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20xx年全市纠风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分解任务的要求,结合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住房公积金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现将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认识到位,加强管理夯实基础工作
住房公积金是广大缴存职工自己的钱,保障资金安全、维护好职工利益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基本职责。20xx年新的机构成立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立了“保证资金安全不乱是前提、全面发挥资金住房保障作用是目的”的工作指导思想,把维护资金的安全完整作为一切工作出发点,把规范有序作为管理工作始终追求的目标,通过制定政策,完善制度,理顺机制,严格程序,加强监控,全市住房公积金经过5年的强化管理已步入有序运行的正常轨道。5年来住房公积金在归集和使用过程中没有出现一分违规操作的资金,在规范化管理上处于全省同行业前列。在此基础上,通过提取、贷款两项基本政策向广大缴存职工提供了大量的购房资金支持,为帮助职工购房、推动全市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贯坚持的制度化管理和规范化管理,符合全市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的总要求,为全面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认真制定纠风和治理方案,全面落实整改措施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十分重视20xx年纠风工作任务的落实,根据市政府纠风工作的总体部署,市中心认真制定了全市住房公积金行业开展纠风工作的具体方案,将7个方面的纠风任务一一分解落实到8个县(区)管理部和5个中心科室,并以临房金管〔20xx〕11号文件正式下发执行。一年来,各科室、各管理部结合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按照即分工又合作的原则,在中心的统一领导下较好地完成了安排的各项纠风工作任务,在加强行风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化工作、保障资金运行安全、提高资金利用率、维护职工权益、防范贷款风险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三、狠抓逾期项目贷款、财政欠配和违规个贷三项违规资金清收工作
20xx年机构调整以前,住房公积金由各县自行管理,此期间形成了大量的财政欠配、逾期项目贷款和违规个贷,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已成为制约全市住房公积金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机构调整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任何条件地接受了这些沉重的包袱,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5年来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采取了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和手段,付出了异常的艰辛开展违规资金清收,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到20xx年10月,共回收逾期项目贷款1210.16万元,清收财政欠配住房公积金1996.96万元,收回违规逾期个贷1258.26万元。今年以来,市中心更加重视三项违规资金的清收工作,面对剩余少部分回收日益困难的钉子户、逃债户和名存实亡的破产户,采取上门具体催收、协调政府催收、财政部门扣款、法律诉讼清收等手段,有力地推进了清收工作的开展。截止10月,20xx年共收回逾期项目贷款221.77万元,清收财政欠配资金359.60万元(其中云县完成359.60本文万元,已全部回收所有财政欠配资金),收回违规个贷78.23万元,目前,三项违规资金绝大多数得到消化回收。违规资金回收工作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作任务,少部分尚未收回的资金通过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有望在今后几年得到逐步解决。
四、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20xx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纠风和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行业自身特点,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行风建设方面。中心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推出了将住房公积金业务审批时限整体压缩三分之一,提取住房公积金为当天申请当天办结,贷款审批时限由原来的15天压缩为10天的便民利民措施。同时,以提升服务质量、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目标开展了一系列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为更好地服务缴存职工,年内新购建了镇康、耿马2个管理部的办公房,推出了便于职工办理业务、休息的一站式服务大厅,极大地方便了广大缴存职工。
完善管理制度方面。今年是中心政策制度创新的丰收年,年内共拟定、出台、协调推出政策和制定措施11项,主要有:报请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同意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贷款最长期限由15年延长至20年;积极推动、参与并最终促成省监管部门出台了我省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指导意见;与市军转办共同拟定了我市军队自主择业转业干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送审稿);中心制定下发了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管理办法;制定了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规范文书;下发文件明确了提取业务中的七项政策口径;加强了贷款风险防范的工作措施;出台了中心内部车辆
200*年,在兵团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和兵团建设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兵团组织部、财务局、建设局有关处室的大力帮助和支持下,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体员工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学习十六大、贯彻十六大为动力,紧紧围绕发展壮大兵团住房公积金事业,为兵团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设服务的工作目标,顺利完成了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调整和人、财、物的移交,作到了平稳交接、平稳过渡、正常运转。一年来,中心、分中心、各管理部全体员工上下一心,群策群力,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兵团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使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整体迈上了一个新台阶。现将200*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 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200*年11月,全兵团已有1778个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缴交人数14万人。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余额6.54亿元,完成兵团下达计划指标 %,比去年同期净增 亿元,增幅达 %;当年实际归集 亿元,完成兵团下达计划指标 %。当年个人支取0.53亿元。
归集其它住房资金余额3.02亿元,当年支取1.55亿元。
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余额1.47亿元,总户数4957户,完成兵团下达计划指标 %。
住房公积金增值受益2074.63万元。XX年购买国债2.04亿元。
其中兵团驻乌单位已有391个企事业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缴交人数3.5万人,缴交率为96%。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1.12亿元,当年归集2940万元。其它住房资金归集余额1.3亿元,当年支取0.88亿元。增值受益1669.63万元。
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83.4万元,其中当年发放679.5万元。总计贷款254户,累计回收贷款261.84万元,余额1021.55万元。
二、 完成了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调整和人员、资金、固定资产的平稳移交。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兵团《关于稳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确保资金安全的紧急通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移交工作,受兵团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委托,由兵团建设局等有关部门组成移交工作组,用两个月时间,对兵团所属的十三个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进行了移交。
移交工作组对各师原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0*年7月至200*年3月底(XX年6月30日之前已经兵团审计局审计并出具报告)的人员、资产、负债进行了核实,对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贷款余额、购买国债、各类存款、增值收益、风险准备金、管理费开支等项目认真进行清理、查账,对其它住房资金及增值收益按规定分别管理。
移交工作组对各师原有54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考核,对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干部人事管理办法进行了聘任。目前,全中心共有正式员工64名,其中:兵团组织部聘任的副处以上领导干部10名,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聘任的正科级副主任6名,按照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的工作人员42名,调动手续已办理,但未聘用的人员1名,签定劳动合同的驾驶人员4名,试录用网络工程师1名。另外,十师、十四师聘用临时工3名。
通过移交,我们统计汇总了全兵团住房公积金归集、支付、贷款、购买国债、银行存款等专业数据,基本摸清了各师的人员状况和专业技术结构,掌握了各师现有固定资产和经费开支等情况,同时也发现了一些在行业管理和资金运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今后理顺管理渠道,广泛开展工作,不断发展壮大奠定了基础。
三、制定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体系。
为建立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体系,真正实行统一政策、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核算,XX年我们陆续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其中:
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六个:《XX年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内部会计核算暂行规定》、《兵团职工个人购(建)房抵押(委托)贷款暂行办法》、《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
人员管理方面四个:《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工作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作人员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内部管理方面七个:《工作规则》、《请示报告制度》、《会议制度》、《公务活动接待安排》、《考勤制度》、《车辆管理办法》、《业务管理费暂行办法》。
转发兵团财务局《关于引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这些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经过一年来的试运行,有些需要修改和完善,有些需要增加新的内容,使之更加切合实际,便于操作和执行。
四、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按期完成了与建设部监管信息系统的联通,初步实现了建设部→兵团→师三级网络联接。
XX年,在兵团建设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多次与自治区建行协商,达成了自治区建行与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络服务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中心将使用建行全疆对外接入网络进行兵团住房公积金系统的网络传输,网络通过建行现有骨干网2M SDH电路隧道技术实现兵团中心与各师分中心及管理部与当地建行二级分行或县支行相互联网。
按照建设部《关于加快建设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兵团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与建设部的联网调试应于11月底之前完成。从9月份起,我们积极与乌鲁木齐电信部门申请128兆的数据专线,通过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的大力协助,于9月底实现了中心与建设部的线路联通。10月我们又按照建设部的要求,购买了北京“中方园”房改网络信息有限责任公司的“监管信息安全交换服务器”及数据库软件,经技术人员的日夜奋战,反复调试,终于在11月底完成了与建设部监管系统的联网调试,目前运转正常。
五、接受了国家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组成的住房公积金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兵团的执法大检查。
今年9月10—11日,由国家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组成的住房公积金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兵团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通知》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中心按照局领导的指示,认真作好各项准备工作,在石河子市安排接待了谢家瑾司长一行,并由许锋主任全程陪同。通过检查,谢家瑾司长对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体系和管理现状有了直接的了解,在检查组反馈的建议书中,充分肯定了兵团对住房公积金事业的重视和建立完善公积金决策机构、组建成立兵团公积金管理中心方面雷厉风行的办事率,肯定了兵团在公积金的使用、管理方面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监督到位。检查组同时建议兵团要加大公积金归集力度,扩大覆盖面,加快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发展。
六、更换农八师住房公积金业务软件,实现了兵团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上的统一。
由于历史的原因,农八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直使用“金天鹏”公积金业务软件,这给机构调整后,兵团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带来极大的不便。在实现了建设部—兵团—师三级联网后,要保证各类数据、资料迅速在网上传输,首先要解决业务软件不统一,对接不上的问题。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并请示局领导同意,彻底更换“金房子”软件,是一劳永逸的办法。经过与“金软科技”公司协商并签定合同,由该公司负责为农八师分中心更换软件并负责安全正常运行,同时负责对八师分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在新的操作程序下正常工作。
七、对兵团农牧团场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进行调研,为下一步在农牧团场开展工作奠定基础。
XX年下半年,由兵团建设局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组成调研组,对农牧团场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进行调研。调研组深入南北疆垦区二十多个团场,对已经建立起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一师、三师、九师和在个别团场进行试点,摸索经验的五师、十师,认真总结他们在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方面的经验,住房公积金对团场住房建设所发挥的作用,分析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对团场经济和发展生产可能增加的压力,详细了解不同地区、不同经济实力和规模、不同收入分配形式的团场领导及职工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态度和支持程度。通过调研,掌握了基本情况,分析了建立这项制度对农牧团场的积极作用和所能承受的经济能力,并提出了先在38个重点小城镇进行试点,每个师可选择2—3个经济效益较好,住房建设、房屋管理方面人员配备到位的团场进行1—2年的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争取用5年时间在所有农牧团场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基本思路。
八、各师分中心、管理部一年来广泛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积极扩大公积金归集范围,工作扎实,成绩显著,积累了很好的经验。
XX年各师原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机构移交后,实行了垂直领导,统一管理。分中心、十一个管理部在远离乌鲁木齐,独立开展工作的情况下,充分依靠各师建设局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发挥聪明才智和主观能动性,不断扩大归集范围,大力发放住房个人贷款,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例如五师、九师管理部,今年积极开展农牧团场住房公积金的试点工作,多次下团场做宣传动员,主动为团场解决各种技术上的困难,安装公积金业务软件,建立个人帐户,成功的将农五师83团和农九师163团纳入公积金归集范围,并动员团场补缴了1998年至200*年的住房公积金,同时为团场危旧住房改造发放政策性住房贷款,仅83团就发放了400多万元,为完成中心200*年下达的各项指标奠定了基础。二师、四师、六师、七师、十师、十三师管理部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建立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意义,开展上门催缴业务,各师都新增加了开户单位,有些单位补交了拖欠多年的公积金,这些师普遍都超额完成了XX年的归集任务。一师管理部对过去农牧团场住房公积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建议分三步走,将各团场分散管理或已挪用的公积金逐步收回统一管理。三师管理部对历年来发生“欠改贷”的问题,经请示兵团后,目前正在按照兵团确定的方案,深入团场进行整改。
各师分中心、管理部对住房公积金各方面的工作都提出了很好的建议,这必将对更好的执行“统一政策、统一制度、统一管理、统一核算”,使公积金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扩大制度覆盖面。在认真总结去年住房公积金案件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依法纠正违反公积金政策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突出抓好规模以上私营企业和确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二、提高公积金使用率。在继续发放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制定贷款管理办法、业务操作细则和流程等制度,扎实做好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三、加强对银行受委托业务的管理。修订委托合同和考核办法,量化具体的工作任务指标并明确奖罚规定,对委托银行履行合同情况加大检查、监督力度,规范日常考核。
四、提升计算机管理系统信息化水平。认真梳理业务流程,分析运行环节,跟进开发,提升网络功能,为职工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五、加强内控管理。根据查找的风险点,完善风险防范体系,确保资金安全。
六、进一步完善客户服务系统功能,统一解答职工咨询,受理职工查询,向职工提供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咨询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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