………………15
3.1实施天保工程后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影响…………15
3.2对收入的影响…………………………………………………15
3.3林业企事业单位银行债务情况………………………………15
3.4林业企事业单位拖欠职工工资和养老金情况………………15
第三章工程实施的基本思路与主要目标………………………16
1指导思想…………………………………………………………16
2编制原则…………………………………………………………16
3编制依据…………………………………………………………17
4实施范围…………………………………………………………18
5实施目标…………………………………………………………18
5.1目标时段划分…………………………………………………18
5.2目标构成………………………………………………………18
第四章森林分类区划……………………………………………19
1森林分类区划原则………………………………………………19
2森林分类区划类型………………………………………………20
3森林分类区划及林地区划标准…………………………………20
4森林分类区划布局………………………………………………21
第五章森林资源管护……………………………………………23
1全面停止天然林采伐和重点生态保护区森林商业性采伐,限制一
般生态保护区采伐…………………………………………………23
2森林资源消耗量和商品材产量的调减…………………………24
3森林资源管护面积,类型与机制………………………………25
4森林资源管护标准与措施………………………………………26
5林下资源开发类型及途径………………………………………27
6相关建议…………………………………………………………28
第六章公益林建设………………………………………………28
1现有宜林荒山荒地,疏林地情况………………………………28
2立地类型区划与公益林建设方式的确定………………………28
3封山育林建设任务………………………………………………29
第七章富余职工分流与企业养老保险社会统筹…………………30
1就业与养老统筹现状……………………………………………30
2就业平衡…………………………………………………………31
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

某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第2页

筹……………………………………31
第八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32
1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现状…………………………………………33
2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规划设计………………………………33
第九章工程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35
1投资估算依据与估算指标………………………………………35
2基本建设投资估算………………………………………………37
3财政专项资金投资估算…………………………………………37
4投资总估算与资金渠道…………………………………………38
5效益分析…………………………………………………………38
第十章工程组织管理与保障措施…………………………………41
1组织管理…………………………………………………………41
2保障措施…………………………………………………………42
3问题与建议………………………………………………………44
**市**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
第一章基本情况
1自然概况
1.1自然环境
1.1.1地理位置
**县位于**市西郊,东经106002—106020,北纬29017—29053.东邻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界江津市,西连铜梁县,永川市,北接合川市,北碚区.**地处交通要道,紧邻**主城区,是四川及**西部各区县到**主城区的必经之地.1995年7月成渝高速公路建成开通后,从县城至**仅37km.
1.1.2地形地貌
**县处于川东南弧形构造带,华蓥山复式背斜中的温塘峡背斜与沥鼻峡背斜之间.**大地受地质构造控制,具有背斜成山,向斜成谷的特点.东为温塘峡背斜构成东山(温泉山),西为沥鼻峡构成西山(云雾山),南有坪状高丘构成云坪山,北有分水岭构成多座低山.东山,西山分别从东西两侧纵贯县境,海拔600—800m,相对高度300—500m,燃灯寺为境内最高峰,海拔885m.山体多为砂岩组成,山脊呈锯齿状,长岗状;在有石灰岩出露的山顶因流水的侵蚀,溶蚀,形成细长平缓的槽谷或盆地,呈现一山二岭一槽的形态.东,西两山之间的丘陵谷地宽约10—15km,丘陵海拔300—500m之间,多为相对高度不到50m的浅丘.接龙,龙溪一带地势较高,以台状的深丘为主,海拔高于两侧低丘,是丘陵谷地中的分水岭地带,成为县内划分璧南,璧北的自然分水线.南部登云坪,是一个由原层砂岩覆盖所形成的四周陡峭,顶部宽平的高丘.全县丘陵约占总面积的88%,平坝面积较少.
1.1.3行政区划
**县辖20个镇,6个乡,设454个村民委员会,46个居民委员会,3214个村民小组.
1.1.4幅员面积
**县东西宽15.5km,南北长66.5km,幅员面积914.56km2.县境形如柳叶.
1.1.5土地利用
根据**县统计年鉴,全县土地总面积137.18万亩.其中耕地45.81万亩,占33.4%;林地55.00万亩,占40.09%;园地8.56万亩,占6.2%,水域4.5万亩,占3.3%;其它用地23.31万亩,占16.99%.
1.1.6水系分布
**县域内地表水属外流水系,有大小溪河75条,以下三河最大:璧南河全长73.1km,梅江河全长53km,二河均注入长江;璧北河全长37km,注入嘉陵江.
1.1.7气候及水热光照条件
**县属中亚热带湿润气候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还具有春早,夏热,冬暖,风小,湿度大,日照少和云雾绵雨多等特点.年均气温17.9℃,年极端最高气温41.1℃,极端最低气温-3.0℃;年平均降雨量1047.3mm;年平均日照时数1296.3h;年平均风速1.6m/s;年平均无霜期337天.境内气象灾害较多,危害最大的是干旱,洪涝,其次是寒潮,低温,阴雨,大风和冰雹.
1.1.8土壤条件
**县地貌类型有低山,丘陵,平坝三大类,土壤类型有山地黄壤,紫色土,潮土,红壤和水稻土5类,共17个土属60个土种.东西两低山分布着地带性的山地黄壤土类;丘陵地区则广布着隐域性土类,在紫色砂页岩上发育起来的特殊的紫色土类;沿溪河两岸受近代流水的沉积物影响,发育成紫色潮土类;最南端的云平乡的登云坪上还残留有少量冰水沉积红壤土类;由于人工耕种培肥的影响,长期种植水稻的结果,不管哪一土类都可以发育成水稻土类.
1.2自然资源
1.2.1森林资源
**县有林业用地面积55.00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30.00万亩,占林业用地的54.55%;灌木林地面积2.00万亩,占林业用地的3.64%;疏林地面积4.00万亩,占林业用地的7.27%;未成林造林地面积2.00万亩,占林业用地的3.64%;宜林地面积17.00万亩,占林业用地的30.91%.在有林地中,天然林面积16.00万亩,占有林地面积的53.33%,人工林面积14.00万亩,占有林地面积的46.67%(详见表1).
按森林植被分区体系,**县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川东盆地偏湿性常绿阔叶亚带.植物种类繁多,资源较丰富,常见的有蕨类植物7科10余种,以里白科和蚌壳蕨科为多,高等植物191科586属900余种.自然植被有常绿针叶林,以马尾松林为主,杉木林为辅.常绿阔叶林,原是县内重要森林植被,在人类活动长期干扰下,主要为常绿针叶林取代.现在境内仅有两块面积较小的常绿阔叶林,以刺果,米楮和四川大头茶为主,伴有木荷,润楠,冬青,黄牛奶,光皮桦,灯台树,枫香等树种.同时,还有相当面积的竹类群落,主要有慈竹,黄竹,毛竹,苦竹,水竹等10多个种类.
1.2.2野生动植物资源
县内有陆生野生动物19种,隶属于10目,16科,21属,其中两栖类3种(1目2科3属),爬行类3种(1目1科2属),鸟类17种(8目33科14属).这3类动物分别占全国种类数的13%,3.8%,8.0%和12.3%,其中国家二类保护动物雀鹰1种,**市重点保护动物小??1种,重庆市陆生野生动物监测名录中的动物黑眉锦蛇1种.县内有珍稀名木古树152株,其中属国家一级保护的有银杏,南方红豆杉;国家二级保护的有华南桫椤,齿叶黑桫椤,金毛狗,绞股兰,杜仲,樟(香樟),楠木,红豆树,喜树.
1.2.3水资源
县内共有大小溪河75条,其中汇水面积大于10km2的只有10条,以璧南,梅江,璧北3条河最大,其余溪,河均是短源,属季节性的流水.县内有水库92座,其中中型2座,小一,二型共90座;山坪塘4719座,河堰273道,地表径流量为29444万m3.地下水的总储量为6081万m3,可开发量为3577万m3.我县多年平均水资源实际储存量35252万m3,可开发量为13989万m3,占总存量的39.4%.
1.2.4矿产资源
县内已发现矿产资源有煤,铁,天然气,石膏,建材.其中石膏,石英砂石,石灰石等矿产配套产出,规模大,品质高,开采条件好,属地区优势矿产.煤矿广布东西山各乡镇.截止1985年,煤储量3045万吨,保有及尚难利用储量3000万余吨.天然气探明储量10亿立方以上,石膏储量1000万吨以上.
1.2.5旅游资源
**旅游资源丰富,古有**八景即金剑晴雪,东林晓钟,觉院夜雨,茅莱仙景,圣灯普照,虎峰马迹,凉伞云遮,石泉凝脂,八景经历代浩劫多残存无几.**是巴渝名邑,有36座古寨,95处古墓,其中15口汉画像石棺群名冠全国.改革开放以来,开辟出一批省市风景旅游区,有白云湖风景区,位于成渝高速公路青杠站口;青龙湖风景区,位于县城西北29km处的云雾山,为市级风景区,已申报国家级森林公园;金堂湖风景区,位于县城西35km处的正兴镇金堂水库,主要文物是**市保存最好的天主教堂露德堂.来凤鱼乐城,位于县城南19公里来凤镇,有近100个品种鱼味,不少政界要人,社会名流,海外来宾都以品尝来凤鲜鱼为快事,并竞相撰文泼墨题词留影.
2社会经济概况
2.1社会经济发展及基础设施现状
**国民经济快速发展.据统计,全县国内生产总值实现30.23亿元,比上年增长10.5%;财政收入实现2.07亿元,比上年增长8.6%;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396元,比上年增长16.7%;农民人均纯收入2568元,比上年增长2.7%.末,全县总人口60.5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0.55万人,占总人口的83.5%,人口出生率13.18‰,死亡率8.15‰,自然增长率5.03‰.农村经济稳定增长.根据农村土地承包证书,加强农民负担监督和管理,减轻农民负担,大力推广农业实用技术,狠抓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据统计,完成各类水利工程4557处,新建电灌站3处,增有效灌面2880亩,改造中低产田土8300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km.同时,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全县培养种养殖业大户1300多户,形成保家旭日果场,蒲元养殖场,永舟食品有限公司,风味源绿色食品开发为代表的龙头企业23家,粮食总产24.39万吨,比上年增长1.5%.乡镇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呈现新气象.全县乡镇企业总产值实现62.37亿元,增长25%.发展市级qc成果5个,开发市场新产品6个,县级新产品12个.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先进县.乡镇企业的发展为我县提供了大量财源,仅占20%的乡村组企业为国家提供税收3796万元,同时乡镇企业的发展解决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3%,也为一部分城镇人口提供了就业机会,乡镇工业的发展为人们生活消费增添了新的内容,乡镇交通运输业,商业的发展为全县人民生产生活提供了方便.交通,邮电等基础设施发生根本变化.璧城110kv送变电站工程投入使用,璧青一级公路竣工通车,盐井河水库扩建工程竣工,丁家立交道口工程竣工,共投资5500余万元先后将璧福路,城丁路,浸青路和福八路4条主干道路进行了拓宽,硬化,美化改造,至末,全县公路总里程达到1948km,其中有等级公路475km,占总里程的24.38%,路网密度达到2.1km/km2,可通公路村村通率为100%,社社通率达80%以上.腾飞的交通事业为**县依托大城市,发展城郊型经济创造了有利条件,对全县经济发展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到底,全县拥有电话机53357部,比解放初增加31333倍,其中移动电话用户11171户,占总电话数的20.9%,全县实现村村通电话率达90%.
2.2林业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现状
2.2.1第一产业
2.2.1.1营林业
营林业包括采种,育苗,造林,植树,育林等内容.
1949年—1999年,全县共采收各类林木种籽199275kg
1949年—1999年,全县累计育苗22118亩
1949年—1999年,全县累计人工造林面积323270亩
1949年—1999年,全县累计四旁零星植树15781万株
1963年—1999年,全县累计进行幼林抚育229894亩次
1963年—1999年,全县累计完成成林抚育512976亩
1990年—,全县累计完成长防林工程建设任务15.34万亩,完成以工代赈退耕还林面积1.54万亩,完成森林资源管护66.26万亩,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公益林建设10.67万亩(详见附表3),完成生态林工程建设1.25万亩.
2.2.1.2多种经营
多年来贯彻以林为主,多种经营的林业方针,1976年—1999年生产棕片288.3t,板栗584.4t,1984年—1999年生产核桃39.06t,1949年—1988年生产油桐籽14768t,1958年—1988年生产油茶籽212.46t,1949年—1978年生产乌桕49.2t.
2.2.2第二产业
**县的木材综合加工与其它林产品加工一直处于零星,分散,粗放与低级加工水平.目前,主要是私人零星制作家具等,全县现有木材综合加工户183个,年实现产值万元.
2.2.3第三产业
**县林业职工尚无开展商贸业,金融业及其它服务业等的人员,仅开展了餐饮业,旅游业,从业人员10人.
2.2.4配套基础设施等方面开发建设现状及分析
林业的基础设施十分薄弱,通往林区的道路不便,通讯设施落后,林场至今仍有不通公路,无通讯设施的工区.
3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必要性
3.1工程区生态环境的初步评价与主要问题
3.1.1生态环境评价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县坚持不懈地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特别是1990年以来,我县先后实施了长防林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工程等一系列林业生态工程,开展对璧南河,梅江河,璧北河流域的综合治理.据统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累计203.48km2,生态环境效益正逐步显现出来,城区so2和no年日均浓度明显下降,so2为0.06mg/m3,no为0.06mg/m3,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93.54万吨,饮用水源质量达标率97.62%.
3.1.2主要问题
由于森林资源过度消耗和历史欠帐,投资不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县生态环境建设进展缓慢,生态环境仍很脆弱,形势还相当严峻,生态环境恶化趋势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主要表现在:一是水土流失严重,入江泥沙量大.全县水土流失面积占幅员面积的43.5%,年土壤侵蚀量219.98万吨.二是自然灾害频繁,生态环境破坏较大.近年来,我县伏旱发生率高达85%以上,持续时间30—50天;暴雨型洪涝灾害发生率达88%以上.三是坡耕地面积大,治理任务重.全县有坡耕地40.5万亩,占耕地的88.4%,其中:坡度250以上的耕地占坡耕地面积的15.3%,160—250耕地占37%,60—160耕地占48%.坡地的开垦和坡耕地耕作是我县造成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四是野生动植物资源破坏严重,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森林的大肆采伐,尤其对天然林的采伐,导致了森林生态系统简化,退化和生态环境的恶化,物种的生存,进化和发展环境受到破坏,使物种和遗传资源失去了保障,造成生物多样性锐减.据研究,如果一片森林面积减少10%,则能继续在森林中生存的物种将减少一半.五是环境污染严重.工业烟尘和有毒有害气体,汽车尾气,是形成**地区酸雨危害的主要原因.我县每年排放污水93.5万吨,其中有30%的工业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江河.工业有害废渣,城市垃圾,农药化肥滥用以及白色污染使部分土地生产力降低甚至丧失.
3.2现有生态建设项目及进展情况
**县自1990年启动长防林工程以来,相继实施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试点,以工代赈退耕还林和国家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工程等项目,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3.2.1长防林工程建设
自1990年长防林工程启动至今,共计完成营造林15.3万亩,为**市下达计划15万亩的102.2%.其中:植苗造林5.0万亩,封山育林8.5万亩,低改1.9万亩.累计完成投资3945.3万元,其中:中央农发资金68.7万元,地方财政配套143.4万元,群众自筹及投劳折资3733.2万元.
3.2.2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试点
工程于1998年开始试点,至,完成公益林建设面积10.67万亩,其中人工造林6.68万亩,封山育林3.99万亩;森林管护面积66.26万亩.
3.2.3以工代赈退耕还林工程
于1999年开始实施国家以工代赈退耕还林工程,该工程总规模退耕还林1.54万亩,至完成,共营造林1.54万亩,全面完成了总体设计.
3.2.4国家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工程
工程于开始实施,完成营造林面积4.84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24万亩,封山育林2.0万亩;坡改梯0.4万亩;退耕还林1.2万亩.
3.3实施天保工程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3.3.1重要性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和人类赖以生存的主要自然资源;天然林资源是地球上功能最完善,结构最复杂,产量最大的生物库,基因库,碳储存库和绿色水库;是维护陆地生态平衡,促进生态良性循环的主要调节器.因此,保护天然林资源是保障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前提.我县天然林面积较大,主要分布在东西两山上,是**县乃至**主城区的天然绿色屏障.保护并恢复天然林资源是我们神圣职责,是功在当代,造福子孙,保护家园,利于人民的宏伟事业.
3.3.2必要性
3.3.2.1治理水土流失的需要.
全县水土流失面积占幅员面积的43.5%,土壤侵蚀量为219.98万吨/年,相当于1万亩耕地年冲去30cm厚的土层.
3.3.2.2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需要.
生物多样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因三峡工程的建设,多种保护性野生生物物种必须进行迁地保护,而这些生物物种都有其特殊的生物学特性.要实现这种保护,必须通过人为措施营造出适合于保护生物物种生存的生态环境.**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即有平坝丘陵到低山的各种地形地貌,气候土壤南北差异,垂直差异明显,适合多种生物物种生存,天然林区有维管植物1500种以上,野生动物19种以上.可见,切实有效地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既有利于对三峡库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又有利于促进珍稀植物实行迁地保护.这是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所具有的义不容辞的责任.
3.3.2.3保护环境的需要.
**是一个重工业城市,加之地处长江峡谷地带,空气流动性慢,扩散性差,云雾多,为我国环境污染较严重的城市之一.酸雨频率达到77%,so2年排放量为80万吨,加上其它污染,导致城乡居民的各种疾病发生率,死亡率远远高于国内其它大城市,还造成森林衰亡,粮食减产,蔬菜减收.**作为**的卫星城,正处于经济快速增长时期,乡镇工业的蓬勃发展,汽车流量增加,旅游业的兴起……,都加剧了环境的污染.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将极大地改善我县生态环境状况.
3.3.2.4保证三峡工程长期安全运行的需要.
长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积从50年代的54000万亩,增加到90年代初的84000万亩,长江中上游地区水土流失面积高达76500万亩,占全流域的91%,土壤侵蚀量达18.5亿吨/年,占全流域的83%.据此推算,每年将会在长江三峡水库淤积泥沙近6亿吨,减少库容约3.5亿m3,水库变为沙库决非危言耸听.因此加快库区及其上游地区的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就成为当务之急.**应担负起自己的责任,通过保护森林和公益林建设,以不断增加森林植被,减少泥沙输入量.
第二章工程试点实施情况,基本经验与存在问题
11998年,1999年工程实施情况
1.1木材调减情况
1997年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指标25000m3,实际消耗15747m3;商品材产量计划6920m3,实际完成2460m3.1998年下达的森林采伐限额为14850m3,商品材计划4650m3.由于同年8月下发了《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护天然林资源的通告》,**县政府也作出了从同年9月1日起全面停止天然林采伐的决定,1998年森林采伐限额实际消耗4608m3,为计划的31.0%;实际生产商品材2212m3,为计划的47.6%.实际与1997年相比,森林采伐限额调减了11139m3,商品材产量调减了248m3.1999年下达的森林采伐限额为13015m3,商品材计划2500m3;实际消耗限额3020m3,生产商品材1418m3,实际与1997年相比森林采伐限额调减了12727m3,商品材产量调减1042m3.据统计,九五期间最高年森林采伐限额计划为25000m3,商品材产量计划为6920m3;实际最高消耗限额15747m3,最高商品材产量2460m3.新中国成立以来,最高年木材生产为1997年产量达到2460m3(详见表2).
1.2森林管护情况
为把天然林保护落到实处,我县按规定对林业用地进行分类区划,划定重点生态保护区面积33.00万亩,占60.0%;一般生态保护区11.00万亩,占20.0%;商品林经营区11.00万亩,占20.00%.对划入重点生态保护区和一般生态保护区的44.00万亩森林,实行立牌保护,做到了五有,即有明确的保护区域,有永久性的警示牌,有组织健全的管理队伍,有强有力的管理办法,有严格的奖惩制度,使管护工作责任明确,有章可循.
1.3公益林建设情况
1998—我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公益林建设,任务10.82万亩.其中1998年人工造林5.7万亩,封山育林1.3万亩,森林管护15.63万亩;1999年人工造林0.98万亩,封山育林1.74万亩,森林管护15.63万亩;封山育林1.1万亩,森林管护34.96万亩.我县将建设任务安排全县26个乡镇和1个国有林场.在各级各部门的支持,帮助和指导下,通过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已全面完成人工造林和封山育林任务,每年对造林地块进行了1—2次抚育,杜绝了三级苗造林(详见表3).
1.4富余职工分流安置情况
至目前我县尚未安置富余职工.
1.5工程资金安排及管理使用情况
1998年,**市下达我县天保工程公益林投资450万元;1999年,**市下达我县天保工程投资计划232万元,其中公益林投资计划214万元,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专项资金森林管护事业费8万元,天然林保护工程防火经费10万元;**市下达我县天保工程投资计划157.60万元,其中公益林61.60万元,财政专项投资96.00万元(详见表4).我们按照国家资金使用和管理规定,严格将工程建设资金全部投入到植苗造林,封山育林,种苗工程和森林管护上,工程项目资金实行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具体采取了以下作法:
1.5.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制定了《**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各项目单位的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人专帐管理.
1.5.2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奖惩兑现机制.坚持资金的划拨和施工进度与质量挂钩,严禁工程资金挪作他用.同时,对项目建设单位的财会人员,业务人员进行培训,要求严格按照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公益林项目会计核算办法进行会计核算,使各单位充分认识到天保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的严肃性,使用的专一性.
1.5.3项目单位的建设资金由林业,财政,审计等部门共同监督,定期组织工作组对所使用的资金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保证资金严格按国家规定使用.
1.5.4坚持工程建设资金检查验收拨付制度,工程建设实行分阶段,分工序检查验收.
1.5.5森林管护资金必须落实到人,实行定岗,定员,定职责的三定措施,签订管护责任书,明确责任.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我县天保工程资金( )管理工作已走上制度化,规范化,项目建设资金都按规定期限和程序拨付到了项目实施单位,没有截留,滞留资金现象.资金运行和会计核算都实行了专项管理,专户储存,单独进帐,单独核算,有力地保证了建设资金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经国家审计署审计后给予较高评价.
2主要经验与做法,存在问题
2.1主要经验与做法
自1998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以来,我县主要做到了四个到位,实现了五个转变.
2.1.1确保四个到位
2.1.1.1健全机构,领导到位.为保证天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一是从工程开始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计委,林业,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副组长或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各工程项目单位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办公室,并明确专职工作人员;二是为保证工程落到实处,我县除及早把各项任务分解到各项目建设单位外,全面落实行政,技术双向目标责任制,林业局的正副局长和技术人员分别挂片负责,落实责任;三是坚持领导办点垂范,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四是除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外,县委,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也经常检查督促天保工程的实施,从而推动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1.1.2广泛宣传,认识到位.我县充分利用会议和广播,电视,报纸等舆论工具,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在全县范围大力宣传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宣传有关政策措施.通过宣传,公民的绿化意识,生态意识,环境意识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
2.1.1.3健全制度,责任到位.我县在天保工程的建设上实施了项目法人制,资金报帐制,施工监理制,种苗三证(即良种证,合格证,检疫证)制度,工程建设实施例会制,定期汇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
2.1.1.4确保质量,指导到位.为了提高建设质量,实现天保工程预期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目标,我县在大力推广应用先进科技成果的同时,狠抓技术指导工作.一是县,乡镇两级举办施工员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二是现场举办造林技术培训;三是各地的造林苗木经主管部门派员检验合格后才允许出圃造林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提高了天保工程建设质量.二年多来全县天保工程造林合格率达100%,造林成活率97%以上.
2.1.2实现五个转变
2.1.2.1在认识上,从注重经济效益向强调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方面转变.
2.1.2.2在发展力量上,从主管部门的单一作战向多部门齐抓共管和全社会广泛参与转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不仅生态意识,环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而且已转化为实际行动.
2.1.2.3在种苗上,从购买苗木造林向建基地实行定向供给转变,全县已建基地苗圃和骨干苗圃2个,面积达400亩,除满足本县造林所需苗木外,还支援其它地区的造林绿化工作.
2.1.2.4在保护上,从一般性保护向重点保护转变;从行政干预向依法保护转变;从开展季节性的保护向实行常年性的持久战转变.
2.1.2.5在资金管理使用上,从一次拨付向分期按进度和质量拨付转变,由林业为主向林业,财政,审计,纪检部门共同监督转变,由项目竣工一次性检查向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转变.
2.2存在问题
2.2.1少数镇的领导和群众对天保工程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行动迟缓,造林成活率,保存率较低.
2.2.2少数地方对使用地方债券营造公益林积极性不高,导致经济林比重偏大;
2.2.3转产项目缺乏扶持资金,进展缓慢.
3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后的相关影响
3.1实施天保工程后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影响
我县无木材加工,经营等综合利用的国有林业企业,全是个体私营企业.
3.2对收入的影响
3.2.1减收计算指标
集体林:木材调减每立方米减收252元,其中:财政减收192元;育林基金55元,林业保护建设费5元.国有林场:木材调减每立方米减收252元,其中:财政减收192元;育林基金55元,林业保护建设费5元.
3.2.2木材减产直接经济损失
比1997年木材产量调减2460立方米,共计减收61.98万元,其中:财政减收47.23万元,林业专项资金减收14.75万元.财政减收中:农特税7.87万元,增值税16.73万元,营业税2.95万元.林业专项资金减收中:育林基金13.54万元,林业保护建设费1.21万元(详见表6).
3.3林业企事业单位银行债务情况
我县林业企事业单位末银行贷款余额为300万元,其中无力偿还300万元.贷款按用途分:营造林贷款300万元(详见表7).3.4林业企事业单位拖欠职工工资和养老金情况我县林业企事业单位有在册职工76人,工资总额85.00万元.截至,拖欠在册职工工资人数为76人,共计拖欠工资31.20万元(详见表8).
第三章工程实施的基本思路与主要目标
1指导思想
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全面停止天然林采伐和重点生态保护区商业性采伐,大力保护好重点生态保护区和一般生态保护区的现有森林,灌木林和未成林造林地资源;坚持保护和发展并重,大力营造生态公益林,尽快恢复森林植被;着力寻求有效途径,妥善分流安置国有林业富余职工,切实解决林业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积极推进林区多种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不断调整并优化林区经济结构.总之,通过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有效实施,促使我县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林区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不断提高.
2编制原则
2.1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期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在重点突出森林资源管护,调减森林资源消耗,公益林建设,富余职工分流安置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林区林下资源和商品林经营区森林资源优势,统筹协调发展林区社会经济,稳步推进工程建设.
2.2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变砍树人为种树人,护树人的原则.林业企事业单位经营方向,经营重点由采伐森林为主转向以保护森林资源,大力营造生态公益林为主.
2.3坚持生态优先,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在实施中,要正确处理保护生态环境同发展经济的关系,眼前利益同长远利益的关系,局部利益同全局利益的关系,把工程建设与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
2.4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工程实施中,科学合理地做好森林分类经营区划工作,将工程实施的规划落实到山头地块,针对不同情况落实具体措施,使工程务必取得实效.
2.5坚持工程实施与国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目标相衔接和协调的原则.正确处理好生态环境同发展经济的关系,眼前利益同长远利益的关系,局部利益同全局利益的关系,把工程建设与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
2.6坚持各级政府负全责和实行各级领导目标责任制的原则.2.7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原则.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是备受世界广泛关注,涉及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国家天字号生态工程.工程质量的好与坏,影响极为深远.因此,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原则.
3编制依据
3.1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天然林资源和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有关决定;
3.2国务院批准的《长江上游黄河上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
3.3《国家林业局,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和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通知》(林计发661号);
3.4《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全国重点地区天然林保护工程区森林分类区划技术规则的通知》(林资发1999218号);
3.5《封山育林技术规程》(gb/t15163);
3.6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县(局)级实施方案的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林天发49号);
3.7《**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规划方案》;
3.8中共**市委,市人大的有关决议和文件;
3.9《**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组织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通知》;
3.10国务院,**市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执行十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的通知;
3.11**市十五期间及20xx年林业发展规划;
3.12**市计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规定;
3.13**县林业发展十五规划;
3.14**县森林资源调查及森林分类区划成果;
3.15其他有关技术规程和标准.
4实施范围
**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在全县55.00万亩林业用地中实施,涉及26个乡镇,1个国有林场,其中国有为7.34万亩,集体47.66万亩.
5实施目标
5.1目标时段划分:工程期为至20xx年.其中:近期目标为和—,中期目标为—20xx年.
5.2目标构成
5.2.1定性目标
5.2.1.1近期目标:以大力管护好生态保护区的现有森林,灌木林,未成林造林地资源,把森林资源消耗量和商品材产量调减到位,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与保护,妥善安置和分流富余人员等为主要内容.遏制天然林植被的逆向演替,大力恢复林草植被,防止水土流失,林区社会经济初步呈现林茂粮丰,良性循环的景象,加大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逐步形成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整体形象.
5.2.1.2中期目标:以保护森林资源,生态公益林建设,培育森林后备资源,恢复森林植被,开发林区多种经营为主要实施内容.为林区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打下坚实的基础,实现自然资源的循环使用和循环替代,实现生态环境的循环净化;实现森林资源的增长,生物多样性的增长,自然资源和环境容量的增长,使林区的生物多样性与复层结构达到顶级植物群落的水平,人们享用林区生物产品与产量的程度维持在动态平衡水平,变人们享用林区转化贮存太阳能的老本为享用林区转化贮存太阳能的利息.
5.2.2定量目标
5.2.2.1近期定量目标(—):完成34.96万亩森林资源的管护,封山育林1.1万亩,—管护森林资源34.96万亩,每人每年管护森林资源面积0.57万亩,共聘请护林员62人.完成公益林建设封山育林6.90万亩,至10月30日将对国有林场实现一次性安置职工30人.
5.2.2.2中期目标(—20xx年):公益林建设(封山育林)2.00万亩.
第四章森林分类区划
1森林分类区划原则
1.1生态优先原则.以保护和改善江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为基本前提,森林资源开发与利用必须服从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改善的需要.
1.2突出重点原则.对江河源头,库湖周围,水系主要干流两侧及主要山脉脊部,以及地带性顶级群落等对区域环境,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生态重点区与生态脆弱区进行重点区划.
1.3因地制宜原则.根据不同自然条件和特点,生态环境脆弱程度,
防灾减灾对森林生态系统的不同需求等因害设防,因地制宜,因需施策.
1.4适度规模原则.同类别森林相对集中连片,便于集中管护,整体治理,集约经营,以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1.5依法行事原则.依法维护森林,林木,林地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森林分类区划类型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国家林业局的《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县(局)级实施方案的编制指导意见》和《**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县级实施方案编制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以及上述森林分类区划原则,将全县森林资源划分为重点生态保护区(即禁伐区),一般生态保护区(即限伐区),商品林经营区三个类型.
3森林分类区划及林地区划标准
3.1重点生态保护区区划标准
根据**县森林资源分布特点,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划入重点生态保护区.
3.1.1天然起源的森林,灌木林,灌丛林;
3.1.2县内江河,溪流的源头和两岸第一层山脊以内的森林,林木,林地,以及湖泊,水库周围的第一层山脊以内的森林,林木,林地;
3.1.3国家一二级保护植物集中分布的原生地,或古树名木分布地;
3.1.4城市或城镇饮用水源区或者引水渠两侧的水源保护林,以及城市,城镇周围的各类森林,林木,林地;
3.1.5自然与人文遗产地及周围的森林,林木,林地,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地区的森林,林木,林地;
3.1.6石质山区或岩石裸露在50%以上的林地;
3.1.7山体坡度在360以上的陡坡林地;
3.1.8水土流失在强度以上的森林,林木,林地;
3.1.9土层厚度在20cm以下,且土壤肥力低下的贫瘠林地;
3.1.10山脊部分的林地;
3.1.11主要交通干线两侧附近地区的森林,林木,林地;
3.1.12其它需要重要保护的生态环境脆弱地区.
3.2一般生态保护区区划标准
根据**县森林资源分布现状,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未划入重点生态保护区的森林,林木,林地,都划入了一般生态保护区.
3.2.1坡度大于250,小于360地区的森林,林木,林地.
3.2.2水土流失在中度以上,强度以下的森林,林木,林地.
3.2.3土层平均厚度大于20cm,小于40cm地区的林地.
3.2.4林分状况生长一般,林分蓄积年生长量小于10m3/hm2的森林.
3.3商品林经营区标准
主要选择自然条件优越,立地条件好,地势较平坦,不易造成水土流失且生态地位作用一般的地区.
3.3.1立地等级三级以上或林分蓄积年生长量大于10m3/hm2的人工林.
3.3.2坡度小于250地区的人工林.
3.3.3土层厚度大于40cm,无明显土壤侵蚀,风蚀现象的地带.
3.3.4离饮食饮用水第一层山脊或平坦地区500m以外,且生态地位作用一般的地区.
3.3.5个体私营业主依法承包经营的人工造林地.
3.4林地区划标准
林地区划严格执行《细则》和《**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实施细则(试行)》,并实行县——乡镇(国有林场)——小班三级区划.为使小班区划与实际操作相衔接,小班区划最小面积为5亩,最大面积为14010亩.小班编号以乡镇和工区为单位,不间断按从左到右,从上到下的顺序依次编号.
4森林分类区划布局
依据上述森林分类区划原则,类型和标准,结合**森林资源分布现状,以及具体实际操作情况,按照轻重缓急,规模治理,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将全县森林资源区划布局为三大区域.
4.1重点生态保护区(即禁伐区)
该区域包括璧温泉森林公园,缙云后山(包含五龙乡,七塘镇,六塘镇,保家镇)的林地,城镇周围及主要交通干线两侧的林地.区划林地面积33.00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55.00万亩的60%,其中:有林地19.00万亩,疏林地4.00万亩,无林地中宜林地10.00万亩.有林地中天然林地16.00万亩.这一区域生态地位作用极其重要,一是该区域是全县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最为重要,最为紧迫的区域;二是该区域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能彻底改善**生态环境脆弱的局面;三是该区域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能加快**绿色通道建设步伐,改善**投资环境;四是该区域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能有效地保护珍稀动,植物物种,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快生态旅游事业的发展;五是该区域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将有力地推动县域经济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在经营措施上,除应加大对有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森林资源的管护力度外,还应加快封山育林步伐,大力植树,种草,对有条件的地区实行飞播造林或人工(撒)点播,使该区域尽快恢复和增加林草植被,提高森林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促进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4.2一般生态保护区(即限伐区)
该区域包括山脊以下和二连山一带,以及福禄,大兴镇的部分林地.区划林地面积11.00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55.00万亩的20.0%,其中:有林地11.00万亩,
该区域由于依属于重点生态保护区边缘,生态地位和作用与重点生态保护区同等重要,一是该区域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关系到全县生态环境状况的彻底改变;二是该区域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不仅能加大全县现有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更能加快荒山绿化步伐,恢复林草植被;三是该区域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能有效的遏制森林资源的过快削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经营措施上,应加大对有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森林资源的管护力度,禁止采伐该区域天然林资源,努力培育森林资源新的增长点,按照轻重缓急,重点突出加大封山育林步伐,同时,根据林分生长状况,有计划,有步骤,严格按照森林抚育间伐作业设计技术标准,对林分状况好的人工林资源,在确保不造成水土流失,不降低森林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进行森林抚育间伐,促进林木的快速生长,达到青山常在,永续利用理想的生态效果.
4.3商品林经营区
该区域包括重点生态保护区,一般生态保护区以外的自然条件优越,立地条件好,地势平缓的人工造林地及不造成水土流失的宜林地.区划林地面积11.00万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55.00万亩的20.0%,其中:灌木林地面积2.00万亩,未成林造林地2.00万亩,无林地中宜林地7.00万亩.该区域生态地位和作用一般,必须积极理顺和引导森林资源的消耗秩序,严禁盗伐,滥伐林木和毁林开荒,防止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三区布局详见表9和图件.
第五章森林资源管护
1全面停止天然林采伐和重点生态保护区森林商业性采伐,限制一般生态保护区采伐
全县现有天然林16.00万亩,疏林地4.00万亩,灌木林地2.00万亩,主要分布在缙云山脉与云雾山脉的中上部及山脊部分.在五龙,八塘,依凤,七塘,梅江等乡镇的人口稠密区亦有小块的天然林分布,一般以原生马尾松,栎类为主.林相相对整齐,但树种分布不均.林分以中近熟林居多.林下植被资源丰富,地被物较厚.近年来,采取生物与化学防治相结合的方法,森林病虫害较少发生,潜在的发展力较大.按照《细则》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全县的天然林资源禁伐区主要划分在缙云后山,璧温泉森林公园,城镇周围及县内主要交通干道两侧,面积为33.00万亩,在本区域内,主要实施以封山管护为主的禁伐措施,全面停止一切商业性采伐和具有破坏性的采伐活动.对天然林实行禁伐;对有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实行封死封住,封补结合;对疏林地,宜林地实行5年一轮的封山育林,封造,封补的管护措施.
2森林资源消耗量和商品材产量的调减
九五期间**下达我县年森林采伐限额为17620m3,年商品材产量为4849m3.而十五期间全县年森林采伐限额为10927m3,年商品材产量1354m3,分别比九五期间调减了6693m3和3495m3,调减幅度分别为38.0%和72.1%;九五期间我县实际下达最高年森林采伐限额为25000m3,商品材计划为6920m3,比十五期间分别减少14073m3和4936m3,下调幅度分别为56.3%和71.3%.
全县从起未来10年的年商品材产量控制在1350m3内,只限于商品材经营区内实施商业性采伐.每年只对限伐区的人工林进行卫生,透光采伐,人工中幼林进行低强度抚育间伐,并且全县的森林资源限额采伐必须坚决控制在**市人民政府下达的指标以内.同时采取强硬措施,确保限额调减到位.一是**县林业局要组织力量对乡(镇),场开展年度森林限额采伐检查;二是对伐区进行执法检查;三是对各地实施管护的森林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四是对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教育,提高保护森林资源和依法采伐的意识;五是对滥伐盗伐和毁林开垦等案件给予坚决打击;六是对查出的违法犯罪行为从严进行查处(详见表10).
3森林资源管护面积,类型与机制
3.1森林资源管护面积
我县森林资源管护总面积34.96万亩,按人均管护面积0.57万亩计算,全县共需管护人员62名,国有森林资源管护面积5.08万亩,与集体林犬牙交错,分布较广,需管护人员33名,集体森林管护面积29.88万亩,主要分布在25个乡,镇,需管护人员29名(详见表11).
3.2森林资源管护类型及机制
3.2.1国有森林资源管护
实行定岗,定员,定面积,定责任,定奖惩,定制度的六定责任制,护林人员与国有林场签定工程承包管护合同,明确责,权,利,严格考评奖惩.
3.2.2集体森林资源管护
实行合同聘用制,责任制相结合的管护机制,即乡镇护林人员与业主单位(乡,镇)签定管护合同,依照合同进行巡山护林;业主与林业管理机构签定目标考核责任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目标考核兑现奖惩.
3.2.3个体承包管护
对部分国有,社队集体林在政策范围内采取以个体,集体为单位的租赁,承包,拍卖,股份制,转让等多种形式的森林资源管护机制,既保证业主单位的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又让个体(集体)承包者有利可图,二者兼顾.
3.2.4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监督管理体系
聘请县,乡,村及林业主管部门有志之士为森林资源管护监察员,县级监察员对全县各乡(镇)和县东风林场,乡镇监察员对本辖区内,村级监察员对本村的森林资源管护情况,实行不定期,不间断的监督检查,每次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各业主和部门对管护效果考评的依据之一,从而充分调动并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森林资源管护.
4森林资源管护标准与措施
4.1人员定额
全县森林管护总面积34.96万亩,按人均管护森林资源面积按0.57万亩测算,共需管护人员62人,其中国有森林资源管护面积5.08万亩,每人管护0.15万亩,需管护人员33人;集体森林资源管护面积29.88万亩,每人管护1.07万亩,需管护人员29人.
4.2补助标准
依照《细则》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适当考虑物价指数社会保障等因素,确定补助标准为10000元/年人,全县每年共需管护补助经费62万元,其中国有森林资源管护补助经费每年需33万元,集体森林资源每年需管护经费29万元.
4.3管护措施
有效保护现有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状况,必须制定行之有效的管护措施,对禁伐区,限伐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要依法建立管护责任制,签定管护合同,做到管护区域,管护标志,管护任务,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管护办法,管护奖惩制度的落实(即七落实).
4.3.1管护区域落实
县政府将天然林森林资源规划为依据,切实做到管护区域面积的落实,向全县各乡镇和东风林场发布天然林资源管护区域,将各业主单位的具体面积落实到山头地块.
4.3.2保护标志落实
各乡镇和县东风林场,将依照本辖区的森林资源管护现状,落实好封山管护标志,确定四址界畔,县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在全县交通要道设置大型封山碑,各业主单位将在主要林区设置永久性的保护碑,护林标语每季度刷写或填写一次.
4.3.3管护任务落实
全县各乡,镇和东风林场,应根据县政府发布到本辖区内天然林资源管护区域及任务,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及时将具体的管护任务逐村,逐工区落实到山头地块,并根据每个山头地块森林资源管护的难易程度,确定每个管护人员的管护面积.
4.3.4责任单位落实
天然林森林资源保护是一项宏大的公益性社会工程,涉及面广,保护难度大,必须依靠社会力量加强管护.县政府将根据天然林资源的权属和范围,将全县35万亩管护面积下达到各乡镇及东风林场,并签定管护目标责任书,做到责任单位的落实.
4.3.5责任人员落实
全县森林资源和业主单位,应根据本辖区内的天然林森林资源现状,根据管护任务的落实情况,确定森林资源管护人员,并签定好管护合同,将管护人员落实到山头地块.
4.3.6管护办法落实
天然林森林资源管护是一项系统宏大的工程,涉及面广,在封山管护办法上,应采取多种形式,根据森林资源权属关系切实落实好国有,集体,个人承包,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管护办法,并签定好管护办法,将管护办法以合同方式落实到每个山头地块.
4.3.7管护奖惩制度的落实
县政府将根据全县森林资源管护实际,制定全县的森林资源管护奖惩制度,与乡,镇,国有林场签定天然林森林资源管护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制定奖惩,县政府将组织业务部门和相关部门人员,对目标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结果逐级通报.
5林下资源开发类型及途径
在个体承包森林资源管护时,应积极引导和支持个体承包者,积极开发林下资源,把管护森林资源与林下资源开发利用有机地结合起来,在确保不破坏地下植被,不降低森林生态功能,不影响林木生长的前提下,允许他们发展种植业如山野菜,食用菌,森林药材等,养殖业如山野鸡等,以及林副产品加工如旅游产品,根雕产品等,从而增加个体承包者收入,繁荣林区经济.
6相关建议
由于森林管护工作,涉及的人多,面广,应统一建立管护机构,县设管护站,乡镇设管护队,村,社有管护员,以便统一协调,下级对上级负责,使管护资金,管护责任真正落实到人头上,使森林资源能够真正保护好.
第六章公益林建设
1现有宜林荒山荒地,疏林地情况
全县现有疏林地4.00万亩,宜林地17.00万亩.其中:重点生态保护区有疏林地4.00万亩,占全县疏林地总面积的100%,宜林地10.00万亩,占全县宜林地总面积的58.82%;商品林经营区有宜林地7.00万亩,占全县宜林地总面积的41.18%.公益林建设全部安排在重点生态保护区,一般生态保护区进行.
2立地类型区划与公益林建设方式的确定
根据《细则》要求,结合我县气候,土壤及森林资源特点,确定公益林建设方式为封山育林,其封育类型为乔木型和灌草型两种.土壤为黄壤,紫色土,石灰土,现有植被为马尾松的疏林地采取封山育林,以培养马尾松为主的乔木型封山育林类型;土壤为黄壤,紫色土,石灰土,现有植被为马桑,黄荆的无林地,采取封山不补植,形成马桑,黄荆为主的灌草型封山育林类型.
3封山育林建设任务
3.1建设规模
根据封山育林条件和相对集中成片,有利管理的要求,我县封山育林建设规模确定为10万亩,其中:疏林地4.00万亩,宜林地6.00万亩.
3.2建设布局
依据天然林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全县的区域特点,我县公益林建设主要集中在东,西两山和公路沿线.具体分布25个乡镇和国有东风林场(详见表12)
3.3建设进度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市天保工程总体规划方案,公益林建设期为至20xx年,共11年.第一期(-)封育8万亩,其中:为1.10万亩,—封育6.90万亩(和各封育2.00万亩).第二期(—20xx年)封育2.00万亩.布局在国有东风林场,缙云后山的五龙乡,七塘镇,六塘镇,保家镇以及大路镇.~布局在国有东风林场,缙云后山的五龙乡,七塘镇,六塘镇,保家镇及璧温泉森林公园的大路镇,蒲元镇,璧城镇,福禄镇.
3.4技术要求
3.4.1封育方式
根据《封山育林技术规程》,结合我县实际,封育方式采用全封,半封和轮封三种.对乔木型和灌草型的地块采取全封方式,本次设计面积为3.63万亩,对群众有取柴需求的乔木型和灌草型地块采取半封或轮封的方式,本次设计半封和轮封的面积分别为2.64万亩和3.73亩.
3.4.2封育年限
一般为5年,对个别地块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可适当延长封育年限.
3.4.3育林措施
在充分依靠天然更新自然恢复成林的基础上,对缺乏种源和可萌芽伐桩的地段,应及时进行补植,补播,形成针阔叶混交林或阔叶林,对更新幼树密集生长的地段,应进行抚育间伐,促进幼树旺盛生长.
3.4.4封禁措施:
对封育地区,应设立明显的,永久(临时)性封育标志碑牌,明确界限范围,落实巡护人员,建章设卡等措施.
第七章富余职工分流与企业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1就业与养老统筹现状
1.1国有林业职工就业途径,数量,结构,分布和存在的问题
**县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只有县东风林场)在职职工76人,其中从事森林资源管护的人员53人,年龄在35岁以下的有17人,36岁—50岁的有32人,51岁以上的有4人;从事公益林建设的人员13人,年龄在35岁以下的有8人,36—50岁的有5人;从事多种经营的人员10人,年龄在35岁以下的有8人,36—50岁的有2人.在职人员就业现状与年龄结构分布见表5.
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点:一是思想观念未彻底转变.广大干部职工仍存在等靠要,铁饭碗,大锅饭等守旧思想,没有树立新的就业和分配观念,缺乏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二是多经项目建设缓慢.林场在天保工程实施以前主要从事木材生产,天保工程实施以后,由于资金到位缓慢,1000吨气调果蔬保鲜库建设,丁家花卉苗木有限公司等多经项目发展不够,使得富余职工的转产分流受到影响.三是社会保障功能弱.现阶段林场职工未纳入社会养老保险统筹,有后顾之忧,产生许多不稳定因素,给分流安置工作带来一定影响.
1.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林场现有离,退休人员38人,在职职工76人.林场现就参加养老保险一事与有关部门进行磋商.交纳统筹金比例:⑴在职职工按工资总额30%交纳(其中单位27%,职工个人3%);⑵退休人员按退休费的27%交纳(退休后个人应交的3%免交);⑶被一次性安置的富余职工,从被安置次日起,由本人按工资的30%交纳.按人事养老保险30%的标准测算,林场年需交社会养老保险金9.92万元.
2就业平衡
2.1富余职工测算
2.1.1原有富余职工: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以前已有富余人员8人.
2.1.2新增富余人员: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以后,新增富余人员22人.
2.2富余人员分流途径及数量
2.2.1森林资源管护竞争上岗33人.
2.2.2公益林建设竞争上岗3人.
2.2.3多种资源开发竞争上岗10人.
2.2.4截止10月30日止,一次性安置30人.
2.3下岗职工数量及再就业安置
在林场未实行职工下岗和再就业安置.
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根据林场实际,天保工程实施以后,在职职工中有30名富余人员.在实施一次性安置工作前,均是林场为他们代缴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及医疗工伤等费用,为确保天保工程的顺利实施,应落实好实行一次性安置的政策,让这部分职工与林场彻底脱钩,并将其基本养老保险纳入社会统筹,以解决其后顾之忧.作为生态公益林的建设者,林场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也应纳入社会养老统筹,保证其退休后养老金的正常领取.地方政府财政应切实维护林场职工切身利益,保持社会稳定,确保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八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1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现状
1.1种苗工程建设
我县种苗工程建设根据《**县苗圃建设实施方案》建设总规模为400亩,总投资889万元,具体规划为3个部分:苗木生产用地376亩;生活办公用地4亩,其建筑面积1500m2;水池,道路等苗圃配套设施用地20亩.
1.2森林防火工程建设
**县属ⅲ级火险区,林火阻隔系统有一定发展,目前,全县有林区公路60.9km,林区大路491.6km,农村机耕道9.8km,没有专门的生物防火林带,另外,林间农田也起了相应的林火阻隔作用.但是这些人工,自然的林火阻隔网,大多都是根据地形地势,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缺乏相互连接和对现有森林的有效分割,因而现有林火阻隔缺乏系统性,需进一步发展.
1.3林政管理与执法体系
我县进行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的有县林业局林政资源科和林业派出所2个科,所,肩负着全县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具体从事林政管理和执法人员11人.全县所辖的26个乡(镇)均设有林业工作站,现有林业管理人员75人,其编制和经费均由乡镇财政统筹.
1.4科技保障体系及工程管理现代化建设
全县现有林业科技人员80人,其中工程师7人,助理工程师和技术员73人,平均年龄40岁.成立了**县林业技术科技推广站,科研设备有恒温箱3台,各型微机5台,显微镜和天平等仪器设备20台套.
32
2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规划设计
2.1规划设计的原则
根据**县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际情况,本着填平补齐的原则进行总体规划设计.
2.2规划设计
2.2.1种苗工程建设规划
种苗工程是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基础保障工程,我县种苗工程建设规划,按照**县苗圃建设实施方案,规划建设总规模400亩,总投资889万元,该项目建设后,每年可生产优质苗木800万株,能满足我县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及社会需要.
2.2.2森林防火工程建设规划
2.2.2.1生物防火林带建设
深入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在充分利用自然阻隔带,工程阻隔带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改建,发展生物防火林带,统一布局,科学规划,与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同步实施,边建设,边发挥效益,持之以恒,力争在10年内初步建成以生物防火林带为主体的林带阻隔网络体系,增强森林防火综合能力,拟新建生物防火林带151.41km,折面积0.44万亩,改建562.3km,折面积1.62万亩,主要树种为木荷,盐肤木,茶,柑桔,灯台树,檫木等,共造林2.05万亩,需苗608.9万株.
2.2.2.2四网两化建设
四网两化建设是指防火工程的了望监测网,预测预报网,扑火阻隔网,通讯指挥网,扑火机具及专业队伍建设.
2.2.2.2.1了望监测网建设
新建了望台4座,开辟新的地面巡线80km.
2.2.2.2.2预测预报网建设
建设森林林火气象站3座,购置测报计算机及其他设备51件.
2.2.2.2.3扑火阻隔网建设
建设林区公路120km,机耕防火线120km,消防池1150个,蓄水容量7万立方米,其它林火阻隔设施见生物防火林带建设.
2.2.2.2.4通讯指挥网建设
建设有线通讯线路20条,购置超短波电台23台,设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及乡镇,国有林场护林防火指挥所,组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与乡镇森林防火指挥所的指挥通讯骨干网.
2.2.2.2.5扑火机具及专业队伍建设
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国有东风林场及乡镇林区建立林火扑火专业队伍15个,队员300人,购置风力灭火机25台,2号工具500把,森林防火指挥车1辆,宣传车1辆,运兵车2辆,以及扑火所需的灭火弹,斧头,砍刀,消防服装,多用铲,水壶,手电,医疗急救包和药品等扑火工具,按扑救森林林火现代化的需要进行配套建设.
2.2.3工程管理现代化建设
利用信息处理,计算机管理等现代化技术和手段,建立森林资
源信息管理系统,配备计算机网络系统和卫星定位系统,扫描成像
系统,桌面印刷系统等森林资源信息管理系统,严格按照工程建设
管理程序施工.
2.2.4林政管理与执法体系建设
拟定设置县林业执法大队1个,县级森林公安分局及林区森林派出所,并建立乡镇执法机构,村社护林组织.
2.2.5科技保障体系建设
新建林业培训中心,护林防火培训中心,森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森林植物检疫中心,林业科技推广中心,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中心,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所,林业科研实验大楼等林业科技保障体系,并建立科技兴林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有重点,有步骤地组织全县林业干部职工进行岗位培训和选拔一批德才兼备的技术骨干到大专院校进行继续教育.
第九章工程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
1投资估算依据与估算指标
1.1投资估算依据
1.1.1**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组织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通知》(渝府发27号);
1.1.2**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下岗职工一次性安置工作实施意见》
的通知(渝林计3号);
1.1.3**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下岗职工一次性安置工作的通知》(渝林计13号);
1.1.4**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县级实施方案编制细则;
1.1.5**县统计年鉴;
1.1.6**县营林生产成本,木材采伐,销售成本.
1.2估算技术经济指标
根据**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县级实施方案编制细则和我县社会经济状况确定估算技术经济指标如下.
1.2.1年人均管护事业费:10000元/人年;管护事业费测算年限:11年.
1.2.2护林人员人均管护面积:5700亩.
1.2.3封山育林补助费:70元/亩.
1.2.4种苗建设,森林防火,科技支撑,工程管理等体系建设,根据国家规定,每年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上报安排,在这里不作估算.
1.2.5人均一次性安置费:(为我县1999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3*7192元/人.
1.2.6职工年人均养老保险费:(为我县1999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2157.6元/年人;养老保险测算年限:11年(即至20xx年).
1.2.7政策性社会支出:15000元/年人.
1.3效益估算依据与效益估算指标
以中国林业出版社1999年4月出版的天然林保护工程概论一书中的第十章森林效益的计量,评价及补偿体系的方法与实例为效益估算依据,并确定效益估算指标如下.
1.3.1木材生产指标
1.3.1.1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成后的单位面积活立木蓄积:2.5m3/亩.
1.3.1.2立木蓄积年净生长率:3%.
1.3.1.3出材率:0.6.
1.3.1.4木材销售单价:400元/m3
1.3.1.5木材平均生产成本:180元/m3
1.3.2水源涵养指标
1.3.2.1单位蓄积年森林蓄水能力的经济效益指标:3.3元/m3年.*参照湖南省单位蓄积年森林蓄水能力的经济效益指标.
1.3.2.2单位蓄积年森林调洪能力的经济效益指标:1.25元/m3年.*参照湖南省单位蓄积年森林调洪能力的经济效益指标.
1.3.2.3单位面积森林涵养水源的经济效益指标:3.145元/亩年.*参照湖南省单位面积森林涵养水源的经济效益指标.
1.3.3固土保肥效益指标
1.3.3.1单位蓄积年减少水土流失的经济效益指标:0.42元/m3年.*参照湖南省单位蓄积年减少水土流失的经济效益指标.
1.3.3.2单位蓄积年保肥效能的经济效益指标:8.78元/m3年.*参照湖南省单位蓄积年保肥效能的经济效益指标.
1.3.4森林改良土壤效益指标
单位面积森林年改良土壤的经济效益指标:16.60元/亩年.*参照湖南省单位面积森林年改良土壤的经济效益指标.
1.3.5森林净化大气效益指标
年单位净增活立木蓄积产生o2的经济效益指标:507.6元/m3年.
*参照湖南省年单位活立木蓄积净增量产生o2的经济效益指标.
1.3.6森林景观效益指标
年单位面积森林的景观经济效益指标:3.00元/亩年.***县单位面积森林的景观经济效益指标(森林旅游的门票收入/全县的森林面积).
2基本建设投资估算
2.1公益林建设规模及投资
至20xx年,规划建设生态公益林(封山育林)10万亩.第一期,至建设生态公益林(封山育林)8.00万亩,其中1.10万亩,2.00万亩,2.00万亩;第二期至20xx年为2.00万亩.详见表12,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一览表.
共计投资为700.00万元.第一期,至投资560.00万元,其中77.00万元,140.00万元,140.00万元;第二期至20xx年为140.00万元.
详见表15(1),基本建设投入测算统计表.
2.2种苗建设,森林防火,科技支撑,工程管理等体系建设,待每年上报安排.
3财政专项资金投资估算
3.1森林管护事业费
—20xx年共需森林管护事业费690.00万元,其中70.00万元,—310.00万元,—20xx年310.00万元.
3.2基本养老保险费
—20xx年共需基本养老保险费109.20万元,其中10.00万元,—49.60万元,—20xx年49.60万元.
3.3社会性支出
—20xx年共需社会性支出补助211.00万元,其中16.00万元,—97.50万元,—20xx年97.50万元.
3.4一次性安置补助费
安置30人共需投入一次性安置补助费64.73万元,全部安排在.财政专项投资全县总共需投资1074.93万元,其中第一期需投资617.83万元,第二期需投资457.10万元.
详见表16,财政专项投入测算统计表
4投资总估算与资金渠道
整个工程投资总估算为1774.93万元.其中申请中央投资1419.94万元,地方财政配套投资354.99万元,其中市级财政配套投资248.49万元,县级财政配套投资106.50万元.详见表17(1),表17(2),工程建设总投入与资金来源统计表.
5效益分析
5.1生态效益
**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实施后,将新增森林面积25.91万亩,(有林地)森林覆盖率将达到40.91%以上,活立木蓄积将达到140.30万m3(每亩2.5m3计).林分质量将向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的顶级植物群落演替.复层结构林分面积增大,林分内生物多样性逐渐增多.林分树种结构和成,中,幼林龄结构趋于合理,将真正达到适地适树,使整个林分的自养自净能力逐渐增强,能抵御一般的风,森林病虫,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将进一步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止水土流失.
根据前述效益依据与指标,现将**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成后的木材生产效益,水源涵养效益,固土保肥效益,森林改良土壤效益,森林净化大气效益,森林景观效益分别计算如下:
5.1.1森林木材生产效益
**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成(20xx年)后,全县森林面积达55.00万亩;按平均每亩2.55m3计,全县活立木蓄积达140.30万m3;按3%的净生长率,每年净增蓄积约4.21万m3;按每立方米平均销售价格为400元,出材率为0.6,生产成本为180元.森林木材生产的效益(价)值
=每年净增蓄积*出材率*(每立方米平均销售价格-生产成本)=4.21万m3/年*0.6*(400-180)元=555.72万元/年.
5.1.2水源涵养效益
5.1.2.1森林蓄水能力的经济效益
森林蓄水能力的经济效益值=单位蓄积年森林蓄水能力的经济效益*活立木总蓄积=3.3元/m3年*140.30万m3=462.99万元/年.
5.1.2.2森林调洪能力的经济效益
森林调洪能力的经济效益值=单位蓄积年森林调洪能力的经济效益*活立木总蓄积=1.25元/m3年*140.30万m3=175.38万元/年.
5.1.2.3森林涵养水源的经济效益
森林涵养水源的经济效益值=单位面积森林涵养水源的经济效益*森林总面积=3.209元/亩年*55.00万亩=176.50万元/年.水源涵养总效益为814.87万元/年.
5.1.3固土保肥效益
5.1.3.1减少水土流失
减少水土流失的经济效益值=单位蓄积年减少水土流失的经济效益*活立木总蓄积=0.42元/m3年*140.30万m3=58.93万元/年.
5.1.3.2保肥效益
保肥效能的经济效益值=单位蓄积年保肥效能的经济效益*活立木总蓄积=8.78元/m3年*140.30万m3=1231.83万元/年.保土保肥总效益为1290.76万元/年.
5.1.4森林改良土壤效益
森林改良土壤效益值=单位面积森林年改良土壤的经济效益*森林总面积=16.94元/亩年*55.00万亩=931.59万元/年.
5.1.5森林净化大气效益
森林净化大气效益值=年单位净增活立木蓄积产生o2的经济效益*每年净增蓄积=507.6元/m3年*4.21万m3=2137.00万元/年.
5.1.6森林景观效益
森林景观效益值=年单位面积森林的景观经济效益*森林总面积=3.00元/亩年*55.00万亩=165.00万元/年.1.1至1.6合计为5898.3万元.木材生产效益占9.42%,其它公益效益值占90.58%,其中水源涵养效益占13.83%,保土保肥占21.88%,改良土壤占15.79%,净化大气占36.23%,森林景观占2.85%.
5.2经济效益
天保工程实施成功后,每年**县的木材净生长量4.21万m3,可折合纯利税926.20万元;全县林区按25%人口计(按人口计),即15.14万人,折合人均增加年纯利税61.18元.
5.3社会效益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工程.项目实施后,将改善**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的开发,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
5.3.1实施本项目,能为社会提供62个管护就业岗位.
5.3.2工程区及全社会的生态环境意识增强,两个文明建设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5.3.3推动林业改革,实现林业战略性调整,为我县国民经济协调,健康,快速发展创造了条件.
5.3.4有利于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
5.3.5改善**的生态环境,将确保**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5.4综合评价
通过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实施,其一,保护了**县现有天然林资源;其二,增加森林面积,(有林地)森林覆盖率可提高到40.91%,加上正在实施的国家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工程,使**县的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性的改善.森林涵养水源能力不断增强,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控制,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生存环境大为改善,生物多样性不断丰富,为实现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再造山川秀美的宏伟目标奠定了基础.
根据以上的分析,该工程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融生态,社会,经济效益为一体的宏伟工程.对于缓解林区资源危机,经济危困和工程区生存与发展的矛盾,以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的局面等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第十章工程组织管理与保障措施
1组织管理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是一项举世瞩目的旨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巨大生态建设工程,是一项影响面广,工作难度大,要求高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县于1998年9月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分管副书记和副县长2位同志担任,小组成员由县林业局,财政局,计经委,农办,审计局等部门的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业局,由林业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职责,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计划管理,技术管理,资金管理,检查验收,信息管理,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确保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顺利实施.各项目实施单位也相应成立了工程建设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工程的施工作业.
2保障措施
2.1加强领导,实行目标责任制
把天然林保护工程纳入县,乡(镇)人民政府的议事日程,针对森林管护,公益林建设,转产分流,职工养老保险,林业职工与林农增收,林区社会稳定等内容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将其作为考核政绩的重要指标.
2.2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报纸,板报等舆论工具,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宣传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政策措施,进一步唤醒全民的绿化意识,生态意识,环境意识,可持续发展意识,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投身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的热情与干劲,激励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注,支持,参与和监督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各级政府要定期发布工程进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3依法治林,加大执法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水土保持法》,《环境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的法制观,自觉地保护环境,保护森林资源,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加强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强化天然林资源保护的执法力度和执法监督工作,使工程建设得到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2.4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
一是要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咨询论证,规划设计;二是加强基层林业站建设,健全机构,充实人员;三是开展科技创新和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推广和应用;四是各级地方政府领导要率先垂范,鼓励科技人员搞技术承包,建基地搞示范,以点带面,带动和辐射周边地区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五是开展国际国内合作交流,学习先进科学技术,先进管理方法;六是加强技术培训,对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农民与林场职工等各层次进行培训,提高干部和群众的整体素质,确保工程建设的科技含量,最大限度发挥工程的综合效益.
2.5深化企业改革,调整产业产品结构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后,木材产量大幅度调减,国有林场的生存与发展面临严峻考验,转产,转岗分流势在必行,因此加快林区多资源开发,培育森林旅游,花卉,竹藤,森林食品,木本药材,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新兴产业,实现富余职工顺利分流,确保林区社会稳定.
2.6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建立健全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投入是加快工程建设的关键.要坚持国家,地方,集体,个人一起上,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建设资金.一是争取国家投入;二是各级地方政府要优先安排工程配套资金;三是制定有关扶持和优惠政策,鼓励工商资本,个体资本等社会资金投入;四是鼓励农民增加劳动积累;五是尽快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
2.7加强工程项目和资金的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林业局《重点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国家林业局《重点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和审批程序,加强对项目的评估和咨询,制定好工程建设方案.规范工程管理,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施工监理制,工程建设合同制,年度计划抄送备案制,报帐制和责任追究制.按项目组织设计,按设计组织施工和检查验收.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单独建帐,单独核算,封闭运行,严禁挪用,串用,挤占和虚列项目资金,建立对资金使用的制约,检查和监督机制.
3问题与建议
3.1封山育林封育年限一般为5年,封育成林后的森林面积应纳入森林管护,并解决管护经费.
3.2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投资,补助只按11年进行测算,建议应按《森林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尽快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提供生态效益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森林资源,林木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有稳定的资金来源.
3.3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后,林内植被逐年丰厚,森林防火任务十分艰巨,需要通过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扑火阻隔网,了望台等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建议国家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列支.
3.4我县国有林场在职人员逐年减少,退休人员所占比例较大,医疗保险支出未纳入统筹,建议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中将医疗保险费同养老保险费一样纳入解决.
3.5随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实施,木材产量大幅度调减,我县国有林场收入随之锐减,致使债务无力偿还,请求国家出台政策予以冲销.
3.6我县林农数量大,居住分散,给森林管护造成较大难度.建议国家在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方案中,应考虑生态移民,将林农从林区中移出.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承包经营方案


为顺利开展我村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按照镇政府发号文件精神和本镇林改工作统一安排,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村改革实施方案。

一、林权原则

1.坚持按政策办事。按照旗委旗政府《巴林左旗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实施要求,进一步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依法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调动广大林农和社会各方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发展林业经济,增加林农收入。

2.坚持尊重历史,保持林业政策的连续性。本次林改是对公益林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维护公益林的林地权属不变。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坚持维护大局稳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通过协商方式予以解决。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尊重群众意愿。对改革中涉及到的具体内容、程序、方法、结果公开,广泛征求群众建议和意见,尊重大多数群众的意愿。改革中的各项措施及重大事项,都已经本村(组)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

二、实施操作方法

通过开会协商以多数举手通过的方式确定集体林权以“竞争方式”向外发包,将林地划分成块,没20亩为一块。按照1500元/30年每亩方式竞争,可根据竞争情况将价格做适当的波动。

三、集体山林收益分配办法及林改经费收支办法

(一)收益范围:纳入林权改革的林地范围。

(二)收益分配:对集体林权改革范围的收入实行财务单独核算。

(三)林改经费收支办法

1.按照1500元/30年每亩竞争。在竞争前,竞争者必须先交押金,按照每20亩交押金三万元为准。

2.林改结束后,收支张榜公布,经费有余作公益事业用,不得挪作他用或私分。

四、林改实施步骤

(一)宣传预备

1.进行政策宣传。召开村委会、村组民大会讲解政策、组织发动、成立机构,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把握所存在的问题,对山林权属情况进行初步摸底。

2.制定实施方案。在镇工作组的指导下,切合本村实际,制定林改实施方案,经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讨论、通过,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实施。

(二)组织实施

1.摸清“集体林权属基本情况,及登记林权流转、变更情况,汇总造册,进行公示。

2.对公示时群众所反映的问题,逐宗、逐件进行调查、调解。明晰一宗件、公榜一宗件。

对已流转山林、责任山已签订的合同进行补充、完善未签订进行补签。

3.进行实地勘查确定林地实际情况,为顺利开展林权改革奠定基础。将实地勘查结果进行第二次公榜,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重新调查。

4.进行汇总,报镇政府审核,经确认无争议确权发证。

5.完成林改各项任务,做好材料汇总。组、村逐级进行。

五、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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