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市场秩序整顿验收实施方案

成功的人生需要正确规划。为了高效率完成工作任务,制定一份方案就尤为重要,一份方案可行性高低或许会影响整个项目最终结果的好坏,优秀的方案哪些方面值得借鉴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土地市场秩序整顿验收实施方案,带给大家。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土地市场秩序整顿验收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有关文件要求,为迎接省、市人民政府对我区进一步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检查验收,确保我区土地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检查验收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务实、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检查验收,确保土地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不走过场。验收目标:通过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使违规设立的各类工业园区得到清理和规范,使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得到依法查处,使土地市场秩序和土地执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二、检查验收的重点:各街道办事处对以各种名目圈占集体土地、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是否摸清了底子并及时上报;违法用地补办完善手续是否达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对违规建立的各类工业园区,是否进行了清理;是否存在非法批地、越权批地的现象。三、检查验收的标准检查验收采用百分制,80分以下为不达标,81分至90分为基本达标,91分以上为达标。(一)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土地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满分20分)1、领导高度重视。把清理整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成立了领导机构,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有关部门切实参与。根据要求,对本辖区治理整顿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召开了动员会议,制定了工作方案,并认真进行了督查。(10分)2、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专门队伍,工作积极主动,组织严密,措施得力。(5分)3、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本辖区土地市场秩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5分)(二)园区用地清理取得明显成效(满分20分)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停审批各类开发区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30号)精神,已停止设立新的工业园区,停止扩区(10分,继续违规设区、擅自扩区的不得分)。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5〕7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5〕70号文件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鲁政办发〔2005〕67号)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开发区(园区)清理整顿核查统计表〉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94号)的要求,已摸清园区的底数,并如实上报,对违规设立的各类园区采取了撤销、摘牌等整改措施。(10分。底数不清的扣3分,没有如实上报的扣3分,没有采取整改措施的扣4分,没有摘园区牌子的不得分)(三)摸清底子,依法补办完善土地使用手续(满分60分)1、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工作中,违法用地摸底彻底、全面,底数准确。(10分,每遗漏一宗地扣0.5分)2、在清理期间,本辖区没有顶风而上、出现边整边犯的重大土地违法行为。(20分。每新发生一宗重大土地违法案件扣2分)3、清理出的违法用地,及时补办完善用地手续。(20分。每发现一宗未及时补办完善用地手续的扣3分)4、对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等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10分。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扣2分;发生严重侵犯农民利益、引发群众集体到省、进京上访的不得分)四、检查验收的方法、步骤和要求(一)检查验收的方法、步骤检查验收由区政府统一组织,对各街道办事处逐一进行验收。11月下旬,区政府对各街道办事处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先听取各街道办事处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后进行实地检查。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领导小组成员分成三个小组,第一小组负责高都、河东、付庄街道办事处的检查验收,第二小组负责盛庄、册山街道办事处的检查验收,第三小组负责汤庄、罗西、双月湖街道办事处的检查验收。(二)检查验收的要求1、区政府成立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检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工作会议,对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检查验收工作进行全面部署。2、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达标的街道办事处,限期改正。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完成的,全区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3、检查验收要从严掌握。对验收不达标的要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间,区土地管理部门要暂停受理当地建设用地报件。到期仍不达标的,将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土地市场秩序整顿验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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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检查验收实施方案


进一步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检查验收实施方案河东区进一步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检查验收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有关文件要求,为迎接省、市人民政府对我区进一步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检查验收,确保我区土地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检查验收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务实、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检查验收,确保土地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不走过场。验收目标:通过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使违规设立的各类工业园区得到清理和规范,使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得到依法查处,使土地市场秩序和土地执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二、检查验收的重点:各街道办事处对以各种名目圈占集体土地、非法转让土地的行为是否摸清了底子并及时上报;违法用地补办完善手续是否达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对违规建立的各类工业园区,是否进行了清理;是否存在非法批地、越权批地的现象。三、检查验收的标准检查验收采用百分制,80分以下为不达标,81分至90分为基本达标,91分以上为达标。(一)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扎实开展土地市场清理整顿工作(满分20分)1、领导高度重视。把清理整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成立了领导机构,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靠上抓,有关部门切实参与。根据要求,对本辖区治理整顿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召开了动员会议,制定了工作方案,并认真进行了督查。(10分)2、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专门队伍,工作积极主动,组织严密,措施得力。(5分)3、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认真分析本辖区土地市场秩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5分)(二)园区用地清理取得明显成效(满分20分)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停审批各类开发区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30号)精神,已停止设立新的工业园区,停止扩区(10分,继续违规设区、擅自扩区的不得分)。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5〕7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05〕70号文件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鲁政办发〔2005〕67号)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开发区(园区)清理整顿核查统计表〉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94号)的要求,已摸清园区的底数,并如实上报,对违规设立的各类园区采取了撤销、摘牌等整改措施。(10分。底数不清的扣3分,没有如实上报的扣3分,没有采取整改措施的扣4分,没有摘园区牌子的不得分)(三)摸清底子,依法补办完善土地使用手续(满分60分)1、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工作中,违法用地摸底彻底、全面,底数准确。(10分,每遗漏一宗地扣0.5分)2、在清理期间,本辖区没有顶风而上、出现边整边犯的重大土地违法行为。(20分。每新发生一宗重大土地违法案件扣2分)3、清理出的违法用地,及时补办完善用地手续。(20分。每发现一宗未及时补办完善用地手续的扣3分)4、对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等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问题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10分。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扣2分;发生严重侵犯农民利益、引发群众集体到省、进京上访的不得分)四、检查验收的方法、步骤和要求(一)检查验收的方法、步骤检查验收由区政府统一组织,对各街道办事处逐一进行验收。11月下旬,区政府对各街道办事处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先听取各街道办事处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后进行实地检查。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领导小组成员分成三个小组,第一小组负责高都、河东、付庄街道办事处的检查验收,第二小组负责盛庄、册山街道办事处的检查验收,第三小组负责汤庄、罗西、双月湖街道办事处的检查验收。(二)检查验收的要求1、区政府成立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检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工作会议,对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检查验收工作进行全面部署。2、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达标的街道办事处,限期改正。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完成的,全区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3、检查验收要从严掌握。对验收不达标的要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间,区土地管理部门要暂停受理当地建设用地报件。到期仍不达标的,将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进一步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检查验收实施方案

整顿盐务市场秩序实施方案


整顿盐务市场秩序实施方案马关县整顿盐务市场秩序实施方案食用碘盐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青少年儿童的生长发育、健康成长,是影响提高民族素质的重要因素,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食盐安全生产和食盐安全。根据《云南省经济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食盐生产和食盐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云经盐务〔2018〕392号)精神,为防止私盐、非碘盐、不合格盐流入我县市场,扰乱我县食盐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盐务市场管理,净化我县食盐市场,防止重大食盐安全事故发生,构建和谐、文明、发展的马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以及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盐务市场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查处私盐、非碘盐、不合格盐、劣质盐和非食用盐的加工、销售,严厉打击贩卖私盐和劣质食用盐等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上放心盐。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县内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成立马关县盐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县盐务管理局局长
成 员:  县经济商务局局长
 县工商局局长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县食药监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盐务管理局(县供销社),由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工作目标
(一)严厉打击私盐运销团伙,查禁私盐货源,取缔私盐加工、储藏、销售窝点,清理无证照从事盐业经营的单位和个人。
(二)严厉查处给人民群众身心造成危害的非法加工和销售非食用盐、非碘盐和不合格碘盐的案件,严惩违法分子,确保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严厉查处使用、买卖、非法印制的碘包装袋及标识行为。
(四)规范用盐大户的用盐行为,查处使用非碘盐、劣质盐和非食用盐加工食品的行为。
(五)健全防止私盐、非碘盐、不合格碘盐和非食用盐流入食盐市场的长效监管机制,维护盐业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四、整顿的重点对象、重点地区
(一)整顿的重点对象:将私盐、非碘盐、不合格盐、非食用盐投入市场的场所和企业;在明知情况下,购进非碘盐、不合格盐和非食用盐作为食盐使用的食品加工者和餐饮服务业者;无证照擅自经营食盐的单位和个人;违法的用盐大户和涉盐单位。
(二)整顿的重点地区:县内边境乡镇、食盐批发点、厂区、矿区、毗邻县乡镇接壤的集贸市场及食品商店;农村集贸市场,私盐流入的关口。
五、职责分工
各有关部门要在县盐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整治工作,形成地方政府组织工商、公安、卫生、质监、盐务等部门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
盐务、工商部门负责清理无证照盐业网点,质监部门加大对食盐市场商品质量的监测力度,防止将非碘盐作为食用盐使用;卫生部门负责对碘盐的卫生监督管理、监测与防治效果评估;公安部门要加大对扰乱盐业市场秩序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工商、卫生、盐业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查处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加工、运输、贩卖私盐和其它扰乱盐业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六、实施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各有关部门要充分了解和掌握辖区内盐务市场的经营状况,居民食用碘盐的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结合日常行政执法及监督管理的实际,广泛收集运销私盐和使用食盐、不合格碘盐及非食用盐加工食品的案件线索,确定整治的重点和单位。
(二)重点整治阶段。专项整治工作每年必须进行四次,特别是重大节日前后,各职能部门应在整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深入经营场所、单位进行集中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三)总结规范阶段。整顿活动结束后,县盐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全县辖区内存在的问题、整治意见和措施进行工作总结,为建立和完善盐务市场长效监管机制打下坚实基础,各部门将整顿情况及时上报县整顿盐务市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国家有关盐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非碘盐、不合格盐和非食用盐给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造成的危害,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私盐和非碘盐,主动揭发检举制造劣质食盐的违法活动,要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利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二)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县盐务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部署,把握关健环节,加强对重

整顿盐务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点地区,重点单位盐业经营状况的检查和监测,严厉打击私盐加工、储运、销售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加强领导,确保整治和规范盐务市场工作取得实效。各成员单位要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建立盐务市场监管信息发布制度、情报通报制度和大要案联系会议制度,及时沟通信息,加强对食盐加工、销售和储运的全方位联合监控。
(四)健全工作机制,努力规范我县盐务市场管理秩序。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食盐生产许可证制度,食盐批发许可证制度,食盐零售许可证制度和食盐准运证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整治工作不到位,不作为或者由于过错、渎职行为给整治工作造成损失和重大负面影响的部门和责任人,要追究其责任。

县整顿和规范活畜禽经营市场秩序实施方案


县整顿和规范活畜禽经营市场秩序实施方案文章标题:县整顿和规范活畜禽经营市场秩序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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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整顿和规范活畜禽经营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
(2017年1月29日)
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是提高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能力,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89号)文件精神,结全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活畜禽经营市场人流量大,活畜禽交易频繁,特别是还存在现场屠宰条件简陋,卫生消毒不彻底等薄弱环节,给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及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公共卫生安全带来很大隐患。因此,要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活畜禽经营市场秩序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增加投入,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市场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规范市场交易,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到2017年底前,在我县博镇、哈镇务必完成将活畜禽经营市场迁出人口密集区的工作,严格执行“活禽定点屠宰,白条禽上市”的制度,严禁活禽的市场销售和宰杀行为。二、组织领导,部门分工整顿和规范活畜禽经营市场秩序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县畜牧兽医、卫生、建设、经贸、工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实行联防联控,逐步建立活畜禽经营市场秩序监管的长效机制。县畜牧兽医部门负责活畜禽经营市场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卫生部门负责活畜禽经营市场从业人员公共卫生管理;工商部门负责活畜禽经营市场活畜禽经营行为监管;质检部门负责活畜禽产品食品安全监管;建设部门负责活畜禽市场外经营行为的巡查监管;县经贸部门负责严把活畜禽市场开办条件审批。乡镇场畜牧兽医站负责各自辖区内活畜禽经营市场的动物产品检疫,及时向县畜牧兽医部门上报信息。三、工作内容和具体措施(一)加强市场监管,严把活畜禽市场准入关。县乡兽医部门要严把检疫关,规范出证,建立和完善畜禽标识制度,实行凭防疫检疫证明上市销售活畜禽及畜禽产品。(二)加强市场活禽宰杀管理,提高活禽屠宰加工水平。各级兽医、卫生、商务、工商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市场活禽宰杀行为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市场开办单位按照要求,建立健全活禽宰杀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消毒、通风和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通过设置围墙等屏障,实行封闭管理,使活禽宰杀区与销售区域隔离。(三)强化市场卫生管理措施。兽医、卫生、工商、建设等部门要督促活畜禽经营者建立健全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各项卫生管理措施。平时要坚持每日消毒,对活禽粪便、污物以及宰杀活禽的废弃物等按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未经消毒的家禽粪便、污物以及宰杀活禽的废弃物进入城镇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四)制订完善监测方案,加强抽样监测工作。县兽医部门务必保持高度警惕,毫不松懈地加强疫情监测,要针对流通环节高致病性禽流感传播的特点和规律,制订周密完善的监测方案,定期对活禽及禽类产品、粪便、垫料等进行抽样监测。县卫生部门要制订、完善以活禽经营市场和规模养殖场高暴露人员为重点的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监测方案,加强医学监测。监测工作要突出重点,免费开展。兽医、卫生部门要密切配合,定期互相通报监测结果。市场管理和从业人员要积极配合,提供必要便利条件。(五)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政府和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应急预案,加强防控物资储备,加强突发疫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调查、早控制,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兽医部门要加强对市场管理和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活禽经营市场一旦发生禽只异常死亡或出现可疑临床症状时,市场管理和从业人员要及时向当地兽医部门报告。市场管理和从业人员出现发热伴咳嗽、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症状,要立即送医疗机构就诊,并说明其详细情况,卫生部门要及时进行诊治、排查和报告。(六)加强舆论宣传,正确引导禽类消费。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普及防治知识和法律知识,使广大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真正了解禽流感传播特点和预防知识,不宰杀、不买卖、不食用病死禽,理解、支持活禽经营市场休市,提高守法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维护消费安全,促进产业发展。积极倡导食用冷鲜禽肉,引导消费者树立健康安全的消费观念。(七)强化责任,县整顿和规范活畜禽经营市场秩序实施方案

县整顿和规范活畜禽经营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确保活畜禽经营市场规范有序、安全无疫。整顿和规范活禽经营市场秩序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各级兽医、卫生、建设、商务、工商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实行联防联控,建立活禽经营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春节期间,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要联合开展一次活禽经营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活禽经营市场规范有序、安全无疫。县人民政府将联合有关部门组织督查,对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力,导致重大疫情传播和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将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四、工作安排和步骤整顿工作自2017年1月29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结束。整顿工作分动员准备、组织实施、督促落实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自1月29日起至2月10日止。主要做好项工作:一是组建工作机构,同时要争取有关部门配合,增强工作力度,形成强有力的领导体系和组织网络;二是组织宣传动员,开展调查摸底。由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加强对社会宣传工作,在全县活畜市场、屠宰场和禽类屠宰点进行全面调查摸底,了解和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自2月11日起至10月31日止。县畜牧兽医、卫生、工商、质检、经贸、建设等部门从各自职责出发,加大对市场监管工作力度,及时沟通联系、互通信息,向活畜禽市场经营者提出整改要求。同时,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第三阶段:督促落实阶段。自1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各有关部门联合对活畜禽市场整顿和规范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如再发现问题,严格予以重惩或坚决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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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客运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城区客运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客运市场管理,规范客运经营行为,维护道路运输经营秩序,根据市、县领导的指示,结合全市出租汽车异地驻点营运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决定在县城区开展客运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 整治时间

20**年3月6日至4月6日为集中综合整治阶段,4月7日至12月31日为长效治理阶段。[本文/ ]

二、整治重点

1、重点打击以营利为目的,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公共客运及出租汽车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有效保护道路运输经营者和旅客的合法利益;

2、严厉查处道路班线客运车辆不进站经营、乱班乱线、站外上下客、过境客运车辆穿越城区揽客争抢客源以及旅游客车非法从事班车客运等违法经营行为;

3、严厉查处出租汽车异地驻点违规营运、超越许可范围经营班线客运、不使用计程计价器、宰客、甩客、强行拼载等违法行为,依法取缔长期盘踞县城区非法出租“黑窝点”;

4、严厉查处城区公共汽车不按规定站点停靠、拒载老年乘客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司乘人员服务不文明、不规范的行为。

5、严厉整治客运站场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周边秩序混乱、环境卫生差等现象,坚决杜绝各种车辆在站前广场乱停乱放,杜绝“黑车”、机动三轮车、摩托车驾驶员在客运站前广场争抢旅客等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所客运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常务副组长:**

副 组 长:**、**、**

成 员:各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安排调度综合整治各项工作。

四、集中整治地点和人员安排

县城区集中整治以芙蓉路为中心界定南北二大区域,组成南北两个流动巡逻行动执法打击组,整治工作人员应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具体安排详见附表)

五、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6日至8日)

组织召开城区客运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城区客运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并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平台广泛宣传,集中宣传非法营运的危害性及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呼吁市民不要乘坐“黑车”、“摩的”,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增强安全意识,维护城市形象。把握舆情动向,引导疏通民意,曝光典型案例。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9日至4月6日)

3月9日起,由各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原湘运总站、原城南停车场、汽车北站、县一中、步步高超市、国税局、一市场周边等人口密集的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进行全面集中清查整治,凡在原车站区域周边道路停靠揽客招客,涉嫌非法营运车辆一律暂扣,查证属实的一律依法上限处罚。

(三)长效巩固阶段(4月7日至12月31日)

根据整治效果,不定期常态化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对已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实施常态监控,保持对城区客运市场、交通秩序实施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防止死灰复燃。

六、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加大综合整治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力,采取广播电视媒体报道、电子屏滚动播放、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引导市民提高自觉遵纪守法意识,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2、股室密切配合。各股室要按照既分工又合作的原则,切实履职履责,相互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3、严格依法行政。执法过程要做到“四个严禁”:一是严禁选择性执法,确保执法公平、公正、公开;二是严禁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追究执法人员责任;三是严禁索拿卡要,一经查实,报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四是严禁私自行动,一经发现,从严查办。

4、强化工作纪律。全面落实定人、定岗、定时、定责“四定”工作机制,严格考勤纪律,参与综合整治人员要按综合整治要求到岗到位,服从统一调配和安排,不得随意请假和旷工。凡失职、渎职造成后果的,严格责任倒查。

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实施方案


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实施方案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实施方案

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工作,第1,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www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合理控制社会医药费用水平的“德政工程”,是贯彻党的十六大会议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根据中纪委二次、省纪委三次、市纪委四次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围绕保证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和把社会医药费用不合理负担减下来为目标。严肃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购销中给予和收受回扣商业贿赂行为;对药品价格虚高,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虚假药品广告等问题进行综合整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药品全面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认真解决医疗服务中索要和收受“红包”的问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取缔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规范药品经营、使用行为。
二、工作任务
(一)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必须建立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监督制约机制,严禁医疗机构主要领导自主购买药品器械,要充分发挥医院药事委员会的作用,在招标采购活动中做到程序科学、规范、透明,充分体现“公正、公平、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严明纪律,严肃查处药品购销及使用过程中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为确保药品质量及价格合理,所有县直医疗机构必须参加药品集中招标,严禁招标以外以低价、回扣等形式搞私下供购。各级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促销费、开单费、处方费、信息费等各种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全面推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制度,科室奖金提成与药品收入脱钩,切断临床科室及医务人员与药品营销之间的关系。
(四)严禁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查处无证经营、违法经营等问题。
(五)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政府制定的医疗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各医疗单位要上墙公布药品人格及各种医疗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动员阶段(3月25日——4月25日)
1、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和医务人员学习《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搞好动员,找出存在的问题和漏洞集中进行整治。
2、根据县200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分工意见的要求,制定《汝南县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和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26日——5月31日)
各医疗单位和药品经营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照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三)专项检查阶段(6月1日——6月20日)
县纠风办、卫生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医疗单位和药品经营企业组织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工作任务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检查内容是:
1、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是否落实,组织是否健全,是否发挥了药事管理委员会的职能,是否做到了程序科学、规范、透明。
2、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是否有招标以外低价、回扣等任何形式搞私下采供,是否有以促销费、开单费、处方费、信息费等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各单位采取了哪些措施,效果如何?
3、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4、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政府制定的医疗收费标准。药品价格和各种医疗收费标准上墙制度是否落实。
5、医疗单位是否有药品人格虚高,制售使用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是否进行了虚假药品广告。
6、药品经营企业证照是否齐全,购销渠道是否全法,入库验收是否规范,是否有超范围经营行为,购销制度是否完善。
7、医院制剂是否在市场销售或变相销售现象,是否经营有假劣药品、医疗器械。
(四)整改验收阶段(6月21日———7月20日)
各单位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写出专题报告上报县纠风办、卫生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确保纠风工作落到实处。县纠风办将组织卫生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进行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药品购销中不正之风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单位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高度,提高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坚决克服畏难情绪,松懈情绪,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必须把这项工作列入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成效不大的单位,严肃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实施方案

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实施方案。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县纠风办、卫生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到位,影响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工作任务落实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实行诫勉。

整顿规范药品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实施方案

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


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文章标题: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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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杜绝假药事件发生,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市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总体目标:通过专项整治,促进行业自律水平有所提高,《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得到落实;违法药品广告得到整治,流通企业经营行为更加规范,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好转;医疗机构药品购进渠道正规、储存条件符合规定标准,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能够被有效监测,合理用药水平进一步提高,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二)整治重点:突出抓好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重点抓好城乡结合部、农村药品市场两个区域,依法查处和取缔无证经营、挂靠经营、出租、出借许可证和“走空票”、“体外循环”等违法经营活动,确保药品质量。(三)时间安排: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6年10月)。各有关部门要对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并按照要求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制订药品流通环节的工作方案并付诸实施,县卫生局牵头制订药品使用环节的工作方案并付诸实施,县工商局牵头制订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的工作方案并付诸实施。各单位实施方案要报送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备案。第二阶段:自查整改(2016年11月)。各涉药单位要对药品经营、使用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认真自查,对药品GSp执行情况搞好内部评审,查问题,找隐患,彻底整改。第三阶段:监督检查(2016年12月-2017年5月)。对药品、医疗器械批发企业、零售连锁企业和乡镇医院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零售药店和各类诊所按30的比例抽查;对2005年以来有群众举报的单位、监督抽验有不合格产品的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和GSp认证满24个月未跟踪检查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17年6月)。专项整治基本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前三个阶段的工作情况,并以书面形式报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扎实有效地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工作(一)整顿和规范药品研制秩序。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搞好药品注册申请专项检查,对弄虚作假行为依法严厉查处。要大力开展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专项检查。(二)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1、全面清理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主体资格,依法查处和取缔各种形式的无证经营、挂靠经营、出租、出借许可证和“走空票”、“体外循环”等违法经营活动。2、严厉查处进货渠道混乱,购销记录不完整和质量管理人员不在岗,药品、医疗器械零售企业违反规定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和超范围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等违规经营行为。3、加强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严肃查处不按GSp要求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加大对违法广告、群众投诉多和具有潜在质量隐患产品的抽验。4、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渠道。5、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对各有关定点单位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销售去向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2005年11月前批准的、2016年资格核查予以撤销、注销的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监督检查力度,对其库存的第二类精神药品销售去向严格检查,严防流弊。(三)整顿和规范药品使用秩序。1、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和不合格药品管理行为。查处违法采购药品和变相经营药品的行为。2、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监测制度,抽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情况。加强对地标升国标的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多组分生化注射剂、疫苗等品种的不良反应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药害事件发生。3、规范药品使用行为,促进合理用药。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和药房管理,加强临床合理用药宣传、教育、管理与监督,提高合理用药水平。4、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疗效不确切的医疗器械产品有针对性地进行抽样送检。5、加强医疗机构放射性药品的监督检查,对未取得《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擅自配制、标记、合成、使用放射性药品的,按照《药品管理法》、《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四)整顿和规范医疗器械秩序。对被投诉、举报和存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

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在安全隐患及列入重点监管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检查,检查主要原材料、零部件的采购、进货检验及产品出厂检验,组织对群众举报的非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取缔清理;组织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专营植入、介入材料的法人经营企业以及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六)突出查处大案要案。建立健全大案要案查处工作机制,突出查处危害公众安全、涉及面广、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充分发挥全省统一举报电话9600111的作用,畅通群众举报和投诉渠道。对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涉嫌商业贿赂的,及时移交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机构查处。(七)大力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加强对新闻媒体的监管,建立新闻媒体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责任追究制和行业自律机制;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力度和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等广告活动主体的监管力度;建立违法广告公告和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机制。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成立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组织,建立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机制、定期会议制度和月调度汇报制度,加强各成员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和相互配合。建立药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专项行动的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逐级分解落实,逐级考核,确保抓出实效。(二)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药品流通环节的专项整治。卫生部门负责对药品使用环节的整治,加强对医疗机构用药行为的管理。工商部门要抓好药品、医疗器械非法广告的集中整治。公安机关要深挖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窝点,加大对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拒不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审批,以及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问题严重的地区和部门,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新闻宣传部门要做好相关宣传工作,及时报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三)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各职能部门要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严惩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各项任务。(四)完善应急体系,防范突发事件。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推动药品经营和使用各环节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行业自律机制。二OO六年十一月六日附:##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副组长:###(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成员:##(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县卫生局副局长)##(县工商局副局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县监察局副局长)##(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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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

旅游局市场秩序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


旅游局市场秩序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根据全市“双重点”进度要求,结合我市旅游季节性特点,决定从7月1日—10月10日,集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百日会战”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任务
以《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为指导,以打造诚信旅游经营环境为目标,坚持整治与规范并举、治标与治本并举、优化管理与促进发展互补的工作思路,完善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加大综合执法力度。通过提高素质、规范秩序、优化环境和综合运用各种监督管理手段,重点解决游客最不满意、行业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不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不断优化旅游消费环境,不断提升游客满意度,不断提高监督管理队伍素质、工作质量和工作效能。
二、整治重点
(一)旅游基础环境秩序综合整治。一是以汽车站、停车场及周边旅游经营网点为重点,治理整顿旅游景区点、旅行社、旅游购物场所等从业人员在汽车站违规揽客行为;配合公安部门,对汽车站、旅游区饭店、旅馆从业人在旅游通道强行拉客的行为进行集中打击。二是以东城墙至八仙渡路段为重点,规范自行车、摩托车定位停放,清理店外经营,规范广告、门匾设置,取缔占道经营摊位和流动摊点。三是以汽车站至八仙塑像路段为重点,规范自行车、摩托车定位停放,清理店外经营,规范广告、门匾设置,取缔占道经营摊位和流动摊点;搞好旅游公用设施的监管;逐步取消该路段设置的临时停车位。(二)旅游经营秩序综合整治1、旅游客运市场整治。一是协同交通部门,取缔旅游区从事非法营运的三轮车,查处无证从事旅游营运的“黑车”;二是协同**阁街道,对旅游船严格实行“五统一”管理,重点治理整顿拦路宣传招揽、擅自改变航线、变相多收费等行为;三是协同海洋渔业、**阁街道,取缔未经检验,擅自从事休闲渔业的船只。2、旅游商业经营秩序整治。一是协同卫生部门,加强旅游区周边食品行业卫生管理,依法查处餐饮单位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等行为;查处流通领域经营过期食品的行为;规范定型包装食品的标识管理。协同物价部门,规范旅游经营场所的明码标价管理;规范旅游停车场的收费管理;打击旅游单位低于成本经营的行为;制止价格欺诈行为。二是协同工商部门,开展旅游团队购物场所专项整治,打击旅游购物商场向导游、司机暗中给付回扣、人头费,查封假冒伪劣的旅游纪念品。(三)旅游企业专项整治1、旅行社执法监督。深入贯彻《旅行社条例》,修订旅游合同范本,规范旅行社门市部的经营行为,开展虚假旅游宣传、低成本报价、超范围经营等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未经旅游者同意在合同约定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的行为。2、导游市场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进一步加强全国导游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查处导游市场中存在的擅自增加、减少、变更、终止导游活动的行为;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或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旅游者消费;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的行为。3、旅游景区执法监督。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开展燃香活动专项治理和联合检查,严厉打击强拉游客烧香许愿、骗取钱财等违规经营行为,严禁旅游企业、导游人员以任何名义和借口诱导游客烧高香。三、工作措施(一)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一是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强旅游质监执法工作和质监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增加旅游专业执法力量;二是在履行好旅游区秩序整治执法队职责的基础上,加强与城市秩序综合整治办公室、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办公室的沟通和协调,建立配合联动的工作机 制,构筑旅游执法的管理网络;三是坚持“首接制”的原则,完善覆盖全市的“旅游投诉联动受理协作网络”。(二)推动旅游诚信建设。深入实施《**市旅游经营违规警示办法》,分别建立有失诚信旅游经营者、不受欢迎的旅游经营者和严重失信的旅游经营者信息源库,建立《违规旅游经营警示通知书制度》,开展诚信旅游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形成“企业为主体、多方配合、共铸诚信”的工作格局。(三)搞好旅游消费引导。旅游、工商、物价每月定期发布《旅游服务质量公告》,旅游质监部门结合旅游举报投诉和市场检查结果,不定期发布《旅游质监公告》和《旅游警示公告》,通过诚信公示、消费引导、权益导读等网络平台,披露公共旅游服务信息,曝光损害游客权益的行为,引导国民旅游不断向健康、科学、文明方向发展。

工商局药品药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工商局药品药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诚信药都 养生××”的部署和要求,为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药品药材市场,依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亳政办秘20xx103号)的总体要求,将集中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药品药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药品药材市场一系列的通知和部署,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依法严肃查处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完善市局、县(区)局、工商所(队)三级市场监管网络,做到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查处与规范相结合,建立确保药品药材市场安全的长效监管机制。
二、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一)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
交易中心分局、谯城区局、直属局、开发区分局辖区是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区域。××县局也要根据各自辖区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二)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
(1)依法查处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药品药材及其种苗、饮片的违法违规行为。
(2)配合交通部门开展药品药材托运行业的整顿和规范工作。
(3)加强硫酸镁流通市场的监督检查。
对硫酸镁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检查摸底,建立( )档案。督促经营户建立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帐制度。
(4)加强药品药材市场的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广告违法行为。
(5)规范专业市场和专业市场以外“三园”、十九里、五马等香料和原药材市场经营秩序。积极与乡村、社区和市场开办者沟通,及时掌握辖区经营户数,加强市场巡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治的工作方法和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全面检查、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要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点加以整治 。
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中旬)。
1、本单位召开动员大会;
2、向辖区经营户广泛宣传,督促其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
3、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专项整治阶段(6月中旬起至8月20日)。
各单位按照职责要求,围绕工作目标,稳步开展整治工作。要集中查办一批案件,同时加强新闻报道。在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三)、验收阶段(8月下旬)。
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总结经验教训,整理案例材料,按要求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保证药品药材市场安全的重要性,深刻认识开展药品药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市局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张立民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亚奇任副组长,市局机关企业科、个私科、合同科、商广科、注册中心、办公室、公交局、法制科、市场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场科,办公室主任由张亚奇局长兼任。
各县、区局,各直属、派出机构也要根据各自实际,成立相应领导组织,制定具体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
(三)周密部署,实施责任追究。加强市场巡查,以查破案件为突破点,同时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作用。对工作不力造成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四)建立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药品药材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在6月22前报送工作方案、在8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市场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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