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三实严以用权学习(一)
“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这一新要求,是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一系列重要论断的最新凝炼和提升。遵循“三严三实”,是每一位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现“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路径、工作方法、做人之则,更是一条要始终坚守的为政之要。
“三严”是对修己正身之道的凝练和提升,也是对我们共产党人为政之规的高度概括。修身,才能净化升华思想认识,涤荡锻造纯洁灵魂,做到身强身正。用权,旨在以法规为度,严字当头,公字在心,用之公平,杜绝滥用职权,做到心正权正。律己,旨在自律,重在自觉,常思常想,常照镜子,正正衣冠,治治小病,不该伸的手不伸,不该讲的话不讲,不该做的事不做,做到行得正、走得端。
教育实践活动中,党员、干部要狠刹四风、端正作风,就要把“三严”要求切实贯彻在从政的全过程。只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才能严以修身。只有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才能严以用权。只有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才能严以律己。
“三实”是对领导干部工作生活方方面面作风建设的更高更实要求。谋事要实,就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所谋所思所为之事要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好大喜功,不虚荣浮夸、脱离实际。创业要实,就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从小事做起,从群众关心的事做起,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做人要实,就要诚字当头、实字为先,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公道正派。
“三严三实”是为政之要。“严”是慎独慎微的自律,“实”是脚踏实地的干劲。每一位领导干部,要把为政之“严”与做事之“实”熟稔于心、相互融合、外化于形,才能高举为民务实清廉之旗,经得起各种各样的冲击和诱惑,营造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风清气正的为政环境,也才能更好地实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价值追求。
三严三实严以用权学习心得体会(二)
习近平总书记在对“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中指出,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作为“三严”之一,严以用权在“三严”的内在逻辑中,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一方面,严以用权要求领导干部必须修身要严,只有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谨修官德,在灵魂深处真正树立为民意识,才能做到“权为民所用”;另一方面,对领导干部来说,严以用权又是严以律己的基础和关键所在,只有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树立强烈的规则意识,真正做到按规则办事,才能心有所畏、行有所止、遵纪守法、为政清廉。因此,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我们必须深刻认识严以用权的重要内涵,准确把握其三个基本维度。
要做到“权为民所用”
“权为民所用”的基础在于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对权力的来源、权力的性质和权力的使用要有一个准确的认识。领导干部不但要从社会主义法规制度层面深刻把握权力的民主性和人民性,而且必须从内心深处真正认识到权力的根本来源和基础来自于人民群众,而自身也是人民群众中的普通一员,是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在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对于一个领导干部来说,做到“权为民所用”,前提在于要有良好的党性修养,真正从思想根源上亲民爱民,才能形成“权为民所用”的自觉意识。党性修养是高于个体修养的另一个层次,它不是“独善其身”的个体生命意义的完成,而是“平天下”的外在价值的实现。中国共产党对于自己的领导干部有着区别于其他任何党派或政治团体的特殊要求。这种要求就是作为个体能够超越个人一己私利,自觉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己任,完成从“个体利益”到 “社会责任”的转变。一个人只有超越了个体利益得失的计较,能够发自内心关照社会,甚至能够牺牲自我而没有抱怨,才算具备了从政为官的基本条件。当然“权为民所用”不单单是一句,更不仅仅是一种情感表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现实实践才是检验的唯一标准。“权为民所用”需要具备照顾百姓的能力,踏踏实实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实实在在地为百姓做好事,为群众谋福利。县委书记的典型代表焦裕禄同志发自内心的公仆意识,真抓实干的创业精神和廉洁自律的官德意识诠释了一个优秀共产党人对于“权为民所用”的深刻理解,从本质上反映了共产党人“为民做官”的价值理念,为新时期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参照标杆。
要按照规则办事
“规者,正圆之器;矩者,正方之器”,“无规不成圆,无矩不成方”。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之一。按照规则办事,首先要明确“权”和“责”的关系,领导干部的权力都是人民群众所赋予的,应该为人民群众而行使,任何公共权力的行使都要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领导干部要明确“权力清单”和自己职权的法定边界,对用权和行权的基本规范要有一个准确地把握,认识到任何职权都是由法律确定的,都必须在法定的权限内行使,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认识到任何职权的行使都要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认识到任何违犯法定职权的行为都要受到追究和制裁。要把依法依规用权和接受各个方面的监督贯穿于日常工作中,要时时刻刻、老老实实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真正做到“位高不擅权”、“有权不任性”。其次,要克服有权不想用、有权不会用、有权滥用、为官不为等不良现象。领导干部要不断反省自身在“做人”、“谋事”、“做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思如何“合规合法地服务好人民群众”。只有对自身的职务责任有了清醒的认识,才能从灵魂深处挖掘自身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才能形成领导干部道德规范的自觉认同,才能发自内心的不想腐败。这就要求领导干部不但要以先进典型为标杆,找出自身的差距和不足,不断提升服务百姓能力和水平,更要以反面典型为镜子,对照自身在理想信念、党性原则、权力观等方面是否有所放松,不断净化自己,做到慎独慎初慎微。
要摒弃特权意识
中国共产党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一规定,鲜明阐述了“共产党员”四个字的基本意义和价值。作为人民群众中的优秀代表,共产党员的价值和意义就体现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心实意为人民谋福利的社会实践中。特别是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在我国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新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纷繁交错的利益纠葛和形形色色的现实诱惑,任何领导岗位,都不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而是艰苦创业的场所;任何领导岗位都不是谋私利的工具,其真正意义在于服务人民群众。因此,领导干部首先要摒弃特权意识,正确处理个人同群众的关系、同组织的关系;对权力要有敬畏之心,始终保持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决不能把公共权力异化为牟取个人私利的工具。要明辨是非,廉洁自律、向善惩恶,自觉按照法律制度行事,避免以个人好恶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要做到踏实做人,通过省察克制的方法,反省自己思想行为中的不良倾向,及时加以克服,自觉遏制在萌芽状态,做到“权重不谋私”。要把“做人”和“为官”统一起来,把“做官”和“谋事”统一起来,把能力有大小与贡献须尽力统一起来,把物质贡献和精神贡献、完善自身和奉献社会统一起来,真正做到胸怀天下,服务百姓。
三严三实严以用权学习心得体会(三)
严以用权是“三严三实”的重要内容,也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关键环节。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严以用权,是为民用权权力观的根本要求,是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的行使也必须为人民服务。因此,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甘当人民公仆,用手中的权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
严以用权,“公”字最重要,“责”字记心间,“特”字要摒弃。权力如流水,在沟渠河道之内奔涌,可灌溉田地、运输货物。倘若破堤决坝,肆意泛滥,将会淹田毁屋,损害巨大。为防止权力之水泛滥,掌握权力的领导干部必须公私分明。“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强调的就是用权为公,用权为民。权力就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也越大。领导干部要坚守“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责任意识,掌权为民、权为民用、利为民谋;特权是祸根,享特权必违公心。要摒除特权思想,严禁特权行为,消除特权现象,真正实现党员干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
严以用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把制度的笼子扎得紧一些,严防“牛栏关猫”,使权力运行有边界、有约束、受监督。要强化权力公开运行,让阳光照进权力运行的每一个角落,培养防止权力滥用的正能量。广大党员干部要养成在“放大镜、聚光灯”下行使权力的习惯,杜绝暗箱操作、公器私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服务。要强化权力运行监督。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巡视监督,保证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要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做好顶层设计,逐步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确保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正确行使,实现权由民所赋、权为民所用。
按照场党委的安排部署,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专题严以用权的学习研讨中,我认真学习了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一系列重要论述,重点研读了《xx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xx谈治国理政》等书籍,观看了以三严三实为主题的电视系列片。通过认真研读,细细体会,我认为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要深刻认识严以用权的重要内涵和基本要求,下面浅谈以下几点体会:
一、严以用权,要有正确的权力观
总书记指出:马克思主义权力观概括起来是两句话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这就回答了权是什么的问题,明确了党员干部是人民公仆的身份,行使权力是为人民谋福利,不是为个人谋私利。党员干部从思想上要有正确的权力观,无论在什么岗位,都是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行使权力。党员干部,要有为群众服务的责任感和担当精神,要珍惜工作、不负组织重托,要敢于面对困难和挑战,敢抓敢管,在行使权力上则要谨慎,自觉遵守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在作风建设上要反对四风,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牢记权力来自人民,更要服务于人民;要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端正权力观、事业观,从思想到行动,真正将行使权力回归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上来。作为一名党员干部,首先要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用实际行动践行三严三实,以先进模范人物为标杆,切实做到严以用权、谨慎做事、清廉做人;其次要正确地看待权力,做到不唯上只为实,争当忠诚干净担当好干部。
二、严以用权,要坚持用之为民
总书记在三严三实要求中,对各级领导干部如何看待权力如何行使权力提出了明确要求: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共产党人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员干部更应甘当人民公仆,将来之于民的权力用之于民,那是为民造福,群众满意也拥护。古人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我们党历来坚持群众路线,党和人民群众是鱼和水的关系,共产党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之所以能得到群众的拥护,也是因为党能坚持群众路线,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在实际工作中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对职工群众说话要热情和气,为职工群众办事要高效务实。
三、严以用权,要坚持依法守规
严以用权,单靠觉悟不保险,要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制度是规矩,领导干部对制度有敬畏之心,行使权力不逾规矩,才能不触红线,守住底线。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能为民造福,滥用则会伤了群众的心,损害党的形象,权力要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管用。笼子是透明的,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让阳光晒一晒,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特权思想就无所遁形了。总书记指出: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就要求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要依法依规,规范透明,接受监督,不擅权,不越权,才能坦坦荡荡地做官、清清白白做人。
四、严以用权,要坚持用之为公
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须做到公平公正,以公正服人,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有些同志说,我是普通的党员,不是官,没有什么权力,严以用权跟我无关,这是没有深刻领会严以用权的真正内涵。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的工作人员,不管处在什么岗位,手中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权力,工作中都是在行使组织交给的权力。只是官越大、权越重,为人民服务的担子就越重,责任也就越重。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自古以来,为官做人只要用权为公,就会得到人民的称赞和尊重。明代郭允礼在《官箴》中曾说过: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廉则吏不敢慢,公则民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这句话的意思是:官吏不是害怕我的严厉而是害怕我廉洁,百姓不是对我的才能心服而是对我的公正心服;为人廉洁,那么官吏不敢有所怠慢;处事公正,那么百姓不敢有所欺骗。处事公正就能够明辨是非,能够获取群众的信任。做人廉洁就能够树立威信,能够得到百姓的厚爱。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来之于人民,更要用之公正。公正是领导干部的道德操守,是为官之准则,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在使用权力时,要正直公平,不以权谋私;要公正律己,不搞特权;要用权为公,方能赢得人民长久的拥护和支持。
以民为镜,倒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作风观、价值观,时刻恪守全心全意为民服务根本宗旨,这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是一脉相承的。天地之间有杆秤,那秤砣就是老百姓,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就应该以民为镜,站在群众厚重的镜子面前让群众说了算。
以民为镜严守三严高压线。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强调党员干部要严守道德底线、权力红线和纪律高压线。在反腐的高压态势下,有的人明面上守住了道德底线、权力红线和纪律高压线,部分领导干部白天大张旗鼓反腐,晚上依旧灯红酒绿、放纵自我,陷入金钱、权力和情色的漩涡无法自拔。心系群众鱼得水,背离群众树断根,开展三严三实,目的就是要求党员干部坚守政治规矩,进而增进党群、干群鱼水情。倘若三严失守,必将进一步加剧脱离群众的危险。以民为镜,搭建平台让群众对党员干部说说话,甚至来点别具一格的指指点点,既可以强化党员干部的为民服务宗旨意识,又能充分发挥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让三严三实走得更实、成效更大。
以民为镜抓牢三实新规矩。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给党员干部干事立业、为人处世定了规矩、做了要求,其根本目的在于引领广大党员干部做好服务群众文章。群众利益无小事,对老百姓来说,身边每一件琐碎小事,都是实实在在的大事,有的甚至还是急事、难事。如果这些小事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就会影响他们的思想情绪、生产生活,久而久之就会影响到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以民为镜践行三严三实,可以让我们在谋事、创业、做人上长期坚持群众视角,将工作重心放在解决好群众身边的一桩桩小事上来,确保工作抓得实、出成效。为严守三严高压线,抓牢三实新规矩赋予新的生命力与创造力,让三严三实成为党员干部成长的良师益友。
以民为镜铸就干部新形象。以民为镜就是要不怕群众揭短,不怕百姓批评,只要是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我们就要整改,就要转变作风。这是一种担当、一种职责、一种积极进取的精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就是要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意识,彻底摆脱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消极腐败四大危险,就是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坚持群众赞成什么就鼓励什么,群众期盼什么就做好什么。天下大事必做于细,以民为镜践行三严三实,党员干部就会自觉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真心诚意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由此倒逼领导干部转变作风、转变工作方法,党员干部在群众心目中就会有分量,我们党就能永葆生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就会加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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