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保护局监察支队工作总结

忙碌的生活过的很快,这一阶段的工作马上就要圆满结束了,我不能忘记这段工作给我带来的经验,人生成长的路上,需要及时地复盘自己。我们应该怎么去写工作总结呢?以下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环境保护局监察支队工作总结”,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XX年,市环境监察系统在市化工局领导和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局全年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和“惠民行动”目标任务以及“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的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环境安全工作,坚持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第六次全国化工大会和国家环境执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以大气和水环境执法为主线,以促进队伍全面建设为重点,努力强化环境执法,着力推进排污收费,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进展快、有亮点。环境执法力度明显增强,排污申报与收费明显规范,环境监管效能明显提高,为全面提升我市环境监察队伍能力和开创工作新局面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XX年取得的主要成果

(一)积极开展抗震减灾,确保灾后环境安全。“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全市环境监察人员从惊恐中迅速镇静下来,紧张有序地投入到抗震减灾工作中去,大家冒着余震的危险,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乐于奉献、勇于进取的作风和精神,立即投入到“查危化、防隐患、保饮水”的战斗中。尔后,紧紧围绕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环境安全工作,严格落实“三查”、“三报”制度,全面开展对饮用水源地、环境基础设施和重点污染源进行安全隐患现场排查和整改落实,突出抓好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好了饮用水水源地、水厂及取水点的检查和巡查,重点深入到郫县水6厂至紫坪铺水库,确保了人民群众饮用水水源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是抓好了环境基础设施(城市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置场等)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重点清查了重灾区都江堰、彭州、崇州、大邑等地,专项检查和整治了现有的27个污水处理厂和6个垃圾填埋场,确保了设施安全、运行正常和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是抓好了重点排污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和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积极防范地震灾害所产生的次生环境污染事故,把灾害减少到最低程度,确保了全市饮用水源和环境安全。全市及时发现有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30家,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完成了安全隐患整改任务;严格落实了“三查”、“三报”制度,对因地震灾害停产企业实施化工核查手续128家,及时恢复生产127家,有效地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为做好“大灾之后防大疫”,市支队联合五城区和高新区大队于5月17日紧急启动了对中心城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理情况的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了医疗特种垃圾的暂存、处置情况以及医疗废水的收集和处理情况,有效地杜绝了医疗废物对外界环境造成的二次污染,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市支队牵头组织对全市放射源进行了调查,向涉及的企业发出调查表53份、收回企业报表53份,并对企业进行现场核实,无放射源泄漏现象发生,确保了核辐射环境安全;在灾后重建家园中,各级各部门组织了各种各样的献爱心活动,大家积极响应党的号召,纷纷向灾区人民捐款捐物,仅市支队就向灾区人民捐款20541.2元,捐棉衣被21件(套)。

(二)不断强化环境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XX年,全市努力加大以大气和水环境综合整治为中心的现场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全市全年共出动执法车辆2.1万余台次、执法人员6.8万余人次,开展污染源现场巡查、检查2.6万余次,对违法排污单位共立案1378件,发出处罚决定书1378件、处罚金额1031.0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各区(市)县环境监察大队措施到位、监管有力、工作扎实,成绩显著,切实解决了一批社会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全市全年主要抓好了“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化工专项行动,加强了后督察工作。我市积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全方位体现上下协同、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共出动执法人员28160人次、车辆9076台次,开展对污染源现场检查、巡查和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6806家(次),对列入挂牌督办的59家企业进行了清理检查;对XX年以来划定的47个饮用水源保护区落实环保措施情况进行了分区分片检查;对94家纸厂进行了督查;清理整治重点行(企)业34家,对全市现有的8个尾矿库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关闭1家、责令整改1家、采取措施清理地震后其余震造成坝体垮塌1家,有效地防止了次生污染的扩散和发生;对317家安装在线监控企业进行了确保正常运行检查、规范。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日常巡查和全过程监管制度。坚持落实重点企业、一般企业污染源巡查制度,加强夜间(节假日)执法,狠抓城区噪声污染整治,大力开展固(危)废的监管,完成春秋两季“秸秆禁烧”等。

三是大力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加强对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已建成的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监管,大力查处偷排、漏排、闲置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排污行为,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了总量减排监察系数所涉工作的系统培训3批次,对总量减排项目进行重点监督管理,属地按要求进行巡查,确保市级、省级及环保部对总量减排项目抽查时监测和监察率达标。全市全年查处超标排污企业60余家,加强了日常监管,加快了建设进度,尽快形成了污染治理能力。市支队盯紧重点污染大户,对重点企业实行了环保监督员制度,督促治理进度,确保按期完成,运用环保手段加速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产品和设备,关停了严重污染企业。

四是切实加强生态环境监察。全市结合5.12特大地震灾害后造成部分地区严重的生态破坏的实际,积极开展了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都江堰、崇州、彭州、大邑等县市在重建家园的同时,同步推进生态环境“维稳”工作,重新调整工作思维、重新梳理排污源头,立足环境全面监管,突出企(行)业“减排”减量,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为第一要务,加大环境宣传、执法和治理力度。五是着力查处环境信访投诉。全市全年共办理信访投诉5838件,强化首问责任,积极化解矛盾。六是加强对区(市)县的督查。市支队向区(市)县大队全年共发出“环境监察通知书”32份,涉及企业57家,有力地推动了市区两级联动执法机制建设。

(三)严格规范排污申报,确保排污费“依法、全面、足额”征收。全市认真落实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着力抓了《环境污染申报稽征管理系统》的应用,积极拓展排污费征收费源,加强排污费稽查,促进了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工作进一步规范,特别是今年全球金融危机蔓延,国内经济发展减缓,城市污水进管网不能收费,又发生了百年不遇的特大地震等因素造成1500万元以上减收的影响,全市全年实现了排污费征收稳步增长,排污费征收核定金额为8791.41万元,入库金额为6722.33万元,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再创历史新高。特别是青白江区、郫县、彭州等地克服灾后困难,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完成任务非常好。全市全年突出了“四个”特点的工作:

一是积极拓展排污费征收费源,夯实总量减排基础。全市把贯彻落实全面申报作为基础工作来抓,充分利用公共信息资源,全面调查污染源排放现状。全市今年将郫县作为排污费申报试点单位,作了大量的创新工作,完成了4150个污染源的核查、申报表的发放和基本信息的录入,并将试点工作的经验和方法在全市范围内推广集中查处了其它区(市)县排污费申报情况,有力地夯实了全市总量减排的基础。

二是强力推进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的排污申报与收费工作,市区两级环境监察机构联合执法,组织人员在第四季度进行了专项检查,辐射到全市各个角落,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三是推进国家排污收费软件应用,组织软件培训和安装。全市把国家排污收费软件的应用作为规范排污收费的手段来抓,市支队在推动国家排污收费软件应用中,对区(市)县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纳入年终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先后开展系统软件应用培训3次,并有针对性为部分区(市)县进行个别指导,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排污申报登记、核定和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

四是加强排污费稽查,促进了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进一步规范。全市在彭州开展了排污费征收“点对点”稽查试点,大力提高了排污费稽查工作效能。尔后,市支队组织对全市的52家企业缴纳排污费情况进行了稽查,稽查金额为1024.06万元。

(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环境监察队伍执法能力。今年以来,通过开展各项活动增强班子带队伍的能力,通过抓制度建设增强依靠制度管人管事的能力,通过强化队伍建设增强环境监察能力,通过抓作风建设增强抓工作落实的能力,全市环境执法能力进一步提升,主要做好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大力推进了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全市对照新的《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进行回头看、找差距,逐项按时解决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精心打造一支“严格、公正、文明”的环境执法队伍,满足新形势下环境监察工作的需要。目前,各个环境监察机构的达标建设工作正在精心的组织和落实之中,硬件设施建设正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标准化配置,机构编制即将扩大逐步向乡镇延伸,执法人员数量也将大幅度增加。

二是大力促进了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全市全年共安排300余人次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请专家和教授来辅导和培训2批次;派员到省内外考察学习环境保护和管理的先进经验3批次;加强对区(市)县的培训10余批次,各区(市)县还认真组织开展了以“学习创新、民主团结、勤政为民、清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创“四好”班子活动。

三是大力加强了宣传教育工作。为展示新时代环保人的精神风貌,及时反映环境监察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和好的做法,认真抓好了宣传报道工作。特别是“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全市环境监察队伍掀起了学习“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树立和鼓舞了大家重建家园和恢复生产的信心和决心,涌现出了一批又一批的先进和典型(支队长肖缨同志被市机关工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被省环保局评为抗震救灾先进个人,副科长张川同志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抗震救灾先进个人等),为抗震减灾和灾后重建取得阶段性胜利打下了坚实基础。全年仅市支队就撰写编发政务信息120余条,《环境监察工作简报》23期,《环保专项行动简报》16期,其中,被省局网采用信息3条、市局网采用信息106条,被中国环境报和日报等刊物选登的文章有5篇。

四是不断提高了环境应急能力。全市注重提高环境应急能力,建立健全各项应急制度,修订和完善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程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手册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始终保持高度警觉;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和建立了应急值班制度,确保政府指令、群众举报或其它部门通报后,市、区(县)两级环境监察部门能及时赶赴现场,处理环境污染事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相关的应急预案,多方增加投入,加快环境应急能力基础建设,提高应急队伍的技术装备水平,开展多元化的环境应急培训与演练,提高环境应急实战水平,6月,彭州市环境监察大队参加了华融化工有限公司组织的震灾后首次安全生产和环境安全应急演练,市支队应邀观摩了此次演练;加强

对企业应急预案的检查,全市督促重点企业制定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手把手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环境应急机制,有力地提高了企业迅速、有效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能力,先后成功处置了蒲江县朝阳湖镇硫酸罐运输车翻车、金堂县达成铁路列车脱轨漏油事件等5次急难险情。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环境监察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一是要按照要求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急需按编制尽快落实到位,当前最重要的是解决执法人员的身份问题,目前全市20个区(市)县环境监察机构的人员中,有的环境监察大队工人身份比例将近占总数的60~70%,参公定编后,暂时性的缺岗问题;二是需尽快落实环境监察人员参公管理的各项事宜,特别是建立监察人员参公管理后在各级环保局内部流动性机制,逐渐优化执法人员结构,做到人尽其用等问题;第三,急需加大业务培训,迅速提高环境执法监管能力的问题。

(二)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内环境执法和开征污水处理厂排污费的问题。一是需要进一步强化园区内企业的排污费申报问题;二是对园区内污水处理厂征收排污费的力度不够的问题。三是需要理顺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违法案件查处与分级管理的关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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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局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我局纪检监察工作是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行风评议、加强效能建设、推行政务公开等活动,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有力地推动环保各项工作的发展。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1、继续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环保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

2、局领导能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规范个人的行为,在排污收费、建设项目审批等工作中,能坚持原则、不搞权钱交易,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也能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未发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案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案件。

3、班子能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的有关规定,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到分工不分家,起到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作用。

4、坚持财务审批“一支笔”的制度,在重要经费支出时,班子集中研究、集体决定,防止多头审批、权利失控;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控制各种费用的支出,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和庆典活动,有力地杜绝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现象发生。

5、认真执行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制定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赠送和接受“红包”的暂行规定》,做好礼品、礼金登记、上缴申报工作。广大党员干部在公务活动中,能主动拒绝各种请客送礼,对一时未能拒收的礼品、礼金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纪检组、监察室。

(二)注重教育,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1、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党的十六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四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四次全会、市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重点组织对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修改部分和党员权利与义务的学习、讨论,重温了江泽民同志“三个经常想一想”的教导,进一步明确作为一个党员、一名国家公务员应该做什么,什么不能做的道理,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

2、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在党风廉政教育周活动中,局党组、纪检组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市党风廉政政策法规文件选编》和《**勤廉风采录》,组织收看反映汪洋湖、谷文昌同志先进事迹的电教片《滴水见汪洋》、《绿色丰碑》,组织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到东山县实地考察、亲身体会谷文昌同志任县委书记期间,带领群众战天斗地、植树造林、治理风沙的感人事迹。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主题开展座谈讨论,努力提高执政为民、秉公执法意识。

3、认真贯彻中共**市委办公厅关于《**市领导干部任前廉政勤政教育制度暂时规定》的通知(厦委办发[200*]022号)的精神,做好五位新上任的副处级领导干部和监测中心站十名中层领导任前廉政勤政教育工作,要求他们算好政治、经济、自由、家庭“四笔帐”,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机关五位新上任的处级领导干部分别以书面形式各自表明廉政勤政的决心和态度。同时对上任一年后的中层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跟踪监督,促使新干部健康成长。

(三)开展评议,巩固行风建设成果

1、我局根据《**市2004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意见》和《福建省环保系统2004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市环境保护局2004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在全面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基础上,扩大行评范围,继续以具有行政管理、审批、执法监督职能的污染控制处、监督管理处、各分局和监测中心站、监理中心所、环境科研所作为我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重点部门和单位开展行风建设和行评工作。

2、局行评领导小组在年度工作会议上,结合环保中心任务对今年行评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确定以提高服务质量、规范行政行为、改善环境状况、树立环保部门良好形象为目标,不断增强环保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依法行政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准,努力为**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服务。

3、向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分局所在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印发《**市环境保护局征求意见表》2000份,收回1716份,回收率达85.80%,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群众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情况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分别是63.63%和34.35%;同时在系统内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机关各处室、分局和直属事业单位共自查存在主要问题46条,提出整改措施55项,已形成《**市环保局民主评议行风自查整改汇总表》,目前各单位正在积极做好整改工作。

4、紧扣环境保护中心任务,把行风评议与防范“非典”开展医院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处理专项工作、与国家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与贯彻排污收费新条例和开展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与创建文明机关和做人民公仆活动结合起来,通过民主评议行风,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5、今年2、6、10月份,三次参加市纠风办和**电台合作开办的《新闻招手停——行风热线》栏目。在新闻直播室,谢海生局长和陈天雄副局长亲自到现场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通过热线交流,使人民群众能与环保部门直接对话,有效地促进环保部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和了解。

(四)明察暗访,加大执法监察力度

1、结合200*年度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廉政勤政监督员参加执法监察工作,检查的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审批是否按照权限、程序、期限;排污费征收是否公开、公正、公平、到位;行政处罚是否依照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量罚是否得当;环保投诉处理是否及时、群众是否满意;是否依法行政、是否存在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推动了我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工作。

2、组织市行评代表和局廉政勤政监督员对我局行评重点单位和行政管理、执法部门开展明察暗访,通过明察暗访,让行评代表全方位了解环保部门的工作状况和精神面貌,他们充分肯定了我局行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成效,特别是对分局和监理中心所的同志克服人员少、任务重、工作量大的困难和爱岗敬业的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

(五)源头防治,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1、根据国家总局《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政务公开管理办法》(环发[2004]24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了《**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政务公开暂行规定》,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并组织对公开承诺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成为我局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

2、根据省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和市委《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将此项工作列入我局2004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思想教育、制度规范、监督制约、查案惩处、干部保护、廉政责任等规章制度,使纪检监察工作目标、任务更加明确。

3、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认真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竞争上岗工作,加强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核、任前公示、征求意见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

4、按照《**市事业单位招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若干规定》(厦人[2002]004号)的要求,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2004年度大中专毕业生笔试、面试、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专业对口、优化结构、人员素质。

(六)严格纪律,认真受理信访举报

1、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转办件,今年共受理6件,能坚持实事求是,做到认真核实、及时反馈。

2、针对信访、举报内容,按照《中共**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实行廉政谈话制度的暂行规定》的要求,与有关单位和个人交换意见、核实情况、澄清事实,达到批评、教育、帮助、保护干部的目的。

(七)完善机构,搞好队伍自身建设

局党组和纪检组结合机构改革,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工作,我局监察室作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在人员编制和机构设置上得到了落实,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证;积极参加市纪委、市直纪工委组织的纪检监察干部理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局在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建立了一些相关的制度,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一定的距离,还没有真正解决要我公开和我要公开的关系,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二是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若干规定处于试行阶段,还必须在实际工作上不断总结、提高;三是效能投诉办结率上还必须进一步加强,还存在反复投诉的现象,影响了群众的满意率;四是对政务运作和人员行政行为的监督覆盖面还不够全面有效。

三、2005年工作基本思路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通过严格规范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实起到关口前移、防范未然、爱护干部、保护干部的作用。

(二)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工作

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对在执行环境管理公务中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向管理对象索要钱物、介绍环保产品和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三)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做好自查和问卷调查工作,针对查摆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继续做好“减负”工作,要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乱摊派等问题的决定》的精神落实到环境保护管理中,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减轻企业负担的规定。

(四)机关效能建设

围绕公正与效率,在求真、求实、求效上下工夫,在转变职能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实行绩效考评;认真受理效能投诉,运用行政监督、效能告诫等及时纠正和查处侵犯群众、企业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识,完善考评制度,根据责任人自查自评材料,按照量化考核标准的内容,通过个别交谈、座谈讨论、民主测评等方式对责任人进行考评;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落实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的,要追究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六)执法监察工作

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开展执法监察,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对在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完成上级交办任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环境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和包庇

环境保护局工作总结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1、继续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环保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

2、局领导能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规范个人的行为,在排污收费、建设项目审批等工作中,能坚持原则、不搞权钱交易,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也能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未发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案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案件。

3、班子能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的有关规定,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到分工不分家,起到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作用。

4、坚持财务审批“一支笔”的制度,在重要经费支出时,班子集中研究、集体决定,防止多头审批、权利失控;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控制各种费用的支出,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和庆典活动,有力地杜绝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现象发生。

5、认真执行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制定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赠送和接受“红包”的暂行规定》,做好礼品、礼金登记、上缴申报工作。广大党员干部在公务活动中,能主动拒绝各种请客送礼,对一时未能拒收的礼品、礼金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纪检组、监察室。

(二)注重教育,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1、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党的xx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四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四次全会、市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重点组织对xx大通过的新党章修改部分和党员权利与义务的学习、讨论,重温了江泽民同志“三个经常想一想”的教导,进一步明确作为一个党员、一名国家公务员应该做什么,什么不能做的道理,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

2、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在党风廉政教育周活动中,局党组、纪检组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厦门市党风廉政政策法规文件选编》和《厦门勤廉风采录》,组织收看反映汪洋湖、谷文昌同志先进事迹的电教片《滴水见汪洋》、《绿色丰碑》,组织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到东山县实地考察、亲身体会谷文昌同志任县委书记期间,带领群众战天斗地、植树造林、治理风沙的感人事迹。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主题开展座谈讨论,努力提高执政为民、秉公执法意识。

3、认真贯彻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关于《厦门市领导干部任前廉政勤政教育制度暂时规定》的通知(厦委办发[XX]022号)的精神,做好五位新上任的副处级领导干部和监测中心站十名中层领导任前廉政勤政教育工作,要求他们算好政治、经济、自由、家庭“四笔帐”,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机关五位新上任的处级领导干部分别以书面形式各自表明廉政勤政的决心和态度。同时对上任一年后的中层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跟踪监督,促使新干部健康成长。

市环境保护局工业处工作总结


XX年,全市工业污染控制工作,在局党组、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和区(市)县环保局的支持配合下,在人员少(共4人,在编3人),工作头绪多(兼水办、应急办、工业污染防治和总量办部分工作),任务重的情况下,狠抓了地震灾害次生污染防治、工业总量减排、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处置等重点工作,共处理各种文件184份,拟发文件103份,办结市领导批示件20份,办理人大、政协提案13件,处置突发污染事故15起,报送并刊发各类信息30条(计260分),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全市环保工作的开展和深化奠定了基础。

一、狠抓了工业企业减排落实

XX年实施了114个工业企业减排项目,其中工程减排项目22个、结构减排项目92个,事实削减cod 5380吨,so2 11515吨。武侯、高新、金牛、锦江、龙泉驿、新都、双流、郫县、崇州等环保局在工业总量减排工作方面推进有力、成效明显。

二、着力抓了工业企业污染治理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XX年度工业污染源综合整治的要求,在全市开展了34家(省控7家、市控27家)工业企业开展了限期治理工作。截止XX年11月31日,完成了7家省控和27家市控限期治理,实现削减cod1233吨,nh3-n256吨,so2568吨。高新、成华、青羊、新津、郫县、邛崃、双流、青白江、彭州、蒲江等环保局狠抓了属地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突出抓了地震次生污染控制

按照确保饮用水源安全、确保重点污染源环境安全、确保不发生次生环境污染“三个确保”的要求,在各区(市)县的配合下,第一时间收集掌握情况,及时组织全市环保系统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推行了“三报、三查制度”,得到了环保部领导的好评。主动与市水务局、市急病控制中心、市自来水公司建立了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实现了每天信息互换共享;坚持了每天收集各区(市)县饮用水源监控信息,提出了都江堰蒲阳化工厂爆炸污染饮用水安全辟谣建议;及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都江堰红星电渡、蒲阳化工、希望电业盐业盐化等200多家企业实施停产检查,封堵企业总排口76个,组织转运了都江堰市红星电镀厂等5家企业的危险废弃物88.2吨和137.38吨液体危险废弃物,稳妥处置了川西化工污染事故,组织专家研究了地震次生环境污染防止办法,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拟制了《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积极防范地震灾害次生环境污染的通知》,提出了8条防止次生环境污染的措施。组织各区(市)县检查工业企业3000余家,收文502份,发文25份,上报信息154条,处置应急事件5起,确保了抗震救灾工作的落实。都江堰、彭州市、郫县、龙泉驿、新都、蒲江、崇州、温江、大邑等环保局在抗震救灾工业企业污染防治中,措施有力,工作到位,严防了地震次生污染的发生。

四、下力解决了重点难点问题

在省环保局开展的电力、化工、造纸、电力、钢铁行业和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并开展了三个方面的专项行动。一是集中开展了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对XX年以来“一控双达标”企业整改、XX年以来限期治理企业整改、XX年以来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挂牌督办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XX年以来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XX年造纸行业专项整治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后督察工作,巩固了整治成效。二是对XX年以来安装在线监测、监控的企业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三是对三环路以内燃煤企业进行了集中整治。成华、金牛、锦江、新津、邛崃、大邑、崇州、蒲江等环保局在环保专项行动中成效明显。

五、极力抓了工业企业日常管理

完善了XX年、XX年重点工业企业模范城市复检和创文明城市资料,确立了479家重点工业企业监管对象,分类建立了2284家工业企业档案信息资料,为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控制和创建文明城市提供了保障。开展了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活动,有4家企业上报创省环境友好型企业。蒲江、温江、青羊、大邑、金堂等环保局在日常监管中工作主动、程序规范、力度较大。

六、大力抓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

制定了《市环保局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管理办法》,规范了应急处置工作程序;与川化公司、兴蓉公司、长安化学品集散中心建立了应急处置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处置了15起突环境污染事件。都江堰、蒲江、温江、金堂等环保局和市监察支队、监测中心站、环科院等单位,在接到污染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工作,确保了全市污染事故逐年下降。

工作总结:环境保护局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环境保护局纪检监察工作总结20xx年工作总结:环境保护局纪检监察工作总结我局纪检监察工作是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行风评议、加强效能建设、推行政务公开等活动,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有力地推动环保各项工作的发展。一、主要工作情况(一)加强领导,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继续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环保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局领导能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规范个人的行为,在排污收费、建设项目审批等工作中,能坚持原则、不搞权钱交易,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也能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未发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案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案件。1、班子能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的有关规定,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到分工不分家,起到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作用。2、坚持财务审批“一支笔”的制度,在重要经费支出时,班子集中研究、集体决定,防止多头审批、权利失控;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控制各种费用的支出,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和庆典活动,有力地杜绝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现象发生。3、认真执行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制定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赠送和接受“红包”的暂行规定》,做好礼品、礼金登记、上缴申报工作。广大党员干部在公务活动中,能主动拒绝各种请客送礼,对一时未能拒收的礼品、礼金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纪检组、监察室。(二)注重教育,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党的十七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四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四次全会、市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重点组织对十七大通过的新党章修改部分和党员权利与义务的学习、讨论,重温了同志“三个经常想一想”的教导,进一步明确作为一个党员、一名国家公务员应该做什么,什么不能做的道理,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1、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在党风廉政教育周活动中,局党组、纪检组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厦门市党风廉政政策法规文件选编》和《厦门勤廉风采录》,组织收看反映汪洋湖、谷文昌同志先进事迹的电教片《滴水见汪洋》、《绿色丰碑》,组织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到东山县实地考察、亲身体会谷文昌同志任县委书记期间,带领群众战天斗地、植树造林、治理风沙的感人事迹。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主题开展座谈讨论,努力提高执政为民、秉公执法意识。2、认真贯彻厦门市委办公厅关于《厦门市领导干部任前廉政勤政教育制度暂时规定》的通知(厦委办发[00]0号)的精神,做好五位新上任的副处级领导干部和监测中心站十名中层领导任前廉政勤政教育工作,要求他们算好政治、经济、自由、家庭“四笔帐”,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机关五位新上任的处级领导干部分别以书面形式各自表明廉政勤政的决心和态度。同时对上任一年后的中层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跟踪监督,促使新干部健康成长。(三)开展评议,巩固行风建设成果1、我局根据《厦门市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意见》和《福建省环保系统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在全面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基础上,扩大行评范围,继续以具有行政管理、审批、执法监督职能的污染控制处、监督管理处、各分局和监测中心站、监理中心所、环境科研所作为我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重点部门和单位开展行风建设和行评工作。2、局行评领导小组在年度工作会议上,结合环保中心任务对今年行评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确定以提高服务质量、规范行政行为、改善环境状况、树立环保部门良好形象为目标,不断增强环保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依法行政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准,努力为厦门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服务。3、向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分局所在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印发《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征求意见表》00份,收回76份,回收率达85.80%,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群众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情况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分别是6.6%和.5%;同时在系统内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机关各处室、分局和直属事业单位共自查存在主要问题6条,提出整改措施55项,已形成《厦门市环保局民主评议行风自查整改汇总表》,目前各单位正在积极做好整改工作。4、紧扣环境保护中心任务,把行风评议与防范“非典”开展医

工作总结:环境保护局纪检监察工作总结第2页院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处理专项工作、与国家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与贯彻排污收费新条例和开展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与创建文明机关和做人民公仆活动结合起来,通过民主评议行风,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5、今年6月份,三次参加市纠风办和厦门电台合作开办的《新闻招手停——行风热线》栏目。在新闻直播室,谢海生局长和陈天雄副局长亲自到现场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通过热线交流,使人民群众能与环保部门直接对话,有效地促进环保部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和了解。(四)明察暗访,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结合度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廉政勤政监督员参加执法监察工作,检查的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审批是否按照权限、程序、期限;排污费征收是否公开、公正、公平、到位;行政处罚是否依照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量罚是否得当;环保投诉处理是否及时、群众是否满意;是否依法行政、是否存在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推动了我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工作。组织市行评代表和局廉政勤政监督员对我局行评重点单位和行政管理、执法部门开展明察暗访,通过明察暗访,让行评代表全方位了解环保部门的工作状况和精神面貌,他们充分肯定了我局行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成效,特别是对分局和监理中心所的同志克服人员少、任务重、工作量大的困难和爱岗敬业的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五)源头防治,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根据国家总局《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政务公开管理办法》(环发[00]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了《厦门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厦门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政务公开暂行规定》,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并组织对公开承诺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成为我局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1、根据省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和市委《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将此项工作列入我局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思想教育、制度规范、监督制约、查案惩处、干部保护、廉政责任等规章制度,使纪检监察工作目标、任务更加明确。2、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认真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竞争上岗工作,加强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核、任前公示、征求意见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按照《厦门市事业单位招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若干规定》(厦人[00]00号)的要求,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度大中专毕业生笔试、面试、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专业对口、优化结构、人员素质。(六)严格纪律,1、认真受理信访举报、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转办件,今年共受理6件,能坚持实事求是,做到认真核实、及时反馈。2、针对信访、举报内容,按照《厦门市纪委、厦门市监察局关于实行廉政谈话制度的暂行规定》的要求,与有关单位和个人交换意见、核实情况、澄清事实,达到批评、教育、帮助、保护干部的目的。(七)完善机构,搞好队伍自身建设局党组和纪检组结合机构改革,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工作,我局监察室作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在人员编制和机构设置上得到了落实,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证;积极参加市纪委、市直纪工委组织的纪检监察干部理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二、存在主要问题一年来我局在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建立了一些相关的制度,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一定的距离,还没有真正解决要我公开和我要公开的关系,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二是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若干规定处于试行阶段,还必须在实际工作上不断总结、提高;三是效能投诉办结率上还必须进一步加强,还存在反复投诉的现象,影响了群众的满意率;四是对政务运作和人员行政行为的监督覆盖面还不够全面有效。三、工作基本思路(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通过严格规范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实起到关口前移、防范未然、爱护干部、保护干部的作用。(二)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工作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度,对在执行环境管理公务中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向管理对象索要钱物、介绍环保产品和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三)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做好自查和问卷调查工作,针对查摆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继续做好“减负”工作,要把《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乱摊派等问题的决定》的精神落实到环境保护管理中,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减轻企业负担的规定。(四)机关效能建设围绕公正与效率,在求真、求实、求效上下工夫,在转变职能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实行绩效考评;认真受理效能投诉,运用行政监督、效能告诫等及时纠正和查处侵犯群众、企业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识,完善考评制度,根据责任人自查自评材料,按照量化考核标准的内容,通过个别交谈、座谈讨论、民主测评等方式对责任人进行考评;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落实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的,要追究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六)执法监察工作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开展执法监察,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对在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完成上级交办任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在环境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和包庇袒护违法违规的行为。(七)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确实把握好三个环节:一是公开内容产生内容是否公正合理;二是公开事项决策过程是否民主科学;三是公开的结果是否真实可信。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制度,使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成为我局一项基本工作制度,力求政务公开内容、方式有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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