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用权学习心得体会

面很很多的事情或者文学作品,我们都会油然而生一些体会。如果我们需要发表自己的见解,见解的来源就是自己的心得体会。很多人都有写心得体会的经历,写心得体会目的是提升我们的思考能力,指导我们的实践,如何写好一份值得称赞的心得体会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严以用权学习心得体会,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严以用权学习(一)

“严以用权”的重要论述,简明扼要,切中要害,为作风建设把准了脉、开好了方。

对于领导干部来说,“三严”落实在服务百姓、管理社会的日常工作中,最主要的表现就是用好权。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为民用权,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严以用权,理应成为广大党员干部为官从政的基本准则。

严以用权是践行党的宗旨的基本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决定了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这也就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时刻将群众利益放在心头,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为人民谋利益。

严以用权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然选择。党的报告强调,要“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对权力的运行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和法律的特权。

严以用权,关键就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攻坚期,到了爬坡过坎的紧要关口,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面临的形势益发严峻。复杂的形势面前,各级领导干部更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严用权,慎用权,严格依法循规地行使权力,把权力放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和广大民众的监督。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各级领导干部只有不踩“黄线”、不越“红线”,严以用权,才能担负起执政兴国的重任。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全市上下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严以用权”巩固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在深化作风建设上取得新突破,推动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

严以用权学习心得体会(二)

《汉书·律历志上》说:“权者,称物平施,知轻重也。”说白了,古人把“权”看做起着平衡作用的“秤锤”,本义是“衡量审度”,引申义是“制约别人的能力”。演变至今,权力是现代社会中的“双刃剑”。权力的公共性和整合性使其能有效维护社会秩序,实现公共利益;而权力的扩张性和支配性,使其极易蜕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严以用权”要求中,严以用权直指领导干部作风的核心。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要用之为公,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古人讲,“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历史上的一些清官如包拯、海瑞等之所以名留青史,万民传诵,就是他们都是用权为民、用权为公的楷模。他们在民间留传的很多,我就不讲了,今天我给大家讲一个“六尺巷”的故事:“六尺巷”位于安徽省桐城市西南一隅,是一条鹅卵石铺就的全长180米、宽2米的巷道。这条看似寻常的巷子,走完全程也不过四五分钟,却有着一段不平常的来历。 清朝时,在安徽桐城有个著名的家族,父子两代为相,权势显赫,这就是张家张英、张廷玉父子。康熙年间,张英在朝廷当文华殿大学士、礼部尚书。张英的老家人与邻居吴家在宅基的问题上发生了争执,因两家宅地都是祖上基业,时间又久远,对于宅界谁也不肯相让。双方将官司打到县衙,又因双方都是官位显赫、名门望族,县官也不敢轻易了断。于是张家人千里传书到京城求救。张英收书后批诗一首寄回老家,便是这首脍炙人口的打油诗。 “千里来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家人阅罢,明白其中意思,主动让出三尺空地。吴家见状,深受感动,也出动让出三尺房基地,这样就形成了一个6尺的巷子。张家不仗势压人的做法传为美谈。张英身为一朝宰辅,却不恃权压邻,舍利求义,权不为己所用,身以德服天下,而现今社会一些官员公然违规违法、以权谋私,置社会的道德法律于不顾,可谓相形见绌。正确地运用好手中权力,是共产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显著标志,也是我们党和军队的优良传统。解放初期,为了整肃纪律,我们党毫不留情地处决了刘青山和张子善两大贪官。当时,毛主席说过这样一段耐人寻味的话:“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将不国。如果党员干部一个个都寡廉鲜耻,人民群众就会把我们当成李自成,国民党是这样,共产党也是这样。”他作为一国之领袖,也是严以用权的模范。我曾从《人民日报》上看到毛泽东同志 “未便再荐”的故事。李淑一是烈士遗孀,又是杨开慧的亲密朋友,能诗善文,有人请求毛泽东将她推荐到中央馆。1954年,毛泽东为此写信给秘书田家英说:“有人求我将她荐到文史馆为馆员,文史馆资格颇严,我荐了几人没有录取,未便再荐。拟以我的稿费若干为助,解决这个问题,未知她本人愿意接受此种帮助否?”,文史馆选人以严而拒纳,这是严于用权,毛泽东同志“未便再荐”,没有以权压人,这更是严于用权,同样都是为了一个“公”字。 为谁来用权?用权严不严?衡量出的不仅是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纪律观念,还有无私奉献的党性修养。考验的不仅是党员干部在党为党的意志品质,还有奉公为民的理想信念。2014年07月01日,人民网报道了江西省吉安市委原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曾建的先进事迹,作为最美基层干部,曾建同志认为,“虽然有点小权,但不是给自己用的,是用来给百姓做事的。”拒绝为亲人找工作打招呼,拒绝为走后门的企业老板拿项目开口子。在使用权力方面,曾建坚持了持权为公、用权为民、公道正派的原则,始终把权力当作为人民服务的工具,决不贪占半点公家便宜,他用一颗真诚为民的公心还原了权力的公共本色,为党和国家赢得了百姓赞誉。所以,党员干部如何看待和行使手中权力,树立什么样的权力观,不仅关系到自身的形象和命运,更关系着党风政风,关系着党的前途命运。因此,我们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维护人民的利益、维护党的形象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高度,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切实解决好“为谁服务、为什么当干部”这个根本问题,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做到政治觉悟清醒坚定,思想道德纯洁,始终做到严于用权。

讲到这里,我们一些干部也许会认为,我们都是普通干部,也没在关键要害岗位,本身就没权,讲这个问题离自己太远,但我觉得这是一个认识误区。()人只要在做事,只要有岗位,最起码有一个事权,以何种心态对待自己的岗位,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自己的服务对象,以啥样的标准对待本职工作,这本身就是一种权力,本质上只是权大小、轻重的区别。从这个意义上讲,严于用权,适合我们每一个干部。

如何做到严于用权呢?我体会:

严以用权,前提是要心存敬畏。一个人立身处世,应当怀有一颗敬畏之心。有了敬畏之心,做人才会谦虚谨慎,戒骄戒躁;有了敬畏之心,掌权才会认真负责,兢兢业业;有了敬畏之心,才会知所避、知所守、知所止。一个不知道怕的人,才是最可怕的。具体来讲,我们作为公务员,作为为党为社会工作的机构编制工作者,都有自己的一份职责,这职责或是为社会,或是为群众服务,这本身就是一份权力,这份权力不是我们私人的东西,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拿宪法来讲,就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对于人民赋予的权力,对于党组织的重托,对于群众的信任,我们必须怀有谦恭之心、尊崇之心、敬畏之心,按政策原则把事情办好,把群众当成亲人,把工作做成一流,才不枉纳税人给我们的一分薪水,才不枉党和人民把我们推到的这个岗位。

严以用权,关键是要干净清廉。做人要有规距意识,不越道德底线,不越纪律红线,不闯法律高压线,才能走的正,走的远。用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讲,要发财别当公务员,要当公务员,就别想发财,树立“奉公莫怨贫、为民不求名”的思想,耐得住清贫,守得住寂寞,忍得下非议,容得下指责,抱持一颗为党为民的公心,脚踏实地,爱岗敬业。对我们来说就是要始终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用党章规范言行,用入党誓词约束自我,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永葆党性纯洁,做到思想先行。就是要树立依法治国理念,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特别是学好机构编制工作法律法规,凡事按照政策法律法规办,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自觉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就是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抵制诱惑和侵蚀,在机构编制工作中坚持政策原则,不搞变通,不打折扣,敢于进行监督检查,用清白二字打底,公廉二字正己,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练就一身拒腐防变的钢筋铁骨。

严以用权,最终是要敢于担当。职务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给我们一个岗位,给我们一个职务,如果占着位子又不思进取,工作无方,打不开局面;开拓乏术,做不出成绩。虽然表面上没有以权谋私,但离组织和人民的期望却相差甚远,为政不为,廉而不勤,成为“飘着的干部”,这其实也是一种消极腐败。作为决定地位,奉献决定价值。就像爱因斯坦说的那样,“一个人的价值不在于他取得了什么,而在于奉献了什么”。在奉公为民的价值坐标上,敢于担当、勇于奉献能够开拓更为丰盈的人生空间:挣脱的是名缰利锁的束缚,收获的是有价值有理想的人生;超越的是利益算计的狭隘,赢得的是同志群众信服的扎实事业。唐代诗人白居易说:“今我何其德,曾不事农桑。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封建官吏尚能如此自省,我们就更应不断勉励和鞭策自己,为了机构编制资源的优化组合,为了广大百姓的幸福生活,要在工作上要永不知足,事业上要永不止步,追求上要永不懈怠,绝不能庸庸碌碌,无所作为,得过且过。

严以用权学习心得体会(三)

掌好权、用好权是我们党面临的重大考验和挑战。权力具有工具性,既可以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也可能被少数人用于行使特权甚至牟取非法利益。领导干部面临着如何对待权力和行使权力的问题,所以,习近平同志反复告诫,要严以用权,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长期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大力倡导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但必须清醒看到,在一些领导干部身上仍然存在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有的把权位作为享受的阶梯,讲求排场,挥霍浪费,贪图奢靡;有的把权力作为资本,搞权力寻租,悬权力待价而沽,以权谋私;有的为个人仕途,拉帮结派,任人唯亲,排斥异己,自行其是;有的只看局部,不谋大局,只要个人权威,不讲中央权威;等等。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出现,带来滋生消极腐败、亵渎法律制度、败坏社会风气、严重脱离群众、动摇执政根基等严重后果。对此,习近平同志强调指出,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不仅是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涉及党和国家能不能永葆生机活力的大问题。每个领导干部都要以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自觉性。

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思想根源在于扭曲的权力观,其本质是一个“特”字,其表现归结起来就是:放纵行使权力,把权力当私器,随意破坏组织纪律和规则程序,以权谋私,使之变为不受制约的特殊权力;追求权力占有和独特享受,把权力当作身份、等级、荣誉、地位和权势的资本,讲究排场和特殊享受,甚至炫耀权势。除此之外,还在于这些领导干部为人民服务的态度不端正、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不扎实、肃清封建残余影响不自觉、法治意识不牢固。

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严以用权的要求,必须始终保持自觉抵制特权思想的定力。所谓定力,是人们在处事过程中把握和实现预期目标的意志力。有了定力必“胸中器局不凡”,刚毅执着,志在必成,否则“胸中先乱,何以临事?”这至少要做到:首先,树立正确权力观。权力观是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直接影响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具体行为。树立正确权力观,应明确权为民赋、权为民用、利为民谋、为政不私等道理,切实破除“官本位”等特权思想,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其次,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反对特权,坚持依法办事,推进依法治国,是宪法和党章的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应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带头依法办事,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第三,对权力保持敬畏之心。为政之要,贵在廉洁;为官之要,贵在官德。领导干部加强修养和陶冶情操,关键是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增强党性修养的自觉性,始终保持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警觉性,敬畏人民、敬畏权力、敬畏法制,内省于思,勇于自我批评。第四,自觉接受监督。权力和监督存在着共生关系。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要掌好权、用好权,就必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只有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群众批评意见的意识,并坚持在工作中改正错误,才不会让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滋长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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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三实严以用权学习心得体会


三严三实严以用权学习(一)

“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这一新要求,是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一系列重要论断的最新凝炼和提升。遵循“三严三实”,是每一位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现“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路径、工作方法、做人之则,更是一条要始终坚守的为政之要。

“三严”是对修己正身之道的凝练和提升,也是对我们共产党人为政之规的高度概括。修身,才能净化升华思想认识,涤荡锻造纯洁灵魂,做到身强身正。用权,旨在以法规为度,严字当头,公字在心,用之公平,杜绝滥用职权,做到心正权正。律己,旨在自律,重在自觉,常思常想,常照镜子,正正衣冠,治治小病,不该伸的手不伸,不该讲的话不讲,不该做的事不做,做到行得正、走得端。

教育实践活动中,党员、干部要狠刹四风、端正作风,就要把“三严”要求切实贯彻在从政的全过程。只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才能严以修身。只有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才能严以用权。只有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才能严以律己。

“三实”是对领导干部工作生活方方面面作风建设的更高更实要求。谋事要实,就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所谋所思所为之事要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好大喜功,不虚荣浮夸、脱离实际。创业要实,就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从小事做起,从群众关心的事做起,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做人要实,就要诚字当头、实字为先,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公道正派。

“三严三实”是为政之要。“严”是慎独慎微的自律,“实”是脚踏实地的干劲。每一位领导干部,要把为政之“严”与做事之“实”熟稔于心、相互融合、外化于形,才能高举为民务实清廉之旗,经得起各种各样的冲击和诱惑,营造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风清气正的为政环境,也才能更好地实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价值追求。

三严三实严以用权学习心得体会(二)

习近平总书记在对“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中指出,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作为“三严”之一,严以用权在“三严”的内在逻辑中,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一方面,严以用权要求领导干部必须修身要严,只有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谨修官德,在灵魂深处真正树立为民意识,才能做到“权为民所用”;另一方面,对领导干部来说,严以用权又是严以律己的基础和关键所在,只有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树立强烈的规则意识,真正做到按规则办事,才能心有所畏、行有所止、遵纪守法、为政清廉。因此,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我们必须深刻认识严以用权的重要内涵,准确把握其三个基本维度。

要做到“权为民所用”

“权为民所用”的基础在于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对权力的来源、权力的性质和权力的使用要有一个准确的认识。领导干部不但要从社会主义法规制度层面深刻把握权力的民主性和人民性,而且必须从内心深处真正认识到权力的根本来源和基础来自于人民群众,而自身也是人民群众中的普通一员,是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在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对于一个领导干部来说,做到“权为民所用”,前提在于要有良好的党性修养,真正从思想根源上亲民爱民,才能形成“权为民所用”的自觉意识。党性修养是高于个体修养的另一个层次,它不是“独善其身”的个体生命意义的完成,而是“平天下”的外在价值的实现。中国共产党对于自己的领导干部有着区别于其他任何党派或政治团体的特殊要求。这种要求就是作为个体能够超越个人一己私利,自觉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己任,完成从“个体利益”到 “社会责任”的转变。一个人只有超越了个体利益得失的计较,能够发自内心关照社会,甚至能够牺牲自我而没有抱怨,才算具备了从政为官的基本条件。当然“权为民所用”不单单是一句,更不仅仅是一种情感表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现实实践才是检验的唯一标准。“权为民所用”需要具备照顾百姓的能力,踏踏实实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实实在在地为百姓做好事,为群众谋福利。县委书记的典型代表焦裕禄同志发自内心的公仆意识,真抓实干的创业精神和廉洁自律的官德意识诠释了一个优秀共产党人对于“权为民所用”的深刻理解,从本质上反映了共产党人“为民做官”的价值理念,为新时期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参照标杆。

要按照规则办事

“规者,正圆之器;矩者,正方之器”,“无规不成圆,无矩不成方”。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之一。按照规则办事,首先要明确“权”和“责”的关系,领导干部的权力都是人民群众所赋予的,应该为人民群众而行使,任何公共权力的行使都要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领导干部要明确“权力清单”和自己职权的法定边界,对用权和行权的基本规范要有一个准确地把握,认识到任何职权都是由法律确定的,都必须在法定的权限内行使,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认识到任何职权的行使都要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认识到任何违犯法定职权的行为都要受到追究和制裁。要把依法依规用权和接受各个方面的监督贯穿于日常工作中,要时时刻刻、老老实实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真正做到“位高不擅权”、“有权不任性”。其次,要克服有权不想用、有权不会用、有权滥用、为官不为等不良现象。领导干部要不断反省自身在“做人”、“谋事”、“做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思如何“合规合法地服务好人民群众”。只有对自身的职务责任有了清醒的认识,才能从灵魂深处挖掘自身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才能形成领导干部道德规范的自觉认同,才能发自内心的不想腐败。这就要求领导干部不但要以先进典型为标杆,找出自身的差距和不足,不断提升服务百姓能力和水平,更要以反面典型为镜子,对照自身在理想信念、党性原则、权力观等方面是否有所放松,不断净化自己,做到慎独慎初慎微。

要摒弃特权意识

中国共产党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一规定,鲜明阐述了“共产党员”四个字的基本意义和价值。作为人民群众中的优秀代表,共产党员的价值和意义就体现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心实意为人民谋福利的社会实践中。特别是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在我国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新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纷繁交错的利益纠葛和形形色色的现实诱惑,任何领导岗位,都不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而是艰苦创业的场所;任何领导岗位都不是谋私利的工具,其真正意义在于服务人民群众。因此,领导干部首先要摒弃特权意识,正确处理个人同群众的关系、同组织的关系;对权力要有敬畏之心,始终保持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决不能把公共权力异化为牟取个人私利的工具。要明辨是非,廉洁自律、向善惩恶,自觉按照法律制度行事,避免以个人好恶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要做到踏实做人,通过省察克制的方法,反省自己思想行为中的不良倾向,及时加以克服,自觉遏制在萌芽状态,做到“权重不谋私”。要把“做人”和“为官”统一起来,把“做官”和“谋事”统一起来,把能力有大小与贡献须尽力统一起来,把物质贡献和精神贡献、完善自身和奉献社会统一起来,真正做到胸怀天下,服务百姓。

三严三实严以用权学习心得体会(三)

严以用权是“三严三实”的重要内容,也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关键环节。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严以用权,是为民用权权力观的根本要求,是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体现。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的行使也必须为人民服务。因此,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甘当人民公仆,用手中的权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把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

严以用权,“公”字最重要,“责”字记心间,“特”字要摒弃。权力如流水,在沟渠河道之内奔涌,可灌溉田地、运输货物。倘若破堤决坝,肆意泛滥,将会淹田毁屋,损害巨大。为防止权力之水泛滥,掌握权力的领导干部必须公私分明。“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强调的就是用权为公,用权为民。权力就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也越大。领导干部要坚守“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责任意识,掌权为民、权为民用、利为民谋;特权是祸根,享特权必违公心。要摒除特权思想,严禁特权行为,消除特权现象,真正实现党员干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

严以用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把制度的笼子扎得紧一些,严防“牛栏关猫”,使权力运行有边界、有约束、受监督。要强化权力公开运行,让阳光照进权力运行的每一个角落,培养防止权力滥用的正能量。广大党员干部要养成在“放大镜、聚光灯”下行使权力的习惯,杜绝暗箱操作、公器私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服务。要强化权力运行监督。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审计监督、巡视监督,保证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要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做好顶层设计,逐步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确保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正确行使,实现权由民所赋、权为民所用。

学习“严以用权”心得体会(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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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幅员辽阔,面广人多,是党和国家各项政策在农村真正落地生根的最后一道屏障,重要性不言而喻。但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村干部腐败现象屡见不鲜、触目惊心,不仅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好形象,还会制约村级经济的发展,直接损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其危害性较之大贪大腐毫不逊色。
所以,只有将反腐力度延伸到“田间地头”,高擎反腐利剑,切实清除群众身边腐败,才能真正为实现“全面小康”扫清障碍、筑牢基础。一要强化自我。乡村两级切实加强对村干部的廉政教育,通过深入持久地开展党章党纪、法律法规、现行农村政策知识培训,提高村干部的政治素质;切实加强正反典型案例教育,形成强大的震慑力,使一些抱有侥幸心理的村干部不敢以身试法,有效强化村干部自我约束意识。二要强化监督。对村民进行正确引导,提高其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提高村民监督村官的参与度,积极投身于村干部监督工作;为村民准备好监督手段、措施,以便使村民的参与热情转换为具体的参与行动;按时过党员生活,在党员会议上,党员对村党支部的村务工作、村干部德能勤绩等给以民主评议,加强对村党支部的党内监督。三要强化政府监督。政府职能部门的触角要进一步前移,切实加强对村“两委”的监管。进一步深化村财乡镇托管,严格禁止村里设置账外账、小金库。同时,要充分利用好“第一书记”这一有效资源,建立起“第一书记”监管制度,实现零距离监控、全天候监管,让村级腐败无处遁形。四要强化纪检监督。县乡两级纪检部门建立健全财务审计、定期或不定期巡视督导等有关制度;通过公开举报信箱,深化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完善群众接访制度等举措,畅通群众的举报渠道,多渠道获取案源。
只有让村干部彻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真正做到“严以用权”,才能够为农村社会的经济发展与和谐稳定夯实基础,才能够有效助力全面小康。

社保局“严以用权”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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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把双刃剑,正确使用就会造福群众,滥用权力就会损人害己。各级手中都掌握着或大或小权力,如何用好权力显得极其重要。在我看来,应该重点把握“四个尺度”。
严以用权,要用之为公。古人讲,“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强调的就是用权为公。每一名领导干部都要经常想一想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从哪里来的、应该为谁所用这个重要问题。权为民所用,用得其所,老百姓会记住;权为私所使,千夫所指,老百姓会唾弃。领导干部手中紧握的是人民赋予的权力,为民造福是行使权力的根本目的。领导干部只有心中有民,才能清楚的知道群众难在何处、忧在何处、烦在何处;领导干部只有心中有民,方可知道群众急、盼什么、愿什么。唯此,领导干部才能在权力运用时对症下药,把权力作为利民惠民的工具,以权为民谋利。
严以用权,要循之有规。权力的边界就是法制,权力运行要遵循法律的轨迹,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里。一是“笼子”要严密结实。权力具有天然膨胀性和腐蚀性,没有“笼子”约束不行,“笼子”不严密结实也不行。要加快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界定每个职能部门及每个岗位职责与权力边界,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程序、环节、过程、责任,而且要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二是“笼子”要透明。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都要公开,让违规行为“无处藏身”。三是“出笼”要严惩。要让“笼子”通上“高压电”,坚持制度面前没有特权,不管什么人,“出笼”必受惩,“老虎”“苍蝇”一起打,不搞“网开一面”和“下不为例”。
严以用权,要行之有度。严以用权固然重要,但也不可忽视问题的另一个方面,这就是,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既授权必有为。我们说用权有度,底线不可突破,红线不可逾越,高压线不可触碰,这当然是对的。但是,如果从消极的方面去理解,为了少出事,宁可少干事,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让人民和法律赋予官员手中的权力闲置,束之高阁,事事处处都是权力真空,官员懒政,尸位素餐,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那我们的事业还何以推进?何谈什么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于是乎,为官者,法既授权,当有所为,于法有据,依法而为,勇于担当,奋发有为。
严以用权,要错之有责。严以用权,必须念好错之有责的“紧箍咒”。信任代替不了,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养成“愿意监督、适应监督、喜欢监督”的习惯,严用权,慎用权,严格依法循规地行使权力,把权力放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和广大民众的监督。同时,在其位,谋其政,不承担责任,就要交权,就要下台。每一级领导干部,都应明确职责所在,对该干的事做到胸中有数,不当“糊涂官”,不当“无为官”,行其权,尽其责。若只得意于手中的权力,淡漠或忽略自己应尽的责任,就会导致滥用职权,甚至以权谋私。不论什么人,不论职务高低,一旦权力不作为,乱作为,责任主体就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

“严以用权”学习心得:重在“四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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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严三实”,严以用权是关键。的党员,岗位特殊,手中有,有资源,“严以用权”于党于企于己十分关键。“严以用权”,严在依法,严在秉公,严在廉洁,严在作为。
严在依法。作为企业的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来自组织重托,来自职工的信任;因此说,这种权力是公权,而不是私权。公权受制约,用权必须依法。习近平总书记讲,严以用权,就是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中。公权力必须正确行使,必须正确地在职责范围、组织授权、领导分工的框架下行使,而且依照程序、规定和制度。这就是所谓的权限,就是限定的内容、限定的范围、限定的责任,限定的义务,限定的方式,限定的程序,权力必须受约束,受限制。作为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更是党任命的干部,行使权力更要在党章、规则下办事,必须严格遵守党纪党规。领导干部无论职务多高,权力多大,都要强化组织意识,正确地对待组织,不能一有权就任性,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一人独大,妄自尊大,滥用权力。
严在秉公。企业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为强企富工服务的,不是私权,不是谋私的工具。权力必须用在正道上,用在服务上。领导干部的职务越高,权力越大,为党为企为民服务的责任越重。企业领导干部必须心中始终装着职工群众,心中有企业,用权出以公心,一心为公,秉公用权,克己奉公。“公生明,廉生威”,行使权力要挺直腰杆,这样用权才有威信。要正确地处理好公与私、情与法的关系,正确地处理个人利益、局部利益与集体利益、全局利益的关系,顾大局,识大体。坚决杜绝“以关系代替原则,以感情代替党性”,坚决杜绝纵容私欲,以权谋私,公权私用,钱权交易、权权交易,搞团团伙伙,甚至利益输送。
严在廉洁。用权重在廉洁。廉洁用权,一是清清白白,干干净净。只有自己干净,洁身自好,不昧良心,背后不遭人指指点点,才能要求别人,管好别人,带好团队。廉洁用权,必须自己首先、带头廉洁从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制度,领导干部亲属不相容岗位、职务回避制度,带头遵守八项规定,不搞特殊化,不搞特权,不搞不正之风,不搞腐败;更不能有这样的错误的认识,认为自己是“企业”的干部,“企业”特殊,就放宽标准,降低要求。党的纪律规矩对所有党组织的党员干部都适用,标准一致,没有特殊性。作为国有企业的干部,更要权为企谋,权为民谋,更要正确对待个人的名誉、地位、利益。二是要自觉地接受监督。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是对干部的一种爱护。领导干部不论贡献有多大、资历有多高,都要有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事实证明,不从严管理干部,就是放任干部,是在害干部。没有不受监督的权力,权力不受监督,只能导致腐败。
严在作为。在其位,谋其政。权力和责任对等,有权必须有责。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担当责任,必须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责任推不掉,也脱不下。不能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 必须为了企业,为了职工利益,奋发作为。不管权力大小,在什么岗位,责任都不小,压力也不小,谋事、干事、成事都是一贯的要求。领导干部要对分管的工作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作为意识,对工作的主要矛盾要积极调研,认真思考,主动解决,不能回避推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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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以用权心得体会


范文一

严以用权是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教育要求之一,是依法治国,从严治党的关键和基础。治国必须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务必要管好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按照党的宗旨、法律的权限去行使权力,从而打造出一支作风硬素质高的干部队伍,筑牢党的执政基础,树立党的执政威信,凝聚党心民心,推动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

一是用权要依法。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一以贯之的基本理念,是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鲜明主题。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和法律,那么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党的领导干部自然不能有权就任性,无论是谁都要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事办事。西汉的刘向说:知为吏者奉法利民,不知为吏者枉法以害民。总书记也说: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党的领导干部在运用手中权力的时候要时刻绷紧法律这根弦,依法依规行使权力, 依法处理各种事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要妄图利用权利去寻租空间,不能心存侥幸,企图跨越法律红线。符合法律的事提倡去做,违法违纪的事坚决不做,使自己成为一个知法、守法、依法、用法的好党员、好干部、好公民。

二是用权要民主。民主是党的生命,决定着人民群众的人心向背。领导干部的民主作风直接关系到团队的和谐团结,关系到工作的推动开展。总书记说过: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如果领导干部民主作风不过硬,满目拍板,个人专断,出了问题,轻则没人同情,没人解围,工作被动,重则给事业带来损失。俗语有 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人多力量大等说法,就是告诫我们一个人的力量和智慧是有限的,只有群策群力,才能集中智慧,取得真经,少走弯路折路。所以,领导干部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应坚持有事要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必商量的原则,才能断事合其理,处事利其成,果断不专断。

三是用权要透明。透明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前提保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举措。习近平总书记说: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抓紧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句话虽然是针对反腐的经验和教训得出的结论,但是运用在党的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方面也是一样的道理,只有领导干部的权力规范透明运作了,才会有效监督越权越法的行为发生,才会让党员干部坦坦荡荡地做官,清清白白做人。党的领导干部要善于放下面子,胸怀宽阔,在利用手中权力作出决策、制定政策时,要自觉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讲清决策的道理,阐明处理事情的依据,切实以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自觉接受权力监督,把自己手中的权力放在阳光下透明运行,赢得群众的信任与支持,齐心协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四是用权要公正。公正是领导干部的道德操守,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基本要求。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党的领导干部在使用权力的时候,要正直公平,实事求是,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政策办事,随时提醒自己用权时是否有优亲厚友,厚此薄彼的行为。事情无论大小,都是党的意志的体现,都代表着党的形象,所以无论亲疏远近,领导干部在行事时都应一碗水端平,一视同仁对待。要以坚强的党性作保证,秉公办事,顾全大局,做到公平不倾斜,公正不护短,公道不藏私,以公正律己,以公正服人,赢得人民长久的拥护和支持。

范文二

严以用权,关键是严格规范党委用人权和政府事权。要严格制度程序、强化监督问责,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三个清单

中央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的放矢,切中要害,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信心。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在作风建设上持续用力,切实把严和实的要求立起来、树起来,扎实推进开放宁夏、富裕宁夏、和谐宁夏、美丽宁夏建设。

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首要的是解决好权力观问题,关键是严格规范党委用人权和政府事权,确保权力的行使不偏向、不变质、不越轨、不出格。公权姓公,不属于任何个人。公权为民,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搞清楚权力是谁给的、权力是用来干什么的,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真正把权力用在为民造福、为党尽责上。

党委用人权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权力,也最容易出问题。选人用人是一个风向标,用好一个干部,可以激励一批干部;用错一个干部,也会挫伤一批干部的积极性。现在,许多干部出问题,除干部自身原因外,主要是一些党委(党组)在选人用人上出了问题。

行使好党委的用人权,重点要严格制度程序、强化监督问责,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上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基本法,必须严格执行,对干部工作的原则、标准、条件要坚持,对选拔任用的具体制度和要求要落实,不能放水,不能留后门,防止执行制度走过场。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是规定动作,必须严格履行,程序该走的必须走,一个都不能少,不能下跳棋,防止程序虚设、空转。加强监督问责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是对组织最有力的呵护,无论是各级党委及组织、纪检部门,还是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增强监督意识,对选人用人大胆监督,也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

政府事权是依法履职的权力,与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与群众的利益紧密相连,必须依法规范行使权力,决不能任性用权。政府事权必须于法有据,绝不能认为权力越大、权力越多就越好。

依法规范政府事权,核心是解决权力边界的问题,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三个清单。一方面,法无授权不可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环境。在经济新常态下,简政放权就是抓发展、稳增长,是实实在在的解放生产力。另一方面,法定职责必须为,依法履行好政府的管理、引导和服务职能,积极主动为企业、为群众服务。市场的作用要发挥好,政府的作用也要发挥好,该管的必须管住管好,特别是对食品安全、环境污染、安全生产等,要严格依法管理,守住法律法规底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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