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好、保障好、维护好法律赋予妇女的合法权益,事关妇女成长进步、社会稳定和千家万户的安宁。司法行政部门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方面,具有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方面的工作职能。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执法为民”的思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会同妇联等有关部门以服务妇女,提高其维权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开展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以及家庭纠纷调解等工作。据统计,“十五”期间,全市共组织有关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活动340余场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6.8万余份,展出图板680余块,及时调解家庭纠纷5万多件次,提供法律援助562件。切实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深受广大妇女的好评。具体做法是:
一、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妇女、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
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大力倡导尊重妇女、男女平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对保障妇女的基本权利,实现社会公正,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做好妇女权益保障的宣传工作中,我们一是周密部署,把妇女权益保障法纳入全市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在“四五”普法规划和各年度普法计划中,把妇女权益保障法作为重点普及内容,列入普法规划和计划,列入检查考核项目。二是广泛宣传,着力提高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十五”期间,我们针对大部分妇女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法律知识缺乏、维权能力不强等特点,加大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普及力度,先后开展了广场咨询、以案释法图板展、发放宣传资料、“送法入户”、“送法下乡村村行”等活动。先后多次组织普法宣传小分队、普法义务宣讲团等深入社区、农村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知识。使广大妇女对妇女权益保障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素质得到进一步的加强。三是拓展载体,积极营造全社会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氛围。妇女权益的保护,是个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全社会真正形成尊重妇女、保护妇女权益的良好环境,妇女权益才能得到保障。近年来,我们注重整合资源、创新形式,特别是在全市“大普法宣传月活动”中,我们以“有话好好说,有事依法办”为主题,会同市妇联等部门开展了“维护妇女权益、营造和谐家庭”为主题的系列活动,还运用法制文艺、法制图板巡展、遵纪守法提示牌等形式,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促进了尊重妇女、爱护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良好氛围的形成。
二、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体现政府关爱、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形式和手段。近年来,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把妇女作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的一项内容,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制度,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一是建立健全妇女法律援助此文来源于家园:wmjy.net工作网络。在全市建立妇女法律援助中心12个,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69个,聘请了160余位青年律师担任中心法律援助工作者,为妇女法律援助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和人员保障。二是发放爱心卡,开通维权咨询热线。为使妇女及时得到法律上援助服务,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咨询、申请渠道,我们发放了《法律援助爱心卡》,开通了12条法律咨询热线,及时解答、受理和协调妇女合法权益的案件和问题。三是为妇女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援助。我们以服务为宗旨,用“热心、耐心、细心、爱心”来疏导化解来访者的忧怨,为来访者答疑释惑,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仅去年,全市共办理妇女维权案件153起,接待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较好地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
一是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纳入大调解工作机制。要求农村每十户、社区每单元、企业每一班组选配一名人员担任信息员,全市基本建成了由信息员、村(居)调委会、镇(街道)调处中心、县(市)区调处中心为主体的四级网络,及时掌握和了解家庭、妇女维权方面的矛盾纠纷。二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各县(市)区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排查,重要节日和敏感时期及时排查,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对排查出的纠纷苗头,逐一登记,制定出预案,及时调处。为使调解结果得到落实。定期开展“大回访”活动,每个调解人员都要回访调解对象,进行纠纷调解回头看,严防矛盾纠纷反弹。三是动员广大公证、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参与调解。仅去年,全市共成功调处婚姻家庭纠纷3263件,占全年排查矛盾纠纷隐患的17.33。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家庭稳定和妇女的合法权益。四是认真做好两劳释放妇女的安置帮教工作。发挥各级基层司法所及帮教人员的作用,维护其合法权益,建立了妇女刑释解教人员登记录入和档案管理制度,落实安置帮教责任和安置帮教工作内容,确保解教人员不漏管、不失控、不重入歧途。同时,深入监所,超前帮教,每年市安置办组织人员到徐州籍人员较为集中劳动教养管理所看望服刑、教养人员,带去法律书籍和学习用品。
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力度,继续把该法作为重点宣传普及内容之一,纳入“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持之以恒地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妇女权益保护法》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关心和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制观念,提高广大妇女维权意识,加强妇女自立自强的意识和能力建设;同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的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妇联等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加大法律救助和司法保护,扎实做好妇女法律援助、家庭纠纷调处等工作,严厉打击各种侵害妇女权益的犯罪活动,严惩犯罪分子,切实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全市妇女的平等地位和法律权利做出积极贡献!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保障服刑人员合法权益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保障服刑人员合法权益
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的不断深入,齐嫩地区检察院在教育活动中紧密结合实际,把活动内容融入到驻在检察工作之中。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严格执法、规范监督、文明办案,依法保障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在“大墙内”的公平正义。这个院结合多年驻在检察工作实际,针对改造人犯因病死亡人数过多而保外就医过少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近几年因病死亡呈逐年上升趋势的实际,认真进行了摸底调研。顾志祥检察长对此突出问题高度重视,他利用检察长接待日深入到有代表性的老莱监狱和监狱医院的传染病房进行调研。并在调研中指出:近几年,监狱病犯死亡人数呈逐年增多现象绝不是一个监狱此文来源于第1的问题,而是一个共性的多年遗留的问题。解决好病犯死亡逐年增多问题,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也是检察机关依法对刑罚执行活动监督的内容,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人性化改造的具体表现。对于犯人因病死亡过多和保外就医过少的突出问题,引起了检察机关和驻在检察人员的高度重视,他们认真进行了调研,采取了有效措施。一是加大了对病犯治疗和保外就医的监督力度;二是督促监管单位及时为有病犯人治疗,按照规定依法监督保外就医;三是主动向监狱提出要强化改善医疗及生活环境,提高治疗质量;四是要求监狱定期对病犯进行复查,尽量早期发现,提前预防病情恶化,减少犯人因病死亡率。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今年以来各监狱病犯月平均死亡人数在4人左右,比去年同期死亡人数减少一倍多,监督效果比较明显。犯人家属对此非常高兴,也使其他犯人更加树立起接受改造的信心,确保了犯人的合法权益。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保障服刑人员合法权益 国际计量日事迹材料—提高关口计量准确性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1998年以前,各发电企业贸易结算电量是以发电机出口电能表的累计电量为基数,按固定比例扣减主变压损耗和厂用电后进行核算供电量。随着关口计量制度的改革,要求各发电企业的贸易电量结算用的关口电能表前移至线路侧。为落实这项改革措施,在省电力公司的统一安排和省电力试验研究院的监督指导下,1999年我公司首先将线路出口侧的四只国产0.5级机械式电能表更换为澳大利亚红相电力设备公司的0.5级全电子多功能电能表。
2001年我公司配合省公司又将人工电能抄费核算模式改造为微波远方传输电能自动计费系统,极大地提高了关口电量的核对速度,为我公司结算资金的快速回收创造了条件。
关口电能表前移至线路侧后,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我们发现发电机发电量减去厂用电和主变变损后,比线路侧关口电能表指示电量多,这直接影响了本企业的经济效益。为解决关口表前移后暴露出的电量不平衡的问题,我们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了如下工作:
邀请省电力试验研究院的电能计量专家,帮助我公司查找电量不平衡原因。通过现场测试后分析,认为引起电量不平衡的原因为:⑴七只关口电能表中有六只表计实际运行工况时呈现负误差;⑵计量用二次回路电缆截面偏细;⑶计量用电压二次回路的接触电阻大;⑷二次回路负载偏大;⑸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接线端子生锈;⑹计量用的电压互感器精度等级不能满足电能计量管理技术规程上的要求。
针对上述原因,公司利用设备停电检修的机会,对影响关口电能计量准确性的设备进行了整改,完成了如下工作:㈠更换了220KV计量用电流互感器;㈡更换了220KV计量用电压互感器,电能表专用一个二次绕组;㈢更换二次接线用的CT、pT端子箱;㈣尽量减少pT二次回路中的继电器接点接触电阻;㈤按期测试pT二次回路压降。
认真学习DL/T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对照规程找差距。DL/T448-2000《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规定,Ⅰ类电能计量装置的电能表,应现场三个月校对一次,其配套用的电压互感器的准确度等级不应低于0.2级;对35kV及以上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至少每两年检验一次,并要求Ⅰ、Ⅱ类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计量装置中的pT二次压降应不大于其额定二次电压的0.2。当二次回路电压降超差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在一个月内处理。现在我们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定期检测和日常维护工作。
加强维护和巡视,发现问题尽快解决。更换后的关口电能表,曾先后出现了汉17和汉29表计无显示。发现问题的当天,我们一边向省公司汇报,一边联系省电力试验研究院,派专车专人去取新表,以最快的速度让关口表正常地运行。2003年4月和8月,我公司二期线路关口电能表在现场校对发现,连续两次有三只关口电能表误差超过了-0.4。按电能计量装置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在办理了有关的管理手续后,我们及时更换了二期线路的三只关口电能表,提高了关口表计量的准确性,减少了我公司因计量原因产生的损失。
目前,经过我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电气仪表计量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关口计量表的准确性得到了大大提高,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如何做好残疾弱势群体工作,促进我县经济发展
我县现有1.23万名残疾人,占全县总人口的5%左右。残疾人是社会中既困难又特殊的群体,他们由于生理和心理上的缺陷,加之文化素质普遍偏低,给他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使其在就学、就业等方面面临着严峻的考验。随着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残疾人事业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和关心。做好残疾人工作是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弱势群体,建立的重要举措。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自残疾人事业起步以来,紧紧围绕“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这条主线,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等有关残疾人的政策和规定,积极开展了残疾人扶贫、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法制维权等各项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平安松阳”、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主要表现在:
一是将残疾人扶贫工作纳入了我县扶贫总体规划,残疾人的生活得到了基本保障。本着“依靠政府、动员社会”的扶贫方针,认真贯彻落实《残疾人优惠政策》和《扶助残疾人的若干规定》,通过“万人结对”、“万人种养、共奔小康”及“进千村万户、扶贫奔小康”等扶贫行动及社会各界的帮扶,投入配套扶持资金400多万元,扶持3723名农村贫困残疾人自食其力,扶持40户小康示范户,扶持8个残疾人扶贫基地。通过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各种救济、补助、供养等措施,使1109名特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通过实施“安居工程”,使72户贫困残疾人的住房条件得到改善。对2088名农村持证残疾人实行了免费参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二是开展各类康复工作,增强残疾人参与社会的能力。全县有1072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其中707名白内障患者复明,24名低视力患者配备助视器,30名聋儿得到语训,36名肢体残疾患者通过矫治手术改善了功能,肢体系统康复训练68名,智残儿童系统训练52名,假肢装配72名,装配矫形器83名;用品用具供应321件。
三是通过按比例分散安置、福利企业集中安置、异地劳务输出、个体经营就业及基地就业等多渠道安置了3998名残疾人就业。
四是通过教育培训,结对助学276人次,1520名残疾人得到各类职业技能培训。
五是文体生活活跃。有33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了市首届残运会,夺得14金5银9铜和组织奖;7名参加省级运动会,夺得2金3银2铜。2名残疾人的书画作品在省级评展中获奖。同时,利用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节日,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助残活动。
六是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通过信访,妥善解决了10名残疾人营运车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法律援助58件不同类别的残疾人案件,并挽回经济损失累计20多万元,有12名残疾人获赔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1.6万余元。
七是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基本形成。通过助听和助行工程,赠送助听器28台,社会各界捐赠轮椅335辆。县城各项大型建筑及窗口都设立了无障碍设施。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由于我县是经济欠发达县,残疾人事业起步较晚,基础薄弱,当前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相适应,残疾人的贫困状况依然存在;康复资源的利用水平还有待提高;残疾人就业不稳定、就业难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歧视残疾人、侵犯残疾人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残疾人社会保障的长效机制还不健全;残疾人工作的社会化方式还有待进一步探索,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的自身素质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三、对策和建议
针对如何进一步做好残疾弱势群体这项工作,使残疾人事业适应大局,与时俱进,以新的思路、新的举措实现新的突破,开创新的局面,需要在执政中继续加以探索和实践。结合残疾人工作的实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
一是统筹兼顾,确立和谐的统筹观。
我县绝大部分残疾人在享受康复、教育、就业、生活水平等方面,远不及健全人,他们要求提高生活质量,对精神文化、健康、安全等方面的需求不断增长。这就要求政府在决策时要胸怀全局,统盘运筹,既要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抓好发展,又要顾及社会弱势群体,把残疾人事业列入政府决策大局,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工作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保证社会和谐协调发展。
二是以人为本,确立残疾人特殊人权观。
残疾人是人类社会发展中所付出的一种社会代价,残疾人的特殊性决定了残疾人工作的特殊性。残疾群体是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们有权利获得与健全人同甘共苦样的人权。然而,由于他们处于弱势,需要政府和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一方面要为他们创造一个和谐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使广大残疾人实现“残有所学、残有所用、残有所医、残有所养、残有所乐”的目标。另一方面要加强社会保障,积极帮助城乡困难残疾人解决生产生活困难,保障残疾人的生存权、受教育权、就业权等等,实现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的目标。
三是执政为民,确立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群众观。
一是要眼睛向下,心系残疾人。牢记“群众无小事”,时刻把残疾人的冷暖记在心头。二是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听取残疾人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问题和解决问题。三是尽心尽责为残疾人做好事办实事。凡是政策允许或能办到的事,都要尽力帮助解决。一时办不到的要尽量做好释惑解疑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建章立制,确立依法治“残”的法制观。
一是要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公民依法支持残疾人事业的意识。二是要健全和完善各项有关残疾人的各项法律制度,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三是要加大执法检查和法律监督。要综合运用人大、执法机关的职能,保证残疾人各项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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