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纪检监察工作是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行风评议、加强效能建设、推行政务公开等活动,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有力地推动环保各项工作的发展。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1、继续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环保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
2、局领导能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规范个人的行为,在排污收费、建设项目审批等工作中,能坚持原则、不搞权钱交易,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也能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未发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案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案件。
3、班子能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的有关规定,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到分工不分家,起到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作用。
4、坚持财务审批“一支笔”的制度,在重要经费支出时,班子集中研究、集体决定,防止多头审批、权利失控;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控制各种费用的支出,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和庆典活动,有力地杜绝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现象发生。
5、认真执行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制定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赠送和接受“红包”的暂行规定》,做好礼品、礼金登记、上缴申报工作。广大党员干部在公务活动中,能主动拒绝各种请客送礼,对一时未能拒收的礼品、礼金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纪检组、监察室。
(二)注重教育,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1、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党的十六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四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四次全会、市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重点组织对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修改部分和党员权利与义务的学习、讨论,重温了江泽民同志“三个经常想一想”的教导,进一步明确作为一个党员、一名国家公务员应该做什么,什么不能做的道理,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
2、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在党风廉政教育周活动中,局党组、纪检组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市党风廉政政策法规文件选编》和《**勤廉风采录》,组织收看反映汪洋湖、谷文昌同志先进事迹的电教片《滴水见汪洋》、《绿色丰碑》,组织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到东山县实地考察、亲身体会谷文昌同志任县委书记期间,带领群众战天斗地、植树造林、治理风沙的感人事迹。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主题开展座谈讨论,努力提高执政为民、秉公执法意识。
3、认真贯彻中共**市委办公厅关于《**市领导干部任前廉政勤政教育制度暂时规定》的通知(厦委办发[200*]022号)的精神,做好五位新上任的副处级领导干部和监测中心站十名中层领导任前廉政勤政教育工作,要求他们算好政治、经济、自由、家庭“四笔帐”,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机关五位新上任的处级领导干部分别以书面形式各自表明廉政勤政的决心和态度。同时对上任一年后的中层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跟踪监督,促使新干部健康成长。
(三)开展评议,巩固行风建设成果
1、我局根据《**市2004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意见》和《福建省环保系统2004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市环境保护局2004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在全面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基础上,扩大行评范围,继续以具有行政管理、审批、执法监督职能的污染控制处、监督管理处、各分局和监测中心站、监理中心所、环境科研所作为我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重点部门和单位开展行风建设和行评工作。
2、局行评领导小组在年度工作会议上,结合环保中心任务对今年行评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确定以提高服务质量、规范行政行为、改善环境状况、树立环保部门良好形象为目标,不断增强环保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依法行政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准,努力为**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服务。
3、向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分局所在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印发《**市环境保护局征求意见表》2000份,收回1716份,回收率达85.80%,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群众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情况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分别是63.63%和34.35%;同时在系统内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机关各处室、分局和直属事业单位共自查存在主要问题46条,提出整改措施55项,已形成《**市环保局民主评议行风自查整改汇总表》,目前各单位正在积极做好整改工作。
4、紧扣环境保护中心任务,把行风评议与防范“非典”开展医院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处理专项工作、与国家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与贯彻排污收费新条例和开展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与创建文明机关和做人民公仆活动结合起来,通过民主评议行风,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5、今年2、6、10月份,三次参加市纠风办和**电台合作开办的《新闻招手停——行风热线》栏目。在新闻直播室,谢海生局长和陈天雄副局长亲自到现场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通过热线交流,使人民群众能与环保部门直接对话,有效地促进环保部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和了解。
(四)明察暗访,加大执法监察力度
1、结合200*年度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廉政勤政监督员参加执法监察工作,检查的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审批是否按照权限、程序、期限;排污费征收是否公开、公正、公平、到位;行政处罚是否依照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量罚是否得当;环保投诉处理是否及时、群众是否满意;是否依法行政、是否存在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推动了我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工作。
2、组织市行评代表和局廉政勤政监督员对我局行评重点单位和行政管理、执法部门开展明察暗访,通过明察暗访,让行评代表全方位了解环保部门的工作状况和精神面貌,他们充分肯定了我局行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成效,特别是对分局和监理中心所的同志克服人员少、任务重、工作量大的困难和爱岗敬业的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
(五)源头防治,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1、根据国家总局《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政务公开管理办法》(环发[2004]24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了《**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政务公开暂行规定》,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并组织对公开承诺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成为我局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
2、根据省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和市委《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将此项工作列入我局2004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思想教育、制度规范、监督制约、查案惩处、干部保护、廉政责任等规章制度,使纪检监察工作目标、任务更加明确。
3、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认真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竞争上岗工作,加强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核、任前公示、征求意见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
4、按照《**市事业单位招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若干规定》(厦人[2002]004号)的要求,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2004年度大中专毕业生笔试、面试、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专业对口、优化结构、人员素质。
(六)严格纪律,认真受理信访举报
1、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转办件,今年共受理6件,能坚持实事求是,做到认真核实、及时反馈。
2、针对信访、举报内容,按照《中共**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实行廉政谈话制度的暂行规定》的要求,与有关单位和个人交换意见、核实情况、澄清事实,达到批评、教育、帮助、保护干部的目的。
(七)完善机构,搞好队伍自身建设
局党组和纪检组结合机构改革,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工作,我局监察室作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在人员编制和机构设置上得到了落实,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证;积极参加市纪委、市直纪工委组织的纪检监察干部理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局在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建立了一些相关的制度,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一定的距离,还没有真正解决要我公开和我要公开的关系,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二是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若干规定处于试行阶段,还必须在实际工作上不断总结、提高;三是效能投诉办结率上还必须进一步加强,还存在反复投诉的现象,影响了群众的满意率;四是对政务运作和人员行政行为的监督覆盖面还不够全面有效。
三、2005年工作基本思路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通过严格规范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实起到关口前移、防范未然、爱护干部、保护干部的作用。
(二)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工作
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对在执行环境管理公务中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向管理对象索要钱物、介绍环保产品和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三)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做好自查和问卷调查工作,针对查摆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继续做好“减负”工作,要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乱摊派等问题的决定》的精神落实到环境保护管理中,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减轻企业负担的规定。
(四)机关效能建设
围绕公正与效率,在求真、求实、求效上下工夫,在转变职能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实行绩效考评;认真受理效能投诉,运用行政监督、效能告诫等及时纠正和查处侵犯群众、企业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识,完善考评制度,根据责任人自查自评材料,按照量化考核标准的内容,通过个别交谈、座谈讨论、民主测评等方式对责任人进行考评;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落实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的,要追究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六)执法监察工作
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开展执法监察,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对在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完成上级交办任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环境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和包庇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1、继续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环保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
2、局领导能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规范个人的行为,在排污收费、建设项目审批等工作中,能坚持原则、不搞权钱交易,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也能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未发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案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案件。
3、班子能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的有关规定,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到分工不分家,起到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作用。
4、坚持财务审批“一支笔”的制度,在重要经费支出时,班子集中研究、集体决定,防止多头审批、权利失控;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控制各种费用的支出,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和庆典活动,有力地杜绝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现象发生。
5、认真执行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制定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赠送和接受“红包”的暂行规定》,做好礼品、礼金登记、上缴申报工作。广大党员干部在公务活动中,能主动拒绝各种请客送礼,对一时未能拒收的礼品、礼金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纪检组、监察室。
(二)注重教育,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1、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党的xx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四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四次全会、市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重点组织对xx大通过的新党章修改部分和党员权利与义务的学习、讨论,重温了江泽民同志“三个经常想一想”的教导,进一步明确作为一个党员、一名国家公务员应该做什么,什么不能做的道理,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
2、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在党风廉政教育周活动中,局党组、纪检组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厦门市党风廉政政策法规文件选编》和《厦门勤廉风采录》,组织收看反映汪洋湖、谷文昌同志先进事迹的电教片《滴水见汪洋》、《绿色丰碑》,组织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到东山县实地考察、亲身体会谷文昌同志任县委书记期间,带领群众战天斗地、植树造林、治理风沙的感人事迹。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主题开展座谈讨论,努力提高执政为民、秉公执法意识。
3、认真贯彻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关于《厦门市领导干部任前廉政勤政教育制度暂时规定》的通知(厦委办发[XX]022号)的精神,做好五位新上任的副处级领导干部和监测中心站十名中层领导任前廉政勤政教育工作,要求他们算好政治、经济、自由、家庭“四笔帐”,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机关五位新上任的处级领导干部分别以书面形式各自表明廉政勤政的决心和态度。同时对上任一年后的中层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跟踪监督,促使新干部健康成长。
XX年,全市工业污染控制工作,在局党组、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和区(市)县环保局的支持配合下,在人员少(共4人,在编3人),工作头绪多(兼水办、应急办、工业污染防治和总量办部分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狠抓了地震灾害次生污染防治、工业总量减排、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处置等重点工作,共处理各种文件184份,拟发文件103份,办结市领导批示件20份,办理人大、政协提案13件,处置突发污染事故15起,报送并刊发各类信息30条(计260分),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全市环保工作的开展和深化奠定了基础。
一、狠抓了工业企业减排落实
XX年实施了114个工业企业减排项目,其中工程减排项目22个、结构减排项目92个,事实削减cod 5380吨,so2 11515吨。武侯、高新、金牛、锦江、龙泉驿、新都、双流、郫县、崇州等环保局在工业总量减排工作方面推进有力、成效明显。
二、着力抓了工业企业污染治理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XX年度工业污染源综合整治的要求,在全市开展了34家(省控7家、市控27家)工业企业开展了限期治理工作。截止XX年11月31日,完成了7家省控和27家市控限期治理,实现削减cod1233吨,nh3-n256吨,so2568吨。高新、成华、青羊、新津、郫县、邛崃、双流、青白江、彭州、蒲江等环保局狠抓了属地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突出抓了地震次生污染控制
按照确保饮用水源安全、确保重点污染源环境安全、确保不发生次生环境污染“三个确保”的要求,在各区(市)县的配合下,第一时间收集掌握情况,及时组织全市环保系统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推行了“三报、三查制度”,得到了环保部领导的好评。主动与市水务局、市急病控制中心、市自来水公司建立了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实现了每天信息互换共享;坚持了每天收集各区(市)县饮用水源监控信息,提出了都江堰蒲阳化工厂爆炸污染饮用水安全辟谣建议;及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都江堰红星电渡、蒲阳化工、希望电业盐业盐化等200多家企业实施停产检查,封堵企业总排口76个,组织转运了都江堰市红星电镀厂等5家企业的危险废弃物88.2吨和137.38吨液体危险废弃物,稳妥处置了川西化工污染事故,组织专家研究了地震次生环境污染防止办法,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拟制了《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积极防范地震灾害次生环境污染的通知》,提出了8条防止次生环境污染的措施。组织各区(市)县检查工业企业3000余家,收文502份,发文25份,上报信息154条,处置应急事件5起,确保了抗震救灾工作的落实。都江堰、彭州市、郫县、龙泉驿、新都、蒲江、崇州、温江、大邑等环保局在抗震救灾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中,措施有力,工作到位,严防了地震次生污染的发生。
四、下力解决了重点难点问题
在省环保局开展的电力、化工、造纸、电力、钢铁行业和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并开展了三个方面的专项行动。一是集中开展了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对XX年以来“一控双达标”企业整改、XX年以来限期治理企业整改、XX年以来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XX年以来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XX年造纸行业专项整治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后督察工作,巩固了整治成效。二是对XX年以来安装在线监测、监控的企业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三是对三环路以内燃煤企业进行了集中整治。成华、金牛、锦江、新津、邛崃、大邑、崇州、蒲江等环保局在环保专项行动中成效明显。
五、极力抓了工业企业日常管理
完善了XX年、XX年重点工业企业模范城市复检和创文明城市资料,确立了479家重点工业企业监管对象,分类建立了2284家工业企业档案信息资料,为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控制和创建文明城市提供了保障。开展了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活动,有4家企业上报创省环境友好型企业。蒲江、温江、青羊、大邑、金堂等环保局在日常监管中工作主动、程序规范、力度较大。
六、大力抓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
制定了《市环保局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管理办法》,规范了应急处置工作程序;与川化公司、兴蓉公司、长安化学品集散中心建立了应急处置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处置了15起突环境污染事件。都江堰、蒲江、温江、金堂等环保局和市监察支队、监测中心站、环科院等单位,在接到污染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工作,确保了全市污染事故逐年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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