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建设中职业道德状况的思考体会

生活是多元的,一个阶段有一个阶段的想法,将读过的东西,把最受感触、最重要的部分做为中心来写。写心得体会是我们在工作和学习中经常遇到的事情,心得体会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那么如何写好我们需要的心得体会呢?推荐你看看以下的政法队伍建设中职业道德状况的思考体会,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16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要把政法队伍建设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xx同志在会上强调“一定要恪守职业道德,确保政法队伍主持正义、维护公平,真正做到一身正气、清正廉洁”。加强政法队伍职业道德建设,是政法工作的重要任务,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体会。
一、正确理解职业道德内涵,增强责任感
职业道德是职业范围的特殊道德要求,它是一般社会道德和阶级道德在职业生活中的具体体现,约束人们在履行职务中的具体行为,是人们在从事本职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规范。突出地表现了人们的言行、人格和精神境界,它能从道义上保证业务工作的完成。职业道德包含着道德行为、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和道德习惯等。政法队伍在长期的斗争实践中形成了自己特有的职业道德要求。要准确理解政法队伍职业道德内涵,应把握好以下几点:
1、理想坚定。理想是人们的向往、追求,并为之奋斗的目标,它包括社会理想、职业理想和生活理想。社会理想是根本的,是高层次的;职业理想、生活理想是社会理想的具体体现;社会理想制约职业理想和生活理想,并贯穿于职业理想和生活理想。在当今社会,我们向往、追求并为之奋斗的最高目标是共产主义。这是政法干警的立身之本,只有明确这个目标,才能有坚定的信念和追求,才能自觉履行对党忠诚、勇于献身的道德规范。
2、宗旨牢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国家工作人员的根本宗旨,是办事情、想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属,这是执政的客观要求。毛泽东同志多次指出“一切以人民利益为重,把是否符合人民利益作为我们行动和言论的最高标准”。邓小平同志也指出:“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我们想问题、办事情、做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所以,政法队伍的道德规范无一不体现这一要求。
3、道德高尚。道德是社会为了调整人与人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是评价人们思想行为是非、善恶美丑、荣辱的标准。政法干警道德规范就要求每个人在从业过程中,必须以良好的思想、纯朴的感情、优良的作风、和气的态度、美好的行为去待人接物处事,做好本职工作,做一个高尚的人、有道德的人、有益于人民的人。
4、纪律严明。纪律是社会的各种组织规定所属人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对违反者可以严厉制裁。政法机关是国家专政机器的重要部分,它有许多特殊的,其他机关不能代替的职能,为正确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的职责,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政法干警在履职活动中必须遵守行为准则。道德规范要求政法干警秉公执法,清正廉明,遵守纪律等,这是工作中必须做到的最起码的行为准则。
二、深刻认识职业道德建设的现实意义,增强政法干警的自觉性
政法队伍职业道德建设是“以德治国”方略的核心内容,是政法队伍建设的治本之策,深刻认识职业道德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是实现人生自我价值的准则。政法干警的职业道德规范就是塑造、锻炼和培植实现人生自我价值的准则。从政法机关发展的历史来看,政法队伍之所以是一支忠于党、忠于人民、有战斗力的队伍,就是靠高尚的道德和纪律规范作保证。在政法队伍中,无数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和事实说明,要实现真正的人生价值必须靠坚定的理想、严明的纪律作准则,以此来规范、培植、要求自己。
2、是实现群体战斗力的源泉。政法工作的对象具有对抗性的一面,这就要求我们政法队伍有较强的战斗力。从整体上看,政法干警在犯罪分子面前迎险而上,克敌制胜;在超负荷的运转中乐于奉献,甘愿吃苦;在利益和待遇面前不图得失,不计报酬,这种精神的力量无不来源于坚定的理想、牢固的宗旨、高尚的道德、严明的纪律。我们政法机关是一个多层次、多序列的有机体,要把这些力量聚集一起,做到方向一致,目标统一,形成强大的合力,必须依赖于权威的力量,依赖于严格的纪律和严密的组织,否则,各种力量就会方向各异,行动不一,就会形成分离,乃至力量相互抵消,政法机关也就会丧失战斗力。所以说,加强政法队伍职业道德是形成群体战斗力的源泉。
3、是坚持政法机关性质的保证。政法机关的性质,决定了政法机关必须掌握在可靠人的手中。要保持政法机关性质和职能特点,必须靠强有力的规范来维持。政法机关在权力的执行过程中,有群体活动,也有个体活动,弄得不好易产生滥用权力现象,特别是随着法制的健全,政法机关的活动都有法律的规范,只有准确地执行法律才能保持政法机关的性质。政法机关线长面广,大多接触阴暗面,而且单独作战,在新的形势下,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更加尖锐和复杂。因此,政法干警要经受住执政和改革开放的考验,始终立于不败之地,最根本的保证就是每个干警建立良好的行为规范,在高度自觉的基础上忠实履行职责,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三、妥善处理好六个关系,培植高尚的职业道德
政法队伍职业道德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树立政法队伍可亲、可敬、可信的整体形象,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政法干警加强职业道德要处理好六个关系。
1、处理好情与法的关系。当前,政法干警遇事讲人情,办案说人情时有发生。特别是在执法过程中人情干扰尤为突出,有的不依法办事,工作拖拉;有的人情驱动,降格处罚;有的徇情枉法,放纵犯罪。因此,我们必须处理好情与法的关系,寓对立于统一之中。坚持以法律为原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法律得以贯彻实施,不徇情枉法,做出有悖法律的事。
2、处理好执法与守法的关系。政法机关作为一个执法机关,突出面临执法和守法两大内容。我们政法干警的出发点和立足点首先是守法。如果把执法和守法对立起来,分割开来,必然导致执法目的偏离。当前,在执法队伍中以执法者、管人者自居,甚至把执法和守法对立起来,执法违法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严重违背了政法干警的职业道德。因而,每个政法干警必须懂得,执法和守法是统一的,只有真正守法,才能正确执法。
3、处理好主人和公仆的关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政法机关是重要的国家机关,是人民的公仆,其责任是对人民负责,应当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解人民之所难。但在平常工作中,耍特权、抖威风、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及“索、拿、卡、要”等现象,是与公仆的性质相违背的,也是主人所不允许的。因此,我们必须正确处理两者的关系,改进作风,自觉做到热情服务、文明礼貌、谦虚谨慎,不耍特权。
4、处理好奉献与索取的关系。当前,绝大部分政法干警能够发扬政法机关的优良传统,默默奉献,不求索取,把毕生的精力奉献给伟大的政法事业。但也要看到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对我们的冲击很大,不讲奉献,只讲索取,在工作上无所用心,作风飘浮;在金钱上不择手段,贪污、私分、多报、冒领、索贿等行为也时有发生。我们必须每时每刻处理好奉献和索取的关系,真正做到忠于职守,勇于献身。
5、处理好个人与组织的关系。首先要摆正位置。个人是在组织中从事活动,个人的言论、行动都要在组织的规定范围内进行,不允许超越组织之外,凌驾于组织之上。当然,个人在法律上是独立主体,有个人的意志和利益,作为组织要考虑和关心个人的利益,尊重个人的选择。个人意志只有通过组织才能实现,个人利益只有在组织的关心下,才能得到保证。其次,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就是服从,尤其是政法干警要无条件服从,做到政令畅通,警令畅通。三是正确对待个人得失,做到淡泊明志,宠辱不惊。当前,在政法干警中,有的对组织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对组织的决议和指令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通;只要组织照顾,不尽个人责任。甚至有人认为,个人对得起组织,只有组织对不起个人等。如此种种,更说明在道德修养中,要处理好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努力构建一种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局面。
6、处理好自由与纪律的关系。用辩证法来看,自由与纪律是对立的,也是统一的;个人的自由是相对的,是在一定范围内的自由,是有限度的自由。个人自由只有在统一意志和统一的纪律条件下才可能实现。当前,极少数政法干警纪律松弛涣散,表现在政治上麻木糊涂,组织上随心所欲,工作纪律上有章不循,警令不畅,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等。因而,我们必须把加强纪律性作为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环节,加强自我教育,自我改造,自我完善,把自己锻炼成为一个有理想、守纪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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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思考


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思考

关于教师队伍的建设,我校"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提出的目标是:依托托管,建立一支在育人思想上坚持人本意识,工作态度上遵循服务意识,行为作风上强化自律意识,自我提高上强调学习意识,培养目标上树立创新意识的教师队伍。

本学期,可以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学习《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多种形式地开展《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学习活动,准确理解《专业标准》的基本理念,全面把握《专业标准》的内容要求,切实增强专业发展的自觉性,把《专业标准》作为开展教育教学实践、提升专业发展水平的行为准则。

二、提升教师业务水平

依托委托管理,多渠道开展教师业务能力的。建立校级骨干教师培养制度。继续加强对青年教师培养。提高"校本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营造教育研究之风

以科研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积极组织和鼓励教师参加区校两级课题研究,让教师在工作中研究,在研究状态下工作,提升教师专业品质。

四、加强教育信息化学习与应用

积极开展教育技术培训。利用好金山专网优势,推进网上教研。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改进教与学的方式,提高教与学的水平。

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思考心得


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思考心得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是巩固发展爱国统一战线亟待研究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当前应着重研究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正确把握历史条件的发展变化,切实把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摆上重要位置

从总体上看,各级党委、政府和统战部门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比较重视,但也有的单位和领导干部重视不够。要解决好这一问题,必须从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事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一)从社会发展趋势看,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的作用将会更加重要。在计划经济时期,各个阶层、各个方面都能够完全纳入行政管理体系,党和政府与社会之间是直接整合的关系。伴随改革的深化和社会转型的进程,许多单位人成为流动的社会人;整个社会将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行政干预越来越少,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随着机构及职能的改革和调整,党和政府越来越多地需要通过中介组织和民间社团来管理、引导社会。在党委和政府间接整合社会力量的情况下,只有把各个方面、各个层次的党外代表人物牢牢抓住,才能更好地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从党外人士成长环境看,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任务将会更加艰巨。统一战线新成员大多是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中成长起来的,身份、背景、素质等情况差异较大,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日趋多样化。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信息社会化加速发展的条件下,党外人士成长环境越来越复杂。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不断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才能确保他们更好地与共产党合作共事。

(三)从国际政治斗争看,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对于抵制“西化”、“分化”具有重要意义。以来,独联体一些国家先后发生了所谓的“颜色革命”,在很短时间内不费一枪一弹夺取、更换了政权。“颜色革命”爆发的原因,从根本上讲固然有这些国家自身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和根源,但国外势力不惜重金收买、培植“代表人物”发动群众反对政府,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虽然我国的历史和现状与东欧国家有很大不同,但在国际政治斗争愈演愈烈的情况下,我们党只有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最大限度消除不稳定因素的同时,高度重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才能确保他们坚定不移地跟着共产党走。

要高度重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不仅需要从根本上解决好认识问题,还必须建立健全加强领导的长效机制。各级党委、政府每年应组织一定力量对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切实把认识到位不到位,措施得力不得力,经常性工作扎实不扎实,代表人士的综合素质及发挥作用情况,作为考核、衡量一级党委政府及统战部门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确保把这一工作始终摆在重要位置。

二、认真搞好人物调研,打牢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组织基础

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各级党委及统战部门对各方面重要代表人物的了解把握是比较好的,但也时常听到“知底难”、“人难选”的反映。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关键是对人物不了解、不掌握,对党外代表人物的发现、选拔、培养、管理、使用带来一定的难度。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大力加强对人物的调研,坚持以调研为先导,以发现考察人物为目标,同时有效带动相关工作。

(一)强化人物调研意识。1940年中央统战部曾经要求:“对统战对象必须认真研究和深入了解。实行‘人不找我,我必找人’的工作办法。”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的调研,可以全面了解掌握人物的基本情况,为培养、选准人物打好基础;可以及时了解代表人士的工作及发挥作用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和管理;可以密切联系,广交深交党外朋友。

(二)拓宽人物调研渠道。由于统战成员的分散性、动态性,单纯靠统战部门自身的力量,靠传统手段难以做好人物的发现、评估和认定工作,必须依托有关社会组织,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不断开拓人物调研的渠道。可以通过开展活动进行人物调研,有意识地观察、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情况及能力水平。也可依托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人物调研,定期汇总情况,全面加强人物调研。还可通过专项考察,对党外代表人士进行深入调研。

(三)建立人物调研长效机制。人物调研是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必须有科学的制度措施来保证。一是扩大覆盖面,力求把优秀人才全部纳入视野,摸深摸透。二是定期进行调研,每年都拿出一定时间,组织一定力量,开展有一定规模、有所侧重的人物调研活动。三是建好人才库,可按界别,依照社会职务、自身素质、社会影响力等分门别类地把调查了解到的情况输入档案。四是搞好调研反馈,对表现比较好的纳入选拔任用视野。对存在问题的给予帮助、教育、引导,对后备骨干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培养。

三、大力加强培养锻炼,不断提高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的整体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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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人是用人的基础,各级统战部门应坚持打基础、重培养的方针,在培养培训上狠下功夫,不断提高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培养目标要突出政治引导。党外代表人士作为政治性人物,最根本的是政治标准,如果没有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党外代表人士就没有存在的意义。因此,对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必须突出政治引导,帮助他们善于从政治上认识和处理问题,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

(二)培训内容要科学系统。一是突出共性,加强形势任务和理论政策的学习,合作共事的传统教育,参政议政和领导科学艺术等知识技能的培训。二要兼顾特点,针对不同界别、不同层次的不同需求,科学设置相应的培训内容,帮助他们努力成为本界别、本领域的优秀人才。

(三)培训方式要不断创新。积极探索和推进既与市场经济和社会多元化发展趋势相适应,又被党外代表人士乐于接受、灵活多样、更有实效的培训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培训档案、考核登记等制度,实行目标管理。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学院的正规化建设,加强与组织部、人事部门和各级各类党校、行政学院或大专院校的联系,整合各方力量,构建培训新格局。

四、真诚搞好服务,努力使每个党外代表人士都能成为党的挚友诤友

统战工作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为党交朋友的工作。目前,各级党委、政府和统战部门与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的联系与沟通越来越密切,合作共事的自觉性在不断增强。但也有些单位和部门真正意义上的谈心交心和交朋友的工作比较少。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在进一步端正工作指导思想的基础上,把为党外人士做好服务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真诚服务,增进感情、拉近距离,不断增强统一战线的向心力、凝聚力。

(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真诚搞好服务是增强统一战线凝聚力的重要途径和载体。为党外人士搞好服务,不仅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体现,也是为党广交深交朋友的重要手段。在战争年代中央统战部曾要求“不仅要与对象结成政治朋友,而且要形成私人朋友”,今天虽然与战争年代有了很大不同,但我们仍然必须与党外代表人物交诤友、交挚友。只有真正成为朋友,沟通交流才能融洽,做工作就比较好说话,也易于为党外人士理解和接受。而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往那种偏重于上下级之间、具有行政化特征的工作模式已难以开展工作,统战工作必须适应新的社会条件和环境的变化,着眼于平等的互动关系,贯彻以人为本的精神,借鉴和运用社会工作的方法和手段。而这种社会工作模式的一种重要载体就是搞好服务。通过服务建立联系,增进感情;通过服务了解情况,掌握动态,把握走向,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二)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为党外人士搞好服务的方式方法。随着形势发展和历史条件的变化,我们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工作已经或正在发生着深刻变化,即使是被过去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也必须赋予新的内涵和时代特色。(1)强化大服务观念。为党外人士服务不同于一般意义上事务性、应酬性的服务,是多方面、全方位的,包括政策服务、思想引导、生活帮助、工作支持等等,是贯彻体现党的宗旨的服务,是以团结人、帮助人、教育人为目的的服务。(2)注重服务的诚意和实效。交友贵在真诚,服务必须力戒形式主义,努力把服务工作做实做细做足做活。一是服务工作要坚持经常化,不能仅仅停留在逢年过节去看望,局限于大呼隆式的联欢会、座谈会,应时时事事把党外代表人士放在心上,不管有事无事都要保持经常联系,及时做好服务工作。二是定期集中开展服务活动,每年可以确定一个或几个主题,适时组织开展一些适合各界人士需求、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力求每次服务活动都能在党外代表人士中留下深刻的印象。(3)多提供个性化品牌化服务。及时了解每个人的需求和愿望,尽可能为每个人多提供直接的、具体的服务,通过扎实有效的具体工作,增强统一战线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五、明确目标要求,全面发挥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的带动影响作用

积极推动党外代表人士充分发挥应有作用,是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根本目的。在调研中我们了解到,大多数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作用比较好,但也有些党外代表人士社会责任感不够强,忙于个人事情较多,在影响带动群众方面发挥作用不够。而有的单位对如何发挥党外代表人士作用的认识也不够全面,往往局限于或满足于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对于其作用发挥情况了解不够,也缺乏相应的制约措施。我们应该看到,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作用应该是全面、全方位的,对他们进行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最终目的是要推动他们在影响、带动其所联系的群体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我们必须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探索推动党外代表人士全面发挥作用的制度措施。

(一)明确全面发挥作用的标准。党外代表人士全面发挥作用的标准应包括政治表现、参政议政情况、工作业绩、社会影响等各个方面。即,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性,每逢党和国家有重要会议决策和重大活动,都能及时表明立场态度,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能够为人表率,较好地发挥领导、协调及带动作用,及时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在本组织、本群体中确保团结稳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积极主动地参加统一战线组织的各项活动;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社情民意,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有参政议政的热情、能力和成果。

(二)制定督促发挥作用的制度措施。一是分析研究制度。定期召开以政协、组织部、统战部等单位为主的联席会议,听取有关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作用情况的专题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跟踪考察制度。对已做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的党外代表人士实行跟踪考察,每年组织一次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给予帮助和提醒。三是听取汇报制度。每年分界别分层次召开党外代表人士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四是登记备案制度。在党外代表人士档案中建立发挥作用情况登记表,对党外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工作实绩、社会影响、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登记备案,作为评比表彰和安排使用的依据。五是奖惩激励制度。对作用发挥好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表彰奖励,并给予适当的特殊照顾;对作用发挥不好的给予批评帮助;对在社会上或在所代表的群体中造成不良影响,已不具备代表人士资格的,及时撤换淘汰,积极推动党外代表人士全面发挥作用,更好地带领群众紧密团结在共产党周围,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电力企业员工队伍建设的思考心得


电力企业员工队伍建设的思考心得

随着坚强智能电网的全面发展,电网的格局和功能定位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公司组织架构、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工作流程等也将发生重大变革,这些都对公司员工队伍的能力和素质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然而,公司队伍建设工作的总体水平与建设“世界一流电网、国际一流企业”的目标要求相比,还有许多亟待完善的地方。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已刻不容缓,必须主动适应电网及公司发展的需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规划,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

一、加强员工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世界一流电网、国际一流企业”的战略目标,突出以人为本,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优化人才配置,致力于人力资源能力建设,立足于整体性人力资源开发,完善人力资源工作的体制和培训、考核、使用、奖惩、待遇一体化机制,造就一支规模适当、结构优化、高端引领、竞争力强的员工队伍,为深入推进电网及公司发展方式的转变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与智力保障。

二、加强员工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

1.建立规范高效的劳动用工机制

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调整劳动用工结构,实施用工动态管理,逐步形成岗位能上能下、待遇随岗变化的动态管理机制,实现人力资源优化配置。

(1)严格控制用工总量。长期职工队伍总量实现零增长,超员单位实现负增长。提高入口门槛,长期职工新增人员以“211”工程院校本一批及以上电力专业毕业生为主,农电工新增人员以电力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为主。

(2)稳妥解决生产一线结构性缺员问题。新进人员必须配置在生产一线岗位,其中,研究生不少于3年、本科生不少于5年、专科生不少于7年。应优化劳动组织及主多分离产生的富余职工,进行针对性的转岗培训,提高其技能水平和岗位适应能力,尽快补充到缺员岗位。主业用工必须以长期职工为主,规范主业市场化用工与业务外包的管理。建立工资总额计划与劳动定员贯标、劳动用工总量挂钩机制,引导基层单位盘活人力资源存量,建立生产一线岗位成才机制,有效解决生产一线结构性缺员问题。对于长期职工借用到集体企业人数超过规定比例的单位以及劳动定员超编单位采取业务外包的,适当扣减工资总额。

(3)规范县供电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按时签订劳动合同。规范内退、病退等长期不在岗人员的管理。清晰界定农电工工作界面,农电工是指在农村全日制从事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运行维护、农村供电所营销服务,由农村低压电网维护管理费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采用全日制用工方式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现全省统一的农电工管理模式。全面清理农村供电所各类不规范的劳动用工人员,积极稳妥地处理好股改遗留的人员问题。

(4)加强岗位动态管理。引入竞争机制,加大竞争上岗力度,公司系统管理岗位原则上采用公开竞聘和组织调配相结合的方式选拔人员,实现人岗匹配。完善岗位任职资格标准,严格按标准选聘人员。加强员工绩效管理,对不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入内部人才市场进行转岗或待岗培训。

2.建立规范科学的薪酬分配机制

(1)加强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管理。严格按照国网公司工资预算管理规定,加强工资总额计划管理,完善各类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和管理调控办法,建立工资总额与绩效考核结果、定员与用工总量、劳动效率、人工成本指标挂钩的办法;加强工资总额来源管理,通过规范集体企业向主业借工,争取各单位定员总量、市场化用工总量、工资水平等因素适当调整工资总额等手段,合理调控和平衡各单位工资发放水平,维护规范、公平的收入分配秩序。

(2)改进内部收入分配机制。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进一步改进企业内部分配,建立有利于提升绩效和员工素质的薪酬激励机制。首先,加强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管理,完善基本薪金核定办法,提升绩效薪金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其次,改进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建立与职员职级体系以及员工职业发展通道相衔接的薪酬体系,鼓励员工提高专业技术和技能水平。再次,建立基于员工绩效表现和绩效累积贡献的薪酬晋升机制,拓宽员工薪酬晋升空间,引导员工持续提升绩效水平。最后,指导县供电企业改进内部分配,进一步优化农电工岗位等级工资制和星级农电工评选办法,完善保险福利项目管理,稳步提高农电工劳动待遇。

3.建立各级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

改革各类人才培养使用方式,科学合理地使用人才,重在实践中锻炼人才,促进人岗相适、用当其时、人尽其才,形成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能的培养使用机制。

(1)完善员工职业发展通道管理。加大国家级科技人才、重点专业紧缺人才、高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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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县公司人才的培养力度。充分发挥通道人才作用,组织他们参与承担决策咨询、课题研究、项目攻关、技术研发、交流培训活动,搭建干事创业平台,提高人才效能。

(2)推行轮岗交流制度。制定骨干人才轮岗交流计划,有计划地组织骨干人才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领域多岗位轮岗,在岗位实践中培养一批专业业务精通、综合管理能力强的复合型管理人才。

(3)推行挂职(岗)培养制度。把基层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职工群众认可的同志选拔到机关管理岗位培养锻炼;把省公司机关管理人员、电业局优秀干部派往基层单位培养锻炼。

(4)注重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培养人才。围绕重大管理变革、重要课题研究、重要攻关项目等急难险重任务,选拔骨干人员作为负责人,促使其尽快成长为相关专业领域的管理和工程技术专家。

(5)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人才。实行生产一线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帮助计划,根据生产一线员工的能力、个性特点,制定个性化的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各单位在选拔机关及中层干部时,要把班组工作经历及年限作为一项必备条件进行把关,有班组长工作经历的应重点考察培养。

4.建立各类人员培训开发机制

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工作,突出岗位胜任能力培养,推进培训标准化建设,强化培训过程管理,不断提高各类人员培训效果。

(1)加强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充分发挥培训中心作为公司高素质、复合型高级管理人才培养基地和传播先进管理思想策源地的作用,创新培训方式,对公司管理的领导人员进行分批轮训,开展针对性的政治理论和领导能力培训,重点使领导干部夯实理论基础、拓展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增强党性修养,增强贯彻落实公司各项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坚定性和创造性。

(2)加强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一是引入社会职业资格标准和认证,鼓励各级管理和技术人员参与安监、工程、财经、人资、经贸、法律等领域的执(职)业资格认证考试,提升专业化水平。二是依托培训中心、电科院、国内高水平的院校和咨询机构,加强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中层干部及党务工作者在“智能电网”等方面的知识更新培训,及时掌握各专业领域的最新管理理念、管理方法、发展趋势以及电网发展和新能源发展的新理论、新技术、新设备,全面提升综合业务素质。三是鼓励中高级管理和技术人员参加硕士学位教育,选派优秀管理和技术骨干系统接受mba和工程硕士教育。

(3)加强生产技能人员培训。一是强化现场培训。基层单位是现场技能培训的责任主体,应建立相应的岗位练兵制度并予以落实。省公司人资部围绕各岗位必备的基本技能、典型技能,组织开发现场培训方案并监督指导基层实施。二是建立技能人才导师培养制度,搞好传帮带,实现先进经验和技能的有效传承。三是继续推行生产技能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各类新录用生产人员和转岗人员必须先持证后上岗,持证上岗后也必须每三年参加一次复审考核。深化应用国网公司生产技能人员培训规范,围绕“智能电网”不断完善培训标准。四是建立技能竞赛常态机制,从业人数多的工种三到四年、从业人数少的工种四到五年举办一届竞赛。五是加强新入职员工的培训。继续采取“集中培训—现场实习—综合考核”的三段式培训模式,重点抓好现场实习阶段的培训,对专业技术性比较强的工种由省公司集中安排到生产基建单位开展6~10个月的现场跟班实习。六是加强班组长安全管理培训。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7号),制定班组长安全培训实施方案,重点加强班组长综合管理能力培养,班组长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每三年到省公司培训中心培训一次。

(4)加强农电员工培训。省公司、电业局的各类培训要全面涵盖到县公司,培训内容要切合县公司实际工作对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的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实行独立办班管理。重点抓好生产技能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对电网、设备及人员安全要求高、专业性强、实训基地投入大的生产技能人员持证上岗培训由省公司统一组织,对于配电、营销及可实现远程培训的持证上岗培训由各电业局或县公司按照省公司统一下发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加强农村供电所所长与农电工持证上岗复审培训。农村供电所所长培训以综合管理知识与技能、团队建设等内容为重点。农电工重点加强安全生产与优质服务技能的培训。与相关专业院校合作,举办县供电企业紧缺专业人员的学历提高班,提高县供电企业员工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5)加强主业市场化用工培训。市场化用工在生产技能人员岗位工作实行上岗准入制度,必须经安规及岗位相关规程考试、技能考核合格后上岗。对从事带电登杆作业、导线压接、线路测量、机动绞磨等安全性、技术性要求高的特殊技能操作项目的人员还必须经过专项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考核。对从事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工种的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专业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

(6)优化整合培训资源。对电力培训中心、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的教育培训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加快建设省公司管理和技能培训基地,加大对电业局、县公司实训设施的投入,进一步完善网络培训中心的功能,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推进优质培训资源共享。

5.建立对口帮扶和人员交流机制

为整体提高公司系统各单位的员工队伍素质和管理水平,强化各级专业职能管理部门的对口帮扶责任,充分开发公司系统内部各类培训资源,采用业务培训、咨询指导、项目攻关、挂职(岗)锻炼等各种人员交流方式,加大对专业管理和技术薄弱单位、县公司的帮扶培训力度。省公司人资部会同各专业部室牵头制定系统内部跨单位的帮扶培训计划,组织基层单位专业骨干到计量中心、检修公司、电通公司、电科院以及管理与技术相对比较强的单位进行离岗跟班实践,组织专家人才及兼职教师跨单位开展业务培训、导师带徒等帮扶活动。各电业局要针对所辖县公司的薄弱环节和培训需求制定年度帮扶培训计划,推行电业局与县公司之间上下挂职(岗)锻炼、县公司与县公司之间交流挂职(岗)锻炼。

三、加强员工队伍建设的工作要求

全面加强员工队伍建设事关企业发展后劲,各级主要领导是员工队伍建设的第一责任者,要负总责、亲自抓。在省公司的统一指导下,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机制,把管业务与管人、管培养、管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各级直管单位与职能部门的员工队伍建设责任主体作用,周密部署,统筹推进,努力形成领导有力、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省公司人资部是员工队伍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员工队伍建设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各级职能部门负责对口专业管理、技术、技能人员队伍培养目标、计划的制定。各级直管单位负责贯彻落实员工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特别是针对目前员工队伍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如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规范薪酬来源及发放、解决生产一线结构性缺员、制定现场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完善约束机制,有效推进工作。

提升政法队伍拒腐防变能力的心得体会


关于提升政法队伍拒腐防变能力的

激浊而扬清,废贪而立廉。自古以来,反腐倡廉就存在,而且非常重要。作为一名基层检察院的政法干警,以廉洁为本、拒腐防变,能让我坚守忠诚、为民公正的政治本色。基层检察院的司法警察队伍,在党的领导下,有着无比神圣的使命和艰巨的任务,是基层检察院的一支重要武装力量,肩负着基层人民检察院不可代替的保障作用。

一名优秀的政法干警在成长过程中,总是要受到腐朽思想和行为方式的侵染;保持自身的肌体的健康,就要不断增强自身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就其哲学意义而言,这属于主观世界改造的范畴。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造主观世界,是一名政法干警的鲜明观点和不懈实践。

在党执政的条件下,主观世界改造的一个基本内涵,就是拒腐防变。党中央充分正视腐败现象在党内在社会上蔓延滋长的严峻现实和反腐败斗争的艰巨性、长期性,鲜明地向全党提出,要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这是在正确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经验、科学认识党的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基础上作出的重要论断,有着深刻的内涵。其核心是,党在带领人民群众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必须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始终保持先进性质和优良作风,坚决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防止内部的蜕变,绝不能自己毁掉自己。

一直以来,廉洁都是政法队伍建设的一个核心内容,也是政法战线一个常说常新的话题。当前,随着来安县经济的飞速发展,政法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执法环境越来越复杂,对政法队伍提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1月7日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全国政法机关要深刻认识拒腐防变的重要性、紧迫性,着力提升政法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

提升政法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首先要从队伍自身的开始,廉以树威、明以立信,打铁还需自身硬,人民检察院是国家赋予权力的司法机关,是国家的重要反腐部门。政法干警是人民检察院重要的武装力量,面对各种各样的诱惑,政法干警要保持清正廉洁,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抵抗力。要加强对政法干警的政治轮训,教育引导政法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确保在党和人民需要的时候义无反顾、挺身而出,在各种干扰诱惑面前立场坚定、执法如山。

提升政法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要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执法不公、司法腐败深恶痛绝,对执法司法活动中的各种"潜规则"、暗箱操作极为不满。针对这些突出的问题,政法机关要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持续开展专项治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害群之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同时,"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在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执法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实现民主监督的制度化、常态化。

提升政法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要以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政法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既要严于律己,又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要严格执行法、检、公"三长"异地交流任职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准则。一旦发生违法违纪问题,不论涉及到谁,不论职务高低,都要发现一起坚决查办一起。同时,领导干部要善于在监督下工作,学会在法治轨道上用权,保持清廉本色,坚守精神高地。

提升政法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是新形势下党员,更是是政法干警应当严肃对待的课题。物自腐而后虫生,外部消极因素的作用,复杂环境的影响,往往是一个人产生腐败行为的起因;但自身免疫力、抵抗力的减弱、丧失,则是一个人腐败行为生成的基因。问题的要害在于思想的蜕变。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中,腐朽思想和腐败现象有其滋长的土壤和生存的空间,它对于社会肌体、社会成员的侵蚀是一种客观事实。拒腐防变,对于每一名政法干警来说,都不可回避,应当身体力行。

提升政法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包含多方面的内容,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它包括:通过开展廉洁自律、查办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等项工作,遏制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通过教育启迪、道德感化、宣传引导,使我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奠定抵御腐蚀的思想基础,构筑防范侵袭的精神堤坝;通过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我们的行为,特别是规范从政行为和职业行为,防止权力和工作职权的滥用,为拒腐防变提供法律、纪律和制度保证;通过深化改革,革除权力运行机制、管理体制及其方式方法上的弊端,减少并逐步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在深层次和根本环节上解决腐败问题;通过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提高社会的民主和文明程度,缩小腐败生存的空间,为拒腐防变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等等。这是一个系统工程,我们应共同努力,齐抓共建;这是一个长期的工程,我们应持久努力,常抓不懈。

提升政法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不论对个人还是对一级组织,都应当是一个自觉的实践过程。就个人而言,学习和掌握科学理论,提高思想道德水准,严格遵纪守法,严于自警自律,是应把握的基本环节。应从源头抓起,标本兼治,重在建设。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在从体制、制度、管理和政策规定上提出防腐治腐措施方面,担负着重要职责,也有着特殊的意义。()拒腐防变,既要认真处理某个人身上或某一事件中的问题,更要着眼于同一类型问题的减少和不再发生。

在我工作三十余年时间里,许许多多的案件如今还历历在目,也为我敲响了警钟。作为一名政法干警,要追求名节,不要追逐名利。要时刻牢记党的教诲,名声要不来,名声只能干出来。能不能在名利面前摆正位置,是对每个政法干警的考验。要有一个正确的交友取向,现在一些政法干警,热衷于"广交朋友",与什么人都打得火热,但是结交的却不免一些三教九流。作为政法干警,一定要慎交,多交品德好、涵养深、作风正的朋友,少交素质低、品行差、私欲重的朋友。同时我们还要有效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必须对各级政法干警进一步加强防腐拒变方面的教育。"理论指导行动",在一些被查处贪官的"获罪感言"中,无不谈到完全是放松了理论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造成的。因此,加强对各级政法干警的理论学习迫在眉睫。党培养一名政法干警不容易,一名政法干警的堕落即使其自己的不幸,也是人民国家的损失,因此提高政法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势在必行,也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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