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1、根据国家、XX关于深化职业改革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为不断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的素质,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进取精神,结合基地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基地专业技术职务均实行聘任制。
3、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技术人员中聘任。凡基地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只在基地有效。
4、成立专业技术职务管理领导小组,其成员由基地领导、党委委员、综合管理部、计划财务部及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党委书记任组长。该机构主要职责是讨论审批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和讨论决定基地专业技术职称方面的重大问题和有关规定,督促检查本办法的落实情况。职称管理日常工作由综合管理部具体承办。
5、专业技术职务的名称: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政工师、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助理会计师、助理统计师、技术员、经济员、会计员、统计员等。
6、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务聘任制和资格聘任制的双轨制。其中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含阶段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6.1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受聘专业技术职务后为本单位的业务技术主管,有工作职责,享受相应的待遇。
6.2阶段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是以完成某项任务的需要而聘任的职务,受聘之后是完成该项任务的业务技术主管,有工作职责,享受相应的待遇,任务完成自行解聘。
7、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
7.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基地专业技术复杂的二级单位可设置,被聘人员在原个人岗位序列系数的基础上追加0.3的系数,但累计系数不得超过部经理级副职;
7.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基地各二级单位对于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专业可设置,被聘人员在原个人岗位序列系数的基础上追加0.2的系数,但累计系数不得超过经理级副职。
7.3初级技术职称,不设技术职务岗位,凡取得资格均可实行资格聘任,被聘人员在原个人岗位序列系数的基础上追加0.1的系数。
7.4基层单位管理人员和基地机关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兼任专业技术职务。
7.5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务另设。所设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增加定员,根据基地的生产发展及各岗位实际工作需要,每年由基地职改领导小组通盘考虑,按部门、岗位的需求情况适当扩大聘任职数。
8、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
8.1聘任各种技术职务必须具备的条件。见附件《各类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8.2航行管制、航行情报等特殊专业技术岗位仍应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
9、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权限
9.1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由基地统一管理,所在二级单位推荐,经基地专业技术职务管理领导小组审查批准,政工系列由党委聘任,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由总经理聘任。
9.2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聘任,由各二级单位负责实施,确定聘任人员后,报基地综合管理部审核后,由基地统一下文聘任。
10、聘任期限:高级职务三年,中级职务一年,资格聘任一年,聘任期限不得超过离、退休年龄和劳动合同期限。
11、聘任时,聘任者应予受聘者签订《上海基地专业技术职务聘约》,明确受聘者的职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期,并颁发聘书,同时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归入本人档案。
1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应从专业技术人员受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之日起开始计算。
13、专业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一般不予调离本专业岗位,如工作需要必须调动,其专业技术职务自行解除,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保留。
14、一九九0年后,凡属国家教委承认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列入国家统一分配计划的毕业生(包括硕士生、博士生),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见习期满,经考核符合资格任职条件的,可直接进行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具体规定:中专毕业,本专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员”级;大专毕业,见习期满,经本人申请可聘任为“员”级,再从事本专业技术二年,可聘任为“助理”级;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助理级;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可聘任为中级;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聘任为中级;取得双学士学位者,可聘任为助理级。上述毕业生上岗后必须胜任本职工作,见习期满本人应做政治思想工作和业务工作小结,经基地综合管理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认为合格方可聘任。
直接进行专业技术资格聘任需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由单位和综合管理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有效。
15、对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离、退休人员和现已调离专业技术岗位的,以及外出脱产学习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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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其任职资格,但不予聘任。16、凡连续病假半年以上和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承认其任职资格,不予聘任。
17、受聘者有下列情况之一,予以解聘:
17.1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本岗位规定职责者;
17.2由于技术水平、业务能力、身体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技术职务者;
17.3因失职而造成严重技术责任事故和危及飞行安全事故征候者,在一年内不能续聘;
17.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企业有关规章制度,受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者,在一年内不能续聘;
17.5解除劳动合同、内部待岗者;
17.6脱产文化学习一年以上者(专业培训除外)。
18、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制度和考绩档案。每年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由单位主要行政领导组织进行,二级单位的主要行政领导的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由综合管理部组织进行考核。考核要注重政治标准,以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领导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成绩记入考绩档案作为晋升、调薪、奖惩及能否续聘的依据。连续二年考核成绩优秀者方可推荐晋升;合格者可以续聘;对基本合格者要提出具体要求,限期提高和改进,改进后可续聘;不合格者应予以解聘或低聘,当年末进行考核的单位,下年度不得进行评聘工作。
19、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在任职期限满三个月前,根据工作表现,按考核结果聘任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20、聘期满,经考核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任期目标的人员,应解除聘约。
21、其他按国务院、XX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22、本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23、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
A、《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B、《XXXX基地专业技术职务聘约》
附件A:
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担任专业技术职务人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敬业爱岗,热爱基地,积极为基地发展服务。
2、担任员级技术职务的条件:
2.1一般应具有相应的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2具有完成本专业一般性辅导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3初步掌握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本岗位设备的一般性实际操作能力。
3、担任助理级职务应具备条件:
3.1原则上具备本专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2具有完成一般性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3.3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于实际工作;
3.4能比较全面地掌握本岗位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具有较熟练的操作能力。
4、担任中级技术职务应具备的条件:
4.1原则上应具备本专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单位被公认为是本专业的业务技术骨干;
4.2掌握现代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掌握国内本专业先进技术并能在实际工作中运用;
4.3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对本单位的技术改进,技术管理上提出的建议性意见被采纳,促进了技术进步,产生了经济效益,保证了生产安全;
4.4全面地掌握本岗位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具有熟练的操作能力。
4.5能够指导助理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5、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具备得条件
5.1原则上应具备本专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本专业的业务技术尖子;
5.2具有解决在生产、经营、安全过程和综合管理过程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5.3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的现状和现代化管理的发展趋势;
5.4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在生产、经营、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并产生社会经济效益;
5.5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过二篇以上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
5.6能够指导中级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6、担任中级、高级技术职务的人员须具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
附件B:
XXXX基地专业技术职务聘约
为了适应民航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聪明才智,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现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根据聘用人(甲方)和受聘人(乙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聘约如下:
第一条聘用人应保证受聘人在任职期间,行使现行规定的各项权利,并为受聘人施展才能,开展业务技术工作提供条件。
第二条受聘人应对聘用人负责,尽心尽力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期内规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经济技术指标。
第三条受聘人在任期内应努力工作,刻苦钻研,掌握新知识,不断推进技术进步。
第四条受聘人在聘期内的思想表现及业务水平,工作态度,经考核,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聘用人应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五条受聘人如不服从聘用人的工作安排,任期内不胜任现岗位职务活玩忽职守等造成工作失误或较大经济损失的,除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外,聘用人有权中途解聘其职务。
第六条受聘职务在本单位、本专业岗位有效,调离原工作岗位或中途解聘的,不保留其相应待遇。聘期届满,如续聘需重新办理聘任手续。
第七条聘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达到离退休年龄,如需延长聘期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延长手续。
第八条聘约一式三份,聘用人和受聘人各一份,综合管理部存档一份。
聘用人(甲方)受聘人(乙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
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细则第2页
教育局。版权所有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xx省第九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x教通〔xx〕x号)、xx市教育局《xx市关于开展xx省第九批特级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x教通〔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圆满完成本次特级教师申报评审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工作促进教师队伍建设,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以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建设为目标,以“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为标准,通过评选特级教师,充分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学识渊博、业务精湛、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名师队伍,推动我校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升,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二、评选推荐原则
1、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民主评选推荐原则。
3、廉洁评选推荐原则。
三、参评条件:
依据《关于开展xx省第九批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x教通〔xx〕x号)、xx市教育局《xx市关于开展xx省第九批特级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x教通〔xx〕x号)文件(已在xx中学官方网站公布)。
四、评选推荐指标
根据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我校评选推荐的指标为2名。
五、工作程序
学习文件——制定方案——宣传动员——书面申请——资格审定——材料公示——职评会——校内公榜——领导小组审定——公榜上报。
六、日程安排
12月11日:党委会学习x教通【xx】x号、x教通办【xx】x号等文件;
12月12日:行政会再次学习文件,初步制定评审工作方案、宣传发动;
12月12日-15日:报名、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基本材料,15日上午8:30前报名截止;
12月15日:资格审定、有关部门核实材料;
12月16日—18日:资格合格人员按要求填写表格、整理个人材料;材料公示;
12月19日:学校考评推荐。评审委员会对自荐的教师按照评选条件核实材料,进行认真评议、推荐;评审领导小组审议确定;
12月19日—24日:推荐名单公示;
12月25日-26日:公示无异议后整理验收材料、组织鉴定、报送材料;
12月26日以后:市教育局考核推荐。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小组,对候选人参评材料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实地考核。程序如下:
一听取参评者完整的一节课(所在单位要同时按省教育厅规定进行全程录像)。
二看学校推荐过程的原始记录;看单位领导集体研究讨论的原始记录;对照评选条件看反映其基本条件、师德、教育、教学、教科研及发挥示范作用等方面的材料。
三根据相关的测评要求,分别在本校教师、学生家长代表和所教学生中进行民意测评。
四根据需要个别走访熟悉申报者情况的有关人员,必要时可采取召开座谈会的方式听取反映。
五考核小组对其情况进行综合汇总,对申报者提出初步意见,并形成综合考核材料。同时聘请两名以上相同或相近学科的特级教师或专家提出书面推荐意见。
六由教育局领导小组、考核小组、专家小组联合会议,根据学校推荐人的基本条件、考核情况及评审条件进行综合评议,提出向教育局党委推荐的名单。经市教育局党委研究,结合学科学段城乡比例等确定最后推荐名单。
七、组织机构
1、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翁x
副组长:潘xx
监 督:粟xx
成 员:瞿xx
下设工作办公室:
主任:瞿xx
成员:谢xx
2、评审委员会:由评审领导小组和部分骨干教师代表组成。
八、工作要求和说明
1、广泛宣传,充分发动。认真组织学习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印发的相关文件精神,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积极申报。
2、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指标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评审公开、结果公开、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说情、不送礼、不登门、看实绩;按要求所有表格、材料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按日程操作。
3、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解释。
xx市xx中学
xx年12月10日
根据市人社局职改办《关于开展XX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仙职改办[XX]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学专任教师队伍结构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立足我市专任教师队伍的实际,充分发挥职称评审的良好导向作用,坚持“三个面向”,面向基层农村,面向教学一线,面向优秀骨干教师;做到“三个服务”,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服务,为城乡教育协调发展服务,为提高全市教师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服务。
二、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申报人员实行总量控制,各地各单位原则上在岗位空缺数内申报,对暂无空岗的单位实行“退一进一”办法处理。
三、申报对象
XX年度在岗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学教师。
四、申报条件
(一)必备条件
1.符合《湖北省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中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小学教师必须满足破格条件;
2.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农村学校指办学地点在全市15个镇的学校和城区三办村小);
3.任中级职称以来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发行的刊物上至少发表一篇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刊物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验证确认的正规刊物。或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在省级及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专指国家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北省教学研究室、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举办的优质课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二是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音乐、美术竞赛活动中辅导学生获奖的。
(二)否决条件
近五年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工作重大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
2.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
3.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
4.从事有偿家教(家养),与书商勾结向学生兜售教辅资料被查实的;
5.参与、煽动闹事或在网上发布反党、反政府言论,破坏社会稳定的;
6.无故不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业务知识调考,不能按时完成市级及以上培训任务的。
五、激励政策
1.对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作出突出贡献的高中学校及相关人员给予政策倾斜和奖励。当年毕业生高考总分居全省前三名或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录取的学校,市教育局给予一定的中学教师高级职务申报岗位控制数(以下简称指标)奖励,由学校奖励给相关教师。享受奖励指标的教师可不需要一年以上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的条件。
2.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二类优秀教师,市教育局安排专门指标直接申报。一是在“振兴九中行动计划”中经市教育局选派由仙桃二中、仙桃三中、仙桃四中到仙桃九中任教达一年且综合考核为合格的教师;二是在农村学校“启明星计划”中经市教育局选派到农村学校任职任教达一年且综合考核为合格的人员。
3.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市教育局安排专门指标直接申报。省级以上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专指国务院或省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农村优秀教师”、“农村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省教育厅和省教育工会表彰的“师德标兵”,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表彰的“湖北省优秀教师”、“湖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
4.现从事体育、音乐、美术、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学科教学,且连续任教达三年以上的专职教师,市教育局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指标择优申报。符合条件的对象实行“双报”,既可以向市教育局申请单列指标,也可以在本单位申请分配指标。
5.在XX年高考中,完成了市教育局下达的高考任务的学校,市教育局将给予一定的奖励指标。
六、指标分配
市人事局向我局下达XX年晋升中学高级职称申报指标共95个。指标分配时首先安排22个指标用于符合“五类优先”条件的对象,安排19个指标对XX年7月以来有中高职务退休人员单位,采取“退一进一”的办法适当补充,安排10个指标用于小学教师的申报;剩余指标再按各单位(学校)专业技术人员人数、岗位空缺情况、符合晋升条件的人数三个因素统筹分配,其所占权重分别为50%、20%和30%。
七、学校职称评定工作的宏观指导意见
(一)各单位(学校)必须通过民主推荐,成立职称评审专家委员会,参评者不能担任评委,评委必须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二)各单位(学校)必须制定切合实际的《教师晋升中学高级职称评定工作方案》,明确职称评定考核内容、计分办法、和组织工作。《教师晋升中学高级职称评定工作方案》必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且在校内公示。
(三)各单位(学校)在开展教师职称评定时要将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纳入考评之中予以计分。
1.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的;
2.有在村小支教2年以上经历的;
3.近三年学校绩效考核结果优秀的;
4.担任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班主任。
为鼓励教师合理流动,各校不得将教师在本校工作的年限作为计分项目。
(四)职称评定推荐申报的程序要严谨,审查要严格,过程要规范,结果要透明。所有申报名单必须在校内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包括申报人的基本材料、评分结果。评委会要负责受理和公正处理有关投诉和举报。
八、操作程序
1.市教育局制定XX年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方案,下达申报指标。
2.各地各校广泛宣传职称评审工作政策,在全社会、各中小学教师中,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
3. 市教育局组建高级职称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审标准,对“五类优先”单列指标及小学破格申报指标进行集中评审,公示推荐结果。(小学申报中学高级职称评分标准参照小科评审评分标准)
小学破格申报中学高级职称指标将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对符合申报条件的26个单位(18个镇办和8所市直学校)各安排1个推荐名额,对XX年秋季学期拟在新城壹号实验小学任教的教师安排5个推荐名额。市教育局将从推荐对象中评选10名推荐上报,其中实验小学、实验二小、沔州小学、仙桃小学、大新路小学安排2个指标,新城壹号实验小学安排2个指标,其它单位及学校安排6个指标。
4.学校开展分配指标的评审推荐工作。各中小学组成职评工作专家委员会(人数为单数,普通教师代表至少占1/3),制定学校职称评定工作方案,并报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申报人员在基层单位公示申报材料,签订《仙桃市XX年中学教师个人申报中学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接受群众评议。
5.各基层单位上报评审材料。
6.市职称评审中心集中审查申报材料。
7.省职称评审中心集中评审。
附:
1.仙桃市XX年中学高级职称“五类优先”单列指标分配说明
2.仙桃市XX年中学小科教师申报高级职称单列指标评审标准
3.仙桃市XX年中小学教师个人申报中学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及单位公示证明
4.小学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条件
附1:
仙桃市XX年中学高级职称“五类优先”单列指标分配说明
具有下列五个条件之一者可以优先申报,且安排22个单列指标:
1、对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作出突出贡献的高中学校及相关人员给予政策倾斜和奖励。当年毕业生高考总分居全省前三名或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录取的学校(仙桃中学2个)。
2、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市教育局安排专门指标直接申报。一是在“振兴九中行动计划”中经市教育局选派由仙桃二中、仙桃三中、仙桃四中到仙桃九中任教达一年且综合考核为合格的教师;二是在农村学校“启明星计划”中经市教育局选派到农村学校任职任教达一年且综合考核为合格的人员(仙桃九中3个)。
3、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市教育局安排专门指标直接申报。(省级以上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专指国务院或省政府表彰的“优秀教师”、“农村优秀教师”、“农村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省教育厅和省教育工会表彰的“师德标兵”,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表彰的“湖北省优秀教师”、“湖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共4个:长埫口1人、沔城高中3个)。
4、现从事体育、音乐、美术、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学科教学,且连续任教达三年以上的专职教师。(安排8个指标)
5、完成高考任务奖励指标5个(仙桃一中、仙桃八中、实验高中、彭场高中、毛嘴高中各1个)。
附2:
仙桃市XX年中学小科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专项指标评审评分标准
序号
项 目
计 分 办 法
说 明
1
学历
初中教师有研究生学历计3分,高中教师有研究生学历计3分。
2
资历
一年记1分。
任中一年限
3
专业对口情况
第一学历专业与任教学科相同者计5分;
最高学历专业与任教学科相同者计2分。
4
行政表彰
国家级表彰计8分;省级表彰计5分;市级表彰计3分。
仅限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同类表彰只计最高分1次
5
业务部门表彰
国家级表彰计5分;省级表彰计3分;市级表彰计1分。
只计最高分1次
6
学术职位
国家级会员计3分,省级会员计2分,市级会员计1分。
只计最高分1次
7
学科职位
任职以来市级学科带头人计3分。
只计最高分1次
8
年度考核
一年优秀计1分。
只考核任中级以后
9
发表成果
任职以来:
在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或教育业务部门主办的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上发表著作、文章、课件、教案等:国家级5分,省级3分,市级1分;
在其他报刊公开发表的教育成果,省级以上计1.5分,市级计0.5分。
在论文集上发表或参与编写学科资料的计0.5分。
同一节课、同一篇文章记最高分一次,不同的可以累加,看原件
10
学科竞赛
国家级5分、省级3分、市级1分
需与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业务部门对口;
辅导各级各类学科竞赛,以教师获奖证书为准
11
成果获奖
任职以来论文、著作、课件、教案、公开课、优质课受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业务部门表彰的:一等奖国家级5分,省级3分,市级1分;二等奖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0.5分;其它等次计0.5分。
同一节课、同一篇文章记最高分一次,不同的可以累加
附3:
仙桃市XX年中学教师个人申报中学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承诺书
本人系××××(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本人承诺:
1、所提交的所有申报评审材料(包括学历、专业、职称、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为真实。并于×年×月至×年×月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学科。以上信息如有虚假,本人自愿取消本次申报资格,五年内不申报高级教师职务。
2、一旦评审通过,一定服从组织安排,服务本地教育,服务农村学校,服务薄弱学校,并积极指导青年教师。五年内绝不申请调离我市。如享受了市教育局安排单列指标的,两年内不申请调出原任教学校。
3、一旦评审通过,严格遵守职称评聘政策,按照“评聘分离、有岗则聘”的原则,接受学校安排的岗位。
承诺人(签):
年 月 日
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工作方案评审工作方案(3)为了做好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评审对象和组织方式
评审对象:
本次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评审对象为各企事业单位按照我省度科技计划申报指南申报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重大专项项目的组织和评审依照重大专项办公室的工作计划尽快组织完成。
组织方式:
(1)对重大专项、重点专项两个层次的申报项目以及部分定向组织的重点项目,拟采取专家逐项论证评审(或在网上统一评审的基础上,专家逐项论证评审)的方法。
(2)其他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采取网上统一评审的方法。其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申报的项目,以及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成果推广计划项目由厅统一组织评审,其他地市企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委托各地市科技局组织评审。
二、组织分工
厅发展计划处:负责本次评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各业务处室:负责相关领域项目的评审组织工作,包括项目的评审分组、确定评审专家入选条件、评审指标和权重确定,以及评审监督指导等工作。
监察室:负责按专家入选要求确定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评审工作的纪律监督,受理有关纪律投诉。
广东省科技评估中心:协助计划处组织本次评审工作,承担具体的评审事务工作。具体大农业、工业高新技术、社会发展、产学研合作、成果推广、国际合作项目以及软科学研究项目组织评审的具体事务工作。
1、按照各业务处室要求建立网上评审专家候选子库、协助监察室随机抽取专家并通知专家。
2、协助专业处室确定各领域项目评审指标体系和权重。
3、监督落实项目评审进度,对专家进行指导。
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承担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网上评审的具体事务工作。
1、按业务处室要求建立评审专家候选子库协助监察室随机抽取专家并通知专家。
2、协助专业处室确定各领域项目评审指标体系。
3、监督落实项目评审进度,对专家进行指导。
各地市科技局:按照科技厅的委托,对本市企事业单位申报的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组织评审。
省科技信息中心: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对各参与人员提供网络技术指导。
二、工作进度安排
本次评审工作将在4月份全部完成。
1、4月2日召开各业务处室协调会,介绍度项目评审工作方案并征求各单位意见。会后各单位抓紧有关准备工作。
2、4月3日各处室将对本工作方案的修改意见反馈计划处;各处室完成评审项目的分组类别和各组评审专家的入选条件,提交评估中心和生产力促进中心。
3、4月7日,评审中介机构完成评审专家侯选库建立工作,并提交厅监察室。
4、4月8日各业务处室在网上完成具体项目评审分组;提交《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意见表》和各指标权重;完成对每个评审组评审专家的评审指导意见。
监察室完成评审专家的抽取排序。科技评估中心和生产力促进中心按抽取结果通知有关专家。
5、4月10日科技信息中心、科技评估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做好网上评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6、4月11日开始网上评审, 4月25日前完成。
7、专家逐项论证的组织性项目评审工作在5月15日前完成。
8、省部产学研项目参照本方案有关规定,与相关单位确定具体时间和操作要求,6月30日前完成组织评审工作。
9、各地市科技局组织的项目评审在4月30日前完成,科技评估中心和科技信息中心提供相关业务指导。
三、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1、评审框架及指标体系
(1) 评审框架
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三大领域的评审框架,如下图:
成果推广、国际合作和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评审框架参考以上内容并结合项目的特点确定。
(2) 指标体系和权重
各领域具体评价指标和权重由各业务处室自行确定,参考指标体系及权重见附件。
3、评审专家的遴选和通知
(1) 专家的遴选采用从专家库随机选取和专业处室调整相结合的方式,具体采用以下程序:
评估中心按照专业处室提出的项目分组和专家入选要求,在厅监察室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为每个评审组初选25名专家组成的评审专家候选子库并征求专业处室意。
各专业处室根据实际情况对候选专家候选子库进行调整,并可为每个评审小组指定1名专家入选。
评估机构将评审专家候选子库提供给厅监察室进行随机排序。
评估中心按照排序为优先顺序邀请5名专家参加评审工作(各业务处室指定专家不经排序即可入选)。
4、 项目分组
建议每个评审小组评审项目最多不超过40项。一个专家评审组中可以包含多个相近专题。
5、相关联络人:
发展计划处: 陈楚祥 83163838
条件财务处: 余 亮 83163891
政策法规处: 陈 晓 83163915
高新技术处: 陈 辉 83163877
农村科技处: 斯 恒 83163909
社发基础处: 张 玮 83163885
科技成果处: 陈丽英 83163928
对外合作处: 董 茗 83163865
省部产学研合作办公室:叶超贤 83163382
重大专项办公室:袁海涛 83163625
评估中心联络人:王亚萍 83557388
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络人:陈振权 83163895
科技信息中心联系人:蔡桂兰 83163338
为了做好2011年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评审对象和组织方式
评审对象:
本次省科技计划项目的评审对象为各企事业单位按照我省2010年度科技计划申报指南申报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重大专项项目的组织和评审依照重大专项办公室的工作计划尽快组织完成。
组织方式:
(1)对重大专项、重点专项两个层次的申报项目以及部分定向组织的重点项目,拟采取专家逐项论证评审(或在网上统一评审的基础上,专家逐项论证评审)的方法。
(2)其他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采取网上统一评审的方法。其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申报的项目,以及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成果推广计划项目由厅统一组织评审,其他地市企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委托各地市科技局组织评审。
二、组织分工
厅发展计划处:负责本次评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各业务处室:负责相关领域项目的评审组织工作,包括项目的评审分组、确定评审专家入选条件、评审指标和权重确定,以及评审监督指导等工作。
监察室:负责按专家入选要求确定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评审工作的纪律监督,受理有关纪律投诉。
广东省科技评估中心:协助计划处组织本次评审工作,承担具体的评审事务工作。具体大农业、工业高新技术、社会发展、产学研合作、成果推广、国际合作项目以及软科学研究项目组织评审的具体事务工作。
1、按照各业务处室要求建立网上评审专家候选子库、协助监察室随机抽取专家并通知专家。
2、协助专业处室确定各领域项目评审指标体系和权重。
3、监督落实项目评审进度,对专家进行指导。
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承担科技基础条件建设项目网上评审的具体事务工作。
1、按业务处室要求建立评审专家候选子库协助监察室随机抽取专家并通知专家。
2、协助专业处室确定各领域项目评审指标体系。
3、监督落实项目评审进度,对专家进行指导。
各地市科技局:按照科技厅的委托,对本市企事业单位申报的重点项目和引导项目组织评审。
省科技信息中心: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对各参与人员提供网络技术指导。
二、工作进度安排
本次评审工作将在4月份全部完成。
1、4月2日召开各业务处室协调会,介绍2010年度项目评审工作方案并征求各单位意见。会后各单位抓紧有关准备工作。
2、4月3日各处室将对本工作方案的修改意见反馈计划处;各处室完成评审项目的分组类别和各组评审专家的入选条件,提交评估中心和生产力促进中心。
3、4月7日,评审中介机构完成评审专家侯选库建立工作,并提交厅监察室。
4、4月8日各业务处室在网上完成具体项目评审分组;提交《2010年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意见表》和各指标权重;完成对每个评审组评审专家的评审指导意见。
监察室完成评审专家的抽取排序。科技评估中心和生产力促进中心按抽取结果通知有关专家。
5、4月10日科技信息中心、科技评估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做好网上评审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6、4月11日开始网上评审, 4月25日前完成。
7、专家逐项论证的组织性项目评审工作在5月15日前完成。
8、省部产学研项目参照本方案有关规定,与相关单位确定具体时间和操作要求,6月30日前完成组织评审工作。
9、各地市科技局组织的项目评审在4月30日前完成,科技评估中心和科技信息中心提供相关业务指导。
三、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1、评审框架及指标体系
(1) 评审框架
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三大领域的评审框架,如下图:
成果推广、国际合作和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评审框架参考以上内容并结合项目的特点确定。
(2) 指标体系和权重
各领域具体评价指标和权重由各业务处室自行确定,参考指标体系及权重见附件。
3、评审专家的遴选和通知
(1) 专家的遴选采用从专家库随机选取和专业处室调整相结合的方式,具体采用以下程序:
评估中心按照专业处室提出的项目分组和专家入选要求,在厅监察室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为每个评审组初选25名专家组成的评审专家候选子库并征求专业处室意。
各专业处室根据实际情况对候选专家候选子库进行调整,并可为每个评审小组指定1名专家入选。
评估机构将评审专家候选子库提供给厅监察室进行随机排序。
评估中心按照排序为优先顺序邀请5名专家参加评审工作(各业务处室指定专家不经排序即可入选)。
4、 项目分组
建议每个评审小组评审项目最多不超过40项。一个专家评审组中可以包含多个相近专题。
5、相关联络人:
发展计划处: 陈楚祥 83163838
条件财务处: 余 亮 83163891
政策法规处: 陈 晓 83163915
高新技术处: 陈 辉 83163877
农村科技处: 斯 恒 83163909
社发基础处: 张 玮 83163885
科技成果处: 陈丽英 83163928
对外合作处: 董 茗 83163865
省部产学研合作办公室:叶超贤 83163382
重大专项办公室:袁海涛 83163625
评估中心联络人:王亚萍 83557388
生产力促进中心联络人:陈振权 83163895
科技信息中心联系人:蔡桂兰 83163338
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市有关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文件精神为指针,以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为目的,本着重师德、重业绩、重能力、重水平的“四重”原则,并严格按照xx市教育局职称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我乡具体情况,制订此方案。
二、评聘对象:我乡小学在岗教师中符合晋升职务条件的人员。
三、晋职条件:自然条件按市教育局《XX年xx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的规定执行。
四、评聘办法:
1、民主制定评聘标准(全体教师讨论通过)。量化评聘标准各项累计,教师积分高者胜出。
2、评聘标准:
(1)申报高级职务的人员,任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必须达到称职,同等条件考核优秀者优先。
(2)教令及任职年限积分:截止XX年8月31日,教龄满1年积0.5分。任职年限满一年积0.5分。
(3)工作业绩积分(考核近三个年度)见下表:
荣誉类别
乡 级
xx市级
哈市级
备注
优秀教师
3
记功6
记大功8
12
模范班主任
3
6
12
师德优秀教师
1.5
3
6
德育先进个人
3
6
12
单项工作先进个人
1.5
3
6
学科骨干教师(语、数)
3
6
10
其它(骨干教师)
1
2
4
班集体奖励
1
2
4
指导学生奖励
1
2
4
公开课(课件、教案)
1
2
4
教育教学活动业绩
2
4
6
(4)关于各级论文证书:根据今年xx市教师职务评聘工作要求,论文将不作为考核内容。
(5)关于学历:同等条件学历高者优先。
(6)参评教师业绩展示后,述职答辩,评审小组综合评定(权重40%)。
五、评审顺序
1、传达市局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政策精神。
2、成立领导组织。
3、讨论通过工作方案,公布岗位名额。
4、教师申报
5、申报人业绩展示。
6、申报人述职答辩。
7、申报人能力测试。
8、评聘领导小组汇总考评材料,确定推荐人选。
9、公示。
10、填写上报评审材料。
六、组织领导,成立评聘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 xx
成员:xx。
七、其他有关要求:
1、评聘过程坚持平等、公正、公开的原则。
2、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根据省、市、区政府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冬季防火工作的部署,学校决定自2015年11月6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集中开展冬季防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冬季防火工作要求,以强化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整改火灾隐患为主线,做到防火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到位、宣传教育培训到位,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全面提升安全防火长效机制建设水平,确保学校消防安全。
二、工作步骤
(一)扎实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11月6日至11月15日)。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冬季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利用校园网、广播、宣传栏、班会等进行广泛宣传防火常识,组织师生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有关消防安全常识,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水平,达到“三懂三会”的基本要求,增强安全防火人人有责的自觉性,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扎实做好检查、整改火险隐患工作(11月16日至2016年3月20日)。各单位在冬季防火期间,要适时组织师生疏散逃生演练。学生公寓协调院系组织学生进行疏散逃生演练,各教学楼管理员协调院系组织师生进行疏散逃生演练,演练要注重实效,制订预案并严密组织实施,防止发生事故。要充分利用冬季防火有利时机,学生公寓协调院系对学生寝室进行一次彻底整治,确保寝室安全。各单位要结合落实省教育厅2015年冬季防火工作的部署,落实“网格化”排查措施并建立台帐,对所管辖的区域、部位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自查活动,认真整改安全隐患,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必须做到“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防火安全。
(三)做好总结验收工作(3月21日至3月31日)。在自检自查和专项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学校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冬季防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自查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存在火险隐患未整改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消防责任人、管理人的责任,并责令限期整改落实。
三、重点工作任务
在冬季防火工作中,要突出重点,着重检查和自查以下情况:(1)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2)所属人员防火常识安全教育情况;(3)火险隐患排查整改情况;(4)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逃生演练情况;(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情况;(6)安全用火用电用气情况;(7)消防水源、灭火设施(消火栓、灭火器)设备完好有效情况;(8)燃气设备、管道、灶具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情况;(9)师生员工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及防火常识情况;(10)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器具的使用管理情况;(11)校内建筑设置的室外牌匾是否影响灭火救援和疏散逃生情况;(12)学生在公寓寝室违章使用电器、明火器具、吸烟查处情况;(13)消防安全制度贯彻落实情况;(14)新上岗教职工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情况;(15)各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责任熟悉情况;(16)火灾隐患风险评估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清冬季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冬季引发火灾的因素增多,是火灾高发期。各单位要强化底线思维意识,从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从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清冬季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落实方案,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形成科学、规范的安全防火长效机制。
(二)要严格落实防火安全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强化落实安全防火工作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多措并举,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严格整治、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防火工作责任到位、日常检查管理到位、宣传教育培训到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坚决做到“三不放过”,即应当检查的部位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检查的内容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查清、整改的隐患未查清、整改不放过,真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检查一处,安全一处,放心一处。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发生火灾事故的,实行问责制。
(三)要扎实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演练活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冬季防火工作的有利时机,强化宣传教育,形成“消除火灾隐患光荣、产生火灾隐患可耻”的舆论氛围。各单位在冬季防火期间要适时组织所属人员进行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注重实效性,防止走过场。
(四)要做好节假日期间和大型活动的值班工作。冬季防火期间重要节点多,各单位在节假日和全国“两会”期间,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要加强值班检查,值班人员要勤检查,多巡视,发现问题要快速反应,及时上报和处置,确保学校消防安全和安全稳定。
(五)各单位自检自查报告,于2015年12月15日前书面报保卫处备案。
xx大学人文学院防火安全委员会
2015年11月9日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专业技术职务自我鉴定”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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