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总书记对各级领导干部的这一新要求,是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一系列重要论断的最新凝炼和提升。遵循“三严三实”,是每一位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现“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路径、工作方法、做人之则,更是一条要始终坚守的为政之要。
“三严”是对修己正身之道的凝练和提升,也是对我们*人为政之规的高度概括。修身,才能净化升华思想认识,涤荡锻造纯洁灵魂,做到身强身正。用权,旨在以法规为度,严字当头,公字在心,用之公平,杜绝滥用职权,做到心正权正。律己,旨在自律,重在自觉,常思常想,常照镜子,正正衣冠,治治小病,不该伸的手不伸,不该讲的话不讲,不该做的事不做,做到行得正、走得端。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党员、干部要狠刹四风、端正作风,就要把“三严”要求切实贯彻在从政的全过程。只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才能严以修身。只有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才能严以用权。只有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才能严以律己。
“三实”是对领导干部工作生活方方面面作风建设的更高更实要求。谋事要实,就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所谋所思所为之事要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好大喜功,不虚荣浮夸、脱离实际。创业要实,就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从小事做起,从群众关心的事做起,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做人要实,就要诚字当头、实字为先,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公道正派。
“三严三实”是为政之要。“严”是慎独慎微的自律,“实”是脚踏实地的干劲。每一位领导干部,要把为政之“严”与做事之“实”熟稔于心、相互融合、外化于形,才能高举为民务实清廉之旗,经得起各种各样的冲击和诱惑,营造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风清气正的为政环境,也才能更好地实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价值追求。
严以用权必须秉公谨慎阳光
在“三严三实”中,严以用权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关键环节,直指领导干部作风的核心。权力是把“双刃剑”,能否正确为官用权,是对领导干部最经常、最现实的考验。正确用权,才能为民谋利,为民造福;滥用权力,会损害群众权益,败坏党和政府形象。
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有一个论断: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在基层一线,领导干部权力虽小,但直接面对群众、关系民生。如果用权不当,对百姓的伤害会很大,对党的形象会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再小的权力,只要牵涉到集体利益和群众的切身利益,也事关重大,必须严以用权,给权力划界。
严以用权,首要是秉公用权。要树立“权为民所赋”的意识,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基层检验检疫部门,上至局领导,下至检验检疫一线人员,手中多多少少都有一点权力,如果不能严格监督、严加约束、秉公用权,就不能保障权为民所用。只有从严治党、从严要求、从严制约,才能促进基层干部不断破除私心、成全公义。秉公用权,必须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把权力用到为人民谋利益上来,讲党性、讲规矩,认真严格执行好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秉公用权,还要求党员干部在用权时要公正公平、公道正派、一心为公、用权为民。从“铁八条”到反“四风”,我们党不断织密织牢纪律与制度之网,为的就是强化刚性约束,告诫各基层干部敬畏权力、慎用权力、自我约束,不可胆大妄为、胡作非为、为所欲为。
严以用权,关键是谨慎用权。权力的边界就是法治,权力运行要遵循法律的轨迹,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要加强对党纪国法的学习研究,做到知法守法,要加强制度建设,使每一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对照用权有规,要加快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界定每个科室部门及每个岗位职责与权力边界,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程序、环节、过程、责任,而且要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制度面前没有特权,不管什么人,“出笼”必受惩。对照严以用权的要求,基层一线人员在执行上级文件规定时,更不能理解片面化、执行简单化,也许基层一线、窗口人员简单的一句同意或者不行,对企业来说可能生死攸关。每一名基层党员干部,都要常怀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感,时刻警示和告诫自己,只有不踩“黄线”、不越“红线”,才能担负起执政为民的重任。
严以用权,重点是阳光用权。权力天然具有导致腐败的潜质,而阳光是的防腐剂。抵制腐败诱惑,防范权力滥用,还要求阳光用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以权谋私往往与暗箱操作联系在一起,决策、执行过程的不透明,给了弄权者上下其手的空间。揭开神秘面纱,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违法乱纪、权力寻租等行为就会无处藏身。近年来,“表哥”等腐败案件的查处,正是滥权越权“见光死”的例证。用公开透明的实际行动,坦诚接受群众目光的检视,私欲贪念就会望而却步,滥权越权行为就会被阻止在萌芽之前。
宁海检验检疫局一直致力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强化依法行政保障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检。不断加大力度培养基层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行使行政权力、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着重抓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和规章制度制修订工作,加快推出“两张清单”,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按规章制度执行,用好每笔钱,做好每件事。同时,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认真履行好上级赋予的工作职责,为促进宁海外向型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严以用权,关键是严格规范党委用人权和政府事权。要严格制度程序、强化监督问责,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三个清单”
中央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的放矢,切中要害,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信心。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在作风建设上持续用力,切实把严和实的要求立起来、树起来,扎实推进“开放宁夏、富裕宁夏、和谐宁夏、美丽宁夏”建设。
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首要的是解决好权力观问题,关键是严格规范党委用人权和政府事权,确保权力的行使不偏向、不变质、不越轨、不出格。公权姓公,不属于任何个人。公权为民,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搞清楚权力是谁给的、权力是用来干什么的,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真正把权力用在为民造福、为党尽责上。
党委用人权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权力,也最容易出问题。选人用人是一个“风向标”,用好一个干部,可以激励一批干部;用错一个干部,也会挫伤一批干部的积极性。现在,许多干部出问题,除干部自身原因外,主要是一些党委(党组)在选人用人上出了问题。
行使好党委的用人权,重点要严格制度程序、强化监督问责,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上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基本法”,必须严格执行,对干部工作的原则、标准、条件要坚持,对选拔任用的具体制度和要求要落实,不能“放水”,不能“留后门”,防止执行制度走过场。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是规定动作,必须严格履行,程序该走的必须走,一个都不能少,不能“下跳棋”,防止程序虚设、“空转”。加强监督问责是对干部的爱护,是对组织最有力的呵护,无论是各级党委及组织、纪检部门,还是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增强监督意识,对选人用人大胆监督,也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
政府事权是依法履职的权力,与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与群众的利益紧密相连,必须依法规范行使权力,决不能任性用权。政府事权必须于法有据,绝不能认为权力越大、权力越多就越好。
依法规范政府事权,核心是解决权力边界的问题,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三个清单”。一方面,法无授权不可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环境。在经济新常态下,简政放权就是抓发展、稳增长,是实实在在的解放生产力。另一方面,法定职责必须为,依法履行好政府的管理、引导和服务职能,积极主动为企业、为群众服务。市场的作用要发挥好,政府的作用也要发挥好,该管的必须管住管好,特别是对食品安全、环境污染、安全生产等,要严格依法管理,守住法律法规底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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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关键是严格规范党委用人权和政府事权。要严格制度程序、强化监督问责,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三个清单”
中央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的放矢,切中要害,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和信心。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在作风建设上持续用力,切实把严和实的要求立起来、树起来,扎实推进“开放宁夏、富裕宁夏、和谐宁夏、美丽宁夏”建设。
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首要的是解决好权力观问题,关键是严格规范党委用人权和政府事权,确保权力的行使不偏向、不变质、不越轨、不出格。公权姓公,不属于任何个人。公权为民,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搞清楚权力是谁给的、权力是用来干什么的,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真正把权力用在为民造福、为党尽责上。
党委用人权是一项极其重要的权力,也最容易出问题。选人用人是一个“风向标”,用好一个干部,可以激励一批干部;用错一个干部,也会挫伤一批干部的积极性。现在,许多干部出问题,除干部自身原因外,主要是一些党委(党组)在选人用人上出了问题。
行使好党委的用人权,重点要严格制度程序、强化监督问责,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上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是“基本法”,必须严格执行,对干部工作的原则、标准、条件要坚持,对选拔任用的具体制度和要求要落实,不能“放水”,不能“留后门”,防止执行制度走过场。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是规定动作,必须严格履行,程序该走的必须走,一个都不能少,不能“下跳棋”,防止程序虚设、“空转”。加强监督问责是对干部的爱护,是对组织最有力的呵护,无论是各级党委及组织、纪检部门,还是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增强监督意识,对选人用人大胆监督,也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
政府事权是依法履职的权力,与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与群众的利益紧密相连,必须依法规范行使权力,决不能任性用权。政府事权必须于法有据,绝不能认为权力越大、权力越多就越好。
依法规范政府事权,核心是解决权力边界的问题,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三个清单”。一方面,法无授权不可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加法”,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良好环境。在经济新常态下,简政放权就是抓发展、稳增长,是实实在在的解放生产力。另一方面,法定职责必须为,依法履行好政府的管理、引导和服务职能,积极主动为企业、为群众服务。市场的作用要发挥好,政府的作用也要发挥好,该管的必须管住管好,特别是对食品安全、环境污染、安全生产等,要严格依法管理,守住法律法规底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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