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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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发生,保持全区火灾形势平稳,按照《**区深入开展“百日隐患大整治、消防通道大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结合全区民政系统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
坚持全区民政系统上下联动的工作方针,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动员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单位和各街道、乡镇场民政办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及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坚决控制动态火灾隐患,坚决消除静态火灾隐患,坚决杜绝源头性火灾隐患,坚决整治重大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有影响力和较大以上火灾,为我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消防环境。
二、组织机构
全区民政系统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民政局局长**任组长,区民政局纪检组长**、副局长**、工会主席**、副局长**、副局长**、救助局局长**、区老龄办主任**任副组长,各街道、乡镇场民政办主任、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统一指挥调度全区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救灾救济股,由救灾救济股股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区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具体组织开展工作;掌握全区民政系统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督查行动。
三、工作任务
(一)全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巩固深化全区民政系统以往消防安全工作成果,持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重点对乡镇敬老院用火、用电、用气等极易产生安全隐患的地方进行全方位排查,不留死角。开展统一攻坚行动,不断改善消防安全环境。*月中旬,要对本单位、部门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和综合评估,街道、乡镇场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逐级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状,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全面动员部署,开展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月前,各养老机构要组织开展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治理;*月底前,消防安全隐患必须全部整改到位,区民政局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二)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责任单位、街道、乡镇场民政办要落实专门运行机构,健全完善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分类移送、跟踪督办、分析研判、集中整治、曝光奖励等工作机制,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做到及时核查处理、及时反馈答复、及时按标准奖励。对群众举报投诉集中的地区,组织开展集中治理,切实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三)深入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各街道、乡镇场民政办要宣传贯彻《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xx-2015)》为主线,在全区掀起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清理”宣传专项行动的新高潮。要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消防宣传品广泛向社会发放,在人员密集场所全面落实消防宣传“三提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持续组织开展全民疏散演练、举办消防知识竞赛和消防文艺演出等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针对社会弱势群体开展面对面的消防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楼宇电视、街头电子显示屏、灯箱广告、手机短信、微博等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要结合消防安全工作任务,组织消防志愿者开展社会消防宣传教育等志愿服务活动。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阶段(**)。区民政系统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逐级动员部署,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
(二)排查整治阶段(**)。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民动员,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整改措施到位。
(三)检查验收阶段(**)。区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专项行动进行验收,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净化消防安全环境。
(四)总结阶段(**)。对全区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街道、乡镇场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工作意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确保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区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研究阶段性重点工作,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二)明确职责,强化措施。要建立健全消防安保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要进一步强化民政系统的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对隐患突出或火灾多发的地方,要及时抄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督导,严格奖惩。区民政局将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工作纳入2013年民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年底统一考核奖惩。区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街道、乡镇场民政办,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开展督查,并通报工作情况。要建立消防保卫战的责任制,全力督促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表扬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凡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火灾多发的单位、部门,将实行挂牌督办和通报批评,凡发生较大以上火灾或负有消防监管责任火灾的,年终民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并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四)及时总结,加强反馈。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按时向区民政系统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各类工作信息,如遇有重大突发情况,应及时向局主要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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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树立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全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及时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山东省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主线,以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网络,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标本兼治,督促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改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条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范围和重点 (一)公共娱乐场所;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2.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4.游艺、游乐场所;5.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二)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旅馆、宾馆、饭店和就餐超过100座的营业性餐馆;(三)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四)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五)大、中专院校和寄宿制中、小学校、幼儿园;(六)医院。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为规范和加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本次专项治理活动将按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重点整治、检查验收四个步骤进行。为加强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各县区要成立政府统一领导,由公安、建设、工商、贸易、文化、教育、卫生、旅游、安监等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并在消防部门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协调开展。 (一)宣传发动(从现起—5月31日)。由政府统一领导,公安、建设、工商、贸易、文化、教育、卫生、旅游、安监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组织本部门、本系统所有单位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山东省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宣传活动,使每一名干部、员工都掌握《办法》和《规定》的主要内容,从思想上、观念上和经营思路上树立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觉性,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二)自查自纠(6月1日—8月31日)。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本系统、本行业单位认真对照《办法》和《规定》,制定工作方案,认真查找本单位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和消防安全责任人;2.制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用火用电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防火安全检查(巡查)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员工教育培训制度、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消防安全考核奖惩制度等);3.明确防火检(巡)查人员、部位、频次以及防火检(巡)查内容;4.落实防火检查和防火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并制作检查、巡查记录;5.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检查维修保养制度,及时(24小时)排除故障,制作检查维修保养情况记录,建立灭火器材档案;6.98年9月1日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及装修工程,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尽快完善审批手续;7.及时整改自查和监管部门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制作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记录;8.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9.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此阶段结束时,各单位要将自查自纠情况报行业主管部门。 (三)重点整治(9月1日—12月31日)。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公众聚集场所各单位在自查自纠阶段未整改的问题和火灾隐患,采取行政和法律的手段,加大督促整改力度,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为及时掌握重点整治阶段的工作情况,各部门要将本系统内整治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每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同时,要针对国庆节和冬季火灾事故多发的特点,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及时督促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国庆节及冬季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以上三个阶段结束后,各部门要对本行业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检查验收(明年1月1日—2月底)。检查验收分两个阶段,各县区各部门要组织本系统内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采取互查的形式进行检查验收,并于20xx年1月30日前将验收情况报当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部门、各单位互查的基础上,由各县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每个阶段的实施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单位比例不得小于30%;并于2月10日前将综合情况报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区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辖区内的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抽查,抽查单位比例不少于10%。活动中市里将组成联合督查组,适时对各县区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目标 通过治理,使公众聚集场所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使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员工防火灭火知识普遍提高,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明显减少,真正形成“安全自抓、隐患自除、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监管部门依法监督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年内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形势保持平稳,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附件:全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全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童彩云(副市长) 副组长:华振亭(市安监局局长) 李福祥(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赵 普(市公安局政委) 徐 平(市经贸委副主任) 戴文潮(市教育局副局长) 郭战旗(市建委副主任) 耿士川(市文化局副局长) 冯 峰(市卫生局副局长) 徐信玉(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范业赞(市工商局副局长) 申兆刚(市旅游局副局长) 赵开志(市公安消防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分局,赵普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开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后勤处消防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后勤处消防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是一篇好的范文,觉得应该跟大家分享,重新编辑了一下发到小编。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xx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好学校的通知的通知》、xx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燃气爆炸爆燃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餐饮场所燃气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xx大学《开展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为依据,以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建立消防安全预防长效机制为目标,全面提高后勤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后勤管理处消防安全百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杜xx
副组长:xx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xx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xx
三、工作措施和检查重点
1.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党总支书记、处长是我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是各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部门建立消防安全点管理台账(附件1),明确隐患点消防责任人,制定隐患点巡查、管理制度。完成时限:2015年10月31日
2.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采取制作宣传栏、发资料、观看系列片、举办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教育。以119消防日为契机,各部门组织开展广泛的、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完成时限:2015年11月9日。
3.开展消防培训(演练)活动。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岗位人员的培训,落实特殊工种(电焊工、气焊工、电工、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在学苑商场、培训中心、青大剧院等重点部位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活动;依据《xx大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膳食服务中心、水电中心分别组织开展群体性食物中毒和水电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完成时限:2015年10月31日。
4.加强对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测、检查和维护保养。依照相关标准,各单位对管辖范围内的各类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检测,及时维护保养,设有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部门要与有资质的维保企业签订维修保养合同,明确责任和义务,确保各类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完成时限:2015年10月31日。
5.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健全经常性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机制,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对各施工场地、用工宿舍、教学场馆、商业网点、供电设施、电梯等消防重点区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完成时限:2015年11月6日。
6.加强班车运行安全监管。配合公安交管和交通运输部门,积极开展驾驶员安全行车教育培训活动,加强车辆日常检查维修管理。完成时限:2015年10月31日。
7.开展燃气使用安全检查行动,督促和整改燃气安全隐患。对燃气锅炉房、餐厅烹饪间、餐饮网点等燃气使用部位进行彻底排查,重点检查燃气使用部门是否使用合法供应站提供的瓶装液化气钢瓶,是否按照要求合理设置液化气钢瓶和可燃气体探测系统并保证功能齐全有效,是否存在不安全使用天然气管道系统和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行为,是否在燃气管道、计量表、阀门等设施周围和钢瓶间违章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居住、办公,是否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等行为;检查燃气事故应急措施是否健全。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认清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把整治工作与做好秋、冬季防火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细化目标,落实责任,确保实效。
2.加强督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自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各单位重视程度不够、开展整治工作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总结经验。各部门要通过这次“整治行动”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提高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4.时间安排。整治行动从2015年10月11日到2015年11月10日,10月11日-15日各部门进行安全自查,10月16日、11月6日上午9:00后勤管理处组织全处安全大检查(分组情况见附件2)。各部门安全自查情况和开展百日整治行动总结分别于10月15日、11月6日下午5:00前报信息科。
后勤管理处
2015年10月10日

这是篇好内容,涉及到安全、消防、开展、工作、隐患、各部、燃气、整治等方面,看完如果觉得有用请记得(CTRL+D)收藏。

区办事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本页是小编最新发布的《区办事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详细文章,觉得有用就收藏了,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年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区火灾防控和灭火救援能力,坚决防止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经区办事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夏季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原则和工作目标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集中开展以火灾隐患整治、消防执法检查、灭火救援执勤训练、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着力提升消防执法水平、部队科学施救水平、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进一步落实行业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区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督查考核等工作。各社区、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检查内容和工作安排
(一)重点企业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治。以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安监、消防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为重点,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消防检查要点请详见附件2。
(二)重点场所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治。以商场市场(消防、工商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公共娱乐场所(文化执法、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养老院、福利院、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社会事务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公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残联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寄宿制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宣教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计生办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经贸办、外经办、民营办等部门和各社区按职责分别落实)等人员密集场所,寺庙、古村寨等文物古建筑(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有关部门配合)和学生接送站、老年活动中心、“三小”场所、出租屋(各社区负责)等场所为重点,以及其他比较重点的场所,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消防检查要点见附件3-8。
(三)重点行业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治。规划建设办、安监、商务、社会事务办、文化中心、工商、质监、计生和财政等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检查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检查,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等情况。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同行动。工商、商务、体委、社会事务办、安监、文化、宣教、计生等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研究出台相应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国土、规划、规划建设办、城管等部门要依法查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工商部门要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取缔未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许可的企业。
(四)重点单位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整治。检查各级消防部门落实“三分三定”情况和对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情况(消防部门负责)。检查各单位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消防管理情况(公安、文化、安监、工商、计生、宣教、商务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
(五)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按照《关于督促整治全市2015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通知》(东府办函〔2015〕114号)、《2015年XX区火灾隐患重点整治工作方案》(万消安委〔2015〕11号)要求和整治标准,检查市挂牌督办2015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XX社区)整治工作情况。检查违章既有建筑、高层地下公共建筑、生产经营性场所违规住人、家庭作坊、老城区和城中村等五个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各社区负责,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落实)。
(六)城乡消防规划编制。按照《关于印发〈XX市消防工作“十二五”规划〉的通知》(东府办〔20xx〕77号)要求,落实消防规划编制修订情况,以及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和落实建设情况(规划、消防部门负责)。
(七)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检查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的“欠账”摸底情况,是否逐项制定补建计划,按照年度任务加快建设进度。是否严格按照《关于明确市政消火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府办函〔20xx〕125号)要求,全面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是否制定科学的装备建设规划,积极推进辖区消防装备结构优化工作(农林水务办、经贸办

县政府关于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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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党的十八大和第二届中国亚欧博览会期间的,县人民政府决定从20xx年6月21日至党的十八大闭幕期间,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为第二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和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最大限度地提升全县防控火灾整体能力,实现“三个确保”的工作目标:确保所有农村、社区和社会排查整治一遍,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00%整改销案;确保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户籍化”管理,50%的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确保全县火灾形势保持稳定,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其中亚欧博览会和十八大召开期间全县不发生亡人和其他有影响的火灾。
二、领导机构
成立以县人民政府邵军安副县长为指挥长,县公安局局长何军为副指挥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党的十八大消防安保指挥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开展各项工作。
指挥部在县公安消防大队设立办公室,李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指挥调度、上传下达,收集、通报党的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任务
(一)各职能部门:一是成立党的十八大消防安保指挥部,明确职责,按计划、分步骤开展专项行动;二是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违法违章建筑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三是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施工工地、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高危单位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辖区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挂牌督办;四是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工作,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纳入城镇“网格化”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范畴,做到不漏一个社区、不漏一个村庄、不漏一个小单位和小场所。7月底前,全县各乡镇、村(社区)消防安全网格要全部划分完成,工作职责明确到位,确保每个网格有人抓、有人管;五是部署开展市政消火栓专项治理,对县域所有市政消火栓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和维护保养,重点解决无水、无压、栓体损坏、埋压、圈占等影响灭火救援使用的突出问题;六是组织对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开展一遍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
(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完成本行业、系统单位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创建工作,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全部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建设、规划、城管等部门要依照有关规定对城乡结合部、棚户区、连片村庄进行排查,解决区域性火灾隐患。其中,住建部门要联合消防部门开展市政消火栓专项治理行动,集中开展维护保养;工商、安监部门要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生产、存储、经营性场所,不予办理或吊销其营业执照;教育、卫生、文化、旅游等部门要积极开展本系统党的十八大消防安保攻坚战,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场所),依法吊销其相应资质;商经、国资、民政、文广、交通等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成立本行业、本部门的领导小组,确定联络员,具体负责组织、督促所属单位和下级机构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工商、安监、民政等部门还要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职责,全面开展网格化排查整治。
(三)公安机关:督促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人员密集场所从业人员开展一遍培训,培训合格率要达到100%;对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开展一遍培训和专项检查,对无证上岗、执无效证件上岗的,要依法督促限期整改。在隐患排查整治中,从严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对单位(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予以临时查封;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一律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一律予以强制执行;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责人一律实施行政拘留;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一律依法从重处罚;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挂牌督办。
四、工作方法及内容
(一)落实责任包干。县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为消防安全保卫第一责任人,每月组织召开指挥部会议,部署开展专项治理,并对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总结;分管其他行业部门的领导,对各自分管的行业、系统实行责任包干,督促开展消防安保攻坚战;各行业主管部门“一把手”为本行业系统党的十八大消防安保责任人,具体负责督促本行业系统开展工作。
(二)开展“网格化”排查。充分依靠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乡镇、社区、行政村为单元,划分若干消防安全管理网格,明确网格管理人员、职责和任务,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和公共消防设施实施动态管理,构建“一网三级,一级多格,一格多点”的消防管理网络。9月底前,对网格内的居民楼院(小区)、村组和小单位、小场所全部排查一遍,彻底消除发现的一般火灾隐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要每周检查一定数量的单位。
(三)开展“户籍化”管理。县公安消防大队指导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消防安全“户籍化”档案。制定印发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考评标准和报告备案表,召开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部署开展自查。7月底前全县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成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县公安消防大队备案;8月至年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月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和“四个能力”建设自查评估情况报县公安消防大队备案。
(四)开展重点时期严管严控。亚欧博览会、国庆节和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要组织对全县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不放心的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城乡结合部开展不间断的消防安全检查。8月份要组织开展以石油化工企业为重点的易燃易爆场所专项检查整改行动;国庆节前后,开展旅游景区专项检查整改行动;十八大前夕和召开期间,重点对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餐饮进行集中检查,对不放心的重要场所及有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重点防范单位实施严管严控措施,坚决确保消防安全。
(五)加强执勤备战。县公安消防大队要紧紧围绕第二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和党的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要求,深化全员练兵,组织官兵深入辖区重点单位、场所进行实地熟悉,制定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和勤务保卫方案。结合建筑固定消防设施调查测试,全面开展实战演练。针对辖区重点保卫目标,组织开展实战拉动演练,健全社会应急联动和保障机制,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及时有效处置突发险情灾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
(六)开展全民消防宣传。新闻媒体要加大消防宣传报道力度,开辟党的十八大消防安保专栏、专题,免费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广泛普及消防知识,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亚欧博览会和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新闻媒体要及时跟踪报道排查整治情况、曝光重大火灾隐患;以消防宣传“五进”为载体,深入社区家庭、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单位,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和逃生疏散演练活动,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组织全县各族群众到县消防大队参观体验。利用电视台和户外视频等高频次播出消防公益广告,利用街头电子显示屏、展板等进行消防常识宣传,广泛发放、张贴消防宣传品,营造浓厚宣传氛围。9月底前,安监、教育、工会、共青团等部门团体,要发动单位员工、居民、学生至少开展一次消防疏散演练。
(七)分层级开展督导。成立由政府监察机关牵头,政府督察部门、公安机关、消防等部门参加的专项督导组,深入辖区开展明察暗访,实施全程督导、跟踪问责;政府各职能部门成立行业系统督导组,督促、指导本行业、本系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县公安机关要组织督察队、治安大队和消防大队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交叉督导,推动工作落实。
五、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按照本方案,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召开动员大会,签订责任书,迅速开展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
(二)实施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党的十八大消防安保指挥部办公室每月召开调度会,适时部署开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灭火救援拉动演练专项行动。全县各职能部门要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警动员,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攻坚阶段(10月1日至党的十八大闭幕)。十八大召开前,各部门专题分析评估消防安全形势,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补缺,开展攻坚行动,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总结阶段(党的十八大闭幕后2日内)。各部门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工作措施。县人民政府将适时通报各部门专项行动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政府的重大部署上来,把第二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和党的十八大消防安保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阶段、分步骤开展好消防安保工作,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落实责任,加强督导。各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赋予的消防安全职责,在县消防安保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对隐患问题涉及多方职能的,要采取联合执法方式,合力消除火灾隐患,避免出现职责不清、相互推诿等现象。县人民政府将定期组织开展督导访查,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期间,对火灾多发、高发地区和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县人民政府将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存在问题,并跟踪督导验收。(三)多警联勤,形成合力。县公安机关要建立完善多警联勤消防执法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警种和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职责任务,合理划分消防监管范围。严格落实“六个一律”刚性措施,坚持上线执法,严打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各公安派出所要明确专(兼)职消防民警,社区民警、治安民警要定期对列管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消防大队要加强对公安派出所的指导,明确联系人员,组织消防业务培训。
(四)严格奖惩,激励工作。制定考核验收标准,逐级组织考核验收,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考评内容,同本单位年终考评和干部绩效考核挂钩,严格落实奖惩。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对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五)严格信息报送,确保信息收集和上报及时、全面、准确。县消防大队指派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整理保卫期间消防的有关情况。全县各职能部门从7月起,每月12日和26日分别上报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开展情况,党的十八大闭幕后2日内上报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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