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县县畜草产业发展的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渭源县县畜草产业发展的意见加快推进县县畜草产业发展的意见第2页
到50万只,年出栏肉羊30万只。20xx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对于构建和谐建筑业、实现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意义重大。总体工作把握:深入贯彻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全市城镇暨中心城区城建工作会议和全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坚持以人为本、发展生态经济、建设和谐德州"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推进做大、做强建筑业战略目标,把质量安全作为建筑业的生命线,下大力抓好;把科技进步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有所突破,有所创新;把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把开拓国内外建筑市场作为突破口,力争外出施工实现质的跃升;把产业结构调整作为主线来抓,突出主业,延伸产业链,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把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持续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为建筑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为实现建筑业又快又好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预期工作目标:完成全社会建筑业总产值100亿元,完成建筑业增加值26亿元,利税12.2亿元,建筑业企业养老保障金收缴完成 3500万元;培训建筑业从业人员5000人次;创出一批优质精品工程;继续开展建筑工程"天衢杯"评选活动;确保不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和恶性群体事件。
在工作把握上,紧紧围绕推进建筑业做大、做强战略目标, 着力强化"转方式、调结构、促增长、保平安、惠民生"的工作理念,重点做好六项工作。
一、 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是增强我市建筑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我市建筑业做大、做强的战略性选择。
(一) 拓宽建筑业发展渠道。要围绕经济建设主旋律,树立"大建筑业、大市场"观念,突破房屋建筑施工为主的局限,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主业为基础,延长产业链。积极开拓市场,既要面向国内市场,又要开拓国际市场,既要面向现实市场,又要开拓潜在市场,构建多层次的产业平台,加快形成传统与新兴、高端与低端、主营和兼营多业并举、共同发展的产业新格局。大力发展我市中央空调、太阳能一体化、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等优势专业产业,积极发展建筑幕墙、装修装饰、钢结构、消防、建筑智能化、环保工程等潜力较大的专业企业,扩大专业承包市场占有率。
(二)大力扶持发展骨干专业队伍。以建设部重新修订资质标准为契机,按照"扶高扶专扶优扶强"的原则,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调控,调整优化建筑业企业结构,进一步提升专业企业在全行业中的比重,扶持发展一批经营特色明显、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前景广阔的专业企业。今年力争使我市一级建筑业突破20家。
(三)推进大企业在转型升级中加快发展。鼓励引导大型施工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走科研、设计、施工一体化和投资、开发、施工一体化的路子。要注意保护大型企业的核心资源,促其提高组织化水平、自营能力和自主研发能力,不断提升核心技术和专业技术水平。中小型建筑企业要瞄准市场前景好、节能省地、绿色环保、高附加值的项目和行业,走专业化、精细化、尖端化的路子。
二、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拓展国内外市场
当前我市建筑业"走出去"的战略重点是:国内巩固拓展北京、天津、济南等经济发达地区市场,抢抓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四川灾后重建的机遇;加大对优势建筑业企业对外推介力度。发挥建筑业综合实力十强企业、优秀专业承包企业外出施工的优势,加大优势建筑业企业外出施工的推介力度,为企业开拓外埠市场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大力拓展海外建筑市场。积极扶持有对外工程承包权的建筑企业,抓住国家增加对外经济援助的机遇,借助外贸外经外援平台,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摸准信息,多做工作。要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建筑企业的合作,借助他们的技术、管理、品牌和资金优势,在共同拓展市场、承揽项目的过程中,提高自身的管理和技术水平,逐步增强向国际高端建筑市场渗透的能力,在现有苏丹、安哥拉等非洲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中东和东南亚市场。
(二)积极开拓国内新兴市场。充分利用我市毗邻天津、济南、北京区位优势,南融北接,进一步扩大在北京、天津、济南的市场分额。发挥我市建筑队伍在机电设备安装、防腐保温、管道开挖等工程领域的市场优势,巩固北京、天津、济南、新疆、内蒙等传统省外市场。
(三)加大外出政策扶持和服务保障力度。强化信息咨询服务,为我市建筑企业提供及时可靠的境外项目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建筑业企业积极申请使用国家对外经济合作专项资金、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中非发展基金、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援外优惠贷款、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承包工程项目设备出口退税等国家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优先推荐和申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市场开拓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外出施工企业在提供保函、资质升级、队伍培训和工程评优等方面给予积极扶持。
(四)着力发展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引导具备条件的建筑劳务队伍和成建制建筑劳务队伍成立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对部分不具备三级施工总承包的建筑施工企业,引导其向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转化;引导一、二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分离富余职工,成立建筑劳务分包企业。
(五)鼓励支持县域建筑业发展。把县域建筑业做为产业发展的重要层次,加强指导和服务,推动县域建筑业加快发展。鼓励各县市区制定激励政策,扶持当地建筑业发展。鼓励各县市区建筑业企业加强队伍整合,加大管理和服务,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高产业贡献率。
三、切实抓好质量安全,筑牢产业发展生命线
工程质量安全是工程建设的永恒主题。今后一个时期,随着国家和我市城镇化对基础设施投资的加大,一大批面向基层、惠及群众的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陆续上马,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尤为重要,必须常抓不懈。
(一)全面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以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和健全质量信用体系为重点,实施"精品工程"战略,开展鲁班奖、国优工程、"泰山杯"和"天衢杯"奖评选活动,树立行业质量标杆,不断满足市场需求。20xx年力争实现我市"鲁班奖"或国优工程零的突破。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一系列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齐鲁行"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建设、施工、监理等市场主体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今年是市建委提出的三年消灭不合格工地的最后一年,要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起重机械等专项整治活动,突出抓好各类开发区、城乡结合部、村镇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安全治理工作,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要切实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继续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提高企业安全事故赔付能力。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有效遏制施工安全事故发生。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规定实施细则》,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为契机,淘汰清除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新理念,促进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强化施工现场综合管理。积极开展创建"十大样板工程"活动,全面提升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水平。认真落实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指导意见》,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机制,广泛开展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活动,丰富提升安全文明工地创建内涵,打造临时设施标准化、安全防护规范化、现场管理人性化的新型施工现场,提高安全防护水平,改善现场作业环境,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全市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走向深入。
四、大力推进科技培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科技进步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支撑,人才开发对产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要依靠科技培训,抢占技术制高点,提高队伍素质,扩大市场占有率,不断增强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大力提高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强化原始性研究和集成创新,加大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提升产业整体技术水平。鼓励我市有条件的建筑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和专有技术,创制具有自身特点的企业技术标准和工法。支持企业加强节能、环保、智能化等重大关键技术和尖端施工技术的联合攻关。在德建集团取得省级技术中心和天元集团取得市级技术中心基础上,支持所有企业建立企业的技术中心,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二)加大科技成果推广力度。选择一批先进、成熟、适用的产业科技创新成果,加快引进转化和推广应用,重点推广资源节约、生态环保、新型墙材、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高性能、低材耗、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和先进适用的装修成套技术;加快太阳能光热系统和可再生能源建筑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建筑业科技示范工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三)大力开展多层次的人才培训。适应当前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要求,大力实施立体化人才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以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建造师为主体的高级管理人才队伍;以关键岗位人员、企业技术骨干、特种作业人员为主体的专业人才梯队;以技工、高级技工、技师为主体的一线作业队伍。深入开展普遍性的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多种形式的技术比武、劳动竞赛和技能大赛,提高普通工人技术等级,提高一线人员操作技能。要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加强培训机构管理,确保教育培训工作高效有序、健康发展。
五、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为主线,以加强工程承发包行为管理为重点,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促进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努力改善建筑业生存发展环境。
(一)严格查处市场主体违规行为。积极开展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执法检查,查处建筑企业围标串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和拖欠工资行为,切实解决企业管理层和作业层脱节、以包代管等问题;严肃查处装饰装修过程中破坏结构安全和使用有毒装饰材料的行为,严格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振动等对居民的影响。
(二)强化工程施工总分包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劳务用工行为。严格执行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形成规范有序的施工总分包市场秩序。完善建筑业主管部门要将施工总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活动纳入建筑市场公开交易,严禁场外私下交易。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在资质许可的范围承接工程;实行分包的项目,总承包企业必须使用自有队伍完成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作业;分包企业不得将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其他单位或包工头。
(三)切实加强市场信用管理。加快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对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评价,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各级主管部门要建立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以实行不良行为记录为切入点,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备案、承发包交易情况和参建各方的市场行为,全部纳入信息化管理,通过网络发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监理企业管理,提高监理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将工程监理纳入到安全检查的范围。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规范监理人员的职业行为,彻底扭转监理人员只管质量,不管安全的局面。
六、完善保障机制,着力维护行业和谐稳定
以构建和谐产业和保障民生为出发点,努力解决行业热点难点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创造平安稳定和谐的产业环境。
(一)拓宽农民工就业培训渠道。适应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新形势,充分发挥农民工业校的综合培训功能,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实施"阳光工程"、"温暖工程"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农民工岗前技能水平,为其就业和从事建筑施工打下坚实基础。
(二)改善一线工人生产生活条件。以创建安全文明工地为载体,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督促建设单位按时足额拨付相关费用,监督施工企业专款专用,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提高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标准化、安全防护规范化水平。大力改善作业环境和生活条件,保持施工场地硬化美观,确保住宿和饮食卫生,禁止超长时间、超高温作业,保障一线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抓住国家实施全国统一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制度的有利时机,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合作,探索符合建筑业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好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维护建筑职工的长远利益。严格执行劳保金拨付等级和标准,扩大劳保金覆盖范围,逐步使全市各类建筑企业特别是建筑劳务企业能够享受到劳保金拨付,使养老保障政策惠及广大农民工。在全行业全面推行农民工工伤、意外伤害保险。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探索适合建筑业农民工特点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办法。
(四)积极开展行业协会工作。根据我市建筑业发展实际情况,为适应新形式下协会工作的需要,上半年,召开全市建筑业协会第二届会员大会,搞好换届和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五)切实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牢固树立为产业服务的思想,切实转变机关职能,加强民主管理,实行政务公开,建设阳光政务。注重调查研究,着力解决行业热点难点问题。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健全完善各项制度,为全市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关于加快推进都市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都市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推进都市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加快都市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上级要求和有关政策,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加快全区都市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如下:
一、扶持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1、鼓励粮食生产规模化,稳定粮食生产。继续实行种粮大户补助,对种植水稻2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每亩补助20元。
对在征地复耕后,实行规模种植、集中经营的,每亩补助基础设施费300元。
2、鼓励发展精品高效农业,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大力发展精品蔬菜、瓜果、花卉、苗木等农产品,对蔬菜瓜果50亩以上、花卉30亩以上、苗木100亩以上、精品养殖10亩以上的规模种养殖基地,享受如下政策:
(1)新建和扩建蔬菜、瓜果、花卉、苗木等精品农业基地,经营业主需要自行建设改造的沟、渠、路等基础设施,按实际投资额的4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新增连片面积50亩以上,土地流转合同期限5年以上的规模经营单位和个人,前三年给予每亩每年100元的土地流转补助。
(3)加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发挥农业项目的生产、生活、生态功能。规模种养殖场环境改造及绿化建设给予投资额3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万元;区定生猪养殖小区实施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的,给予每年5万元的补助。
3、培育农产品购销队伍和公司加农户的发展模式,每年评选6-10个购销量大、带动力强的农产品购销大户或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组建农产品配送和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模式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扶持。
4、积极扶持农村专业合作和中介组织发展壮大。经民政和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业行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一次性补助登记费5000元,正常开展活动、成效显著的每年每家补助活动经费1万元,被评为省、市级示范性专业合作组织的,除享受市奖励外,区配套奖励2万元。对运作规范、带动力强,在农产品产加销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专业合作组织和种养殖示范场,给予重点扶持。
5、市、区级农业龙头企业根据其对农业产业带动和地方财政贡献情况给予奖励。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列入市补助范围的技改项目,按规定比例给予区级配套;农产品加工企业参加各类展示展销活动,给予适当补助。
6、鼓励建设“农家乐”等休闲项目。道路等外围公共基础设施由政府适当配套。业主自行建设的景点,给予投资额4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进入企业按照我区鼓励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享受。
7、对科技含量高、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项目,实行“一品一策”。
二、大力发展生态绿色经济,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8、实施“沃土工程”,培肥地力。规模种植大户使用区内养殖小区的有机肥,运费给予适当补助。
区内有机肥料厂年生产商品化有机肥400吨以上,每吨补助100元;农户购买本区生产的商品有机肥5吨以上,每吨补助100元。
9、使用杀虫灯、性诱剂、防虫网等无公害生产设施,补助投资额的50。
10、促进农产品树品牌、上档次。产品获得市级以上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的,按工商、质监部门的奖励措施实行;获得农博会等其它各类市级以上品牌荣誉的,金奖奖励5000元,银奖奖励20xx元;注册商标成功每只补助3000元。
产品取得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的每只奖励1万元,取得中国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定的,每只奖励5万元。
三、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大力发展设施农业
11、新建普通钢大棚连片在5亩以上的,每亩补助20xx元,连片在20亩以上的,超过部分按每亩3000元进行补助;连栋钢大棚、智能温室按投资额的30进行补助。
12、推广应用新型农业机械。
(1)对购置农机部门推广的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及设施的(市、区农经网均有公示),一般按机械、设施价格的30补助,种养业示范基地和农机服务合作社、农机专业大户可适当提高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50。
(2)对农机部门组织的购置新型农业机械和设施,用于性能考查和适应性试验的,按机械及设施价格的70补助。
(3)联合收割机购置补助按“镇农机〔20xx〕11号”文件规定执行。
13、规模种养殖户安装喷滴灌及温湿调控设施的,给予投资额40的补助;建造保鲜冷库补助设备投资的30;为解决产销运输问题,购买自备运输车辆补助投资额的20,最高不超过1万元。
四、加快农业技术创新,提高农业科技水平
14、新创办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民营农业科研机构,经验收达到区级农业科研机构标准的,给予10万元内奖励,并在农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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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项目立项和经费安排上优先考虑。15、对新列入省市、区级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科普)示范基地的给予10万、5万元奖励,申报农业科研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16、引进、试验种养殖新品种和适用技术,可以向科技部门申报项目,经审核后立项的给予科技经费支持。
17、对列入国家级、市级农村科技服务机构(农业科技专家大院模式服务中心、农业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农村区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星火培训学校、民营农业科研机构)、星火项目、金桥工程和农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承担单位,分别给予10万、5万元奖励。
18、加快农业信息化步伐,加强农民信箱登记、业务培训和村联络点建设,每年评选一定数量的农民信箱优秀村联络员和农民信息员给予奖励。
五、加强动物防疫
19、实行动物免费防疫,免疫药剂全额由区财政支出;基层防疫人员费用根据区畜牧站核定,区、镇(街道)各承担一半;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费用全额由区财政支出。
2011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对于构建和谐建筑业、实现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意义重大。总体工作把握:深入贯彻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全市城镇暨中心城区城建工作会议和全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坚持以人为本、发展生态经济、建设和谐德州"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推进做大、做强建筑业战略目标,把质量安全作为建筑业的生命线,下大力抓好;把科技进步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有所突破,有所创新;把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把开拓国内外建筑市场作为突破口,力争外出施工实现质的跃升;把产业结构调整作为主线来抓,突出主业,延伸产业链,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把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持续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为建筑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为实现建筑业又快又好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预期工作目标:完成全社会建筑业总产值100亿元,完成建筑业增加值26亿元,利税12.2亿元,建筑业企业养老保障金收缴完成 3500万元;培训建筑业从业人员5000人次;创出一批优质精品工程;继续开展建筑工程"天衢杯"评选活动;确保不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和恶性群体事件。
在工作把握上,紧紧围绕推进建筑业做大、做强战略目标, 着力强化"转方式、调结构、促增长、保平安、惠民生"的工作理念,重点做好六项工作。
一、 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是增强我市建筑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我市建筑业做大、做强的战略性选择。
(一) 拓宽建筑业发展渠道。要围绕经济建设主旋律,树立"大建筑业、大市场"观念,突破房屋建筑施工为主的局限,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主业为基础,延长产业链。积极开拓市场,既要面向国内市场,又要开拓国际市场,既要面向现实市场,又要开拓潜在市场,构建多层次的产业平台,加快形成传统与新兴、高端与低端、主营和兼营多业并举、共同发展的产业新格局。大力发展我市中央空调、太阳能一体化、体育场地设施工程等优势专业产业,积极发展建筑幕墙、装修装饰、钢结构、消防、建筑智能化、环保工程等潜力较大的专业企业,扩大专业承包市场占有率。
(二)大力扶持发展骨干专业队伍。以建设部重新修订资质标准为契机,按照"扶高扶专扶优扶强"的原则,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调控,调整优化建筑业企业结构,进一步提升专业企业在全行业中的比重,扶持发展一批经营特色明显、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前景广阔的专业企业。今年力争使我市一级建筑业突破20家。
(三)推进大企业在转型升级中加快发展。鼓励引导大型施工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走科研、设计、施工一体化和投资、开发、施工一体化的路子。要注意保护大型企业的核心资源,促其提高组织化水平、自营能力和自主研发能力,不断提升核心技术和专业技术水平。中小型建筑企业要瞄准市场前景好、节能省地、绿色环保、高附加值的项目和行业,走专业化、精细化、尖端化的路子。
二、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拓展国内外市场
当前我市建筑业"走出去"的战略重点是:国内巩固拓展北京、天津、济南等经济发达地区市场,抢抓国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四川灾后重建的机遇;加大对优势建筑业企业对外推介力度。发挥建筑业综合实力十强企业、优秀专业承包企业外出施工的优势,加大优势建筑业企业外出施工的推介力度,为企业开拓外埠市场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大力拓展海外建筑市场。积极扶持有对外工程承包权的建筑企业,抓住国家增加对外经济援助的机遇,借助外贸外经外援平台,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摸准信息,多做工作。要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建筑企业的合作,借助他们的技术、管理、品牌和资金优势,在共同拓展市场、承揽项目的过程中,提高自身的管理和技术水平,逐步增强向国际高端建筑市场渗透的能力,在现有苏丹、安哥拉等非洲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开拓中东和东南亚市场。
(二)积极开拓国内新兴市场。充分利用我市毗邻天津、济南、北京区位优势,南融北接,进一步扩大在北京、天津、济南的市场分额。发挥我市建筑队伍在机电设备安装、防腐保温、管道开挖等工程领域的市场优势,巩固北京、天津、济南、新疆、内蒙等传统省外市场。
(三)加大外出政策扶持和服务保障力度。强化信息咨询服务,为我市建筑企业提供及时可靠的境外项目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建筑业企业积极申请使用国家对外经济合作专项资金、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中非发展基金、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援外优惠贷款、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承包工程项目设备出口退税等国家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优先推荐和申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市场开拓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外出施工企业在提供保函、资质升级、队伍培训和工程评优等方面给予积极扶持。
(四)着力发展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引导具备条件的建筑劳务队伍和成建制建筑劳务队伍成立建筑劳务分包企业;对部分不具备三级施工总承包的建筑施工企业,引导其向建筑劳务分包企业转化;引导一、二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分离富余职工,成立建筑劳务分包企业。
(五)鼓励支持县域建筑业发展。把县域建筑业做为产业发展的重要层次,加强指导和服务,推动县域建筑业加快发展。鼓励各县市区制定激励政策,扶持当地建筑业发展。鼓励各县市区建筑业企业加强队伍整合,加大管理和服务,扩大劳务输出规模,提高产业贡献率。
三、切实抓好质量安全,筑牢产业发展生命线
工程质量安全是工程建设的永恒主题。今后一个时期,随着国家和我市城镇化对基础设施投资的加大,一大批面向基层、惠及群众的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陆续上马,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尤为重要,必须常抓不懈。
(一)全面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以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和健全质量信用体系为重点,实施"精品工程"战略,开展鲁班奖、国优工程、"泰山杯"和"天衢杯"奖评选活动,树立行业质量标杆,不断满足市场需求。2011年力争实现我市"鲁班奖"或国优工程零的突破。
(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一系列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齐鲁行"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建设、施工、监理等市场主体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今年是市建委提出的三年消灭不合格工地的最后一年,要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起重机械等专项整治活动,突出抓好各类开发区、城乡结合部、村镇建设等重点领域的安全治理工作,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要切实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继续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提高企业安全事故赔付能力。强化重大危险源监控,有效遏制施工安全事故发生。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规定实施细则》,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为契机,淘汰清除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新理念,促进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强化施工现场综合管理。积极开展创建"十大样板工程"活动,全面提升施工现场综合管理水平。认真落实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指导意见》,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机制,广泛开展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活动,丰富提升安全文明工地创建内涵,打造临时设施标准化、安全防护规范化、现场管理人性化的新型施工现场,提高安全防护水平,改善现场作业环境,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全市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走向深入。
四、大力推进科技培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科技进步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支撑,人才开发对产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要依靠科技培训,抢占技术制高点,提高队伍素质,扩大市场占有率,不断增强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大力提高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强化原始性研究和集成创新,加大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提升产业整体技术水平。鼓励我市有条件的建筑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和专有技术,创制具有自身特点的企业技术标准和工法。支持企业加强节能、环保、智能化等重大关键技术和尖端施工技术的联合攻关。在德建集团取得省级技术中心和天元集团取得市级技术中心基础上,支持所有企业建立企业的技术中心,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二)加大科技成果推广力度。选择一批先进、成熟、适用的产业科技创新成果,加快引进转化和推广应用,重点推广资源节约、生态环保、新型墙材、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高性能、低材耗、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和先进适用的装修成套技术;加快太阳能光热系统和可再生能源建筑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建筑业科技示范工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三)大力开展多层次的人才培训。适应当前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要求,大力实施立体化人才培训,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以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建造师为主体的高级管理人才队伍;以关键岗位人员、企业技术骨干、特种作业人员为主体的专业人才梯队;以技工、高级技工、技师为主体的一线作业队伍。深入开展普遍性的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多种形式的技术比武、劳动竞赛和技能大赛,提高普通工人技术等级,提高一线人员操作技能。要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加强培训机构管理,确保教育培训工作高效有序、健康发展。
五、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为主线,以加强工程承发包行为管理为重点,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促进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努力改善建筑业生存发展环境。
(一)严格查处市场主体违规行为。积极开展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执法检查,查处建筑企业围标串标、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和拖欠工资行为,切实解决企业管理层和作业层脱节、以包代管等问题;严肃查处装饰装修过程中破坏结构安全和使用有毒装饰材料的行为,严格控制粉尘、污染物、噪声、振动等对居民的影响。
(二)强化工程施工总分包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劳务用工行为。严格执行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形成规范有序的施工总分包市场秩序。完善建筑业主管部门要将施工总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活动纳入建筑市场公开交易,严禁场外私下交易。施工总承包企业必须在资质许可的范围承接工程;实行分包的项目,总承包企业必须使用自有队伍完成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作业;分包企业不得将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其他单位或包工头。
(三)切实加强市场信用管理。加快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对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评价,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各级主管部门要建立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以实行不良行为记录为切入点,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备案、承发包交易情况和参建各方的市场行为,全部纳入信息化管理,通过网络发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监理企业管理,提高监理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将工程监理纳入到安全检查的范围。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规范监理人员的职业行为,彻底扭转监理人员只管质量,不管安全的局面。
六、完善保障机制,着力维护行业和谐稳定
以构建和谐产业和保障民生为出发点,努力解决行业热点难点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创造平安稳定和谐的产业环境。
(一)拓宽农民工就业培训渠道。适应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新形势,充分发挥农民工业校的综合培训功能,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实施"阳光工程"、"温暖工程"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农民工岗前技能水平,为其就业和从事建筑施工打下坚实基础。
(二)改善一线工人生产生活条件。以创建安全文明工地为载体,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督促建设单位按时足额拨付相关费用,监督施工企业专款专用,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提高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标准化、安全防护规范化水平。大力改善作业环境和生活条件,保持施工场地硬化美观,确保住宿和饮食卫生,禁止超长时间、超高温作业,保障一线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抓住国家实施全国统一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制度的有利时机,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合作,探索符合建筑业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配合有关部门解决好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维护建筑职工的长远利益。严格执行劳保金拨付等级和标准,扩大劳保金覆盖范围,逐步使全市各类建筑企业特别是建筑劳务企业能够享受到劳保金拨付,使养老保障政策惠及广大农民工。在全行业全面推行农民工工伤、意外伤害保险。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探索适合建筑业农民工特点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办法。
(四)积极开展行业协会工作。根据我市建筑业发展实际情况,为适应新形式下协会工作的需要,上半年,召开全市建筑业协会第二届会员大会,搞好换届和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五)切实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牢固树立为产业服务的思想,切实转变机关职能,加强民主管理,实行政务公开,建设阳光政务。注重调查研究,着力解决行业热点难点问题。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健全完善各项制度,为全市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旅游业是战略性产业,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业体系日趋完善。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日益增长的大众化、多样化消费需求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为充分发挥旅游业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就加快发展旅游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加强统筹协调,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二)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破除体制机制性障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坚持以国内旅游为重点,积极发展入境旅游,有序发展出境旅游;坚持因地制宜,突出优势,推动各地旅游业特色化发展;坚持节能环保,合理利用资源,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xx年,旅游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国内旅游人数达33亿人次,年均增长10%;入境过夜游客人数达9000万人次,年均增长8%;出境旅游人数达8300万人次,年均增长9%。旅游消费稳步增长,城乡居民年均出游超过2次,旅游消费相当于居民消费总量的10%。经济社会效益更加明显,旅游业总收入年均增长12%以上,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国gdp的比重提高到4.5%,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2%。每年新增旅游就业50万人。旅游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力争到2020年我国旅游产业规模、质量、效益基本达到世界旅游强国水平。
二、主要任务
(四)深化旅游业改革开放。放宽旅游市场准入,打破行业、地区壁垒,简化审批手续,鼓励社会资本公平参与旅游业发展,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依法投资旅游产业。推进国有旅游企业改组改制,支持民营和中小旅游企业发展,支持各类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积极引进外资旅游企业。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对外商投资旅行社开放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支持有条件的旅游企业“走出去”。要按照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的要求,创新体制机制,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各地开展旅游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旅游资源一体化管理。旅游行政管理及相关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把应当由企业、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承担的职能和机构转移出去。五年内,各级各类旅游行业协会的人员和财务关系要与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脱钩。
(五)优化旅游消费环境。逐步建立以游客评价为主的旅游目的地评价机制。景区门票价格调整要提前半年向社会公布,所有旅游收费均应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全面落实旅游景区对老年人和学生等特殊人群门票优惠政策。增加旅游目的地与主要客源地间的航线航班、旅游列车,完善旅客列车车票的预售和异地购票办法。城市公交服务网络要逐步延伸到周边主要景区和乡村旅游点,公路服务区要拓展旅游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自驾车旅游服务体系。规范引导自发性旅游活动。博物馆、金融服务网点、邮政服务网点等在旅游旺季应适当延长开放和服务时间。各类经营场所的公用厕所要对游客开放。建立健全旅游信息服务平台,促进旅游信息资源共享。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公共媒体要积极开设旅游栏目,加大旅游公益宣传力度。
(六)倡导文明健康的旅游方式。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健康旅游、文明旅游、绿色旅游,使城乡居民在旅游活动中增长知识、开阔视野、陶冶情操。景区景点、宾馆饭店和旅行社等旅游企业要通过多种形式,引导每一位旅游者自觉按照《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文明出行、文明消费。旅游者要尊重自然,尊重当地文化,尊重服务者,抵制不良风气,摒弃不文明行为。出境旅游者要维护良好的对外形象,做传播中华文明的使者。
(七)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旅游道路、景区停车场、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安全以及资源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实施旅游厕所改扩建工程。加强主要景区连接交通干线的旅游公路建设。规划建设水路客运码头要充分考虑旅游业发展需求。加快推进中西部支线机场建设,完善旅游航线网络。确保景区和交通沿线通信顺畅。加强重点城市游客集散中心建设。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全国所有a级景区旅游交通基本畅通,旅游标识系统基本完善,旅游厕所基本达标,景区停车场基本满足需要。
(八)推动旅游产品多样化发展。实施乡村旅游富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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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开展各具特色的农业观光和体验性旅游活动。在妥善保护自然生态、原居环境和历史文化遗存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民族村寨、古村古镇,建设特色景观旅游村镇,规范发展“农家乐”、休闲农庄等旅游产品。依托国家级文化、自然遗产地,打造有代表性的精品景区。积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引导城市周边休闲度假带建设。有序推进国家旅游度假区发展。规范发展高尔夫球场、大型主题公园等。继续发展红色旅游。(九)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大力推进旅游与文化、体育、农业、工业、林业、商业、水利、地质、海洋、环保、气象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生态旅游、森林旅游、商务旅游、体育旅游、工业旅游、医疗健康旅游、邮轮游艇旅游。把旅游房车、邮轮游艇、景区索道、游乐设施和数字导览设施等旅游装备制造业纳入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大力培育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休闲、登山、滑雪、潜水、露营、探险、高尔夫等各类户外活动用品及宾馆饭店专用产品。大力发展旅游购物,提高旅游商品、旅游纪念品在旅游消费中的比重。以大型国际展会、重要文化活动和体育赛事为平台,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特别要抓住举办20xx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机遇,扩大旅游消费。
(十)提高旅游服务水平。以游客满意度为基准,全面实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以人性化服务为方向,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以品牌化为导向,鼓励专业化旅游管理公司推进品牌连锁,促进旅游服务创新。以标准化为手段,健全旅游标准体系,抓紧制定并实施旅游环境卫生、旅游安全、节能环保等标准,重点保障餐饮、住宿、厕所的卫生质量。以信息化为主要途径,提高旅游服务效率。积极开展旅游在线服务、网络营销、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构建旅游数据中心、呼叫中心,全面提升旅游企业、景区和重点旅游城市的旅游信息化服务水平。
(十一)丰富旅游文化内涵。把提升文化内涵贯穿到吃住行游购娱各环节和旅游业发展全过程。旅游开发建设要加强自然文化遗产保护,深挖文化内涵,普及科学知识。旅游商品要提高文化创意水平,旅游餐饮要突出文化特色,旅游经营服务要体现人文特质。要发挥文化资源优势,推出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演艺、节庆等文化旅游产品。充分利用博物馆、纪念馆、体育场馆等设施,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旅游活动。集中力量塑造中国国家旅游整体形象,提升文化软实力。
(十二)推进节能环保。实施旅游节能节水减排工程。支持宾馆饭店、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经营户和其他旅游经营单位积极利用新能源新材料,广泛运用节能节水减排技术,实行合同能源管理,实施高效照明改造,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创建绿色环保企业。五年内将星级饭店、a级景区用水用电量降低20%。合理确定景区游客容量,严格执行旅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倡导低碳旅游方式。
(十三)促进区域旅游协调发展。中西部和边疆民族地区要利用自然、人文旅游资源,培育特色优势产业。东部发达地区、东北等老工业基地要通过经济结构调整,提升旅游发展水平。有序推进香格里拉、丝绸之路、长江三峡、青藏铁路沿线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环渤海地区、长江中下游地区、黄河中下游地区、泛珠三角地区、海峡西岸、北部湾地区等区域旅游业发展,完善旅游交通、信息和服务网络。积极推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继续促进内地居民赴香港、澳门旅游。加强海峡两岸旅游交流与合作。
三、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规划和法制建设。制定全国旅游业发展规划。旅游基础设施和重点旅游项目建设要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和调整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海洋功能区划、基础设施规划、村镇规划要充分考虑旅游业发展需要。制定国民旅游休闲纲要。设立“中国旅游日”。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抓紧旅游综合立法,加快制定旅游市场监管、资源保护、从业规范等专项法规,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十五)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和诚信建设。落实地方政府、经营主体、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健全旅游监管体系,完善旅游质量监管机构,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和旅游投诉处理。旅游、工商、公安、商务、卫生、质检、价格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开展打击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整治“零负团费”、虚假广告、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等欺诈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诚信旅游创建活动,制订旅游从业人员诚信服务准则,建立旅行社、旅游购物店信用等级制度。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作用,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十六)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建设。整合旅游教育资源,加强学科建设,优化专业设置,深化专业教学改革,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提高旅游教育水平。建立和完善旅游职业资格和职称制度,健全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抓紧改革完善导游等级制度,提高导游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离退休老专家、老教师从事导游工作。实施全国旅游培训计划,加强对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和文化遗产旅游从业人员培训,五年内完成对旅游企业全部中高级管理人员和导游人员的分级分类培训。
(十七)加强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以旅游交通、旅游设施、旅游餐饮安全为重点,严格安全标准,完善安全设施,加强安全检查,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健全旅游安全保障机制。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重大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旅游安全提示预警制度,重点旅游地区要建立旅游专业气象、地质灾害、生态环境等监测和预报预警系统。防止重大突发疫情通过旅行途径扩散。推动建立旅游紧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出境游客紧急救助机制,增强应急处置能力。搞好旅游保险服务,增加保险品种,扩大投保范围,提高理赔效率。
(十八)加大政府投入。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旅游宣传推广、人才培训、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中央政府投资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重点景区、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等的基础设施建设。国家旅游发展基金重点用于国家旅游形象宣传、规划编制、人才培训、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安排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外贸发展基金以及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时,要对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给予支持。要把旅游促进就业纳入就业发展规划和职业培训计划,落实好相关扶持政策。完善“家电下乡”政策,支持从事“农家乐”等乡村旅游的农民批量购买家电产品和汽车摩托车。
(十九)加大金融支持。对符合旅游市场准入条件和信贷原则的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要加大多种形式的融资授信支持,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可享受中小企业贷款优惠政策。对有资源优势和市场潜力但暂时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金融机构要按规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进一步完善旅游企业融资担保等信用增强体系,加大各类信用担保机构对旅游企业和旅游项目的担保力度。拓宽旅游企业融资渠道,金融机构对商业性开发景区可以开办依托景区经营权和门票收入等质押贷款业务。鼓励中小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经营户以互助联保方式实现小额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融资。鼓励消费金融公司在试点过程中积极提供旅游消费信贷服务。积极推进金融机构和旅游企业开展多种方式的业务合作,探索开发适合旅游消费需要的金融产品,增强银行卡的旅游服务功能。
(二十)完善配套政策和措施。落实宾馆饭店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政策。允许旅行社参与政府采购和服务外包。旅行社按营业收入缴纳的各种收费,计征基数应扣除各类代收服务费。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并已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的旅游企业,缴纳污水处理费后,免征排污费。旅游企业用于宣传促销的费用依法纳入企业经营成本。鼓励银行卡收费对旅行社、景区售票商户参照超市和加油站档次进行计费,进一步研究适当降低对宾馆饭店的收费标准。年度土地供应要适当增加旅游业发展用地。积极支持利用荒地、荒坡、荒滩、垃圾场、废弃矿山、边远海岛和可以开发利用的石漠化土地等开发旅游项目。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兴办旅游业。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加快发展旅游业重要意义的认识,强化大旅游和综合性产业观念,把旅游业作为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加以培育、重点扶持,切实抓好本意见的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综合协调,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并对本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各级旅游行政管理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协调配合,推动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实施意见的文章,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各村、镇直部门、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潍坊市、寿光市和市残联关于加快推进我镇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镇委主要领导同意,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望各单位、部门认真抓好落实,工作中积极实施惠民工程,加快我镇残疾人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又好又快发展,使我镇残疾人事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
阶。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为指针,全民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力打造经济强镇,奋力建设幸福上口”,这一主题,以实现残疾人事业与经济同步发展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从解决残疾人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入手,政策扶持、市场推动、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加大政府投入,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积极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社会环境,努力使我镇的残疾人事业有新的创新和发展,使我镇残疾人生活和工作水平,有一个较大的起点。
(二)工作目标
到2013年下半年,基本建成覆盖全镇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出台一系列残疾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政策,建立完善残疾人康复、就业、维权、文体等服务机制,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安全住房、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少年,人人享有义务教育。到2015年,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形成残疾人社会救助特惠化、社会保险专项化、社会福利多样化、服务机制专业化的发展模式,实现“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普惠加特惠镇、村全覆盖为“构建打造经济强镇,建设幸福上口”,作出积极贡献。
二、建立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三)提高残疾人生活保障水平。
按照重点保障和特殊救助的要求,残联、社保、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在已经实施的城乡重度残疾人由政府免费参加新农保和新农合的基础上,政府再进一步加大投入力量,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制度,提高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标准,进一步落实对享受低保重度残疾人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70元的生活补贴政策,所需资金由省、市、镇三级财政负担;对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特殊困难家庭和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实行重点救助;建立残疾人社会福利政策,逐步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适当提高残疾人福利待遇。
(四)建立完善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保障机制。
将住房困难的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纳入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住房救助体系。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对象,纳入全镇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总体规划优先实施,并纳入统一的筹资渠道,切实解决农村贫困残疾人的住房困难,并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纳入政府议事日程。
(五)大力发展残疾人教育。
进一步完善残疾学生助学政策,教育、财政、民政、残联等部门,要联合研究制定残疾学生学费补贴办法,保障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对造成进入普通幼儿园学习的儿童给予学费减免,在校初中生、高中生(含中专)及高等院校学生要按照上级政策给予一定的学费补贴,并建立个人信息档案,逐步建立完善0-15岁的残疾儿童档案,积极动员残疾儿童家长送子女入特殊教育学校学习,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入学率达到100%。
(六)确保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卫生、残联、财政、社保、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在重度残疾人和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免费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补贴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制定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的政策措施,保障残疾人康复需求。对负担较重,政府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确保基本医疗水平得到保障。
三、完善残疾人服务体系
(七)大力发展残疾人托养服务。
残联、社保、财政、卫生、民政等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残疾人托养扶持政策,建立残疾人机构、居家托养服务补贴制度。依托现有福利机构、家庭居家安养等多种形式对享受低保的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和各类重度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多种形式的残疾人托养机构,政府通过对财政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给与扶持。
(八)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体系
政府不断加大康复经费投入,将残疾人康复工作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由卫生行政部门列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实施白内障复明、假肢安装、聋儿语训、精神病防治、轮椅配备等重点康复工程,着力解决贫困残疾人康复需求。对0-6岁、8-16岁儿童、少年建立、健全康复档案,制定康复训练计划,依托镇康复指导站和社区康复站,配备专业康复人员,每个社区配备好康复员,指导残疾人开展专门康复训练,配备康复器材,按照规划要求,使镇残疾人都享有康复权利并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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