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

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阅读或观看过程中的感悟把它记下来就成了心得体会。每一个人在学校的时候都有写心得体会的经历,心得体会能够让人头脑更加清醒,目标更加明确。怎么才能写出更好的心得体会呢?因此,栏目特意整理了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请继续阅读本文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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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局新提升职务局管党风党纪培训班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三份材料,通过学习,我对材料内容有了新的认识,对怎样更好地体现一名干部的规范行为有了新的理解,对如何将材料精神与今后的工作生活紧密地联系起来有了新的感悟。下面我就此次学习谈一些自己的心得和体会。
一、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理解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为原则,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制定的具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等重要任务的规范性文件。《条例》一是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党员干部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十分具有针对性;二是明确指出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三是明确指出了在定性量纪上对党员的处理要准确、证据充实,从事实出发,强调在程序上保护受处分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对于扩大党内民主生活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对《行政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理解
《行政公务员处分条例》是为了严肃行政机关纪律,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宪法》和《行政监督法》制定的一部行政机关内部的重要法规,它以法规的高度对国家公务员的行为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要求,为公务员认识到何谓依法行政,如何依法行政提供了强有力的行为范本,它是保障行政机关内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实现国家路线和方针政策的根本保证。对于增强党和国家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广泛形成公务员权为民所用,勤为民所积、利为民所谋健康权力观,起着十分积极的作用。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是中纪委根据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为贯彻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针对当前查办违纪案件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为行为主体而制定的。《规定》从十个方面阐明了严格禁止行为主体利用职务上便利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这对于保证党和国家的形象以及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廉洁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
三、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三份材料的一些体会
通过对以上三份材料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和服务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是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和随之产生的不良风气,如何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让党和群众放心满意,已成为每位党员干部必须面对的问题。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三份材料就是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指导,分别从党、政府、纪委三个层面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了细致规范和明确规定,是十分具有指导性和警示性的行为规范和指南。因此要在此次学习活动开展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和单位实际,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将其作为修身、明德、养性、治家的法宝。
一是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作为所行政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处处以身作则,认真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同时认真执行上级各领导部门的要求,努力做到规范从政、廉洁从政,始终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做好全所干部职工的表率,以廉树威,以公生明,秉公办事,不折不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使自己成为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好干部。
二是要加快完善监督机制。不但自己要主动接受包括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在内的各项监督,而且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和行使民主监督权利意识,建立有效的民主监督环境。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使之制度化并加强督察和落实责任追究,促进单位队伍建设健康发展。
三是健全事务公开制度。要不断完善《事务公开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规定对原材料采购、重大事项决定、重大支出、业务合同等与职工息息相关的内容进行广泛公示,使职工能够充分地发挥监督和参与作用,规范权力运行,保障职工权益。
四是坚决杜绝商业贿赂。在全所范围内坚持落实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长效机制,要求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切实按照《在白蚁防治业务中治理商业贿赂的实施细则》和《关于在药物原材料采购中治理商业贿赂的实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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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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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体现了“纪在法前”的精神,明确了广大的纪律“底线”,对广大党员干部的行为列出了“负面清单”。
“六大纪律”全覆盖党员8小时内外生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全覆盖”党员8小时内外的生活。“比如,生活纪律肯定不是只包括8小时内,也包括了8小时外的所有行为。”
强化“两个责任”,明确“退出机制”。要注重党委的“主体责任”以及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做好执纪问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而作为党员,也应当自觉强化纪律意识、形成相应的行为习惯。对于踩‘红线’的行为,执纪问责不能手软。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包括改组以及解散,一旦达到相应标准,必须及时处理。对于行为上达不到要求、不符合规定的党员,及时从党员队伍中清除。
处分更严,违纪将问重责。新《条例》规定,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而在原《条例》中,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与受到警告处分相对应的时间则都是一年。虽只有一字之差,却表明党员如果受到严重警告处分,承担的后果将更严重。新《条例》坚持“严”字当头,对不少处分条款进行了“加码”,倘若今后违纪,责罚的“板子”将打得更重,付出的违纪成本也将更高。
约束条款增加,制度的笼子更紧固。《条例》,把政治纪律排在“六大纪律”之首。相比原《条例》,在政治纪律的“负面清单”中,新增了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组织或者参加迷信活动、搞无原则一团和气以及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的违纪条款。增加了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反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搞权色交易和钱色交易,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违纪条款。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使党纪党规的笼子扎得更紧。
由此可见,中央对纪律从小处抓起,严格要求,通过严管体现厚爱的思路。可以想见,党员未来面对的纪律将更加严格。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感


讲规矩、守底线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感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年修订)发布后,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认真研读了《条例》,特别是修订前后差异,深刻领会新条例修订的背景、体现的理念、出发点和落脚点。《条例》修订的每一句话、每一字词,背后都是管党治党的实践再提炼、经验再概括、认识再深化。下面,我从"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这四个方面具体谈一下感想体会。

一、心中有党,牢记根本宗旨

《条例》(修订版)在总体要求上: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党员心中有了党,就会牢记党为全心全意人民服务的宗旨,就会自觉用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自然就会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

二、心中有民,维护公平正义

《条例》(修订版)第七条 重点查处党的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为什么有的人十八大以后还不收敛、不收手,其本质就是贪念没有消除,心中想的是自己如何升官发财,正义感缺失,没有把群众放在心上,心有只有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你放在心上,只有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你当亲人,用心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努力让群众在合理诉求中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心中有责,勇担当不懈怠

《条例》(修订版)第三十七条 对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区分为: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重要领导责任者进行了区分,明确了各角色应担负的责任。担当源于责任,责任源于精神状态。交行的企业精神"拼博进取、责任立业、创新超越",也讲到了责任,做到心中有责才会有目标、不懈怠。我们工作中也是这样,"心中有责"在应对困难和挑战时就能主动走出"舒适区",对之前不擅长和不喜欢的工作内容,能攻艰克难,奋力拼搏,最终取得进步。

四、心中有戒,同筑防守底线

《条例》(修订版)第二十一条到二十四条 从轻处分、从重处分、减轻处分的情况,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开出了详细的"负面清单",划出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底线、红线,充分回答了全面从严"全面"到什么范围、"从严"严到什么程度、治党要治那些问题,彰显了我们党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的坚强决心。这次"警示教育月"的学习活动进一步让每一位党员明规矩、强自律,特别是新员工,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是红线。这既是严管更是厚爱,"婆婆嘴常说,毛毛雨常下",就可以减少或避免问题的发生。

1927年9月,毛主席他亲自宣布了红军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使之成为了建设军队的基因,为部队注入了全新的灵魂。正是这个基因灵魂铸就了后来打不跨、打不散、压不倒的红军队伍,以及后来的八路军、新四军、中国人民志愿军、中国人民解放军。许多人对解放军的最初认识,也是是通过对"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了解开始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倡导优良的作风,是解放军区别于当时旧军阀部队的显著标志。当时还有一首歌曲,叫《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在官兵中传唱。这首歌让纪律观念入脑入心,倡导了正确的价值观,形成了好的团队氛围,立了正气,树了新风。

讲纪律对个人而言是也是个人状态和修养的体现,越是自律的人越是明白自己什么才是应该做的,不会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无意义的事情上,自律是最低成本的自我管理,今天不自律,明天就不自由,自律了才会变得优秀。

(作者:李劲松,测试中心党支部供稿)

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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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处分》(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一大重要举措,是在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之前发出的党要管党的重要信号。
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不仅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而且是中国人民的先锋队,同时还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应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必然要求全体党员必须充分体现其先锋作用,一是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在社会发展方向上发挥引领作用。二是坚持科学的指导思想,以先进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三是坚守积极向上的行为和规范,在行动中发挥带动作用。
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内在体现。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长期以来,密切联系群众已成为中国共产党最大的政治优势。中国共产党以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利益,而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从党的历史发展进程看,在全党上下较好地反映人民群众利益时,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就进行得顺利而成效卓著。相反,则会遭遇挫折甚至失败。而今,已全面执政66年的中国共产党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如果放松对自身的要求,就是严重脱离群众的表现。共产党员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当作最高的准绳来要求自己,从而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从严治党的落脚点。
从严治党也是改革开放新形势下,根除各种腐败现象,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现实需要。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不断摸索惩治腐败的方式方法,从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权力反腐、运动反腐和教育反腐,到第二代、第三代领导集体的制度反腐,再到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一个突出的位置,即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同样重要的位置。建立健全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标本兼治,将教育、监督、改革、纠风、惩治、预防等多种方式综合并用,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提出了新的历史时期反腐倡廉的新思路,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反腐倡廉之路。
《条例》前所未有地突出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的原则,强调"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将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从约束主体而言,《条例》将纪律约束的对象从党的领导干部延伸到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强调全员性、全覆盖。从约束的时间而言,《条例》将纪律约束贯穿于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党内生活的全过程。从约束空间而言,《条例》丰富并重构党的纪律体系,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个方面细化违纪行为,制定具体处分条款,强调进行全方位约束。《条例》特别规定惩治近些年新出现的违纪行为,如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这些规定充满了现实针对性,对形形色色的违纪行为形成强大而严密的控制网。
与《条例》印发的同时,中国共产党中央也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加之原先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形成和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准则》和各《条例》内容相互照应,充分体现了惩戒机制、防范机制、保障机制三者的有机结合,形成了初步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这一体系反映了《准则》、各《条例》与国家宪法法律的关系,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发生违纪行为时,首先要受到党内法规体系相关规定的约束与惩治。如程度严重,触犯法律,将同时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一体系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与《准则》、各《条例》之间的关系。《中国共产党章程》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准则》和各《条例》是对《中国共产党章程》的丰富和具体化,使其更具现实依据,更易于操作。
应该指出的是,制度的制定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最关键的一步还在于制度的真正落实和执行。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迅速组织开展对《准则》与各《条例》多种形式的学习与宣讲活动,探索纪律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径,真正使每一位党员熟悉并准确把握所有内容,印刻于心,并准备外化于行。在此基础上,结合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的实际,配合党的"三严三实"教育,对照和检查六大纪律的规定,找出不严不实的差距和问题,确保每一位党员权利得到保障,义务得以完成,责任充分到位。
《准则》与各《条例》的印发,必将把党的十八后开

【心得】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感


【心得】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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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修订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个鲜明特点就是突出政治性,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旨在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通过学习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我有以下体会:

一方面是要毫不动摇的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党中央核心地位,坚定不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实现共产主义的信念;另一方面是必须把纪律处分条例时刻挂在耳边,印入脑海,记在心间。

在政治上,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注意言行,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在新媒体盛行的时代,特别要注意互联网对党中央权威的冲击,要坚定维护党和中央的形象。

在纪律上,做任何事都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要知道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可以做;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作为财务部门的负责人,更应该牢牢把握纪律这根红线,守住这根底线,不触碰底线,更不能逾越红线,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环境中运行。

在意识形态上,不搞嘴上一套,行动上又一套,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时刻保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将党员的优良作风发扬光大。在工作上,要大胆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改变低老坏等毛病,不断提升自己,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为企业创造高质高效的业绩。

在生活上,要严于律己,时刻注意自身的形象,把共产党员的的身份贯穿在生活中,不腐化堕落,不贪图享乐,不追求奢靡生活和低级趣味。

新条例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它的修订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对于深入推进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年轻的党员和支部书记,更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做好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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