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纪律挺在前面学习心得体会

对你来说,别人的想法你也不一定会接受。将自己阅读过的文字,以写作的方式来对它进行点评,这个过程就是写心得体会的过程。在日常的生活中,说到心得体会,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心得体会可以总结出具体的经验和想法。那么你知道正确的心得体会书写格式吗?也许"把纪律挺在前面学习心得体会"就是你要找的,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把纪律挺在前面学习

根据局党组"把纪律挺在前面"工作试点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和王岐山同志关于"把纪律挺在前面"重要论述精神,把纪律挺在前沿,现谈谈近段时间学习"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学习心得。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这一要求顺应了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的现实需要,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是我们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必须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要深化对纪律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强化纪律是针砭时弊之举、治国安邦之策。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从改进作风入手,坚决反对"四风",严明党的纪律,严厉惩治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捍卫了党的纪律的权威性。但也要看到,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现象在党内较为普遍,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利已主义、好人主义的问题仍比较突出,违反党的纪律的现象在一些领域甚至相当严重,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理,势必严重危害党的肌体健康、危及党的执政地位。当前,我们党正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历史使命越光荣,奋斗目标越宏伟,执政环境越复杂,越要增强忧患意识,越要强化党的纪律建设。我们党员干部必须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战略决策上来,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上来,切实把纪律建设"挺在前面",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的要求落到实处。一是要加强纪律的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对党纪的敬畏感,使广大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做到令行禁止,不违纪、不逾规,切实把党的纪律立在党员干部的脑海里、心坎上、行为上,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二是要按照明确规范、完整系统的要求,及时清理、修订和完善党内法规制度,进一步明确和划定纪律"底线"和"红线".通过为党员干部行为立好规矩、划定底线,进一步把党规党纪的篱笆扎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三是要在严查违纪行为上下功夫。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切实加强对党的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的纪律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触犯了纪律就要及时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函询约谈,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发挥纪律的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两个方面作用。四是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狠抓责任落实。明责才能使其知责,问责才能促其尽责。工作中有没有党不管党、治党不严的问题,有没有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对出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切实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不断加强党章党纪学习是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党章党纪是共产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事业不断繁荣发展的有力保证,它对共产党员做什么、怎样做、做成什么样,都有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规定,包括政治、经济、组织、人事、宣传、群众、外事、保密等各个方面。因此,每个共产党员要保证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方向不失准、行为不失范,就必须不断加强党章党纪的学习,始终做到心中有党。

学习党章党纪,要联系自身实际学习,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更要视党章党纪重于生命,时刻把它放在心中最重的位置。 学习党章党纪,要结合反腐倡廉学习,明白自己要怎么样,不能怎么样,既洁身自爱,又从善如流。

严格遵守党章党纪是共产党员的行为准则,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河南、浙江等地调研时强调,从严治党,就是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管住大多数。这些都要求共产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章党纪,要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立起来、严起来。

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维护党的团结,不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超越权限办事;服从组织决定,决不搞非组织活动,不跟组织讨价还价,不违背组织决定,不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遵守党的廉政纪律。坚持做到不搞权钱交易,不插手干预经济事务,不违反财经纪律;遵守党的群众纪律。认真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遵守党的生活纪律。不参与赌博,不热衷于吃喝玩乐,不搞封建迷信,不借大操大办敛财;遵守党的保密纪律。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同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的现象作坚决的斗争,坚决保卫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上饶市管理局财审科科长 谢本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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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纪律挺在前面学习心得


把纪律挺在前面学习心得(一)

近日,中心领导班子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集中开展了“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专题学习讨论活动。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和《以啄木鸟精神严格执纪》等相关文章,经过讨论,现将学习体会汇报如下:

通过学习,我们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根本保证,而遵守纪律从严治党的核心,因此王岐山同志强调:“必须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明确纪律的内涵,密切联系实际、求真务实,把纪律执行到位,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

一、明确纪律的内涵。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 党的纪律和党内规矩是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也是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体现和可靠保证。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等。纪律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是党员干部成长路上的“安全带”。作为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才能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依章而行,不闯“红灯”。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越雷池一步。

二、树立执纪观——“以纪律人”在前,“以法律人”在后

纪律与法律,一字之差。从词源本意上讲,纪律是“以纪律人”,法律是“以法律人”,两者有共性也有不同:

第一,纪律针对特定人群,法律针对非特定人群。纪律是党的组织和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律是体现全体国民意志且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总称。非党员不见得必须“遵纪”,但却必须“守法”。因此,纪律更具对象感和指向性,纪律缺失的主体责任更明确。换言之,有纪不执,账马上就能算到党组织头上。因此说:纪律检查工作就是政治。我们必须把握纪律建设的“树木和森林”,用从严治党、从严执纪的尺子来衡量“森林”,不能满脑子都是违法案件,只知法律、不知纪律,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第二,纪律以个体和组织信仰做支撑,法律以国家强制力做后盾。不论纪律还是法律,最终“落地”靠两条:一是自律,二是他律。但法律不以个体信仰作前提,纪律恰恰相反,是公民选择某种信仰后自愿服从的结果,更主要是“自律加他律”的行动。因此,如果党纪不彰、执纪不严,不但是个体的悲剧,也是组织的悲哀,因为个体要为违纪行为付出代价,组织也会被动“买单”,使政治信用和组织信仰受到伤害。

综上所述,如果“错把法律当尺子”,把所有党纪问题都最终归结为法律问题,违纪问题都等到违法后再处置,将在执纪策略、观感和后果上面临极大被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防止“只重视查办大案要案,只要领导干部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节’,就没人管、不追究,忽视日常监督执纪”的倾向。

三、发扬“啄木鸟精神”。

作为“森林医生”,啄木鸟以“治病救树”为己任,只要发现哪棵树木有害虫,无论害虫潜藏树木多深,啄木鸟都能把它掏出树干除掉,而且从不退缩和放弃。这种勇于发现问题和善于解决问题的精神,被人们形象地称为“啄木鸟精神”。对于纪检工作而言,“啄木鸟精神”就是要做到严格执纪,及时发现违纪行为,及时纠正违纪行为,只有管住现在违纪的“虫”,才能杜绝未来违法的“虎”。

四、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加强纪律建设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自身建设,作守纪模范

正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带头习纪律、带头守纪律,带头执纪律,牢固树立“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观念,严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以身作则,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做落实的排头兵。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

2. 组织党员学习,营造守纪氛围

配合“守纪律、讲规矩”相关活动,加强对党员的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以及其他党内法规,使每个党员、干部时时刻刻想到必须按党的纪律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正确执行党的纪律。

3.转变纪检观念,做好基层纪检工作

中心作为基层,要将今后的纪检工作重点放在发现和纠正违纪行为上。发扬“啄木鸟”精神,经常性开展对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和倾向,督促纠正整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按照“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的要求,坚决反对和认真处理一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破坏党的纪律的行为。

把纪律挺在前面学习心得(二)

习近平总书记在年初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最近,通过学习王岐山同志在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工作班开班式上的辅导报告,更加清醒地认识到,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必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这也是和反腐败斗争必须遵循的“大逻辑”。

一、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在理念上回归“原教旨”,遵循“知行合一”的逻辑。执纪是纪委的本职,纪委的职责就是用党章党规党纪去对照党员干部的行为,依纪依规进行监督执纪问责,维护纪律的严肃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纪委必须回归本职、回归“原教旨”,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建立更加前沿的防御阵地。为了夯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思想基础,解决一些同志思想认识模糊、对不准表、跟不上趟、行动迟缓无力等问题,我们注重做到“三个深化”:一是深化内涵认知。认真组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促进在监督执纪理念上回归“原教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四、五次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实质,形成纪律挺在前面的共识,保证行动坚决有力。二是深化职能定位。进一步强化“依纪”监督问责力度,市纪委机关把案件室统一改称为纪检监察室,案件线索统一规范称为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在原来3个纪检监察室的基础上,新增加2个纪检监察室,明确了纪检监察室对所联系单位和县(市、区)全面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坚持用纪律来丈量党员干部的行为,找准执纪监督的职责定位。三是深化责任要求。为强化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认知教育和警示教育,紧跟中央、省委和省纪委的工作节奏和步伐,3-4月份分5期组织培训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副县级以上党员干部、乡(镇场、街办)党政正职共约1800人,进行守纪律、讲规矩专题集中教育培训,并通过以上率下、压力传导的方式,分层、分类、分批培训党员干部10000余人次,促进各级党员干部把纪律铭于心、践于行、习于常,在全市逐步形成了自上而下抓纪律的新局面。

二、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在指向上“管住大多数”,遵循“治树护林”的逻辑。把纪律挺在前面,就必须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正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不仅要拔“烂树”,更要治“病树”、正“歪树”,管好“未病之树”,用从严治党的尺子来“治树护林”,用“全面从严”的纪律要求来管住“大多数”党员,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一是把监督的“镜头”对准大多数。将监督检查的重点由领导干部转向普通党员干部,发扬“钉钉子”精神,不间断、高密度地组织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不放过任何违反纪律的人和事,做到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对不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等违纪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在全市党员干部队伍中形成了敬畏纪律、遵规守矩,不踩红线、不越雷池的良好氛围。二是将审查的重点瞄准大多数。严格用纪律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对轻微违纪但未违法的,一律及时审查处理,防止“苍蝇”变“老虎”;对有信访反映但未违纪的,一律约谈提醒,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坚持用纪律手段使违纪者“出汗排毒”、幡然悔悟、回归正道,彻底纠正一些党员干部存在的“只要不违法犯罪,违反纪律是小事”的错误认识,杜绝把全面从严治党混同于处理少数有严重问题的干部的错误倾向。三是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针对党员干部“小错不断、大错不犯”现象,我们借鉴足球比赛“黄牌警告两次累计为红牌”的规则,在茅箭区试行“累错重责”制度,规定党员干部在首次受到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或书面检查等组织处理之日起一年内出现3次及以上的,加重问责,给予纪律处分;党员干部3次以上被问责,领导也要受牵连。目前已公开通报典型案件33起,共111人记入“累错重责”档案,真正使广大党员切身感受到,纪律不是稻草人、软约束,而是高压线、硬杠杠,从而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三、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在执纪上坚持“一寸不让”,遵循“纪严于法”的逻辑。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不能把执纪退却到法律的底线上,错把法律当作了管党的尺子。领导干部“违法”,必先“违纪”;只有不“违纪”,才能守住不“违法”,才能防止出现两极分化,不是“好同志”、就是“阶下囚”的现象。纪委不是党内的公检法,必须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紧握党纪这把“戒尺”,坚持一把尺子执纪到底、一寸不让。一是监督关口“前移”。坚持关口前移,让“红灯”亮在越位前,使纪律这把管党治党的“钢尺子”真正亮起来、严起来,让一切心存侥幸的人始终对纪律保持高度的敬畏之心,不敢越雷池一步。对那些“违纪已过、违法未满”的党员干部,必须痛下决心,硬起手腕,率先于法律作出反应,及时处理到位,既明“家法”,又护“国法”, 防止其在错误道路上越滑越远,这既是雷霆手段,也是菩萨心肠。二是执纪标准“从严”。坚持纪律要求从严,监督执纪从严,改进作风从严,制度执行从严,责任落实从严,自身建设从严,着力构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完整链条。坚持把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对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今年春节期间,市人社局原局长孙某被曝在清理办公用房中玩“搬进搬出”游戏,我们不仅对孙某进行免职处理和党纪处分,还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局原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予以追责,在全市上下引起强烈反响。三是问责追究“抓早”。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形成“抓早抓小、治于初萌”的工作态势,一旦发现问题线索,就毫不迟疑地实施纪律审查,动辄则咎,有病马上治。截至4月底,全市共函询党员干部35人次,诫免谈话41人次,初核问题线索395件,同比增长24.6%。立案400件,同比增长100%。县处级干部立案18人,同比增长80%。乡科级立案97人,同比增长116%。市纪委下发5期通报,通报48起典型案件,其中包括12起责任追究案件,达到发现一人、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四、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在目标上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遵循“破立并举”的逻辑。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必须做好“破”和“立”两篇文章。“破”是为了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立”是为了重构政治生态。“破”就是要高压反腐、剜除毒瘤;“立”就是要遵守规矩、建章立制。有破有立、破立并举,才能维护党的集中统一,才能夺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最终胜利。一是在“破”上较真劲。紧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攥紧拳头监督执纪问责,横下一条心整治“四风”,“舍得一身剐”惩治腐败,确保党规党纪刚性执行。今年以来,全市仅查处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案件58件。通过严肃执纪,保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形成全市上下步调一致、奋发进取的强大力量。二是在“立”上见真章。针对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不严不实”这个核心问题,建制度、立规矩,推进“不敢”向“不能”延伸拓展,构建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的长效机制。市委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委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关于解决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四难”问题的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落实“两个责任”等系列制度,坚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铁笼子”,让权力不能任性。三是在“责”上下真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市委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融入到落实“两个责任”过程之中,研究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将纪律建设的要求进一步细化、硬化,立好“铁规矩”、划好“硬杠杠”。在年初,把市纪委全会参会范围第一次扩大到全市125个乡镇(街办)党委书记,持续传导压力,打通落实“两个责任”的“最后一公里”,坚决消除“上面九级风浪,下面却纹丝不动”的不良现象。采取“挨家挨户”与党委(党组)书记个别谈话、座谈的方式,带动市、县、乡三级层层开展面谈1560人次,实现了压力传导无盲区。今年是“问责之年”,抓住执纪问责这个有力的“缰绳”,强化“一案双查”,对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党员干部动真格问责追究。截至目前,全市已实施“一案双查”3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理48人,进一步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释放出牵不好“牛鼻子”就要“挨鞭子”的强烈信号。

把纪律挺在前面学习心得(三)

按照区纪委下发的《关于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学习中国纪检监察报“学思践悟”专栏的通知》要求,自己认真学习了“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有关专栏文章。通过学习,自己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分析新时期党的建设基本态势与客观要求、自觉运用中国共产党执政与建设规律的基础上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特别是对习近平总书记“要让纪律成为高压线,要把笼子通上电”和王岐山书记“要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论述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这一重要论述的重要意义有了进一步认识。

“把纪律挺在前面”,是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也要看到,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区域性腐败和领域性腐败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共存,体制外和体制内挂钩,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如果不保持高压态势及时遏制、根治腐败势头,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通上电,势必前功尽弃,只有一以贯之地“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摆在更加重要的地位”, 把纪律挺在前面,才能让党员干部在面对各种错误思潮时不迷失、不跑偏,在行使权力时不任性、不越轨。

“把纪律挺在前面”,是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很多腐败分子违法都是从违纪开始的。以前我们把主要精力放在发现查处少数严重违纪违法分子上,缺乏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意识,不重视平时的纪律监管,没有正确用好遵规守纪来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对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缺乏应有的重视,致使一些党员处在纪律“脱管”状态,助长了部分党员干部的侥幸心理,不把纪律当回事,一定程度上造成党员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弱化,阻碍事业发展、损害群众利益,危害党的执政根基。

“把纪律挺在前面”,是强化纪委本职工作的需要。 “监督执纪问责”是基层纪委的主业主责。但现在也存在一种倾向,认为纪委重点是查办大案要案,监督到位了,出了事就问责,忽视了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日常管理。作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具体执行者、实践者,必须要着眼党风廉政建设大局,回归纪委作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主业主责,既要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又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强纪律建设,推动全党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

二是“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这一重要论述为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明确工作方向。“把纪律挺在前面”,是纪检机关深化“三转”,对党章赋予职责的进一步回归。它明确了主责主业,纪委不能无所不管,要紧紧咬住本职,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做到“三个及时”。一是主责主业,及时介入。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和手段,体现作为,落实监督。二是监督执纪,及时提醒。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注重抓早抓小、动辄得咎,及时点名问责。三是上下贯通,及时联系。及时与本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做好“双汇报”,上下沟通,专题汇报工作情况,争取同级领导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支持。

丰富工作内容。一是开展传统文化教育宣传活动,筑牢思想防线。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完全筑牢党员的思想底线,在机关、各村打造传统文化宣传墙、文化走廊以及各种送文化走访活动,在全街道营造讲道德、守规矩的文化氛围,让传统美德内化于心,使守纪律成为每名党员的自觉行动和新常态。二是纪律约束到位,规范干部行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细化“日常行为考核、业务工作考核、民主评议考核”三个一百考核细则,严格执行规矩、纪律,加大对违法家规、国法行为的惩戒,使每个党员心中有规矩、行为守纪律。三是职责分工要明确,建立监督“高压线”。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党委发挥立规矩、建机制的作用,纪委要围绕主业主责、协调跟进,各分管领导做好业务工作安排、日常思想和廉政工作监管。要严字当头、敢抓敢管,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出了问题就要追责,使每名党员干部都敬畏历史、敬畏百姓、敬畏人生。

创新工作方式。围绕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调整工作方式方法,敢担当,善履职,在推进“四个全面”治国方略中发挥作用。一是抓典型。就是要注重问责,改变以往大把抓的方式,开会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二是抓细节。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看住公款吃喝、送特产、乱开小工费等一件件小事,以点带面、小中见大,加强基础工作,强化日常管理。三是抓结合。要上下联动,在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的同时,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运用互联网思维,加大执纪查处和公开曝光力度,利剑作用就发挥出来了。

三是“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这一重要论述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是要敢于担当。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有很强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发现问题,要敢抓善管,能啃硬骨头,把该负的职责切实负起来,把该担的重担切实挑起来,危难之中见真情,危难之时看品格,在工作中真正体现自己的价值、体现纪检监察干部的担当。二是要带头守纪。“己不正焉能正人”,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要求,始终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严格自律,坚决按照党的规矩办事,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三是要严格执纪。“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必须把严格执纪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决不能让党规党纪成为“纸老虎”、“稻草人”,“打虎无禁区,拍蝇无死角”。“老虎”、“苍蝇”一起打,这是总书记反复强调的一个鲜明观点。反腐败不定指标,没有限额,毫不留情,绝不手软。

把纪律挺在前面心得体会


把纪律挺在前面(一)

近日,中心领导班子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集中开展了“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专题学习讨论活动。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全面从严治党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和《以啄木鸟精神严格执纪》等相关文章,经过讨论,现将学习体会汇报如下:

通过学习,我们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根本保证,而遵守纪律从严治党的核心,因此王岐山同志强调:“必须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明确纪律的内涵,密切联系实际、求真务实,把纪律执行到位,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

一、明确纪律的内涵。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 党的纪律和党内规矩是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也是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体现和可靠保证。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保密纪律等。纪律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是党员干部成长路上的“安全带”。作为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才能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依章而行,不闯“红灯”。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越雷池一步。

二、树立执纪观——“以纪律人”在前,“以法律人”在后

纪律与法律,一字之差。从词源本意上讲,纪律是“以纪律人”,法律是“以法律人”,两者有共性也有不同:

第一,纪律针对特定人群,法律针对非特定人群。纪律是党的组织和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法律是体现全体国民意志且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总称。非党员不见得必须“遵纪”,但却必须“守法”。因此,纪律更具对象感和指向性,纪律缺失的主体责任更明确。换言之,有纪不执,账马上就能算到党组织头上。因此说:纪律检查工作就是政治。我们必须把握纪律建设的“树木和森林”,用从严治党、从严执纪的尺子来衡量“森林”,不能满脑子都是违法案件,只知法律、不知纪律,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第二,纪律以个体和组织信仰做支撑,法律以国家强制力做后盾。不论纪律还是法律,最终“落地”靠两条:一是自律,二是他律。但法律不以个体信仰作前提,纪律恰恰相反,是公民选择某种信仰后自愿服从的结果,更主要是“自律加他律”的行动。因此,如果党纪不彰、执纪不严,不但是个体的悲剧,也是组织的悲哀,因为个体要为违纪行为付出代价,组织也会被动“买单”,使政治信用和组织信仰受到伤害。

综上所述,如果“错把法律当尺子”,把所有党纪问题都最终归结为法律问题,违纪问题都等到违法后再处置,将在执纪策略、观感和后果上面临极大被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防止“只重视查办大案要案,只要领导干部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节’,就没人管、不追究,忽视日常监督执纪”的倾向。

三、发扬“啄木鸟精神”。

作为“森林医生”,啄木鸟以“治病救树”为己任,只要发现哪棵树木有害虫,无论害虫潜藏树木多深,啄木鸟都能把它掏出树干除掉,而且从不退缩和放弃。这种勇于发现问题和善于解决问题的精神,被人们形象地称为“啄木鸟精神”。对于纪检工作而言,“啄木鸟精神”就是要做到严格执纪,及时发现违纪行为,及时纠正违纪行为,只有管住现在违纪的“虫”,才能杜绝未来违法的“虎”。

四、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加强纪律建设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加强自身建设,作守纪模范

正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带头习纪律、带头守纪律,带头执纪律,牢固树立“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观念,严格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以身作则,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做落实的排头兵。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

2. 组织党员学习,营造守纪氛围

配合“守纪律、讲规矩”相关活动,加强对党员的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以及其他党内法规,使每个党员、干部时时刻刻想到必须按党的纪律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正确执行党的纪律。

3.转变纪检观念,做好基层纪检工作

中心作为基层,要将今后的纪检工作重点放在发现和纠正违纪行为上。发扬“啄木鸟”精神,经常性开展对执行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和倾向,督促纠正整改,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按照“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的要求,坚决反对和认真处理一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破坏党的纪律的行为。

高压维抢中心

把纪律挺在前面心得体会(二)

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切实履行责任担当

全面从严治党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管党治党要靠党内规则、严明纪律,要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我们要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恪尽职守,敢于担当,向党和人民群众交上合格的答卷。

要把思想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上来。党的以来,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从而使党更加坚强、更有力量,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政治保证,也是对反腐败斗争和作风建设的系统总结和规划指引。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战略决策上来,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上来,将全面从严治党摆在突出位置,上升为长期指导方针,有机融入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行动。

必须把加强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纪律是刚性约束,是从严管党、依规治党的重要依据。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是检验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标准。纪律建设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反腐败斗争的治本之策。党的历史使命越艰巨、奋斗目标越宏伟、执政环境越复杂,就越要守纪律讲规矩,越要加强纪律建设。岐山书记强调要把党规党纪的篱笆扎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要求细化具体、系统规范,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就是要发挥纪律规范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就是要教育、引导、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从政的生命线,真正做到执行纪律无条件,遵守规矩不含糊,守住底线不逾越,遇到红线不触碰。各级领导干部要在守纪律、讲规矩上作表率,坚决做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五个必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将加强纪律建设与和反腐败斗争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推动党员干部“明纪畏矩”、推动党内生活“遵规守纪”,推动责任部门“违纪必究”,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养成和政治习惯,努力形成全党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氛围。

严肃执纪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担当。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起执纪监督问责的重任,深化查办案件、作风建设、巡视监督和源头治腐“四项任务格局”,全面履行好推进从严治党赋予的历史使命。要从严监督,加强对各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工作。要从严执纪,让纪律严起来、落下去,既加强对顶风违纪搞“四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的纪律审查,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放松,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查腐败分子。要从严问责,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规定,按照岐山书记提出的对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敢担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四风’禁而不绝的,对巡视反馈和移交的问题不整改、不查处等情形,都要坚决问责。

重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徐松南:敢于担当 切实履责 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四个全面”是引领民族复兴的战略布局,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四个全面”上,围绕“四个全面”推动各项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是贯彻“四个全面”之魂,严肃纪律是贯彻“四个全面”保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这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要敢于碰硬,切实履责,把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部署落实到位。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深入落实“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抓住“两个责任”这个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从严治党关键在严格执纪,抓“两个责任”的落实,必须以严格的纪律作保障,必须严明党的纪律。没有严格的监督执纪和责任追究,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就难以抓住。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引发腐败,印证了“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的现实针对性和紧迫性。必须要通过纪律建设,锤炼党员干部党性,推动各级党委纪委切实担当,确保各项工作支撑落到实处,推动“两个责任”在各级党组织落地生根。

二是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滴水穿石非一日之功。我们在年末岁初的明察暗访发现,当前“四风”问题面上有所好转,但树倒根在,重压之下花样翻新,比如,吃喝风刹住了,但党员干部赌博问题仍时有发生;迎来送往封红包的情况少了,但节礼来往的问题尚未根治。作风问题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从严治党,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必须持续释放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列为纪律处分重点的明确信号,对作风问题进行严格定性量纪和严肃处分。必须加大日常检查、监督执纪、公开曝光力度,以严的纪律、严的规矩、严的制度管住干部,使其习惯在严格律己中担当责任,适应在严格约束下干事创业,使好的作风成为常态,以优良党风促民风社风持续向好。

三是严惩腐败不动摇。当前,要紧紧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目标任务,做到惩治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强化“不敢”的氛围。攥紧拳头、集中力量,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坚决查处违反党纪法规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发现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

四是让纪律更加明确规范、完整系统。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从严治党,必须依规治党。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要求,及时清理、修订和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对党章和其他党规中的纪律要整合概括,使之具体化。着重规范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明确纪律要求,建立配套制度,做到要义明确、简明易懂、便于执行。健全党内法规执行机制,强化党规党纪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纪律严肃性。

贵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宋璇涛:将责任抓在手扛在肩 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贯彻落实这一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有纪可依、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为党的各项事业顺利推进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是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的根本保证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旗帜鲜明地严明纪律写入了党章。90多年来,我们党从革命到建设到改革,栉风沐雨、历经坎坷,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根本原因在于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出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等“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体现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是我们党治国理政方略与时俱进的新创造、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新飞跃。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引领中华民族走向繁荣、富强和文明,必须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在这“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从严治党体现了伟大事业与伟大工程的统一,体现了党的建设与治国理政的统一。只要我们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就有了希望。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是要靠纪律,就是要凭规矩。但是现实生活中,党的纪律建设面临的形势严峻复杂,纪律松弛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纪律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我们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坚持惩防并举,破立结合,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以严的标准要求党员、严的措施管住干部,以严明的纪律凝聚起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强大动力。

二、切实担负起维护党的纪律的职责使命,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要在树立纪律意识上下功夫。坚持把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党的纪律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的遵崇度和敬畏感,把纪律和规矩的要求落实到思想和行为的细节中。注意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刻把握党的各项纪律规定,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和群众纪律,做到令行禁止,不违纪、不逾矩。

要在划定纪律“底线”、“红线”上下功夫。“底线”是必须做到的行为规则,“红线”是不可逾越的禁止性规定。“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是党员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底线和红线,必须不折不扣抓好落实。同时,要针对一些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和关键环节,划定规范干部行为的“底线”和“红线”,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有权不可任性、用权不能随意。

要在严查违纪行为上下功夫。加强对党的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向罔顾纪律规定的行为宣战,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对违反党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情节严重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通过严格执行党规党纪,切实发挥纪律的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作用,真正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三、发挥示范表率作用,首先在纪检监察机关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要在各级党组织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首先要在纪检监察机关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我们要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把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成为纪律严明、令行禁止的机关。

要增强责任意识,坚守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者,又是机关自身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必须以实际行动把主体责任履行好。其他党委(党组)和党委(党组)成员履行不好主体责任要追究责任,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履行不好主体责任,毫无疑问更应该追究责任。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级班子成员都要知责明责履责,切实带好队伍。

要抓好建章立制,完善纪律规定。围绕信访举报处置、问题线索管理、案件查办、定性量纪等权力运行,按照相互制约的原则,出台紧贴现实情况、可操作性强的制度规定,明确纪律要求,使纪检监察机关各项工作有纪可依,使制度的“笼子”编得更密、扎得更紧。要不折不扣地抓好制度执行,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使纪律有权威、受遵崇。

以高标准、硬措施,严格教育管理干部。要严于教育,经常对纪检干部进行党性教育、纪律教育、作风教育,引导干部爱党忧党、遵章守纪、扎实工作。要严格管理,既管干部的职责履行和权力行使,还要注重分析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行为动向,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批评、纠正,做到防微杜渐、防范未然。案件审查是纪检机关最核心的权力,尤其要把从事办案工作的干部看住、管紧,防止以案谋私。要严肃查处,对违反纪律的纪检干部,绝不藏着掖着,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该移送司法机关的移送,该纪律处分的纪律处分,该清除队伍的清除,形成违规必究、违纪必查、违法必惩的鲜明导向。

甘肃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晓兰:让遵守纪律成为自觉 让违反纪律付出代价

“要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这一要求站位高远、直指关键,深刻阐明了全面从严治党在党中央治国理政“四个全面”全新战略布局中的重要地位和根本保证作用。维护党的纪律,是纪律检查机关的首位职责。各级纪委必须把严纪律、立规矩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

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必须教育、引导、督促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党纪党规意识,使遵守纪律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党的纪律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党的规矩是对党员党性的重要考验。加入中国共产党,就必须受到党规党纪的约束。党内决不允许有不受党纪国法约束甚至凌驾于党章和党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要强化党纪党规宣传教育,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守纪律讲规矩既是“紧箍咒”也是“护身符”,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做党规党纪的忠诚信仰者、坚定捍卫者、模范践行者。

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必须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让违纪违规者付出代价。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只有使党的各项纪律都严起来,真正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才能形成震慑,使党员、干部对纪律心存敬畏和戒惧,不敢越雷池半步。各级纪委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求严、措施严,对上严、对下严,对事严、对人严”的重要指示,秉承“严管厚爱”的理念,紧握“戒尺”严格执纪,对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切实履行执行和维护党纪党规的政治责任。一方面,要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加强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问题,坚决查处欺骗组织、对抗组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坚决惩处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党员干部,切实捍卫党纪党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另一方面,要严格实施责任追究。用好问责这个“撒手锏”,坚持“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切实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把纪律挺在前面党员学习心得体会


把纪律挺在前面党员学习

叶堂锋

"把纪律挺在前面",也就是党的纪律必须挺在法律的前面,政治上要讲忠诚,组织上要讲服从,行动上要讲纪律,党的纪律严于国法,一个党员不仅要固守法律底线,做遵守法律的表率,还要严格遵守党章、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作为一名新党员的不仅要认真学习党章,把党章的要求作为行为的准则,时刻把党纪铭记在心,更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奋勇当先挺在纪律的最前沿。

第一,做党的忠诚卫士。作为一名新党员,只有对党忠诚,才能听党指挥,无私奉献,才能坚守捍卫党的纪律,干净干事、敢于担当,时刻做到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妄为。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要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勇于开拓,要努力提高医技水平,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

第二,做遵守纪律的标杆。"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 挺在纪律的前沿,作为党员要有"向我看齐的底气和胆量,以纪律为明镜,要求他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要敬而远之。在当下各种各样的诱惑无时不在,腐败的病菌无孔不入,时刻面临腐蚀和反腐蚀的考验,务必防之又防,慎之又慎,要坚持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

第三,做遵守院纪科规的标兵。作为一名新党员,要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做落实的排头兵,带头遵守各项院纪科规, 牢固树立"把纪律停在前面"的观念。严守行业纪律,依法执业、廉洁行医,认真学习卫计 委下发的《加强医疗卫生"九不准"》文件,使行风纪律挺在前面,并以此为契机,改进工作作风,切实为患者服务。

综上所述,把纪律挺在前面,是从严治党的具体体现,只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才能保证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才能团结、引领、组织群众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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