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

做出规划。今天所做的事情是为了我们有更好的明天。听从单位领导的工作安排,着手安排一份详细的工作方案是非常有必要的。方案偏重于技术实现方式。怎样贴切实际的写好一份方案呢?小编特别为你收集的“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xx年35号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xx年36号令),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优化资产配置,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现就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新体系
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和具有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各有关单位)占有、使用、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各有关单位的资产,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和接受捐赠形成的资产,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按照国务院、财政部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要进一步明确各有关单位职责,抓紧建立“区财政局—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和具有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新体系。区财政局代表区政府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具体组织实施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受区财政局委托,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和具有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和具有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是国有资产的具体使用者,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
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购置、变更和处置管理
1、加强国有资产购置管理。各有关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应先由单位提出申请,按管理权限报批,经区政府同意后,由区财政局列入部门预算,再通过政府采购或从闲置资产中调剂解决。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产权登记的重要性,增强产权意识。要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及时建立资产账目,单位资产管理专管员要加强与区会计核算中心的账务核对,切实做到账实相符。
2、加强国有资产变更管理。各有关单位撤销、分立、合并需划转资产的,原占有、使用单位或主管部门要成立资产清理小组,对资产清理结果提出处理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财政局办理资产划转及产权登记手续。成建制或部分转为企业的,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以区财政局的审核结果为依据,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讨论决定后再办理资产划转、注销登记及占有产权登记手续。
3、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资产处置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对处置的资产,须向主管部门提出处置国有资产的申请,填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及相关资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区财政局审批,需要资产评估的,由区财政局委托中介机构评估确定基价,并委托具有公物拍卖资格的机构进行公开拍卖。需要报区政府决定处置的资产,由财政局会同资产使用部门报经区政府审批。发生的资产呆账损失、非正常损失等,要在1个月内,由本单位提出申请,经区财政局委托中介机构评估、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区财政局审批。各单位凭核准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批复书》,调整有关资产、资金账目。
各有关单位使用国有资产开办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附属营业单位,以及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要报区财政局审批,并将经营项目、合作对象及预期经营收入等主要内容在本单位进行为期1周的公示。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
1、收益范围。国有资产收益是指全区行政机关、全额和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和具有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国有资产经营性收益和处置收益等。具体包括通过对外投资、出租出借、转让、变卖、报损、报废、公管房拆迁补偿、接受捐赠收入及其他国有资产收益。
2、收益收缴。国有资产收益要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系统统一管理。各有关单位取得的国有资产收益,必须在收款之日起5日内全额上缴财政专户。
3、收益使用。国有资产收益主要用于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保障单位履行职能及区政府批准的其他支出。除国家已有政策规定或具有专项用途的外,各有关单位上缴的经营性收益,由区政府确定调控比例。
4、收益监督。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审计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国有资产收益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各有关单位国有资产收益应及时足额收缴,凡有拖欠、挪用、截留及私分国有资产收益等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和法律监督
1、使用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专管员为直接责任人。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工作,做到物尽其用,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使用中的不当损失和浪费。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应当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家底清楚,账、卡、实相符,防止

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第2页

国有资产流失。区财政局定期对各单位专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专管人员国有资产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2、建立档案。全区各单位要建立资产登记档案,即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台账、卡片,及时准确反映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增减变化情况,特别是固定资产卡片,要详细记录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如科室或使用人,做到账、卡、物一致。区财政局也要建立一套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库,对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凡增加或减少固定资产的单位,都必须到区财政局办理增加或减少手续后方可到区会计核算中心进行固定资产账务处理。最终达到区财政局国有资产信息库、区会计核算中心财务账、各单位台账卡片三方数据一致。
3、加强监督。区财政局、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坚持单位内部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考评范围,并把国有资产管理责任纳入离任审计范畴。如有违反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按管理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区财政局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学习贯彻落实财政部20xx年35号、36号令,切实做好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区属国有及集体企业国有资产由区经贸委代表政府行使管理职能,具体组织实施全区国有及集体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具体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省、市有关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各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要加强对各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资产管理的监督和指导,督促完善资产管理措施,防止居委会和村委会资产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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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


利州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根据《广元市利州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的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按需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区成立了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伍荣华为组长,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事局局长赵碧森同志为副组长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事局,负责制定全区岗位设置管理及工作方案,明确改革的方法、步骤和具体操作程序,对各阶段工作的具体时间提出明确要求,具体督促、指导。各部门、各事业单位要加强领导,安排责任心强、政治素质好、业务熟练的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确保任务完成。
三、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具体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准备阶段(2009年2月18至28日)
1、宣传动员。各部门、各单位要分层次召开动员会,及时传达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学习有关配套文件,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了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必然性、重要性和紧迫性。
2、调查摸底。各事业单位要通过收集有关文件、资料数据、人员花名册、工资统计报表等,对本单位现有编制使用情况、各类人员聘用情况和现有在册工作人员结构状况等,进行深入了解和全面掌握,并分门别类做出系统分析,为岗位设置提供依据。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7月31日)
1、制定岗位设置管理方案。2009年3月1—31日,事业单位根据《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人员编制、工作性质、职责任务、人员结构等相关情况,以及调查摸底的统计数据等,提出本单位岗位设置意见,形成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广元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2、岗位设置管理方案核准。2009年4月1—30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送区人事部门统一按《实施意见》规定程序上报市人事局核准批复。主管部门和区人事部门要重点审核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范围,岗位类别,等级划分,结构比例等级设置是否合理,岗位设置工作程序是否合适,岗位聘用办法是否规范,报送材料是否齐全等。核准岗位设置方案时,需报送如下材料:
(1)核准岗位设置方案的请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要由主管部门行文呈报,标题为《关于xxx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请示》(一式3份及电子文档),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部分:
应载明以下内容:一是单位总体情况,包括社会职能、职责任务、拨款形式、隶属关系、机构规格、领导职数、内设机构数及名称、人员编制、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人数、人员结构(要有基本数据)等;二是根据社会职能和职责任务确定本单位属于管理服务为主、专业技术为主、技能操作为主的三类事业单位中的哪一类,有无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三是根据单位的职责任务和现有在册正式人员状况确定岗位设置总数,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主体岗位类别,主体岗位设置数量,其他两类辅助岗位的设置的数量和设置的理由;四是按照事业需要和现有人员状况确定每个岗位等级和各等级岗位内部控制比例;五是最高等级岗位控制的标准和控制办法;六是组织机构及实施方法步骤等。
报送岗位设置方案时,一并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特设岗位设置审核表》、《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及岗位数额申报表》、《岗位聘用结果审核表》、《管理岗位聘用人员基本情况表》、《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基本情况表》、《工勤技能岗位聘用人员基本情况表》、《2006年7月1日后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评定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审核表》;《事业单位人员情况统计表》(各一式5份)
(2)机构编制部门设立单位的审批文件、调整内设机构和增减编制的相关文件及复印件4份(复印件加盖机构编制部门公章)。
(3)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的编制原件及复印件4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机构编制文件未明确单位规格,且单位管理岗位等级设置到八级以上的,需提供单位主要领导的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经人事编制部门审核的人员编制管理手册原件及人事编制部门备案核准的现有在职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人员花名册4份
(6)相关证明材料。如区级重点中学、二甲医院等类似单位要报送相关证明材料各4份。
3、编制岗位说明书。2008年5月1-20日,根据市人事局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明确本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不同等级的岗位职责、工作权限、任职条件和相关待遇等,经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和程序,研究制定本单位不同岗位、不同等级的岗位说明书,作为人员聘用、聘后考核的主要依据。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下属事业单位拟定岗位说明书。
4、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2009年5月21-6月21日,事业单位要按照市人事局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本单位具体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指导思想、适用范围、设岗原则、岗位基本条件、岗位聘用办法、组织领导和实施步骤等主要内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需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单位领导人员集体研究通过,经主管部门审查,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核准,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组织实施。
5、开展岗位聘用工作。2009年6月22日—7月10日,根据《实施意见》和本单位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工作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岗位聘用基本程序是,在本单位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之后,工作人员申请应聘,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开展竞聘上岗或考核,并根据竞聘情况或考核结果,提出择优拟聘人员名单,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按核准权限逐级上报核准或备案,对尚未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省、市以及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精神,进行岗位设置,实行聘用制度,组织岗位聘用。已推聘的事业单位按照聘用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与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照所聘岗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变更。
办理拟聘人员核准或备案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市人事局下达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通知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2)经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3)《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审核表》;
(4)证明符合任职条件的相关材料;
(5)聘用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
(三)总结认定阶段。(2009年7月11至30日)
区人事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及合同鉴证的情况,对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及《实施意见》的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对按政策规定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予以确认。
事业单位申请认定时需提交下述材料:
⒈认定请示(3份);
⒉岗位说明书(2份、区人事局备案一份、单位留存一份);
⒊经政府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实施方案》(4份);
⒋市人事局下达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核准通知及相关表册文件(4份);
⒌《利州区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核准表》(4份);
⒍《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登记备案表》(4份及电子文档);
⒎聘用合同鉴证证明;
⒏(3份及电子文档)。
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人事部门认定。
四、一些具体问题的意见
1、没有明确机构规格或领导人职级待遇的事业单位,应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办理确定其领导人职级待遇事项,作为设置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职员岗位的依据。领导人高配的事业单位需设置相应岗位的,应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的批文和有权任免机关的任命通知办理,其他管理岗位的设置仍按照《实施意见》执行。
2、事业单位党群组织负责人的职级,职数,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文已明确的,严格按批复办理;未予明确的,按党章和相关法律、法规、章程的规定执行,其中确需设置党群组织专职负责人的,应控制在事业单位领导职数限额内。
3、尚未完成事业单位全员聘用的单位,暂停聘用工作,待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完成后,再按照岗位设置的规定组织聘用工作。
4、事业单位根据推行人员聘用制度规定,经备案核准的现聘人员未超过编制数额的,按照编制内的实有人数并适当考虑近几年的事业发展,确定岗位设置总量;现聘人员已超过编制总数,岗位设置总量依据机构编制部门备案管理的实有人员数额确定。
5、没有颁布本行业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的事业单位,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岗位设置最高等级及结构比例可参照性质相近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执行。无性质相近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参照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同意,按《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全区总体控制比例执行。
6、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制定岗位具体任职条件时,要从岗位设置的原则出发,按照《实施意见》以及行业指导意见的要求,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同一级的岗位在不同的事业单位、不同的专业,其具体任职条件也可以不同。
7、没有确定规格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设置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按管理权限对管理岗位最高等级予以明确。
8、各单位人员人事关系的认定一律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管理的人事关系为依据。
9、对规模小、人员少、较分散的事业单位,岗位可由主管部门商人事编制部门意见后集中设置,统一调整使用。
10、首次推行事业单位全员聘用制时,办理离岗待退手续并在区人事局备案的,应按本实施意见进行岗位设置管理。
11、2006年7月1日后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评定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由单位组织填写《广元市利州区2006年7月1日后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评定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审核表》,按程序报批。
五 、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岗位设置组织实施工作。区人事部门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监督和管理,要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特别是在岗位总量、类别设置、等级设置和比例控制等方面要宏观掌握,严把审核关。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做好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及时和人事部门沟通解决出现的问题。事业单位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岗位设置方案的编制工作,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做好本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二)要建立工作反馈机制。实施工作中如有《实施意见》无法解决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和人事部门沟通,共同分析研究解决,不得随意“开口子”,确保政策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结束后,区直各主管部门要向利州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
(三)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提高岗位等级,突破结构比例。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对不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单位,有关主管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慎重对待和妥善处理实施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要切实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真正实现在稳定中推动改革发展,在改革发展中确保稳定。

关于加强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治安管理工作的意见版权所有
近期集团公司通报了个别单位相继发生的几起性质较为严重的治安问题。为认真接受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落实治安防范措施,消除治安灾害隐患,为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促进四季度决战决胜,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班前班后会、政治学习日等时间,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物中全会精神,把握其精神实质,进一步深化对搞好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认识。要明确加强治安管理工作,确保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表现,是推动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促进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根本保证,是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要使广大职工群众认识到:创造稳定有序的治安环境是保证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实现安居乐业的重要前提,从而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全矿切实形成人人关心治安,个个维护稳定,积极出力献策的良好氛围,促使大家自觉投身到维护矿山治安稳定工作中来。
二、超前防范,消除隐患
随着企业内部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人们的思想意识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由此带来的各种负面影响在一定程度上也给治安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为此,各单位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信访工作的认识,认真分析信访形势,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确保不出现问题。一是要加强信访队伍建设。各单位对信访工作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对专兼职信访员要经常性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他们的群众观念和依法做信访工作的水平,使信访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二是要定期对对各类潜在的、容易引发的不安定因素进行排查。尤其是对改革和生产经营中的重点、难点和职工群众反映的热点、敏感问题,要做到及时掌握,及时分析,及时引导帮教,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确保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要加强信息传递工作。对发生在本单位的各类治安问题要及时上报矿党委、矿行政及综治办,为领导或上级业务部门正确决策处理提供可靠依据。
三、打防并举,重在防范
保卫科要始终保持严打斗争的高压态势,加大办案力度,做到破现案、查旧案、挖积案,依法严厉打击盗窃、黄、赌、毒、打架斗殴、酗酒滋事、无理取闹等违法乱纪分子,维护矿山治安秩序的稳定。同时要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积极采取各种防范措施,主动出击,做到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对劳教释放人员、老上访户、暂住人口等重点人口的管理,要做到责任到人,帮教措施到位;对宿舍大门口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凡可疑人员进出宿舍要严格盘查询问,力求查明身份,防止xx功分子进入宿舍搞非法活动;要加大对冬季“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做到防患于未然。严禁在矿工业广场焚烧树叶及垃圾,如有违反处罚责任人100元,所在单位党政负责人各50元。造成一定损失的,将根据其性质、后果从严从重进行处理。
四、强化管理,以德治校版权所有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是培养人才的摇篮,对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减少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维护矿山稳定,子弟学校要积极适应教育形势的需要,以培养合格人才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实施素质教育,扎实做好学生的德育教育工作,促使青少年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到以德治校。一是要加强广大教职员工的师德建设,提高教师素质。要求教师在思想素质上、道德素质上、学识学风上,以身示范,为人师表,以自己的好思想、好作风、好品德影响带动学生,担负起教书育人的双重责任。另一方面要注重解决青少年心理问题,帮助青少年养成正确的自我观和健全的人格。要尝试通过建立学生心理辅导站、配备心理学教师、开设心理教育课等形式,解决好中小学生存在的各种不健康心理,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矿区治安秩序稳定。

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市政府关于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依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关于校车安全工程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xx〕125号),结合我市校车管理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履职、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立足长效管理,建立健全校车管理的协调机制和安全管理责任制,减少和避免学生交通意外,杜绝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二、工作目标
我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目标是:到2014年底,300辆已配置的校车全部投入正常运营;到2015年底,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城市和农村公共交通线路与站点设置更加科学,所有需要乘车上下学的中小学生和幼儿都可以乘坐城市公交、农村客运、镇村公交客车或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
三、主要制度
1.准入与退出制度。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的车辆必须依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实行车辆户籍化管理。对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核发校车标牌,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等。坚决杜绝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严厉打击非法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的车辆。已取得校车运营资质的车辆,因故不符合校车使用条件或达不到安全技术条件的,严格实行退出制度。
2.驾驶人管理制度。校车驾驶人必须符合《条例》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不得聘用无校车驾驶资质的驾驶人员,已经聘用的要予以清退。校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依法处罚或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不再符合《条例》规定的校车驾驶人条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取消校车驾驶资格。
3.安全乘车制度。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建立校车、校车驾驶人和管理人档案,实行台账管理。使用校车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与当地教育部门、公安机关签订校车安全运营管理责任书,落实各方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安排随车人员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维护上下车和乘车秩序。乘车学生由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监护人与学校签订乘车协议。入园幼儿确需乘坐校车的,须由监护人或其委托的成年人护送至乘车站点。鼓励保险公司为校车运营提供优质保险服务。
4.线路备案制度。校车接送学生的行车时间、路线和停靠站点,分别报教育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选择校车行驶路线时,尽量避开复杂和繁忙的路段。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按日填写校车运行安全日志,如实记录校车运行情况。校车只能在核定线路上或区域内运行,禁止跨线路、跨区域接送学生,禁止除长途接送外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禁止参与非接送学生的活动,禁止接送学生途中搭乘其他无关人员或货物。
5.定期检测制度。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建立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和车辆管理台账,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保证车辆处于良好技术状态,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校车年度审核时,公安机关和机动车检验机构,对校车进行严格检测,确保校车安全运行。建立校车检测责任追究和校车安全事故倒查制度。
6.运营监督制度。教育、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切实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建立完善的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会商机制和联合检查机制,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方便群众举报违反校车安全运营管理规定的行为。在每辆校车车厢内的显著位置,公布校车安全运营监督电话或举报方式。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第一时间根据《条例》和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7.应急处置制度。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建立校车安全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和落实校车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学校定期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应急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校车安全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演练,帮助学生增强安全乘车意识,增长安全乘车知识,提高应急自救自护能力。校车发生交通意外后,校车驾驶人和随车人员应第一时间救人、保护现场并报警,及时将学生转移至安全地带,并做好有关防范工作,防止发生次生交通事故。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校车安全管理,以县区政府为责任主体,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县区成立由政府负责人为组长的农村学生校车安全保障工程领导小组,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定期研究制定校车安全管理的政策和措施,全面落实工作会商、信息共享和联合检查机制,加强督查监管。各县区政府要抓紧制定完善校车运营服务方案,方案于2014年4月30日前报市农村学生校车安全保障工程领导小组。
2.严格职责分工。教育部门把校车安全

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第2页

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考核重要内容,督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运营管理制度。制订学生乘车安全守则,组织开展对随车照管人员、中小学生和幼儿的交通安全教育。公安机关主要负责校车驾驶员资格审核、管理,办理校车注册、年检并核发校车标牌,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牵头相关部门排查校车安全隐患,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财政、交通、安监、审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校车安全运营管理的相关工作。
3.强化监督管理。县区政府要组织教育、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每年组织对运营校车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底。按照《条例》规定,对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进行严格检查并登记备案,切实掌握相关情况。因校车安全运营推进不力、管理不善导致辖区内发生学生上下学重大安全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4.加大政策扶持。县区政府应加强校车安全运营保障,可以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社会捐赠及家长合理分担等多种形式,建立校车更换升级的经费补贴政策,以及校车正常运营经费补贴政策,财政补助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落实经费筹措渠道。
5.做好宣传教育。教育部门、公安机关和各学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条例》和实施校车安全保障工程的现实意义、政策措施和先进经验。积极倡导全社会尊重校车优先权,自觉礼让校车,为校车的通行、停靠、学生上下车及穿越马路提供方便。引导学生自觉拒乘和举报超速、超载车辆及“黑校车”。

2005年全区城市管理工作意见


2005年全区城市管理工作意见 一、着力解决当前城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注意克服“重建设、轻管理”的倾向,切实解决城市建成区因规划置后所带来的城市管理基础设施不配套这一突出问题,规划还建一批公厕、垃圾中转房、农贸市场、停车场等; (二)从解决市民城管意识淡薄入手,广泛深入地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使市民自觉爱护市政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维护市容市貌秩序; (三)从改善城管执法环境着眼,疏堵结合,将人性化管理与严格执法有机地结合起来; (四)从根本上解决城管体制不顺的问题,坚持“条块结合,以属地化管理为基础”的原则,积极推进城管工作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大对重点规划区和重点镇的城管执法力度,逐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二、2005年全区城管工作意见 (一)要有明确的工作思路 2005年的城市管理工作,要紧紧围绕提高城市文明程度、城市形象和城市综合竞争力这一目标,主动适应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向重点规划区和重点镇延伸,以环保创模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为载体,以继续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大力实施建绿工程和电力、电信架空线下地工程,全面提升城市管理形象。 (二)要有扎实的工作措施 1、进一步端正城管执法指导思想。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公用服务的城市管理理念,坚持把市民利益放在首位,严格依法管理,增强执法效能。 2、结合职能实现经营城市新突破。合理有序地规划市政公共设施可供拍卖筹集城市管理资金的载体,对城区户外广告进行公开拍卖。 3、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城市景观。结合我区的历史文化底蕴,力争建设2—3处城市景观。 4、加大对重点规划区和重点镇的城管力度。今年将在新繁、大丰、三河、龙桥、木兰、泰兴、石板滩、清流、斑竹园9个镇(街道办事处)开展城镇管理行政执法试点工作。 5、大力实施建绿工程和电力、电信架空线下地工程。结合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加快实施建绿工程,力争达标;同时着手规划电力、电信架空线下地工程方案,并做好启动工作。 6、持续不断地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以“治乱、治脏”为突破口,以落实责任制为核心,组织3—4次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同时重点实施中心城区饮马河、南门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二○○四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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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乡镇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文章标题:乡镇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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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格财务管理,做到开源节流,防止“跑、冒、滴、漏”,经镇委研究,特制订实施意见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镇委成立财务管理小组,由王艳丽镇长任组长,马宗军主席任副组长。
二、镇资产管理规定
1、镇所有收入(预算内、预算外)实行财政统管,统管包括财政、计生、工业、民政、司法、土管等所有有收入的单位,镇财政设主管会计、现金会计各一名,主管会计不得开支。

2、坚持实行“收支两条线”、“一支笔审批”、“权、钱、帐分离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收入必须日清月结,及时足额入库,不得截留、坐支和挪用。

3、加强财务管理,实行书记、镇长会签制度。支出事前必须有预算和报告;经费拨付需书记、镇长同意,1万元以下由镇长批准,5万元以上经书记会、班子会同意后批准。

4、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各单位需购置的办公用品,应事先写出报告,经审批后由财政所统一购买。

5、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各办公室要做到人走灯熄,接打电话简明扼要,严禁利用办公电话办私事,喷大空。

6、文印室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文件材料以打印为主,严格控制复印,降低设备纸张损耗,禁止无关人员擅自使用文印设备。

7、探望病号需经书记镇长同意后,由财政统一办理,购买物品开支的标准为每人不得超过150元。

8、来客招待、烟酒、国品等非正常开支,必须经书记、镇长同意后办理,不准先办后批。来客实行定点招待,由办公室主任安排,财政所指派专人负责结算。来客住宿必须先经书记镇长同意后,方可入住。严禁红白事开支。

9、干部职工借用公款公物必须经主要领导签批,3个月内必须偿还,否则,按挪用或贪污论处。

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

1、各办公室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凡配置的办公用品要妥善保管和使用,不得挪用、转让,如有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2、镇财政所负责镇机关国有资产的验收、保管和调剂工作,对各办公室的办公用品统一登记,建卡归档,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3、人员调动或离岗时,应先办理所用、所管资产的交接手续,否则不予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四、办事处(行政村)财务资产管理规定

1、办事处资金实行单独核算,自求平衡,收支情况由镇财政、纪检人员实行年终审计。

2、对办事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造册,由财政所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卖、抵押,否则,追究主管领导法律责任。

3、办事处需新上基建项目,必须事先经书记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不准各行其是。

4、行政村资金实行镇管村用,办公经费及其他经费由财政统一拨付,不准截留和挪用。

5、镇财政、纪检部门每年对各办事处、行政村财务进行年终审计,发现违纪问题及时纠正。主管领导及财务人员不按规定办事,越权行事,失职、渎职者,除责令挽回损失外,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

本规定从20xx年3月1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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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意见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xx年第6号令)、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省直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发〔20xx〕2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山市市直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政〔20xx〕5号)、市人事局等部门《关于市直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20xx〕108号)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就我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区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及其他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公开招聘。
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应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和人员结构范围内进行,并按照年度招聘计划执行。
二、编报招聘计划
每年年底前,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须将本单位性质、编制限额和人员结构、空缺岗位,以及本年度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和相应的资格条件等通过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人事局,区人事局汇总、编制年度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计划,报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应符合区事业单位招聘条件,其中招聘的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特殊岗位除外。
以下人员,招聘单位报区人事局审核,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后,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一)具有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三)区外高层次人才;
(四)引进具有特殊专业技能的人才。
四、信息发布
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招聘公告由区人事局会同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有关媒体和中国徽州网、××山人事、徽州人事及相关网站上向社会统一发布。公告信息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招聘单位简介;
(二)招聘岗位、学历、专业、人数;
(三)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四)报名时间、方式;
(五)考试内容、形式、科目,考试、考核时间;
(六)报名方法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五、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区人事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或本系统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资格条件除国家特殊规定外,不得附加地域、身份本文 等方面的限制。应聘者提供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六、招聘程序和方式
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试考核工作,采用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考试的方式。部分特殊、紧缺、急需专业的人才,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后可单独实施招聘或到高校采取面试、考核等程序实施招聘。属单独实施招聘的,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招聘程序发布招聘公告、制定实施方案、组织进行操作。
考试包括笔试、专业实务测试等形式。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5;低于这一标准的,应根据应聘者意愿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一)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综合素质。统考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主要包括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言语理解与表达等。试卷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命题、阅卷。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进入专业实务测试。
(二)专业实务测试。专业实务测试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特点,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对专业技术岗位,可采取面谈、实际技能操作或专业测试等方式;对教师岗位,可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对管理岗位可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专业实务测试由区人事局与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专业实务测试应设考官组。考官组一般为7人,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领导、专家学者和有资质的面试考官组成。
应聘者考试成绩由笔试、专业实务测试的考试成绩加权形成,笔试成绩在权重中占50%。对笔试入围后如考生自动放弃,各岗位专业实务测试时招聘岗位与应聘考生低于1:3的情况下,应设置专业实务测试的最低分数线。
(三)考核和体检。考核和体检由区人事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核按招聘公告规定和考试合成成绩确定入选人员。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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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考核和体检均按1:1进行,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体检执行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须在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对考核、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根据岗位空缺名额,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对考核、体检合格者,由区人事局按干部管理权限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经相关会议研究后,由区人事局拟文,并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
七、回避、监督和违纪处理
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监察等岗位,也不得应聘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凡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按规定回避。
区纪检监察部门对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区事业单位在新进人员招聘工作中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区事业单位招聘新进人员,未按本《意见》规定擅自进人的,编制部门将不予入编,人事部门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不予核定工资。对违反操作程序,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意见》由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中共××山市徽州区委组织部 ××山市徽州区人事局
××山市徽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十月二十日

关于加强建筑管理工作方案


关于加强建筑管理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和目标

在局党组的领导下,通过整合现有的监管、执法力量,形成综合监管、全面覆盖的建筑管理新格局。力争通过1年左右的努力,重塑全县建筑管理新形象,做到职责更明确、监管更有效、服务更高效。

二、基本原则

1 、落实责任,2、分片监管,3、绩效管理,4、廉洁自律。

三、工作内容

1 、整合管理资源,将建管站、质监站、安全股、建管股、清欠办现有的职责进行整合,形成建管站统管、各分管和各片区相结合的综合监管新格局。

2 、明确职责分工。将建管站现有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管、建筑市场管理、建筑市场稽查、农民工工资管理、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等基本职能,分别对应3个分管领导,每位领导牵头分管若干项职责,其他若有临时性增加的任务临时机动安排,做到职责分清、事有人管、分合相结合。

3 、人员划分责任范围。根据全县在建工程总量,结合已有的工作程序和分工,将全县划分为3个监管区域(小组),每个区域由一名副站长兼任组长,负责本区域内涉及的所有建筑工程联合执法检查事宜,另设副组长各一名,监管员若干名。

4 、条块结合。每名副站长既承担分管职责,也要负责牵头工作,制定和方案,组织、指导、监督各片区实施;同时也是一个片区的负责人,负责本片区的所有监管工作并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组织实施。工程竣工预验收由站统一安排,监管组长由另外片区的负责人担任,原片区质量监管人员参加1人,实行互相监督,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的影响。

5 、实行重要岗位轮岗制度。片区组长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轮岗,其他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轮岗。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改选支部委员会,设专职支部书记,支委为三人;二是组建新的建管站领导班子,一正三副,其中三名副站长分别兼任片区组长,各项职能业务实行分管负责制和牵头负责制。建管站全面工作,实行站长负责制,清欠办主任由站长兼任。

2 、建立建管站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重大事项必须经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后执行。难以决策的重大事项必须报经局党组同意后实施。

3 、实行月例会制度和周业务学习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参加。月例会由分管负责人文字汇报本月工作,提出下月工作计划。必要时局分管领导和纪检组长列席。每月例会主要是总结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找到解决问题的对策、布置安排下月工作任务。

业务学习主要是对各片区在监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磋商,对不熟悉的业务进行面对面辅导,多方面把关。做到各片区监管尺度一致,口径一致,标准统一。

4 、严格绩效考核制度。打破大锅饭局面,将工资绩效与日常考勤相结合,按月兑现绩效奖,实行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站长、支部书记要统筹安排好外业监管和内业管理;各区域负责人和监管员以现场工作为主,并负责形成监督工作日志和执法监管各项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站办公室文印、内勤、财务、驾驶等岗位人员,以服从站领导、服务监管一线为原则,工作不得推诿。

5 、严格廉洁从政和效能建设。建管站全体工作人员不得插手或变相插手建筑工程的各环节,不得强行推销或变相推销任何物资,不得刁难服务对象和监管对象,不得接受服务对象和监管对象的吃请,不得收受、索取监管对象的现金、购物卡和物品等。如有举报并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市容和环境长效管理工作意见


各室、局,各分区管委会,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市容和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不断提升城市管理质量和水平,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精神和区域实际,现就我区市容和环境长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围绕建设一流园区的要求,以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改善环境和人居环境、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为目标,创新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措施,全面提高城市管理质量和水平,努力塑造整洁有序、精细秀美的现代化新城区。 实施原则:一是属地管理原则。工委、管委会统一领导,城管部门牵头,部门各司其职,街、镇、分区具体实施。二是建、管、养分离原则,建设局负责建设,城管局负责管理,街、镇、分区负责养护。三是责权一致原则。按照各部门、街、镇、分区所承担城市维护管理责任,落实相应权力、财力和人员。 二、内容和要求 1、环境卫生管理 市容环境保持整洁美观,路面和公共场所垃圾及时清理,乱涂乱贴有专业队伍清除,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提高环卫保洁水平。完善环卫设施,加强公厕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强城乡结合部、闲置地块管理,消灭环卫作业盲区和管理死角。 城管局负责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各街、镇、分区负责做好辖区内的环卫保洁工作。 2、建筑工地管理 建筑工地(包括中心区内市政、拆迁工地)必须按规定设置隔离围栏,建筑垃圾随产随清,废水泥浆不得外流(末经处理不得排入雨、污水管道),工地进出口道路硬化,运输车辆不得带泥行使,不得抛洒滴漏。 建设局负责工地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建设单位是工地环境卫生的责任单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环卫保洁工作。 城管局、交巡警大队依法查处抛洒滴漏行为。 3、市政道路和路灯管理 市政道路应保持平坦、畅通,出现坑凹、隆起等要及时修复。路灯设施要保持完好、整洁。 城管局负责指导监管市政道路和路灯的养护。各街、镇、分区具体实施辖区内市政道路和路灯的养护。 建设局负责市政道路的大修,办理开挖审批。 4、市政绿化管理 市政绿化要保持美观、整洁,有专业人员施肥、修剪、除草、灭虫,植被养护良好,无裸露泥土,无缺株死株。 城管局负责指导和监管市政绿化的养护。各街、镇、分区具体实施辖区内市政绿化的养护。 5、集贸市场管理 集贸市场要有良好的经营环境和秩序,卫生管理制度完善,“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有专职保洁人员,经营场地和摊位整洁,依法经营,公平交易。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工商局和主办单位负责集贸市场的管理。城管、 社会事业 等部门 和各街、 镇、分区协助管理。 6、店面经营管理 店门橱窗要美观整洁,门前不得乱堆乱放,占道经营。主要路段店面不准经营车辆清洗、铝合金(木器)加工、摩托车修理等业务,工商部门在受理上述经营业务和住宅楼下开饭店的审批事项时,要会同有关部门到实地勘察办理。 工商局负责店面经营管理,规划分局要加强店面经营项目的规划管理,对不符合规划规定的经营项目,有关部门不予发证。 城管、环保、社会事业、建设、国土房产等部门和各街、镇、分区应各负其职,共同加强对店面环境的管理。 7、户外广告管理 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要常年保持整洁,外形美观清新,加强日常维护,确保设施完好。限期对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清理,逐个审核,对擅自设置、破旧过期的广告坚决予以拆除,户外广告阵地使用权实行公开拍卖。 规划分局负责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定,并实施规划管理。工商局负责户外广告的登记和发布的监督管理。城管局负责户外广告的综合管理。 8、住宅小区卫生管理 住宅小区保持整洁、文明、安全,小区道路通畅,绿化完好。全面整治小区车库开店(住人)、违章搭建、车辆乱停乱放、无证经营等问题,积极创建文明示范小区。 各街、镇、分区负责辖区内住宅小区的管理。 各物业公司是住宅小区管理的责任单位,具体实施小区管理。国土房产局要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 城管、工商、环保、社会事业、政法等部门协助管理。 9、停车秩序管理 各类车辆分类停放在统一标线内,排放整齐,无乱停乱放。合理设置道路两侧停车场(点),停车标志要醒目,停车标线要规范。 交巡警大队、城管局按各自职责负责车辆的停放管理。各街、镇、分区要安排专人管理,保证车辆停放整齐统一有序。 10、河道环境卫生管理 河道、水岸要保持通畅、清洁,不得向河道倾倒废弃物和超标准排放污水,水面漂浮物应每日打捞清除。 各街、镇、分区具体实施河道、水岸的环卫保洁工作。 城管局会同建设局(交通、水务)加强河道环卫保洁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建设局(交通)要会同城管、公安等部门加强对码头、河道停船管理,防止河道堵塞和污染。 三、主要措施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强、动态性大、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把城市管理摆到重要位置,正确处理好建设与管理、审批与监管、突击整治与长效管

理的关系,努力做到一手抓开发建设,一手抓城市管理;开发建设到哪里,城市管理工作推进到哪里,狮山、枫桥、横塘等街道在抓好经济的同时,要加大城市管理的力度,健全管理机构,强化管理职能。 2、归并调整部门机构。 为整合城市管理力量,解决管理机构重叠问题,将隶属建设局的城市维护管理处划归城管局,为城管局下属事业单位;将原挂牌在社会事业局的爱卫办调整挂牌至城管局,以利于统一指挥,综合执法,形成合力,提高效能。 3、建章立制,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按照科学管理、规范严格、标本兼治的要求,加快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能、管理标准和管理细则,使城市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4、加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专业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管理水平。 根据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建城区管理范围不断扩大的实际,适当增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和城市管理经费。同时加强对现有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和协管员的专业,全面提高人员素质。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行政事业单位内审工作计划”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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