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
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1999年沈阳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问题很的大争论。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心。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比如,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及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除了这些规定以外,还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这些条例充分体现了对生命的尊重,并且及时地保障了伤者的救援工作,不仅对驾驶人及目击者提出要求,还对医疗机构做出了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遗憾和悲剧的发生。所以,在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的同时,应注意人文主义精神的培养,提高人文素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证交警作为一个执法者,能公正严明地履行职责,不会对行人和机动车造成无端的利益损害。在新法里面特意制定了相应的约束性条款,保证机动车司机不会再交冤枉罚款,还规定了交警有违法行为,如私自收取罚款,违法扣留车辆,罚款不交国库等15种行为之一,就必受行政处分。以前一直存在一种说法,就是交警是有执罚指标的,每天要上路罚多少辆车,收多少罚款。而在以前,这种说法也得到过一些交警人员的确认,在收费或罚款时,他们非常愿意多收或多罚,因为这些钱与本机关和个人都有直接的好处,因此这些罚款,被称为冤枉罚款。而新法里面明确规定各地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依法收取的罚款全部上缴国库。彻底杜绝了这种乱收罚款的现象,维护了广大驾驶人的合法权益。除此之外,这部法律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也体现出了以人为本,驾驶人在现场的,按规定处罚,不得拖车。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如果拖车不当造成损坏,还要依法赔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不管是作为行人也好,驾驶人也罢,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认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彻底保护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权益,同时也使我们的城市交通建设安全规范,井井有条。所以它的贯彻执行,必将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起到积极的作用。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好好学习领会这部法律,不仅仅是让它走上街头,更重要地是让它深入人心。
交通安全关乎生命,生命没有彩排。全世界过6分钟就有一人死于车祸,全世界每一分钟就有人伤于车祸,全世界死于车祸比世界大战死的还要多,而我国交通死亡事故是全世界第一,每天,都会有人命丧于那无情的飞奔车轮底下,成为交通安全路上又一个警示灯。车祸,让许许多多温暖的家庭支离破碎,让幸福在车祸中断送。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车祸中转瞬即逝,许许多多肇事司机在一失足间铸就了千古恨。触目惊心的数字,成千上万的亲人就在车祸的转眼间中沉浸在悲痛之中。
当因超速超载而引出的惨重的车祸;当想象他们丧失亲人时那悲痛欲绝的情景,谁还会不真真切切的感受到生命的可贵无处不在?违法超载(员),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和一时的方便便漠视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超速行驶无视法律法规的要求结果酿成了大祸,酒后驾车,害人又害己,杯中一滴酒,亲人两行泪,连无辜的小学生都不能幸免遇难;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知识匮乏,无证驾车、违法超车会车、疲劳驾驶、操作不当、肇事逃逸等等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接二连三的交通事故一个个向我们涌来,一张张团圆的景象灰飞烟灭。
在血的教训的照映下,生命如此地脆弱,如此地不堪一击。多一份小心,多一份关心,就会少一份灾难,少一份失望。珍惜生命,从我做起,为不再让亲友生离死别的场面再一次出现,不让交通事故无情地吞噬我们无辜的生命。我一定严格遵守各项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法律,时刻以清醒的头脑掌握好手中的方向盘,控制好脚下飞旋的车轮,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不开霸王车、不违规超车会车、不无证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超载、超速,避免心存侥幸而给自己和他人留下终生的痛苦和遗憾。
毕竟,命大于天!
关于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改措施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xx年10月1日,公路运输集团利民出租汽车有限公司711路一辆车牌号为渝b41067的客运班车在石门大桥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0人死亡、20人受伤。事故伤亡惨重,教训极为深刻。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举一反三,以此为戒,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整顿公共交通和道路运输市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为实现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关于市"101"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安监总明电〔20xx〕7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xx]118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现就深入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道路交通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安全出行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是我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平安某的一件大事,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长期以来,道路交通事故一直占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的70左右,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市地理环境特殊,山高路险,道路危险路段较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采取了整治危险路段的"安保工程",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等一系列标本兼治措施,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市道路交通安全任务十分艰巨。各有关单位要深刻汲取20xx年石柱县"925"和今年石门大桥"101"道路交通特别重大事故的经验教训,我市城乡道路客运体制、机制的安全保障功能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各级领导对此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充分认清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警钟长鸣,不得有丝毫松懈。要从"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建设平安某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执政为民、服务发展"为根本出发点,以建立道路交通安全治本长效机制为核心,以整治城市客运交通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危险路段为重点,强化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驾驶人员安全管理教育,严格路面管控执法,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实现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
(二)工作目标。到20xx年9月底前,通过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全面规范城市客运交通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道路危险路段得到全面整治,道路交通从业人员和广大市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事故明显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到20xx年12月底前完成以下阶段工作目标:
--制订和启动整治城市客运交通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客运企业清理整顿。全市客运企业清理整顿率达100;客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检验率达100;客运车辆和驾驶人员的户籍化管理率达100。
--强力推进道路"安保工程",加大危险路段整治力度。完成100座桥梁桥面路沿石加高;10处危险路段(省道4处,县乡道6处)整治;全力推进道路"安保工程";县道乡道危险路段100设置警示标志,重点危险路段和部位安装防撞护栏。
--加强路面管控执法,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道路客运从业人员"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教育率达100;省道客运车辆超员发生率不超过2,超速行驶发生率不超过10;县乡道路客运车辆超员10以上的发生率不超过5;无牌无证、报废机动车辆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基本消除。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死亡人数比去年同期明显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加强组织领导
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繁重。为切实加强领导,统筹指挥整治行动,成立某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电话:49803111,传真:49803315),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的日常工作,并定期向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小组报送工作进度和阶段工作总结。办公室主任由吴勇斌兼任,副主任由李泽华兼任。
四、整治工作重点及措施
各有关单位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市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发〔20xx〕1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整顿和规范道路客运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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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9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及措施的通知》(渝办发〔20xx〕39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和全市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20xx〕63号)等一系列文件要求,突出以下整治工作重点及措施。《关于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改措施》
汽车的出现,不但方便了人们出行、运输,还成为社会结构中身份认同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元素。时至今日,不可否认汽车推动了人类文明的发展。随着汽车逐渐普及之后,汽车和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密不可分。一直以来,我都觉得自己不会那么倒霉,交通安全事故不会找上我,我稍微注意一点就行了。
学习过程中繁文缛节般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免让人心生倦意,但是学习了交通安全事故案例之后,一幕幕触目惊心的事件和惨不忍睹的苦果徘徊在我的脑海久久挥之不去。这些事故无一例外都是因为忽视思想作风建设、忽略道路交通安全而引发的,事故的后果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无法弥补的重大损失。在学习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的现场,我深刻体会到道路交通安全就存在于我们道路驾驶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里,稍有懈怠都有可能酿出恶果,毕竟车祸猛于虎。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尤其是我们这样爱情之花还没有盛开的有为青年,更应该珍惜生命,杜绝交通事故,把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牢牢扎根于自己的思想意识中,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惟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奉献社会,实现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展现青春和生命的价值。
防范胜于未然,为此我今后一定要时刻紧记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警示和要求,在思想上牢牢树立安全驾驶的意识,一刻也不能松懈;在作风上坚定贯彻谨慎行车的要求,杜绝一切不利于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同时我也要以身作则,引导和带动周围的人共同维护好道路交通安全,切实为建设和谐社会奉献自己的力量。
安全,是不折不扣的落实;安全工作只有规定动作,没有自选动作,以此与车长朋友共勉:真正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使命,营造出关爱生命,关注安全,我要安全,我能安全的良好氛围。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让我们将安全进行到底。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生活、工作节奏也愈来愈快,汽车成了人们的主要工具,它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方便与快捷,在大家赞叹社会进步、享受社会进步的同时,它也给我们带来了灾难!
一幕幕悲惨的画面虽然只是在交通安全教育的宣传片中看到的,但我知道这一幕幕却是真实地发生着,而且悲剧还继续着。每天,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丧命于那无情的飞奔的车轮底下,有多少人因交通事故而失去自己宝贵的生命,有多少幸福美满的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呢?交通安全这是全世界真切呼吁的话题,这大多数的车祸却都是由于肇事者无视交通法规而造成的。这一幕幕惨剧是可以避免的。
宽阔的马路,先进的道路安全设施,一直在更新的交通法规,难道真能对交通安全起到持久稳固的作用吗?如果是,那为何交通事故还是年年不断的频繁发生?可见交通安全保障并没有达到真正的效果。而这究竟又是谁的错呢?
血淋淋的交通事故,永远提醒着人们千万不要忘记惨痛的教训,千万不能把生命当儿戏。短暂的一瞬间,肇事司机成千古恨,亲人们沉浸在悲剧之中,呼喊毫无意义,最后剩下的只有一辈子的悔恨和泪水,生不如死的痛苦。
上帝是公平的也是吝啬的,他只赐予每个人一次生命,所以我们必须珍惜。生活中交通安全与我们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它就像我们的朋友。日日夜夜都守在我们的身边,教育我们,劝戒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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