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贯彻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开条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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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贯彻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开条例”的意见

xx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xx年11月9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府、各部门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xx〕36 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条例》施行中的若干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理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

(一)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在本级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统一指导、协调、监督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单位)要在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单位)的领导下,在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统一指导、协调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双重领导的部门(单位)要在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单位)的指导。

二、 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

(三)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规定》要求建立本级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形成畅通高效的信息发布沟通渠道。行政机关拟发布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要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协调,经对方确认后方可发布;沟通协调后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拟发布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报请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四)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动物疫情、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统计信息等政府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执行。

三、严格发布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

(五)行政机关在制作政府信息时,要明确该政府信息是否应当公开;对于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要报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六)行政机关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凡属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七)对主要内容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但其中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应经法定程序解密并删除涉密内容后,予以公开。
(八)已经移交档案馆及档案工作机构的政府信息的管理,依照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九)为了全面落实《条例》规定,要在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力度的同时,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协调,协同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工作。
(十)市、县(区)政府要分别在本级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立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各级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立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要根据需要设立本部门信息查询室、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目前不具备网络环境的乡镇,要开通政府信息咨询电话、传真以方便群众了解相关政府信息。

(十一)要以完善机制、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全面推进为重点,充分发挥新闻发布会传递党和政府声音、引导国内外舆论的作用。各级、各部门举办的新闻发布会应与本级和上一级政府网站及时链接,实现在第一时间同步发布。

(十二)抓紧开设依申请公开栏目,切实做好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的受理工作。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县(区)政府网站应在今年9月底前开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栏目,并与市政府门户网站链接。要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

(十三)没有制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县(区)政府和部门必须在9月底前制订完成并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同时尽快在本级政府或部门网站上公布。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和部门公文,由公文起草单位负责编写“内容概述”,并将其附在送审文稿之后,一起纳入公文制作、审核程序。“内容概述”要准确地概括描述公文的核心内容,字数原则上不超过200字。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工作

(十四)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尽快建立健全分层级受理举报的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本级监察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对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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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机关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处理不满意的,可向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十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落实业务经费,加强队伍建设。

六、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十六)公共企事业单位的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条例》的要求,把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纳入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密切跟踪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动态,积极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十七)已建立网站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内容为重点,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并与相关主管部门做好连接。暂时没有建立网站的公共企事来单位可采取在本单位主管部门设置专页的办法公布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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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全市有序用电工作的意见


市政府关于全市有序用电工作的意见

市政府关于全市有序用电工作的意见
 市政府关于全市有序用电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精神,针对今年我市电力供求和有序用电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任务,现就深化有序用电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实施“科学用电、依法用电、诚信用电”的新“三电”理念,坚持“政府主导、舆论引导、服务先导”的工作方针,深化有序用电工作,在全市努力营造诚实守信、和谐有序的供用电环境,为实现我市在杭湖宁发展带中率先崛起的战略目标提供坚实的电力保障。
二、工作任务版权所有
(一)深化有序用电,优化资源配置。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和“鼓励高效益,控制高能耗,遏制高污染”的原则,加强政府监管和调控力度,深化用电需求侧管理。针对季节性、时段性、突发性缺电仍有可能出现的情况,细化有序用电方案,按照“四定”(定企业、定设备、定负荷、定时间)原则,落实避峰、错峰计划。进一步扩大负荷管理终端的安装面,充分发挥现场负荷管理系统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小错峰让电对工业企业的影响。倡导节约用电,积极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节电技术和节电产品,引导居民推广使用峰谷电表,挖潜低谷用电潜力,提高用电负荷率,实现电力资源的高效利用。
(二)建设示范工程,促进农村发展。按照“政府发动、乡镇主动、电力推动、百姓互动”的工作方针,实施“新农村用电示范村工程”,由市新农村建设实验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基础设施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各县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负责该项工作的推进,形成工程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建设一个结构优化、布局合理、技术适用、供电质量高、电能损耗低的新型农村电网,营造科学、和谐的农村供用电秩序。06年全市实施用电示范村工程项目100个。
(三)推进项目建设,服务企业发展。深化“企业服务年”和“项目推进年”活动,密切跟踪各类重大项目储备,为重大项目和重点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科学调整电网项目布点,做好招商项目的负荷安排。要推出服务企业的新举措和新办法,落实专人承办和跟踪流程的运转,加强重点工程的跟踪服务。
(四)开展社区共建,培育诚信用电。加强社区与供电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构建电力部门与居民社区诚信服务与诚信用电的新格局。电力部门要创新服务手段,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指导社区居民及用户科学用电、依法用电和诚信用电,并自觉接受电力监管部门的监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以诚信服务取得社会满意。社区要发动居民参与共建,做到严格履行供用电合同约定的义务,自觉按时足额交纳电费,共同维护良好的供用电秩序,营造良好的共建氛围。民政、电力等相关部门要研究对策,逐步创造条件,切实帮助特困群体解决在用电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安全用电。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全社会安全用电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平安工程”建设。认真做好农业生产线路的运行维护工作,规范企业用电端受电设施的设计与安装,按照产权分界点明确供用电各方的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水平,坚决制止聚众闹事等威胁电网安全事件的发生。
(六)打击违法用电,加强依法护电。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电力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电力建设重要意义的宣传教育活动,依法护电,建立长效警电联防机制,严厉打击并依法惩处窃电和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行为。协调并妥善解决电力建设过程中的政策处理问题,优先落实电力项目的用地指标,确保在建电力线路走廊畅通,努力创造电力建设与运行的良好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深化对新“三电”工作理念重要性和必要性的理解,使之成为新形势下社会各方的共识,并将其贯穿于深化有序用电工作中。
(二)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强对有序用电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发挥有序用电组织机构、网络和协调机制的作用,把工作重心从化解缺电矛盾转移到全面实施新“三电”工作上来,努力构建和谐的供用电环境,全面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三)加大宣传。新闻媒体应及时、准确、经常、全面地宣传有序用电的形势,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工、青、妇等群众组织以及村(居)委会等社区组织要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各界主动参与,在全市形成推进新“三电”工作的合力。版权所有
(四)强化责任。各级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统筹协调,加强指导;市经委要做好深化有序用电的实施工作,指导并推动开展节电技术的应用;电力部门要做好配合编制有序用电方案,进行科学的电力调度,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做好用电负荷的预测工作,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并依法惩处窃电和破坏电力设施的犯罪行为;安全监察部门要配合做好对企业、农户安全用电的监督管理;民政部门要协助做好特困群体的帮扶工作。同时,要继续完善乡镇长管电机制,把深化有序用电工作列为乡镇长年度业绩内容之一进行考核,通过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面推进新“三电”理念的实施。
二○○x年五月十五日

市政府支持电网建设实施意见


市政府支持电网建设实施意见内容显示中文章标题:市政府支持电网建设实施意见
为加快全市电网建设步伐,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2020年前我市支持电网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规划管理
各区(市)县政府在编制城乡规划时,要同步编制相关电力发展专业规划和电力设施布局规划。市电力部门要及时提出变电站布点及高低压电力线路走向等需求。市规划部门要将规划变电站定点和线路通道等事宜在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尽快予以明确。有关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建设,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在城市规划范围内并符合电网规划的建设项目,市电力部门可开展有关前期工作,市国土、规划部门应予以积极配合支持。
二、确保建设用地
(一)站址用地及电力通道拆迁。
1.110千伏变电站用地。
①新征用地。属中心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和**高新区,下同)新征储备土地或在中心城区当地政府、政府投资公司配置土地范围内的,由市国土部门负责协调安排有关单位征地拆迁,征地拆迁费用计入征地配套成本;属中心城区规划非建设用地范围(“198”范围)及中心城区以外其他区(市)县范围内的,由用地所在当地政府负责完成征地拆迁,拆迁费用由当地区(市)县政府自行承担。
②旧城或国有土地。由当地政府负责完成土地拆迁。属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拆迁费用由市财政在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收益中先行列支,最终结算时市、区政府按6∶4比例分担;属中心城区以外其他区(市)县的,拆迁费用由当地政府承担。
2.220千伏变电站用地。
①新征用地。属中心城区新征储备土地或在中心城区当地政府、政府投资公司配置土地范围的,由市国土部门负责协调有关配置地单位完成征地拆迁,并按市政府批准的中心城区综合用地指导价向电力部门供地。若供地价格低于拆迁成本,不足部分计入地块所在片区征地拆迁配套成本;属中心城区规划建设区以外的,由用地所在当地政府负责完成征地拆迁,并按当地综合用地供地政策向电力部门供地。
②旧城或国有土地。由当地政府负责完成土地拆迁。属中心城区范围内的,由电力部门按市政府批准的中心城区综合用地指导价支付地价款后(特殊情况可由市国土部门先行垫资),若供地价格低于拆迁成本,不足部分由市、区政府按6∶4比例分担;属中心城区以外其他区(市)县的,由电力部门按当地综合用地供地政策支付地价,若供地价格低于拆迁成本,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自行承担。
3.电网通道用地。一是由市国土部门负责协调各区(市)县政府完成其辖区内电网通道用地的拆迁。二是拆迁补偿按当地现行政策标准执行(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拆迁,电力部门按如下标准承担拆迁费用:农房根据一、二、三圈层分别按照650元/平方米、450元/平方米、280元/平方米标准补偿;有相关合法手续的企业用房,根据证载面积,一、二圈层按200元/平方米、三圈层按150元/平方米标准补偿)。青苗损失赔偿标准按当地现行政策执行,由电力建设单位负责赔偿。三是电力部门承担补偿标准低于实际补偿成本时,不足部分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由市、区政府按6∶4比例分摊,其他区(市)县由当地政府承担。
(二)中心城区市级分摊成本的来源。中心城区市级分摊的费用,由市财政在土地收益中列支。对于拆迁完成后的结算,属旧城和国有土地范围的由市房管部门审核,属新征土地范围的由市国土部门审核。
(三)变电站用地实行先交地后结算。按照电网建设计划和变电站设计规范,在电力部门提出用地需求后,市国土部门应会同规划、能源管理部门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对变电站用地规模进行审查,并通知征地拆迁单位实施征地拆迁。征地拆迁单位在限期内完成征地拆迁后,必须按照先交地后结算的原则,在完成拆迁后5个工作日内将土地移交电力部门。征地拆迁单位不得以费用结算为由拖延土地移交,故意拖延影响变电站开工建设的,要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严格落实责任
(一)纳入目标管理。各区(市)县要成立专门负责电网建设的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市政府目督办要会同市能源办将电网项目建设涉及的各项工作以专项目标的方式分解下达,并跟踪督查考核。
(二)加快项目审批。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电网建设项目,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查时间,原则上以打捆的方式进行审批。同时,市规划、建设部门要加快变电站站址和输电线路通道的规划、建设审查,市国土部门在预审方面要积极协助电力部门,依法做好用地报批工作,市环保部门要协助电网建设单位加快电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评估工作进度,市建设质监单位在有关项目已经完成相关手续情况下可先行介入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工作。
(三)优惠相关费用。涉及城镇基础设施的电网建设项目,需要占道、挖掘道路或占用绿化带施工的

市政府支持电网建设实施意见内容显示中,电力部门可按照城镇管理部门和园林部门的要求打捆统一办理掘路或占用许可手续和缴费手续,并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收费标准的最低档次交纳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和绿化损失费用,同时免交相关保证金。
(四)加强宣传执法。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于加快电网建设和保护电力设施的教育和引导,努力营造加快电力发展的舆论氛围;市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保护电网建设的执法力度,加大对在建过程中和已建成的电力设施的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保障电力建设与电力生产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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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市建设的意见计划规划


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市建设的意见计划规划

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市建设的意见计划规划
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市建设的意见计划规划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社会生产力持续发展和人类生存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基础,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现就加强生态市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生态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我市生态市建设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广大市民生态环境安全、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实施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并举,力争通过年的努力,把我市建成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生态市。
我市生态市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是:版权所有!
①生态经济日趋发达。以循环经济为特征的社会经济加速发展,经济结构合理。到年,全市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元以上,年人均财政收入超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元,第三产业占比重大于%。
②生态环境更为和谐。环境污染基本消除,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到年,城市空气质量好于或等于Ⅱ级标准的天数每年达天以上,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每万元二氧化硫和排放强度分别小于千克,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平方米,森林覆盖率、退化土地恢复率、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分别大于%、%和%。
③生态文化日益繁荣。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城乡环境整洁优美,生活质量全面改善,生态文化特色显著。到年,公众对环境满意率超过%,旅游区环境达标率达%,城市化水平大于%,城市气化率大于%,恩格尔系数小于%,基尼系数在~之间,高等教育入学率超过%。
按统一规划与分步实施结合的原则,到年争取%以上的乡镇通过全国优美乡镇验收,%的县(市)达到生态县验收标准;年%的乡镇通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验收,%的区、县(市)达到生态县验收标准;到年,%以上的乡镇通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验收,所有县(市)达到生态县验收标准,全面建成生态市。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进程
一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和有序利用
合理控制城市用地规模,切实保护耕地资源,维持总量动态平衡。推广使用新型建筑材料,从××年月日起,市城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加强森林资源的培育,实现从采伐到管护的过渡,继续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不断提高全市森林覆盖率,搞好退耕还林,防止水土流失。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创建要求,实施城市绿色工程和秀美工程,继续提高城市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
加强洞庭湖湿地资源、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和植被、矿山、文化遗产等生态文化资源的保护,逐步增加“两区一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数量和建设面积,建立一批市、县级自然保护区和特殊生态功能保护区。严格按照“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进行自然资源开发,在花山、太阳山及其他“两区一园”旅游开发建设规划中明确环境保护要求,所有建设项目均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区内禁止开矿和滥采乱挖等破坏自然生态的行为,水域内禁止投肥养殖,违者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突出抓好水环境综合整治。切实保护沅水、澧水、柳叶湖及大中型水库等江河湖库水体和地下水资源,确保有饮用水保护功能的水体水质达到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建成德山污水处理厂和江南城市污水处理厂,使城区生活污水全部处理并达标排放。抓紧实施穿紫河等市城区内河河段恢复、水质改善和岸边绿化美化工程,使其水质达到景观娱乐用水标准。禁止直接向池塘水域和城区水体排污倒渣,禁止乱填水体、乱占公共绿地搞建设开发。
巩固和加强市城区大气环境保护圈建设。关停圈内所有以煤为燃料的砖瓦厂。市城区和各区县(市)政府所在地城镇要全面建成烟尘控制区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关闭区内燃煤炉灶。加快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推广步伐,普及燃气或其他清洁能源锅炉。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实现各类在用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
加强城市噪声污染控制。继续开展城市噪声达标区建设,重点治理工业噪声,严格控制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城市交通噪声。
加强固体废弃物和放射源管理。严格禁止境外危险废物流入我市,推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和转移联单制度,做到无危险废物排放。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系统,严格控制“白色污染”。所有放射源实行年度安全检查,尽快建立安全监测和管理动态台帐。
倡导可持续消费。宾馆、旅店逐步取消一次性洗漱用具,餐饮服务取消一次性餐具。进一步规

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市建设的意见计划规划第2页

范环保产品和环保产业市场,加强对国家、省认定和认证的环保标志产品的监督检查,对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建材、食品等开展监测和监控,确保饮食和居住环境安全。
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逐步实现企业全面稳定的达标排放。突出抓好造纸、医药、化工、纺织印染等行业的污染治理,按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限期关闭标准生产能力以下的造纸企业,所有制浆造纸企业都要配套碱回收工程。
三切实加大人居环境建设力度
加快建设生态城市。按照打造江南一流山水城市的目标加强市城区人居环境建设,完善独具特色的滨湖生态景观和人文景观,率先建成生态城市。提高城市规划和城市形象设计水平,建设布局合理、景观优美、适应现代化城市发展需要的“点、线、面”有机结合的城市绿地系统。积极推广生态型住宅小区建设,采用节能、节材、节地建筑新工艺、新技术,发展生态型建筑。
积极建设生态村镇。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开展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文明生态版权所有!户试点。以集镇建设为重点,加强绿化、美化建设,推行污水、垃圾污染集中处理。推广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和农膜,控制农药、化肥施用强度,搞好农膜回收,抓好秸秆综合利用。
广泛开展绿色创建活动。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在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广泛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扩大公众环保参与面和参与途径,进一步开展“绿色社区”、“绿色机关”创建活动,努力开发地方生态文化资源。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结合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工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按规定淘汰高污染、高消耗的设备和工艺。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倡导社会循环式消费,促进资源循环式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污染物排放超标的企业、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倡导产业集聚化和企业集约化,各类工业园区都要按循环经济和生态理念指导布局、招商和建设。
根据农业发展的自然条件和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农业。山区发展以名果、笋竹、药材、高山蔬菜等为主的生态种植,丘陵区发展以立体种植和农牧渔相结合的生态种养,平湖区发展以粮畜渔为基础的生态产业。加强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生产,力争年前全市主要农产品中无公害农产品比重大于%,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的比重大于%;年前农产品生产基本实现无公害,绿色及有机食品的比重达到左右,培育发展一批绿色及有机食品基地和知名品牌。
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强资源的循环利用。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积极发展绿色物流、绿色商贸等现代服务业,推进生态型第三产业的发展。开展资源综合利用,鼓励发展和支持社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网络建设项目、专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以及节能、节电、节水型商业服务业项目,实现资源、能源的循环利用。
三、强化工作措施,完善生态市建设机制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常德市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生态市建设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各区县(市)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本地生态县、环境优美乡镇建设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质量负责,把环境保护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和完善政府任期环保目标责任制。从××年起,滚动制定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具体目标和措施,突出重点,认真解决主要环境问题。
二多渠道加大投入
各级政府要把生态市建设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增加财政投入,重点支持环境保护公共基础设施和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依法征收排污费,建立环境保护基金。改革投融资体制,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改革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引入市场竞争,实现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的恃场化、产业化。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市政府成立环境与资源保护协调推进委员会,发改委、经委、财政、规划、环保、建设、城管、文化、旅游、工商、国土资源、司法、水利、交通、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按规定严把环境准入关,共同做好环境监察和资源保护工作。
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机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所有规划和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反“三同时”、治理设施擅自停运、超标排污、破坏生态环境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建立健全考核约束机制。建立健全环境质量年度考核机制和任期环境审计制度,将考评结果与各级领导干部的任用挂钩。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过错责任追究制,按“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造成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和环境质量下降的责任人追究过错责任;对造成严重污染事故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立健全重大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的预警、处置机制。制定重大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快速反应预案,健全环境事故社会求助体系。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生态市建设的认识,不断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和普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宣传部门要制订宣传计划,公开环境信息,营造生态市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经营者的教育和培训,将生态环境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的日常教学内容。鼓励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社会团体和非政府环保组织、环保志愿者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市建设,动员公民积极参与植树造林、种草养花、清除污染等各种形式的环保义务活动,对在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五年八月十七日

关于对市政府党组工作的建议


关于对市政府党组工作的建议

关于对市政府党组工作的建议
 ×关于对市政府党组工作的几点建议
×
在全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之际,市政府党组以严肃真诚的态度广泛听取基层的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了广纳群言的胸怀和民主务实的工作作风,体现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为基层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作出了表率。
市政府党组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团结和带领全市人民,高扬“树正气、版权所有讲团结、求发展”的主旋律,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创新、务实、严明、守信、廉洁、为民”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进一步推进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全市经济及各方面的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现就加强市政府党组工作,提几点不成熟的建议:
一、关于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实现经济更快更好地发方面。市政府党组坚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宏观调控政策,思想解放,意识超前,具有很强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亿元,增长,创年来最高增速;全市财政收入和一般预算收入分别增长和。其它各项经济指标,如:固定资产投资、民营经济、利用外资、外贸出口等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全市整体经济质量、效益和速度同步增长。
二、关于解决“三农”问题,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方面。市政府党组始终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把加强农业、支持农村、富裕农民,推动县域经济快速发展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总抓手,常抓不懈。全面落实农业扶持政策,减轻农民负担,调动广大农民种粮积极性。重点围绕构建北方特色农业区,调整优化农产品品质和区域布局调整作文章
三、关于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方面的工作。市政府党组紧紧抓住发展第一要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以投资结构优化带动产业结构升级。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强项目谋划和储备,重点谋划和建设一批对生产力布局和结构调整具有重大影响和决定意义的大项目。要着力改造提升医药、纺织、等传统优势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构建特色产业格局。
四、关于深化各项改革,加快体制创新方面的工作。市政府党组重点围绕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带领市有关部门开拓创新,深化改革,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和深化各种改革,在影响全市发展大局的方面取得了新突破,进一步增强了发展的活力。以建立现代化产权制度为核心,全市国有企业改革扎实推进,切实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的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市场环境,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全面促进事业单位聘任制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步伐不断加快;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城区分税制改革和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全市财政和投资体制改革扎实推进。
五、关于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提高引资水平方面的工作。市政府党组始终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举,广泛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招商活动,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内聚生产要素,外拓发展空间,全市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扩大。××年,全市实际利用外资达到亿元,增长,其中总投资万美元以上的大项目达到项。
六、关于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塑造省会现代化新形象方面的工作。要逐步完善以市区为中心,以县为基础,以建制镇为试点的城镇体系建设,进一步加速推动城市化进程,增强载体功能,有效提升品位形象。要坚持高起点规划,重点搞好重点街区、部位的规划设计,倾力打造城市品牌,塑造“河北第一窗口”的现代都市形象。同时,要高标准推进城市建设,加快文明生态村建设步伐。
七、抓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方面。市政府党组高度关注民生、尽心竭力行解决民生之举、民生之需、民生所盼的关键问题,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建议要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拓宽就业渠道,不断加强版权所有就业培训和就业指导,进一步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努力做好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就业安置的指导利用职务上的指导和服务工作。要进一步健全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和劳务输出组织体系,加快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同时继续办实办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差的实事。
八、在统筹协调,促进社会全面进步,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市政府党组坚持把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当前改革发展稳定中在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统筹协调,促进了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建议要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坚持人才强市,大力培养各类人才,努力为优秀的人才创造良好环境。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同时要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全力建设河北“首善之区”。

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市建设的意见[计划规划]


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市建设的意见[计划规划]

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市建设的意见[计划规划]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社会生产力持续发展和人类生存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基础,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现就加强生态市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生态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我市生态市建设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广大市民生态环境安全、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统筹规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实施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并举,力争通过10-15年的努力,把我市建成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生态市。

我市生态市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是:

①生态经济日趋发达。以循环经济为特征的社会经济加速发展,经济结构合理。到2020年,全市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5000元以上,年人均财政收入超过38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18000元,第三产业占GDp比重大于45%。

②生态环境更为和谐。环境污染基本消除,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到2020年,城市空气质量好于或等于Ⅱ级标准的天数每年达330天以上,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100%,每万元GDp二氧化硫和COD排放强度分别小于5千克,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森林覆盖率、退化土地恢复率、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分别大于40%、90%和17%。

③生态文化日益繁荣。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城乡环境整洁优美,生活质量全面改善,生态文化特色显著。到2020年,公众对环境满意率超过90%,旅游区环境达标率达100%,城市化水平大于55%,城市气化率大于90%,恩格尔系数小于40%,基尼系数在0.3~0.4之间,高等教育入学率超过30%。

按统一规划与分步实施结合的原则,到20xx年争取30%以上的乡镇通过全国优美乡镇验收,30%的县(市)达到生态县验收标准;20xx年50%的乡镇通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验收,50%的区、县(市)达到生态县验收标准;到2020年,80%以上的乡镇通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验收,所有县(市)达到生态县验收标准,全面建成生态市。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进程

(一)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和有序利用

合理控制城市用地规模,切实保护耕地资源,维持总量动态平衡。推广使用新型建筑材料,从20xx年10月1日起,市城区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加强森林资源的培育,实现从采伐到管护的过渡,继续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不断提高全市森林覆盖率,搞好退耕还林,防止水土流失。按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创建要求,实施城市绿色工程和秀美工程,继续提高城市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

加强洞庭湖湿地资源、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和植被、矿山、文化遗产等生态文化资源的保护,逐步增加“两区一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数量和建设面积,建立一批市、县级自然保护区和特殊生态功能保护区。严格按照“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进行自然资源开发,在花山、太阳山及其他“两区一园”旅游开发建设规划中明确环境保护要求,所有建设项目均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区内禁止开矿和滥采乱挖等破坏自然生态的行为,水域内禁止投肥养殖,违者追究当地政府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突出抓好水环境综合整治。切实保护沅水、澧水、柳叶湖及大中型水库等江河湖库水体和地下水资源,确保有饮用水保护功能的水体水质达到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建成德山污水处理厂和江南城市污水处理厂,使城区生活污水全部处理并达标排放。抓紧实施穿紫河等市城区内河河段恢复、水质改善和岸边绿化美化工程,使其水质达到景观娱乐用水标准。禁止直接向池塘水域和城区水体排污倒渣,禁止乱填水体、乱占公共绿地搞建设开发。

巩固和加强市城区大气环境保护圈建设。关停圈内所有以煤为燃料的砖瓦厂。市城区和各区县(市)政府所在地城镇要全面建成烟尘控制区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关闭区内燃煤炉灶。加快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推广步伐,普及燃气或其他清洁能源锅炉。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实现各类在用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

加强城市噪声污染控制。继续开展城市噪声达标区建设,重点治理工业噪声,严格控制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城市交通噪声。

加强固体废弃物和放射源管理。严格禁止境外危险废物流入我市,推行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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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废物经营许可和转移联单制度,做到无危险废物排放。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系统,严格控制“白色污染”。所有放射源实行年度安全检查,尽快建立安全监测和管理动态台帐。

倡导可持续消费。宾馆、旅店逐步取消一次性洗漱用具,餐饮服务取消一次性餐具。进一步规范环保产品和环保产业市场,加强对国家、省认定和认证的环保标志产品的监督检查,对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建材、食品等开展监测和监控,确保饮食和居住环境安全。

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逐步实现企业全面稳定的达标排放。突出抓好造纸、医药、化工、纺织印染等行业的污染治理,按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限期关闭标准生产能力以下的造纸企业,所有制浆造纸企业都要配套碱回收工程。

(三)切实加大人居环境建设力度

加快建设生态城市。按照打造江南一流山水城市的目标加强市城区人居环境建设,完善独具特色的滨湖生态景观和人文景观,率先建成生态城市。提高城市规划和城市形象设计水平,建设布局合理、景观优美、适应现代化城市发展需要的“点、线、面”有机结合的城市绿地系统。积极推广生态型住宅小区建设,采用节能、节材、节地建筑新工艺、新技术,发展生态型建筑。

积极建设生态村镇。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开展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文明生态户试点。以集镇建设为重点,加强绿化、美化建设,推行污水、垃圾污染集中处理。推广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和农膜,控制农药、化肥施用强度,搞好农膜回收,抓好秸秆综合利用。

广泛开展绿色创建活动。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环境教育实施指南》,在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广泛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扩大公众环保参与面和参与途径,进一步开展“绿色社区”、“绿色机关”创建活动,努力开发地方生态文化资源。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结合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工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按规定淘汰高污染、高消耗的设备和工艺。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倡导社会循环式消费,促进资源循环式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对污染物排放超标的企业、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倡导产业集聚化和企业集约化,各类工业园区都要按循环经济和生态理念指导布局、招商和建设。

根据农业发展的自然条件和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农业。山区发展以名果、笋竹、药材、高山蔬菜等为主的生态种植,丘陵区发展以立体种植和农牧渔相结合的生态种养,平湖区发展以粮畜渔为基础的生态产业。加强无公害、绿色和有机食品生产,力争20xx年前全市主要农产品中无公害农产品比重大于90%,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的比重大于50%;20xx年前农产品生产基本实现无公害,绿色及有机食品的比重达到70左右,培育发展一批绿色及有机食品基地和知名品牌。

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加强资源的循环利用。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积极发展绿色物流、绿色商贸等现代服务业,推进生态型第三产业的发展。开展资源综合利用,鼓励发展和支持社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网络建设项目、专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以及节能、节电、节水型商业服务业项目,实现资源、能源的循环利用。

三、强化工作措施,完善生态市建设机制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常德市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生态市建设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各区县(市)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本地生态县、环境优美乡镇建设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质量负责,把环境保护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和完善政府任期环保目标责任制。从20xx年起,滚动制定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具体目标和措施,突出重点,认真解决主要环境问题。

(二)多渠道加大投入

各级政府要把生态市建设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增加财政投入,重点支持环境保护公共基础设施和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依法征收排污费,建立环境保护基金。改革投融资体制,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改革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引入市场竞争,实现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的恃场化、产业化。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市政府成立环境与资源保护协调推进委员会,发改委、经委、财政、规划、环保、建设、城管、文化、旅游、工商、国土资源、司法、水利、交通、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按规定严把环境准入关,共同做好环境监察和资源保护工作。

建立健全依法管理机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所有规划和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违反“三同时”、治理设施擅自停运、超标排污、破坏生态环境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建立健全考核约束机制。建立健全环境质量年度考核机制和任期环境审计制度,将考评结果与各级领导干部的任用挂钩。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过错责任追究制,按“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造成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和环境质量下降的责任人追究过错责任;对造成严重污染事故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立健全重大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的预警、处置机制。制定重大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快速反应预案,健全环境事故社会求助体系。版权所有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生态市建设的认识,不断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和普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宣传部门要制订宣传计划,公开环境信息,营造生态市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法人、经营者的教育和培训,将生态环境教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的日常教学内容。鼓励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社会团体和非政府环保组织、环保志愿者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市建设,动员公民积极参与植树造林、种草养花、清除污染等各种形式的环保义务活动,对在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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