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心得体会

面很很多的事情或者文学作品,我们都会油然而生一些体会。对于阅读或观看过的作品,用自己的话语把它写出来,我们称之为心得体会。在日常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心得体会吧,心得体会重点的是提出自己的看法或意见。那么如何写好我们需要的心得体会呢?急你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心得体会”,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心得体会

通过团青相互学习交流,我不仅仅对团组织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对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共青团员有了更深刻的想法。共青团开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抓好团的十八大精神教育实践活动,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共青团组织的进一步深化和落实,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在思想上要持续与团中央的高度一致,把教育实践活动作为一项打基础、立长远的长期工程来抓,为活动的深入开展奠定好思想基础。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五年来共青团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刻阐明了党中央关于青年工作的基本要求,明确指出了新时代共青团的职责使命,进一步提出了深化共青团改革的目标任务,鲜明提出从严治团的要求。7.2重要讲话作为精神指引,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引我们做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青年。我们要牢记紧跟党走的初心,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诲,勇当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力军,奏响新时代的青春之歌。

中国共青团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以引领核电发展,奉献绿色能源为自身使命;以先进能源技术开发商,清洁的碳能源供应商,能源生态系统的集结商为战略。作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的一员,本着以奋斗者为本的价值导向,和谐共赢,共享发展的理念努力工作。争做合格共青团员,是我们每个青年的奋斗目标。

勤奋工作是我们当前的首要任务,身为抚电能源输配分公司的一员,在部门领导、同事的指导帮助下,学习业务知识,了解管网走向,迅速进入自身角色。在高温管网技改中,学习实际经验。

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共青团员,就应明确共青团奋斗目标和基本任务,遵守团的章程,严以律己,提高自我要求标准,不空谈理论,要脚踏实地,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的素养,完善自我。


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心得体会

在此次团员学习会上,我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代表广大青年、赢得广大青年、依靠广大青年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证。随后向广大青年发出了敢于有梦、勇于追梦、勤于圆梦的奋斗号令。我们作为共青团作为党的后备军,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共青团队伍中的一员,首先感到无比的自豪,我要在生活中严格要求自我,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工作岗位上,踏实工作积极进取,做一名合格的共青团员,肩负起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牢记团员是党的后备军,继承党的先进性。不断提高各方面的潜力和素质,争做社会主义事业合格接班人。

以会议精神为启发,在思想上我们应坚持与时俱进,端正思想,提高思想觉悟水平,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并且努力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严于律己,求实创造,将优秀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发扬光大。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认真学习团的章程,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指引,坚定信心,积极面对困难,勇于挑战困难,坚定决心推动共青团改革再出发,推动全面从严治团迈出新步伐,让新时代的共青团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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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心得体会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心得

李大钊同志说过,青年要为世界进文明,为人类造幸福,以青春之我,创建青春之家庭,青春之国家,青春之民族,青春之人类,青春之地球,青春之宇宙,资以乐其无涯之生。通过学习《习近平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论述摘编》及相关内容,令我感触颇深,受益良多,为我们青年人指明了历史使命和成长道路,也为我们团结一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习近平同志围绕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站位高,内涵深,详实论述了新形势下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也使我们明晰了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基本要求和重点任务,从而树立远大理想、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作为一名民族基础教育工作者,我认为自己要在深学深悟上下功夫,把学习《习近平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论述摘编》等内容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入脑入心、见诸行动,并将这种先进思想带到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之中。积极将大道理与小愿景相结合,让《习近平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论述摘编》走进校园,变得可触可感。我也将通过组织多种学习交流方式带动我校广大青年教师深化认识、加深理解,使学习贯彻达到全覆盖。

此外,我也认真阅读了《从〈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找寻青春答案》这篇文章。如文中所述,总书记在艰难困苦中磨练与锻造出的铁一般的理想信念,让我更加坚定政治立场,坚决听党话、跟党走;总书记心系群众胸怀人民的真挚情怀和群众立场,主动深入基层,走进青年,真心实意为青年解难题办实事的事迹令我动容。

作为一名年轻团干部,今后我将更加坚定政治理想和信念,以质朴的教育情怀和勇于担当的精神投入到民族教育工作之中,为实现伟大富强的中国梦而不懈努力!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心得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心得

在热情如火的六月,一次青年盛会犹如礼花一样绚丽绽放,那就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顺利召开。

7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南海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并发表重要讲话,讲话犹如一阵东风吹开了新时代青年工作的大门,为新时代共青团工作指明了方向。

作为省青联的一员,我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和团十八大精神。团的十八大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一重大历史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对新时代共青团事业和青年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提到,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出台了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青年发展规划,明确了青年工作的战略地位、职责使命、路径方法等一系列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也强调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终将在一代代青年的接力奋斗中变为现实。这些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青年工作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期盼、谆谆嘱托,赋予新一届团中央书记处和广大团干部沉甸甸的责任。习近平总书记这次重要讲话无疑是启明星,照亮了青年工作和共青团事业的光明前景;是指南针,为我们今后工作提供了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是冲锋号,让我们感受到了一种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本人要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树立舍我其谁的责任感和时不我待的紧迫感,牢记总书记的嘱托,遵循总书记的教诲,锐意进取、真抓实干,推动青年和共青团事业焕发新的生机活力。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重要思想的丰富和发展,为当代青年成长发展指明了正确方向与道路,为做好新时代共青团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与科学行动指南。感到使命光荣,习近平总书记对共青团寄予极高的期望,赋予共青团无上光荣的使命,努力走在全团前列,继续为党做好新时代的青年工作,是我们肩上沉甸甸的政治责任。要从总书记的高度重视、悉心指导中感受责任,充分认识到做好共青团工作的重要价值和光荣使命;要从总书记的高度信任、充分肯定中坚定信心,面对艰巨的改革任务,面对前进中的困难挑战,始终要有充足而坚定的自信,自觉把总书记的关心、信任转化为前进动力和工作业绩;要从总书记对当前形势和问题的深刻分析、深切提点中保持清醒,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知耻而后勇,激发斗志、急起直追,努力朝着总书记要求的方向奋勇前进。

习近平总书记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作为一名基层团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让我充满力量,更觉使命在肩,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教导,积极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不我待,只争朝夕,我们正处于一个能干事的大好时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保持艰苦奋斗、戒骄戒躁的作风,在工作中勇于创新,不断反思,全面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和业务工作本领,积极立足于岗位实际,做好本职工作,为助力龙江新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心得体会


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心得体会

按照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的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考察工作重要讲话和省委李纪恒书记在全省领导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现将学习心得汇报如下:

一、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大意义及内涵的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重要讲话中,明确提出要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引领各项工作,希望**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谱写好中国梦的**篇章。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着眼新的时代背景和全国发展大局,为**发展确立的新坐标、明确的新定位、赋予的新使命。

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擘划了新的蓝图,为我们指明了发展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路子的要求,对于经济新常态下的**发展而言,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更加鼓舞了**各族群众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共同实现中国梦的坚定信心。作为集边疆、民族、山区、贫困于一体的省份,**最根本的任务是发展,解决所有面临的难题要靠发展。当前,我省全面深化改革正处于攻坚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关键期,现实的任务和宏伟的目标,无不需要我们牢牢把握发展这个第一要务,顺应全省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和期待,坚定不移地推动**实现跨越发展。

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我们就要以“四个全面”的发展理念作为引领。“四个全面”,深刻反映了时代发展趋势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推动**跨越发展,必须牢固树立“四个全面”的发展理念,坚定自觉地用“四个全面”引领各项工作,使之成为**实现跨越发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为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新路提供可靠保障。

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我们就要紧紧抓住“五个着力”的工作重点。着力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着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着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着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着力发挥党组织作用,是推进**各项事业、推动跨越发展的关键。抓住着力点,就抓住了主要矛盾和工作的“牛鼻子”;突出工作重点,才能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把跨越发展的要求落实到行动上。

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重要讲话中,要求**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努力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的辐射中心。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着眼新的时代背景和全国发展大局,对于**在新的起点上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把学习讲话精神与具体工作相结合,对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进一步的思考

(一)对规范性文件的思考

由于行政机关出台的“红头文件”众多,是否都应列入“规范性文件”的备案范围?本人认为,这个范围不宜过宽,因为如果将“海量”的规范性文件都交由备案审查机关来备案审查,既不现实也不可能,但其范围也不宜过窄,否则将难以发挥备案审查制度的作用,达不到法律预期的效果,那么,应该怎样来界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范围呢?本人认为,应从“规范性文件”的特征入手。即:外部性。是指文件的内容涉及或者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而不是仅仅规定制定机关的内部事务;普遍约束性。是指文件作出的规定,是对不特定多数的对象都适用的,而不是只适用于特定的个别管理相对人;反复适用性。是指文件在有效期内,对同类事项都具有约束力,而非仅适用一次。因此,凡是本级政府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文件,以政府名义出台的,不管是以决定、命令的形式,还是以公告、通告、通知、批复、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形式出现,只要同时具备上述三个特征,就应当报送人大常委会备案。因为如果仅仅依照文种名称来简单地界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的范围,则可能出现各级政府为避免审查而“偷梁换柱”,将本应属于备案审查范围的文件“更名改姓”,导致有备案审查价值的规范性文件漏报、瞒报以逃避审查的状况,从而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出现职能模糊、对象不明的问题,最终导致备案审查工作流于形式,甚至难以开展。

规范性文件审查程序应分为审查程序的启动、审查意见的形成和处理决定的作出三个阶段,在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实践中,应从以下几方面健全完善。

(二)对备案审查程序的的思考

1、在审查程序的启动方面,要坚持“被动审查为主(是指国家机关或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据相关法律提出审查要求或者审查建议而启动的审查方式)、主动审查为辅(是指各级人大常委会收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后,在没有任何国家机关和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提出审查要求或审查建议的情况下,认为该规范性文件有“不适当”的情形,而主动启动审查程序,进行审查研究)”的原则。《监督法》第三十二条虽然明确了“审查建议”权,但其对应的对象却仅限于“两高”的司法解释,对于大量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并未涉及,因此,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制度设计过程中,要充分保障“审查建议权”,要将提出“审查建议”的范围扩大至所有的符合报送备案条件的规范性文件,要方便公民及其他组织提出审查建议,对于收到的“审查建议”,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应高度重视,对于符合启动审查程序的建议,要依据法定程序审查处理,并将对“审查建议”的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建议人。

2、在审查标准方面,应坚持“合法性审查与理性审查并重”的原则。对于“合法性审查”,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审查:1、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主体是否合法;2、是否超越法定权限,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3、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是否与宪法、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相抵触;4、制定程序是否合法;5、同级别的规范性文件对同一事项的规范是否一致。而“合理性审查”由于其标准不容易量化,因此是审查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需要各级人大常委会在这方面下大力气,及时、全面掌握党和国家新出台的各项方针政策,从实际出发,加强深入的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地进行审查。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审查:“一是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动机、目的和具体规定是否符合法律的原则和精神;二是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是否符合公正、合理、客观、适度的一般要求,例如:是否对相似的情形给予相似的处理;对具体问题的规定是否符合客观现状;采取的行政措施是否不超过必要的限度;是否符合信赖保护原则等”。

3、在处理决定方面,应坚持“自行纠正为主,慎用撤销程序”的原则。对于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的处理,应跳出“肯定与撤销”的“二元论”观点,在法定权限范围内扩大处理方式,对于“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不宜直接进入撤销程序。对于审查后发现确有“不适当”情形存在的规范性文件,应视具体情况区别对待:首先,备案审查机构应先就审查出的“不适当”的情形,及时与制定机关沟通,要求其到备案审查机构说明情况,如果其说明合法合理,则该规范性文件可以作为无问题的文件由备案审查机构存档;如果经过制定机关的说明,备案审查机构仍认为该文件有不合法、不合理的情况,则应由备案审查机构出具书面审查意见书,要求制定机关在限定期限内自行纠正或撤销,如果制定机关拒绝自行纠正或撤销,则应由备案审查机构或者主任会议将审查情况向常委会汇报,经常委会审议后作出决定,对该规范性文件启动撤销程序。在启动撤销程序的过程中,也应按照“不适当”情形的严重程度区别对待:1、对于规范性文件整体“不适当”的,应对该规范性文件整体撤销。2、对于规范性文件个别条款“不适当”的,如果撤销“不适当”的个别条款不会影响整个规范性文件的整体架构和逻辑,则仅撤销该“不适当”条款;如果部分撤销对整个规范性文件会起到颠覆性的作用,那则应对该规范性文件整体撤销。

总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宪法》、《组织法》、《立法法》和《监督法》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经常性的监督形式,也是实施立法监督、维护法制统一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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