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会议,按照《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议的若干意见》及全力打造“平安XX”工作目标要求,认真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建设,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加大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力度,维护好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为学校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
二、工作重点
1.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注重信访工作,提高防范能力
全面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和法制工作,强化教育,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水平、法制意识和师德修养水平。要加强教职员工队伍管理,采取果断措施,预防教职工违纪、违法和犯罪。对个别职业道德败坏的教师,要采取监管措施,甚至清除出教师队伍,直到以法惩处。
全面加强对学生的和法制教育,学生的德育教育工作,要做到有人管、有计划、有措施、有活动、有检查、有总结。兼职法制副校长要认真履行职责,上好法制教育课。在学生中深入开展以遵纪守法、崇尚科学、抵制邪教、揭批邪教为主题内容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落到实处。要注重加强道德品质教育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教育,组织专门力量做好“双差生”教育转化工作,积极开展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动员全社会共同支持学校的教育工作,组织好学生的校外活动,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使他们远离犯罪,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在维护稳定的具体工作中,要把教育的热点问题,如收费、招生、职称评定等作为重点,深入基层,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本校的矛盾纠纷及突出问题,快速反应,正确疏导,认真调处,杜绝“三访”(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现象。各校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维护学校及周边稳定,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月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把矛盾纠纷尽量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力争做到“小问题不出校,一般问题不出片,大问题不出县”。
2.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行动,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整治哪里”的原则,继续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是:继续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取缔和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违规经营的出租房屋和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以及音像书刊点、不洁饮食摊点和其他各类非法经营的商业摊点;整治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加大防火、防中毒、防意外事故等工作力度,加强食堂、浴室、宿舍等公共场所和校园重点场所的管理,严防集体中毒、校舍倒塌、火灾等群死群伤事件。
3、加强综治宣传工作,建立健全综治工作档案
成员单位和学校要做好综治宣传工作,不定期的向上级有关单位和刊物报送本单位综治工作的信息、调研文章等。学校要建立健全综治档案(主要包括综治组织、综治宣传、安全防范、检查落实四类),做好档案资料的整理收集工作,及时地收集与整理本佼的综治活动资料,规范归类。原创文章,尽在资源网网。
各校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新思维、新措施。学校之间要互相交流综治工作经验,实行优势互补,把综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
4.加强领导,全面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
各成员单位和学校要高度重视综治工作,主要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牢固树立“稳定也是政绩”的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担负起维护社会治安和学校稳定的政治责任,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综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拿由足够时间和精力,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做好新时期的综治工作。
学校要及时调整充实综治工作领导组,由校长任组长并负总责,明确责任,确定综治联络员专门负责综治工作。综治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要严格按年初与县教育局签定《XX县中小学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做好各项综治工作。
综治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综治工作将列为干部和学校考核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由于处置失当或工作不力而导致发生严重危害师生安全,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将严厉追究领导行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各成员单位、学校校要牢固树立“综治为民”的思想,把学校的综治工作融入当地的治安防控体系中去,与时俱进,努力开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新局面,全力维护学校乃至全社会的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定,努力为我县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XX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六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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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综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围绕稳定工作大局,服务发展第一要务,大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工作思路和目标:以创建“平安”为载体,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完善综治责任机制,坚持打防结合,以预防为主,城乡结合,以城镇为主,上下结合,以基层为主的路子,构建治安大防控网络,提高治安防范水平,实现刑事案件明显下降,治安案件明显减少,不发生影响较大的火灾、爆炸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目标。全市70%以上的乡镇办事处、80%以上的村、90%以上的居民小区达到社会治安“创安”标准。
2005年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攻坚年,必须紧紧围绕工作思路和目标,强力攻坚克难,把工作做深、做实、做好,力求全面突破、全面提高,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提高政治敏感性,认真做好维护稳定各项工作
一是对敌对势力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严防敌对分子的各种破坏活动,树立超前意识,做好防范工作,情报部门要注意收集和掌握有关信息,为正确谋划和科学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二是深入开展与FLG和其它邪教组织的斗争。密切掌握动向,摸索活动规律,深挖幕后组织,打击非法活动,对操纵、组织、煽动、策划各种破坏活动的顽固分子,依法予以严惩。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教育转化工作。
三是抓好民族宗教管理,加大制非工作力度。落实好党的宗教政策,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同时,坚决查禁、取缔非法宗教及其地下活动,杜绝非法聚集、非法朝圣,严防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民族宗教问题挑拔矛盾、制造事端。
四是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严防各类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要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有效地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激化的矛盾纠纷,本着“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在前、预防为主”的原则,及时发现,及时预防,及时化解。
五是做好预防发生各类突发事件的充分准备工作。有关部门要制定全市稳定和预防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并做好防大灾、大疫及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准备工作。
二、加大严打力度,着力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
针对治安状况和突出治安问题,坚持不懈地开展严打斗争。
一是重点打击各类侵财性犯罪活动。对抢劫、抢夺、盗窃等侵财犯罪要摸清规律、查找线索,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打团伙、抓现行,坚决遏制侵财案件多发的势头。
二是坚持打黑除恶不放松。全力侦破和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村霸”、“市霸”、“路霸”、“油霸”等违法势力,查找后台和保护伞,彻底摧毁其经济体系,决不允许黑恶势力在我市滋生。
三是加大对重大刑事案件的侦破力度。严厉打击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重大刑事案件侦破率要达到70%以上,并加大追逃工作力度,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
四是坚决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积极查办贪污、贿赂、偷税抗税等违法犯罪案件,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五是对重点区域实行重点整治。对治安混乱区域,制定相应治理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落实具体措施,限期改变面貌。对企业周边及涉油区域要定期进行专项治理活动,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我市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华北石油发展创造良好的周边环境。
六是政法各部门统一思想,搞好配合。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案节奏,做到依法快侦快破、快捕快诉、快审快判,把依法从重从快的原则贯穿到办案的各个环节。
三、建立健全五项机制,构筑治安防控体系
(一)完善防范机制。一是构筑公安专控网络。进行公安110指挥体系升级改造,实现四级联网,进行GpS卫星定位系统建设,逐步实现与省内对接联网并覆盖农村。二是构筑社区防范体系。建立社区警务室、居委会、物业管理部门“三位一体”的社区安全管理和警民联动防范模式。全市各小区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大人防、物防、技防投入,广泛推广楼宇对讲、红外线报警等高科技防范设施。三是构筑机关单位与内部重点部位防范机制。加强内部单位综治机构建设,增加保卫力量,建立健全安全保卫责任制,利用护厂(校)人员或聘请的保安员开展好单位内部巡逻,对仓库、财务室等重点部位及水电气热、易燃易爆等要害部
县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力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优化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推动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县、镇街两级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建设,建立权责明确、协调统一、务实高效的管理联动机制,强化责任监管,加强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水平,实现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的总体目标。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环境管理。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落实治安巡逻措施。抓好校外治安联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在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对涉校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证广大学生安全。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投入,按照省综治办、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基础建设工作的通知》(鲁综治办[2020]30号)和《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专职保安及安保设施配备的要求》(沭政办字)[2012]52号)要求,足额拨付学校、幼儿园“人防、物防、技防”投入所需经费。加强校园周边交通执法管理,特别是加大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机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违法停车、校车超员、非机动车乱骑行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维护良好的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管理,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标识标线、减速带、斑马线等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与维护。
(二)加强校园周边经营市场管理。食品药品、工商等部门严把登记准入关,严格审核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新增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加大对校园周边“小学屋”、“小饭桌”、小饭店等的清理整顿。各主管部门要加大流通领域涉校涉生商品监管力度,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校园周边经营户掺杂使假、出售变质食品和销售不合格儿童用品等违法行为。城管、工商、食药监管等执法部门要加强联动,及时制止跨门经营、占道经营等违规现象,依法取缔无证设摊等违法行为,保障学校周边环境整洁、有序和学生进出校门的安全。
(三)加强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文广新、文化市场执法等部门要严把审批关,严禁在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开设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房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依法查处网吧、文化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和发行、传播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出版物的行为。开展网络文化、文化娱乐场所、出版物市场、教材教辅读物等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和查处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经营行为。
(四)加强校园及周边房屋及设施的排查。公安、安监、住建、规划、地震、经信、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校舍、楼房设施、出租屋、建筑规划、工程建设、消防安全、用电用气、防洪防汛、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等安全隐患的排查,从源头上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督促有关部门和学校落实整改,有效防范地震、高层坠物、暴雨、雷击、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对师生造成的伤害。
(五)规范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认真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落实校车使用许可制度和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批制度。公安、交通运输、教育等部门依法监管校车运行,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治理和督查,依法查处校车超载、超速和无许可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从事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违法行为,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
(六)突出抓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通过安全教育课、宣传栏、手抄报、与家长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等多种形式,尤其要做好省教育厅组织开展的2015年全省中小学生(幼儿)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努力增强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水利、国土、公安等部门及镇(街)、村(居)和社区要按照职责,加强重点水域安全管理,开展学生上下学途经和经常活动的区域、水域的排查巡查,在重点危险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及时消除可能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隐患。
三、工作措施
(一)召开县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会议和联络员会议。
5月份召开专项组会议,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部署全年的工作。会后各成员单位将落实情况报专项组办公室存档。
6月份、9月份召开两次各成员部门联络员会议,部署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集中整治行动。
(二)开展对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活动。
坚持集中排查和部门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一是部门检查。各部门根据职责要求,经常性开展对校园及周边治安隐患排查活动,检查情况和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报专项组办公室。
二是集中排查。针对校园及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组办公室通过召开会议、下发通知等形式,及时召集有关成员部门开展集中排查行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集中开展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和问题随时行动。
(三)重要时段做好重点工作。各学校在开学、放假前后和防火防汛等重点时期,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组织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查出问题,限期整改,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对师生的公共安全教育,将安全教育课作为地方课程的必修课开足开好;以开展“法制进校园”、“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好对师生和有关人员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其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五)组织考核评估。年底,在市综治委的领导下,专项组组织评估考核组,按照《县综治办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成员单位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对各成员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考核结果由专项组办公室提交给市综治委。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依据部门职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开展对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调查摸底,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需要整治的问题,建立本部门整治项目台账,一抓到底,彻底解决存在问题,不断提升整治水平。
(二)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县、镇街两级专项组建设,建立健全专项组工作会议制度、联络员工作制度、信息通报共享、隐患排查整改、集中督查、整改回访、台帐销号制度和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做到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确保这项工作持之以恒、富有成效地开展,坚决防止已整治的问题出现反弹,巩固整治成果。
(三)加强督导考核。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要求,明确目标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制定本部门实施方案报专项组办公室备案,年底由综治办牵头,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完成情况和学校的满意度,进行综合量化考核,对职责范围内造成学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成员单位,将实行“一票否决”,并按照责任划分,追究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市、区关于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教兴国”为宗旨,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整治学校及周边环境的活动,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为学校创造一个良好的教书育人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学校外200米内无网吧、游戏厅、录像厅、台球桌;
2、学校周边无流动摊点,卫生状况良好;
3、学校门口无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现象;
4、学校门口无闲散人员及流氓团伙滋事,偶遇安全、失窃事件报警、接警、出警及时;
5、不发生学生外出和校园重大安全事故。
三、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班队会、墙报、致家长信、等宣传形式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积极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是落实目标责任。与学校各部门、各同志签订《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将目标管理责任逐级落实到岗、到位、到人。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健全安全稳定隐患排查制度、教育防范制度、校园治安保卫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等制度。强化教师为人师表的思想意识,防范和避免内部人员侵害学生的事件发生。
四是加强督促检查,突出整治重点。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安全、秩序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当场或限期整改,不留隐患。
五是加强协调共建,形成整治合力。与社区、派出所、法院、武警部队、交巡警大队、区街道办、周边等单位共建,提高学生的法律安全意识,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步骤。
针对校园内部及周边情况分三个阶段进行整治。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
第二阶段:各部门集中重点整治阶段。
第三阶段:总结巩固阶段。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是一个长期系统工程,特别是学生永远是新面孔,我们要长抓不懈,做好自己的事,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出贡献。
某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努力为社会、经济发展、政治稳定创造良好的氛围。郭村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采取专职部门与兼职人员相结合,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相互协调,统一管理。
一、任务职责落实机制。
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必须具体落实各项职责。办公室将各项工作任务分配到单位后,成员单位按照分工,采取专门机构和日常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完成工作任务。
1、党政办:负责对全乡社情民意的收集、整理,对基层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反映的情况,特别是一些涉及不稳定、不安全方面的重要信息,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移交综合治理办公室。
2、社会事务办;负责对出现的灾害事故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善后处理;在教育、卫生部门开展法制宣传,为辖区内的学校各配备法制副校长,落实治保会人员,督促学校开展护校活动。适时开展食品卫生等检查。发现和排查在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对日常工作中了解到的有关不稳定、不安全方面的重要信息,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移交综合治理办公室。
3、城镇建设办:负责建设中的安全生产,对在施工过程中危机安全的因素应逐一排查化解,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生产。负责落实对民爆物资的运输、存放、使用,必须按照规范进行。发现和排查在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移交综合治理办公室。
4、农业工作办公室:对农业生产中发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特别是涉及到“三农”问题的突出矛盾和容易形成不稳定因素的问题,要及时掌握,注意发展动,并向及时向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移交综合治理办公室。
5、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治保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治保会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基层的网络体系,主要负责对辖区内矛盾调解、排查,将各种矛盾解决在基层,决不让矛盾激化。对本辖区的不稳定苗头,要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并采取科学的先期处置措施。
6、村两委和乡属各单位: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层单位,要切实承担起辖区内维护稳定的全部工作。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与乡党委签订维护稳定的责任书。要加强维护稳定的工作,配备专职人员,及时有效地控制局面。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加强治安管理,教育本辖区人员注意防火、防盗、防骗、防邪反邪、禁种铲毒,并采取相应措施,如法制宣传教育、进行护村护院、组织治安巡逻、增添硬件设施、采取联户联防等。对发生的不稳定因素要先行进行处理,并迅速上报党政负责人,同时报综治办。
7、综治办:是乡党委政府领导下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机构,主要负责全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全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并组织落实,督促、检查各部门的工作,协助党委、政府解决重大的不稳定因素和社会治安问题,组织协调处理涉及稳定的重大问题,组织全乡的治安巡逻,进行法制宣传,调解突出的社会矛盾,实施禁种铲毒、负责交通安全、联系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工作。按时向上级部门报送治安情况,不稳定因素排查、处理情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并按时完成其他报表。提供不稳定因素和治安信息,为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对各种档案资料进行整理管理。全面即使掌握全乡不稳定因素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在全乡建立信息员队伍,并组织培训。建立突发事件预防机制和处置方案。
二、预警机制
建立全乡不稳定因素和社会治安预警机制,对重要社会矛盾进行排查,对出现的隐患进行处理。根据掌握的不稳定因素和治安动态,及时在全乡范围内作出预警,明确工作重点,预防出现不稳定的局面,进行全面控制,避免出现严重后果。
1、建立全乡信息网络,畅通信息渠道。在全乡建立信息系统,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信息员队伍。原则上每个村民小组组建1人,每个村(居)委会2——3人,每个乡属单位1——2人。信息员的信息可通过单位反映,也可以直接向乡综治办反映。全乡干部、各级组织、个单位掌握的信息要及时上报。综合治理办公室对掌握的情况要全面掌握,并定期作出分析交党委政府领导。
要在“灰色”人员中建立信息人员,拓宽信息渠道。
2、每月进行一次矛盾排查,摸准治安态势。对隐蔽的和新出现的矛盾要及时排查,做到心中有数。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综合治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驻村干部、村(居)干部对辖区内的情况每月上报,由综合治理办公室汇总分析后,逐级上报。
3、党委、政府根据信息分析和矛盾情况,定期或读定期地作出工作部署,组织力量解决突出和重大不稳定因素和社会治安问题。
三、防控网络及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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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第2页
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网络建设是整个工作机制中的核心。防控网络的规范化建设和有效地运行,将为我乡的政治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根据我乡的实际,采取三级防控,实行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和点对点的防控网络,串联与并联共存的方式,做到一呼百应,重点防控与围堵相结合,疏导与打击并重。
1、防控网络建设。
(1)、以乡综合治理办公室为龙头,成立警务室,形成以乡为单位的第一级网络。主要负责对全乡的防控网络的领导,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乡重要部位的巡逻,场镇的治安管理,交通安全检查,重点单位的安全督查,重点矛盾的排查、疏导与调解,防邪反邪、禁种铲毒等,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2)、村(居)形成第二级防控网络系统。组织人员在本辖区范围内进行巡逻,设立专职治保人员,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对本辖区内的治安、稳定方面的信息收集,组织动员群众参加综合治理,调解纠纷。对发生的不稳定事件、治安案件、灾害事故先期处置,维护现场秩序。对外来人员进行询问、登记。将发现的各种信息迅速上报,并接受第一级防控体系的指挥,负责指挥第三级防控网络。
(3)、村民小组和乡属个单位为第三级防控网络。以村民小组和单位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负责各种信息的收集,并将收集的情况及时准确无误上报。负责对群众或学生加强综合治理宣传和法制教育。负责检查安全隐患和外来人员的询问和发现,注意发现外来人员的不良行为,并注意掌握最新动向,同时及时上报第一和第二级网络,以便制定下一步措施。
(4)、巡逻范围
治安巡逻原则上由村(居)民委员会按辖区组织,采取日常巡逻和重点时段坚强巡逻的方式,力量由干部、党员、民兵、治安积极分子为主体,不得组织老弱病残者参加。
乡警务室巡逻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主要巡逻范围为郭村场、瑞池场、万忠路、郭瑞路、瑞国路沿线和治安高发地段。
村(居)组织人员主要以夜间巡逻为主,在本辖区的主要路段,群众居住地周围进行,在巡逻时要打造声势,一方面要注意发现可疑分子,一方面要提醒群众自我防治。要给犯罪分子以震慑,给村民以安全感。
(5)、守卡设点:守卡点的设立是防控网络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应对突发的不稳定事件和治安案件守卡设点,主要是检查、堵截、控制事态范围等。根据我乡实际情况,主要设立以下点;
郭村收费站:由乡警务室负责;
万忠路交界处(羊马场):由关子村负责;
武郭路交界处:由郭村居委会负责;
龙瑞路交界处:由向泥村负责;
国瑞路交界处(花屋):由三根村负责;
瑞忠路交界处(愉新):由安全村负责;
双福路:由双福村负责;
毛坪路:由笔丰村负责;
各卡点由乡综合治理办公室统一调度指挥,各点之间要互相联络,如发生紧急情况,可以迅速通知点的负责人先期处置,同时上报。
2、防控网络运行机制
防控网络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指挥由分管政法的党委委员负责,由乡综合治理办公室实施。
1、自上而下的运行机制。乡党委、政府根据预警信息要采取综合治理行动时,按上级要采取响应的行动时,乡综合治理办公室汇报后经党委分管领导决定需要采取行动时,发生重大事故或疫情时,采取自上而下的运行机制。
由分管政法领导发布命令,三级防控网络同时启动,立即开始运行。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接到指令后,10分钟迅速集结,20分钟到达指定位置,并根据指令采取措施。各村组、各单位迅速行动,组织群众巡逻、守卡、疏导等。
2、自下而上的运行机制。
当各村民委员会、各单位发生突发事件或群众利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等受到危害时,采取自下而上的运行机制。
各地、各部门发生突发事件后,村、组及各单位的防控网络迅速启动运行。同时上报,乡综合治理办公室根据情况,报分管领导决定后启动。
村(居)民的合法利益和生命安全受到危害时,采取迅速大声疾呼、电话拨打110或就近向村民小组求救。村民小组接到信息后,立即上报。
3、点对点的运行机制。
当某一部位发生突发事件后,三级或二级网络不能迅速控制事态,应当采取点对点的运行机制。即向最近的村组发出增援信息。接到增援信息的网络应当迅速行动,并向上一级网络报告。一级网络可以直接指挥增援网络的守卡点或具体部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点与点的协调配合。
四、保障机制
1、组织保障
(1)、乡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具体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2)、从各部门抽调8—10人组成一级防控网络成员。
(3)、村(居)两委组成由村(居)干部、党员、民兵和治安积极分子为主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队伍,开展信息掌握,矛盾排查,纠纷调解,夜间巡逻、守卡设点等。人数要常年固定在10人以上。
(4)、村(居)民小组和单位要组织3人以上的防控网络。
(5)、由乡综合治理办公室统一制作标识下发到参加防控网络的人员手中,在巡逻或执行其它任务时使用,便于识别。
2、后勤保障
乡财政要预算一定的经费用于保障平安工作。每年经费不低于30000元,其中10000元用于一级防控网络运行,5000元用于二、三级防控网络运行,5000元用于突发事件处置,5000元硬件建设和演练,5000元用于使用车辆。
3、学习演练保障
每年结合实际开展1次演练,协调配合练习,检验整体运行能力,并不断完善运行机制,使防控网络正常有序、科学合理地运行。
五、奖惩机制
为了保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制的有效落实,鼓励广大人民群众自觉、积极参与创建平安郭村、和谐郭村。对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作出较大贡献、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彰。对工作不落实,出现重大事失误的要予以惩戒。
1、鼓励群众见义勇为,凡经区见义勇为基金会确立为见义勇为的个人,乡政府奖励人民币500元。
2、各单位、村(居)组织落实,活动经常化,工作成效显著,考评得分在95分以上的奖励100元。
3、乡各内设机构及时有效化解矛盾,没有越级上访的奖励200元。
4、乡干部积极配合村(居)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努力化解矛盾,联系单位无越级上访、无重大案件、事故发生,且得分在优秀登次的,奖励200元。
5、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力的应当给予惩戒。
单位发生了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当年不能评为先进。
单位有邪教活动制止不力,出现了种植罂粟的,严格按照责任书执行。
不接受上一级指挥,不服从统一调度任务,处置措施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减当年考核分2分。
各总支(支部)、有关单位:
2008年工商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为目标,以巩固深化平安建设为载体,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治安问题为重点,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为加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健全工作责任体系,推进综治责任落实
1、完善综治领导责任制。继续层层签订(颁发)综治领导责任书和部门目标管理责任书,健全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落实体系。改进和完善综治与平安建设考评体系,按照的要求,以人民群众满意、社会和谐稳定为标准,坚持全面考评、综合考评、科学考评。继续把社会治安满意率、平安建设知晓率和部门领导重视率列入综治责任书考核的重要内容,增强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 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2、完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协调,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大平台作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xx系统综治成员单位会议制度及工作情况通报等制度,促进形成工作合力。调整充实xx系统综合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相关部门主抓的工作架构,以更好发挥指导、协调、督促作用。
3、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综治工作与平安建设责任查究制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范围,增强责任查究的可操作性;加大综治一票否决制的执行力度,制定执行一票否决的工作程序、实施办法、具体规则,增强权威性和执行力;严格执行综治一票否决制度,通过实施综治警示、限期整改、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措施,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综治责任。
二、继续深化平安建设,不断提升创建水平
坚持抓系统带单位创建活动,在着重抓好家庭、企业、单位等平安系列创建工作的同时,向金融、交通、边界、商店、集贸市场以及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等领域延伸,进一步创新载体、深化内涵。加强平安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对已达标的 平安单位实施滚动管理、跟踪考评,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对未达标的单位、企业实行重点帮扶、挂钩指导。建立一月一督查、一季一通报、半年一检查考评制度,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影响全系统创建整体效果和整体进度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改进。
三、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1、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和工作网络。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分析机制和排查调处责任制,把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一项重点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常态化排查调处工作机制,规范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时处理的工作程序,落实经常排查、集中调解工作措施,使大量矛盾纠纷在萌芽状态得到妥善化解。加强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社会预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
2、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人民群众可承受的程度很好地结合起来,在出台政策、实施改革措施和行政执法过程中,充分考虑对社会稳定可能带来的影响,切实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坚持依法行政、公道办事,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群众观念,及时排查化解可能影响本地区、本部门安定稳定,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矛盾纠纷。同时认真排查调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纠纷,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消除不稳定因素。
四、完善社会服务管理,减少违法犯罪空隙
1、增进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按照xx发〔2003〕11号和xx字〔2008〕1号文件要求,在较大规模企业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配齐配强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提高服务与管理水平。加快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做好人口流出地和流入地的衔接配合工作,强化以出租房屋为重点的流动人口落脚点的管理。积极推 一站式、一证式服务管理模式。
2、增进社会安全的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以及枪支弹药的管理,落实公共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矿山安全监管措施,加强与改进对食品、特种设备监管。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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