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

学习需要有计划,通向成功也要有计划。当面对台下观众要开始演讲时,我们必须整理一下演讲内容并熟记于心,好的演讲稿往往成为演讲者的得力帮手,有效引导听众,吸引听众的注意力。所以你在写演讲稿时要注意些什么呢?经过搜索整理,小编为你呈现“探索”,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够喜欢并分享!

有一个日子我们不会忽略----九月十日教师节。教师节选在了秋天,我想,大概是因为秋天代表了严肃、神圣、奉献与深度。

记得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上山下乡的知青,到大西北的一个农场中学教书。那里的艰苦不说也知。连幼小的女儿都被太阳晒的象个煤球,小小的手掌上长满了老茧。条件苦吗?苦!生活难吗?难!直到终于有一天可以调回城市了,他却义无返顾地把机会放弃了。因为,他一心爱上了那里的教育事业。他说:“这里的生活虽然艰苦,但大西北的孩子也应该有老师,老师讲的不就是奉献吗?”。于是,他留了下来,扎根在了这艰苦的土地。而他的女儿,也立志要考兰州师大,立志要回到大西北去做一名教师。是什么驱使他们这样做呢?我想到了泰戈尔的一句诗:“我的心,在你的眼里找到了天空”。是的,老师的心,在学生们求知的眼睛里找到了完全神圣的天空!为了这神圣,他们甘愿奉献这一生。

有人说,老师是梯,以伟岸的身躯托着我们稚嫩的双脚一步步攀高、攀高;有人说,老师是烛,以不灭的信念为我们照亮前进的道路,映着我们的脸庞不断的向前探索、探索。

当老师走上那庄严的讲台,思路敏捷地向我们传授知识时,我们的内心充满了敬服;当老师带着成熟的自信来到我们身边,帮助关怀我们时,我们内心充满了信服。我们常常会为了老师一句赞美的话而激动不已,于是坚定决心,股足勇气,义无返顾地向前。

从入学至今,我已有了十年的求学生涯,这十年中的每一个坎坷,每一次成功,无一不伴着老师细心的教导和悉心的帮助.回想起老师说过的每一句话,无一不让我感到熟稔而亲切,而我的心,也在老师坚定的眼睛中找到了知识和理想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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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地区卫生服务的探索


坚持与时俱进 发展卫生事业

xxx地区卫生服务建议的探索

关键词:xxx地区卫生服务,探索,建议和发展

摘 要:作为基层医务工作者,最关心本部门本地区卫生事业的改革,建设和发展,屋满在上,知之在下,从xxx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通过现状分析,找出成绩和问题,提出相应的的对策,是本文讨论的主题。

xxxx地区既市主城区和近郊区,辖区有3个街道办事处,49个居委会,16个村委会,58408户,175870人,加上流动人口,常住人口在20万以上,是xxx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把xxx地区的卫生工作搞好,的确任重而道远。

自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为了加强卫生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医疗卫生条件是经过民办银行贷款县和三分之一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后,建立健全了三级医疗保健网,初步实现了初级卫生保健目标。通过实施公共卫生计划,积极开展合作医疗。有效地控制了传染病、地方病和寄生虫病的流行,大幅度降低了死亡率。居民健康水平和平均期望寿命,均有很大的提高。为经济建设和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作出应尽贡献。

xxx地区是卫生资源密集地区,除市级医疗预防机构外,还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民营医院和个体诊所。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改革的深化,人民生活有了不断的提高,xxx地区卫生事业仍然面临着一些矛盾和问题,集中表现在卫生事业的需要,其主要原因有思想观念陈旧,管理体制不顺,工作重点不突出,卫生改革滞后,卫生投入不足等因素。根本的出路在于坚持与时俱进,加快发展步伐。

理论是行动的指南,有正确的指导思想,才会有正确的行动。要坚持与时俱进,进一步提出三个认识: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建立适应新的形式要求和卫生服务体系,着力改善农村卫生状况,提高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水平”。认真落实十六大精神,是社会的共同任务,新世纪新时期的新任务是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卫生事业是小康建设的组成部分,如人均预期寿命,婴儿死亡率,孕妇死亡率,实现初级卫生保健等指标,都是小康水平的基本监测指标,淀部门要把卫生事业纳入小康建设规划,卫生部门要围绕小康建设打好总体仗,当代政府历来关心群众疾苦,要进一步加化公民意识,把保护人民健康作为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行动,把群众生老病死等实际问题解决好,作为执政为民的实际体现。

xxx地区由乡镇化步伐加快行政区规划做了相应的调整,既撤销7乡1镇建制,新成立东城、南城、西城3个街道办事处,新的卫生管理不能有机会组合,形成合力不利于健全卫生服务网络,建立高素质的卫生服务队伍,高效的卫生管理体制和大病统筹的合作医疗制度,要坚持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最好形成卫生所 卫生服务中心 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模式,即各街道办事处分别建立卫生所主管卫生服务,xxx医疗保障制度。

xxx地区卫生工作有两个特点:一是常住人口近20万。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卫生服务的重要要摆在基层,目前,乡镇卫生院亏损严重,村口卫生站和合作医疗都面临着很多困难。要集中精力把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好,彻底改变基础建设设施落后,卫生人才匮乏,医疗服务条件较差的状况,二是人口密度大,流动人口多,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控制传染病、流行病和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

我市粮食订单的实践与探索


我市粮食订单的实践与探索

江山市粮食局 毛金泉

随着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政府对粮食流通管理方式、市场主体多元化以及市场体系进行了培育和完善,粮食购销形式从传统的统购统销、合同定购到购销市场的全面放开,粮食流通形式朝多元化发展,主要形式有进场交易、上网交易、期货交易、粮食订单、产销区合作经营和加工企业向生产、流通领域延伸等,逐步形成了多种形式共存的粮食流通新格局。江山市的粮食订单已经过四年的实践与探索,现结合实际谈谈笔者的看法。

一、粮食订单的基本状况

粮食订单(或称“订单粮食” 、“订单农业”)是近几年来新兴的一种粮农双方签订的新型粮食购销合同。粮食订单对于引导农民按市场需求安排生产、合理调整种植结构、保障粮食的销售具有促进作用,是一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粮食流通新形式。

我省从2001年起率先在全国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也是较早施行粮食订单的省份。我市与省内其它市县一样从2001年开始实行订单粮食,现已经历了4年的实践与探索,主要经过了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2001-2002年以农业税征粮为基数的粮食订单。即粮食订单数量根据农业税的多少来签订粮食订单合同,订单的收购价格和农业税计税价格由政府部门根据市场价格确定,粮食部门按照农民交售粮食品种质量计付粮款,扣除农业税后的粮款、价差由粮食部门在收购中当场兑现给农民,乡镇、财政共同协作抓农业税征粮,并组织人员上门催缴,集中在8月底一季完成农业税征收任务,农业税款在收购结束后由粮食与财政部门统一结转。从2001、2002两年的订单实践看,粮食订单收购数量分别为1425、1500万公斤,仅占实际收购数量的36.93%和40.75%,订单农户分别有10.75、10.6万户,户均订单数量为132.56和141.5公斤,农业税的计税价格虽然略低于收购价,但粮食部门在收购时对计税差价按实找补,农民售粮实行订单内外的同价(略高于市场价格),农民对粮食订单和合同定购观念上没有太大的变化;

第二阶段:2003年的粮食订单采购数量为1500万公斤。其中一部分仍然以农业税为基数的粮食订单400万公斤,不享受政府补贴,另一部分则为省政府代采购省级储备粮的粮食订单1100万公斤,每50公斤增加5元的政府补贴(含1元的种子补贴)。收购方式仍然由政府部门定价、行政催缴、价差找补、一季完成,2003年全市共收购粮食3858.2万公斤,其中省级储备粮的订单1100万公斤,其它订单收购406万公斤,订单外收购2352.2万公斤,订单收购仅占收购量的39%,农民对同样的粮食订单而实行不同的收购价格,有些不理解,纷纷要求增加省级储备粮的订单采购指标;

第三阶段:2004年的粮食订单以储备粮采购指标1550万公斤为基数分解落实,订单内的粮食收购价格给予每50公斤7元的政府补贴。今年江山市政府非常重视粮食生产,专门印发了《关于2004年粮食生产的指导性意见》,将储备粮采购指标1550万公斤分解落实到20个产粮乡镇,乡镇又将订单采购任务落实到86344户,户均订单数量为179.5公斤。今年我省取消了农业税,农民不需要用现粮交纳农业税,也没有乡镇、财税干部的上门催交粮食,往年大规模集中缴粮纳税的景象不再重现,季节性集中收购粮食已逐步向常年收购转变,农民卖粮走出了多年来由政府部门定价、行政催缴、集中收购模式的束缚,农民有更多把握市场、选择最佳售粮的机会。因此,8月初我市与其它地区一样出现了早稻的收购难、进度缓慢的现象。针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方法,抓住农户交学费、买农资集中用钱和旱情解除的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因地制宜帮助指导粮食收购企业改进收购方式,分别采取进村设点收购、流动组上门直接到农户家门口收购等切实有效措施,大大调动了农民售粮积极性,各粮食收购点再次出现农民售粮高潮,粮食收购企业比原计划提前6天完成1550万公斤储备粮的采购任务。至9月5日止,全市已收购入库早稻2052万公斤,其中订单内1550万公斤,订单外502万公斤,中晚稻的种植面积有较大幅度增长,目前长势很好,预计今年将是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以来本地粮食收购量最多的一年。

高中英语学习方法探索


高中英语学习方法探索

三衔接

(一)、做好英语知识的衔接。

高一开始,应从实际出发,先找到初高中英语知识脱钩处,尽快平稳过渡。梳理初中知识,对掌握得不够扎实的内容要好好补补。结合新课教学的需要,将初、高中英语语言知识有机地结合起来,复习旧知识为新课打下基础,在学新课的过程中,旧知识又得到运用和巩固。 两条腿走路,才走得更实、更好、更远。

(二)、做好英语学习习惯的衔接。

初中学习英语的习惯大多数是被动式的,进入高中,应该从被动逐渐转向主动。高一开始,应特别注意培养以下几个新的学习习惯。

1、学会使用工具书的习惯。遇到词汇方面的疑问不要被动等待教师解答,学会自己查词典寻找答案。准备一本好的英语语法工具书和词典,养成经常翻阅的习惯,在口、笔头实践中有意识地运用所学的语法知识和词汇,正确地理解语言和运用语言。

2、预习的习惯。初中英语教师对预习也有粗放的要求,初中生对预习也不陌生。但到高中,随着英语课文篇幅的加长,内容增多,难度加大,如果没有搞好预习就适应不了课堂的教学进程。所以,对预习不能只是泛泛而提,而要把它当作英语学习的一个重要环节,比如:作预习笔记;学会能用英语词典查单词,自己解决生词;对重要词组、有用短语进行罗列,并能用这些词组、短语来造句;摘抄课文中结构严谨、用词优美的句子,读熟背熟;对课文内容进行简写;记下预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难点以便释疑解惑等。

3、阅读与摘抄的习惯。初中英语一般还只限于课本,到了高中,英语阅读能力成为一个重点培养目标。多阅读适合自己水平和兴趣的英语读物,尤其是原汁原味的地道的。

4、背诵英语课文和范文的习惯

英语表达能力差,要提高书面表达能力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多背诵,学习别人的好词好句,久而久之,表达能力也会随之提高。所以要培养背诵英语课文和范文的习惯。

(三)、做好心理上的衔接。

相对于初中英语,高中英语一下子难度加大,容量增加。相当一部分学生不适应。再者,进入高中的学生往往都是原先初中成绩较好的学生,高手群体中总有一些学生会掉在班级的后面。有些学生这时候以为自己英语学不来了,就想放弃或懈怠它。这个时候,每位学生都应该对自己有个辩证的分析,从客观主观上,对自身及其他同学上,剖析自己的长处短处,剖析自己初中学习英语的特点,发扬优点,摒弃不足。与老师沟通,与同学交流。千万不要因为暂时的不适应放弃至关重要的英语。心理上的衔接很重要。

四环节

1、预习。每天上课前或上课前一天的某个时间,把老师要讲的内容先去看一看,力争运用所学过的知识去理解上课的内容。这也是自学能力的一种培养。预习结果可以自已看懂老师上课要讲的内容;通过预习,也清楚自已哪些地方存在困难,上课就可对症下药地重点去聆听,减轻课堂负担,提高上课效率。

2、上课。通过预习,对上课的内容基本了解或大致掌握。这时,并不是说自己已懂上课可以不听了,自己做自己的事情。相反,更要认真地听老师是如何讲解的,自己有困难的地方如何搞懂,充分调动思维,紧跟老师思路。如此一来,对自己的前期预习也是一个深入的发展。

3、复习。大部分同学每天课后总是先做练习,有时间多才会去复习。这种方法是不正确的。每天做作业、做练习之前先把当天上课内容复习归纳一下。听课时所接收的东西只有经过归纳总结消化才能真正成为自己的。有的同学上课听得懂,但碰到作业、练习或考试又会出错,大部分是因为忽略了这个环节。

4、练习。练习的目的是检查一下学过的知识是否掌握了。练习不是单纯地做几个题目。在做题目时,要多问几个为什么,要多思考,这道题为什么要这样做,用到的知识点是哪一些,是否还可以用另外的方法来解决,下次练习可能会怎样。在做过的练习当中要进行归类。其实练习多了,也无非是那么几种,换汤不换药。带有此种习惯和目的去做练习,就会拓宽知识,锻炼能力和发展思维。


法学教育的比较与探索演讲范文



内容摘要:
当前,经济的全球化,政治格局的多极化以及信息高速公路的四通八达使得人与人之间变得不再陌生。在这样的情势下,不同的文化背景、意识形态、思想认知以及各式各样的世界观、价值观在发生着激烈的碰撞。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背后,法学教育在悄无声息的发生着微妙的变化,但各国之间这种教育体制的交锋却时刻没有停息。抱残守缺、闭门造车者终将难以幸存,于是在法学教育的横向比较间,一条忐忑、充满挑战的改革之路摆在了我们面前……
关键词:
法学教育体制 精英模式 通识教育 理论教育 职业教育 素质教育 司法考试 法学教育宗旨

法学是治国之学、是强国之学、是正义之学、是权利之学。 因而没有人也不应当有人忽视法学的存在。一个法治的社会才是一个理性的社会,而这样的社会也需要无数理性的社会成员去维持,也许正是因为这个简单的道理,法学教育从其诞生的那一天起,便注定了她在人类社会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这是一个知识霸权的时代,教育也就自然而然的成为社会发展的中间力量,而人才的培养促使着各高校“超负荷”运转。那么在法律学人共同体的队伍日渐壮大的今天,当前法学教育体制下孕育出来的法律学人是否真的能人尽其材、物尽其用呢?有多少人在扮演着维护法律、追求法律价值的角色呢?又有多少人在这场世界性的人才战役中幸存下来,实现了自己的价值呢?或许我们能够从以下数据中寻求答案。
各国法律家人数的比较
单位:人
国名 人数 法官 检察官 律师 法律家人数 国民人数与法律家的比例
美国 266755000 28395.702 20830.558 881454 936934 285:1
英国 51820000 3170 2132 73751 79053 656:1
德国 81538600 22134 5375 85105 112614 724:1
法国 58027300 4591 1367 29397 35355 1641:1
日本 126166000 2113 1274 16853 20240 6233:1
总体看来,世界大多数国家的法学教育是一种“精英模式”,因为能够真正进入司法部门、国家政府,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工作者的人凤毛麟角。诚然,法律工作需要很强的职业性素质,它需要从大量的候选者中选拔出类拔萃的佼佼者来从事这项谨慎、严密而又极有份量的职业。那么,那些成千上万的落选者又将何去何从呢?迫于现实、迫于这种近乎苛求的筛选制度,他们成了实验品,成
了精英们的垫背,他们所获取的法学技能却无法得到充分的施展并将永远的沉睡,他们不得不在别的领域另辟蹊径。也许他们唯一能够感到自豪的便是他们心中有法,他们是法律忠实的信徒,仅此而已,难道这便是学习法学的初衷吗?如果真的仅仅是为了一种法治观念的普遍确立,那么法学院大可取消并附属于各个院系,或许其普及效果更加明显。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笔者认为,法学教育的目标应该是在覆盖各相关领域的复合型法学教育体制的构建下,培养具有公正价值评断和较强的法律及相关职业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同时法学教育还应当给予受教育者充分的实现其培养目的及人身价值的机会。
就我国来说,现行法学教育体制与这一构想相去甚远,而其症结便在于体制上的“千疮百孔”。或许我们应该先与世界上部分主要国家的法学教育体制进行横向比较,汲取其科学合理的元素并权衡在我国条件的可行性,进而填补我国法学教育体制的漏洞。
一、 美国:独树一帜的教学模式
美国的法学教育体制可以说是当今世界构建最为完备、科学的国家之一。在这个到处都充满着创造力以及相当的学术自由的国度,法学教育必然在承袭的过程中朝着更为理性的方向发展。
美国大学教育分为职业教育(professional Education)和非职业教育(Non-professional Education)两种,而法学教育则可谓是职业教育的表率。美国法学教育没有一般意义上的法学本科生,若想要成为法学院的一员则必须先在其它专业或领域获得学士学位。这样便在一开始就确保了法学院学生知识结构的多样性,他们能够从事跨学科的研究,能够通过不同的角度来理解和认知法律。这样,在一群“出生背景迥异”的学生聚集的课堂上更容易闪现出创造力的火花。
据统计,全美约有203所法学院,经美国律师协会(ABA)承认的有185所。这些学院大部分附属于大学之内,少部分属于独立的法学院。美国法学院所提供的学位相当之多,至少有几十种。这里择其常见几种做一介绍:
JD(Juris Doctor),法律博士,就其实质来说,相当于我国的法学学士学位,但由于其在美国是以其它专业的学士学位为入学条件,且筛选条件十分严格,(如参加LSAT考试,一般院校要求分数在160分以上)故称其为博士也无可厚非。JD教育全日制为三年,在职兼读需4年。其中第一年的基础课程最难,虽然每周课时只有十几小时,但课程门类繁多且每次上课学生都必须花两三个小时做课前准备,此外,学生还要在课余花大量的时间完成教授所布置的作业、阅览资料及分析案例。第二年学生所修的课程是有关工商业活动所引起的基本法律问题。而到了第三年则大部分为选修课。完成了三年的课程后,通常还要看看自己是否修满了80个学分,如果没有达到一定的学分,其学位将不被ABA所接受,并无法参加律师考试。 由于在美国90%以上的法律专业的学生读的都是JD,因而JD是美国法律教育的基础,在美国人看来,JD的毕业生是美国传统法律教育的受益者,因而它就成为了大多数州律师考试的资格证,并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
LLM,(Master of Law),法学硕士,分为General和Specialized两种,其以培养法学教育与研究型人才为主,其与JD的一个很大的区别在于LLM要求申请人具备法学学位。 此外LLM的课程安排比JD轻松许多,学制为一年,学习期间从9月至第二年的5月。只需修满20个左右的学分,且大多不需要写论文即可毕业。毕业后可参加加州和纽约州的律师资格考试。
MSL,(Master of Studies in Law),不要求法学背景,课程安排与JD相似。
SJD,(Doctor of the Science of Law),法学博士,申请该学位需完成LLM。SJD的修业时间一般没有年限要求。
美国的法律教育从性质上看属于职业教育,自100多年前哈佛大学发起以来,已形成一套完整而极具特色的本科后教育体制。由于法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在美国享有极高的地位且待遇菲薄,在某种程度上加强了法学院的吸引力,其严格的筛选条件也保证了其生源的质量。美国人口虽占不到世界人口的10%,但是律师人数却占世界律师人数的70%。而事实上美国法学院也确实是美国精英的汇集地。
除耶鲁大学外,美国所有法学院都采用的是哈佛大学首创的问答式教学法,又称苏格拉底教学法。这种教学模式所关注的是学生的论证能力,在没有标准答案的前提下,学生必需在课前做大量而且充分的准备,如累积素材、案例分析,甚至要做到对一些概念和词语的反复推敲和斟酌以应付课堂上教授寻根究底的追问。在这样的训练下,学生不仅对法学理论及法条熟记于心,而且在将其灵活运用的同时也提前进行了法庭辩论的演练。此外,美国法学院的案例教学法、兴起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法律诊所课程以及模拟法庭等课程也同样体现了其教育体制理论与实践结合的侧重点。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大学法学教育提倡建立多元化的教学氛围。注重将国际学生与本土学生的融合,在同一课堂学习的过程中,可以相互学习各自国家的法律文化背景,而这种在“国际性”环境下不同的法律思想和价值的磨合,有助于学生在比较学习中形成自己对真正法律价值的追求。以美国杜克大学法学院为例,其每年暑假都会在亚洲与香港大学、日本九州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暑期国际法学交流活动,由来自世界各国的50至70名学生参加,授课内容除美国法律体系介绍外,其它课程每年均有变动。
在考试制度方面,美国的考试基本上是匿名的,期末考前要去学校领一组号码并将其填于试卷上,而考生就凭借其号码来领取其成绩,这样有助于教授公正的评分。而美国的律师资格考试是以各州为单位各自出题,不像我国每年统一举行司法考试,且难度各不相同(以纽约州和加州试题最难)。学生一般在考前2个月左右才开始准备律考,故对其在校学习的牵制不大。正如哈佛大学前任校长陆登庭所说:“即使在专业学院,对学习法律、商学、教育、医学、政府管理和其他学科的学生来说,他们也应该集中精力,学习这些学科的基本原理而不是学习非常专门化的专题或培训内容。”
二、 英国:传统与严谨
英国的教育素以历史久、标准严、质量高著称于世,在这样的教育体制下,至今已培育出90多位诺贝尔奖的获得者。同样,英国的法学教育也是这一优良“禀性”的受益者,虽然产生较晚,从17世纪末到19世纪中,正式的职业教育和大学法律教育几乎不存在。但毫无疑问,英国法学教育已成为世界范围内广大国家教学的模板,南非便是其中的典型。
没有人会否认英国法律的历史地位以及其在全球法律发展的巨大影响力,作为英美法系的代表,它的法学教育自然而然在英美法律体系的传承下,在传统与严谨的磨合中树起了一面旗帜。
同样,英国法学院也为法学的“逐梦者”提供了几种学位可供选择。
LLB,( Bachelor of Law),法学学士,学制为三年。若是非法学专业毕业的本科毕业生通过一年的学习可以拿到该学位并过渡到CpE课程。
CpE,( Common professional Examination Qualification),一种供没有法学背景的本科毕业生进修的硕士文凭,完成后方可升入LLM学习。而MA或MSc则可能授予那些无法学本科背景,但旨在调和相关专业与法学互补性的硕士毕业生。如:诺丁汉大学就为学习环境、物理和生物的本科生开设了法律与环境科学理学硕士学位课程,伦敦大学国王学院则开设了药物伦理与法律文学硕士学位课程。
LLM,(Master of Law),授课式法学硕士,学制大多为一年,是最为普遍的一种硕士学位。LLM以教学为主,一般分为三个学期。第一、二学期以授课为主,第三学期撰写学位论文。授课方式是大课、专题报告和辅导课等形式且课程范围相当广泛,如国际商法、海商法、刑事审判、犯罪学、警察学、石油法、国际体育法等等。LLM的最后三个月写一篇论文或研究报告,其评分根据论文和平日的考试决定。
Mphil,(Master of philosophy),研究型硕士,学制为一到两年或许更长。其学习过程在一名导师的指导和建议下,主要是个人独立的研究,最后写一篇3-5万字的学位论文。Mphil可以看作是通向博士学位的过渡,其研究结果可以看作是博士研究的一部分。
此外还有ph.D——三年制的研究型法学博士以及只授予对法律界作出贡献或发表过专著的人士的LLD学位等。
英国法学教学的一大特色就在于其研究生项目分为讲授式和研究式,二者间的区别在上文已介绍,这里不再赘述。此外学校还经常组织学生参观英国著名的律师事务所、法庭及其他重要机构,如英国国会、伦敦劳埃德船级社或伦敦证券交易所等。部分大学还安排校外课程,如去布鲁塞尔参观欧盟的法律与政治机构。学生在获得英国的法学学位之后,还需要参加本国的某专业课程,作为开业的实习(期限通常为一年),才能成为职业律师。而每年印制的《法律职业行为指引》也成为法学院教学的重要参考。
值得一提的是英国还有各式各样庞杂的教学评估机构,定期对每个大学、每个专业进行排名和评定。在报纸媒体方面,《泰晤士报》、《金融时报》、《卫报》等结合自己订立的标准每年对各大学的各项指标进行质量评估。此外,英国高等教育统计评估机构也定期提供一些数据指标,如TQA(Teaching Quality Assessment)即教育质量评估,满分为24分;RAE,(Research Assessment Exercise)侧重于各院校的研究水平,满分5分;A-Levels是大学入学的平均分,满分为30分;Job prospect Score,学生就业率指标。这些让人眼花缭乱的评估数据排名暂且不论其可信度与科学性,但它确实对英国各院校相互间的竞争与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三、 德国:浓重的职业教学
1961年颁布的《法官法》在德国法学教育中的份量绝对可以坐上第一把交椅。它是德国法学教育中的“宪法”,指引着其发展方向、教学风格,甚至一些十分细微的制度也囊括其中。此外,调整德国法学教育的法律还有其它相关的联邦法律、各州法律以及作为德国法渊源的各大学的具体规章。 可见德国法学教育很好的体现了“法治性”。
德国的法学教育目标很明确,就是通过两次国家考试,培养以法官为主的司法官员。罗伯特·霍恩在《德国民商法导论》中提到:“德国法学教育是按照培养法官的标准来设计的。”而在《慕尼黑大学关于以第一次国家考试作为结束考试的法学学习规则》的第2条规定:“以第一次国家考试作为结束考试的法学学习的目标是通过学生对法学的理解和运用以及对历史、社会、经济、政治和法哲学等相关知识掌握的证明,而在第一次国家考试中取得作为见习服务的候补官员的资格。”
德国的法学教育可以划分为大学学习和见习服务两个阶段,只有在大学完成法学学习并通过第一次国家考试,然后完成见习服务并通过第二次国家考试,才能取得法官资格。
在大学学习阶段,课程分为必修和选修两种且内容十分庞杂。以慕尼黑大学为例,其必修课程主要包括:基础学科、民法、商法和公司法、劳动法、刑法、公法、欧洲法和诉讼法八部分,而选修课则包括:法制史和宪法史,法哲学、国家哲学和法社会学,国际私法、国际民事诉讼法和比较法,自愿管辖,犯罪学、少年刑法和刑罚的执行,土地规划法、公路与道路法、建筑法和公务员法,经济管理法和环境法,欧洲法和国际法,商法、公司法和证券法,竞争法、卡特尔法、工业产权保护和作者权法,集体劳动法和劳动诉讼,社会法、社会保险法、社会援助法、促进就业法、社会诉讼法和社会法院审判程序,税法、所得税法和营业税法。 此外,《慕尼黑大学关于以第一次国家考试作为结束考试的法学学习规则》第8条第2款还规定:“学生必须在其学习期间至少用12个学时参加经济学、专业外语或其它非专业课程的学习。”《法官法》第5条a条第3款规定:“大学的学习内容还应包括审判实习、行政管理实习和法律咨询服务实习。”巴伐利亚州的《法律从业人员的教育与考试规则》中第14条规定:“实习为3个月,内容包括民事、刑事和行政管理三个方面,并且各占一个月。” 《法学教育改革法》第5b条第4款规定:“义务站点培训至少为期3个月,在律师事务所的义务站点培训至少12个月。”
德国的法学教学方式主要以大课讲授为主,其它的还有专题研究报告,练习课,初学者学习小组以及国家考试准备课程等。其前期主要是对理论素质的掌握,而后期(约第6-8学期)则侧重于考试的技巧以及考前的准备。
通过了第一次国家考试后,便可进入第二阶段即见习服务阶段。此时的受训者被称为“候补官员”,享有临时公务员的身份,可以领取津贴。 《法官法》第5条b规定见习时间为2年,并分为必选和自选两部分。而接下来的第二次国家考试则作为德国法学教育的结业考试,也是候补官员的任用考试,通过率低于50% 《法官法》第5条规定:“取得法官资格必须通过第一次和第二次国家考试,即必须首先成为完全的法律从业人员。同样,要成为检察官、律师和公
证人员也必须首先取得法官资格。”德国《公务员法》第14条a规定:“高级文职官员的资格也可以根据《法官法》第5条的规定取得。”
德国法学的人才筛选是宽进严出的,并需经过长时间的培养与遴选才能确保法律从业人员精深的理论及职业水平。此外,德国法学教育仅限大学正规教育一种形式,没有业余、远程和电视教育,这样便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法律工作者队伍的“纯种性”。在这种职业教育色彩浓厚的体制下,大学法学院教育自然会与各州司法、行政部门在许多方面形成合作关系。即大学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学生的理论素养,州高等法院(通过其院长和有关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训练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而州司法部(通过州法律考试局)则执掌国家考试大权。
四、 日本:精英型选拔制度
日本的法学教育是在法制近代化过程中建立起来的。日本法学教育在明治时期就形成了官 方与民间法学教育的二元格局。 二战以后,随着司法考试制度的建立和精英型法律家阶层的形成,在大学教育日渐普及的 情 况下,法学教育成为一种法律修养式的普及型教育,日本大学本科阶段(四年制)法学教育 的目的并不是培养法律的专职人才,而是一种为普及法学思维方式而开设的普通素质教育。
日本称法官、检察官、律师三种法律专门职业人员为法曹,若要成为法曹,则必须首先通过竞争率极高的司法考试,然后在司法研修所中经过一年半的司法研修。 这样,司法考试便成为法学院学生叩开司法研修所大门的“障碍”。在现行制度下,从20世纪60年代直到90年代初,每年司法考试合格人数只有500人左右,90年代以来开始增加合格人数,现在每年的合格人数为1000 人左右,但合格率仍然维持在1/20。 如此一来,日本法学院学生若想在法学领域有进一步的拓展则必将经历司法考试这一精英型的选拔制度,而在这样一种的严格的遴选中的“幸存者”方能在“正统”的法律职场上大施拳脚。这样,日本大学法学部的毕业生成为法律家的比例极低,多数都进入到行政官厅和民间企业。 这也引发了笔者对日本大学教育的现实意义的思索,对于每一位面对着如此激烈性的竞争机制的日本法学院学生,他们将如何定位自己在大学阶段的基础学习呢?同样法学院所确定的法学教育重点是以希望成为法官、检察官、律师的学生为主要教育对象呢,还是以在民间企业就职、并非想做法律家的学生为教育对象?正如早稻田大学原校长西原春夫教授所说:“按照我国现在的制度以及现状,司法考试不是大学的法学教育的 出口,而是司法研修所培养法曹的入口。” 而日本学者铃木贤似也有着类似的看法,“日本大学教育重要的是以记忆为中心的司法考试。一次考试能否成功决定着一个人的命运, 大学的法律教育基本上不起作用。” 事实上,当前在司法考试牵制下的日本法学教育体制使得大学教育与法律职业造成了严重的脱节,学生们为了参加司法考试,不得不尽早地做准备。由于考试特别重视考试技巧,如果不是特别有自信力的人,想成为律师的话,理所当然地会忽视法学以外的课程了,集中准备司法考试科目。日本现行的法学教育体制仍然是与实务保持一定的距离,即重理论轻实务为特色,从事教学和研究的学者大多数人都没有法律实务的经验。
此外,一位美国学者指出,“当代日本法律教育体制对于司法考试和职业法律家的培养存在若干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包括:第一,法学部教 育有些‘高不成,低不就’,也就是对于成为法曹的学生来说,没有受到充分的法律专业教 育,而对于没有成为法曹的学生来说,受到的法律专业教育又太多;第二个问题就是出现了 所谓的‘双学校’问题,也就是大多数参加司法考试的法科学生同时在法学部和预备学校之间上学,在当前司法考试和法学教育的体制下,并不能造就和选拔出具有丰富知识背景的学生 ,更多地是造就和选拔出具有法律技巧的学生。” 在另一方面,既存在本科的法学部也存在有培养法曹的本科研究生院这种事态,将从根本上威胁法科研究生院吸收多样性人才的理
想。保存现有法学部的同时开设法科研究生院的这种制度设计十分危险。 同时,学生写作能力及口头辩论能力的耽怠也对日本法学教育提出了一个难题。
然而,随着法科大学院构想的提出,日本以美国法学院为模本,开始了将法学教育与选拔、培养法律职业家 有机结合的改革。
所谓法科大学院就是在各个水平较高的大学研究生学院的法学研究科的基础上,建 立起专门培养法曹实务人员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对法科大学院毕业生,可以直接或者间接赋予法曹资格。并且,在法曹选拔和培养过程中,要以法科大学院培养的学生为主体,辅之 于司法考试和司法研修制度,建立法律职业选拔任用的“流水过程”。非法律和法律专业的大学毕业生都可以报考法科大学院,其学制一般为3年。从法科大学院毕业就可获得参加司法考试的资格,在面向法科 大学院毕业生的司法考试中,主要以法科大学院学习的内容为主,考试的合格率会大大提高 。此外,法科大学院的法学教育要以实务教育为主,在课程设计和师资选任上,都要服务于实务训 练的需要。
总体看来,参照美国法学院设计的法科研究生院构想确实使日本当前法学教育的漏洞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填补,它将广泛的理论素质教育与职业教育在本科与研究生阶段之间很好的衔接了起来。
五、 中国法学教育的探索
我国法学教育模式与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一样相对落后,其教学宗旨、体制建构以及方法等方面都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中国法学教育在其发展的初创时
期,全盘引进西方的法学教育,其中受日本法学教育的影响最为直接。新中国成立后的30年里,除了一开始受苏联影响外基本上处于封闭的状态。从1978年以来开始对外开放,但还处于相对孤立的状态。
而当前我国的法学教育也不容乐观。对此,诸多学者发表了各自的看法。“我国本科教育是建立在严格的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的,在人才培养方面实行的是近乎极端的专业教育,培养的是目标是专门人才。” 有人称我国的教育“只强调教育的社会价值,忽视教育在培养个性、使个人的潜能得到尽可能发展方面的价值。” 其“培养出来的人才只有‘一技之长’,但却难以触类旁通,‘举一反三’,很难适应社会对职业变更的需要。” 此外“过弱的文化陶冶,过窄的专业教育,过重的功利导向,过强的共性制约。” 也是我国教育的症结。武汉大学教授李龙在2000年批评:“把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局限于法律职业上,已是陈旧的教育观念。” 中国政法大学赵相林教授在谈到中国法律教育现状时说:“最主要的问题是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脱节。法学专业学生不能直接从事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而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又不一定是法律专业毕业。这种现象的直接后果,是影响了政法机关的人员结构和法律工作者的专业素质,也使得法学专业毕业的学生就业困难。”
综上所述,我国法学教育的症结主要体现在:第一,在本科阶段便将法学细化为若干专业,过早的进行法学方向性专门学习。在我国有许多法学院将法学划分为多至几十种分支专业,在大一阶段便要求学生进行定向选择,或者在后期通过平台课的方式进行分流。且不说对于初次接触专业性极强的法学分支学科的学生的承受能力,这种法学过早分流的教学模式对于学生对法学系统化的学习造成极为不良的影响,并且难以构建一种扎实的法学基础知识结构,对于以后的学习也非常不利。法学是一门涵盖面极广的社会科学,法学体系也是相当庞杂。这便需要学生在掌握法学体系下其它课程的知识的同时,再对法学有一个全面的认识,这也有助于触类旁通,能够将法学各科目知识有机的统一起来。如学习经济法就需要宪法、民法、商法、行政法、国际经济法等学科知识相辅助。第二,对法学过于专注,而孤立了其它与法律有着重要联系的学科,如:政治学、伦理学、经济学、人类学、犯罪学以及心理学等等。第三,专于法学理论的教育而忽视了法律职业性教育。在我国法学教学的课堂上,教师主要以对法律本质认知以及该学科理论体系的介绍为主,较少涉及案例教学,而学生往往注重于概念、分类、性质、特点、意义等问题,而在如何运用和操作方面一无所获。此外,课程安排也是导致这一结果的重要原因,理论性学科占据了主导地位,而实务应用性课程的空间便十分狭小。同时学校提供给学生的实践机会也相当有限。第四,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对通过率范围的紧缩,形成了只有法学顶尖水平的专业性人员方可拿到“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精英型选拔体制。据统计,2002年的通过率为7.74%,2003年为10.18%,而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全面展开,法律职业人员的社会需求量大大提高。1999年我国法院审结的案件为6232302件,我国的律师数
为111433人,其中一半为专职律师,如果以法院每一案件只有一名专职律师参与计算,每一专职律师每年至少要办理出庭案件约112件,即每月办理出庭案件9件。这些还不包括工作量数倍于此的非讼业务。此外,还有民间调解案件5188600件,这些案件的处理主要由不甚明了法律知识的民间调解人员来完成。而以我们现在每年8万左右的法学本科生和约2千研究生的规模是难以满足的。因为这些数量不仅要满足律师、法官、检察官三大法律职业的需要,还要满足企、事业单位、立法、行政及其他机关的需要。 第五,缺乏创造力。江泽民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指出:“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一个民族缺乏独创能力,就难以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教育在培养民族创新精神和培养创造性人才方面,肩负着特殊的使命”。然而,在我国法学教学的课堂上,学生只是扮演着消极接受的角色,他们很少对课本或教师的观点发生质疑,只是知道在有限的授课时间内将教师的所言所语尽数记下,而教师也上课也多以课前准备的讲稿为蓝本,其授课方式仅为将讲稿“朗诵”一遍,有的甚至没有跳出课本的框架。此外,在学习期间的考试制度上,多半是授课教师自行出题,故而可以先将考试范围告知学生,更有甚者给出一定范围的题目,考试题目便蕴涵其中。在这种考试制度下,学生不在注重对题目范围外的知识点进行复习和掌握,他们只会极端的背诵教师的点题范围,有的甚至只是将题目答案死记硬背,而根本不去在意对知识点的理解。因此,便造成了很多学生平时不去听课,仅凭考试前几天连夜借其他同学笔记来背诵即可在考试中获得高分。这种比赛记忆力的考试所得出的分数是不可信的,对学生同样也是不负责任的。这样一种“满堂灌”、缺乏发散性思维训练的教学方法和不合理的考试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学生创造性和批评性思维的缺失。
近年来,诸多学者提出的我国法学教育改革与构想呼声不绝,教育部也相应的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国家教育委员会1994年实施的“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的计划以及2003年9月19日-21日在重庆召开的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03年年会,暨“法学教育中的素质教育”学术研讨会的召开等都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当前推行“素质教育”是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主流观点,然而,素质教育涵盖范围相当广泛,笔者认为,法学素质教育应建立在学校对学生的侧重素质培养的教育计划统筹建构之下,其主要内容为:第一,教育宗旨在于通识教育的基础上进行精英人才的培训。美国教育社会学家、加州伯克利大学的马丁·特罗教授在《高等教育从精英转向大众中的问题》中提出:“随着教育从精英向大众化和普及化方向发展,教育的观念、目的功能、教育方式都会发生变化。” 同样,在法治社会逐步确立的社会背景下,法律之学不再专属于政治高层与社会精英,普遍加强全民的法治意识以及对法律权威的认知已成为各法学院的主要认务。因此,只有在通识教育、大众教育的基础上,并使其时间加以延长,再进行精英教学的引导,方可实现法学教育价值的最大化实现。相应的,司法考试的通过率也应当提升,在体制上保证法学教育的大众化并充分实现学生对法学学习的追求。故高等教育中的法学教育需要走向大众化,这是中国社会发展的要求。 第二,取消本科阶段法学之下的专业划分,使法学更加充实饱满,在贯彻教育部14门法学核心主干课的同时,广泛开展各种法学专业选修课,如刑事侦查学、犯罪学、外国法制史等。第三,通过与法学相关的其它领域课程,丰富学生法学知识结构。可将政治学、人类学、经济学、心理学、逻辑学、伦理学等课程在本科初期供学生选修,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将有助于学生对今后法学专业课程的深入理解。塑造多元化的教学氛围。使外国留学生、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学生共同参与到本土学生的课堂上来,并在课堂上将各自对法律的理解与认知进行积极的探讨,这样也便于教师进行更为广泛的介绍与总结,此为其四。其五,加大应用性教学课程的比重,加强学生职业素质。如法律语言学、证据法学、法庭审判程序介绍等,甚至可以单独列一门案例分析课。正如曾宪义、张文显在《法学本科教育属于素质教育》中提出:“素质教育是以人文为基础、包容职业教育和通识教育在内的教育模式,即具有通识基础和职业定向的教育模式。”其六,与社会接轨,使学生走出校园,参与到社会实践中。如现已有部分学校开展的法律诊所课,通过在教师的协助下学生自己办案、甚至上庭辩护;法庭旁听;模拟法庭并可以比赛的形式出现;以法学为主题的辩论赛;社区法律援助服务;法制日的宣传活动;与其它高校法学院的交流活动等。第七,教学朝国际化方向发展。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请国外法学院的教授进行讲座,并实行交换生计划。此外,在假期也可以通过夏令营或冬令营的形式邀请各国法学专业学生参加开展交流活动。第八,学校加强教学硬件设施的管理,使教学媒体配套化、完善化、先进化。最后,考试制度应进行严格的调整,不妨采取写论文形式进行期末考试。在学期开始时教师可以就本门课程提供一定范围的论文题目,学生也可以另行选择该领域的论文题目。因此,学生必须通过一学期的时间完成至少一篇的论文写作。待题目确定后,教师再定期抽出2课时来进行阶段性指导,并回答相关问题,这样师生之间通过一学期的近距离接触,加深了师生之间的情感、得到了教师针对性的指导、锻炼了自身论文写作表达能力而且培养了创造科研的水平,并迫使学生通过长时间的查找资料而锻炼了进行相关课题的主动学习的能力。
对中国法学教育发展之路的探索应从教育体制上寻找切口,进而解决其它相关联的社会机构、政策以及教师、学生的问题。其中,塑造具有创新型法律辨证思维和诸多相关知识积淀并有较强职业性技能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应始终是我国法学教育发展的方向。同时还应借鉴别国法学教育的长处和教训,并结合我国的特点来完善体制及其发展方向上的缺漏,这样才能使我国法学教育的发展与时俱
进、历久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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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育的比较与探索

探索少先队工作新途径发言稿范文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大家好!感谢市少工委给我提供一个与大家交流、沟通的机会。我发言的题目是: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努力探索少先队工作新途径。

,区少工委办公室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全国第五次少代会精神,在市、区少工委的领导下,努力实践“建设、服务、创新、发展”的工作理念,加强基础建设,强化创新意识,增强服务本领,把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组织,作为少先队建设的龙头工程和重要抓手。在服务上下功夫,将市少工委提出的“四个倾听,四个尊重”的工作原则贯穿于工作中,树立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切实加强对基层少先队工作的服务与指导,尊重学校自主发展,指导学校工作形成特色,提高为基层少先队组织服务的能力。构建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服务平台,拓宽少先队辅导员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推动少先队工作的稳步发展。

一、加强指导,发展特色,不断提高服务基层少先队组织的能力

服务和指导基层少先队组织规范化建设,在《北京市少先队组织建设规范化意见》指导下,组织召开了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开展了少先队规范化建设互检,队日评优等活动(图片包括贯彻五次少代会精神),不断加强少先队组织的各项基础性建设,促进基层少先队组织活动机制的健全,丰富活动内容,推动我区少先队工作可持续发展。

服务和指导基层少先队工作形成特色。区少工委办公室结合区情、教情、校情、生情。对不同地区,不同学校少先队工作进行分类指导,通过对以往工作的继承与创新,逐步形成各校具有自身特色的少先队工作。(学校特色活动图片)

服务和指导基层少先队组织构建服务项目,为基层提供资源、活动模式等方面的服务,为基层少先队工作发展提供便利。(构建服务平台、提供资源、经验模式)

二、加强培训,锻炼队伍,努力为少先队辅导员成长成才服务

以提高少先队干部学习能力和工作能力为着力点,加强学习型少先队组织的建设。我们不仅选拔高素质的青年教师从事少先队工作,同时还培养他们勤学习、会思维、勇于创新的品质,通过不断的学习实践促进少先队工作的发展,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辅导员干部队伍,服务他们成长成才。,少工委办公室与教育党委组织部、教育党校干训部联合举办了为期一年的“区‘十五’中小学团队干部培训班”。这个培训班的突出特点:一是纳入到教育党委的干训系列,提高了少先队辅导员的政治待遇;二是将培训学分纳入到教师继续教育系列,提高了培训层次。通过聘请专家进行专题讲座、邀请已成为校长的少先队辅导员进行交流研讨、到本区、本市、外省市参观考察、聘请新加坡素质拓展培训师为学员进行拓展培训、开设思维表述训练及个人修养课程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少先队辅导员履行少先队工作职责必备的政治思想素质、品德修养、知识结构和工作水平。这些经历对于他们在从事少先队工作以及今后的发展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培训图片)

三、加强服务,搭建平台,为少先队员健康成长服务

以“阳光心语行动”为依托,广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为少年儿童身心健康成长服务。我们聘请专家开展了“阳光心语大课堂”活动,在学生、家长和青年教师中普及心理健康常识、心理保健知识、自我调适和心理训练的方法,增进了学生、家长、教师之间相互了解和沟通,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和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推出了素质拓展项目进校园活动,通过素质拓展游戏、活动等形式提高少年儿童的心理素质,培养他们创新思维意识、健全的人格,增强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并通过低成本、简易的游戏活动,让更多的少先队员、特别是山区的少先队员参与,促进他们身心健康发展。

按照“四个一”活动的要求,广泛开展推荐优秀影片、优秀话剧、优秀图书进校园活动,为激发少年儿童学习兴趣,为山区儿童接触高雅艺术服务。少工委免费向基层学校送话剧35场,在市少工委的帮助下组织500名少先队员到北京保利剧院免费观看大型儿童话剧《红领巾》。为我区的少先队员,特别是山区的孩子提供了欣赏高雅艺术的机会。在少先队员中广泛开展红领巾读书读报活动,推荐优秀书目进校园,开展读书竞赛,交流读书心得、畅谈读书体会等活动,扩大少先队员课外阅读范围。通过优秀影视、话剧、图书的影响,使学生开眼界、长见识,逐步提升道德素养、养成良好行为习惯、陶冶情操、净化心灵。

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少年儿童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养成良好行为习惯服务。利用本地区的德育资源优势,广泛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培养他们的爱国情感,树立远大理想、坚定的信念。深化品牌工作,结合“情系奥运,文明礼仪伴我行”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了“告别生活陋习,争做文明学生”、“文明生活、健康成长”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在实践活动中展示少先队员文明风采。(区校两级红领巾文明街建设从1997年以来,在区级红领巾文明街建设的带动下,各校少先队组织相继建立了校级红领巾文明街,仅一年,区校两级文明街上街活动201次,参与活动5900人次,共纠正骑自行车、行人违章行为560起;纠正不文明行为337起)。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礼仪进社区”活动,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生活方式,完善道德修养,做新时代的文明少年,传播社会文明新风尚,提升社会责任感,不断提高文明素养,进一步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也积极的促进了地区精神文明建设。

在构建学校、家庭、社区(农村)三结合教育网络发挥少先队组织的作用,为少先队员在社区学习生活服务,为构建和谐社区、和谐家庭,促进地区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召开“区中小学社区少先队组织建设”现场会,(图片)推动全区少先队组织社区建设工作,各校少先队组织通过建立社区和农村少先队机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聘请校外辅导员、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少先队活动等形式,产生了很好的教育效果和社会影响。少先队员在社区组织活动中不断提升自己的素质,增强了组织意识、团队意识,增强了社会责任感。社区和农村地区少先队活动使少年儿童受教育在社区,服务在社区,在社区发展中体现了少年儿童小主人的地位。通过“小手拉大手”,达到相互促进、相互提高的目的,为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农村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付家台中心小学“红领巾校外广播小组”。其活动方式是:以村委会广播室为宣传阵地,设立“红领巾校外广播站”,广播小组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广播的传统形式,对广大村民及学生进行公民道德、文明礼仪、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奥运知识、卫生保健、家庭生活科学小常识,家教知识及时事政治等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图片)今后,我们还将在社区开设公益讲堂;与老教协合作成立“夕阳红老年志愿者服务组织”,积极发挥离退休教师志愿者余热,使其参与到社区青少年活动的组织、管理和服务。

整合社会资源,发挥组织优势,为弱势群体服务。在市、区希望工程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建立了两个希望工程电脑教室,四个图书阅览室,对于提高硬件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改善山区少年儿童的学习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还资助575名贫困少年儿童上学。开展扶残助学志愿服务活动,组织青年教师深入到残疾儿童家庭,开展义务帮教助教活动;组织少先队员课余时间与残疾儿童一同学习,一同游戏,为残疾儿童带去欢乐;在残疾儿童家里举行入队仪式,让残疾儿童戴上红领巾,加入到少先队组织中来,使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心,激励他们勇敢面对生活。

以上是少工委在工作中落实服务理念一些探索与实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建设、服务、创新、发展”工作理念,不断增强创新意识,推动少先队事业的蓬勃发展。有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专家和委员批评指正。

谢谢!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探索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探索

福建省泉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 吴 松 江

(一)
安全是道路运输企业的生命,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需要创新。道路运输业是一个关联着千家万户的行业。如果不能做到生产安全,旅客的生命、国家和人民的财产、社会的安宁都将受到威胁和损害。道路运输业的生产安全,主要是行车安全,它既受内部管理因素的影响,也受道路、桥梁、气候和外界人为因素的影响,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长期困扰着人们的大难题。多年来,各级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企业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综合治理。然而,安全状况仍不尽如人意。特别是进入2000年以后,道路行车事故次数、伤亡人数一年比一年多,恶性道路行车事故不断发生,坠毁、爆炸、火烧车事故也时有所闻。究其原因,是道路行车安全管理严重滞后。沿用了几十年的安全管理措施,适用不了车辆更新、人员更新、企业管理机制更新,运输经营环境和经营条件也更新的时代,安全管理需要创新。
安全管理创新的方向在那?如果我们把目光仍旧回到旧的安全管理机制上,就会发现,几十年来,不管是交通主管部门、交警部门还是企业领导,对行车安全,一贯采取“管”、“卡”、“压”的管理办法。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对待驾驶员,特别是肇事的驾驶员,从来是讲话口气硬,处罚措施严。驾驶员一旦出了事故,领导批评,同事讥讽,亲人埋怨。在这重压之下,驾驶员是慎之又慎,然而,还是事故不断。“硬压”的效果不好,可又有什么好办法呢?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文化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借助文化的力量,加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构建一种人格化的安全管理新机制,这也许就是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创新的出路。
(二)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组成部分之一。企业文化是当代世界企业管理的新热潮。尽管我国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制度不同,经济体制和文化传统存在着差异,但企业文化作为一种新的管理理论和方法,80年代传入我国后,经过不断的实践和 探索,企业文化之花已在我们的国土上结出丰硕的果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文化就是借助企业文化的成果,充分运用文化的导向功能,把长期的生产经营和安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本行业特点的安全管理经验,提升到物质与精神结合的境界,成为加强和改进企业的安全管理的精神动力。它包括企业安全价值观念,安全生产责任感,安全道德观念,安全目标和安全行为准则等,既是一种文化现象,又是企业安全管理的一种理论。
在安全生产实践中,道路运输企业首先要根据本企业安全管理特点,提炼培育企业员工普遍认同的科学的安全价值观和安全生产理念,用简练的语言给予表述,用以激发职工安全生产工作热情,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提倡用安全哲学辩证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改革、安全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用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理念指导生产经营管理,把安全生产摆在第一的位置;用正确安全价值观对事故突发瞬间自己行为进行调整和约束,做出保护生命财产,减少损失的选择。通过创建企业安全文化达到提高全员的安全素质,促进实现安全行车的目标。

演讲稿也叫演讲词,它是在较为隆重的仪式上和某些公众场合发表的讲话文稿。 演讲稿是进行演讲的依据,是对演讲内容和形式的规范和提示,它体现着演讲的目的和手段。希望《探索》一文能帮助您解决关于2024“我是谁用心探索心得体会”相关的问题,再次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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