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查处药品违法案件的体会文章标题: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查处药品违法案件的体会
[找文章到☆免费 ()范文资讯网!]___分局自组建并于八月份展开工作以来,监督检查涉药单位16家,查处药品违法案件15起。其中医疗机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8起,占案件总数的53;使用假药案4起,占案件总数的27;其它案件3起,占案件总数的20。通过对十余起案件的总结分析,我们认为目前药品违法行为有两个明显的新动向。
一、非法渠道销售药品的形式更加隐蔽
(一)形式特点:
1、个别药品经营企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出租柜台、代开税票等形式,为无证经营者提供了“合法”平台,严重存在着销售假劣药品的隐患。
2、合法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授权委托的药品销售人员,超出企业法人的委托授权范围,以合法企业销售人员身份,自行组织货源销售药品。
3、一些流动药贩,以零售药店或诊所为主要目标,采用售完结帐方式,把药品放在这些诊所或药店销售。其特点是价格高、品种少、数量小。一旦查处,案值较小,以此逃避法律制裁。又因流动药贩居无定所,查处非常困难,且多数难以追根溯源。
4、药品经销商与医疗机构联合,开办所谓的“专科门诊”。看病是假,售药是真,专科门诊用药大多不经过医院药房,一般由科室直接开方售药,具有很强的欺骗性。
(二)稽查要点:
1、出租柜台、代开发票的违法行为。重点通过检查药品购销记录进行核实。2、销售人员的违法行为。检查供货方提供的发票、清单、帐号、开户行及用印是否与委托企业一致,必要时与委托企业联系、查证。3、流动药贩的违法行为。流动药贩一般不给购货方留存资质证件,多是白条收据(仅列清单)。4、“专科门诊”的违法行为。注意重点检查“专科门诊”处方的流向,看是否在医疗机构的药房取药,并检查核实药房的购进、验收记录。(三)典型案例:今年9月份,我分局执法人员在某医院检查该院购进药品渠道时发现,某供货公司提供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资质证件齐全,一般讲,由此即可初步判定该供货渠道合法。但在检查该销售人员提供的供货发票和供应药品清单时,发现发票和清单上的印章存在字迹大小不等,制作粗糙等疑点。经与该公司核实,发票、药品清单均不是该公司的,印章是伪造的,所供应的药品也不是公司的(是业务人员自行组织的货源)。由此查处了一起医疗机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件。二、制售假劣药品的手段在逐步升级(一)形式特点:1、假冒名厂名药。以贱充贵,以此充彼的成份做假,转向假冒名牌畅售品种。这类假冒药品仅靠药品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尚不足以认定(有时检验结果可能是合格的)。从药品外包装及药品本身上难以识别真假。2、中成药添加化学药品成份。以补肾、降糖药为多。补肾类主要以假冒合法企业的厂名、厂址、盗用正规药品批准文号,或者虚构厂名、厂址、乱编批准文号等,其特点是包装过分豪华,价格奇高。3、通过扩大宣传保健食品成份含量、功能主治、疗效,把保健食品宣传成药品销售,以欺骗群众。(二)稽查要点:1、说明书疑点多。假冒药品的说明书一般存在纸质质量较差、裁切不规范、印刷不清晰、标点符号使用错误、错别字等疑点。2、夸大功能主治。利用人们对中草药“使用安全”及藏药、蒙药的好奇心理,虚列名贵中药材品种,夸大功能主治,且说明书用语不规范。3、以保健食品扩大宣传其功能主治、疗效的稽查,应以检查其非法印制的宣传广告以及在媒体上发布的违法广告为主。三、典型案例:今年8月份,我分局执法人员在某医疗机构检查时,发现该院药房陈列的标示为“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西比灵胶囊,国药准字H10930003,批号041125856,说明书存在折叠痕迹不明显、文字有修改痕迹,裁切不整齐,字迹印刷不清晰等疑点;同时,又发现标示为“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吗叮啉片,国药准字H10910003,批号031118060,说明书存在折叠痕迹不明显、标点符号错用,纸质较薄等疑点。经与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查核实,上述两种药品均系假冒。由此查处了一起医疗机构使用假药案件。综上所述,要搞好药品稽查工作,必须做到深入市场,从细微处着手,时刻注意违法行为的新动向、新特点,创新工作思路,提高稽查手段。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办案效率,有效打击药品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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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教育搞得好不好、有没有实效,关键看不严不实问题查出了多少、解决了没有。这是很重要的,下文是小编小编整理的奚心得体会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奚晓明违法案件心得体会范文一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奚晓明被调查处理,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副院长,身上肩负着重要的职责,本应该是模范遵法守法,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但是奚晓明却反其道而行之,为了一己之私利,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纪,贪赃枉法,最后被惩处,实在是罪有应得。说明任何人都没有超越党纪国法的特权,不管是什么样的人,只要是违反了党纪国法,都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党员干部心中一定要敬畏党纪国法。权力越大,意味着风险越大、责任也越大。奚晓明案件警示我们,重点岗位人员要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要对党纪国法常怀敬畏之心,时时警醒自己、处处约束自己,自觉成为严守法纪的表率。奚晓明虽然身处高位,但是他却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把手中的权力当作牟利的工具,完全丧失了一名共产党员的信念。
很多如同奚晓明一样的高级领导干部,当初的时候,也都是经过多年的努力奋斗,才走上现在的岗位的,也曾给社会给人民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可是如果一名党员干部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甚至做出了违法乱纪的事情,就一定会接受法律和人民的审判。希望奚晓明的案件,能够让更多的领导干部警醒,时刻把握好自己,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要从奚晓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对权运行的监督制约,把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深化司法公开,让司法权运行在阳光下,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要严格管理队伍,坚持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惩处,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
,要坚持把深化学习教育放在首位,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学习教育的重中之重,把学习党章和党的纪律规定作为学习教育的重要任务,把搞好专题研讨作为深化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要联系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反面典型,从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强化警示教育,运用法院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从严守审判工作纪律方面强化警示教育。要以奚晓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等法院系统反面典型为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特别是法院领导干部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做到手握戒尺、心存敬畏,坚决守住党和人民交给自己的政治责任,坚决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始终做到严以律己、为官清廉。
奚晓明违法案件心得体会范文二奚晓明落马了,奚晓明缪判的案件还没有被纠正。奚晓明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民事诉讼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而涉嫌犯罪,并因此被调查、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但是,奚晓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所造成的错案,却并非因其被调查、被绳之以法而能改变。改正这些错案等系列善后工作,显然已不是奚晓明所能。而中纪委通报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除了指明奚晓明涉嫌所犯罪行的性质外,实际上也指明了应该为奚晓明善后的主体机关。
官员腐败所得,实际上就是其违法的风险成本和利润。违法程度越甚,违法过程越明显,其行为的风险就越大,由此带来的利润也越高。从另一个角度看,官位越高,权力越大,其职务行为所及的影响面就越广。因此,善后由于奚晓明因腐败而违法行权缪判的案件,就不仅是恢复个案的公正,也是在更高层次、更大范围内树立法治信心,树立社会正义和公正的必须举措。
此次的事件教训深刻,因此我们更要要坚持典型引路,严格管理队伍,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要把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作为加强人民法院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法治信仰,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当邹碧华式的好法官好干部。
要广泛开展警示教育,以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反面教材,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用“三严三实”要求修身用权律己,努力查找不严不实问题。要从奚晓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对司法权运行的监督制约,把司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深化司法公开,让司法权运行在阳光下,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要严格管理队伍,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惩处,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确保法院队伍的纯洁。
观看了警示片《王怀忠的两面人生》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以王怀忠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受不住考验,走上严重违纪违法、腐败堕落的犯罪道路上,不仅严重破坏了党纪党风,损坏了党的形象,而且使人民群众的利益遭受了严重的损害。通过这次警示教育的宣传,将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利观、利益观,对全面深入地开展和反腐败斗争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主要如下:
一、加强自身的学习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
加强学习,大兴学习之风,是我们党与时俱进,保持旺盛创造力的观念,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迫切需要。因此,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精神追求,要不断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学习江泽民同志“”重要思想,努力掌握其精神实质和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提高学习的能力和水平。
面对日新月异的新形势,要不断加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支持、法律支持、文化知识的学习,努力拓宽自已的知识面,树立现代意识和超前意识,不断提高自己的领导能力和本领,不断提高执政水平。
要不断加强对共产主义理想、社会主义信念及其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学习和认识,在思想上树立坚不可摧的精神支柱,要以党的宗旨为根本准则,在为人民服务、为党的事业奋斗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
二、加强对权利运行的监督
王怀忠等系列典型案件,严重违法违纪,与他本人不注重学习,放松世界观的改造,滥用手中权力,不接受监督有直接关系。王怀忠在任阜阳主要领导期间,在重要干部的任免、重要建设项目的安排等问题上,常常个人说了算,把正常的不同意见视为“杂音”。王怀忠等案件的发生,从一个方面也说明了监督机制不健全、不完善、不到位有很大的关系,因此,要把我党的各种廉政制度坚持下去,就必须加强对领导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的监督,特别是自身也要从学习党内监督条例开始,认真执行条例规定的十项制度,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汲取王怀忠案件的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增强自我接受监督的意识。
三、强化规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作为领导干部,首先要熟识党和国家的各种“规矩”,通过参加这次警示教育活动表明,许多违反原则、违反纪律的事情,甚至有些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都有一些领导干部对相关“规矩”无知有关。因此,必须抓好学习、教育,提高按“规矩”办事的自觉性。所谓“规矩”就是党纪国法,因此,在具体工作中,一要强化法制意识,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超越法律至上的特权。二要强化政策和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确保党的方针、路线能够正确实施。三要强化程序意识,严格科学的程序,是正确决策的保证,因此,对重大问题的决策,要按科学的程序进行。对不按程序办事,造成重大损失和后果的,将要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因此,作为一把手,在坚持程序方面起着重要的职责,起着重要的责任。
四、领导干部在廉政建设中要发挥表率作用
作为领导机关的干部,一要为下级机关作出榜样,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切实抓出成效。二要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作用建设的领导责任,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三要作为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努力起到表率作用。四要作为领导干部要按照党的方针、路线,发扬不畏艰苦、奋力拼搏、克已春公、乐于奉献的精神,办一切事情都要勤俭节约、艰苦创业,量力而行,把有限的财力、物力用在经济发展上,在工作和生活中坚决杜绝讲排场、比阔气的不良现象。
五、加强制度建设,严重依法行政
结合城建工作实际,尤其是要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深入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要严格执行建设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建设行为。二要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为,尽快建成集中统一的招标投标中心。三要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凡是与老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都要实行政务公开,把城建系统的办事程序、要求、办理时限、经办人等公开,以便为老百姓提供透明、高效的服务。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增强法制意识,严格依法行政,坚持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
总之,王怀忠系列案件再一次警示我们,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刻不容缓,并且任重而道远。只有通过认真的学习,不断提高完善自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进一步加强自身的和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努力做到自重、自市、自警、自勉,才会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顶得住歪风、经得到考验,才能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得好、用得正,才能为城建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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