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八条禁令心得体会文章标题:中纪委八条禁令心得体会
5月30日,中央纪委印发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为解决当前反腐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贯彻实施《规定》,为我们有效查处新形势下权钱交易案件,提供了及时、有力的法规依据。《规定》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近几年来办案实践中经常遇到,在定性量纪方面存在疑义、容易产生分歧的违纪违法活动。与一般受贿形式相比,通过这些貌似不违法的形式收受财物,更具隐蔽性、复杂性,且数额较多,危害大,影响坏。以前,由于党内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这些行为的定性处理依据,致使有些案件不能得到及时有效查处;有些违纪违法者没有受到与其行为性质相适应的惩罚。这些问题如不尽快解决,将影响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出台这个《规定》,一方面,比较好地解决了当前办案工作中紧迫而突出的法规政策依据问题;另一方面,又用制度的形式,进一步规范和突出了今后查办权钱交易案件的重点。可以预计,随着各级党委、纪委深入贯彻《规定》,全党全社会逐步了解《规定》,对惩治和预防新形势下出现的腐败行为,必将收到良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贯彻实施《规定》,能够有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深入开展。《规定》提出的八项严格禁止性要求,细化了党员干部在经济和社会交往方面的政策界限,充实完善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这有利于党员干部统一认识,提高警惕性和防范意识,严格自律;有利于拓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视野和领域,进一步推进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部署的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以有关方式为本人以及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等工作;有利于增强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的针对性,提高巡视、专项检查、考察考核、信访举报等监督方式的效果。这些工作与办案工作结合起来,互为补充,相互促进,对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贯彻实施《规定》,还体现了中央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中央纪委制定颁布《规定》,在党内早打招呼,早提醒,并在印发《通知》中提出,“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等宽严相济政策,既是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更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我们希望尽可能地教育、挽救存在一般违纪行为的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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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八条禁令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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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禁止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的若干规定 根据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为贯彻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针对当前查办案件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提出并重申以下纪律要求:一、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谋取利益,以下列交易形式收受请托人财物:(1)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2)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3)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前款所列市场价格包括商品经营者事先设定的不针对特定人的最低优惠价格。根据商品经营者事先设定的各种优惠交易条件,以优惠价格购买商品的,不属于违纪。二、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干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进行了股权转让登记,相关证据证明股份发生了实际转让的,违纪数额按转让行为时股份价值计算,所分红利按违纪孳息处理。股份未实际转让,以股份分红名义获取利益的,实际获利数额应当认定为违纪数额。三、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合作开办公司或者其他合作投资的名义,没有实际出资和参与管理、经营而获取“利润”的,以违纪论处。四、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五、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请托人财物。执行中应注意区分前款所列行为与赌博活动、娱乐活动的界限。具体认定时,主要应当结合以下因素进行判断:(1)赌博的背景、场合、时间、次数;(2)赌资来源;(3)其他赌博参与者有无事先通谋;(4)输赢钱物的具体情况和金额大小。六、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七、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授意请托人以本规定所列形式,将有关财物给予特定关系人。特定关系人中的共产党员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共同实施前款所列行为的,对特定关系人以共同违纪论处。特定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双方共同占有的,以共同违纪论处。八、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之前或者之后,约定在其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物,并在离职后收受。离职前后连续收受请托人财物的,离职前后收受部分均应计入违纪数额。九、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房屋、汽车等物品,未变更权属登记或者借用他人名义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不影响违纪的认定。认定以房屋、汽车等物品为对象的违纪,应注意与借用的区分。具体认定时,除双方交待或者书面协议之外,主要应当结合以下因素进行判断:(1)有无借用的合理事由;(2)是否实际使用;(3)借用时间的长短;(4)有无归还的条件;(5)有无归还的意思表示及行为。十、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违纪。违纪后,因自身或者与违纪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违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违纪。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有本规定所列禁止行为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等有关规定处理近日,有幸专门学习了中纪委最新颁布的十打禁令,感触特别。
现在,官员利用职务之便的为自己谋取利益的情况实在是非常普遍,
无非是数额大小,危害大小。
因为我们汉中的经济还没有发展到相当的程度,所以禁令中许多条例和我们没关系。
说明什么呢?
仔细想想,腐败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腐败问题,并不是中国的专利,发达的资本主义和落后的第三世界国家都一样,
只要有条件,便要腐败,人人如此,不必奇怪,你是没条件。
人嘛,需求总是在不断变化,
不是有句话说:永远不变的就是变嘛?
这就是指人的需求。
世界上其他事物变化,都不足人的欲望和需求的变化的速度。
我们中国是个长期封建制的国家,留在人们潜意识中的东西是永远挥不去的。
因为中国人是地球上最古老的人。
所以,许多人类产生时那些最原始的需求在我们身上在我们灵魂上根深蒂固。
在我们的人生哲学里,是许多成形的东西,如衣食住行,然后是温饱思淫欲,再就是读书做官论,还有光宗耀祖、做人上人等等。
你不能说这些都是糟粕的东西吧,
但99.99%中国成人都知道,可能也在使用。
如果这样,腐败将成为必然。
我们一般人从生下来到成人,基本上是没有财富可言,也不可能是高官,
但没有人不去追求。
在这个过程中,由于追求的方式方法不一样,
才划分出不同职业不同地位的人。
我们来举例分析一下:
一个出生于山区的孩子,
家里与大家情况差不多,
也不可能是个天才,
小时候没有接受到最新社会信息,
按步就班上小学中学然后考不上大学,
出路呢?
自己不甘心如同父亲一样继续给地球天天做手术,招工无门,
参军当兵,唯一选择。然后一种可能是提干,一种可能是提不了干。
一般情况是三年后转回家,
然后安排工作。
工作后,看到自己为什么就比有些人生活的差,心中不服,
便努力工作,想通过认真表现得到提拨,出人头地,
这全部都是正确的,就因为这样,社会才得以进步。
但时间长了他知道了,仅仅通过认真工作,是不可能得到提拨的,
因为,工作本身不会说话,自己提拨不提拨,
并不是工作说了算,而是有组织部门管着,
但组织部门是另一个部门,他们并不了解你平时的工作,
你需要主动和他们取得联系,让他们知道你的工作情况,
如何让他们了解呢?
只好和他们接触,交朋友,
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从第一需求起步,就是衣食住行。
但他们会告诉你,他们说了不算,全是他们的领导说了算,
但想得到提拨的人其实是太多了,
你不过是1%%,你想放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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