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是在认真总结我国建国以来社会、经济发展的经验和教训,根据我国实际国情创立的科学理论,是我国当前和今后很长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的指导思想;是毛*东思想、邓*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我们林业部门学习和践行科学发展观,就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科学发展,使林业充分发挥“三大”效益。下面我就学习和践行科学发展观谈一点体会,着重是林业发展过程中几个问题的思考。
一、关于对林业“三大”效益的思考
大家都知道,林业具有经济、生态、社会三大效益。生态效益重点保障国土安全所发挥的效益。社会效益重点是林业为广大国民和社会提供优良的工作,居住、生活条件和环境,提供优良休闲、旅游条件和环境,为国民提供一系列的林业产品等等,所体现的效益。我们现在所说的林业经济效益是林业提供直接产品的价值效益。其实不然,林业的经济效益应该是两大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林业提供的直接经济效益,林业直接经济效益应该包涵森林、林木、林地所提供的一切产品的效益。包括林产品、林副产品,森林衍生产品(森林药材、森林食用菜等等),木材加工利润,从事林业生产活动的劳务报酬等。但是,我们现行统计方法和统计制度对林业经济效益即林业产值统计很不全面,很不完整。我们现在统计的林业产值是反映了林业直接经济效益的一部分。对林业的木材一次、二次加工利润,对森林、林地所产出的部分产品,如森林药材、森林食用菜、茶叶、从事林业生产活动的劳务报酬没有或者很少统计。所以,统计的林业产值低,林业产出率低,严重影响了林业的作用和地位。其实,林业的经济效益大头应该包涵在林业的生态、社会效益之中。林业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不是空洞的,不是虚拟的。林业的生态、社会效益应该有一个量化的体现,一片森林一片林木,应该有一个为生态、社会的经济效益。只是我们现在没有对林业生态,社会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做评估。还没有制定法律依据。对林业生态、社会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还没有建立评估办法和机制。既然林业经济效益充分体现在林业发挥生态、社会效益之中,这就是要思考林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林业发展目标。林业发展的重点是什么?落脚点和目标在哪?这涉及到林业发展的根本方针、政策和指导思想的调整和统一。
二、关于对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的思考
大家知道,我国制定森林法规定:森林实行采伐限额管理制度。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的实行不尽合理,制约林业发展。采伐限额制度没有区别地区、地类、森林和林木类别,一味管死。森林、林地、林木应该根据用途划分两大类。一类划为生态公益林,把大江、大河两侧和源头、大、中水库的周边坡度陡峭、生态脆弱的地类划分为水土保持、水源涵养、自然保护区等发挥生态公益性的公益林。对生态公益林要大幅度提高生态补偿标准,或者逐步实行国有化,加强管理,管严、管死,使充分发挥生态公益林的生态、社会效益。另一类对低山、丘陵、湖滩、河滩地划分为商品用材林,大力发展用材、经济林,薪炭能源林、工业原料林。对这一类取消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放开、搞活。现在实行的森林采伐限额制度,造成有权栽树、无权伐树,使谁栽谁有成了空话。一个企业、一个个人、一个农户,栽下一片用材林、工业原料林、薪炭能源林,不能根据自己的需要而采伐,有林木经营和所有权,没有处置权。从严格意义上说,享有林木所有权应该就有林木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所以,我们的林权上所享有的林木所有权由于受到采伐限额制度的限制,这种所有权不全面、不完整、不彻底。譬如,某个企业在某个江湖滩地为企业生产发展一万亩杨树,到十年后,企业生产急需要一次性采伐,这种一次性采伐对生态没有任何影响,但是,由于受到采伐限额指标和限额制度的约束,不能满足企业的要求和愿望,这就严重影响了企业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制约林业发展。所以,要使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科学发展,必须要改变当前实行的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根据林业的用途和类别分类指导,区别对待,该管严的管严,该搞活的搞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关于林业发展中的机制、体制的思考
林业的机制、体制效益不尽合理,不尽完善,譬如,林业规划设计、林业资产评估、评定,应该从政府职能中剥离出来,实行企业化、公司化、市场化运作,林业勘察规划设计,林业资产评估和项目论证评定采伐不属于政府职能。现在我们职能上全部包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对某个项目进行规划设计,对某个资产进行评估,同时,又是自己审批,这不利于政府的公正性、规模性和科学性,应该在政府职能之外设置和组建企业化、公司化的林业规划设计,资产评估机构。实行市场化运作,把不属于政府职能全部剥离,这有利于林权制度改革,有利于林业改革和发展。
妇联组织在“践行科学发展观,我为泰州作贡献”的主题教育活动中,怎样才能做到有“为”有“位”,如何更好地组织引领广大妇女为建设更加美好新泰州贡献力量,是我们必须深入思考的问题。
首先要有新的理念。面对新的形势,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研究和探索新时期妇联工作的规律,进一步理清工作脉络,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注重树立三种观念,即以人为本的观念,要从妇女群众的切实需要出发,来明确妇女工作的功能定位,根据她们的需要开展工作,为她们服务,打破固态观念,在“联”字上做文章,学会整合资源,学会借助合力完成自己的目标;全局观念,要跳出“妇联”小圈子,真正将妇女工作纳入社会大系统、大环境中来深化和摆布,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重心来开展自己的工作;主体观念,勇于克服心理弱势,排除无钱无权的困扰,摆脱可有可无的困惑,找准妇女工作的切入点,在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三维交点上开展工作,组织策划活动。运用好群众工作的独特手段,开辟一方天地,成就一番事业。
其次要有新的载体。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妇联起着宣传、教育、引导和组织妇女进一步争取自身进步与发展的关键性作用,要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妇女的结合点上找准工作的切合点,立足妇联的优势工作领域,突出三条主线打造新的工作载体,第一,突出发展这条主线,在调动妇女积极性,激发妇女活力上下功夫。要以提高妇女整体素质为目的,以项目带动为抓手,以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为重点,以实施“巾帼科技致富百千万工程”和“岗位建功”等活动为载体,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岗位练兵、争先创优,全面提高城乡妇女素质,引导全市各条战线的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在各自的岗位上建功立业,为实现我市“富民强市”的总体工作目标而努力奋斗。第二,突出和谐这条主线,在平安和谐家庭创建上下功夫。以和谐家庭建设为总抓手,整合各种家庭工作载体和活动形式,把学习在家庭、富裕在家庭、美德在农家等以家庭为对象的各类特色创建活动整合起来,构建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社会之间、家庭与自然之间相互和谐的新型文明家庭模式。以家庭的和谐促进社会要和谐。第三,突出维权这条主线,在为妇女群众服务上下功夫。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一直是妇联的重要任务,也是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要坚持以人为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协调联动,运用依法维权、科学维权、源头维权、社会化维权并举的工作手段,全力破解维权工作难题,极大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再次要有新方法。在新的形势下,妇联的工作对象出现了新变化,妇女有了新期待,新形势对妇联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因此,妇联工作也要在实践中探索新方法,用创新的工作方法将妇联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一是要深入调研。深入实际,了解妇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实践中发现问题、认识问题、解决问题,明白妇女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从中发现妇联工作新特点,探索妇联工作新规律,形成妇联工作新共识,找到妇联工作新答案。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既要向内宣传,充分调动广大妇女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她们关注妇女事业的激情和关心妇女的热情激发出来,为妇联工作注入生机和活力;也要向外宣传,紧紧依托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妇联工作,把所做的工作宣传出去,推介出去,让社会了解妇女工作,支持妇女工作,不断提高工作的知名度、美誉度,扩大社会影响。三是要善于整合资源。充分利用妇联组织承担着妇儿工委、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的工作职能,积极争取相关单位的支持,加强交流与合作,形成各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四是要坚持服务化工作方式。要以满足不同领域、不同层次妇女的需要为重点,提供政策服务、信息服务、资金服务、技术服务等,要多做基层迫切需要做的事,把为基层创造条件,优化环境、提供政策、提供信息作为服务重点,做基层需要做而又做不到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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