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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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所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年初的工作计划,以“服务一个中心,突出一个重点,抓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提升司法队伍形象”的要求,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杜绝安帮社矫重新犯罪,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推进依法治镇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和服务。
一、结合司法行政具体职能,服务征地拆迁中心工作。
随着宜昌副中心城市建设,已经纳入重点项目建设区域。三峡珠宝项目,共征地800亩,针对征地拆迁纠纷群体性多、反复性大、冲突性强的特点,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全程介入征地拆迁工作,妥善调处征地拆迁纠纷,保障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开展。
(一)宣传先行,预防为主。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和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开展征地拆迁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及时为群众释疑解惑,最大限度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接待来访群众,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和疑虑,及时进行思想疏导,并尽快联系相关单位和部门及早解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因征地拆迁所引起的矛盾纠纷。
(二)及时介入,化解矛盾。以“矛盾不出村”的目标来要求自己,对现存的家庭内部矛盾或邻里之间的土地纠纷,所长李富修主动介入,及时调处解决,杜绝征地拆迁问题与其他矛盾相融合,严防纠纷结合,最大限度地防止群体性矛盾的发生。
(三)疏堵结合,以理服人。一方面加大征地拆迁工作的法制宣传教育,确保征地拆迁工作过程透明、程序合法,政策统一;另一方面在镇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下,通过帮助解决低保、帮助就业等方法切实解决一些弱势群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深入村组开展征地会议。同时,对一些提出无理诉求、严重影响征地拆迁进程的,及时对其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工作,打消他们各种不切实际、违反政策的补偿要求。
截止6月,司法所已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各类涉及、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类的纠纷18件,受理各种咨询19批36人次。有效促进了征地拆迁工作平稳推进。
二、排查分析抓住重点矛盾,疑难纠纷直接参与指导。
在,很多工作都与征地拆迁相关,很多矛盾也都是由于征地拆迁引起的。在这种大范围拆迁的形势面前,维稳工作就被摆在了特别重要的位置上。上全年,镇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纠纷36件,其中涉及房屋土地的纠纷就有19件,占总量的一半以上。这些纠纷大多由于历史遗留原因引起,例如以往的买卖双方并未签订合同,边界也未画清,现在就很难确定土地到底是归属于谁,只能看经营权证上面的名字是哪方。为了妥善处理征地拆迁工作中类似的历史遗留问题,各调委会在处理之前,要进行详细的调查摸底,对问题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考虑,以赢得工作的主动权。针对历史遗留问题的不同情况,制定方案,落实措施,实行目标管理,突出重点,包干责任,不使事态扩大化。
对于一些较为严重,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矛盾纠纷,司法所一向采取迅速反应,及时上报,直接参与指导的措施。6月初,在司法所的全程参与指导下,我镇桂溪湖村调委会成功调解一起发生在桂溪湖村居民点建设工地的意外伤亡赔偿案件。从伤者还在医院抢救期间,司法所就参与到为受害者家属争取医疗费用的调解当中,收到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6月4日上午,安排完后事的家属们将一封大红的感谢信送到了镇政府机关,同时为桂溪湖村委会送去了“为民办事、关怀备至,为民解忧、情深似海”的锦旗。此次纠纷的圆满调结,提升了司法队伍的形象,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认真调查研究结合实际,调委会率先进工业园区。
装备工业园作为镇重要的工业园区之一,园区内的各种民间纠纷也因区域生产经营活动的活跃而逐步增多。司法所通过多次调查研究,发现在园区整个开发建设过程中,因征地拆迁补偿、环境污染、建设工地的工伤事故等问题而产生的纠纷时有发生,一直困扰着园区的正常运作,以往发生纠纷后也及时组织力量成功化解纠纷,但操作相对欠缺规范,急需一种新的规范的矛盾协调机制。
工业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旨在调解本片区园区内企业内部重大矛盾纠纷或调处不成功的、园区内企业与企业之间及附近企业内部发生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企业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优化、整合企业调解资源,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向企业和员工宣传政策法规,预防违法案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切实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镇经济和谐发展与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园区调委会现在处于紧张的筹备阶段,关于成立装备工业园园区调解委员会的请示已经提交到镇政府,按照计划今年7月就能挂牌成立。
四、认真履行各项司法职能,努力提升司法队伍形象。
一是积极履行普法

市司法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第2页宣传职能,为群众安居乐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突出法制宣传的超前性,注重宣传教育的针对性、阶段性、层次性,通过法律咨询、法律讲座、法制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先后深入20多个村组、社区、学校,因地制宜地开展土地征收、拆迁安置、安全生产、枪支管理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活动。
4月初,司法所针对三一八国道与猇亭交界之地出现大批藏民兜售弓弩等管制刀具的违法情况,迅速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在出事地点悬挂宣传过街横幅五条、张贴宣传标语50余条、印制藏汉两种文字的宣传单500余份,发放给周围的农户和过街行人以及兜售者。
5月底,镇以当前“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集中开展系列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5月28日召开了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上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食品安全法》等,并向各企业印发了《镇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举办培训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进入企业宣传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与企业生产管理密切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
通过多方面,多渠道的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并为“六五”普法打造良好的的社会舆论基础,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氛围。
二是落实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新举措,教育矫正质量不断提高。
管理监督加强。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行严格管理,开展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专项排查。对13名矫正人员、40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排查摸底,开展结对帮扶,加强帮教管控,确保了无一例矫正人员或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也没有在重点项目中闹事、阻工等事件发生。
审前调查落实。我镇司法所已经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审前调查的常态运行机制,明确调查范围、细化调查环节、规范调查文书,严格调查时限,努力提高审前调查结果在法院审判环节的实际运用。
社矫文书规范。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我所积极推进信息网络工作,实现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信息数据化传输。按照《湖北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基础业务台帐和档案》要求,全面启用和统一规范基础业务档案。
摸底排查深入。6月底前开展了一次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工作,做到了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5年内刑释人员和3年内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措施落实、档案齐备。
三是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困难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作用。
加大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司法所坚持把法律援助知识作为普法的必备内容,经过发放宣传资料,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力争做到法律援助“进机关、进乡村、进家庭”。
加大法律援助的工作力度。司法所从各村摸排调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源,工作人员负责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并提供法律援助。另外,为保证法律援助的质量,对于疑难案件一律经过所务会议认真研究,才制定援助方案。
加大法律援助的延伸力度。司法所加强与综治办、残联、妇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开展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把法律援助触角延伸到辖区的边边角角。
上全年司法所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起,咨询解疑25件34人次。为我镇桂溪湖村老人刘英解决了赡养问题。法律援助工作真正做到了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促进和谐稳定。在达到这些目标的同时,还提升了我们司法行政部门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为今后开展工作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仔细排查自身不足之处,真抓实干积极整改落实。
今年上全年我所的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清醒的认识到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1、园区调委会尚未发挥功效。
2、法律援助工作进度相对滞后。
3、规范化档案管理有待改进。
下全年主要工作目标:
1、积极围绕拆迁工作,做好维稳、纠纷排查、普法等相关事宜。
2、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3、进一步抓好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帮教。
4、关注民生,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5、搞好规范化档案管理。
6、加强队伍建设搞好政治理论业务工作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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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所工作总结


20xx年,南市司法所在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目标任务和各项工作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面落实,不断加强创新力度,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基本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今年,我们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工作的重点,在全镇范围内,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横幅标语、专栏、等宣传阵地,以不同的方式大力宣传我国的宪法、法律和法规。4月28日,我们在南市镇依将村开展了一次题为南市镇进村入户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暨平安创建法律知识培训的大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展出展板40余面,发放平安创建宣传手册300余份,发放《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单200余份,该次活动被兴平电视台法制兴平节目制作成专题平予以报道。4月10日,针对西平铁路取土,我们在南市镇陈良村举办了以宣传土地法和支持大项目建设为目的的法制宣传活动,历时5天时间。现场咨询100余人次,悬挂宣传横幅15条,受教育人数达300人以上。我们还在全镇范围内,针对提高“两率”问题,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多种形式的宣传法律,共举办活动17场次。通过以上工作的落实,使普法工作扎实开展,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另外,按照年初的安排我们还着重加强了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准备和资料整理工作,已基本就绪。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我们始终把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司法所工作的重点,经常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召开矛盾纠纷分析例会,提高纠纷调处能力。根据市司法局的统一要求,狠抓了业务资料的规范化建设,规范了纠纷调解案卷、协议、报表等。20xx年,司法所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多次深入各村进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成功调处了费家庄费建荣交通肇事逃逸案民事部分;周边村张宏武车祸两死一伤民事赔偿案等各类民事纠纷112件,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另外,我们还积极推进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并建成了陈文生态文明村法律顾问室和余村生态文明村法律顾问室。完善基层调委会工作制度,指导督促村级调委会正确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今年来,村调委会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大量的简单民事纠纷在村一级得以化解。

三、安置帮教工作

对刑释解教人员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使他们顺利走上新生之路。今年来,我们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毒品违法犯罪的归正人员和戒毒出所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落实相关帮教措施,为他们解决责任田、低保、住房等切身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谈心活动,与全镇22名帮教对象谈话,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进行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使帮教对象真正体会到了政府的关怀。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100%。

四、法律服务工作

为群众提供法律法规答疑和接待群众的法律咨询是司法所的职责之一。为更好的履行这项职责,司法所以“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作为工作的落脚点和出发点,为本地群众免费解答法律咨询。今年共接待法律咨询130多人次,均给予了认真细致的解答,代写法律文书50余份。

五、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社区矫正工作在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吸收并借鉴外地社区矫正的成功经验,结合我镇实际,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在法定权限、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要求操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形成整体合力。努力探索提高教育、矫正质量的运行机制、工作机制和有效办法。社区矫正工作的全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六、平安创建工作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今年司法所的一项重点工作,今年以来,我们始终把提高“两率”“一度”作为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一是大力加强法制宣传,全年共举办各类宣传活动17场次,举办培训8次,展出宣传牌、挂图400余面,受教育人数超过万人。二是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社会防范工作,切实做到力排矛盾,巧化纠纷。积极拓宽法律援助范围,争取民政办支持,弄清摸细。对弱势群体、生活困难群众在其需要援助时,及时、准确地为其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三是以群众满意为目的,大力开展“走百村、入千户”,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创建和谐。

总之,今年我南市司法所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工作各项措施,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距离,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法制宣传深度广度还不够,一些群众的法律意识不强,矛盾纠纷时有发生,盗窃案件屡禁不止,安置帮教防范措施不到位,社区矫正工作也刚刚起步等等。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平安创建宣传,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除调处,做好安置帮教和法律服务工作。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力争为南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治安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社区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办事处司法所的直接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社区、争创人民满意为目标,坚持思路创新、方法创新,充分发挥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法律服务等各项职能作用,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促工作、保稳定,与时俱进,较好地完成了司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为创建和谐社区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年社区司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 工作目标运行情况

(一)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龙头,全面推进依法治街进程,我们紧紧抓住普法、依法治理这个“龙头”,锁定普法对象,充分利用各种法制教育资源,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普法,形成全民普法的大好局面。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年初,及时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召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全年的普法工作,明确了今年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工作要求。

2、理清工作思路,积极开展普法工作。根据上级要求,配备各种普法教材,组织居民及社区工作人员进行普法学习,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并结合实际情况重点学习了《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居民的法律意识得到了加强,认识了知法守法的重要性,也加强了社区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依法执政的法制观念。

3、开展主题活动,深化普法效果。充分利用黑板报和宣传画等多种方法,大力开展宪法以及对居民群众生产、生活有直接指导意义和密切关系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提高群众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6.26”禁毒宣传日等活动之际,在主要街道以各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通过宣传,在居民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4、开展法律服务下社区活动。社区一直和均鑫律师事务所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事务所的律师帮助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使居民对社区更加信任和支持。

(二)深入开展以“防激化”为重点的人民调解工作,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做好申诉、信访等合法解决纠纷方法的宣传工作,使群众能够了解、掌握和选择正确的诉求表达方式,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上访、进京上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提高居民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为建设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作出贡献。社区成立了由包括社区民警在内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居民信息员11人。社区在今年共接受居民纠纷20多起,其中邻里纠纷6起,家庭纠纷1起,其他纠纷13起。成功调解21起,调解排查率100%,调成率100%。如:今年五月下旬的一天,家住我社区xxxx居民xxx,因家庭琐事,酒后对其妻施暴,邻居及时来社区反映并拨打110报警。我们得知情况,及时赶到现场,制止了事态的发展,对xxx进行了批评教育,说服他夫妻之间应互敬互爱互谅,特别是作为丈夫绝不能动武伤人,并给他讲解了“妇女儿童保护法”。经过派出所民警和我们的耐心工作,xxx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保证今后决不会再有类似情况发生,看到他们夫妻和好,我们从心底感到欣慰。又如:前些天,居住在我社区x号楼院的一位居民反映,曾维修x号楼顶的民工因讨要工钱无果将要锁x号楼院的大门…… 得知情况后,我社区干部以xxx为代表立即赶到现场了解到:在今夏雨季来临之前,x号楼顶层居民从大家的利益出发,请来民工对楼顶进行了修缮。维修后虽楼顶的使用直接关系顶层居民的利益,但从大局着想,楼顶的使用也关系整栋楼所有住户的利益,顶层住户希大家集资筹款支付修缮材料费及民工的劳务费,部分居民不理解不愿出资而导致一直对民工的劳务费拖欠无法支付的情况便发生本文开始的一幕……经社区干部走访入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与该楼居民、民工的沟通协商,最终大家统一了意见达成协议:先由居住在顶层的住户筹款支付民工的劳务费、材料费共计14000多元,待与该楼的产权单位协商核算完毕后出资一部份,剩余部分由低层住户适当的再予顶层住户一定的费用补偿。经社区干部的出面调解,避免了一场矛盾事态的激化和发展,得到居民的好评,大家脸上露出了欣慰的微笑。

(三)以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目标,努力探索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

1、做好帮教对象的排查工作。今年年初,我们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及吸毒人员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对排查,通过建立花名册、核查安置帮教情况,建立完善了刑释解教人员以及吸毒人员的档案,全面掌握了安置帮教工作现状,为落实安置帮教工作措施奠定了基础。

2、开展多种形式的安置帮教工作。我们实行“三定”制度,即定帮教对象、定帮教小组、定帮教措施。帮教小组对这些刑释解教人员和吸毒人员定期回访和帮教,使他们感受到了社区这一组织的温暖,并没有因为自己曾犯过错误而被抛弃。对帮教对象进行思想教育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让大多数人在思想上有了大的转变,能逐渐的重新融入社会,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四)排查社会不稳定因素。

通过社区工作人员一年的努力,我辖区内没有出现残疾人闹事,“flg”习练者进京、进京闹事的现象。春节、五一节、国庆节、奥运会及煤博会期间提前做好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定社会稳定工作预案,安排好值班工作,确保辖区在“三节两会”期间无重大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存在问题

2010年,我社区认真履行了各项工作职能,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律服务在服务水平、服务质量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安置帮教工作手段单一,尤其是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就业安置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三是一些工作措施还没有真正到位,一些工作与形势发展还很不适应,如法援的机构、经费等问题都急待解决。

县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进村(社区)入户,扎实开展“四百”活动。重点开展白莲村和百花社区部分街道的“四百”活动。成立“四百”活动挂村工作队和挂社区工作队,制作便民服务联系卡1860张,做好民情日记,组队下乡、进村、入社区接访人民群众,了解民情,排查矛盾纠纷,尤其是排查存在涉法涉诉纠纷隐患。如局领导定期带队到所挂白莲村和社区走访服务群众,收集到各种矛盾纠纷和意见建议共16条,向农户发放“四百活动”宣传提纲620份,并为家庭困难户送出慰问金600元。对力所能及的问题及时解决,对本部门无法解决的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加以解决。同时各司法所也积极融入到各乡镇“四百”活动中,认真了解民情民意,做好工作日志,力所能及地解决相关问题。

(二)结合实际,着力开展“创五优争先行”活动。按照 “创五优争先行”活动要求及考评细则,结合本局股室职能,确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窗口股室为重点“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单位,在完善全局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窗口单位再根据自己的本职职责,结合五优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力求做到不发生一起投诉,不办一件错案(证),不怠慢一位当事人,不发生当事人找不到人的现象,确保树好窗口形象,高效运转,优质服务,业绩提升。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 存在问题:

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需多方联动,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是矛盾纠纷依然严峻,有待创新工作方式和进一步加大调处力度。

三是“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化和提升,特别是在落实解决提出的问题有待加强协调。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度,促进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加强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运用调解方式,预防和化解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二是继续完善和深化大调解机制,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群体性上访的重要线索和纠纷隐患,及时上报、及时介入积极参与调处,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三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确保取得成效。

四是力争解决司法所高配问题。根据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联合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力争今年把条件成熟的司法所所长副科级配备到位。

五是开展争创优秀县(市、区)司法局和优秀司法所活动。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争创优秀县(市、区)司法局和优秀司法所活动的意见》闽司办〔XX〕45号文件要求,县司法局积极做到班子好、队伍好、工作好、保障好、形象好;司法所积极做到队伍建设正规化、业务工作规范化、科学管理信息化、硬件设施标准化、经费保障制度化、服务大局优质化。

六是突出“法律九进”和“民主法治创建”工作,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进程。突出“法律九进”活动,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突出民主法治创建,推进依法治理水平,做好第二个依法治县五年规划的总结表彰工作,启动新一轮依法治县五年规划,积极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和“平安单位”的创建活动,认真抓好学校、企业、行业、基层4类示范点建设。

司法行政工作总结范文


xx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主题,以争创全国法治城市为契机,以服务促发展,以保障促稳定,以建设促提升,创新社会管理模式,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全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上台阶,努力为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和“生态城区、现代成华”做出贡献,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法治城市

1.全面推行“3513”普法教育模式,在普法依法治理上成效明显。xx是“xx”普法检查验收年,为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局全面推行“3513”普法教育模式。通过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面上法制教育、结合“法律六进”加强六类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教育、结合重要节点加强专业法的宣传教育;通过在责任明确性、形式多样性、范围广泛性、对象针对性、效果有效性“五性”上下功夫;通过抓住办好社会影响面广、影响力大、领导和群众关注的重大法制教育活动重点;通过抓载体、抓活动、抓队伍的“3513”普法教育模式。全年共举办法制培训230期,接受培训人数1xx人次,召开法制宣传动员会166次,广播电视宣传560次,街头设点宣传800次,专栏780期,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30余万份,全区受教育人数达79.3万人次;公务员、青少年学生、城镇居民、暂住人口受教育面分别达100%、100%、90.2%、85.3%。

2.抓住创建主线,在争创全国法治城市工作上取得新进展。今年是我区创建全国法治城市的关键之年,年初及时制定创建方案,细化各项具体措施,稳步推进,狠抓落实。一是召开全区“xx”普法检查验收暨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推进会,形成了“党委领导、一府两院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体制。二是建立健全四项机制,确保创建工作有效开展。目标考核机制,把创建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监督推进机制,区人大将其列入年度视察、审议内容;议事决策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办公会议,对年度工作要点和重大活动方案进行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工作机制,及时落实创建工作经费。三是大力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优势,大力宣传报道法治城市创建工作进展、成效和亮点。经全区上下共同努力,我区已荣获四川省法治区先进单位,并被推荐为首批全国法治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二、建立健全调解机制,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1.实行“5+2”模式,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见实效。确立 “大调解促大和谐”工作思路,探索实行“5+2”调解工作模式。一是建立“五项制度”。即建立矛盾纠纷调解目标考核制度,把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作为街道、部门和基层司法所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坚持每月常规排查、重大节日定期排查、重要时段专项排查,主动掌握情况,适时介入调处;建立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到现场,控制事态发展和主动介入纠纷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建立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并妥善处理;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形势。二是发挥基层人民调解人员和“文明和谐调解室”作用。坚持 “调防结合”,立足“抓小、抓早、抓苗头”,有效预防和阻止矛盾纠纷的发生,积极为久调不决达不到打官司的纠纷提供调解服务和法律服务。

2.大力宣传“人民调解”,突出化解矛盾取得新成绩。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人物事迹,报道典型案例;设点集中开展宣传,提高大调解工作社会影响力,人民群众对大调解工作的认知度。通过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已成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第一选择,达到了“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三、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基层工作成绩突出

1.创新管理办法,社区矫正成效明显。一是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模式。在全市率先安装启用了“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制定了《成华区社区服刑人员定位终端(手机)使用管理规定》,明确了社区矫正对象手机的使用规定,确保了矫正对象、归正人员始终处在监控范围,不发生脱管、漏管。此做法得到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王怀臣,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李春城等领导同志到我区视察后的高度肯定。

2.管帮并重,帮教措施落实到位。一是主动与相关部门联动,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的部门安置帮教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二是组织探视帮教团深入监所、律师送法进高墙、刑释解教人员中先进典型现身说法、开展关爱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阳光夏令营”等活动参与帮教安置工作。三是落实衔接措施,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的六类人员做到“六个必接”。四是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计划和帮教措施,主动帮助就业和生活救助。

四、围绕中心深化服务,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1.围绕中心,主动提供法律服务。一是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难点等问题,积极组织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意见、决策建议和法律公证等。二是组织律师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日,配合领导做好信访接待工作,现场为信访人员解答各种法律咨询,引导信访人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三是组建“服务农村四大基础工程律师服务团”,完善律师为“企业法律体检”、公证为拆迁安置服务等法律服务“产品”,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全区重点建设项目、新农村建设以及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法律服务。全年共为大型企业、重点工程提供公证服务93件,为我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2.靠前服务,提升服务民生效应。一是以深化“法律服务三进”为抓手,以结对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为载体,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提供法律咨询、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等形式,积极开展面向社区、面向基层的法律服务活动。二是组织律师、公证人员共计5次深入惠民工程搬迁签约现场及安置分房现场,设立法律服务点,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政策宣传活动。三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为农民办理农转非公证,拆迁居民办理选房公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方面的公证服务。

3.完善网络,延伸拓展服务领域。构建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网络,形成了区、街、社区三级法律援助体系;制定了《关于扩大法律援助事项和统一城乡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规定》,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五、狠抓队伍建设,强化履职能力

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及监督管理,狠抓全局干部职工培训教育,着力建设“学习型班子、学习型机关”,积极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狠抓规范化建设,大力整顿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与发展软环境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 —xx 年工作规划》,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局班子以身作则,充分发挥中层干部作用,弘扬正气,打造团队精神,树立争创第一思想,干部职工素质得到极大提高。

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xxxx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总体要求及年度计划,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区域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宗旨,以打造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根本,积极履行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职能,大力推进“平安鄞州”建设,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新鄞州工程”的实施作出了积极贡献。2月份,钟公庙街道司法所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司法所”称号,8月份,五乡镇明伦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联合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一、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一)强化规范运作机制,积极创建“示范司法所”。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20个司法所全部达到市级规范化司法所的基础上,开展了创建“示范司法所”活动。适时召开了现场会,对已经达到“示范司法所”要求的钟公庙街道司法所和邱隘镇司法所进行了授牌,创建活动以来,司法所的岗位职责进一步强化,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助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同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调整了司法助理员的岗位津贴标准,并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激励机制,加强考核力度,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健全组织、理顺关系、强化职能、规范管理”为标准,把司法所建设成为党委、政府一个强有力的工作机构。

(二)完善排查调处机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的意见》,经常性对镇级调委会和基层调解组织进行工作指导,健全司法所(调解中心)、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信息员四级调解网络,坚持一月一次排查调处专报和工作例会制度,严格实行信息专报制和“零”报告制,坚持一季一次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分析,认真做好“两会”期间重大活动、节日的稳定工作,抓好了人民调解工作中的规范审批和备案程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至10月底,全区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2270件,调处成功2260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9.56%。签订调解协议书877件,其中实施备案制459件、审核制243件,排查出各类不安定因素369起,成功平息211起,充分发挥了司法所、调解中心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第一道防线”作。

(三)加强帮教安置工作,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做好1999年刑释人员和XX年度归正人员回归社会情况的监测工作。目前,共落实安置帮教对象1544名,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310名、解除劳教人员234名,为制定切实有效的安置帮教措施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安置率达96.7%、帮教率达99.2%、重新违法犯罪率仅为2.0%。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三项工程”,即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共走访重点对象227名,救助特困对象65名,合计救助金额4.2万元。

(四)加强教育整顿管理,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新路子、新机制、新举措,开展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活动,至今,已有4家法律服务所被评为第一批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9家法律服务所提出申报。上半年,我局在邱隘镇召开了一次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现场会,要求各法律服务所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定标准,不断强化各项内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程,尽快进入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行列。至今,全区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216家,代理民事案件643件,代理经济案件357件,调解纠纷171件,代写法律文书705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77件,业务创收达31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560万元。同时,专门组织了未达标的11家法律服务所的内勤、档案人员,邀请区档案局老师就如何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培训。对全区15家法律服务所、89名法律工作者通过年检注册,注销了2名法律工作者资格,增加了6名法律辅助人员。还积极开展了服务对象评议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活动,全区共发放监督卡1000张,收回956张,满意率达98.1%,基本满意率1.4%,不满意率0.5%,从统计情况看,我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总体素质还是好的。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努力实践依法治区

(一)突出重点,克服难点,确保普法工作全面落实。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教育,提高决策水平。领导干部学法在强调自学为主的同时,继续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保证中心组学法每年二次以上。以《〈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学习与思考》作业本和《公务员学法作业本》为载体,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的主动性。邀请了华东政法大学的邹荣教授给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各镇乡(街道)、部门党政“一把手”作了《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帮助各级领导干部准确理解、正确把握、深刻领会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实质。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和区政府法制办联合对全区所有公务员作了为期三天的的《行政许可法》轮训,并进行了严格的考试。同时组织各镇乡(街道)、部门组织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抓好青少年普法教育,提高守法意识。在全区法制学校推进“一化四有”,即青少年学法课堂化、教育有计划、学习有教材、授课有老师、课时有保证,将法律课作为学生的选修课,增强了学生的学法兴趣。组织开展了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庭审、服刑人员以身说法等活动,将课堂教育和课外教育结合起来,积极创新教育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每季度将《鄞州普法》报分发到全区中小学生手中,通过各中小学生开展“带法回家、送法下乡”活动。以公民普法为目标,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全区共开设了198家村民(居民)法制学校、33家职工法制学校、63家外来人员法制学校、64家青少年法制学校,开课385期,受教育人数达72185人次。与区妇联联合组织广大公民积极参加了在“东方法治网”上开展的“华东六省一市妇女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各职能部门还先后举行了《安全生产法》、《水法》、《税法》、《浙江省信访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演出、

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各类专业法,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三)学用结合,整体推进,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深化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年初,对全区11家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9家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了检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专项检查组对我区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领导在听取了汇报并亲临五乡镇明伦村、钟公庙街道汪董村检查后,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我区的工作起步早、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在高桥镇芦港村村务提议制的基础上,我区又提出了“村务提议、干部承诺”制度,并在全区贯彻执行,进一步促进了村级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民主化建设,深化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以“民主法治社区”为载体,进一步推动社区民主法治建设。以第五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选择了飞虹社区作为试点,推行民主选举,实行海选,通过建立和完善民主自治章程和居公约等自治性规章,推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各镇乡(街道)还积极探索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新路子,钟公庙街道剑桥社区通过与万里学院青年法学会结对形式,开展长期性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进一步推动社区民主法制化建设。积极开展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为保证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各部门、行业对行政许可依据、项目、实施主体、收费进行集中清理,进一步提高了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依法治企工作,在宁波东方压铸有限公司开展了试点工作,创建活动突出围绕“普法教育、厂务公开、制度完善”三大块内容开展,并取得了初步成效。还在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学校法制教育校内外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提高社会教育改造质量

(一)做好党委政府参谋,加强组织领导。自我区被确定为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地区后,多次向区委、区政府领导作了汇报,成立了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并在区司法局增设了“社区矫正管理科”。镇乡(街道)也相应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部分镇乡(街道)还积极改善司法所的硬件设施,配备专职人员。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和社区居民会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形成社区矫正工作二级三层次的组织网络。区政府还要求各镇乡(街道)建立社区矫正专项资金(每年额度不低于本辖区社区服刑人员总数人均XX元),以保证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的经费需要。

(二)制定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宁波市鄞州区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宁波市鄞州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宁波市鄞州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社区服刑人员须知》、《社区矫正工作指南》等管理制度,规范日常管理、档案和台帐工作。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专家咨询组,设立了5个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小组,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检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研究有关的法律问题,探讨提出立法意见,不断规范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程序。

(三)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改造效果。加强与公、检、法等单位协调,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组织热身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离退休干部、老教师、老党员和优秀青年组建了一支318人的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根据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性质、工作生活与社会表现,制定了个案矫正方案,并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志愿者及亲属组成的帮教小组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实行。各镇乡(街道)还因地制宜,确定敬老院、村居活动室、公园等场所作为社区服型人员公益劳动基地,组织符合劳动条件的人员参加每月2个工作日的公益劳动,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改造效果。目前,全区共有社区服刑人员349名,其中被判处管制的4名、缓刑的264名、保外就医的8名、假释的11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62名。

四、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锐意开拓法律服务领域

(一)律师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律师队伍素质,切实解决律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律师执业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全区律师队伍中开展一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以“三个教育”为载体,努力做到“三个规范”。并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了责任追究制和重大案情报告制度,完善了监督机制,加强了律师个人诚信档案建设,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有了明显提高。至十月底,区属四家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21家,参与刑事辩护249件,代理民事案件663件,代理经济案件166件,代理行政案件8件,参与非诉讼事务8件。

(二)公证工作。为应对公证工作的发展形势,及时制定了审批制度、财务制度及重大事故主任会议讨论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积极开展效能建设,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公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因受到国家宏观调控等诸多因素影响,部分种类的公证业务数量有一定幅度的下降。至十月底,区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8282件,其中国内经济2899件,民事4058件,涉外1311件。

(三)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积极落实政府的法律援助的责任,为法律援助提供组织和经费保障,大力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管理。以省司法厅和区人大视察我区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提高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额度,增加了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保证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按照《法律援助条例》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精神,进一步确定了法律援助条件中经济困难的标准。认真做好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坚持办好《宁波新闻周刊》上开设的“12348阿拉的法律顾问”和“我为读者找律师”栏目,以实际案例来增强宣传的效果。全年共解答来电咨询4075人次,接待来访咨询773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9件(其中刑事案件115件,民事案件153件,非诉讼案件51件)。

五、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全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在局机关(包括公证处)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全面实施了“四条禁令”,努力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规范公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组织学习了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是执政能力的决定》、《行政许可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法律及相关规定。开展了创建区级文明机关活动,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组织全体党员到嘉兴南湖党的“一大”遗址参观,教育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从公安系统调入了三名公务员,招考录用了一名法律专业的研究生,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实施了中层干部上岗竞聘,经区委政法委批准,任用了三名中层正职。注重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增加办事透明度,树立公正执法新形象,加强作风建设,整顿了学风、文风、会风、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使全局干警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提高,在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满意度上有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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