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省2023年度“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方案

工作实施中有轻重缓急之分,此时我们完全可以沉下心来准备一份工作计划。制定工作计划让我们能够清晰的知道自己下一步想要去做什么,怎么做。工作计划该如何撰写呢?小编特意收集和整理了XXXX省2023年度“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XXXX省20xx年度“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20xx年以来“打非治违”工作成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省人民政府决定自20xx年2月下旬起,在全省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转作风、严监管、保平安”作风建设主题月活动,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对象、重点内容和重点工作分工

(一)重点行业领域:在全省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重点在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含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交通建设施工、电力建设施工、水利建设施工、铁路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城市工业灾害防治、民用爆炸物品、冶金、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特种设备、铁路、电力等高危行业领域开展行动。

(二)重点对象:高危产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集中、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严重、重大安全隐患较多、安全生产矛盾和问题突出以及近几年来较大以上事故多发频发的重点地区、重点矿区和重点企业。

(三)重点内容:

1、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仍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超许可和资质范围进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超深越界、违法分包、转包、出租、转借资质许可证照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4)证照被撤销、吊销,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仍擅自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5)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 营建设的;

(6)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技改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7)非法违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

(2)高危企业领导带班、隐患排查治理、紧急撤人等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

(3)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

(4)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6)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7)煤矿井下紧急避险、道路交通动态监管等安全设施设备不完善的;

(8)安全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不当,带病运行的;

(9)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10)未依法依规落实防瓦斯、防突出、防透水、防冒顶、防坍塌、防中毒、防泄漏、防燃爆、防电击、防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

(11)交通运输超速、超载、超限,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定量、改变工房用途组织生产,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

(12)冶金煤气有限空间作业、高温液体运输作业和职业危害严重且防范措施不落实的。

(四)重点工作分工

省公安厅牵头负责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和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打非治违”工作,重点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反“三超一疲劳”专项行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民爆物品非法经营、运输、储存、使用以及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行为的整治。

省安监局牵头负责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和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开展井下不按规定机械通风、不按规定探放水、水害防治措施不落实、露天采石场不按规定实施中深孔爆破、尾矿库隐患治理、烟花爆竹无许可生产和违法转包、分 包、出租、“三违”行为的专项治理以及城市工业灾害防治。

省煤炭工业局牵头负责煤矿“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治理技改整合矿井违法生产、不按规定探放水、水害防治措施不落实;随意停开地面主扇与井下局扇、井下违规串联通风与循环风、瓦斯超限作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抽采不到位或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未经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或评估不合格;安全质量标准化未达到规定要求擅自组织生产;非法承包、超能力生产等重大违法行为。

省国土资源厅牵头负责矿产资源整顿整合过程中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打击非法违法勘探、开采等行为。

省交通运输厅牵头负责水上交通、高速公路施工和道路客货运输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打击非法渡口、渡船和非危货车辆运输危险品,整治非客运船只载客和旅游包车市场以及高速公路施工隐患。

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牵头负责各类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查处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擅自组织工程施工或存在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拒不服从安全监管等行为。

省水利厅牵头负责水利建设施工和河道采砂“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违章施工和非法采砂行为。

省教育厅牵头负责学生用车(船)安全和中小学校舍安全“打非治违”工作。

省工商局牵头负责对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取缔。

省质监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打击取缔“土锅炉”现象,排查治理压力管道、起重机械以及旅游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

省有色金属管理局牵头负责有色金属行业“打非治违”工作。

省电监办牵头负责电力行业“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查处安全距离以内违法施工等行为,督促供电企业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不予供电。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各自实际,确定本行业、本系统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

三、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查、动员部署阶段(2月下旬-3月上旬)

1、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宣传动员,把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相关职能部门以 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

2、深入排查摸底。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将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应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的名单整理造册,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明了、目标准确。

3、认真安排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在全省精心组织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打非治违”攻坚战。各市州和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工作方案于3月10日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阶段(3月中旬-5月上旬)

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牵头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惩处并公开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典型案件。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县级安全监管职能部门提交依法应予重点治理的安全隐患、应予关闭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迅速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执法,落实隐患治理、关闭取缔措施。对证照过期的,有关部门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逾期不能整改达标取证的,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立即下达停产整顿指令,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提请同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三)总结通报阶段(5月中旬)

各市州人民政府和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及时向省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情况。省安委会办公室要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打非治违”的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向全省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驻点督导。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成立“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行动。要加强督查督办,推动下级政府认真开展整顿治理。对全省高危企业集中或隐患比较严重的 30个重点县市区,由省安委会办公室统一协调,省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别牵头组成工作组,原则上由厅级领导带队,重点就“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排查摸底、隐患治理、联合执法、打击行动、责任追究等工作进行驻点综合督导,其中3、4月份为集中驻点督导期。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整治。县、乡人民政府作为“打非治违”的责任主体,要从相关部门抽调执法人员,成立“打非治违”执法行动组,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地区,严格开展巡查执法,进行重点打击。要把“打非治违”和扫黑除恶、治爆缉枪、反腐倡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打掉非法违法行为的“黑后台”和“保护伞”。对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整顿,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经责令整改后仍发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三)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打非治违”与“作风建设主题月”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广大安全监管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安全发展的意识,切实养成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组织监管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寓监管于服务,积极帮助基层和企业排忧解难。各驻点督导工作组要加强作风建设,严格工作纪律,自带工作经费,不得增加基层负担,不准索、拿、卡、要,认真督促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保护合法企业权益,通过治理隐患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监督,严格考核问责。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利用12350安全生产电话举报平台和各牵头部门“打非治违”举报电话,鼓励、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从5月1日起,凡举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由省安委会办公室给予500-1000元奖励。对“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非法违法行为普遍存在的,要按规定进行警示、通报和约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把“打非治违”列入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对工作不认真,成效不明显,特别是集中行动期间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县市区、发生重大事故的市州,依规定取消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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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XXXX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


20xx年XXXX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


20xx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根据XXXX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法治XXXX”的要求,20xx年全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和谐新局面、登发展新台阶、上服务新水平、树交通新形象”为引领,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意见》和《XXXX省行政程序规定》、《XXXX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以及《XXXX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规定,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构建和谐交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树立良好的交通形象。

一、加快交通立法进程,完善地方交通运输法制体系

积极争取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XXXX省高速公路条例》,并做好《XXXX省高速公路条例》宣传贯彻实施工作。

积极推进《XXXX省农村公路条例》的立法工作。抓紧做好《XXXX省农村公路条例》的起草工作,认真做好《XXXX省农村公路条例》初稿的调研论证、修改工作,争取在20xx年8月底前通过厅务会议后报省人民政府,加快立法进程。

开展《XXXX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做好《XXXX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立项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服务交通运输发展大局

当前,交通运输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需要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为交通运输发展当好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紧紧围绕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的中心工作开展法律服务,进一步增强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针对性,为建设“两型”交通、加快推进交通运输体制改革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积极为重大行政决策、特许经营项目等提供法律服务。

三、继续贯彻执行“三统一”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继续贯彻执行《XXXX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三统一”制度。一是积极做好 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审”。二是全面落实“三统一”制度,做到“有件必报”。三是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公布工作,做到“有件必备”。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合理行政

一是继续抓好《XXXX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贯彻实施,按照《XXXX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和省公路管理局、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省地方海事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等厅直行业管理局分别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使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既合法又合理。二是建立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制度。对收集的行政执法案例进行甄选,积极报送到省政府法制办,使交通运输方面的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在行政执法实践工作中发挥指导作用。

五、严格执法考评和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制

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xx年第2号),按照严格依法、公开公正、有错必纠、奖罚分明的原则,加大对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单位在行政处罚、强制过程中的执法情况和办理行政许可的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以及控告申诉案件的情况的执法监督和执法责任追究工作,加大执法评议考核,落实执法责任。二是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结合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六、组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根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xx年第1号),严格按照培训教学大纲的要求,用3-5年的时间对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全面轮训;同时,积极开展“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文明执法教育活动,着力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树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七、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推行阳光行政

一是规范案件受理工作,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规范行政复议接待工作,为行政复议申请人提供便利条件,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加大对不予受理的监督力度。二是提高行政复议办案的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内部工作规则,规范调查取证工作,丰富审理方式,加大办案的 和解、调解力度,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三是规范行政复议决定,强化对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的监督。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妥善平衡利益,公正作出裁决。加大对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

街道办事处2023年开展“五涉两违”整治活动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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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治理整顿工作精神,结合我当前乱塔乱建、乱占滥用耕地山坡地等“二违”现象突出,并有发展蔓延趋势,部分干部群众对土地管理法律意识淡薄,给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带来很大阻力的现状,街道决定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街道开展违法、违章月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大力宣传国土资源国情、国策、国法,为国土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深入开展国土资源治理整顿工作,严肃查处乱搭、乱建、乱占滥用耕地等各类违法案件,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切实保护耕地,树立科学的可持续发展观,科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效率,全面提高全街道国土资源管理水平。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4月10日)

街道与村(居)层层召开动员会,部署深入国土资源秩序治理整顿工作,采取分发宣传资料到村到户、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车巡回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土地忧患意识、土地国策意识和土地法律意识,开设举报电话,积极鼓励群众举报“两违”情况,努力形成集中整治的强大声势,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1日—4月20日)

摸清全街道自2005年10月区政府集中整治以后兴建的违章建筑基本情况,登记在册,并通知违法行为单位和行为人按照本次整治的要求必须在4月20日前自行拆除违章建筑。

(三)集中整治阶段(4月21日—4月30日)

街道组织人员逐村进行核查,对4月20日后未自行拆除的违章建筑排出名单,集中力量会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大规模的拆违行动,以村为单位逐村进行强制拆除,坚决不留死角。对涉及重大违法案件,由国土资源部门立案查处。属侵占基本农田行为能够恢复的,必须组织整改还耕,恢复原种植条件,4月30日以后还未还耕的,按《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巩固提高阶段(5月1日以后)

为及时有效遏止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行为产生,巩固整治月活动取得的成果,要建立和健全违法用地的预防、监督、查处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1、建立“两违”快速处理和信息联络制度。要建立 “两违”快速处理机制,采取各种有效办法,对整治月后新发生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力求把“两违”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要建立和畅通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信息渠道,各村居要做好本区域内“两违”现象的阻止和举报工作,及时上报“两违”动态。相关部门要健全执法监察巡查制度,通过执法监察巡查活动,发现、制止并及时处理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
2、建立“两违”公开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
要建立重大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通报制度,对典型重大“两违”行为要通过公开曝光,公开处理的方式,起到处理一件、震慑一批、教育一方的作用。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的查处要坚持“查事与查人”相结合的原则,对重大典型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的直接责任人员,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党纪和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进一步完善“两违”考核和管理制度

街道将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的考核力度,把国土资源管理列入街道对村居、驻村干部的考核内容,严格执行国土资源管理一票否决制。

4、建立规划用地及时报批制度

对符合规划、国土部门要求的长规划短安排的情况,街道将建立及时报批制度,完善相关手续,通过合理的综合开发来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坚决杜绝违规违法进行操作。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组织 加强领导

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街道成立以办事处书记管临刚、主任项小平为组长的违法用地整治月领导小组,各村(居)要成立以村(居)书记、主任为组长,其他班子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本整治月活动的开展,做到分工明职责清,责任落实到人,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1、层层发动,广泛宣传。街道召开整治月动员会后,各村(居)要及时召开两班子、党员、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层层发动,把广大群众的思想统一到街道党委、政府的决策上来,统一到抓整治就是抓发展,抓整治是为了促进更好的发展上来,统一到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上来。

2、形式多样,讲求实效。在宣传的形式上,要讲究灵活多样,有的放矢地开展土地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宣传车、横幅、小册子等宣传方式,把国土资源管理法规传达到每一户每一人,以增强各级干部群众的土地法律观念,提高公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深化整治,严肃纪律。

各相关办公室、相关人员、村居干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纪律,做好本职工作,做到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善始善终,注重实效;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依法办事,完整、准确收集原始资料,认真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确保整治月活动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以这次整治月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国土资源管理的新路子,从根本上杜绝违法用地违章建筑行为的发生,形成国土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


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根据全国和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统一部署要求,为全面彻底排查整治隐患,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隐患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深化专项整治,强化责任落实,严查事故隐患,狠抓问题整治,堵塞监管漏洞。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

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现在起至20xx年1月底。专项行动期间,县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三、大检查范围、内容、重点

(一)检查范围

大检查覆盖全县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各镇、街道、区场组织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并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县各有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督查。要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冶金工贸、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城市燃气等重点部位,突出岁末年初、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以及对近期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检查内容

1.政府方面。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县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是否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各项刚性规定;是否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大检查领导小组;各镇、街道、区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对县安委会通报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四项督查”交办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安全监管“五级五覆盖”落实情况。

2.行业方面。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情况;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的情况;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以及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停产停业整顿、关闭取缔、挂牌督办等安全监管执法措施落实到位情况;“四项督查”交办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3.企业方面。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执行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危险工序、危险作业、重点部位、要害场所的安全管控情况;隐患自查自纠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等。

(三)检查重点

1.危险化学品:对全县危险化学品开展全面彻底排查,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隐患治理。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摸底排查、辨识和评估,全面掌握辖区内重大危险源情况,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要责令立即整改,严防恶性事故发生。严格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经营、运输、使用企业的安全管理。开展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库(堆)场安全整治,对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库(堆)场进行逐一排查,制定并严格落实管控措施。深入开展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严防特殊作业环节事故发生。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整治。加大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力度,加强对涉及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工厂、仓库和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严查未批先建、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彻底排查整治储存场所安全条件不合格、超量储存、违规混存、超高堆放、野蛮装卸等行为。

2.矿山:要落实冒顶、透水、窒息、物体打击等事故防范措施,确保通风、通讯系统完善,露天矿井要严格按设计实行分台阶或分层开采,加强对尾矿库的监测监控。要落实地面防洪、井下探放水安全措施,抓好露天矿山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工作。加强冲击地压的预测预警,对冲击地压危险区域实施综合防冲措施。整治隐蔽致灾因素不清盲目组织生产、遇险不撤人、应急物资储备不足等问题。

3.交通运输: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和客车、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对客运车辆特别是旅游包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系统装置、不佩戴安全带、不执行夜间禁行和农村道路限行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紧急切断装置等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加强重点水域、重点渡口的安全整治。

4.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对危化品储存场所、“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屋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加强对车站、码头、机场、商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严格重大公众聚集活动的审批,周密制定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厉打击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严防火灾、踩踏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5.建筑施工:对当前全县在建建筑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高边坡以及房屋拆迁等施工部位和环节的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严格查处未办理立项、用地许可、规划许可、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违法行为。

6.旅游:对游船等游客运载工具和大型游艺机等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排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使用。督促各类风景名胜区、公园、游乐场提前做好应急预案,严防拥堵、踩踏等事件发生。

7.烟花爆竹: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储存、运输、使用、废弃、销毁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厉打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违规储存、违规经营等行为情况。

8.冶金工贸:扎实开展高炉、转炉、焦炉、煤气发生炉等设施的专项排查情况;推动煤气防护站建设,开展冶金企业煤气、高温熔融金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强化防止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吊运安全管理及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教育、农机、电力、水利、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也要按照县安委会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检查督查,确保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四、大检查的组织方式

(一)企业自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二)行业督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督查组,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组织互查,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通报有关地方政府,并进行跟踪督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县安委会巡查。县安委会将对各镇、街道、区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巡查。巡查采取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查看台账,随机抽查等形式重点抽查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县政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长、县安委会主任吴卫东任组长,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各镇(街道、区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做到动员部署到镇村、责任落实到镇村、监督检查到镇村。要进一步细化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有力有序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二)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要全面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全面彻底、周密细致地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及时上报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道、区场)和有关部门要层层组织,对企业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对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和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反复督促和检查。

(三)突出问题整改,严格督查检查。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督查促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同时,要举一反三、抓住不放,组织“回头看”,实行检查、整改、验收闭环管理。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整改结果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有关地方政府,并做好跟踪督导。要组织专门力量,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沉到一线,开展全方位、全过程检查,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严格监管执法,严厉处罚问责。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责任,以铁的手腕抓治理、铁的纪律抓执法,坚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公开曝光一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对隐患整改不到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列入全县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县安委会对重大隐患整治不力的单位和企业进行警示约谈。在专项行动期间,对因责任不落实、整治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导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不仅对企业和相关责任人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同时还严肃追究地方政府和有关责任部门的责任。

(五)广泛宣传发动,强化舆论监督。各镇(街道、区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形成专项行动的强大声势。教育引导广大企业和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要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专项行动,组织各类专家参与指导隐患排查整治。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举报安全隐患。

(六)加强应急救援和值班值守。各镇(街道、区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畅通事故信息报送渠道,用好舆情监管系统,切实保证事故信息及时、准确送达。

各镇(街道、区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于12月8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及领导小组名单报县安委会办公室,每周报送一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20xx年1月2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xx,电子信箱:xx

防范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防范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小编寄语: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防范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xx〕59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xx政〔xx〕4号)、《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xx处非办〔xx〕7号)、《关于开展xx年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的通知》(xx处非办〔xx〕9号)、《关于印发xx年xx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x政办秘〔xx〕9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属地管理”、“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压实责任,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突出重点,疏堵结合,上下联动,密切配合,进一步强化防范预警、风险排查、案件处置、宣传教育等工作,切实规范一批、关停一批、打击一批,坚决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多发态势,切实维护我县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切实加强防范预警。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对重点领域、异常情况,加强风险研判和防范预警。高度关注投资理财、p2p网络借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重点领域。人行、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部门,及时掌握类金融机构和投资理财等重点领域的人员、地点、资金、运作、社会评价等基本情况。重点把握巨额可疑资金交易、巨额转移资金、批量处置资产、不能及时兑现本息、重大负面事件等异常情况。

(二)切实加强风险排查。县直各部门要对重点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了解风险情况,严格控制和防范非法集资行为。各乡镇要加强配合。

重点领域: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私募股权投资;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平台、p2p等新型网络金融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资金合作社;电子商务、租赁行业;养老机构,民办教育机构等企业。

工作重点:

1. 严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重点查处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转贷和暴力追债。被查机构应提供近3个月的银行流水和对账单,说明资金的流向和用途。

2. 严查未经批准发行理财产品。重点排查业务范围,包括针对本地实体经济项目开展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资本投资咨询、短期财务性投资、受托资产管理及定向私募等业务,严禁超范围经营。

3. 严查涉网类非法集资和民间非法投融资行为。重点排查此类机构是否有 “一带多”和以银行信贷资金出资行为,严厉打击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非法融资等行为。

(三)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面向公众、面向基层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利用反面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讲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广泛开展以“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宣传。针对投资理财、互联网金融、私募股权投资、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教育等案件高发领域,开展行业法律政策宣传。针对离退休人员、农民工、上访人员、城市白领等特定人群开展重点宣传。

积极创新形式和方法,主动准确回应群众关切、媒体关注的问题,将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结合起来,探索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和内容,运用通俗、生动、形象、亲切的语言,推出更接地气、有生气的宣传作品,开展特色鲜明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切实加强广告资讯管理。强化媒体自律责任,封堵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对辖区内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等发布传播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特别是针对非法集资网络化、“泛理财化”的趋势特点,加大对网站、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体的排查力度,加强对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第三方理财等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以及p2p网络借贷等互联网平台发布广告的审查管理。上述非金融企业不得自行设计发布含有预期收益、期限等要素的融资类产品广告。非金融企业代理销售金融机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广告中必须标明金融产品名称,明示金融产品本质属性(如存款、贷款、债券、基金、股票、信托等)。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xx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在xx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明确相应组织,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统筹负责本辖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

宣传部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组织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报社、广播电视台及新闻网站加强广告管理。

县发改委负责对其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进行监管。

县金融办负责对“两类公司”进行监管。

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分别负责对各自审批管理的民办院校、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监管。

县公安局负责领导指挥受理单位或个人举报、报案、移送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对非法集资活动单位或个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查询、冻结、扣押涉案资产,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协助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对养老机构有无证照、高息揽存、违规经营、地产分割、发放高利贷等进行查处。

县农委、县农机局负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资金合作社进行监管,严肃查处超许可范围经营行为。

县商务局负责对典当、融资租赁行业、商业保理公司、商品现货市场进行监管。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企业注册登记管理、企业公示信息监管,审查投资人身份、公司经营范围、出资情况,收集、提供企业年报信息,开展“双随机”抽查;对投资咨询行业、非融资担保机构进行监管;广告管理、监测和检查。该吊销营业执照的吊销营业执照,该依法取缔的依法取缔,并通过媒体公布黑名单。

县国税局、县地税局负责税收执法,提供涉嫌非法集资企业的税收信息。

人民银行xx支行负责指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对涉嫌非法集资的可疑资金进行监测;配合相关部门对已认定的非法集资企业开展的金融业务进行查处与取缔。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对第三方支付行业进行监管。

县财政局负责保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的工作经费。

四、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时间:xx年x月x日至x月x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教育阶段(xx年x月份)。县处非办牵头,宣传部门配合,按照以上工作任务要求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在社区街道、广场、车站、城乡结合部、农村集镇等群众主要集散地,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海报;设立咨询点,播放防范处置非法集资专题教育片,发放宣传资料,进行现场宣传。

县金融办、人民银行xx支行按各自职责分别负责安排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在营业网点张贴宣传广告、发放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材料,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专题宣传片,在营业场所电子屏幕中滚动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标语。

(二)调查摸底阶段(xx年x月x日-x日)。县政府相关部门对重点排查领域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查清机构家数、注册资本、业务规模、经营状况、是否存在风险等相关情况。设立举报电话,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提供相关的信息和线索。

(三)现场检查阶段(xx年x月x日-x日)。县政府相关部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辖内重点领域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详查是否存在风险、是否涉嫌非法集资。

(四)清理打击阶段(xx年x月x日-x日)。县政府相关部门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梳理,分类处置,严厉查处,该规范的规范,该取缔的取缔,该移交司法机关的移交司法机关,并在县内主要媒体予以曝光。

县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专项活动期间,暂停各类投融资、理财机构的注册审批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充分认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的重要性,从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势头和维护全县金融秩序、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领导,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密切协作配合。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统筹协调专项行动开展,密切关注专项行动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妥善处置。县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高效推进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

(三)认真进行查处。坚持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的原则,对专项行动风险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查、及时处置,把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本地、本单位难以解决的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上汇报,确保有效处置。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不重视,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在年度综合治理考评中扣减相应分值。

(五)及时报送信息。县政府相关部门应于x月x日前将宣传教育阶段工作总结及影像资料、宣传资料、相关部门业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报送至县金融办;相关部门7月5日前将调查摸底、现场检查两个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资料报送至县金融办;相关部门8月5日前将清理打击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送至县金融办。

全市林业系统2023年深入实施“正风”主题实践行动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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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当前干部职工队伍中存在的不主动、办事不用心、履职不尽责等,进一步端正“庸软浮”等各种不良作风,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林业局党组决定从20xx年起,在全林业系统实施“正风”。为确保此项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县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通过“治庸提能、治懒增效、治散聚力、治软提劲、治虚抓实、治假求真、治浮促稳”,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奋发有为意识,形成解放思想、勇于担当、敢抓敢管、真抓真管的良好氛围。促进局机关和下属各事业单位精神面貌大改观、干部职工作风大转变、服务大提升、发展环境大改善。为全面实施“桥头堡”战略,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步伐,提供有力的作风保障和纪律保证。

二、工作目标

把“正风”行动作为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提升机关效能的有效载体,在年初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起部署,在年终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一并考核,形成每年的“规定动作”,通过活动的不断深入开展,使治理“庸懒散软虚假浮”逐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具有林业特色的治庸问责长效机制。

一是干部作风明显好转。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政治修养明显进步,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学习氛围明显增强。形成“庸懒散软虚假浮”现象基本消除,全系统各级领导主动负责,勤政廉政善政,广大干部恪尽职守,奋勇争先,积极进取的良好局面。

二是机关运作更加高效。机关权责更加明晰、行为更加规范、运转更加公开、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为民服务、求真务实、依法行政的观念显著增强,服务机制进一步完善,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三是治庸问责成效显著。治理“庸懒散软虚假浮”问责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使广大干部职工不会、不能、不敢“庸懒散软虚假浮”。“庸官、懒官、逍遥官”得到治理,敢负责、能负责、想干事、能干事的人才得到重用,全系统干部队伍的执行力显著增强。

三、实施范围

林业局、分局机关和下属各事业单位。

四、组织领导

成立县林业局“正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正风”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担任,副组长分别由5名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办公室、人事股、林政股、森林防火股、财务股、产业股、政策法规与林权争议调处股、营林股等股室的负责人组成。局“正风”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股、负责日常工作。

五、工作重点

通过治庸、治懒、治散、治软、治虚、治假、治浮,大力整治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得过且过、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迅速向“庸懒散软虚假浮”亮剑,掀起对不知责、不履责、不尽责的“问责风暴”。

“庸”的行为:就是思想平庸、能力平庸、工作平庸。主要表现为:安于现状、因循守旧、按部就班、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对上级决策和部署执行不力。看似忙忙碌碌,实则碌碌无为;只占位子,不愿尽责,不思进取。遇到问题绕道走、碰到矛盾就上交,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打不开工作局面等。

“懒”的行为。就是懒于学习、懒于做事、懒于创新。主要表现为:不想干事,得过且过,不作为,慢作为。工作只讲待遇,不讲奉献,缺乏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大事做不来,小事又不做。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效率低下等。

“散”的行为:就是纪律松散、作风涣散、形象懒散。主要表现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为所欲为;作风粗暴,态度冷硬,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组织纪律观念差,制度形同虚设,自由散漫,松松垮垮,上班迟到早退或炒股、上网聊天、玩游戏,开会开小差、玩手机、打瞌睡,有事不请假,外出不报告等。

“软”的行为:就是组织瘫软、监督稀软、管理松软。主要表现为:班子软弱涣散,没有凝聚力和战斗力;怕接触矛盾,怕深入群众,遇到问题不敢直接面对、大胆负责;履职能力弱,对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违纪行为监管不到位、处置不得力等。

“虚”的行为:就是内容空洞、工作不实、形式主义。主要表现为:冠冕堂皇,套话假话多;直面问题、求真务实的办法少。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做工作不为效果只为形式,搞哗众取宠的形象工程。

“假”的行为:就是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报喜不报忧。主要表现为:爱做表面文章,各种指标搞假数字、报假政绩。

“浮”的行为:就是好大喜功、好高骛远、急功近利。主要表现为:工作漂浮,唱功好、做工差,说起来头头是道、做起来一事无成;不愿到一线,害怕困难,怕惹麻烦;下基层时走马观花,浮光掠影,对工作实行遥控指挥。

六、治理措施

开展“正风”行动,大力治理“庸懒散软虚假浮”的措施主要是:

(一)完善一个监督平台

通过实行“阳光投诉”、开展“作风建设满意度评议”、逐步建立开放式、全方位的监督平台。通过网站、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公开“庸懒散软虚假浮”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对“庸懒散软虚假浮”投诉件建立快速处理工作机制,对实名举报原则上10个工作日之内回复受理情况,对所反映的“庸懒散软虚假浮”现象一经查实,坚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做到投诉有门、办理有效、有诉必查、查明必处。

“作风建设满意度评议”。“作风建设满意度评议”采取不定期抽检评议、年终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定期抽检评议就是每年随机抽取若干个股室或单位开展机关作风和行业行风评议,重点抽检具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管理服务职能的职能股室和单位。不定期抽检评议通过问卷调查、网上征求意见以及被评议部门公开述职等方法进行。年终综合评议分三个方面进行。一是下属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对局机关股室评议;二是机关各股室互评及对事业单位评议;三是局党组成员对机关股室和事业单位评议。年终综合评议采取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

(二)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

由局“正风”行动领导小组组成联合督查组,结合半年评议和年终开展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进行考评,对各股室和下属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以及开展“正风”行动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考核。重点治理履职不力、重权轻责、平庸无能、得过且过、回避问题、不敢担当等问题。考核结果与年终奖励挂钩。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落实,并实施跟踪复查,复查后仍整改落实不力的,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三)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组织机关作风暗访工作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实地暗访、电话暗访(回访)等多种途径,不定期到局各股室和下属单位进行暗访。暗访内容包括:是否存在工作人员随意脱岗、串岗以及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炒股、打牌、玩游戏,参与赌博和其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有无办事拖拉、违反服务承诺、超时办结等问题;是否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是否存在推诿扯皮、刁难群众、不给好处不办事、“吃拿卡要”等问题;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等,将暗访发现的“庸懒散软虚假浮”等问题在一定场合进行公布、曝光,加强干部队伍警示教育。

(四)制定一套可行的问责处理办法

严格责任追究。对“庸懒散软虚假浮”等问题依纪、依规、依法追究责任,形成良性的问责导向。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讨;情节较重的,给予书面告诫或通报处理;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员视其情况对其进行调离工作岗位、责令辞职、免职等责任追究;情节严重,涉嫌违法违纪的,上报纪检机关处理。同时,根据《清新县治理庸懒散软虚假浮问责暂行办法》,制订一套适合林业工作实际的问责处理办法。

七、20xx年主要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xx年1月-3月)

1、制定方案。“正风”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分工、进度和要求。

2、动员部署。局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动员布置,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

3、专题教育。开展“转变作风提效能,推进发展促和谐”主题教育活动。认真学习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县委主要领导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大会上的讲话,学习问责制度有关法规等。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干部对开展“正风”行动,治理“庸懒散软虚假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效能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

4、集中宣传。利用单位网站和党务公开栏开设“正风”行动专栏,加强宣传。公开“庸懒散软虚假浮”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在显眼位置摆放“庸懒散软虚假浮”举报箱,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第二阶段:对照检查(20xx年3月-4月)

1、单位自查。各股室和下属单位组织开展“六查六看”活动:查工作状态,看是否尽职尽责;查工作态度,看是否热情周到;查审批事项,看是否环节最优,时限最少;查工作效率,看是否便捷高效;查责任落实,看是否忠诚履责;查廉洁从政,看是否依法行政。通过问卷调查,召开服务对象、企业和社会各界代表座谈会,梳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情况等多种方式,查找近年来存在的“庸懒散软虚假浮”等问题。单位从制度建设、职权明晰、机关运转,执行落实、责任到位、队伍建设等方面入手;个人从学习创新、精神状态、能力素质、办事效率、遵守制度、服务态度等方面入手。

2、整改问题。各股室和下属单位对照自身查摆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目标、措施和时限要求,落实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各股室和下属单位整改方案于20xx年4月1日前报局“正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干部个人的整改方案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3、公开承诺。各股室和下属单位将查找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公开承诺,通过网站、党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示,接受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评议。干部个人的整改落实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开承诺和民主评议。评议不过关的,认真开展“回头看”,重新进行自查和整改。

第三阶段:整改完善(20xx年5月-10月)

1、针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完善队伍建设和机关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提高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实现用规章制度管事、管人的目标,建立“限时办结单”、“群众来访(信)回执单”制度,切实解决工作推诿、办事拖拉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2、改进服务。我局在重新梳理工作流程,规范、简化办事程序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新的便民利民和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措施。积极开展“一线工作日活动”,建立“民情日志”。采取“一线工作法”,成立“下访工作组”,由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3、开展监查。从5月起,局“正风”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股室和下属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以及开展“正风”行动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考核。

第四阶段:巩固成果(20xx年11月-12月)


1、检查总结。各股室和下属单位对开展“正风”行动进行全面自查总结,并于20xx年12月1日前将总结报送局“正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推广经验。适时召开会议,总结推广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并对下一年度开展工作进行研讨。

八、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正风”行动是适应新形势、新情况需要,是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对促进我县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下属单位要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加强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良好格局。要切实做到层层发动,人人参与,确保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要加强与县纪委和县派驻纪检组的沟通和联系,取得支持和帮助,促进林业系统治理“庸懒散软虚假浮”工作取得好的成效。

2、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全面推行治理“庸懒散软虚假浮”工作涉及全局,需要各股室、站、所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局“正风”行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工作开展的督导和指导,以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各股室、站、所要根据本方案要求,认真制定具体的落实方案,查找问题,健全完善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正风”行动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全镇干部作风集中教育活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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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改进干部作风的有关规定,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镇镇干部作风集中教育。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作风集中教育活动,使镇干部的目标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进一步理清,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作方法进一步改进,形成奋发有为、真抓实干、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在推进科学发展、服务农民上取得新突破,为加快镇域经济发展与崛起增添动力,为推进美好乡村建设提供保障。

二、整顿重点

一是思路不清。对镇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目标不清、定位模糊,工作抓什么、怎么抓,无从着手、无从把握。

二是心思不静。工作不安心,走读现象普遍,早出晚归,朝九晚五,身在乡镇心在县城,一周难有几天在基层,干部访群众少,群众见干部难。

三是工作不实。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用报数字、报信息代替抓落实。沉不下身子,摸不到实情。

四是方法不当。领导水平、工作方法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有的简单粗暴,对群众态度冷漠甚至霸气,语言不当,激化矛盾,往往引发群众上访。

这些现象和问题,影响面广、危害性大,必须采取措施,着力加以解决。

三、方法步骤

作风集中教育活动从xx月中旬开始至xx月底结束。原则上按照“学习动员、排查问题、整改提高”三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两周左右时间。

1、学习动员。一要广泛动员。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阶段安排和工作任务。xx召开动员会,迅速启动作风集中教育活动。二要深入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央八项规定和省30条、市26条、县22条规定,中央、省委关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工作部署,《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市委书记江山在市纪委五届三次全会暨机关效能建设大会上的讲话、县委书记盛必龙在县委十三届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等。三要开展讨论。在认真学习基础上,结合“四个什么”(上任时接到什么、新任时谋划什么、履任时发展什么、离任时留下什么),深入开展改进作风讨论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2、排查问题。一要群众提。开展镇干部进组入户大走访活动,听意见察民情办实事。开展“征求群众不满意事项”活动,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开通热线电话等形式,征求群众不满意事项。二要互相找。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互相提醒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着重做到三必谈:镇党政正职与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镇干部必谈。三要对照摆。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作风集中教育活动要解决的重点问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深刻剖析,深入查摆存在的主要差距和问题。

3、整改提高。一要梳理问题。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进行梳理分类,建立问题库。重点建立作风、民生、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问题库。二要抓好整改。对纳入问题库中的问题,逐一列出解决时间表,逐个研究,制定措施,抓好整改。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着力把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好。三要及时反馈。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整改落实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不满意的,继续加大整改力度;对自身解决不了的,上报县统筹解决;对切实无法解决的,向群众解释清楚,争取群众理解。

四、建章立制

要对照整顿重点,突出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巩固作风集中教育活动成果。

1、健全创争机制,把思路理清。加强创先争优目标体系机制建设,开展好“对标学习、比肩赶超、结对共建”活动。通过对标学习,全面拉升进位目标;通过比肩赶超,着力找准问题和差距,力争早日赶超;通过结对共建,在一项或几项工作中,互相学习借鉴,共同携手进步。

2、健全住乡机制,把人心搞稳。一是明确住乡范围。镇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县直部门派驻到镇的工作人员均要坚持住乡制度。二是明确职责要求。镇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每周至少住夜4晚,镇其他干部每周住夜次数不少于2晚。住夜期间,要组织住夜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夜学、夜访、夜谈活动。工作期间,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离开乡镇。发生突发重大事件时,镇领导班子成员要全部到岗。三是明确工作措施。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镇干部执行住乡制度负总责。要完善早晚签到、请销假、值班、工作日志、机关学习等配套制度。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开展夜查巡查,加强对住乡情况的督查。住乡督查情况纳入效能建设考核,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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