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修《党政引导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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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包管公选工作正常开展的动力源泉。跟着公选结不雅的颁布,一大年夜批报考者纷纷落第。因为没有进行合理的开辟应用,少数干部群众对落第者有的冷嘲热讽,有的背后群情,有的对落第者的才能程度表示困惑;部分预备不充分的落第者本身也认为技不如人,情感降低,甚至一皓距最终胜出只有一步之遥的考生,也有“败军之将,何故言勇”之感。据查询拜访懂得,有相当一部分参加过公选的同志,对公选的存眷度降低,信赖度降低,同时也使得他们四周的亲朋石友中共中心下发的《党政引导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白规定:“公开提拔、竞争上岗是党政引导干部提拔任用方法之一”,跟着公开提拔的经常化、轨制化,往后公进的力度将愈来竽暌国大年夜,公选干部在干部任用牛的比例会愈来竽暌国高,参加公选和公选落岗的干部会愈来竽暌国多,公选落岗者的开辟应用课题也就愈来竽暌国急切地摆到了各级组织部分的面前。对此对公选结不雅开辟应用我有以下领会:
三是拴心留人的重要举措。人才具有流动性、共享性和社会性的特点,近几年经济欠蓬勃地区人才向经济蓬勃地区集合现象日趋明显。中国参加wro后,各地对人才的
对公选也产生了困惑不雅望的立场,如不雅任由这种情况持续成长,将直接导致公选报考者的削减,而报考者的削减,将直接影响到公选的质量,影响到公选工作的┞俘常开展。
争夺将加倍激烈,如不雅我们不及时对公选落岗者进行有效的开辟应用,这批人或“孔雀东南飞”,或流掉到外企,或因外埠公选结不雅开辟应用力度大年夜而另择高枝,那我们有限的人才资本将加倍捉襟见肘。
四是提拔后备干部的有效载体。近几年,不少处所采取了公开提拔后备干部的办法,进一步扩大年夜了干部工作中的**,在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因为公选的成本较高,这项工作一时还难以推开。如不雅在参加过公选的优良年青干部中,遴选一批进入后备干部人才库,既可选出后备干部,也能降低选人成本。
一是进步公选效益的急切须要。因为公选法度榜样的特别性、内容的广泛性、组织的雅绫擒性、参考人员的不肯定性等原因,每次公选组织部分都要消费大年夜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去提拔为数不多的岗亭目标者,浩瀚的报名者与极少的上岗者形成了“千军万马过公选独木桥”的强烈反差,导致了公选的投入与产出比明显掉衡。
五是完美公选环节的有益弥补。今朝,公选己根本形成了宣传动员、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测验、体格检查、组织考察、决定任用、任用公示和岗前培训等九个环节,开辟应用作为公选后的一个重要环节,可以拓展公选内容,进步公选效益,使得公选全部过程环环相扣,浑然一体,起到了弥补和完美公选环节的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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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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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县乡镇换届正在轰轰烈烈的展开,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加强学习有关换届选举的法律规章,尤其是新修订《党政领导工作条例》,它明确了用人标准,为此次的换届选举工作提供依据和导向。一是明确用人标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是对好干部标准的高度概括、深刻阐释,揭示了好干部的本质特征,高度概括了好干部的质量,体现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
二是突出党管干部。党管干部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保证。在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中,党管干部作为首当其冲的一条原则,并且强调党组织从干部动议初始环节开始,就要充分发挥把关作用。有些地方出现的简单以票取人、以分取人的现象。新的《干部任用条例》,明确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规定,要求党组织不得回避矛盾,要切实发挥党组织把关作用。
三是坚持从严监督。新的《干部任用条例》,对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工作也提出了新要求。对拉票贿选明确不得作为考察对象。规范了被问责干部的重新任职,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了领导责任,为今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四是突出作风建设。此次修订新增了以德为先的选人原则,突出干部的德在素质要求中的首要地位,作风建设是我党历来常抓不懈的重要方面,目前正在开展的县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正是要求党员干部要为民、务实、清廉,以作风好坏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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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体会


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体会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既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也是我们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基本依据。江泽民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中提出,要加强对干部考察、选拔、任用等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进一步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真正把选人用人的权力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江泽民同志的讲话要求,我们认为,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坚持权力与责任的有机统一,明确监督主体,实施有效监督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环节,在每个环节又有不同的权力主体,只有分清各个环节中权力主体所拥有的权力和应该履行的职责,才能对选任工作进行有效监督。所以,对不同的权力主体必须明确相应的责任,有权向党组织推荐干部,就应对推荐的准确性负责;有权考察和评价干部,就应对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和评价的公正性负责;有权决定干部的任用,就应对任用结果的正确性负责。当前最紧迫的是要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责任追究制,实行权责统一,解决有的地方主要领导权力过大、责任过小的问题。监督要突出重点。如在考察人选推荐和确定环节,重点是监督民主推荐的组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关人选有无跑官、拉票等非组织活动,考察对象的确定是不是反映民意;在考察环节,重点是监督考察组提供的考察情况是否真实,考察对象对谈话人是否有打招呼的现象及对考察组是否弄虚作假等问题;在讨论决定环节,重点是监督组织部门和有关党委是否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对考察组提供的考察人选的德才素质等情况进行认真的审查;在选拔任用全过程,重点是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此外,还要抓紧建立和完善干部推荐责任制、干部考察责任制、干部选拔任用监督责任制等制度。
二、坚持程序监督与用人标准和用人条件监督的有机统一,以用人标准和用人条件监督为重点,大力选拔“靠得住、有本事”的党政领导干部程序监督是提高干部选用工作质量的基础,对用人标准和用人条件的监督是提高干部选用工作质量的核心。在实际工作中,只有坚持两者的有机统一,才能选拔出高素质的人才。当前应着力在用人标准的监督上下功夫。在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和个别增补工作中,对民意基础不好、年龄太轻或年龄太大、超职数配备的干部要给予特别的关注,严把质量关。要特别注意选用“政治清醒、信念坚定,善于学习、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不图虚名,坚持原则、弘扬正气的人”。严防“那些不讲原则、回避矛盾、吹捧逢迎、见风使舵的人,那些争名夺利、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不关心群众疾苦的人,那些投机钻营、拉拉扯扯、跑官要官的人”进领导班子。(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要从实际情况出发,探索制订分层分类和具体的、可操作的、客观公正的用人标准体系,并与之配套,建立内容细化、标准量化、操作性强的监督体系。做到在检查用人程序时同步检查用人标准,把用人标准监督贯穿于党政领导干部选任工作的全过程。
三、坚持自上而下监督和自下而上监督的有机统一,不断增加选任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为实现群众自下而上的监督开辟更广阔的空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只有公开透明,才能避免暗箱操作。如果对选任工作更多的环节实行公开,尽可能扩大群众的参与度,选人用人上的腐败现象就难有藏身之地,幕后交易也就会逐渐失去市场。在上级党委对下级党委选任工作检查监督逐步强化的情况下,应着重强化下级党委和群众的监督,在扩大民主上做文章。目前干部群众意见比较大的是人选的推荐结果不公开,参加推荐的人对依据什么确定考察对象心存疑虑。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关于探索在适当范围内公布民主推荐结果的要求,可考虑在条件比较好的地区,在全委扩大会议的范围或两委委员的范围内公布民主推荐结果,以此对个别党委主要领导凭个人好恶、关系远近提名考察人选形成制约。对考察工作程序、方法、考察组成员名单以及新提名考察人选的预告、公示也可进一步扩大范围,有的可以扩大到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的所有领导成员,有的可在地方新闻媒体上进行,以便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此外,为提高群众参与程度、拓宽群众的监督渠道,还可考虑通过社情民意调查等方法,进一步调动群众对选任工作的关注热情;通过加大考察组及上级党委对群众反映问题直接调查核实的力度,并给署名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多种形式的反馈,增强群众参与监督的信心;通过对举报有功的人员给予适当奖励,调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通过严厉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为群众监督创造良好的氛围,等等。
四、坚持纵向监督和横向监督的有机统一
在发挥组织部门监督主导作用的前提下,充分挖掘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新闻媒体的综合监督效能,形成多部门相互配合、协调运作的监督格局,建立多部门相互配合、协调运作的监督格局,要从这些部门各自的地位、权限、工作特点出发,明确划分其监督职责范围和主要任务。如,人大的职责可明确为,对党委推荐需经其选举或决定任免的干部,在提名、酝酿过程中;要认真负责地了解其德才表现情况,如发现有一定根据、足以影响任命的问题,确实来不及查清,可建议党委暂缓推荐、选举或决定;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可明确为,受理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违纪行为的检举、申诉,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情节严重和组织部门移交的需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关问题,负责核实处理;审计机关的职责可明确为,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对拟提拔的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经济审计、离任审计;新闻部门的职责可明确为,反映社情民意,对一些较典型的、有突出问题的干部选拔任用情况通过适当途径向上反映,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进行跟踪监督、及时向有关党委反映并适当公开,以教育干部。而各级组织部门则要注意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搞好内外配合,形成监督合力。



学习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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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党政领导工作》为基层干部工作提供了顶层设计和现实遵循,是新时期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贯彻落实好《条例》,应注重把握好三个关键环节。

一要严格坚持选用标准。《条例》的核心是解决选什么干部、怎样选干部的问题。我们贯彻执行《条例》,必须严格遵守选拔任用干部的7项基本原则和6项基本条件,把践行群众路线作为根本尺度。我县县委书记以来,尤其注意把中央要求与本地实际紧密结合,集中x个月到各乡镇、各单位了解了干部工作相关情况,完成调研报告1篇,制定了《县委议事规则》和《县委制度守则》,完善了《干部管理工作制度》。

二要切实履行选用程序。《条例》所确定的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等应遵循的程序,是干部选用工作扩大民主和强化的有效载体。没有程序的严肃性,就没有《条例》的权威性。我县所制定的《县委议事规则》对党代表大会、县委全委会、县委常委会、县委专题会、县委其他会和重大事项报告等议事规则程序就明确了具体操作办法和工作流程。

三要确保全程有效监督。《条例》健全和完善了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体系。我县在自下而上监督工作上作了大量工作,如:主动接受组织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但在整合监督力量强化本级监督、自上而下监督上还存在不足,如: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党内纪检监督,针对短板,我们应加大监督力量整合力度,研究建立自上而下垂直领导为主的监督体制,以排除“老好人”思想干扰,提高监督工作权威。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修订是新时期党对干部选任工作规律认识的一次升华,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重大成果,也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当前,我市正处在实施“四大战略”的关键期、转型跨越发展的攻坚期,急需一批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来引领科学发展。真正把优秀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还必须以正确的用人导向、规范的用人程序、严格的用人纪律作保证。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各部门树立高度的思想、行动自觉,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条例》精神,认真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为阳泉发展选好人用好人。

一、充分认识新《条例》颁布的重要性。《条例》的修订工作,是在全党按照“科学发展”要求,全面加强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积极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形势下进行的。近些年来,干部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干部队伍状况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央对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2002年颁布的《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需要与时俱进地修订完善。同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一些干部政策有了新变化、新调整,需要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以便更好地指导和推动干部工作的开展。从2012年中组部征求修订意见到2014年正式颁布,《条例》修订历时一年多,不仅从改革完善干部人事制度、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方面贯彻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也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执政素质和本领的角度为实现十八大提出的各项任务提供了组织保障。《条例》的实施,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准确把握新《条例》的关键点。新《条例》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吸收了干部人事制度的新成果。我们要认真把握,严格遵循。一是《条例》充分体现了“党管干部”的原则。特别强调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原则标准和程序方法等多方面,都体现了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如:新增“动议”一章,规范了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强调党组织从干部选拔任用的启动环节就应当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规定考察对象由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防止简单以票、以分取人;加强了党组织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交流任用、破格提拔等特殊情形选拔任用人选的审批把关;严格监督检查,充实了“十不准”纪律要求,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二是《条例》全面贯彻了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党中央非常重视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对培养选拔高素质的领导人才,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以好的作风选人、选出作风好的人,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条例》修订过程中,这些要求得到了认真贯彻和充分体现。比如,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保留专章规定,又针对突出问题着力规范,突出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突出岗位特点,突出实绩竞争,注重一贯表现,防止简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下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之一,随着公开选拔的经常化、制度化,今后公进的力度将愈来愈大,公选干部在干部任用牛的比例会愈来愈高,参加公选和公选落岗的干部会愈来愈多,公选落岗者的开发利用课题也就愈来愈迫切地摆到了各级组织部门的面前。对此对公选成果开发利用我有以下体会:

提高公选效益的迫切需要。由于公选程序的特殊性、内容的广泛性、组织的严密性、参考人员的不确定性等原因,每次公选组织部门都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去选拔为数不多的岗位目标者,众多的报名者与极少的上岗者形成了千军万马过公选独木桥的强烈反差,导致了公选的投入与产出比明显失衡。

保证公选工作正常开展的动力源泉。随着公选结果的公布,一大批报考者纷纷落选。由于没有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少数干部群众对落选者有的冷嘲热讽,有的背后议论,有的对落选者的能力水平表示怀疑;部分准备不充分的落选者自己也觉得技不如人,情绪低落,甚至一些距最终胜出只有一步之遥的考生,也有败军之将,何以言勇之感。据调查了解,有相当一部分参加过公选的同志,对公选的关注度降低。同时也使得佛们周围的亲朋好友对公选也产生了怀疑观望的态度,如果任由这种情况继续发展,将直接导致公选报考者的减少,而报考者的减少,将直接影响到公选的质量,影响到公选工作的正常开展。

拴心留人的重要举措。人才具有流动性、共享性和社会性的特点,近几年经齐欠发达地区人才向经济发达地区聚集现象日趋明显。中国加人WTO后,各地对人才争夺将更加激烈,如果党委不及时对公选落岗者进行有效的开发利用,这批人或孔雀东南飞 ,或流失到外企,或因外地公选成果开发利用力度大而另择高枝,我们有限的人才资源将更加捉襟见肘。

选拔后备干部的有效载体。近几年,不少地方采取了公开选拔后备干部的办去,进一步扩大了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在社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由于公选的成本交高,这项工作一时还难以推开。如果在参加过公选的优秀年轻干部中,挑选一批进入后备干部人才库,既可选出后备干部,也能降低选人成本。

完善公选环节的有益补充。目前,公选己基本形成了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格检查、组织考察、决定任用、任用公示和岗前培训等九个不节,开发利用作为公选后的一个重要环节,可以拓展公选内容,提高公选效益,导致公选整个过程环环相扣,浑然一体,起到了补充和完善公选环节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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