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学期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课程让我有机会第一次真正地有机会接触了经济学原理和知识。经济学是当今非常热的学科领域,我一直对经济学非常感兴趣,但始终没有能够很好地了解它,更别说是掌握和运用了。幸运的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原理课给我提供了一个最好的平台,让我得以开始对经济学原理的学习。
关于经济学,课本上的概念公式等非常多,记忆和理解起来也就相应得非常困难。所以,我个人认为我们前段时间的那次讨论课这样的形式特别好,通过自已认真思考您提出的问题并在上课时听同学们的发言,了解同学们对这些问题的看法,这对于我正确深刻理解学习内容有着很大的帮助。比如说,您提过这样的问题:知识能否创造价值,资本能否创造价值?我在课下想了很多,课上也想来发言了,而且当时课堂上对这个问题的讨论也非常激烈。在综合了同学们的观点和自已课下的查阅资料之后,我对这个问题有了自己的想法,理解也更加深刻了。我下面想谈一下我对这个问题的想法,以及对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理解。
首先讨论一下劳动价值理论,这个对于解释老师提出的问题是很重要的。劳动价值理论讨论的是劳动是创造商品价值的源泉的问题。马克思曾经多次明确地指出,劳动是创造商品价值的源泉和实体,但对于“劳动”的定义却不是特别清楚。所以说,现在的问题主要是如何去认识这个“劳动”。根据查阅的资料,按照传统的政治经济学观点,只有物质生产部门的体力为主的劳动才是创造价值的劳动。然而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一个以知识创新为特征的新经济时代正在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以信息技术和知识为核心的现代科学技术和资本成了除劳动力之外的两项最重要的生产要素,而且在生产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很明显,现代社会劳动的形式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劳动要素由以体力劳动占绝大部分变成了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共存,而且体力劳动的地位还是迅速提高。我们对当代社会劳动形式这一新特点,在分析、研究劳动创造价值时必须给予充分的考虑。
再回到老师提出的问题:知识能否创造价值和资本能否创造价值。我的答案是能。因为,首先,知识和资本本身就是从劳动中获取的,没有了劳动,知识和资本就无从谈起,所以从本质上说,知识和资本本身实际上就是劳动,只不是可以看作是经过转化的劳动,从这点上说,知识和资本是可以创造价值的;第二,知识和资本的运用过程实际上是脑力劳动的过程,这就到了刚刚在上面的讨论了,脑力劳动也是劳动,也可以创造价值。所以说,知识和资本是可以创造价值的。
在我查阅的资料中,有很大一部分学者认为马克思所说的劳动单纯指的就是体力劳动。因而在知识经济到来的时候他们提出:商品中所含的体力劳动的成分越来越少了,因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也不再适用了,商品价值应该从由劳动和劳动时间决定变为由“知识含量”决定、由知识来计量。我觉得这些都是不对的。事实上,马克思从来就没有忽略过脑力劳动。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到:每当人们创造某种使用价值时就使用体力和智力的总和。也就是说,无论是生产何种商品,都是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相结合生产的,只不过是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所占的比例不同罢了。由于马克思所处的时代是体力劳动居于主体地位的时代,因而《资本论》中更多的是以体力劳动为例来分析。但以体力劳动为例分析并不代表所有的情况都是体力劳动创造价值,坚决不能这样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也提到过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体力劳动最终会被脑力劳动所取代,但由于他处的时代的局限,马克思并没有深刻地讨论这一现象。不过,体力劳动会被脑力劳动取代并不代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不再适用,因为马克思所说的劳动从始至终都包括了脑力劳动,机器劳动归根到底也是劳动者的劳动创造的。所以说,在知识经济的形势下,劳动价值理论不仅没有失效,反而还取得了一定的发展。但不管如何发展,商品的价值仍然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原理是不会变的,只不过这种劳动具有高效性的新特点。
所以说,作为当代的大学生,必须深刻地理解马克思劳动价值原理,并用它来指导自身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这门课就是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这些真理并运用到实践中去的平台。很幸运能通过这门课接触到真正的经济学,也希望老师能再组织一次类似上次的讨论课,帮我们更好地理解所学的知识。
随着知识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的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意识显著增强,专利战略在参与市场竞争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越来越多,但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如何判定规定的很少,给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笔者从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以及专利维权法律工作多年,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进行粗浅的探讨。
一、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
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比对时的首要工作。关于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我国专利法有专门的规定即“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但这条规定过于原则,实际上图片或照片中的内容并不一定都受法律保护,图片或照片中的内容到底哪些受法律保护哪些不受法律保护,是非常值得探讨的。
(一)如何排除公知在先设计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中的图片或照片中的内容是侵权判定比对时的依据,如果图片或照片中有公知在先设计内容,那么公知在先设计内容就不受法律保护。我国的绝大部分外观设计专利都是在已有外观设计的基础上改进的,虽然专利法条文中并未规定在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时,必须排除专利图片或照片中的公知在先设计部分,但是,公知在先设计不是专利权人的智力成果,其属于社会公众的共同财富,已经处于社会公众欲得知就能得知的公开状态,如果将这些公知在先设计也包括在专利权人的权利范围内,对公众来说是不公平的,也会严重阻碍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创新。所以,为保护社会公众的利益,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应当首先区分出公知在先设计部分和具有独创性的部分,将公知在先设计部分排除在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之外。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被控侵权人可以利用公知在先设计进行抗辩,即主张被控侵权产品使用的是公知在先设计的设计方案或者与公知在先设计方案更为接近。如何排除公知在先设计内容呢?笔者认为可这样具体操作:审理人员应询问权利人其专利中所包含的创新点,如被控侵权人能举证证明权利人主张的创新点中有公知在先设计部分,就要从权利人主张的创新点中排除该部分,以权利人主张的创新点的剩余部分与被控侵权物进行侵权比对;如被控侵权人没有举证或能举证但不能证明权利人主张的创新点中有公知在先设计部分,则应以权利人主张的创新点与被控侵权物进行侵权比对,对权利人未主张为创新点的部分和被控侵权人所举证据足以证明不是创新的部分,可以认定为公知在先设计而予以排除。
(二)如何排除功能性的外观设计的内容
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中有这么一个理念,即由内容所决定的形式或表达是惟一的,则这种形式或表达不受法律保护。这种理念反映在外观设计专利制度中就是由技术功能本身所决定的形状、结构等外观必须如此、是惟一的,则该形状、结构等外观不受专利法保护。如汽车的轮胎是圆形的,但这种圆形是轮胎的功能所决定的,这种圆形任何时候都不受专利法保护。由于外观设计是关于产品外表的具有装饰性或艺术性的设计,设立外观设计专利制度的目的就是保护产品外观的装饰性或艺术性。因此,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时,应注意区分哪些是因产品的功能而决定的外观特点,哪些是为产品的美观而设计的部分,从而排除由产品的技术功能特征所决定的而不是为产品外观产生美感而设计的内容。也就是说,对于那些为了实现产品的技术功能所能采用的惟一外观设计,应当排除在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之外。需注意的是,如果一种产品的外观设计同时具有装饰性和功能性的特征,则不应将其排除在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之外。在具体实践中,被控侵权人如主张设计内容是技术功能所决定而必须采取的惟一设计可以从技术角度说明或提供专家证明,而权利人如反对则可以从技术角度说明、提供专家证明或提供具体的反证,权利人提供反证即提供同类的产品还存在其他的外观,这时,审理人员须注意的是权利人提供反证的这个产品其功能、效果必须与专利产品相同,防止实践中有人为规避侵权而进行的变劣发明。
(三)排除非外观设计的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产品的“外观”而不是“内观”,外观是能够被观察者从外部直接感知的产品的外表部分,对产品的内部形状、图案,消费者一般看不见也不会予以注意,其不具有产品外表上的美感,因此不属于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所指的外观设计。同样,其他非外观设计要素,如产品的尺寸大小、所用材料等,因不具有外表上的美感,也应排除在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之外。笔者代理的也是苏州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起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被控侵权人提出了被控侵权产品与原告专利有二十三处不同,但被控侵权人提的绝大数是产品“内观”不同、大小不同等,最后,苏州中级人民法院仍然认定被控侵权人侵权成立。另外产品外观上附有的商标、厂址等因素也不是侵权判定中考虑的因素
二、关于认定产品是否同类的标准问题
判断产品外观设计是否侵权,其前提条件是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应是相同或相似产品,只有属于相同或相似产品,才能进行侵权判定,否则不能认定侵权成立。因此,如何判定是否属于同类产品,成为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一个关键问题。实践中,有两种值得商榷的观点:一是单纯按照《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作为依据;二是不考虑《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中有关产品分类的依据,而依照产品的性能、用途、原料、形状以及消费渠道等综合因素来判断。笔者认为,第一个观点的好处是专利侵权审判中的认定标准方便、简单、易行,同时也使侵权判定的标准与授权审查的标准保持了完全的一致;其坏处是不合理的改变了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不利于制止仿制和混淆等侵权行为,有时对公众造成不公平,造成这种弊端的根源是有些产品可以同时归为不同的类别、有些实质上的同类产品而《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却归为不同的类别。因此在认定是否属于同类产品时,不应仅仅依据《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第二种观点是撇开《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来认定产品是否属于同类,在有些时候确能公平的维护各方利益,但其任意性和主观性也太强,割裂了专利授权审查标准与专利侵权判定标准之间的联系,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专利的稳定性,容易不适当的扩大专利的禁止权的效力范围,损害社会公众的利益。因此,笔者主张在认定是否属于同类产品时,首先应当参照《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尽可能保持专利侵权判断与专利授权标准的一致性。其次,在认定是否属于同类产品时,还应当依照产品的性能、用途以及是否会引起普通消费者对产品的混淆和产品的生产者之间是否会形成竞争关系等因素综合考虑分析,如果使普通消费者产生了混淆,生产者之间会形成竞争关系,那么就应当认定为同类产品。笔者2016年5月代理了一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原告以被告生产的户外配电箱侵犯自己的户外配电箱外观设计为由控告,但被告以在原告专利申请日以前通讯部门就有相同外观的产品为由进行抗辩,而原告以通讯部门的该产品按照《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的规定与本案产品不同类为由进行反驳,被告能否以按照《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与本案产品不同类的产品进行已有公知技术抗辩呢?根据以上分析并且根据通讯部门的该产品与户外配电箱性能、用途、产品混淆、竞争关系等因素综合分析,原告以移动通讯部门的该产品按照《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的规定与本案产品不同类进行反驳是不能成立的。
三、关于相似设计的判定标准问题如何判断外观设计构成相似?在实践中有不同的做法:一是根据整体来认定。只要被控侵权的设计在整体上与外观设计专利近似,就可认定为相似设计。二是根据设计要部来认定。由于只有设计要部才凝聚了专利权人的智力劳动,因此在判断是否相同或近似时,只需进行设计要部的比较。笔者认为,由于外观设计是依靠整体上的美感来吸引消费者注意的,这就要求在比较两件外观设计是否相似时要从外观设计的整体上进行全面比较,而不能只进行局部比较;同时,绝大部分外观设计是在已公开的设计的基础上附加新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或者进行部分改动后完成的,而这部分改动体现了专利权人的独创性劳动,也是使专利申请具有新颖性并区别于其他外观设计的关键点。如果只比较整体,或者只进行设计要部比较,要么忽视了外观设计专利的创新部分,要么忽视了外观设计在整体上的效应,都显得过于片面。因此,在判断被控侵权的外观设计与外观设计专利是否相似时,应当采用“整体比较、重点观察、综合判断”的判断方法。 .
在采用“整体比较、重点观察、综合判断”的方法来认定是否相似
时,首先要从整体上比较。如果被控侵权产品在整体上与外观设计专利相似,就可以认定为相似;当在整体比较上有差异时,才进行重点观察。但整体比较与重点观察的结论应当是一致而不是互相矛盾的。“重点”是指设计要部,设计要部就是产品中容易引起一般消费者注意的部位。笔者认为:(1)由于外观设计是依靠消费者的注意力来吸引消费者的,因此,设计要部必然是外观设计中最能吸引普通消费者注意的部分,判断“最能吸引普通消费者注意”可结合产品的使用状态、在先的同类或者相近类产品的外观设计状况以及美感等加以确定。(2)对设计要部的确定还必须考虑其有独创性,这样才能将外观设计专利区别于已有设计。 (3)应当注意的是,专利申请时提交的简要说明中的设计要点可以帮助确定设计要部,但其中的全部内容并不一定就是设计要部。(4)从设计要部考虑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是否相似时,应当考虑要部在整个产品外观中占的比例及起的作用,如果要部是产品外观的主要部分,只要设计要部相似,就可以认为构成相似。但如果要部在产品外观中占的比例很小,不足以影响产品的整个外观时,虽然设计要部近似,但产品的整个外观并不足以引起混淆或误认,也不能认定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相近似。
四、关于自由公知设计抗辩问题
自由公知设计抗辩是指被控侵权人以其被控侵权产品是使用或更接近于自由公知设计而不构成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一种抗辩。由于我国法律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对此未作明确规定,实践中对能否运用自由公知设计抗辩以及自由公知设计抗辩的掌握尺度存在一定的争议。笔者认为,实践中适用自由公知设计抗辩对于平衡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利益、减少诉争和提高诉讼效率有很大的作用,但在适用该原则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一)关于被控侵权人对专利的新颖性提出的抗辩。被控侵权人在案件中经常提出新颖性抗辩,认为权利人的专利权实际上是自由公知设计,缺乏新颖性,应属无效专利。其实,这种抗辩实际上并不是自由公知设计抗辩,因为自由公知设计抗辩是认为其使用的系自由公知设计,而非针对专利效力本身提出质疑。笔者认为,审理人员应当在侵权判定中坚持专利权有效原则,不对专利性进行评价。对于被控侵权人提出新颖性抗辩的,审理人员应当向当事人释明关于专利权无效的新颖性抗辩应当通过专利复审无效程序来解决,并告知其如不通过无效程序解决的后果。被控侵权人坚持不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对其新颖性抗辩不予支持。被控侵权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并提交有关证明,审理人员可决定案件中止审理。
(二)当被控侵权人以自由公知设计进行抗辩时,应当遵循以下步骤和方法进行处理:第一,应当将被控侵权设计与自由公知设计进行比较,而不应对比被控侵权设计与外观设计专利是否相同或相似。如果比较的结果是两者完全相同,则表明被控侵权人使用的是在专利申请日前或优先权日之前的自由公知设计,即使被控侵权设计与外观设计专利完全一致,也应当认定自由公知设计抗辩成立,被控侵权人不构成侵权。第二,当被控侵权设计与自由公知设计明显不相同或相似时,人民法院应就被控侵权设计与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比对,以判断其是否构成侵权。第三,当被控侵权设计与外观设计专利、自由公知设计的相似性较难判断时,可以将被控侵权设计与自由公知设计和外观设计进行比较,以确定被控侵权设计是更靠近自由公知设计,还是更靠近外观设计专利,并视具体情况处理:如果被控侵权设计与自由公知设计更靠近,则可以认定自由公知设计抗辩成立;如果被控侵权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更靠近,则可以认定被控侵权人自由公知设计抗辩不成立,构成侵权。
(三)、关于在先专利抗辩问题。在实践中,对于自由公知设计是否包括第三人的在先专利一直有争议。第一种观点认为,第三人的在先专利可以作为自由公知设计抗辩的依据。第二种观点则认为,自由公知设计抗辩是为了谋求实现专利权人与社会公众利益的平衡而允许采用的一种抗辩手段,如果同意被控侵权人的抗辩主张,就等于认可其未经许可而实施第三人的在先专利,不符合公正的要求,因此,可作为自由公知设计抗辩依据的外观设计必须是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公众可自由使用的公知设计,应当排除他人的在先外观设计专利。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但同时认为,在一定条件下,其可以作为一种单独的抗辩手段,在认定被控侵权人的这种在先专利抗辩是否成立时,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分别对待:(1)被控侵权人使用的外观设计虽是他人的在先专利,但如果他人的在先外观设计专利与原告的外观设计专利既不相同也不相似,应当认定被控侵权人的抗辩成立,不构成专利侵权;(2)权利人拥有的专利属重复授权的情形。如果在先专利权人与重复授权专利权人发生纠纷时,则重复授权的专利权人虽拥有专利权,但其仍构成对在先专利权人的侵权。如果重复授权的专利权人控告第三人侵犯其专利权时,被控侵权人能否以该专利属重复授权为由,以其实施的系在先专利作为抗辩理由呢?笔者认为,根据专利权有效原则,不能认定被告的抗辩理由成立。因此,重复授权专利权人在对在先专利权人的诉讼中虽会败诉,但其在对未享有在先专利权而实施专利的被控侵权人的诉讼中则能胜诉。
总之,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是一项技术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判断过程中既要掌握好各项原则,又要运用好各种方法,只有这样,才能使判断结论客观、公正、合理。
作者简介:张廷栓.(1976.5).男.汉族.山东济宁市人,中共济宁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主任,山东文思达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兼职律师,主要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
------------------已发表于《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6年第10期
在李老师的安排下,我六个人成为一个小组,同时确定实习的题目为价格歧视的表现形式,虽然这次实习时间不长,仅有一周时间,但让我们受益匪浅。使我们所学的知识不局限课本,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了解经济学在现实生活中广泛存在,并能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我们小组进行实际调查,走访安康各大超市,批发市场,各大医院及联通、移动、电信等通讯公司了解价格歧视在这些领域的表现形式,小组成员之间团结互助,共同分析探讨,在规定的时间内比较出色的完成了这次实习任务。我们知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个人的知识和能力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发挥作用,才能得到丰富、完善和发展。只用经过共同的探讨才能迸出思想的火花,在实践中才能学到书本中学不到的东西。
同时也认识到了自己很多的不足。我作为一名大学生,由于从未深入地接触社会,在与别人交谈时,语言过于专业化,使得不少调查对象不明白自己说什么。自己一向喜欢独处,经过这次实习才发现团队合作在工作中的重要性,以后我也会向这方面改进,将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结合在一起,不断总结,逐步完善,主动学习,积累经验,提高综合能力,以求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能发挥出更多的作用,扮演更重要的角色。另外,感谢李老师为我们的这次集体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同时希望学校能给我们更多的实习机会。
经济学实训心得(2):
这次的实习是我的毕业实习,自己希望通过本次实习能够达到在校期间综合理论的再学习和应用,力求适应并掌握书本以外的知识,增长和扩充知识面,增加对社会的接触,为下一步步入社会打下基础。
实习的两个月很快接过去了,回忆实习过程我的心情此起彼伏,现将实习感受写出来:在短短的两个月里,我学到了很多东西。这比在学校这么长的时间里学到的更精彩、更丰富。但同时也让我感到自己以前学习得不够认真等一些问题,回校后一定要认真总结为以后的学习做一个系统而缜密的计划和安排。具体的感受如下:
1.走出校门,踏进社会,不能把自己要求太高。因为期望越大,失望可能会越大,但适当的期望与渴望还是非常必要的。不能认为我在学校里读了多少本书、写了多少万字、听了多少堂课,自己就了不起了。我毕竟还是一个初出茅庐的愣头青,没有任何实践经验,比起其他同事来还差得很远。要学会个人角色的转换及整个人际关系的变化,学校里成绩不错的学生变成了未知领域里从头学起的实习生,而熟悉的校园也变成了陌生的企业单位,身边接触的人同样改变了角色:老师变成了领导,同学变成了同事,相处之道完全不同。在这样的转变中,对于沟通的认知显得非常苍白。于是第一次觉得自己并没有本以为的那么善于沟通。当然,适应新的环境是需要过程的,所以我相信时间和实践会让我很快完成这种角色的转变,真正融入到工作单位这个与学校全然不同的社会大环境中。学校生活暂告一段,社会生活刚刚起步,应该在步入社会后,继续学习,不断增长和扩展知识面,才能使自己在社会占有一席之地。
2.在心理上努力去适应全新环境的同时,最大的体会莫过于实际工作方面的收获。特别是在实习过程中,我亲眼看到同事们对工作认真负责、精益求精、无私奉献的工作作风。在实习过程中使我感受最深、受益最大的就是这种工作作风。在销售电脑散件的工作中,他们会经常碰到一些60岁以上的老人来咨询一些问题,他们中有些不识字,有些眼花,有些耳聋,同事们都能耐心细致地一遍一遍地讲解,真正做到您的需要,我的责任。通过这次实习,同事们的这种工作作风和精神值得我在今后的工作中很好地学习、继承和发扬。
3.在生活方面:我们几个人在一起吃饭、打饭、打水我从来没有想到虽然几个不认识的人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能熟识到这种程度。我们经常在一起说笑,谈谈在学校的时候的事情,说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印象等。我和这里的同事关系也非常好,我们经常在一起打篮球、聊天等。这次实习对我的社会经验、人际关系也有很大的帮助。
4.工作技能方面:实习期间,除了浅层次地学习了专业技能外,我还感受和体会到了很多技能之外的东西。首先是客服人员的敬业和那种生机蓬勃的工作氛围。走进这样的一个集体中,你的心会不由自主地年轻起来,你的脚步会不由自主地跟着大家快起来,远远的脱离了我们学校以前的那种懒散、自由的作风,而你的工作态度更会变得努力、认真,再认真一些,再努力一点。也许,这就是一个集体的凝聚力,这就是一个企业写在书面之外的特殊文化! 要想长久的留住客户,绝对不是靠压低价格,还要靠品牌和实力,服务和硬件才是创造品牌、增强实力的途径啊!竞争如激烈,我们靠什么胜出?最简单的道理就是企业要跟随市场的发展,市场需要什么,企业就要提供什么,我们必须提供给客户最优的服务!我们必须有熟练的技术功底再外加销售经验,我刚好就是学习技术的,所以我在这方面也得到了公司的重用!
总之,这段时间,有太多的需要去回味和咀嚼的东西,不会很深刻,但是却有另一番的酸甜苦辣在其中。走到社会,才知道:社会是有多么的现实和残酷,面对的不再是纯真、稚嫩的脸孔。有的只是多面的面孔和多机的内心!不知道别人在这段时间的收获有多颇丰,但我只知道我这短时间中收获了很多很多,虽然没法和学校里面学的东西相比,自我感觉他们属于不同的范畴,因此就没有可比性。社会之中的学习,大多是更接近现实,更加理性,没有太多的假设和虚拟,有的只是更多的考虑到自身或代表的公司的利益!这段时间,我考虑了很多关于未来的假设和想法,才发现其实在学校这段时间我一直处在自闭的状态之中,没有更多的去关注现实的社会,没有更多的注意去增加自己的社会经历,也没有更多的去沉淀自我的社会适应力!所以在刚开始去从事以前没接触的行业时,有的只是迷茫和无知,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无法去更快的适应和融入进去,所以就有了太多的负面消极的心理。只有等你明白了:你已经不再是从前那个整天掂个书本无所事事的小孩时,你才会有压力促使你把想法和意见先放一边,从新审视自己,更快的学习和积累,争取早一点融入他们。只要找到这个代表航向的指示碑时,就有了一时的责任和束缚,不得不遵循这个方向继续下去!虽然这段时间,学到的东西不能用语言一一的列举,但我感觉他会对我一生都会有很深远的影响的。只有这段时间,我才知道自己在这个社会之中有多么的渺小,有多么的迷茫。在社会上要考虑的事有多复杂,有多不易处理,这种想法不是任何人都会有的,但至少我们都会面对的。我觉得我在人际关系和个人技能这两个方面的收获最多,至少我认为这些都是对我以后的人生有所帮助和有益的。毕业实习使我获得了人生第一笔宝贵的工作经验,虽然在步入社会后,还有很多东西要学习,很多教训要吸收,但我想我已经做好了足够的准备,无论是心态上还是技能上。现代社会的竞争是残酷的,但只要努力地付出,我的职业生涯就必定会开出希望的花,结出成功的果我相信。
《经济学原理》指的是一类书籍,中英皆有,是比较基础的经济类教材。阅读经济学原理,了解经济的运营。下面是小编带来的经济学原理读书心得体会,欢迎查看。
经济学原理读书心得篇一
经济学这个词源于希腊语,意为管理一个家的人
在一个家庭面临许多决策时,它必需决定哪些家庭成员去做什么,以及回报每个家庭成员得到什么,谁做饭?谁洗衣服?而谁能在晚餐时多得一个甜筒?简而言之,家庭必须考虑每个成员的能力,努力和愿望,在各个成员中配置稀缺资源。
同样,一个社会也面临许多厥词,社会必须要一个人种粮,做衣一旦社会分配人们去做各种工作,也该分配他们生产的物品与劳动量。
由于资源稀缺,社会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稀缺性(scarcity)是指社会拥有的资源是有限的。一个社会也不能给每个人他们向往的最高水平生活。
经济学(economics)研究社会如何管理字节的稀缺资源。多数中,资源是由成千上万家庭和企业共同行为来配置的。
因此,经济学家研究人们如何去做出决策,他们工作多少,购买什么,储蓄多少,以及如何将这些储蓄用于投资。经济学家还研究人们互相交易。例如,经济学家探讨一种物众多的买着与卖者如何共同决定这种物品的销售价格与销售量。最后经济学家的工作就是分析影响整个经济的力量和趋势,包括平均收入的增长,找不到工作的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以及价格上升的速度。
而以上这只是经济学所研究的一种方面。
个人做出决策的四个原理:
1.1.1原理一:人们面临权衡取舍
为了得到我们喜爱的一样东西,通常不得不放弃另一件我们喜爱的东西。做出决策要我们在一个目标和另一个目标之间取舍。
社会棉铃的另一种权衡取舍是在效率和平等之间的。
效率(efficiency)是指实惠能从其稀缺资源中得到最多的东西。平等(equity)是指将这些资源的成功公平的分配给社会成员,换句话说,效率指经济蛋糕的大小,而平等是指如何分配这块蛋糕。在设计政府政策时,这两个目标往往是不一致的。比如现在我们共同富裕这个目的在于实现更平等的分配经济福利政策。某些此类证词如福利制度或失业保障,是要帮助那些最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而现在我国GDp数据如此好看就是块大蛋糕,而社会在于权衡取舍的天枰上就倾向于了效率,而稍稍忽视了平等。
另一方面,另一政策,如个人所得税,是要求经济上成功人士对政府给予比其他人更多的支持。虽然这些证词对于实现更大的平等有好处,但它一降低效率为代价。当政府把富人的收入再分配给需要的人时候,就减少了他们对于辛勤工作的奖励;结果,人们的工作少了,生产的物品与劳务也少了。
换句话说,当政府要把经济蛋糕切得更均等的小块时,这块蛋糕的本身也就变小了。
或许,我单纯的认为,我们的社会将这两种政策换个位置,相同的权衡取舍,也许能取到更好的效果?去另一个角度增加蛋糕的大小,而我们不应该由于帮助了穷人扭曲了工作激励而忽视那些成功的人。
所以说,认识到生活中的取舍是重要的,因为人们只有在了解了他们所面临的选择才能做出良好的决策。
经济学原理读书心得篇二
曼昆的《微观经济学分册》告诉我们,由于对于市场产品价格的话语权存在本质上的差别,垄断企业的产品价格要高于其边际收益,产生了超额垄断利润,这种利润是以抑制有效需求,减少社会福利、产生无谓损失为代价的,是一种市场不合意的行为。因此,一个讲公平负责任的政府应对于市场垄断进行必要的干预,维护公众利益,增进民众福祉。针对国内垄断行业目前存在的权责不清、企政不分、管理成本过高、名义亏损个人流油、价格听证走过场等种种怪象,笔者认为政府至少应在以下几个重要方面有所作为:
一、建立明晰的现代权属关系。针对国内的供水、供电、供气、固话、铁路、航空、石化等垄断行业,由于其一次性建成成本巨大,技术门槛和综合协调要求很高,历史上已形成了国家自然垄断。这些行业机构人员冗肿、管理成本居高不下、运行效率低下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一大通病,不从体制权属改革促进市场竞争的根本上入手无法治疗历史顽疾。有效的做法是,将这些行业的固定产权和经营权进行剥离,管线、设备、铁轨、采油井等固定产权归国家独有,经营权全面向社会挂牌出让,扩大民间财富投资途径,允许民营资本进入水电气、电信、石油开采、铁路运营等行业,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在经营权同产权剥离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工,促进市场调节功能的完善,将经营权中的生产权和销售权进一步剥离,两权均交由社会化资本去公开运作。同时,制定国家紧急状态物权征用法,在遭遇战争、重大天灾等突发状况下保留国家紧急征用和托管公共资源和战略物资的权力,以保护国家重大利益和生存安全。
自然垄断行业权属关系的剥离,虽可以较大节约管理成本,更大地发挥市场调节机制,但缺点是由于产权归国家所有,企业往往没有科技发展、升级换代的更新动力,而政府也不会主动去升级设备和更新管网设施等。导致的结果是,由于设备老化,系统可靠性和运营效率降低。为解决这一矛盾,按权属关系,应由各级政府编制相关行业的设施设备更新、升级和发展规划,报送国家审批或备案,设备更新和设施建设严格按批准的规划实施,以上规划内容的调整和修编须立法加以规范。同时,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当地政府成立专门机构或单位负责国有固定资产的全天候日常维(养)护管理。
对于金融、电信(固话除外)等其他非自然垄断行业,进一步扩大政府特许经营范围,允许社会资本兴办私人金融、私人电信业务,逐步破除垄断现象,最终完全实现市场化竞争,对于国有和私有企业在政策上实行同等国民待遇。
二、建立严格的激励、问责和考评机制。作为一名现代自由经济的鼓吹手,曼昆指出政府运营垄断行业的水平低下和无效率,虽然也强调了政府管制的必要性,但其偏重于依靠市场机制解决的意图明显。由此较易得出国次民优的一般结论,笔者认为,其易产生一定的误导性。问题的关键在于,国有垄断效率低下除了缺乏必要的市场竞争机制外,另一关键是没有建立责权明晰的激励、问责和考评机制。
民营之所以效率较高,重要的原因是其责权明晰,管理者的责任是为董事会创造利润,企业经营状况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管理者的任免和收入,责权模式简单而有效。国营之所以效率低下,是因企业责权不明晰,导致没有严格科学的激励和问责机制。首先是没有一个很好的人才选拔制度,在现有的注重裙带和资历的官僚体系下,管理人才很难脱颖而出;其次是管理者只需向上级领导负责,而不需向国家负责。国内人治的特点,企业经营的好坏并不影响管理者的职务和待遇,而在于是否上层领导满意;三是政企职责不分。管理者在决策中需频繁向上请示,政府干扰企业经营现象严重,往往错失市场良机。四是党企职责不分。党务干扰国营企业正常经营情况成为常态,管理者经营手脚很难施展。
针对垄断国企责权弊端,可采取以下措施应对:(一)建立国企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科学制定管理者选拔标准,用人面向社会,体现公平、公正和公开,对于用人不当,造成国企损失的,从严追究上级用人主管部门领导的责任。(二)制定更加统一的合理科学的量化考评制度。由国务院制定垄断国企的业绩考评纲要,国家各行业部委依纲要和行业特点制定行业考评细则,量化到具体操作,考评业绩同企业管理者任免和待遇直接挂钩,任何垄断企业和地方部门不得随意放宽考评标准。(三)实施异地考评制度。由国务院专门机构牵头,跨区域甚至独立第三方进行业绩考评。尽管可能会增加一定的行政成本,但可有效杜绝地方利益共生的不良考评现象;(四)规范对企业管理者的日常监管。在赋予企业管理者人、财和物管理权的同时,政府委派精通业务的技术干部负责对于企业管理者行为的日常监督,派驻人员参照公务员实施管理,其收入由财政负担而和企业脱钩,同时,对于企业管理者和监督人员实施个人和家庭财产公示和审计制度。
针对社会资本进入传统垄断行业的民营企业,政府需要加强合同管理,实施日常行为监管,坚决维护公众利益。(一)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由国务院牵头,各行业部门制定企业经营行为准则、合同规范和监督规则,出台细化到数量的考评标准,任何垄断企业和地方部门不得随意放宽标准;(二)实施每半年度监评制度,重点对企业是否损害公众利益行为进行监测和评估,监评结果直接与企业特许经营权和奖罚相挂钩,监评结果向社会定期公开;(三)对于政府监评人员实施严格的个人和家庭财产公示和审计制度。
三、构建科学的垄断价格管制体系。(一)建立精干、高效、快速、客观的垄断行业价格测算机构。由国务院成立这一机构,直属国务院高层管理,成员由精干的物价、统计、财会、审计等专业人员组成,分设数据采集、数据分析和数据核算三个部门,采集部下设各片区的价格调研队,调研队实施垂直直属,由国库直接拨款运作。分赴各地的调研队第一手现场搜集当地垄断行业的成本数据,这些数据不经地方政府和部门直接汇总至国务院采集部门,交由分析部门进行分析和评估,初步确定各地价格成本,然后初步成本送核算部进行核验,最终确定各地成本,同时,对于信息的详实程度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二)建立将各地成本核算数据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开披露制度。由国务院专门机构直接确定的成本每月度向社会进行公示,信息实施阳光操作,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和更正。(三)本着公平、高效、规范、透明的原则,立法制定垄断行业的价格确定、浮动和调节政策,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完善现有的地方价格听证程序,在法律上保障群众的价格话语权。(四)对于金融、电信(非固化)等非自然垄断行业的价格成本核算,在维护公众利益的前提下,允许企业在法定的范围内有一定的微利空间,以进一步吸纳社会资金,促进行业的竞争发展。(五)《微观经济学分册》表明,自然垄断行业由于边际成本曲线在平均成本曲线的下行,合意的价格均衡点将导致企业的负利润。因此,为维持自然垄断企业的正常生存,国家可以考虑将非自然垄断行业的超额税收用于自然垄断零利润状态的财政补贴。另一种解决途径是,自然垄断行业的定价水平向非自然垄断行业看齐,保持价格水平的微利状态,微利部分的超额税收用于中低收入困难家庭的财政补贴。(注:经济学中的利润是指考虑机会成本影响的利润,而非财务专业所指的利润)
综上所述,国内垄断行业的破冰之旅是一场涉及面广、层次较深的系统改革,以上的权属、权责和定价等重要改革内容之间是互相关联,盘根错节,改革的难度颇为艰巨,需要的是管理层的魄力和智慧。尽管如此,笔者认为,只要我们的管理层心中真正放着民众福祉,真正抱有塑造一个民富国强的大国理念,垄断行业的改革进程是虽任重而道不远。问题是,在现有的上层建筑框架内,我们做好准备了吗?
经济学原理读书心得篇三
经济学一直是我感兴趣的学科,大体是因为经济学可以让我清楚地看到一些社会现象的本质。经典的经济学入门教材很多,如斯密的《国富论》,斯蒂格利茨《经济学》等,但我想向大家推荐曼昆的《经济学原理》一书。曼昆的《经济学原理》曾创造了两次吉尼斯世界记录:一是书还未完稿时,出版商就出价140万美元买下版权,从而创下经济学著作卖价的吉尼斯世界纪录;二是书一出版便很快风行美国,出版仅3个月就被300多所大学采用作为教材,其英文版发行量在1998年出版当年就高达20万册,成为世界上首版最成功的经济学教材,其畅销速度与畅销数量又创下吉尼斯世界纪录。
这本书特点鲜明,简明、有趣味、思路清晰且逻辑严谨,是一本绝对值得去细细品读的书!我是在2007年夏天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读后有种醍醐灌顶的新鲜感。
通常认为,经济学是一门艰深的学科,常常需要运用大量深奥的数学知识,令人望而却步,但在读完本书后,却有了另一番感受。这主要因为曼昆从容易理解的经济学的十大基本原理入手,循序渐进,旁征博引,用妙趣横生的语言向读者展示经济学的无穷魅力。限于本人的专业知识与文字驾驭能力,就书中前三条基本原理浅显地谈谈我的一些读后体会。
人们面临权衡取舍
书中告诉我们,由于资源的稀缺性,我们面临权衡取舍,这才会在生活中面临着一次又一次的选择。相信大多数人对于其中的道理并不陌生,但能够时时做出正确取舍的人不多。孟子在《告子上》中感叹,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这充分说明了取舍的痛苦,如何取舍,就得按照理性人的思维模式了。曼昆在提到这个原理时写到:也许一个人一生中没有一种取舍比工作和闲暇之间的权衡取舍更明显和更重要。我完全赞同这句话。尤其对于个人来说,时间是最大的稀缺性资源。人的一生是很短暂的,要是把时间都用在怨天尤人上,你就放弃了学会改变境遇的奋斗和追求。
其实,我们自己也在被取舍中生活着。无论我们在找工作时,还是与他人合作时,甚至找女朋友时,如果想脱颖而出,就必须拥有稀缺性资源,如高学位、良好的口碑、漂亮的相貌只有这样才可以发送有效的信号,才可以让他人权衡取舍时更多的考虑我们。当然,其信号的成本是昂贵的。
个人行为的取舍或许是简单的,当个人组成社会时,将会面临更多、更难的权衡取舍。对于社会,效率与公平永远是鱼与熊掌的关系。效率决定整个经济蛋糕的大小,而平等则是指如何分割这块蛋糕。当政府想要把经济蛋糕切得更均匀时,就减少了人们做大蛋糕的热情,从而这块蛋糕本身也就变小了。这就要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正确的取舍。
某种东西的成本是为了得到它而放弃的东西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读研,对于一个没接触过经济学的人来说,他认为的成本是:学费+住宿费+生活费+考试费用,时间是一个不会计入成本的因素。曼昆却认为:住宿费和生活费是收益,而非成本。想想就会明白,因为这些开支是必不可少的,其他地方会更贵。这样说来,那不如接着读博好了,反正是在收益嘛。
实际的成本却正是我们所忽略了机会成本。如果六年的时间用来工作,我们能赚多少?你想过吗?最重要的是六年宝贵的工作经验,提前建立起来的幸福家庭生活,等等,这些都是我们读书的成本。当然,对于更多继续读书深造的人以后所创造的收益会大于所有付出的显性成本与隐性成本之和。最重要的是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的最高层:自我实现。
引用这样一个例子是为了更好说明机会成本。经常用这种想法你会合理安排每一天的生活。曼昆谈到,工作是闲暇的机会成本,正是因为如此,经济条件不充裕的人很愿意选择加班,甚至有人会选择干副业。同样曼昆也认为闲暇是工作的机会成本,这也就是为什么旅游业得以发展的一个主要原因吧。
人们会对激励作出反应
刚读书时好好学习是为了争当三好学生,读到中学挑灯夜战是为了中考高考,在大学博览众书是为了找到一份称心的工作,到了工作岗位上还得为了职称拼死拼活也许人的一生都在不停地奋斗,从一个顶点向另一个顶点攀登,不知疲惫。而这一切完全是符合经济学的另一个重要原理:人们会对激励作出反应。
人们会对激励作出反应,这常常可以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作为一个职业人,能够尽可能考虑你的同事、下属和领导的利益,工作才能更加和谐。
往大的方面说,政府在制定政策时,需要准确把握民众的利益所在。曼昆在书中举了一个关于租金控制的有趣案例,就是政府对房屋实行最高限价,长期中会导致住房的很多缺口,因为此时政府限制了潜在房东的激励,谁也不愿做不赚钱的生意,此时房子的质量环境都会大打折扣,反而未达到政策制定的初衷,这也说明政府的任何一个政策都会带来很大的影响,政策制定是一件很艰难的事。现实生活中我们接触太多由于引进激励机制而提高效率的例子,为什么国有企业改革的呼声不绝于耳,我想应该有一个因素是因为国有企业的激励机制不高吧。这值得我们深思。
也许我们的专业与经济无关,但我们的生活本身却离不开经济学的知识。曼昆的《经济学原理》让我这个经济学门外汉领略到了经济学的魅力。而在写这篇读后感的过程中,也加深了我对经济学原理的理解,促使我学着像经济学家一样思考身边的一些社会现象。但现实生活中一些经济现象,远非如书中所说那样的简单易懂,而是复杂多变的。也正是如此,让我觉得自己所学只是皮毛。正所谓: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牛奶经济学"讲座有感
15秋1班黄泽敏
11月13日上午西交利物浦大学教授裴东林先生给我们诧楷的学生做了一次经济学的入门讲座——浅谈"牛奶经济学".
考虑到我们学生刚接触经济学,所以裴教授先给我们讲了一个浅而易懂的例子。1929-1933年美国经济危机,为什么资本家为了维护农产品高价,不惜将牛奶倒入密西西比河也不低价卖出弥补损失呢?送人不好吗?听了裴教授深入讲解才知道生产过剩会导致价格下跌,而抑制价格下跌的方法就是减少供应。
裴教授还给我们讲了不同财产所有制体制对不同经济发展的影响。比如一座矿山,如果是属于国家的,那么挖掘矿山的人就只会为自己短暂的利益考虑,采用掠夺式的发展模式,剥削矿工。相反,如果矿山是私有的,那拥有矿山的人会为了他自己和他的后代考虑,用心保护环境,与矿工一起建立新城镇。而中国现有的体制是社会主义体制,就属于前者那样,将所有土地的所有权都归属于国家,这就是生活大多数人只顾自己利益,做出一些违背良心事情的根本原因。
在听完这次裴教授的讲座后我觉得股票、银行、房价等等之间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经济情况会有一周期性的轮换,但是这个周期的时间是多久,这是不可预测的,连最顶级的经济学家和家都难以预测到,为此裴教授为我们举了一个他亲身经历的事件。
裴教授在英国南部有一处房子,但是因工作原因要去北边,因此裴教授想卖了这处房子,在北部买一处,但是因近十几年来英国房价一直在涨,所以裴教授很犹豫,于是就请教了许多专家,专家们的意见都是不要卖房子,于是裴教授就听取他们的意见就没卖,结果没过几个月,发生了次贷危机,英国房价直线下跌,于是裴教授就后悔当时没有卖掉。是的,经济的爆发点没人能准确的预料到的,并且随着供给越来越大,生产越来越高,到达一个顶点就会爆发。
我非常喜欢裴教授今天的讲座,他的语言和思维方式非常清晰。我们虽然不能成为一名经济学家,但学习经济学,能在我们生活中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以及可以如何更好的分配资源等等。感谢裴教授的这次讲座,让我们对经济学有了初步的了解,希望有机会还能参加这种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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