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原则及宗旨
1、指导思想
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用科学的理论武装人,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用高尚的情操塑造[网-]人,用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全心全意服务于公司的两个文明建设,促进企业全面发展。
2、原则
本着“实事求是、快捷向上”的原则。
3、宗旨
围绕公司工作主线,突出重点,把握全局,表扬先进,批评落后,内聚合力,外树形象,为公司的稳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保障。
二、宣传报道内容
1、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各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在企业贯彻落实情况。
2、弘扬热电公司的企业精神和企业文化,塑造企业形象,增加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3、宣传公司员工的英模事迹和各个岗位上的新人新事新风尚,弘扬正气,鼓舞先进。
4、报道公司的生产经营业绩、工作动态及工作评价情况。
5、报道公司的内外部会议及活动。
6、刊登与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有关的外部信息及经验介绍。
7、鞭挞不良现象,警醒落后思想,增进员工的互相监督意识。
8、反映职工的呼声、意见和要求,交流思想,统一认识。
9、选登职工的优秀文学稿件。
三、总经理办公室是厂报的归口管理部门,宣传科是厂报的主办单位,具体负责对稿件的编辑、审查、签发、印刷、发放等工作。
四、稿件征集
1、各单位要注重发挥兼职通讯员的作用,重视、支持稿件写作工作。
2、各单位报送的稿件要具有新闻价值,可以是评论、消息、特写、通讯、短讯,形式不限。
3、稿件书写要工整,文笔要流畅,突出三个“新”,即写作角度新、观点新、写作手法新,稿件内容要积极向上。
4、投稿日期为每月25日前(具体附后)。
5、各单位领导为本单位稿件的第一负责人,所投稿件(文学稿件除外)必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6、稿件交宣传科或投入公司中大门西侧稿箱。
五、审编与管理
1、由宣传科编辑按报纸新闻的格式、内容、要求对稿件进行修改、润色、编辑。
2、经编辑过的稿件,由宣传科科长初审。
3、交总井班主任复审。
4、送交董事长或总经理终审。
5、终审后的稿子,由编辑人员设计版面和画版。
6、送交正规印刷厂印刷,宣传科编辑负责校对。
7、每月最后一天为出报日,每月一期,特殊情况可出增刊。
8、宣传科负责向公司各单位发放报纸,并做好整理归存工作。
六、稿费及奖励
(一)稿费标准
1、稿件一经采用,即付稿费,按千字25元计算。
2、发表的图片按占字格计算稿费。
3、稿费计算正文字数包含标点,不含正副标题。
4、稿费每期发放一次,次月上旬发放上月发表稿件的稿费。
5、厂报的编辑、记者采写的稿件不计稿费。
(二)外部稿件的奖励办法
1、在县级新闻单位发表宣传公司的稿件,另加发所得稿费1倍的奖励。
2、在市级新闻单位发表宣传公司的稿件,另加发所得稿费2倍的奖励。
3、在省级新闻单位发表宣传公司的稿件,另加发所得稿费3倍的奖励。
4、在国家级新闻单位发表宣传公司的稿件,另加发所得稿费4倍的奖励。
5、投稿人每半年一次持刊登稿件的报刊、杂志和稿费单,到宣传科登记,领取稿费奖励。
(三)年终奖励
宣传报道工作每年一次评奖,评选出先进单位和个人并进行表彰奖励。
七、考核措施
1、投稿人文责自负,宣传报道内容失实,造成不良影响的扣发投稿人稿费,并罚款50元;对外报道泄漏企业机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扣发稿费并罚款100元;造成重大影响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厂报稿件数量列入各单位的岗位考核,每少一篇扣单位负责人20元。
3、宣传科编辑人员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每次扣5-10分,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4、校对错字率不高于万分之四,超出此范围,每字扣编辑1分;
5、无特殊情况,厂报不按时出报扣宣传科5分。
八、说明
1、本规定自20xx年5月1日起执行。
2、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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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财务管理工作规范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XXX供电公司标准化工作需要,为规范工会工作而制定。
[网-]本标准由XXX供电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工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AAA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BBB
本标准主要批准人:CCC
本标准委托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工会财务管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供电公司财务工作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XXX供电公司工会财务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1-20xx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15496-20xx企业标准体系要求
GB/T15497-20xx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
GB/T15498-20xx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体系
GB/T13016-1991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
GB/T13017-1995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
3 管理职能
工会财务会计在工会主席领导下负责工会财会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职责
4.1.1 负责对会计凭证、帐簿、会计报表及工会全部经济活动审核。
4.1.2 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收入、支出的计算、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及其他。
4.1.3 负责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和决算。
4.2 权限
4.2.1 有权拒绝不符合现金业务事项的付款。
4.2.2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4.2.3 有权不予办理违反统一财务、财政制度规定的收支。
4.2.4 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各分会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保管等情况。
4.3 现金管理
4.3.1 不收白条、借据抵充现金,不挪用现金。
4.3.2 不坐支现金,库存不超过银行核定的现金限额。
4.3.3 保证库存现金与帐面核对相符。
4.3.4 收付款后,记帐凭证加盖收、付讫章。
4.3.5 根据已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序时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且记帐余额与库存现金核对相符。
4.3.6 严禁设帐外“小金库”。
4.4 银行结算管理
4.4.1 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只限本单位使用。
4.4.2 正确填写支票,不签发空头、远期支票。
4.4.3 设支票借支登记薄,注明支票鉴发日期、款项、用途、规定限额,用途必须与原始凭证相符。
4.4.4 作废支票应与存根一起保存。
4.4.5 支票遗失应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4.5 会计凭证
4.5.1 会计科目
4.5.1.1 按全国总工会统一规定设置和使用总帐科目。
4.5.1.2 按工会管理和经济业务要求,正确设置和使用明细科目和子目。
4.5.1.3 确定会计科目时,对应关系清楚,记帐方向正确。
4.5.2 原始凭证
4.5.2.1 审核原始凭证,包括填制单位名称、填制日期、原始凭证名称、抬头人,经济业务内容、金额大小写相符,填制单位公章及填制人签章等。
4.5.2.2 原始凭证内容真实,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如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金额出现错误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
4.5.2.3 原始凭证经济业务内容合法。
4.5.2.4 原始凭证不能用复印件代替。
4.5.3 记帐凭证
4.5.4 记帐凭证内容填写齐全。包括填制日期、凭证名称和编号、经济业务事项摘要、会计科目、方向和金额、附件张数、会计部门有关人员的签名或印章等
工会财务管理工作规范第2页
。4.5.5 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如填制错误,应当重新填制,并连续编号装订,装订后封面填写齐全。包括:企业名称、凭证种类、时间、起讫号、装订人、主管人签章。
4.6 会计帐簿
4.6.1 设置帐簿
4.6.1.1 按全国总工会统一规定设置帐户,使用帐簿。
4.6.1.2 帐簿设置齐全、合理,查阅方便,在用帐簿专人保管存放,一般帐簿一年更换一次。
4.6.2 记帐规定
4.6.2.1 以审核无误的记帐凭证为依据记帐,内容与记帐凭证保持一致。
4.6.2.2 日记帐及时登记。
4.6.2.3 记帐要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书写的文字和数字上面要留有适当空格,不要写满格,一般应占格距的二分之一。
4.6.2.4 各种帐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如果发生跳行、隔页,应当将空行、空页划线注销,或者注明“此行空白”、“此页空白”字样,并由记帐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4.6.2.5 登记帐簿时发生错误,不准涂改、挖补、刮擦或者用药水消除字迹,不准重新抄写,必须按规定方法进行更正。
4.6.2.6 帐页转页写“过次页”次页写“承前页”。
4.6.2.7 订本帐簿帐页不得撕毁,活页式不准缺页。
4.6.3 对帐清帐
4.6.3.1 做到帐证核对、帐帐核对、帐实核对相符。
4.6.3.2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材料、备品定期盘点达到帐、卡、物相符。
4.6.3.3 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4.7 会计报表
4.7.1 报表按《工会财会制度》统一格式要求编制,做到真实、准确、报送及时。
4.7.2 报表封面印章齐全。
4.8 会计交接
4.8.1 交接时,有监交人监交。
4.8.2 编制移交清册,帐簿同时移交。
5 检查与考核
5.1 按能用考核管理标准有关规定检查与考核。
5.2 本标准的执行在工会主席领导下,由工会主席、经审委员会检查与考核。
某年会计管理工作要点
某年会计管理工作要点某年会计管理工作要点第2页
展会计执法情况检查的基础上,强化会计档案管理和利用,主动配合审计、纪检监察等执法执纪部门开展检查工作,并结合县上实际,积极探索财政,审计、会计监督有效结合的方式方法,逐步建立会计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努力从制度上、体制上遏制会计违法行为的滋生和曼延。版权所有,全国工作者的114!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区2016年绩效管理工作,推动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的落实,根据《深圳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2016年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深绩委[2016]2号)和《**区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罗绩委〔**〕1号)等文件精神,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管理对象
绩效管理对象按机构性质不同分为区属部门、街道办事处、党群机关和公安机关四大类,共50个单位。
第一类,区属部门,共25个单位,分为A、B两类。
A类是指对外提供公共管理和服务的部门,B类是指主要负责机关内部有关工作的部门。两者实行有差别的满意度调查和权重设置。
A类部门,共17个单位:区经济促进局、教育局、科技创新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局、住房建设局、卫生计生局、环保水务局、城管局、安监局、规划土地监察大队、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管办、城市更新局、建筑工务局、政府采购中心和投资推广局。
B类部门,共8个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物业办、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发展研究中心。
第二类,街道办事处,共10个单位:**、南湖、桂园、东门、笋岗、清水河、翠竹、**、东湖和**街道办事处。
第三类,党群机关,共14个单位:区纪委(监察局)、区委(政府)办、组织部(编办)、宣传部(文化体育局)、统战部(侨办)、政法委、信访局、社工委、党校、总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和残联。
第四类,公安机关,区公安分局。
二、总体原则
(一)简化框架设置,优化权重配置。一是进一步简化评估指标框架,由原来的三级指标框架调整为一级指标框架,总体框架更清晰明了。二是参照《深圳市2016年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框架》,将客观评估权重从70%提高到80%,满意度评估权重从30%降低到20%,一方面减少了主观因素影响,另一方面评估指标权重分配更均衡、更合理。
(二)拓展评估内容,优化评估规则。为切实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的作用,确保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我区2016年新增了4项考核指标;拓展增加了市委督查事项、预算执行、信息安全相关考核内容;对“年度重要工作责任制完成情况”、“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重要指标增加了权重。同时,对部分指标操作规程进行了修改、完善和优化,评估规则更趋科学、合理。
(三)继续推动市考区工作任务落实。2016年我区将进一步加强市考区绩效管理工作,落实绩效面谈制度,明确各责任单位“一把手”负总责,推动各单位积极主动与市数据采集单位沟通,及时掌握被评估事项的进展与不足,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预判。
三、指标体系内容及框架
(一)指标体系内容。区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由客观评估、满意度评估和附加项目考核三部分组成。客观评估(80%)和满意度评估(20%)总分值为100分。附加项目考核满分为5分,分为加分和扣分两部分,其中改革创新类满分为3分,通报表扬类、荣誉称号类、投资推广类和其他类满分为2分。按照分类比较的方法计算,如年度附加项目最高得分单位原始分值大于或等于附加项目满分值,则各被评估单位该附加项目得分比对满分值换算成附加项目分值;如年度附加项目最高得分单位原始分值小于附加项目满分值,则各被评估单位均按原始得分计算附加项目分值。(详见附件2)
(二)指标体系框架。根据《深圳市2016年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框架》,结合我区实际,增设“依法规范信访行为”、“民生微实事项目”、“舆情应对能力”和“房屋征收项目推进情况”4项指标,对“政府信息公开”等3项指标考核内容进行了拓展,对部分指标权重进行了微调,与**年相比保持相对稳定。(详见附件3)
1、区属部门:从行政业绩、行政质量、行政效率、财政支出和满意度5个维度进行评估,A类部门下设20个评价指标;B类部门下设19个评价指标。
新增“依法规范信访行为”、“舆情应对能力”指标(区属A类部门),取消“志愿者先行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指标,以“预算执行进度”指标替换“行政经费节约综合考评及部门预算支出进度排名”指标,以“政府信息公开(含信息安全)”指标替换“政府信息公开”指标,提高“年度重要工作责任制完成情况”、“党政信息任务完成情况”、“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和“办文质量和效率”指标权重,降低“部门满意度调查”和“公众满意度调查”指标权重,优化各项指标的评分规则和评分标准。
2、街道办事处:从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行政能力、财政支出和满意度5个维度进行评估,下设28个评价指标。
新增“依法规范信访行为”、“房屋征收项目推进情况”、“舆情应对能力”和“民生微实事项目”考核指标,取消“志愿者先行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指标,以“预算执行进度”指标替换“行政经费节约综合考评及部门预算支出进度排名”指标,以“政府信息公开(含信息安全)”指标替换原“政府信息公开”指标,提高“督查任务落实情况”、“政府投资项目完成情况”和“办文质量和效率”指标权重,降低“行政监察结果”、“违纪违法案件和问责发生率”、“部门满意度调查”和“公众满意度调查”指标权重,优化各项指标的评分规则和评分标准。
3、党群机关:从工作目标、能力建设和满意度3个维度进行评估,下设13个评价指标。
新增“舆情应对能力”指标,取消“志愿者先行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指标,以“预算执行进度”指标替换“行政经费节约综合考评及部门预算支出进度排名”指标,以“各类专项督办工作完成情况(含市政府考核区政府绩效评估指标完成情况)”指标替换“各类专项督办工作完成情况”指标,以“信息公开(含信息安全)”指标替换原“信息公开”指标,提高“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行政监察结果(含审批与服务效能)”和“办文质量和效率”指标权重,降低“部门满意度调查”、和“违纪违法案件和问责发生率”指标权重,优化各项指标的评分规则和评分标准。
4、公安机关:
区公安分局从行政业绩、行政质量、行政效率、财政支出和满意度5个维度进行评估,下设14个评价指标。
新增“依法规范信访行为”和“舆情应对能力”指标,取消“志愿者先行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指标,以“预算执行进度”指标替换原“行政经费节约综合考评及部门预算支出进度排名”指标,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完成情况”指标权重,降低“部门满意度调查”、“公众满意度调查”、“党政信息任务完成情况”和“违纪违法案件和问责发生率”指标权重,优化各项指标的评分规则和评分标准。
四、评估周期和评估方式
(一)评估周期:分为半年评估和年度评估
(二)评估方式:
采取客观评估和满意度评估相结合的方法,其中客观评估权重占80%,满意度评估权重占20%。
1、客观评估:由数源单位依据绩效评估指标及其评估标准、权重系数、计算规则,采集和处理指标数据后生成评估结果。
2、满意度评估:包括区领导评价10%,服务对象评价10%(含窗口服务评价)。满意度调查由区绩效办牵头,区统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实施。
五、评估规则
(一)关于绩效评估等次划分规则
绩效评估结果等次评定于年度评估时进行,绩效评估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次。
1、区属A类部门、区属B类部门、街道办事处、党群机关等次评定。“A”和“B”等次的单位数量分别占同类被评估单位总数的20%和40%,其他除以下所列特定情形的“D”等次外,则均列为“C”等次。
2、区公安分局的等次评定。区公安分局的等次评定包括市公安局对区公安分局的等次评定和区绩效委对区公安分局的等次评定两部分。
(1)市公安局对区公安分局的等次评定。在市公安局年度考核处以上单位中,排名前20%或被市公安局评为“优秀”等次的,列为“A”等次;排名前60%(不含排名前20%),列为“B”等次;排名后40%,列为“C”等次;被市公安局评为“不达标”等次的,列为“D”等次。
(2)区绩效委对区公安分局的等次评定。在区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中,区公安分局的年度得分大于或等于区属部门、街道办事处、党群机关年度评定为“A”、“B”、“C”等次的最低分,则分别评定为“A”、“B”、“C”等次。
(3)区公安分局最终等次评定。以市公安局对区公安分局评定的等次和区绩效委对区公安分局评定的等次为依据,取较低的等次作为区公安分局的最终等次。
3、上述各类被评估单位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列为“D”等次: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区委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和其他重要任务未按规定目标和进度完成的;
(2)出现重大、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3)发生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环保、维稳、社会治安等重大特大案件、事件、事故,未及时处理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4)绩效状况较差的其他情形。
(二)关于“优、良、中、差”等级得分的评估规则
单项指标评分结果划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对于不是以百分制表示的原始评估结果,应折算为百分值。单项指标“优、良、中、差”相应得分区间原则上不低于以下标准:优:指标得分≥90分;良:80分≤指标得分90分;中:60分≤指标得分80分;差:指标得分60分。
(三)关于默认得分的规则
被评估单位某项指标在评估周期内若无相关事项或数据,则该项指标为默认得分。一般情况下,默认分取该项指标其他被评估单位实际得分的中位分,以相对公平和动态地体现被评估单位得分;如果中位分低于80分,则默认分是80分,避免相关评估单位在没有评估事项的情况下出现不合理的指标预警。特殊情况,按照单项指标操作规程规定进行评分。
(四)关于市、区绩效考核结果联动的规则
对单项指标考核得分全市后5名的责任单位(得分“优”除外)扣除等值分数,对负有连带责任的单位按被扣分值的一半扣分。对因主观原因导致单项指标考核得分全市后2名的责任单位(得分“优”除外),由区督查室提请区政府审定后发批评书。
六、数据报送
(一)各数源单位、被评估单位按照《**区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五章“评估方法与数据采集”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二)数源单位通过区权力运行在线监督平台定期报送指标评估结果,同时以书面形式报区绩效办备案。半年指标评估结果在7月25日前报送;年度指标评估结果在次年1月25日前报送。特殊情况按指标考评标准操作规程确定的时间报送。
(三)申诉与核查程序。数源单位须将单项指标评估结果征求被评估单位意见,被评估单位如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向数源单位提出书面核查申请。数源单位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并书面回复被评估单位。
被评估单位对数源单位的核查结果仍有异议的,可自收到数源单位核查结果2个工作日内向区绩效办提出书面察访核验申请。区绩效办察访核验后将情况书面报区绩效委领导审定,并将结果反馈被评估单位和数源单位。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保证工作质量。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实行绩效管理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各单位“一把手”是绩效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应熟悉考核规则,明确工作任务,抓部署,抓落实。要按照考核要求和标准,逐项对照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要加强人员配备,保持工作人员的稳定性,如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的,务必做好绩效工作交接,保证绩效管理工作的连续性,若出现问题将进行责任追究。
(二)定期分析,加强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加强绩效评估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及时解决工作落实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持续改进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抓好市考区绩效评估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高度关注各项指标任务的进展情况,主动进行分析和预判,查找不足,及时分析,限期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严明纪律,确保客观公正。各责任单位要严肃考核纪律,明确绩效考评细则,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报送相关数据和材料,做到考核过程公开透明,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切实维护绩效管理工作严肃性,确保绩效指标数据的真实、准确、客观、可靠。区绩效办将按要求认真开展察访核验,对绩效管理中发现的纪律、作风、效能等问题,特别是对不负责任乱打分、打面子分、照顾分的,将予以扣分并问责。
(四)加强研究,提升工作水平。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区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区2016年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不断研究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政府绩效管理领域的理论探讨与工作研究,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进一步提升我区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使公司档案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正规化、规范化轨道。根据《档案法》和公司的要求,现就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工作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档案意识,理顺档案工作机制,建立和健全档案规章制度,夯实档案工作基础,达到实现目标管理标准和促进管理整体水平提高的双重目标,为能使我局档案管理进一步科学化、现代化,更好地为水利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一、立卷归档范围
此次整理收集20XX年以前的各种材料。有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人事档案,劳动合同、履历材料、学籍材料、组织关系材料、工资材料、奖励材料、处分材料、任免材料、考核材料等。
2、会计档案,包括凭证、账簿、会计报表、财务报告、其他等;
3、文书档案,包括党群类、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生产技术类、财务审计类、人事劳资类等。
4、科技档案,包括产品、科学研究、基本建设、设备仪器等。
5、声像档案,包括照片、底片、光盘、磁盘、幻灯片等。6、实物档案,包括各类证书、奖状等。
二、立卷归档时间
从7月15日开始到12月底止,历时5个月时间。
三、责任人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具体责任人档案室主任及档案管理员。
四、实施步骤
(一)清理资料阶段(7月15日至8月15日)。对档案室内存入的所有资料进行清理、编号、归类,重点清查各个年度所欠缺的材料、文件等。
(二)收集资料阶段(8月16日至10月15日)。在对档案室所有资料清查的基础上,针对所缺材料,列出清单,按照清单进行收集整理。
(三)立卷归档阶段(10月16日至12月底)。对所有资料进行核校、分类,去伪存真,按照《档案法》的要求进行装订,力求规范。
五、几点要求
(一)请公司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中精力,督促具体经办人员及时提供送交各类资料。
(二)在此次档案立卷归档过程中,请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主动整理好本部门的资料,按时送交档案室。
(三)要加大投入,确保运转。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为保证正常运转,公司要加大投入,购买必要的档案用品和设备,配置档案管理软件,将档案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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