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防治腐败工作初探

即使是读同一本书,不同的人都会不有不同的心得。对于自己阅读过的书籍或文章的内容,然后写出自己的意见或感想,我们称之为心得。写心得体会是我们学习时经常遇到的事情,每一次心得体会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心得体会书要如何规范的书写呢?以下内容是小编特地整理的“基层法院防治腐败工作初探”,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基层法院防治腐败工作初探

基层法院身处第一线,肩负着“守土一方”的重要职责,经常与群众打交道,与群众的司法联系最密切。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直接影响到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影响到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当前,在少数基层法院和法官中司法不廉的现象,还比较突出,其主要表现为:有的基层法官意志薄弱,理想信念发生动摇,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支使,迷恋金钱和美色;有的基层法官法制观念淡薄,利欲薰心,唯利是图,以法谋私,违法乱纪,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有的基层法院为了本单位的利益,或擅自扩大司法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公开截留、挪用执行款,或通过暗箱操作,在执行中向当事人或企业拉赞助、乱摊派,甚至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认为,基层法院必须采取以下措施来加强腐败防治工作。


一、切实抓好基层法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公正司法意识。要运用各种有效的宣传教育手段,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经常对他们进行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教育,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不断增强基层法院领导和法官公正司法意识,增强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同时,要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不断增强基层法院领导和法官的纪律观念、法治观念,提高执法执纪水平。基层法院领导和法官要加强思想修养,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在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长城,严于律已,廉洁自重,耐得住艰苦,顶得住歪风,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永葆公正司法的本色。


基层法院纪检组和政工科是行使纪检监察和抓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政工干部是做好法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力量。目前,纪检组的管理体制和政工科的工作职能存在诸多弊端,很难适应基层法院开展党内监督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需要。因此,改革基层法院纪检组的管理体制,理顺政工科工作职能刻不容缓。一是要将纪检组派驻机构的人员编制(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全部收归原派出机关纪检委,与被派驻基层法院脱勾,其工资奖金由派出机关发放;二是纪检组主要负责人不能从派驻的基层法院产生,而应从部门之间的干部交流产生;三是基层法院纪检组长应参加法院党组会和院长办公会,列席审判委员会,对地方纪检委负责并报告工作,独立行使纪检监察权;四是基层法院领导要克服以往思想政治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当作政工科和政工干部“副业”来对待的偏向,将思想政治工作列入基层法院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选拨工作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综合素质较高的干部从事政工工作,并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考核标准,构建政工工作考核体系,以保证纪检监察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经常性和有效性。


二、切实抓好基层法院的制度建设,加强对司法权力的监督制约。防治腐败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斗争,要想取得成效,就必须从制度建设入手。基层法院领导干部和法官手中都握有一定的司法权力,而司法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就容易产生司法腐败。因此,要把对司法权力的监督制约当作基层法院反腐败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对基层法院领导干部和法官建立起严格的行为规范和有效监督制约机制,做到以制度规范权力,以权力制约权力,切实防止司法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现象的产生。 要从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制度的漏洞入手,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规章和廉政制度。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执行款的管理和委托拍卖、鉴定程序的监督。基层法院对执行款管理要设置执行款专用账户,印制执行款专用收据,并由办公室专人管理。任何一笔执行款都必须走账,禁止任何一案和任何一个执行人员自行向当事人承兑执行款,废除以往自行承兑即所谓即时清结和执行法官承兑执行款的做法,真正做到凡已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案件,执行局(员)只负责收款,并开出一式四联的执行款收据(一联交款人,一联随款交办公室,一联存执行卷,一联为存根),执行款统一由办公室承兑。严禁挤占、挪用、截留执行款,严禁私设“小金库”,坚决执行“收支两条线”,从根本上防患和堵塞执行工作中的漏洞。同时,除中央统一保障的司法经费之外,法院审判人员的福利费与诉讼费要断开,严禁截留诉讼费,一切收费全部上缴国库,从源头上阻止司法行政化和地方保护主义的产生。


三、严格查处司法腐败行为,维护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要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对发生在基层法院的司法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予以严惩。要把查处基层法官严重违法违纪、影响恶劣的案件作为基层法院防治腐败的重点,着重查处基层法官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案件,贪污受贿、索拿卡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重大典型案件,私分、截留执行款,严重侵犯当事人利益的案件。要通过对基层司法腐败案件的查处,使腐败分子曝光,使民心大快,民 心大顺,同时,也向广大群众昭示人民法院自身惩治司法腐败的决心和信心。


四、切实落实好法官的政治和生活待遇,提高法官的自觉意识和工作责任感。我们认为,根据现行政策落实好法官职级,提高法官的政治待遇,参照公安的警衔工资,落实法官的职级工资,改善法官的生活待遇,这对于防治司法腐败或许能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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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教育初探


早期教育初探

对早期教育的规律进行探讨,对超常儿童跟踪,对人类自身的智力发展规律和潜能进行研究应是正常的教育科学研究的一部分,本来是无可厚非的,但如果这种“研究”带上了浓重的功利色彩,就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了。在我所知道的一些早期教育方法中,其研究方法本身就是很不科学的,至少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样本不足,二是没有经过广泛的实验和严格的评价价段。对于个别的“天才”儿童进行个体研究和专门的“实验室”培养,即使他在某一个方面有极突出的表现,比如说几岁就会微积分,几岁外语水平达到六级,也不能就肯定地说这种教育方法就是成功的。因为你所做出的都是单项的成绩评价而非综合素质的评价,如他的语文程度、社会能力、心理品质、人格发展等等。同时你又如何证明他的长远发展一定优于在正常环境下成长的孩子呢。“小时好,大未必好”并非个别现象,现象,大器晚成的例子也并不少见。即使已经证明了这一切,也不能像袁隆平发现变异水稻植株在培育后进行大面积推广那样去推广神童教育计划。我不是笼统地反对早期教育,我主张对孩子在某些方面表现的天分和特长进行扶持和鼓励,问题是如何进行早期教育,我认为有目的的教育或有目的的教育过程的早期教育有百害而无一利。在还没有找到更科学的、更有效的教育方法之前,我认为最好的、最可靠的教育方法就是让孩子自然地成长。但凡女人受孕之后,务必居心动念行事,惟诚惟谨,一举一动不失于正,令胎儿禀受母之正气,所生儿女必相貌端严、性情慈善、天姿聪明,我认为这倒是可取的,原因非常简单,因为只有完全自然的状态下,孩子才能得到真正全面的,均衡的发展,当我们对孩子进行某一方面的过度开发时,必然会抑制或影响到其他方面的正常发展。当然这也只是理念上的推想,我们现在并不清楚大脑的全部工作机制,至少爱因斯坦小时候并不是一名最出色的学生,但他却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天才。
其实早期教育在我国并非什么新鲜的,甚至胎教也古已有之。颜之推的《颜氏家训》中有一节讲胎教和早期教育的文字:“古者,圣王有胎教之地:怀子三月出居别宫,目不斜视,耳不妄听,音声滋味,以礼接之。孝仁礼仪,早习之矣。”如果颜之推的记述有所本的话,则说明了古代圣王在妇女怀孕三个月也就是在刚发现怀孕不久就开始了胎教,婴儿一出生就请老师进行早期教育。据《巢氏病源》记载:一月名始胚,足厥阴脉养之;二月名始膏,足少阳脉养之;三月名始胎,当此之时,血不流行,形象始化,未有定仪,见物而变。夫至精才化,一气方凝,始受胞胎,渐形形质,子在腹中,随母听闻。欲子端正壮严、贤能,自妊娠之后,则须行坐端严,性情和悦,常处静室,多听美言,见贵人,令人讲读诗书,陈礼说乐,耳不闻非言,目不观恶事,务和雅,不可见壮貌丑恶人也,如此则福寿敦厚,忠孝贤明,不然则多鄙贱不寿而愚。此所谓因外象而内感也。不过其胎教之法似乎与现在不同,它只是给孕妇创造一个良好的发育条件,这和现代良好的情绪有利于胎儿发育的观点倒是一致的。比较而言,把录音机贴在肚皮上或其他过强过多的干扰信号一定会使胎儿们不胜其烦,说不定一出生就是个火爆脾气。让胎儿安静一点,也许是们最明智的做法。
马卡连柯认为;“教育学是最辩证、最灵活的一种科学,也是最复杂、最多样化的一种科学。”但是也有人认为教育不是科学,而艺术。我认为概念并不重要,关键是具体的教育实践如何体现科学的精神和适用艺术的手法。事实上,马卡连柯本人的教育方法就是极具艺术性的,同时也处处体现了科学的精神。这是所指的科学当然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样的精密的科学知识,而应当是教育思想符合客观发展规律的科学精神,这种科学精神体现在教育的形式上,应当是自然与和谐的。

基层法院法官实习心得体会


基层法院法官实习(一)

此次实践共历时一个月,在基层人院旁听法官办案,了解基层人民法院的工作状态,认识人民群众在解决纠纷时的思维,注重了解程序性原则在我国基层法院的具体运行,认识犯罪分子,探索犯罪心理,初涉我国法官的工作及待遇情况,具体了解办案经过,公正是否得到体现,理论和实践是否一致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的了解认识。

首先,在基层法院,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起关键性的作用。基层法院有过去老体制下的法官,例如刑庭庭长是1979年从人民教师中任命的,也有新体制下法科毕业的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法官,老法官有办案经验,新法官有前卫的思想,两者可以相互借鉴学习.原以为老法官的思想很“腐朽”,然而其专业水平却很高,办案很有经验,同时新的法学理念在办案的过程中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如重程序,倾向当事人主义等,这些老法官一路办案,也是一路学习过来的,可以说老法官不“老”。

其次,基层人民法院大部分针对的是农民群体,广大人民群众集体知识水平偏低,新生一代还没有完全成长起来,这就给审判工作带来了麻烦,法院工作人员解释给他们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识,老百姓听不懂有些还胡闹,引起的矛盾纠纷都是邻里乡村的小矛盾,如:地邻关系而引起矛盾,因误会而有纠纷,有些人是讨公道,有些人是争口气,打官司的理由就是争面子,免受人欺,例如,有些当事人说:村上只有我一户人姓刘,而对方在村上有很多弟兄,有一个老太太说:我的两个儿子在外地,他们就欺负我这个老太太。农村的人应该邻里和睦,有纠纷用话说,去人民法院解决,法院可以给你公正的答案。然而还有些人借一时之气而酿错,追究其刑事责任。农村人打官司感觉是很不光彩的事,如果双方打官司的话,可以说双方的矛盾程度达到了极限。邻里、村里之间相互谅解,互相帮助有困难的人,同时加强农村人的知识文化水平建设,这样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就可以减少许多,农民各司其职,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广大农民群众都抱怨,政府部门的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多少人多新盖的审判大楼不满,一方面是过去传统的对政府机关印象不好的影响,另一方面他们的思想不能和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得到交流而造成的误解。每个工作人员热情的接待来访者,仔细的解读案件,解决来访者的疑难问题,然而,多少来访者一进国家机关大门,存在心理“阴影”,要记住这些国家机关是专门为人民办事,没有什么“胆怯”的,工作上有时办案人员给老百姓说好话他们听不进去,工作人员对他们严一些也是应该的,在给付赔偿金的案件中,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给出合情合理的判决结果,偶尔也会出现一些误差,这是在所难免,但绝对在程序方面是公正的,有时双方当事人都感到不公平,态度极恶,这些让人不得不再论证什么是公正。

在基层法院,人民群众没有多少钱,要说贿赂还没有多少资本,也没有人给他介绍贿赂给谁。然而有权有钱的人,怎样依权依钱作威作福在所不知。毕竟,有权有钱者少,国家的法律日益严明,这些人将被严厉打击,再加上人民的素质日益提高,工作人员严以律己,老百姓和国家机关的这种隔膜也将会烟消云散。

再次,关于案件的执行问题,判决书下发,判决的各项权利义务就要得到实施,这是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然而,由于种种事由得不到执行。我接待了一个当事人,拿着2000年的一个民事裁定书,还有各种证明和票据,已经揉的不成样子,为的是讨回自己村委会欠他的2000多元。他说:“孩子要上学了,没有钱,每年都来法院,工作人员说给我办,其实都没有办。我现在要把我的执行费用要回来,村委会没有钱,也就没办法了。”法律规定,执行不下去,将中止执行,执行费也不能退,现在是谁也没办法解决此事,他气愤的要打新闻热线报道此事,手里的裁定书是一纸空文,不但钱没有要到,反而为此出去了不少。

最后,通过一个多月的实习,锻炼了自己的各项能力,但也发现了许多欠缺的知识。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要吸取经验教训,努力学习,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树立正确的人格,使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达到一个新的高度。现在自己的专业领域有所建树,充分利用智慧解决人民矛盾,促进我国法制社会建设进一步形成,为祖国做出贡献。

基层法院法官实习心得体会(二)

此次实践共历时一个月,在基层人民法院旁听法官办案,了解基层人民法院的工作状态,认识人民群众在解决纠纷时的思维,注重了解程序性原则在我国基层法院的具体运行,认识犯罪分子,探索犯罪心理,初涉我国法官的工作及待遇情况,具体了解办案经过,公正是否得到体现,理论和实践是否一致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的了解认识。

首先,在基层法院,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的高低,对工作起关键性的作用。基层法院有过去老体制下的法官,例如刑庭庭长是1979年从人民教师中任命的,也有新体制下法科毕业的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法官,老法官有办案经验,新法官有前卫的思想,两者可以相互借鉴学习。原以为老法官的思想很"腐朽",然而其专业水平却很高,办案很有经验,同时新的法学理念在办案的过程中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如重程序,倾向当事人主义等,这些老法官一路办案,也是一路学习过来的,可以说老法官不"老".

其次,基层人民法院大部分针对的是农民群体,广大人民群众集体知识水平偏低,新生一代还没有完全成长起来,这就给审判工作带来了麻烦,法院工作人员解释给他们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识,老百姓听不懂有些还胡闹,引起的矛盾纠纷都是邻里乡村的小矛盾,如:地邻关系而引起矛盾,因误会而有纠纷,有些人是讨公道,有些人是争口气,打官司的理由就是争面子,免受人欺,例如,有些当事人说:村上只有我一户人姓刘,而对方在村上有很多弟兄,有一个老太太说:我的两个儿子在外地,他们就欺负我这个老太太。农村的人应该邻里和睦,有纠纷用话说,去人民法院解决,法院可以给你公正的答案。然而还有些人借一时之气而酿错,追究其刑事责任。农村人打官司感觉是很不光彩的事,如果双方打官司的话,可以说双方的矛盾程度达到了极限。邻里、村里之间相互谅解,互相帮助有困难的人,同时加强农村人的知识文化水平建设,这样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就可以减少许多,农民各司其职,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广大农民群众都抱怨,政府部门的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多少人多新盖的审判大楼不满,一方面是过去传统的对政府机关印象不好的影响,另一方面他们的思想不能和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得到交流而造成的误解。每个工作人员热情的接待来访者,仔细的解读案件,解决来访者的疑难问题,然而,多少来访者一进国家机关大门,存在心理"阴影",要记住这些国家机关是专门为人民办事,没有什么"胆怯"的,工作上有时办案人员给老百姓说好话他们听不进去,工作人员对他们严一些也是应该的,在给付赔偿金的案件中,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给出合情合理的判决结果,偶尔也会出现一些误差,这是在所难免,但绝对在程序方面是公正的,有时双方当事人都感到不公平,态度极恶,这些让人不得不再论证什么是公正。

在基层法院,人民群众没有多少钱,要说贿赂还没有多少资本,也没有人给他介绍贿赂给谁。然而有权有钱的人,怎样依权依钱作威作福在所不知。毕竟,有权有钱者少,国家的法律日益严明,这些人将被严厉打击,再加上人民的素质日益提高,工作人员严以律己,老百姓和国家机关的这种隔膜也将会烟消云散。

再次,关于案件的执行问题,判决书下发,判决的各项权利义务就要得到实施,这是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然而,由于种种事由得不到执行。我接待了一个当事人,拿着XX年的一个民事裁定书,还有各种证明和票据,已经揉的不成样子,为的是讨回自己村委会欠他的XX多元。他说:"孩子要上学了,没有钱,每年都来法院,工作人员说给我办,其实都没有办。我现在要把我的执行费用要回来,村委会没有钱,也就没办法了。"法律规定,执行不下去,将中止执行,执行费也不能退,现在是谁也没办法解决此事,他气愤的要打新闻热线报道此事,手里的裁定书是一纸空文,不但钱没有要到,反而为此出去了不少。

最后,通过一个多月的实习,锻炼了自己的各项能力,但也发现了许多欠缺的知识。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要吸取经验教训,努力学习,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树立正确的人格,使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参加全省基层法院法庭法官培训体会


***x年4月7日全省法院法庭法官培训班开办了,固然我不是一位法官,却很荣幸成为其中一员参加本次培训。通过四天的学习,不论是裁判文书写作,还是民事审判事务讲座,都使我收获颇多。本人从以下三方面谈谈自己本次学习的心得。

一、不断学习,进步素质。荀子曰:学不可以已,任何一个人都应当不断学习来进步自己,而作为一位基层法院工作职员更应当借此次培训为契机,不断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把学习当作一种常态,通过学习不断进步文化层次和知识范围;通过学习来进步执法水平,通过学习来进步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在第一天的开班仪式上,省高院赵庭长苦口婆心的讲述了培训的重要性,和他们为组织培训所付出的人力物力,希看我们能捉住每次学习机会,真正实现培训一次获益一次。随后高老师的裁判文书讲座,更是把他在基层法院多年的裁判文书写作技能和经验通过案例的情势具体的进行了讲述,把我们平时在裁判文书中出现格式不当及论理不到位等情况逐一进行剖析、指正,真是醍醐灌顶,使我收获颇丰。

二、耐心谨慎,认真负责。审判工作一直是民众注视的焦点,法官正是风口浪尖的行船人,在当前社会矛盾突出,两极分化越演越烈,审判要想得到老百姓的满意,用如履薄冰往形容法官谨慎的良苦专心丝绝不为过。那末,谨慎的内涵不单单再是慎法律效果,还包括慎社会效果、慎工作细节、慎言谈举止。而西安市未央区法院三桥法庭王庭长的到来,让我们找到了榜样,也通过他的授课让我们知道了一个基层法庭是如何实现年调解率高达90%及如何成为全国优秀法庭。王庭长说到:司法知己是根本,法官重视是中心,也正是他们用良知办案,用耐心办案,用高度的责任心办案,才赢得了掌声、赢得了荣誉;他们的实践告知我们,那怕用27次调解换来一次和解,这也是值得的,由于这最少为整个社会减少了一个潜伏的不稳定因素,真正实现了司法为社会大局服务。同时也纠正了我们长时间以来对调解影响法院权威理解的误区。

三、端正作风,明哲保身。近年最高人民法院特别重视法官的作风建设,***x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重新修定公布了《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为新时期法官作风建设揭开了新的篇章。***x年4月8日上午,本次培训迎来了省高院韩老师,他从法官职业道德的内容到意义等7各方面讲述了学习法官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并以黄松有案贯串于始终,为我们上了一个出色而又生动的思想道德课。

本次培训短暂而充实。近间隔的凝听资深老师、法官传道授业,使我收获了更多的知识、信心和珍贵的友谊。从文书写作到道德培养,从理论学习到调解技能,从法律适用到民事审判,每项培训内容都给我留下深入的印象。通过本次培训,我一定要学至用,责在心,德于行,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到审判实践当中。

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思考


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思考

基层乡镇是党执政大厦的基石,是最贴近群众的政府细胞,基层乡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乎到我国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前基层乡镇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到位、队伍力量不足、监管不严、地方制度不健全或制度落实不够等诸多问题。

要想抓好基层乡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首先要及时有效的解决这些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而基层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就是强化责任、惩防结合。

强化责任层层落实

(一)要有人牵“牛鼻子”,有人领导,也就是落实好乡镇党委的主体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键在党,乡镇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委班子对这项工作履行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这就有了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支持和保障。此外乡镇党委还要增强责任意识,勇于善于担当。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中,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严厉问责,确保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常抓不懈。

(二)要强化乡镇纪委的监督责任,乡镇纪委是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践行者和主体力量,是基层党的组织生活参与者、组织纪律的监督者和组织管理的促进者。是乡镇党组织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高压线的关键,因此乡镇纪委要铁面监督,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发展为己任,自觉把纪委的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把握,自觉融入、主动介入、准确切入、不断提高监督的能力和水平,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的全局性、倾向性问题,向党委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惩防结合抓实效

这是基层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方式,先是“惩”,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惩”,要有两个特点。

(一)惩细、惩小、惩广。基层乡镇的要从具体的事情入手,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乡村两级干部作风、乡村重点工程、干部选拔任用、财政资金的使用、便民服务、政务公开、医疗卫生、农村“三资”管理、农村养老、粮食直补、退耕怀林、塌陷补偿等方面,一点一滴的推进,一个“标的”一个“标的”治理,绝不能基层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留有真空地带。

(二)严抓、严惩、严治。基层乡镇纪委力量相对单薄,如不加大惩处力度,就不能及时起到正风肃纪的作用,因此基层乡镇纪委要监督严肃有力,铁面执纪,要认真落实“查出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的要求,结合镇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坚持有案必查,攥紧拳头出击,必要时要集中力量办专案,对基层的违纪行为和腐败问题,抓大不放小,发现一起查出一起,点名道姓的通报曝光,保持高压态势打好“基层的威慑战”。

防微杜渐治源头

反腐离不开惩腐,惩腐不如防腐。防腐如防病,就应摒弃“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的理念,从源头开始,防、堵、治三管齐下,拔出不回头的反腐利剑,断退路、谋出路,创新路。

(一)管理和教育先行,基层乡镇要围绕基层廉洁政治建设,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培训规划,要通过举办理论学习会、讲座和专题培训等方式,经常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基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筑牢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基层政府加强党风廉政文化建设,在基层营造崇尚廉洁的好氛围。

(二)建立制度从根本上防,这也是基层乡镇党风廉政建设的难点,基层乡镇各地的实际情况不一,很难形成统一的制度框架。但其重点要建立以下三种机制。一是建立基层乡镇单位内控机制,基层乡镇紧紧要围绕本单位人财物管理等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建立本单位的财政支出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制度、人才选拨任用制度、民主评议制度以及廉政风险防控制度,首先要强化内部管理,规范行政行为。二是建立上下级联合机制,基层乡镇要有效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上下级,各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衔接互助,努力形成上下齐心、左右合力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工作格局。

(三)建立有效的基层社会监督机制,千难万难依靠群众就不难,基层乡镇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离不开基层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基层乡镇应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技术、手机网络等高效便捷的优势不断拓展群众参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渠道,逐步形成全天候、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社会监督体系,来推动基层乡镇党风、政风、社风的转变。基层乡镇只有形成这三种机制才能为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现制度保障。

总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不论我们在今后基层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遇到多少新问题,只要我们不断强化乡镇党委和纪委的责任,形成“两个责任”同落实的整体合力,惩防结合,不断革新,就能够为基层经济的转型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

基层法院怎样倾力构建和谐社会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思想。这一战略思想,既体现了“”重要思想的要求,也体现了我们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理念,完全符合的要求。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人院承担着打击刑事犯罪、化解矛盾纠纷、保护人民利益、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重要职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起着独特的、其他部门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据有关资料显示,我国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80%在基层,80%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基层,直接面对广大群众的主要是基层法院。因此,基层法院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基层人民法院正确应对在构建和谐社会中面临的困难与挑战,查找、研究、分析、解决现存问题,显得十分必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笔者认为,基层人民法院要实施好“五个三”工程,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一、抓好“三项建设”基层法院工作千头万绪,但归根结底主要有三项,即队伍建设、审判业务建设、形象建设。其中,队伍建设是根本,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决定性因素;审判质量是关键,是实现司法公正的本质要求;形象建设是效果,是审判质量和队伍建设成果的直观体现。为此,我院以“三项建设”为“抓手”,牢牢把握新形势下法院工作的特点,较好地体现了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一方面,严格落实了规范化管理考核制度。规范化管理考核制度共计条款近500项,把队伍建设、审判和执行工作、司法、后勤保障、涉法信访、对外联络等各项工作全部量化细化,实行“千分制”考核,并规定凡在工作中出现错案、执法过错、超审限、信访上访案件等重大案件质量和效率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评优获奖。规范化管理考核制度的实施,使我院各项工作实现了“人管人向制度管人,制度管人向自我约束”逐步转变,初步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队伍管理体系,不但队伍未出现任何问题,而且涌现了多个服务大局、优质高效办案的先进集体和多名勤奋工作、甘于奉献的模范干警。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70,结案1862件,结案率达到85.81%,同比提高了6.2个百分点。另一方面,在审判工作中把好六道“关口”,确保审判质量。从立案到结案、从程序到实体,严把立案关、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裁判文书制作关六道“关口”,使我院今年的案件质量又有大幅度提高,发还改判案件仅15件,发改率为0.8%,较市要求目标低2.2个百分点,未出现一起错案和执法过错。队伍建设和审判业务建设的加强,使形象建设取得良好成效。今年以来,我院已收到群众表扬信42封,锦旗27面,表扬电话15个,其他书面及口头感谢180余次。二、搞好“三项服务”“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这是人民法院必须面对的一个根本性、方向性问题。基于此,我院坚持搞好“三项服务”,即为全县的经济建设服务,不脱离这个中心;为全县的社会稳定服务,不脱离这个大局;为维护全县群众的合法利益服务,不脱离这个宗旨。我院以此为着眼点,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方面,在服务全县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上,我们按照县委的要求,以为全县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已任,把为全县重点企业、外来企业和金融部门服务列入议事日程,并就法院如何为经济建设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搭建诉讼绿色通道、降低企业市场经营风险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调研,探索新的工作方法。仅今年以来,我院就审结涉及我县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案件512件,标的额达5158万元,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在为全县社会稳定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上,我院除依法从重从快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外,对群众关心的“三费”案件、“三农”案件、人身损害赔偿以及医患纠纷、劳务纠纷、相邻关系等热点案件给予了特别的关注。今年以来,我院各审判业务庭和执行局先后成功处置涉法信访案件26件,执结积案23件。同时,本着“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加大了民事案件调解力度,今年审结的1233件民事案件中,调解结案711件,调解率达到57.7%,较去年同期高出3个百分点。另外,针对刑事自诉案件取证难、矛盾易激化的特点,大力开展调解,调解率一直保持在80%以上,既维护了社会稳定,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地方党政和人民群众的好评。三、实现“三项目标”我院党组认为,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其职能是平纷止争,使诉争的当事人服判息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因此,我院提出了“三项目标”,通过实现目标发挥最佳的审判职能。一是保二争一创辉煌的目标。2004年度,我院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成为近十年历史上最为辉煌的一年。对此,我院结合工作实际,大胆提出了“保二争一创辉煌”的宏伟目标,并脚踏实地地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努力工作。二是为构建和谐滦县服务的目标。制定实施了《关于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构建和谐滦县的决定的实施方案》,订立了工作目标,出台了工作措施,力争为构建和谐滦县做出积极贡献。三是实现“四无”的目标。“四无”即无违法、无违纪、无错案、无超审限案件,从而促使干警自我加压,勇于拼搏,树立形象。四、深化“三项改革”改革是发展的动力,是前进的阶梯。为进一步抓好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我院以积极的态度,探索的精神,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了各项改革。一是深化机构改革和人事改革,营造工作协调,人心思进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解决好涉诉信访案件,保护群众权益,经请示县委,于今年初成立了信访工作办公室,专门负责信访接待及案件处理等项工作,使今年头8个月的信访量同比下降了25.5%,信访案件解决速度也大幅度提高。同时,以干部调整的方式,对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人大胆重用,对不适应工作的中层干部调换或免职,建立了动态用人机制,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今年5月底,我院共提拔调整31名干警,其中提拔使用11名,从而营造了人心思进、奋发进取的良好氛围。二是深化审判方式改革,为审判工作提速增效。坚持严格选任、认真、科学管理、善于使用的原则,认真落实了人民陪审员制度。今年以来,人民陪审员已陪审案件7件;严格坚持公开审理和公开宣判制度,依法公开审理率和公开宣判率均达到100%;积极探索提高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的有效途径,今年以来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93%,同比提高4个百分点,平均审限缩短15天;实行了行政非诉审查案件听证制度,对案件进行“阳光审查”,使群众明明白白打官司,今天已召开听证会12次;落实了证据交换等项制度,确保当事人充分实现诉讼权利。三是深化执行改革,消灭“法律白条”彰显公平正义。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缓解执行压力,进一步完善了债权凭证制度。今年以来共发放债权凭证78件,涉及标的额84万元。同时,为全面提高执行局应急出警的速度和效率,解决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等问题,于2004年11月设立了“执行110”。今年以来,“执行110”共接警106次,出警106次,出警率达到100%,共执结和部分执行案件97件,执行标的额161.93万元,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五、落实“三项措施”为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院牢固树立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落实“三项措施”,把司法便民、爱民、利民有机地融入到诉讼活动的全过程。一是坚持司法便民,落实便民措施。按照省、市法院便民服务措施的要求,做了大量细致入微的工作。为当事人准备了休息椅、饮用水、诉讼纸笔,并以口头立案、代书诉状、进村入户开庭等形式,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仅今年以来,我院已为老年当事人等办理口头立案、代书诉状等32次,对群众关注的抚养费、赡养费、抚育费及离婚纠纷等焦点案件,入村入户现场开庭7次。二是坚持司法亲民,实施人性化执法。将诉讼须知、立案收费标准等全部上墙公示,方便当事人。实行了“首接责任制”,接待当事人做到满面春风、满腔热情。同时,实施了院长接待和院长包案等制度,仅今年以来,院党组班子成员已接待当事人67人次,包案解决案件19件。特别是对于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干警主动伸出援助之手,自去年至今,已无偿借、送给困难当事人钱物合计600余元。三是坚持司法利民,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对于那些确有冤情而又无钱诉讼的,坚持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敞开法律之门,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已办理诉讼费减缓免案件81件,金额56.3万元,实现了“让有理没钱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的承诺。我院便民、亲民、利民的种种举措,充分彰显了人性化司法理念,拉近了法官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构建和谐社会,意义重大,任重道远。为此,人民法院要在党的领导下,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做出更大更好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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