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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是每个的必修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严以用权,就是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有按章程办事、按原则办事、按规矩办事,切实把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服务。用权不严,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做私人的“特权”,把自己当成游离于之外的“党员”,就会滋生消极腐败、亵渎党纪国法、败坏社会风气、严重脱离群众、动摇执政根基。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先锋队,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然而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对待权力,规范使用权力,有的公权私用,甚至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伤害了群众利益,背离了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践踏了党的先锋队性质,败坏了党的形象。这种“特殊党员”与党的性质宗旨的要求是背道而驰的。
党章要求“每个党员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不允许任何领导实行个人专断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不能以个人意志代替班子决策,“一把手”不能是“一霸手”;有的党员置身于组织监督之外,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执行组织决议,甚至对党的方针阳奉阴为、讨价还价、妄加评议,破坏了党的组织原则,阻碍了党的方针政策落实。这种“特殊党员”与党的组织原则是格格不入的。
党章明确规定:“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党员“特殊化”典型表现就是无视党的纪律规矩。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领导干部仗着权大位高,不拿党纪国法当回事,无所顾忌、胆大妄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身乱法,破坏了党的章程、原则,最终害人害已,落得惨淡收场。这种“特殊党员”与党的纪律规矩是水火不容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内决不允许有不受党纪国法约束、甚至凌驾于党章和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中央对一些大案要案的有力查处,说明“决不允许”不是说一说。党员领导干部,不论职务高低、党龄长短、权力大小,都要受到党纪国法的约束,都必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对于这一点,谁都不能心存侥幸,计算“不出事”的概率;谁都不能藐视法纪,存有进了“保险箱”的幻觉。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以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的自觉性,同“特殊党员”的现象作斗争。
检验每个党员领导干部是不是严以修身、严于律已的实践标准在于是不是严以用权。革命先辈刘伯承家的电话上,贴了这样一张“告示”:“儿女们,这些电话是党和国家供你爸爸办公的,你们有私事绝对不许用这些电话。”领导干部应该像对刘伯承元帅那样珍爱党的形象,划清公与私的界线,放弃那些不应享受的待遇,不让权力越界。
在建设法治国家的年代,党员干部严以用权,就要依法用权。我们要牢固树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把法制、纪律和规矩放在心中、做到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自觉养成按法律与规章说话办事的习惯。作为社保部门,我们的“权”就是全心全意为参保人服务,它涉及面广,责任很重。在履行职责时我们要常思义务,在权力面前多想责任。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反对讲面子不讲真理,讲感情不讲原则,讲关系不讲党性等问题。
要谨慎用权。敬畏法纪、加强自律,慎独慎微,不断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说话办事与人交往要合乎法纪、规矩、身份。要对社会保险法律政策融会贯通,把参保人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想之所想,忧之所忧,解之所难。着眼于城乡居民及其职工的“老有所养”,尽力做好“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等各方面的拓展。
要阳光用权。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我们要以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反面典型为鉴,常修从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有权不可任性,用权不可妄为,切实做到台上台下一个样、说的做的一个样、人前人后一个样,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做人、干干净净做官。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要深化社保党务、政务、业务、财务的全面公开、及时公开、真实公开。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开好民主生活会,经常地自觉地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扫帚,将思想上的灰尘扫掉。严格执行重大事项由集体研究决定,自觉按照规则和制度处理事务、行使职权,坚持靠制度管权、管钱、管人,防范权力滥用。要抵得住权力和金钱美色的诱惑,养成守纪律、懂规矩的好习惯。清正廉洁管住手、控住嘴,净化“朋友圈”“交往圈”,洁身自好、严守操行,决不利用职务之便为配偶、子女和部属非法牟利。牢记责任、恪尽职守,敢担当、善担当,切实把握好社保工作在全局工作中的历史定位,坚持把为党的事业增添正能量作为社保工作的价值取向,使广大参保人能够享受到更多、更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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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心得体会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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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学会体会(一):夯实依法行政
近日,XX县局以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为推手,着力"六个坚持"夯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促进职工严以用权。通过这次学习会,我对严以用权有几点体会:
一是坚持合法。自觉做到法律优先,法已规定不可违,树立崇法、尊法意识,切实抓住"清单"不放松,结合地税工作实际,认真梳理行政职权,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公布权力清单,做到法无授权即禁止。
二是坚持合理征管。在税收征管执法过程中,在确保征管行为合法的前提下,确保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一个纳税人,在处理纳税事宜时,紧紧围绕征管事实的相关因素,自觉排除来自外界非涉税因素,坚持比例原则即:做到合乎目的,处罚适当,损害最小,从而达到合理行政的目的。
三是坚持程序正当。持续坚持办税公开,深入实施阳光税务,确保纳税人的知情权;拓展政风行风监督渠道保证纳税人的表达监督权;强化干部教育培训,提升干部职工业务技能和综合素养,提高干部履职能力。
四是坚持高效便民。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工作质效,确保每名干部都能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持续巩固办税厅统一进驻县政务大厅的工作成果,大力倡导实施好国地税合作工作机制,拓展国地税联合办税窗口,最大限度的实现便利纳税人原则。
五是坚持诚实信用。带头树立诚实信用意识,做到公开各类涉税信息内容全面、准确、真实可靠,实施征收管理做到措施科学得当,非法定事由不擅自更改,不出尔反尔,调整变更征管手段合法合理切实可行。
六是坚持权责统一。牢固树立"为国聚财,为民收税"宗旨意识,认真行使好国家赋予的税收征管职责,做到履行岗位职责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时刻紧绷"以权谋私、以税谋私,人情执法、人情处罚"必将承担法律责任的意识。
七是慎用权力。要负责任地行使权力,它的前提是把情况搞清楚,把问题想明白,多调查研究,集思广益,发扬民主,博采众长。
八是为公用权。一定要守住公与私的分界线,不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
九是依法用权。用权要遵循法治,使权力在法律范围内活动,给权力运行"画红线""布雷区".
十是履责用权。把高标准履职尽责作为基本要求,日常工作能尽责,难题面前敢负责,出现过失敢担责,面对急难险重任务豁得出来、顶得上去。
十一是务实用权。严以用权是为了更好地干事创业,对那些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又不想担责的干部,就让他休息。
十二是刚直用权。面对歪风邪气,敢于较真、敢于碰硬,面对重大原则问题,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十三是阳光用权。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落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让监督权力。
十四是廉洁用权。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管得住自己,也管得住亲朋好友和身边的人。
十五是公正用权。用权一定要公正,而不能仅凭自己的好恶,公正用权才能得到社会和人民认可。
严以用权心得体会(二):"严以用权",有权不可任性
从严治吏,根本在于实现干部秉公用权;依法治国,核心在于建立权力运行规则。近日,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王XX在为全市领导干部上"三严三实"专题党课时明确要求,要坚持秉公用权、为民用权,按规矩、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不与民争利、不侵害百姓。
权力,是组织授予、人民赋予,是干部使用、群众受益。权力又是一把双刃剑,"挥"之不慎可能会伤及自己;权力是一团炽热的火,"燃"之不察可以将自己焚毁;权力是一泓激流的水,"掘"之不疏会招致灭顶之灾。这是从一些党员干部由于用权不慎而走向犯罪深渊的典型案例中得出的沉痛教训。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
严以用权,关键在干部。只要权力任性,就会违规;只要权力出轨,必然滋生权钱腐败。权力与责任相连、与制度相关,既不是自由之物,更不能无所畏惧。在人民面前,权力只有服务;在法律面前,权力只有服从。干部使用权力,就要以"严以用权"为戒律,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实现权力归位。
严以用权,是检验一个党员干部是否践行党的宗旨的基本标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决定了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实现人民愿望、满足人民需要、维护人民利益。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位高低,职责大小,都是人民的勤务员,其手中的权力,都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权为民,谋利为民。
严以用权,是广大党员干部为官从政的基本准则。当前,我们正在全面深化改革。面临着重大历史发展机遇叠加的北海,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形势益发严峻。复杂的形势面前,各级领导干部更要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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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专题研讨心得:慎权、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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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修身”是基础,“律己”是保障,严以用权是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以用权,就是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行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各级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着或大或小的权力,如何严以用权,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下面我结合学习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准确认识严以用权的内涵
权力从哪里来?它为谁所用?应当如何用?我认同一个观点:严以用权,民是中心,权是核心,用是路径,严是标准。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权力是服务人民的工具,不是个人享受的工具。为民谋利是权力的王道。如何用好权力,本质上是用权为公还是用权为私的问题,一切以人民的既得利益为中心,始终把民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把高标准履职尽责作为基本要求,是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前提。日常工作能尽责、难题面前敢负责、出现过失敢担责是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本职。
权力由政府行使,再大也不能为所欲为;权力由干部使用,再小也不能放纵;权力只能严用。严以用权需要严在决策、严在用人、严在花钱、严在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标准进行决策发展方向和重大事项;坚持以制度用人,严格按照选人选才的程序和标准为党和人民选好人、用好人;坚持财务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做到不挥霍、不浪费、不公款私用、不公款私谋,好钢用在刀刃上,为党和人民开源节流;坚持遵从法纪规矩,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规范用权,谨慎用权,始终坚守为官底线,摆正身位,坦荡做人,克己奉公,尽心竭力为人民谋福祉。
二、正确遵循严以用权的路径
第一、实现严以用权,必须畏于用权。
一个人立身处世,应当永怀一颗敬畏之心,敬畏人民,敬畏权力,敬畏法纪,敬畏生命,更要敬畏自己。权力掌握在官员个人手里,但决不是属于任何官员个人的,权力是公器,官员代表人民、代表国家行使权力。不能把权力和自己混为一体,产生“我即权力”的错误权力观。我们不仅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更要关进个人的行为准则中,坚持底线,不越雷池一步,心中权力的边界比现实中的制度更重要。
面对人民赋予的权力,面对党组织授予的权力,领导干部必须做到:一是坚决做到用权不谋私。公权是公器,来自人民的赋予,只能公用,干部服务人民,人民付给工资,薪酬已付,该得已得,以权谋私就是违法犯罪。二是坚决做到用权不怠政。勤而不廉要出事,廉而不勤要误事,不廉不勤更坏事。权力是治国重器,领导干部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就是对权力的亵渎和贪污,耽误的是一方的发展,辜负的是人民群众的希望和期待。三是坚决做到用权敢担当。职务即服务,权力即责任;权力越大,责任越大。为了广大百姓的幸福生活,领导干部在工作上要永不知足,事业上要永不止步,追求上要永不懈怠,绝不能庸庸碌碌,无所作为,得过且过。四是坚决做到用权永谦逊。时刻保持谦逊之心,坚持以普通百姓的视角和心态去面对人和事,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低调做人,磊落为官,踏实干事。
第二、实现严以用权,必须慎于用权。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为民谋利;用错了,损害人民利益;用反了,危害人民利益。领导干部在使用权利时首先要做到慎初、慎独、慎微,在一开始就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给自己违权机会。其次,谨慎用权时要把情况搞清楚,把问题想明白。搞清楚情况唯一的办法是调查研究,除此没有别的途径;把问题想明白就是要深思熟虑、集思广益,发扬民主,博采众长,寻求各方面利益的最佳结合点,遵循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科学可持续发展的动态规律。任何发展,最终都要落实到改善民生上来,领导干部掌握的情况可能比别人多一点,见识可能比别人广一点,但决不是先知先觉的神仙,不能拍脑袋决策,而要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作用,不做人走政息的决策。
第三、实现严以用权,必须敢于用权。
慎于用权和敢于用权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权力有风险,用权须谨慎,说的是,手握权柄,如履薄冰,要负责任地使用权力。反之,过之,不敢负责不敢用权,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宁可权力放空,以不作为而保证不犯错误的惜权思维,也是违背权力的本意的。有权必有责,不敢担当不配拥有权力。虽然现在政府提倡简政放权,但不是放空权力,而是有原则、有依据、有方法、有步骤的为民负责的改革。
毛公说,“好的领导者不在于不犯错误,而在于认真地对待错误。完全不犯错误的人在世界上是从来没有的”。敢于用权是要有一些牺牲精神的,包括真的犯错误被批评处分,包括被误解受委屈。无私,才能无畏。焦裕禄的事迹非常感人,焦裕禄精神的本质就是对人民负有的使命,所做的一切是为了让老百姓的日子过得好一些,让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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