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区楼道墙壁粉饰设施功能完善工作实施意见

平常做事如果没有计划,着急的时候就会一团乱。在我们不知道该在哪个下手去落实的时候,我们必然要先将方案制定好。方案的撰写必须要找准方向,怎样为自己安排好一份工作方案呢?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住宅区楼道墙壁粉饰设施功能完善工作实施意见”,请阅读后分享你的朋友!

为贯彻落实我市2005年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确定的全市住宅区楼道墙壁粉饰、设施功能完善工作(以下简称:“楼道粉饰工程”),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出发,改善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以实际行动推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为“2006年世园会”在我市的成功举办,营造最佳的城市环境。
二、工作目标及标准
(一)目标
对城区范围内,所有住宅区需粉饰的共用楼道粉饰一遍,并对楼道设施功能进行完善。不需粉饰的住宅楼包括:1999年以后新建住宅区内商品住宅楼道或单体商品住宅楼道和2004年前投入使用,经产权单位或各区政府组织进行过楼道粉饰,且勘查后无污染损坏的住宅区内住宅楼道或单体住宅楼道。
(二)标准
1、清理标准。根据勘查记录,对挤占楼梯间功用空间所有杂物进行清理。达到杂物无占位,墙面无张贴,地面行人无障碍,空间无挤占。
2、定项标准。由下至上对拟粉饰的单元楼梯间墙面、顶棚进行勘查。记录墙面和顶棚的损坏情况,原基层是否平整、坚实、空鼓、起泡;是否有灰渍油渍污染;是否有抹灰面层起砂脱落。
3、施工标准。针对不同的损坏情况,制定相应的粉饰标准。原墙面有少量空鼓起皮,基层坚实平整,表面有灰渍油渍污染的,采用内墙涂料粉饰;原墙面基层局部空鼓、起砂脱落的,抹灰或腻子找平基层后进行内墙涂料粉饰;整层大部分基层空鼓、起砂脱落的,抹灰层重新铲抹或腻子找平后进行内墙涂料粉饰。基层铲剔补抹或补刮腻子找平达到粘接牢固,接缝平整及规范规程有关要求,各层涂料粉刷操作达到不流淌,不下坠,每层涂料粘接紧密不露底,不脱皮,不起粉,不咬色,要干燥平整色调一致。
4、设施完善标准。楼梯间内的供暖等设施设备与粉饰工程紧密结合,按相关部门制定的整改措施达到设施功能基本齐全,管道设备整齐、完整,色调协调统一。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房产局、各区主管领导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楼道粉饰”工程的指导、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市房产局负责的指导、监督、协调工作;各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实施,建立健全街道办事处、社区及相关房屋管理(产权)单位层层负责的责任体系,负责工程施工组织及具体协调等工作,并成立“楼道粉饰”工程办公室。
四、资金筹措
各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楼道粉饰工程所需资金的筹措。
五、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2月16日~3月15日)在“楼道粉饰”工程领导小组指导下,各区政府组织有关单位对本辖区内楼道需粉饰的房屋总量进行调查统计,主要统计需粉饰楼栋具体数量及建筑面积等(见附表)。
2、制定方案。(3月16日~3月25日)由区政府委托相关单位对楼道粉饰工程进行总体方案规划,包括大白、涂料种类、颜色、达到的标准和效果等。
3、确定队伍。(3月26日~4月15日)工程范围确定后,各区政府组织“楼道粉饰”工程大宗材料、施工队伍招投标工作。在区政府同意下,产权单位自行实施的工程,也可由产权单位自行确定施工队伍。
4、工程实施。(4月16日~7月15日)各区政府要根据时间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对工程项目编制具体的实施计划,并组织具体工程实施。工程实施应由区政府确定的“楼道粉饰”办公室,组织拟实施粉饰的物业房管单位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召开专门会议,选举产生工程监督住户代表,参与工程进度、质量日常监督;社区及物业房管单位应按施工合同、技术规范工程及有关要求制作公示板向居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施工队伍名称、负责人、联系电话、施工内容、招标采用的材料名称、各道及技术指标。工序工艺:基层处理及达到标准—涂刷第一遍涂料及达到标准—第二遍补找腻子及达到标准—涂刷第二遍涂料和清理达到的标准—清扫现场达到的标准。被选举的住户代表在社区和物业房管单位的指导下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工程进行监督。(1)进场材料名称、标识、表观质量、出厂合格证检查验收。(2)对施工每道工序进行和完工时的检查。(3)每次材料进场、每道工序检查验收,做好质量验收记录,提出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签署验收意见。对工序质量不合格的及施工队伍拒不整改的,社区、管理单位、居民代表有权向工程办公室提出清退施工队伍的要求。对反映情况属实的,应立即清退并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罚。
5、竣工验收。(7月16日~8月31日)工程竣工后,各区政府组织相关单位,对“楼道粉饰”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应由相关单位、社区、物业(产权)单位、住户代表组成工程验收组,对工程进行最终验收。施工单位应上报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相关技术资料(合同、方案、工序验收记录、材料出厂合格证等)。接到施工单位竣工验收报告15日内,工程验收组按国家有关验收规范标准进行实物质量评定和技术资料验收评定,合格的由验收组共同签署质量竣工验收证明,存档备案。
 

;六、后期管理
1、“楼道粉饰”工程后,在社区的监督下由施工单位向房屋管理单位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手续应有施工单位、管理单位及社区签定《合同》或协议,明确维修、养护和管理责任。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楼道粉饰后的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工作;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由物业所在地的社区负责楼道粉饰后的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工作,建立楼道粉饰工程的长效管理机制。
2、“楼道粉饰”工程后,如发生在楼道内施工维修,造成粉饰后楼道污染破损的,应由其责任人予以修缮和恢复。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楼道粉饰”工程是市政府为沈城百姓办实事的重要体现,也是改善居民群众居住环境的重要载体,提升城市环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把此项工程办实、办好。
2、精心组织。在粉饰施工时,要做到文明施工,尽可能避免给周围居民带来麻烦,不干扰或少干扰入住居民的日常生活,努力做到群众满意。
3、确保质量。“楼道粉饰”工程要明确责任、强化管理,充分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提高科技含量,确保工程质量,努力降低工程成本。
4、加强宣传。通过宣传让广大居民群众了解“楼道粉饰”工程的意义,号召广大居民充分认识整修、美化楼道是为居民自己创造舒适、美观、整洁的居住环境,自觉维护楼道内设施及环境,巩固楼道粉饰成果。
附表一:2005年沈阳市住宅区楼道需粉饰工程统计明细表;
附表二:2005年沈阳市住宅区楼道需粉饰工程情况统计汇总表;
附表三:2005年沈阳市住宅区楼道暂不需粉饰工程统计明细表;
附表四:2005年沈阳市住宅区楼道暂不需粉饰工程情况统计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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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住宅设施配套项目方案


小康住宅设施配套项目方案

文章标题:小康住宅设施配套项目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我镇旧宅改造和乡村环境整治力度,加强对新宅建设的规划和管理,根据嘉峪关市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城乡一体化的决定》、《嘉峪关市某某镇总体规划(20xx~2022年)》、和《嘉峪关市某某镇总体规划(20xx~2022年)》的内容要求,结合我镇城乡一体建设及小城镇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新建花池400平方米(2*2.5米*80),铺设花砖20xx平方米(800*2.5),安装路灯12座,开挖树沟800米。

实施步骤:项目计划于20xx年内完成建设、投入使用。

二、实施范围

项目实施范围为我镇某某村二组(某某中学至镇供销社公路两侧),参于农户40户。

三、建设内容

新建花池400平方米(2*2.5米*80),铺设花砖20xx平方米(800*2.5),安装路灯12座,开挖树沟800米。

四、设计标准

花池按每户8平方米建造,边缘安装钢制栏杆,花砖采用水泥制彩砖。树沟宽1.5米,深1.2米,边缘用水泥硬化;路灯在公路两侧交错安装,平均距离50-60米。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1、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18万元(具体情况见附表:项目投资估算表)。

2、资金筹措

工程总投资18万元。来源:申请补助10万元,农民自筹8万元。

六、工程组织

项目由镇政府统一设计,村委会组织施工队伍统一组织施工。项目建设所需部分材料由农户自备,土方开挖由受益农户负责按照工程进度和要求完成。

七、效益分析

项目为某某村小康样板住宅建设项目的配套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可进一步完善该组基础设施配套,美化村组环境,并于镇区连成一片,有利于我镇镇区环境面貌的改善和带动二三产业的发展。

附表1:

项目建设投资估算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花砖
平米
20xx
32
64000
2
水泥

40
400
16000
3
钢筋

10
3800
38000
4
路灯

12
2500
30000
5
土方开挖
立方
1600
10
16000
7
磁砖
平米
300
20
6000
8
工程费
10000
9
合 计
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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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政务服务功能 打造“政务超市”


政务服务中心是政府设立的,把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具有行政审批权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集中起来,为社会公众办事的机构和新型办公场所。我县政务服务中心自2006年4月1日按新机制运行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倡导“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理念,坚持“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原则,严格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并联式审批,阳光下作业,规范化管理”的运行模式,打造为社会公众服务的“政务超市”。
一、转变观念 树立公仆意识
树立广大企业和办事群众是顾客、是上帝,窗口工作人员是服务员、是公仆的观念,彻底改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状,实现“管理型机关”向“服务型机关”的转变。
二、创新制度 提高行政效能
(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项目名称、法定依据、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六公开”,并把“六公开”内容印成《服务指南》,同时在中心网站上公布,供服务对象查阅。目前,中心网站访问量达32万余人次,月平均访问量达2.7万人次。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各窗口采用专用行政审批软件录入受理,并开通网上咨询、查阅服务和手机短信自动通知系统,及时通知服务对象已办结审批事项。由于政务公开力度的加大,真正做到“阳光作业”,中心运行至今,没有一起举报“吃拿卡要”的问题,同时,行政收费得到规范,从源头上遏制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完善监察投诉机制
在中心服务大厅设立咨询投诉窗口,由中心管理人员轮流值班,接受办事群众的咨询投诉,要求做到:凡口头咨询投诉的必口头回复;凡书面咨询投诉的必书面回复。同时在大厅触摸屏设电子评价装置、办件受理单上印评价意见,办事群众可以对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业务能力等进行现场评价。
(三)完善规范管理制度
为使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得到约束,中心出台《蓬溪县政务服务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实施细则》、《职业道德规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等十余项,对工作人员服务语言、服务态度、服务仪表等做出具体规定,每月进行考核,并以此为依据,对工作人员和窗口单位进行年度考核。此外,为方便办事群众,同时提升队伍形象,中心实行“早九晚五”作息时间和上班时间统一穿着正装。
三、优质服务 做群众贴心人
走进大厅,一张桌、一根凳、一支笔、一张纸、一杯水、电脑触摸屏等人性化服务设施应有尽有。服务大厅里,每天到窗口办事的群众络绎不绝,同时,中心的环境是敞开的,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都在群众的眼皮底下,正因为如此,工作人员的服务和办事的效率始终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由于大厅面向的是广大社会公众,在工作中难免不会遇到由于服务对象不理解而产生情绪,甚至进行谩骂和人身攻击的行为,我们要求工作人员始终保持微笑服务,为此,中心特别设立了“委屈”奖。
四、丰富内涵 拓展服务外延
中心会同法制办对40个职能部门清理审核的529项行政审批事项应进必进,邀请与行政许可相关的中介组织、服务型机构进入中心办公。目前,邮政局特快专递已进入中心,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政府采购中心、项目招投标、新闻媒体投诉等前移到中心办公。让办事群众进一道门,办完所有的事。
弹指一挥间,蓬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已走过一年的历程,中心不断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完善政务服务功能,实行阳光作业。一年来,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3万余件,即办件达61.2%,承诺件按期办结率100%,提前办结率98%,极大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得到社会公众的一致好评。“您的满意是我们工作的目标”是中心永远的追求。

青海省城镇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


青海省城镇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城镇住宅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逐步完善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市场机制,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费字〔1996〕266号)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镇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是指物业管理单位接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对住宅区内的房屋建筑、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项目开展日常维护、修缮、整治服务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取的费用。
第三条各级政府物价部门是城镇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主管机关。物价部门应当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监督和指导。
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驻青的中央、部队(武警)、省级单位及西宁市属房管部门和房地产开发公司所属物业管理单位的服务收费,由省物价部门具体管理;其它地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管理,由州、地、市物价部门确定。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遵循合理、公开及与房屋所有人、使用者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并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服务等级和服务质量实行有偿服务,制止价格垄断和牟取暴利的行为。
第五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包括公共性服务收费、公众代办性服务收费和特约服务收费。
属为全体住(用)户提供公共卫生、清洁、保安、绿化及公共设施的维护、保养等实行统一管理服务的收费(称公共性服务收费)和属为全体住(用)户代缴水电费、取暖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电话费等收费(称公众代办性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其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单位按管理权限向物价部门申报,由物价部门征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后,以住宅区为单位核定批准。
属为满足个别住(用)户需要,如房屋装修、代购商品、家电维修等个别服务收费(称特约服务收费),除物价部门规定有统一收费标准的外,由物业管理单位与业主管理委员会或房屋所有人、住(用)户协商议定,并填列备案表,向物价部门备案。
第六条公共性服务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代表业主或住(用)户参与房屋验收、移交工作,在保修期内向施工单位反映工程质量问题,并协助解决。
(二)清洁卫生管理。包括楼宇内公共走道、楼梯、电梯、管理区域内道路、上下水道、公共绿化、屋顶水箱在内的公共地方的卫生清洁、垃圾清运以及经常性的保洁。
(三)绿化物日常维护管理。对绿化物进行定期修剪、施肥、更新,保持绿化物生长良好。
(四)治安管理。设专职保安人员,坚持每天二十四小时的巡逻值班,保证住宅区住(用)户的安全。
(五)水暖电管理。对配电设备、水泵房、消防设备、供暖设备及其他公共设施进行日常管理维修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六)排污设施管理。清疏和维修排水、排污下水管道、化粪池,确保正常使用。
(七)高层楼宇增设的服务项目。配备专职电梯管理人员,搞好电梯维护、保养,保证电梯正常、安全运行。
第七条公共性服务项目实行综合服务收费,费用构成如下: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二)公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修及保养费;
(三)绿化管理费;
(四)清洁卫生费;
(五)保安费;
(六)办公费;
(七)物业管理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费;
(八)法定税、费。
本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费用支出是指除工资及福利费以外的实际物资损耗补偿和其他费用开支。
第八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利润率按5%计算。
第九条物业管理的公共服务费按物业管理范围内各业主(住、用)户所占房屋建筑面积合理分摊,由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支付。
非住宅房屋租赁人除缴房租外,同时应缴付清洁卫生费和保安费。
第十条物业管理单位受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委托代缴水电费、取暖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电话费等的,可按代缴总金额的5%收取代办服务费,不委托不得收费。电话、电灶、有线电视等安装申请代办,每项一次性收费20元。
第十一条凡向住(用)户供暖供热收取费用的,其收费标准实行国家定价,由省物价部门根据供暖、供热面积、物资损耗及人员工资等费用支出,分别审定。
第十二条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的,物业管理单位必须如实向物价部门申报实际提供的服务项目和费用开支等各项资料,物价部门以独立小区(或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单位核定收费幅度或具体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物价部门在核定收费标准时,应调查研究,以实际发生的合理成本费用为基础,同时考虑住(用)户的经济承受能力,结合不同类型的住宅区和物业管理单位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服务深度核定各类住宅区的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初始阶段,考虑到住户的经济承受能力,各类住宅区中的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暂

青海省城镇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第2页

定为:
(一)普通多层住宅区0.10-0.30元;
(二)普通高层及高标准住宅区0.40元。高层住宅的电梯和水泵运行费由电梯操作人员经费开支、实际耗用的电费及维修费构成。具体收费由业主管委会和物业管理单位商定的服务方式、时间按实结算、单独列帐,并按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的建筑面积比例合理分摊。
随着物业管理服务开展的需要和职工家庭收入水平的提高,省物价部门将适时调整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住宅区内的办公、商业用房的收费标准可高于同类住宅,但提高幅度办公用户不得超过50%,商业用户不得超过100%。
住宅区物业管理范围内未出售的空置房屋也应分摊物业管理费用,由该房屋的业主(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产权单位)按住(用)户收费标准的50%交纳。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单位在不影响住(用)户利益的前提下利用住宅区的场地、设备等条件,开展多种经营活动的,其收费应用于补充物业管理费用,并接受住(用)户的监督,不得挪用。
第十七条为鼓励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凡被评为优秀管理住宅区的,自批准之日起,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可在原确定的标准上,分别上浮10%到20%。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及年审制度和《物业管理服务交费登记册》制度。物业管理单位在收取费用前必须向物价部门房地产价格管理机构申领《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按户数购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登记册》,并参加年审。
经物价部门批准或由物业管理单位与业主管委会或住(用)户代表协商议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应当明文约定,并填写在《物业管理服务交费登记册》中备查。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费用的,物业管理单位有权按照所签服务收费合同予以追缴。
《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和《物业管理服务交费登记册》由省物价局统一印刷、制做。
第十九条物业管理单位收费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物业管理服务应持收费许可证收费,明码标价。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应在经营场所或收费点公布。
(二)物业管理单位不得收取与自身管理或服务无关的费用;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应在商品房销售时向购房人出示所委托的物业单位名称及收费项目、标准。
(三)物业管理单位不得违背住(用)户的意愿,提前(跨月)收费,特殊服务项目预收费不得超过三个月。
(四)包含在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构成内应由物业管理单位统一支付的费用,不得转嫁给住(用)户分摊,也不得重复收取在费用构成中已包含的费用。未经物价部门批准或业主管委会同意,物业管理单位不得以任何名目向住(用)户收取长期占用性质(超过三个月以上)的押金、保证金。
(五)未经物价部门批准,物业管理单位不得代其它单位向住(用)户收取任何费用。物业管理单位向实施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内的住(用)户收取公共性服务费用的,其它部门和单位不得再行重复征收性质和内容相同的费用。
(六)经住(用)户同意并符合总体规划要求新增公用设施,应由住(用)户共同负担的费用,只能按直接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合理分摊,物业管理单位不得加收服务费或手续费。
(七)物业管理收费按月收取。住(用)户应当按规定向物业管理单位交纳管理服务费。物业管理收费应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
(八)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住(用)户公布收费的收入和支出情况,接受业主管委会和住(用)户的监督。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单位应按国家规定,建立有关财务会计核算制度,接受物价、税务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不得巧立名目向物业单位乱收费。
第二十一条依法成立的业主管理委员会可根据规章、章程和管理服务合同审核和监督物业管理单位的收费行为,并督促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按时、按规定向物业管理单位缴纳有关应交的费用。
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单位与住(用)户之间发生收费争议,业主管委会应予以协调,协调不成的可由物价部门进行调处,也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
第二十三条凡有下列违反本办法行为之一者,由政府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越权定价,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
(二)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的;
(三)不申领《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及《物业管理缴费登记册》,不参加收费年审、年检的;
(四)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
(五)提供服务质价不符的;
(六)擅自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质量,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的;
(七)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省物价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党员责任区制度实施意见


党员责任区制度实施意见

各基层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公司党委决定建立健全党员责任区制度,作为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努力打造“学习型党组织、争做知识型好党员”,以实际行动迎接建党90周年的新举措。各基层党支部要在发挥现有党组织管理体制作用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作为探索公交企业在社会转型背景下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有效途径。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开展党员责任区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各项党建工作为目的。本着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有利于工作、有利于生活的原则。通过开展党员责任区活动,逐步由党员自发地发挥作用向有组织地发挥作用转变;由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向广大党员做群众工作转变。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公司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党员责任区工作是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党员责任区制度,划分党员责任区范围,明确党员责任区任务,是新时期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种特殊形式。通过制度落实和严格管理,使每个党员围绕企业中心工作,立足本职岗位更好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创建一流的党员队伍,同时带动职工队伍建设提供良好的平台。
二、组织领导
党委成立党员责任区活动领导小组。

具体日常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党办要经常深入基层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工作,以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起来。
三、责任区任务
党员责任区的任务是配合基层(部门)党政领导、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解决日常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教育群众、带领群众,积极响应党的号召,模范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完成各项任务。包括安全生产、文明建设、廉政建设、优质服务等方面以及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的其他任务。
⒈宣传教育任务:党员要向联系人经常性的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耐心细致地做好联系人的思想工作,关心他们的生活疾苦,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⒉营运生产任务:树立优质服务意识,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在做好自身本职工作的同时,要超前做好责任区内营运生产服务中一人一事的思想教育。尤其要注意重点人和重点事的思想工作,切实消除责任区内因职工情绪不畅、思想波动给安全生产服务带来的隐患。及时纠正身边的“三违”现象,及时对责任区内的重大事项向支部和公司汇报。
⒊文明建设任务:按照党委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积极开展“争先创优、四强四优、创建文明单位”等系列活动。通过自身的模范带头作用和思想政治工作,带动身边职工努力完成文明建设目标任务。
⒋廉政建设任务: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发挥示范、监督作用,责任区内无违纪、违法事件发生。
⒌培养联系任务:协助做好责任区内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工作,帮助入党积极分子成长进步、完成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任务。
⒍其他交办任务:完成党委(支部)根据企业年度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责任区范围
⒈根据分公司(部门)工作的不同时段和党员所在的不同岗位,原则上以党员工作学习的班组为主。无党员的班组,可有车下党员管理人员进行充实,切实做到每条线路、每个班组都有党员。要努力实现党员全覆盖、党员责任区网格化。各支部要分别确定每个党员不同的责任区范围和责任区任务。
⒉责任区范围划分和责任区任务的确定,要便于党员结合本职工作,更好的发挥先锋、示范、引导作用,更具体地履行党员义务。
⒊党支部要给党员确定重点联系人。每个党员每年至少分工联系二至三人,做群众的思想工作。联系人要因人而宜,原则上是在党员周围的群众。同时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每月做一次联系人的思想工作。
五、实施与考核
(一)实施办法
⒈ “党员责任区”活动在公司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各支部组织实施。党委办公室具体负责督导、检查。各支部要按照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要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搞好思想发动和教育引导工作。号召广大党员积极主动地参与这项活动,使广大党员真正领会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和方法,从而把开展党员责任区工作当成责任和义务,成为一种自觉行为。
⒉各支部要利用公开图板,把党员责任区向职工群众公开,以便开展活动。同时,要建立党员责任区活动档案簿册及考核表,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考核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做好宣传、指导、总结工作。党员每月要向党支部汇报自己在责任区的工作情况,并对所在责任区工作提出设想和建议,及时反映群众的正确

党员责任区制度实施意见第2页

要求和合理化意见,做联系群众的模范。
⒊各支部要把开展党员责任区活动同支部常规性活动结合起来,把党员参加不参加责任区活动,发挥不发挥作用作为民主生活会的议题,让党员互相评议,互相监督。把党员参加责任区活动的表现作为确定党员是否合格是否先进的重要标准,强化引导和管理。党支部在每年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分公司重点工作,确定下一年度每个党员的责任区范围和责任区任务。
⒋各党支部要充分利用组织生活会认真听取党员汇报党员责任区工作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活动情况,要经常督促和检查指导。对没有完成责任区任务的党员,要及时提出要求,限期改正。
⒌要及时做好责任区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考核办法
⒈党支部每季对党员责任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全年综合考核结果作为推荐年度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共产党员的依据。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过程中的经验,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起来。各党支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表彰奖励。
⒉年底党委要对各支部党员责任区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比。考核评比主要采取“听、看、谈、访”的办法。听就是听取支部对党员责任区活动开展情况的汇报;看就是查阅有关档案簿册、记录、考核表;谈就是召集部分党员对责任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座谈;访就是走访职工群众,征求意见。经过综合分析、评价,评选出开展党员责任区活动最分公司,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的重要依据。
⒊党委将把此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做为考核党支部书记政绩的一个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的支部和个人,党委将及时总结典型,在全公司进行表彰;对活动开展较差的支部和个人,党委将给予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关于深化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深化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标题:关于深化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深化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实施意见各有关村:为切实做好土地流转到期后的完善工作,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确保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县委县府总体部署,现就我镇深化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思路深化完善土地流转的总体思路是: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全面完成流转到期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工作,切实解决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流转工作,健全土地流转长效机制,努力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二、基本原则开展深化完善土地流转工作,必须坚持和把握以下原则:1、坚持着眼稳定,有利发展的原则。既要稳定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维护其合法权益;又要尊重种养大户承包土地的历史,维护种养大户的权益,保护现有的生产能力,进一步巩固并发展土地规模经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2、坚持尊重民意,积极引导的原则。深化完善工作必须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以农民自愿流转为原则。在工作方法上,要通过政策鼓励和典型宣传等手段,积极引导,深入做好农户的思想工作,切忌以行政手段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办法,强迫农民流转土地。3、坚持规范程序,公开操作的原则。深化完善工作必须遵循现行法律、法规,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规范工作程序。4、坚持有偿流转,收益到户的原则。坚持实行有偿流转,流转收益要足额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流、扣缴,以切实维护农户的承包权益。5、坚持因地制宜,尊重历史的原则。深化完善工作既要尊重种粮大户承包土地的历史,又要结合当前实际情况,遵循现行法律、法规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三、有关政策1、积极引导农户流转土地。在全面落实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对流转到期的土地,要积极引导农户继续向种粮等大户流转,促进农田规模经营的稳定发展。2、提倡实行委托流转方式。对流转到期的土地,可提倡继续采取委托流转的形式,即由农户委托村进行转包或出租。3、实行承包大户准入制度。对参与委受托流转土地承包的大户,应具有相应农业规模经营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或拥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设施,在同等条件下原承包大户有优先承包权。4、坚持公开公平流转土地。对流转到期的土地,提倡通过招标的办法确定承包大户和流转价格。也可本着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承包大户和流转价格。流转到期的土地属基本农田和现为种植粮食的,流转价格要依据种粮收益合理确定。如采用公开招投标的,可实行明标明投,也可实行明标暗投。标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参与投标者,应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押金)。为切实维护原承包大户的利益,如原大户资产较多且数额较大的,可由大户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采取按评估价作为竞投的附加条件,以确保原承包大户的利益不受损失。5、切实规范土地流转期限。土地流转给种养大户期限,不宜定得太长,可根据土地流转后经营内容的不同,一般以5至10年为宜。6、严格做到流转收益到户。除村房屋、晒场等资产出租及机动田流转收入归村所有外,农户委托村流转土地的收益,按投标确定的数额,必须足额到户。要坚持流转收益一年一清,村要督促大户每年在规定时间内缴清,并将应归农户的收益及时支付到户。7、努力规范土地流转手续。通过协商或公开招标形式,确定承包大户后,村必须与大户签订好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出租合同,明确流转土地的经营范围、流转价款及结算方式、流转到期后的投入资产的处置等双方权利义务,做到手续完备、规范。8、切实加强土地流转管理。要严格坚持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性质,如需土地复耕的,应向大户收取一定数量的保证金。承包期内,种养大户不得转包。确需转包的,必须经村同意。出现土地流转纠纷后,各村要及时调解,妥善处理。调解不成的,县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要依法及时进行仲裁。四、时间安排整个深化完善土地流转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11月5日)①镇成立深化完善土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各村也要建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②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组织召开不同形式的座谈,深入

关于深化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实施意见了解,摸清“四底”,即二轮土地承包的现状底,承包到期大户的现状底,放弃“口粮田”户的情况底,农户的思想底;③镇制订实施意见。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11月5日—11月20日)①召开村两委会,研究制订切合本村实际的实施方案;②资产评估,委托中介机构对原承包种养大户资产进行评估;③组织招标,拟订《招标细则》,张贴招标公告并组织竞投;④签订好承包合同,一是签订好大户承包合同,二是完善与农户的承包合同,对原签订的“口粮田”、“责任田”承包合同已到期的,在这次完善中,村与所有农户应重新签订《土地承包补充合同》,做到合同的期限与承包权证的期限一致。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镇工作组开展自查,指出存在问题,查漏补缺,进行资料整理,总结汇报,迎接县工作组检查验收。五、工作要求1、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深化完善土地流转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十分艰巨而复杂的工作,事关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涉及村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抓实抓好。村书记、村委主任要亲自抓,对实施中碰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作出处理。2、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深化完善土地流转工作,特别是流转到期的再次流转,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文件精神来开展。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认真听取农民意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规范工作程序,有序开展完善工作,特别是完善方案、政策的制订,要广泛讨论,发扬民主。3、要讲究方法,确保质量。深化完善土地流转工作,涉及到广大农户的切身利益。在具体实施中,要紧密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讲究方法,过细工作,特别是要注意加强政策宣传,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做好农户的思想工作,引导农户自愿流转土地,以确保深化完善工作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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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开发区协税护税工作实施意见


经济开发区协税护税工作实施意见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3年协税护税工作实施意见
各村(社区)委会,各局(办)口,**、**景区,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开发区税源管理,提高征管质量,确保税收应收尽收,从强化税源监控着手,提高综合治税能力,充分发挥协税护税效能,促进开发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开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明确协税护税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开发区税务工作在强化税收征管,严格依法治税上进行了不断的探索和实践,税收所承担的组织财政收入、参与国民收入分配、调节经济运行的职能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税收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有力地促进了开发区税收收入持续稳定的增长。但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日益活跃,各类经济主体和经济行为日益多元化、复杂化,在社会信用体系、相关政策制度不尽完善的情况下,税收征管工作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推进协税护税,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建立健全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协税护税工作机制,对于推进开发区协税护税工作,实现涉税信息共享,培植壮大税源,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堵塞税收漏洞,有效防止税收流失,促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协税护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动员各个方面力量参与协税护税,深入挖掘增收潜力,有效地强化税源控管,优化税收环境,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纳税意识,为壮大开发区财政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两级联动的原则,加强和完善开发区协税护税工作,既要有利于调动开发区加强协税护税和发展区域经济的积极性,又要有利于开发区财政收入持续增长,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实现管委会、村两级联动,促进开发区经济的稳步增长。 2、坚持依法治理的原则,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强化执法监督,营造诚信、公平、竞争有序的税收环境。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开发区领导小组,落实协税护税制度。成立以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为组长,开发区有关部门和国税局开发区分局与地税局开发区中心税务所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协税护税领导小组,对所管辖范围税源进行一次集中彻底巡查,全面掌握辖区税源变动情况并做出相应处理。辖区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任协税护税联络员,密切配合协税护税工作,提供相关数据和材料。责成专人负责协税护税日常信息报送工作。 (二)扩大重点税源监控面、培植税收增长点。领导小组确定工作重点,按照村(社区)和重点行业进行地毯式巡查清理。深入企业调研,加强税源调查和分析预测,抓住重点行业和纳税大户,认真测算税源变化情况,深入实施纳税评估。找准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对关联交易企业、减免税企业、异常申报企业等特殊类型企业以及辖区内比较集中的特色行业的管理。对个体和集贸税收管理采取个体定额核定,加强对临界点业户的跟踪管理,对达到和超过起征点标准的个体业户,及时恢复正常税收;对达不到起征点和免税的个体业户,加强日常巡查等措施,强化对其经营情况的日常监控。同时做好招商引资,引进税源,培植税收新的增长点。 (三)进一步完善协税护税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其它相关法律的规定,并充分利用山东省国税局开发的《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系统》和《外部信息管理系统》,同工商、地税等部门加强联合,建立相互密切配合的完善网络体系,及时采集户籍变化信息,了解业户的开业、停业、注销及走失等情况,督促新开业户及时办理税务登记证,确保户籍管理无遗漏,数据采集无差错,加大力度清理偷税漏税户。同时充分利用此次协税护税工作采集的各类征管资料,分类整理,测算出不同行业,尤其是重点行业的合理税负,为下一步加强税收征管打下良好基础。 (四)宣传到位,争取支持。大力开展税法宣传,向纳税人宣传《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培养和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将税法宣传与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相结合,切实提高税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争取纳税人的支持和配合,并尽可能减少管理模式变动对纳税人的影响。 (五) 严格政策法规,依法处理偷税漏税户。对偷税漏税户依法追缴偷税漏款,督促其办理税务登记证,纳入正常管理。对故意逃避办理税务登记和不按规定时限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视,统一认识。领导小组要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加大工作力度,树立扎实有效的工作作风。拓宽信息渠道,搞好调查研究,做到有的放矢。建立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由各成员单位参加的协税护税工作联席会议,总结协税护税工作成效,听取各成员单位的意见,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税收征管中的有关问题,安排布置下一阶段协税护税工作。 (二)税源信息报告及协调处理制度。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及时向税务部门或协税护税办公室报送税源信息,协税护税办公室要及时将税源信息向税务部门进行反馈。对税务部门提出的需要各成员单位协助办理的事项,协税护税办公室要积极协调并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建立农村党员责任区实施意见


建立农村党员责任区实施意见

关于全面建立农村党员责任区的实施意见

为适应街道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新特点,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不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在街道农村全面建立党员责任区,现就该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月底前,按照“因地制宜、就近选择、不留空白”的原则,在街道各行政村全面建立农村党员责任区,努力实现在村党员全参与、联系服务群众全覆盖、农村区域全包干。通过建立农村党员责任区,着力解决好农村一些党员思想上无责任、无压力,工作上不参与、不奉献,先进性不强、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党员荣誉感缺失等现实问题,让农村党员身上有任务、肩上有担子,成为名副其实的农村政策宣传员、乡村环境守护人、乡风文明倡导者、新农村建设示范户,切实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工作职责

1、宣传政策。积极发挥正面宣传作用,及时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相应的涉农法律法规,协助村党组织做好广大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2、联系群众。每名党员联系10户左右群众,经常与他们交流沟通,及时将群众的意见建议反馈给村党组织。主动结对困难群众,力所能及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

3、整洁环境。引导群众树立文明卫生意识,养成讲究卫生习惯。与保洁员共同负责责任区内绿化、河道等公共场所的环境维护,带头参与村容村貌整治,保持家园整洁。

4、调解纠纷。争当农村“老娘舅”,主动参与解决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协助村级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实施治安防范等工作,有效把责任区内各类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5、倡导新风。带头弘扬社会公德,带头遵纪守法、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带头参加各类健康有益的农村文化娱乐活动,坚决与农村各类不正之风、不良之风作斗争,倡导文明和谐新风尚。

三、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组织调查研究,摸清本村党员的年龄、文化、分布、健康、家庭、工作、能力特长等基本情况,并登记造册。结合村级区域、群众分布等实际情况,形成本村党员责任区的初步方案。

2、宣传发动。广泛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农村党员主动认领责任区,为群众服务,为组织分忧,为个人添彩。对流动党员、老党员等要结合实际,按照简便易行的原则开展党员责任区活动。

3、公开承诺。确定人选后,村党组织要围绕农村党员责任区的工作职责,结合自身实际,制作承诺书,经党员签字后,在党务公开栏中作出统一承诺。

4、亮明身份。在每个党员责任区醒目位置设置展示牌,落实“三公布”,公布责任人姓名、责任区范围、联系户主姓名。

5、定期考核。结合“双评议”工作,每年组织农村党员就责任区履职情况进行自评,组织群众对每位党员进行测评,村党组织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对表现突出、群众认可的党员表彰奖励,对表现一般的党员加强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四、有关要求

全面建立农村党员责任区关键是街道,核心是村。要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及时组建工作班子部署推进,确保按时序进度抓好抓实。各村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承担起责任,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保障农村党员责任区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建立健全农村党员定期培训、交流沟通、激励保障等制度,不断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和联系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要善于挖掘、培育、选树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加大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推动农村党员责任区活动长效深入开展。

区青年企业家协会成立实施意见


区青年企业家协会成立实施意见

为了凝聚青年企业家人才,搭建青年企业家学习、交流、合作与发展的平台,共同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经请示区委同意,团区委决定组建***区青年企业家协会。现制定***区青年企业家协会成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开发青年人才资源,以联谊、联合、创新、创业为宗旨,弘扬拼搏创业的精神,探索经营管理的经验,打造一支优秀区域青年企业家队伍,搭建青年企业家沟通联系的平台和拓展事业的舞台,促进青年企业家成长成才,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的意义

一是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二是服务青年企业家自身成长的需要;三是促进共青团组织发展的需要。

三、实施步骤

1、筹备酝酿阶段(2月10日—2月15日)。成立由团区委书记杨旭辉同志为组长,副书记任丽娜为副组长,各有关直属团委书记为成员的青年企业家协会筹备工作小组。积极协调,依法操作,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青年企业家协会章程。

2、宣传发动阶段(2月15日—2月28日)。要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使广大团员青年特别是青年企业家了解成立协会的目的、意义,争取多方支持,激起广大青年企业家参加协会的热情和积极性。

3、组织实施阶段(3月1日—3月30日)。广泛招募会员,认真做好资格评审,会员推荐表于3月13日前报团区委。适时召开***区青年企业家协会成立大会,选举协会工作机构;按照自主、参与、服务的原则,建立相关的议事规则和相应的工作制度。

4、完善规范阶段(长期进行)。协会成立后,要扩大服务面,强化服务手段,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大力开展会员企业之间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扩大服务的辐射面和覆盖面,达到会员之间信息共享、事业共创、利益共获的目标。要通过多种有效措施,不断提升青年企业家协会对社会公益事业参与程度,社会对青年企业家协会的认同程度。加强对会员的宣传表彰力度,从而提高青年企业家协会在社会上的知名度,提高企业家协会在企业界和企业家中的吸引力、凝聚力。努力构建和完善青年企业家协会的运行机制,保障协会规范运作,健康、有序地发展。

四、会员招募
1、招募范围。在我区社会和经济发展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青年企业家、厂长(经理)、各类高级经济管理人员及各种所有制企业经营投资者;关注本地经济发展并有兴趣加入青年企业家协会的青年企业家、经济界、法律界人士及相关专门人才。

2、会员条件。在规定的招募范围之内,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加入青年企业家协会: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69年1月1日后出生(特殊情况可放宽到45周岁);

(2)国有、集体、民营、股份制、合作合资、外商独资、非公等企业经营管理人士及个体工商户;

(3)具有高级职称的经济界和法律界专门人才;

(4)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坚持正确的经营方向,遵纪守法,照章纳税;

(5)企业具备良好的

区青年企业家协会成立实施意见第2页

管理机制和创新机制,具有良好的

成长空间和发展潜力,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同行业和本地区中有一定影响力;

(6)履行社会义务,关心企业职工,加强个人修养,有

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7)本人完全自愿参加,能够按照协会章程自觉履行会员责任和义务,按时缴纳会费。
3、招募方式。招募实行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

(1)组织推荐。由各乡镇(街)团委及各有关单位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推荐。

(2)个人自荐。在有关新闻媒体上发布会员招募公告,吸纳符合条件的青年参照公告要求踊跃报名。

五、保障措施

1、加大对会员的服务力度。青年企业家协会成立后,要扩大服务面,强化服务手段,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大力开展会员企业之间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提供招商引资、产品销售、拓展市场等服务,扩大服务的辐射面和覆盖面,达到会员之间信息共享、事业共创、利益共获的目标。将适时组织优秀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外出实地考察,开展招商引资等工作。积极与区信用联社协调,为会员提供资金上的重点扶持。

2、不断增强青年企业家协会的实力。要通过多种有效措

施,不断提升青年企业家协会对社会生活参与程度,社会对青年企业家协会的认同程度。通过开展经常性的培训班、研讨班,提高会员的素质。尝试通过建立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发展基金等方式,构筑会员之间信用合作投资体系,帮助会员企业增加实力规模、发展壮大。

3、扩大青年企业家协会的社会影响。大力开展推优、荐优活动,加大宣传力度,从而形成积极导向,营造积极的社会舆论。加强对会员的宣传表彰力度,从而提高青年企业家协会在社会上的知名度,提高企业家协会在企业界和企业家中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权威性。将每年择优从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中推荐全国、省、市青企协会员和青联委员。

4、本着自主、参与、服务的原则,构建和完善青年企业家协会的运行机制。要建立自收、自支、自主的企业家协会工作机构,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从而保障青年企业家协会规范运作,健康、有序地发展。

六、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青年企业家协会,是推进区域经济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团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团区委将切实指导和帮助各乡镇(街)团委完成青年企业家协会筹备建设工作,各乡镇(街)团委要按照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精心

组织实施。

2、制定规划,稳步推进。各乡镇(街)团委要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尽快制定筹备成立青年企业家协会的实施方案,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3、广开渠道,聚贤纳才。青年企业家协会是青年企业家沟通联系的平台和拓展事业的舞台,是更好地服务广大青年企业家创业发展的有效载体,要广泛宣传成立青年企业家协会的目的意义,本着团内发现、团外推荐、企业家自荐的原则,广泛吸纳各界优秀青年人才加入企业家协会,促进企业家协会健康、有序地发展。


节能工作实施意见


节能工作实施意见

各镇畜牧兽医站,局机关各股室:

根据县府办《关于做好20xx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府办发﹝20xx﹞112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全县畜牧系统20xx年节能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为主线,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突出抓好节电、节水、节气、节油为重点,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引导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树立节俭意识,自觉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倡导“绿色办公、低碳生活”,为推动现代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作出积极示范作效应用。

二、工作重点

(一)节约用电

1. 各股室(站)加强用电设备运行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办公区域用电设备,强化对设备管理人员节能培训,合理调节用电设备的运行,逐步淘汰高能耗的办公设备,加快照明系统节能改造,下班后、节假日各类电器办公设备全部切断电源,不得在待机状态。

2.尽量使用自然光,每个工作人员做到随时随手关闭股室及楼道照明电源。除必须开放的照明灯外,值班人员下班后做好办公大楼楼道及办公室照明用电的检查,发现问题随时解决处理,防止“长明灯”、杜绝“无人灯”现象。

3.自觉按规定使用空调,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5℃,冬季设置在20℃以下。下班前半小时提前关闭空调,无人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

(二)节约用水

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及时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路及零件;对机关水耗超标的洗手间设施、绿化灌溉设施、食堂用水设施等进行节水改造,新建和改造项目应使用节水器具和设备;在用水区域设置节约用水标识;控制各个阀门、龙头的出水流量,杜绝“长流水”,切实减少耗水量。

(三)节约办公耗材

1.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领取。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实行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校对文稿。

2.强化文印耗材管理工作。提倡双面用纸,降低纸张消耗,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重稿纸、复印纸的再利用。逐步淘汰高耗能的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不使用时随即关闭办公设备,减少待机能耗。

(四)加强公务用车的节能管理

坚持科学、规范驾驶,按时保养,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降低车辆维修费用支出;建立公务车辆资产档案和技术档案,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对集体公务活动,提倡集中乘车;加强车辆的日常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三、监督管理

县局将把日常节能工作管理列入工作效能督查内容,厉行节约,严控能耗支出。

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市“设施农业+产业化”建设步伐,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业稳定发展,在总结几年来发展设施农业的基础上,制定2009年设施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发展热带特色现代农业为目标,以“设施农业+产业化”为抓手,政府扶持以“集中连片、示范带动”为原则,立足发展“名、特、优、新”品种设施大棚栽培,通过发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带动,逐步形成规模化、区域化的特色产业,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提高热带高效农业的科技生产水平和整体效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业稳定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经济基础。
二、设施农业资金安排及实施单位
2009年市政府投入设施农业发展资金7000万元,其中瓜菜设施农业和果蔬储存项目资金1900万元,花卉设施农业资金5052万元。
(一) 750万元用于在崖城镇朗芒田洋建设瓜果菜设施大棚150亩(三亚海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崖城是我省重要的瓜果菜基地之一,为了更好地发挥设施农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在郎芒田洋建设150亩钢架大棚发展无公害瓜菜生产。
(二) 880万元用于在崖城镇建设果蔬储存销售运输中心项目(三亚海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果蔬储存销售运输中心项目是我市在建第一家农产品批发市场,集农产品批发、集散、冷藏、加工、包装、检测、信息一体的大型农产品中心。建成使用后将有助于解决崖城地区及周边地区果蔬“烂市”情况,解决农民果蔬销售、运销难题,提高果蔬的利用价值,带动农民发展高效农业,促进增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该项目是政府建设项目,预计总投资8000万元,建设规模200多亩,目前企业已投入建设资金6000万,缺口资金2000万,政府扶持资金880万。项目资金由市农业局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三) 270万元用于设施大棚地方标准化建设(三亚南繁科学研究院负责实施)。我市设施农业规模不断扩大,建设设施大棚标准每亩1万、3万、5万、8万不等。在全省还没有设施大棚地方标准和大棚栽培技术地方标准的情况下,我市投入270万元用于建设样板工程,制定适应不同作物和栽培环境的6个大棚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由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验收通过。业主为三亚南繁科学研究院负责,项目实行报帐制。
(四) 420万元用于支持市公安局戒毒康复农场建设兰花基地。建设兰花大棚30亩,其中温室大棚10亩,扶持发展戒毒康复农场生产项目,解决1000多名戒毒人员和留场就业人员工作。项目资金由市林业局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五) 499万元用于扶持三亚丛耕花卉专业合作社建设兰花基地。高峰地区老百姓脱贫难度较大,毁林开荒现象严重,为了推动该地区经济发展,建议扶持该地区发展兰花产业。三亚丛耕花卉专业合作社建设兰花基地100多亩亩,计划投入1475万元,目前已投入300万。基础设施已完成、建好大棚20亩。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加快兰花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三府〔2008〕189号文件)第七条“支持农村兰花专业合作社扩大兰花生产规模,建设总体规模超过667平方米的,一次性给予60元/平方米扶持”规定,安排499万元用于扶持三亚丛耕花卉专业合作社建设兰花基地。项目资金由市林业局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六) 4133万元用于扶持三亚兰德种业有限公司在亚龙湾建设都市农业示范园。该项目用地位于亚龙湾二期开发区内,规划为基本农田。项目总投资1.3亿元,公司自筹资金8700元,建设规模2755亩,建设成集玫瑰种植、旅游休闲度假于一体的现代农业园。该项目可以填补我市玫瑰花发展的空白,做大做强花卉产业,美化亚龙湾环境,带动亚龙湾周边村庄群众致富。政府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基础设施和排灌系统。土地租金每亩1400元,每十年递增10%,政府扶持4133万元以固定收益回报金1100元/年,分14.2年全部回报给农民。业主为三亚兰德种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田独镇负责管理,实行报帐制。
三、相关要求
(一)成立机构,加强管理。由市监察、财政、发改、审计、农业、林业、科信等部门组成三亚市2009年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设施农业项目的指导、服务、监督、检查及验收工作。
(二)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度。各项目实施单位资金拨付由实施单位提出申请,报项目主管单位审核,由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审计,再由项目资金管理单位按进度拨付各实施单位。
(三)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尽快制订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住宅区楼道墙壁粉饰设施功能完善工作实施意见》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完善工作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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