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稿-让法律援助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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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讲稿-让法律援助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闪光

演讲稿-让法律援助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闪光

大家好!我是来自司法行政战线的一名法律援助志愿者,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让法律援助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闪光”。
“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请进来”,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功在党和政府,利在人民群众”的特殊公益事业,是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下,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的一个重要途径。据专家调查,我国现有困难群体约1.4亿人,占总人口的10,其中包括贫困人群、失业下岗人群、残疾人、受灾人群、农民工等,可以说这样一个庞大的弱势群体是不容忽视的,是每一个饱含热血、忧国忧民的中华儿女都挥之不去的心结。和谐社会是一曲优美的交响乐,而它的音符就是我们社会的各个阶层,只有社会的各个阶层的权利和自由,都能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和谐的乐章才能响彻神州大地。
“财富的拥有可以有先后之分,司法公正的获得却不能有先后之别,法律援助让人人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法律援助作为社会弱势群体应当享有的一项政治权利,为当今世界法治文明国家所普遍确认。它的实质是国家通过制度化的形式保障弱势群体获得司法公正的权利,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必然要求,它象天平一端的砝码,托起了另一端法律公正的一切份量。
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公平和正义是法律援助的神圣职责。人人生而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不仅仅是法律规定上的平等,更是实现法定权利手段上的平等。但在现实生活中仍有一些不平等的现象,这种不平等需要正义予以消除。法律援助工作就是为了完善法律权利的实施,实现弱势群体所诉求的正义。常言道,虎毒不食子。一位深受封建思想荼毒的农村妇女,在相继生育了两个女孩后,公婆吵骂,丈夫拳脚相加,身心饱受摧残的她,杀害了年仅两岁的女儿。案件侦破后,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她提起公诉。在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下,法律援助律师通过周密细致的调查发现,被告人有精神抑郁症状,经司法鉴定确认后,法院从轻判处她有期徒刑9年。
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服务大局是法律援助的重要使命。从法治的角度来讲,司法救济是社会纠纷解决和社会公正的最后防线,那么为什么现在这么多的群众宁愿选择上访而不选择诉讼?司法成本的居高不下是其中重要的原因,特别是贫困人群,更是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去承担高额的司法成本。如果不给予无偿的法律援助,就可能因部分当事人采取法外处置而带来大量的社会问题,甚至影响社会的稳定。20xx年9月份,9名为生计所累的下岗女工,在缺乏劳动安全保护的小作坊内发生集体苯中毒,9名女工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血小板等血液成分减少的症状,其中1人较重,患有再生性障碍贫血。贫困的生活、无望的未来,让女工们和她们的家人情绪异常激动,切发生于党的十六大召开前夕!事态紧急。一起危及社会稳定的信息马上出现在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脑海中。果断介入,靠上服务、个别谈话、集体调解,9名女工最终获得数十万元的赔偿,使这起即将发生的集体上访事件,在十六大召开前夕得到了圆满地解决。
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执法为民是法律援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群众的思想都是朴素的,感情都是淳朴和率真的。古语讲,礼失求诸野。作为法律援助工作者为他们所援助的每一起案件,办理的每一件事件,那怕是微不足道的一件事,都足以让他们铭记一辈子。这种感觉只有在和弱势群体的接触中才有更为深刻的体会,这也是一直激励着法律援助工作者无私奉献的精神力量。一位满怀对美好生活憧憬的女孩从莒县来临沂打工,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无情地击碎了她的梦想——车祸导致她脑部留下残疾,轻度痴呆。悲剧发生后的两年多时间里,肇事者依然逍遥法外。她拖着残疾的身体奔波往返于两地之间,不幸的遭遇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为其不幸深深震动,主动为她提供了法律援助。由于时间跨度长,给取证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但是,法律援助工作者毫不气馁,通过大量工作,在人证物证前,令肇事者对援助律师的工作和法院的判决心服口服,主动通过援助中心向受害人履行了付款义务,使这起长达两年久拖不决的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有两个细节是难忘的,一是女孩的两次哭泣,身为痴呆的她,悲苦无助的脸庞上热泪横流的神情怎能让人不动容?二是后来女孩父亲前来送锦旗时,他腰上所扎的草绳,这样一个活生生的贫困者形象又怎能让人不动情?
这样的事例太多太多,这样的感人场景历历在目。当医疗事故的受害者颤抖着双手,接过近乎天文数字的108万赔偿款时,当母亲追索被歹徒猥亵的女儿的赔偿款即将兑现时,当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接过被黑心老板拖欠的工资时,……当穷苦的百姓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的时候,所有的一切一切,无不闪烁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光芒。法律援助这项工作所能产生的社会意义,我无法用很高很深的理论去阐述它,只是想告诉大家:当他们的利益受到侵害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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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不到保障时,当他们满身冤屈、失去自由又无从伸张时,当他们身患残疾感到无助时,是法律援助让他们获得做人的尊严,正义的存在,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人性化的关怀!就让我们迎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春风,携手前进,共同关爱这项光荣而神圣的法律援助事业,用无比的热情为穷苦的人们撑起一片公平和正义的天空,让年老的人得到贴心的赡养,让受伤害的人获得及时的赔偿,让清白的人不再蒙冤受屈,让所有的人都能沐浴在社会主义法治的阳光下,和谐而安宁!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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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演讲稿--让法律援助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闪光


司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让法律援助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闪光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
大家好!我是来自司法行政战线的一名法律援助志愿者,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让法律援助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闪光”。
“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请进来”,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功在党和政府,利在人民群众”的特殊公益事业,是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下,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的一个重要途径。据专家调查,我国现有困难群体约1.4亿人,占总人口的10%,其中包括贫困人群、失业下岗人群、残疾人、受灾人群、农民工等,可以说这样一个庞大的弱势群体是不容忽视的,是每一个饱含热血、忧国忧民的中华儿女都挥之不去的心结。是一曲优美的交响乐,而它的音符就是我们社会的各个阶层,只有社会的各个阶层的权利和自由,都能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护,和谐的乐章才能响彻神州大地。
“财富的拥有可以有先后之分,司法公正的获得却不能有先后之别,法律援助让人人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法律援助作为社会弱势群体应当享有的一项政治权利,为当今世界法治文明国家所普遍确认。它的实质是国家通过制度化的形式保障弱势群体获得司法公正的权利,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必然要求,它象天平一端的砝码,托起了另一端法律公正的一切份量。
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公平和正义是法律援助的神圣职责。人人生而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不仅仅是法律规定上的平等,更是实现法定权利手段上的平等。但在现实生活中仍有一些不平等的现象,这种不平等需要正义予以消除。法律援助工作就是为了完善法律权利的实施,实现弱势群体所诉求的正义。常言道,虎毒不食子。一位深受封建思想荼毒的农村妇女,在相继生育了两个女孩后,公婆吵骂,丈夫拳脚相加,身心饱受摧残的她,杀害了年仅两岁的女儿。案件侦破后,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她提起公诉。在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下,法律援助律师通过周密细致的调查发现,被告人有精神抑郁症状,经司法鉴定确认后,法院从轻判处她有期徒刑9年。
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服务大局是法律援助的重要使命。从法治的角度来讲,司法救济是社会纠纷解决和社会公正的最后防线,那么为什么现在这么多的群众宁愿选择上访而不选择诉讼?司法成本的居高不下是其中重要的原因,特别是贫困人群,更是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去承担高额的司法成本。如果不给予无偿的法律援助,就可能因部分当事人采取法外处置而带来大量的社会问题,甚至影响社会的稳定。2002年9月份,9名为生计所累的下岗女工,在缺乏劳动安全保护的小作坊内发生集体苯中毒,9名女工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血小板等血液成分减少的症状,其中1人较重,患有再生性障碍贫血。贫困的生活、无望的未来,让女工们和她们的家人情绪异常激动,切发生于党的十六大召开前夕!事态紧急。一起危及社会稳定的信息马上出现在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脑海中。果断介入,靠上服务、个别谈话、集体调解,9名女工最终获得数十万元的赔偿,使这起即将发生的集体上访事件,在十六大召开前夕得到了圆满地解决。
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执法为民是法律援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群众的思想都是朴素的,感情都是淳朴和率真的。古语讲,礼失求诸野。作为法律援助工作者为他们所援助的每一起案件,办理的每一件事件,那怕是微不足道的一件事,都足以让他们铭记一辈子。这种感觉只有在和弱势群体的接触中才有更为深刻的体会,这也是一直激励着法律援助工作者无私奉献的精神力量。一位满怀对美好生活憧憬的女孩从莒县来临沂打工,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无情地击碎了她的梦想——车祸导致她脑部留下残疾,轻度痴呆。悲剧发生后的两年多时间里,肇事者依然逍遥法外。她拖着残疾的身体奔波往返于两地之间,不幸的遭遇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为其不幸深深震动,主动为她提供了法律援助。由于时间跨度长,给取证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但是,法律援助工作者毫不气馁,通过大量工作,在人证物证前,令肇事者对援助律师的工作和法院的判决心服口服,主动通过援助中心向受害人履行了付款义务,使这起长达两年久拖不决的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有两个细节是难忘的,一是女孩的两次哭泣,身为痴呆的她,悲苦无助的脸庞上热泪横流的神情怎能让人不动容?二是后来女孩父亲前来送锦旗时,他腰上所扎的草绳,这样一个活生生的贫困者形象又怎能让人不动情?
这样的事例太多太多,这样的感人场景历历在目。当医疗事故的受害者颤抖着双手,接过近乎天文数字的108万赔偿款时,当母亲追索被歹徒猥亵的女儿的赔偿款即将兑现时,当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接过被黑心老板拖欠的工资时,……当穷苦的百姓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的时候,所有的一切一切,无不闪烁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光芒。法律援助这项工作所能产生的社会意义,我无法用很高很深的理论去阐述它,只是想告诉大家:当他们的利益受到侵害而得不到保障时,当他们满身冤屈、失去自由又无从伸张时,当他们身患残疾感到无助时,是法律援助让他们获得做人的尊严,正义的存在,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人性化的关怀!
就让我们迎着社会主义

法治理念教育的春风,携手前进,共同关爱这项光荣而神圣的法律援助事业,用无比的热情为穷苦的人们撑起一片公平和正义的天空,让年老的人得到贴心的赡养,让受伤害的人获得及时的赔偿,让清白的人不再蒙冤受屈,让所有的人都能沐浴在社会主义法治的阳光下,和谐而安宁!
谢谢大家!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演讲稿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举措”。司法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一环,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防线。今日的中国朝气蓬勃,正坚定的向法治社会迈进,社会转型阶段的利益重组过程中,是否有公正、高效的审判体系尤为重要!它关乎稳定大局,关乎民心向背,关乎法治事业的走向和进程。
就象德沃金在其不朽名著《法律帝国》中的描述那样:法律帝国的首都是法院,而法官们,则是帝国的王侯。今天的我们,工作在人院,是一种光荣,我们平凡的工作背后,是崇高的事业,神圣的使命。与光荣同在的,是责任!肖扬院长的论断振聋发聩:人民群众是司法公正的最大受益者,人民群众也是司法不公的最大受害者。我国是人民共和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建立法院,不是为了建一座宏伟壮观的帝国之都,人民赋予法官审判大权,也不是为了法官们的尊荣显贵。如果不能用手中的法槌敲出公平与正义的时代最强音,如果不能以信念之火的铸冶让法律在现实中熠熠生辉,法院与法官,就会在法治时代,失去存在的价值。
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是司法的根本目的和要求。广大法官应当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始终不渝地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工作永恒的价值追求。(加事例)
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人民有要求,法院就必须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去回应。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就是我们义无反顾的选择和使命!于是,就有了司法为民的要求。司法为民不是一个装点门面的宣传,它需要我们用热血和汗水去兑现。抓住机遇,直面挑战,是人民法院的时代责任,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人民法官的神圣使命!
落实司法为民,做好我们自己的本职工作是关键。崇高的事业,始于平凡的努力。我们能够看到(加事例)…………。什么是司法为民,这就是司法为民。司法为民,就是对日复一日平凡甚至琐碎的工作毫不懈怠;司法为民,就是在一个个案件中为点滴的公正奔波操劳。正是这平凡的努力,正是这点滴的公正,体现着新时期树立崇高社会主义荣辱观、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法官新风貌,汇聚成新时期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壮丽进行曲。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这是一个波澜壮阔生机无限的时代,这是一项充满艰辛充满成就的事业。还有什么比经历和享受奋斗的过程更令人鼓舞?还有什么比见证并参与一个伟大的时代最伟大的事业更激动人心?实现公平与正义,人民法院任重道远;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人民法官当仁不让!一生仅此日,万里是行程。这一路上所有的平凡,所有的琐碎,所有的艰难与险阻,都是我们前进途中的风景。且让我们在时代的大潮中,乘风破浪,以行动证明我们无愧于神圣的审判事业!无愧于伟大的法治时代!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演讲稿


各位好!我来自××市公证处,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执法为民”无小事 一叶一枝总关情》。
清朝诗人郑板桥曾有诗云: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叶一枝总关情。这句反映封建时代官员爱民、为民的诗句流传甚广,因其言之殷切至今仍常被人们引用,把这句话运用到我们司法行政工作中,就是“执法为民”。“执法为民”在不同的行业应有不同的注解,作为我们司法部门,公平和正义是永恒的主题,我们的工作,就是准确地诠释法律的含义,使法律的规定在人们的生活中得以实现。众所周知,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依法证明法律行为和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公证机构作为基层法律服务单位,与人们群众的日常生活关系非常密切,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几乎天天与当事人打交道,我们在工作中适用法律必然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在公证活动过程中,能否真正做到“执法为民”,不仅关系到国家法律的适用,也事关执法形象。“执法为民”对于我们来说,意味着提高执法水平,并在实际工作中运用好法律,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遗憾的是,在前一段时间发生的“西安宝马彩票案”中,西安市新城区公证处公证员董某严重失职,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发生了严重损害彩民利益,损害政府声誉,损害公证工作公信力的彩票欺诈事件。对此,我们应引以为戒,并从中吸取相关教训,在不断提高业务素质的同时,更加注重职业道德修养。
如何在公证工作中真正做到“执法为民”?我认为,首先,我们要正确理解并适用法律,在受理业务和审查出证的过程中,认真审查有关材料,及时、准确地出证,以维持经济秩序,稳定社会关系,减少不必要的纷争和诉讼,“为民服务无小事”,这个过程,既要求我们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又要求我们认真、细心。现今中国的法治水平还不是很高,有些当事人,包括一些受过良好教育的当事人,对法律也是一知半解。记得有一次,一位中年妇女带着女儿前来要求办理继承公证,原来这位女士的丈夫不久前遇车祸死亡,在合肥遗留有房产一套,这对母女要求对遗产进行继承。我处接待公证员在了解情况后,耐心地向她们解释了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告知除她们母女外,若被继承人的父母尚健在,也享有继承权,并要求她们到死者生前单位出具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第二天,这对母女带着亲属关系证明来了,但证明上对死者父母的死亡时间却含糊其词,公证员为慎重起见,数次到死者生前单位了解情况,并和死者父母居住地的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终于查实原来死者的母亲尚健在,但远在浙江乡下务农,根本不知道对儿子的房产享有继承权,经过公证员的多方协调努力,死者的母亲最终获得了房产折价款四万多元。我们为这一结果感到由衷的欣慰,因为,我们深深地知道:法律应当公正地保护所有人的利益,试想,如果公证员在审查过程中,没有足够的细心或者马虎应付,那位远在农村的不幸母亲的权利谁来保护?如果公证员不能够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事,社会秩序又将如何维持下去?所以我想,能够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来解决人们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需要应当是我们法律服务人员“执法为民”的前提和本质。其次,作为法律服务行业的公证,从其工作性质上来说,在准确适用法律的前提下,还应当尽量给当事人提供方便,要“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为人民群众服务一两次并不难,难的是时时刻刻心里都装着人民群众,任何时候都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才是真正的“执法为民”。作为一个刚刚从事公证行业的新人,这一点我在处里的老同志身上学到很多,在受理群众来电咨询和接待时,我处无论是主任还是普通公证人员,都能热情、耐心而又详尽地进行解答,为当事人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帮助,把每一次解答咨询都看作是对法律的宣传过程;在办证过程中,对于一些年老体弱或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我们按照当事人的要求,尽量有利于当事人的时间安排,多次利用周末和中午休息时间开展上门服务;我处每一位公证员每年都自觉办理一定量的法律援助业务,在平时工作中,我们还一贯注重办证效率,使当事人的需要能够及时满足,当事人的困难能够及时解决。当一份份精心装订好的公证书送到当事人手上的时候,当当事人的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的时候,我们真切地感受到,这,就是我们公证人的价值!
英国大法官丹宁勋爵曾经说过: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我们所做的,就是以实际行动使公平正义的法制理念深入人心,使人们的日常生活沿着法治的轨道进行,使人们懂得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路漫漫其修远兮”,许许多多个日子我们都是这样走过来的,许许多多个日子我们还将这样走下去。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演讲稿: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理念是行动的指南。建设法治社会,必须牢固树立和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治社会建设,就要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省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省的具体实践。建设法治社会,必须不断推进依法治省,把依法治国的理念体现在各个方面、贯穿于各个环节、落实到各项工作。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此文来源于小编:wmjy.net处。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实践中,要把公平正义作为制定法律和进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防止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与扩大,并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坚持合理合法、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建立保障公平正义的防线;把公平正义作为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把公平正义贯穿于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之中,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对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所有权利的享有都建立在履行义务的基础之上,使遵纪守法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使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国是一个法制统一的国家,建设法治社会要在国家统一的法制框架下加以推进,保证国家宪法和法律在浙江的严格实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浙江的贯彻落实,确保我省的法治建设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法治建设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从理念上更好地强化党的意识、执政意识、政权意识,通过改善党的领导来更有效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通过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来更有效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建设法治社会,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把党依法执政的过程作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实行依法治国的过程,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过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把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贯穿于法治社会建设的全过程。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发展和创新,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必须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建设法治社会的过程作为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过程,使各方面都能够坚持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
作为一名检察官,我们将进一步学习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道自己的工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律师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演讲稿


律师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中央发出号令,全国八方响应,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的帷幕已经拉开,各行各业已经列入了议事日程。司法部站在活动的最前列,司法干警当然要做学习的先锋。认真学习领导的讲话,措施方案落实到家,我们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让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牢牢地树立在我们心中。
通过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学习,个人真正懂得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我今天演讲的内容也就是这五句话。
第一句: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和精髓。要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依法治国的理念,就是要带头学习好、宣传好我国的以及与经济建设有关的其他法律,这是广大司法干警和律师义不容辞的义务和神圣的职责。我个人自国家实施的一五普法规划开始至现在的五五普法规划期间,坚持带头学习好法律、认真宣传好法律,先后在各类学校、农村、市委党校副科级干部、优秀青年干部、全市妇联干部等各个学习班进行了普法宣传,在昌邑广播电台讲座十讲,还在全市850多个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每年一次的轮训班中进行讲法,这些年来,个人共编写计30余万字讲法提纲。其中个人编写并与昌邑广播局合作录制的“法律知识对话”,在山东省比赛中获二等奖。这些活动对于依法治国和全民普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第二句: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要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公平正义的理念。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价值取向。尊重和保障人权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要进一步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增强公仆意识,在思想上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实践中始终做到执法为民、服务为民。个人在84年创办了昌邑市第一个法律服务所,并确定为山东省司法厅的联络点,1988年从事律师工作后,先后担任过包括市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大中型企业等20多家常年法律顾问,为政府依法行政当好参谋,为企业开拓进取当好保护神。每年还要代理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50余件,为企业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数百万元。如市政府转发的信息“律师巧用一条法规,为企业避免经济损失128万元”就是其中的一例。充分发挥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满腔热情地帮助人民群众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三句: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要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公平正义的理念。我所从事的律师职业,并不是自由职业者,而是社会法律工作者。工作中必须坚持合法合理、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
个人在开展律师的各项业务中,坚持不管大案、小案、刑事、民事,不管收费多少,都要认真的去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咨询,都要一丝不苟的进行诉讼代理。如广州湛江某部一女军官因服避孕药双耳失聪,因为治病和诉讼奔波了二十余年,经济上十分困难,这次法院接受了她的申诉,准备开庭。在网上恳求我能否去为她免费代理,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她的要求,此案光证据40余份,案件材料400余页,20余万字,利用了十几个晚上作了充分的准备后,06年4月赴湛江去代理了此案,没有收取分文的代理费。我认为,作为一名律师,就要本着对法律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对职业操守负责的态度,克服和纠正忽视社会责任、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诚信缺失等问题,始终坚持依法办事,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维护法律权威,促进司法公正。
第四句: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要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服务大局的理念。个人除了完成本职律师业务之外,还坚持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与普法有关的、对人民群众学法用法具有实效的活动。例如本人坚持每天晚上以两个小时的时间,与网友探讨法律理论,研讨案例,先后在中国律师网、葵花律师网、中国普法网、中国法院网等网站发贴子6000余篇,仅在中国律师就发贴2900余篇,已达到“青铜长老”的级别。我个人还在互联网上建立了个人网站,网站名称就叫作“文浩律师热线”网址为cy 。主要是在网上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与网友们探讨、分析疑难案例等。为配合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个人曾经编写过一万余字的《家庭教育五字经》,市委给印刷两万多册,在全市发行。现在,为配合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应昌邑市司法局的要求,正在起草编写一篇近五千字的“普法歌谣”,预计7月1日前完成初稿,向党的生日献礼。总之,我们的一切活动,就是要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强化服务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与建设的措施,全面发挥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五句: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

本保证;要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党的领导的理念。坚决克服无政府主义的错误言行。这是因为确立党的领导是确保司法行政工作正确方向的根本保证的观念,自觉接受和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司法行政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贯彻落实,确保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最后我以四句顺口溜作为我的结束语:
胡总书记发号令,全国人民齐响应,
“白发退休”劲更足,法制理念在心中!

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演讲稿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理念是行动的指南。建设法治社会,必须牢固树立和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治社会建设,就要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省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省的具体实践。建设法治社会,必须不断推进依法治省,把依法治国的理念体现在各个方面、贯穿于各个环节、落实到各项工作。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实践中,要把公平正义作为制定法律和进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防止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与扩大,并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坚持合理合法、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建立保障公平正义的防线;把公平正义作为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把公平正义贯穿于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之中,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对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所有权利的享有都建立在履行义务的基础之上,使遵纪守法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使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国是一个法制统一的国家,建设法治社会要在国家统一的法制框架下加以推进,保证国家宪法和法律在浙江的严格实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浙江的贯彻落实,确保我省的法治建设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法治建设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从理念上更好地强化党的意识、执政意识、政权意识,通过改善党的领导来更有效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通过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来更有效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建设法治社会,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把党依法执政的过程作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实行依法治国的过程,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过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把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贯穿于法治社会建设的全过程。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发展和创新,标志着我们党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规律、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把握。必须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建设法治社会的过程作为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过程,使各方面都能够坚持和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正确方向。
作为一名检察官,我们将进一步学习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知道自己的工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普通警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演讲稿


普通警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同志们:
大家好!
我是一名普通的人民警察,在开始演讲前,我想讲一位受人敬重的资深警察退休临走时对新警察的一段留言,他给同事留下了一张纸条。这张纸条几乎包含了这位老公安的所有人生体验:
★学会尊重人。
★在单行道开警车不要逆行,除非你是在追捕罪犯,或是在抢救他人生命。
★不要粗暴地对待别人,因为你的粗暴言行有可能在他们心中留下永久的伤害。
★永远保持干净整洁,扣紧制服上的每个扣子,皮鞋上不要布满尘土,经常刮胡子。
★遵守各种规矩,即使这样你显得很傻,并受别人嘲笑。
★如果开警车时碰倒了路边停放的自行车,要立刻停下来将自行车扶起,并向自行车主人道歉。道歉并不是件羞耻的事。
★用百分之百的努力去完成领导交给你的每一项工作,即使这工作看上去多么不起眼,多么微不足道。
★你选择了这身制服的同时也选择了挺身而出,在关键时刻的退缩将使你留下永久的耻辱。
★不要和请你到色情场所去的人交朋友。
★提防请你赌博、并表示愿代出赌资的人。
★不要追逐金钱,那样会使你栽跟头。
★不要把硬汉理解为走路横冲直撞,说话就瞪眼的人。硬汉是认准目标,百折不挠,直到生命终结也绝不放弃的人。
★不要对缴械的罪犯使用暴力,那是一种无能的表现。
★绝对不要酗酒。
★要有勇气对同事说:“这是我的错。”│
★即使跟你打交道的都是社会渣滓,也绝不可对人类社会失去信心。
★不要掩饰自己的爱憎。
★经常拿起电话,你的家人报平安。
★每月读一本业务书,这样会使你的工作更加畅通无阻。
读了这段留言,我的心里充满一种激昂,充满一种责任感,多么朴实的话语,多么充满富有人情味的关怀,这是一个老警察的人生体验,这是一个老公安对新公安的切期望.他的一生写满忠诚,他的一生就是一种信念:无愧公安这一神圣的职业.
我是一名普通的警察,从警校毕业的那天起,便义无反顾地投身警界,去追求和平卫士那浪漫而又神秘的情怀。在与犯罪分子打交道的过程中,我渐渐地明白:在和平环境里,再也没有哪个职业比警察更紧张、更危险;在治安形势严峻的今天,再也没有哪个职业比警察更疲乏、更艰辛;在市场经济社会里,再也没有哪个职业比警察更让人感到密不可分。和平时期,面对凶残和暴戾,人民警察义无反顾,用鲜血弹奏着生命的乐章。
曾有朋友对我说:哎哟,你们当警察的真神气,手拿着“哇哇叫”,腰里别着“盒子炮”。听了这话,我总是付之一笑。战友们,其实我们都明白,如果你选择了从警之路,就只能选择一种与众不同的生活方式:那将是属于形形色色没完没了的现场,那将是属于厚厚薄薄短短长长的案卷,那将是属于呼啸而来呼啸而去的警笛,那将是属于长城和橄榄枝构成的神圣的警徽。说白了,就是一句话:因为忠于党、忠于人民,那么你注定要用生命去填写一份血与火的人生画卷。
战友们,我们的任长霞大姐,就是我们的模范,还有无数个将生的希望留给别人、将死的危险留给自己的人民警察;这更是我们广大公安民警“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具体写照。
爱因斯坦说过:“一个人的价值,应该看他贡献什么,而不应当看他取得什么。”当人生的旅途匆匆向前迈进的时候,我们不禁会扪心自问:“我将拥有一个怎样的人生?”
既然,我们选择了人民警察这个的职业,就应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意味着任何时候,都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就是要不断地铸造“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神圣警魂……。而这一切,正是时代对我们的呼唤;这一切,正是我们实践“”所必须遵循的信条。
既然,我们选择了人民警察这个的职业,就应该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放在第一位。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整个公安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与时俱进,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中心任务,全力以赴维护社会稳定。
同志们,过去我们歌颂无数的中华英雄,为了祖国的解放和人民的幸福付出了鲜血和生命;今天,在和平岁月的平凡

岗位里,我们又以满腔的激情歌颂潘堃、肖玉泉这样的英雄。正是有了执政为民的崇高理想,才有了焦裕禄、孔繁森这样党的好干部;正是有了从警为民的坚强信念,才涌现出了潘堃、肖玉泉这样的英雄模范。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法治理念教育”的阵阵春雨,使我们生发出无尽的力量,使我们更加懂得了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殷切期望。坚定政法工作的正确方向,“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这八个字就应该是我们人民警察的追求,就应该成为我们当代警察的风流。
法律人,理念先,思想浊,法治乱;正本未,清根源,目的明,尔后传;作为警察,我们要紧密联系思想实际,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同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密联系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的实际,进一步促进公正执法;紧密联系执法活动的实际,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广泛开展平安建设,全面推进公安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政法路,党指引,旗帜明,力不尽.承党育,沐党恩,擦亮眼,立场稳.
有一个支点,阿基米德就能撬动地球,有一次机会,某些人便能演绎成功,而这一次的法治理念教育,使我的灵魂得到一次进步的洗礼和升华,更加坚定了人民警察这神圣职业的信念,这是一次多么难得的历炼啊!这是一次多么及时的的春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绿叶无悔扑向大地,是报答泥土芬芳的情意;鲜花无悔凋落于风雨,是因为它曾有一段生命的美丽。虽然我们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人民警察,犹如满天繁星、默默闪烁,犹如沧海一粟、静静流淌,但我们选择了警察这个职业,就选择了忠诚,选择了忠诚就选择了无悔。那么战友们,让我们用自己的智慧和汗水再展警徽的风采,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立警为公、执法为民”,以饱满的热情和昂扬的斗志迎接新的挑战,为党、为人民——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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