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中,开宗明义的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两个先锋队和三个代表的要求决定了党的性质、宗旨和所肩负的历史使命,更体现出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完善自我以更好适应时代要求的主动性、自觉性,使得党能始终站在时代的前列,能始终保持和体现先进性的本质特征。
认真研读《党章》,我们不难看出,党的先进性不仅体现在党的性质、宗旨和行动纲领上,更体现在她的每一个成员通过认真履行党员宗旨和义务而表现出来的先进性上,体现在每一级组织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而表现出来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上。全党6800万党员犹如是6800万个细胞,是党完成历史使命和保持良好形象的根本依托,是党永葆生机与活力的根本动力和内在源泉。在第一章党员部分,除了对入党要求的明确界定外,《党章》对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做出了明确规定。应该说,这些是对每一名党员的最基本的要求,做到了才是一名合格的党员,但细细想想,在现阶段受各种因素影响,并不是每一名党员都能认认真真地履行好8项义务和行使好8项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说,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首先就要从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开始。在现阶段,保持党员先进性,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应该着重在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是强化党员意识。任何一个政党的党员区别于一般民众的显著特点就是全力支持并努力践行这个政党的纲领、路线、方针和政策。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时刻牢记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的入党誓言,永远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终生追求和义不容辞的责任,永远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身体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永远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组织观念,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体现党的宗旨,树立党的形象。
二是增强服务本领。这次先进性教育最终要达到提升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作为一名党员,除了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外,更主要的是增强本领,提升素质,团结和带领普通群众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而奋斗。作为一名普通党员,既要自觉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又要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在本职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努力增强驾驭市场经济的本领、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履行岗位职责的本领,真正发挥出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示范作用。
三是树立党员形象。强化党员意识和增强服务本领强调的是练好内功,如何让普通群众真正地认识党员、信服党员,到自觉地跟着党员同志干,这涉及到每一个党员的外在形象问题。良好的党员形象必须体现在为民、清廉、勤政、务实八个字上。这其中,为民是前提,解决的是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政绩观的根本问题。清廉、勤政、务实是保证,解决的是党员个人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纪律作风问题。只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才能真正把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把群众最需要、最急迫的事抓在手上,一件一件去落实,群众才会真心实意地拥护你。只有树立了牢固的群众观念,才会真正地体察民情、珍惜民力,就不会搞浮夸虚报的假政绩,不搞徒有虚名的达标升级活动,不搞沽名钓誉的形象工程。只有切实做到讲实话、知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把时间和精力都放到工作的落实上去,才能把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才能真正树立起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四是发挥党员作用。作为党员,要在各项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要求群众做到的,党员首先要做到,而且要做得更好。不管在哪个行业、哪个岗位,不能仅仅是过得去,而必须是过得硬,随时随地能成为群众的榜样,敢于说出向我看齐的口号,切实把党员的先进性体现到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在和平时期,我们远离了战场上的烽火硝烟,不再需要抛头颅,洒热血,但仅仅在平常的工作上做得比普通群众好这还不够,还必须做到关键时刻站得出来。我们要经常重温入党誓词,想一想向党承诺过什么、向党保证了什么,时常反思和检查自己在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群众利益发生冲突时,是否能够体现高风亮节,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是否能够做到挺身而出?在生死危难关头是否能够豁得出去?是否真正做到了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事事处处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正确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努力为人民用好权,谋好利,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同时,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党和党员的先进性又是具体的、历史的,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要求,要按照xx提出的六个坚持的标准,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不断地警省、完善和提升自己,使自己无愧于共产党员这一光荣称号。
重温《中国共产党党章》的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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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通过对党章的再次学习,结合国家重大事件和对党的重大决策的学习、领会,对党章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理解。我们党历来重视通过党章以条文形式明确规定,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党的十六大通过新党章立足于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和党员队伍发生的深刻变化,对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增加了一些新的表述,对领导干部提出了新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为我们党与时俱进加强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
首先,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党章是我们党最根本的党规党法。在内容上,党章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党的最根本的纲领性文件,明确规定了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以及党的建设和党的领导的基本要求,规定了党的组织原则、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党的纪律等。它集中代表了全党的根本利益和意志,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调整党内关系的基本准则,是党的总章程。它所规定的内容都是党内生活中最重大、最根本的问题。而党内其他规章制度的内容只是党内政治和组织生活中某一方面的问题。在效力上,党章是制定党内其他规章制度的依据和基础。党内其他规章制度把党章的有关规定具体化,以保证党章的贯彻实施,而不能与党章相抵触。所以,党章在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最大的约束力。所有党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党章,党的任何一级组织都必须模范地执行党章。 党的十六大修改后的党章,吸收了党的十五大以来我们党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最新成果,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建党原则,体现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党的建设规律的新认识,对于我们党的自身建设和推进党的工作有着巨大的指导作用。新党章集中概括了党的先进性,体现了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在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中央特别强调要重点学习党章,这是由党章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决定的。抓住学习党章这个重点,就抓住了组织党员学习培训的关键,就能为扎实推进整个先进性教育活动打好思想基础和政治理论基础。
其次,党章体现了时代发展对党的先进性的新要求。十六大修改后的党章从我国社会发展的现实出发,集中全党的智慧,对新时期党的先进性作出了新的概括,强调“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这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党的先进性内涵所作出的最完整、最科学、也是最新的概括,体现了时代发展对党的先进(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性的新要求。新党章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的表述之后,加上了“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的表述,把党的先锋队性质由“一个先锋队”进一步表述为“两个先锋队”。这种表述,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党的先进性认识的进一步深化,也是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先进性概括的丰富和发展。对党的“两个先锋队”性质的新概括,既有源于马克思主义经典论述的理论基础,又有源于我国社会发展变化的实践基础,更符合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党情、国情和时代要求,有利于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有利于增强党的社会影响力和凝聚力,也有利于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明确党所肩负的历史任务,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实现民族振兴的积极性。
再次,新党章突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的指导作用,大大丰富了党的先进性的内涵。党的先进性应体现在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勇于承担历史使命,坚持推进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切实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团结和带领各族人民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了增强党的先进性的新标准,确立了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和力量之源,抓住了党保持先进性三个最核心、最根本的问题。“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党的先进性放到整个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去考察,使党的先进性建立在遵循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同顺应社会发展潮流和代表人民利益联系起来,与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结合起来,使党的先进性具有了鲜明的时代内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坚持党的先进性。
我认为,每一名共产党员都应自觉学习实践党章。应充分认识党章的地位和作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尊重党章权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党章的实质、内容和规定。一方面,应在认真研读上下功夫,逐章逐条、逐字逐句地加以领会,自觉地按照党章的要求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切实增强党的意识和执政意识;另一方面,应紧密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边学习、边思考,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章的各项要求上来。
学习党章的目的是为了实践党章。党员应把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坚持以党章为指导,规范自己的行动;自觉地将党章应用于党的生活,严格按党章办事,反对一切违反党章的行为。广大党员分布在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和各个岗位,无论何时何地,都应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来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要通过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实践党章,切实把党员的先进性落实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伟大实践中。
我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将不断深入透彻地加强对党章的学习和领会,同时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看待名利、权力和地位,勤奋工作,努力创新,甘于奉献,不断加强党性锻炼,以一名“准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局党、政领导班子的领导下,积极认真、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从大处着眼、从细微处入手,将自己的工作实践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实现最广大人民利益上来。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接受组织考验,并力争成为努力学习、勤于思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锐意创新的共产党员。
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认识
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认识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前几天,机关支部组织党员集中观看了《两个条例》电教片。通过观看电教片,我对去年底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了进一步认识,下面着重谈谈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认识:
《条例》体现了自上而下监督与自下而上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它从新的实践出发,既强调加强党的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的监督,又规定了党员对党的组织、党员对党的干部、党的下级组织对上级组织的监督。(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这是一种进步,与以往着重上级对下级监督不同,以往若上级出了问题无从监督,这导致近几年来许多省部级干部出现了大的腐败现象,而新条例的出现很好地解决了上级无人监督的问题,《条例》特别规定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后,要接受党员干部的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规定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后,党员有权了解本人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规定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决定重要事项,应当进行表决。这些具体规定,为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
《条例》明确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首先要明确党内没有不接受的监督的特殊党员。这个条例明确写出要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体现了国家实事求是的原则,的确以前许多规定都是一般干部、小领导在学习、在接受监督,而大的领导或、一级组织的主要领导却是视而不见,而此《条例》的出台给广大主要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把自己看成一般干部,不能再像以前一样无法无天。这一条我认为对我们涉农街道特别重要,涉农街道中往往群众和一般干部的对主要领导干部监督的意识不强,间接导致一些主要领导干部决策、办事都按自己的意愿办,无人监督。此《条例》的出台就告诫我们今后办事一定要更加按规定、按程序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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