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司法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文章标题:20xx年上半年司法所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我司法所在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县八届三次会议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以服务于全乡经济工作大局为主线,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与时俱进,以维护和保障社会稳定为核心,以强化队伍建设为基础,努力探索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新特点、新方法、新措施,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全力为我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党的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贡献。
一、队伍建设工作
半年来,我所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集中解决突出存在的问题,全面提高队伍素质,把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成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更好地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主要抓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坚持政治建警,保持思想教育的经常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是强化队伍建设的根本。针对干部队伍的思想现状和所面临的形势与任务,有效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疏导人、凝聚人、激励人的作用,充分调动干警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政治思想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并在全乡法律服务部门广泛开展了以“双争”为载体的“行风建设”活动。
2、抓好两个教育,一是深入持久地开展宗旨教育,使广大干警增强群众观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以公正、高效、廉洁、文明的执法形象,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真正地建立一支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队伍。二是深入持久地开展廉政教育,使干警树立公正司法、清正廉明的职业意识,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较多的突出问题。从而切实增强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和责任意识。3、加强业务素质培训。我所把法律知识、法律业务技能和科学文化知识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例会、集中学习和自学制度,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开展“创新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效能”专项学习教育活动。半年来,我所组织集中学习16次,集中、自学笔记字数均达4000余字,在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中,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对梳理出的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群众办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明显改善,使司法队伍在群众中建立了良好的形象。二、目标量化管理情况我所围绕今年县局下发的《关于司法所目标量化考核办法》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狠抓目标管理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各项任务目标的顺利实现。一是各村委会根据本村实际,制定出“普法依法治村”年度计划,进一步制定、完善村规民约、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等制度。二是规划细化,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分解量化目标任务,使各项工作都有计划、有目标、有分解、有量化,将年度工作目标量化到每个工作岗位,将每个岗位上的目标任务量化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实行责任化定岗、定责、定人的“三定”机制,并按责任化目标管理进行推进、检查和绩效考评,从而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使全所人员能在目标管理体系的框架内开展工作。三、业务建设情况(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半年来,我所认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1、以“设岗定责”为载体,开展法律进村活动
上半年,我司法所在四十里村试点实施“设岗定责”活动,使广大农村党员和群众积极争做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员,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的服务员,学法、守法、用法的带头人。村党支部采取支部定岗、自主择岗、择优配岗、以岗定责等方式,设置普法宣传岗、社会治安维护岗、村务财务监督岗、文明新风岗、计划生育监督岗、土地管理监督岗、环卫环保监督岗、民事纠纷调解岗8个类型的工作岗位,并对每个岗位的具体职责作了统一规定。其具体设置为:一是普法宣传岗。负责协助村民小组、党支部在群众中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措施以及各种法律法规,了解监督村组决策是否符合全局观念和政策法规,积极当好“两委”班子的法律参谋。二是社会治安维护岗。负责协助村“两委”监督村民遵守村规民约,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防范,每年开展1-2次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宣传教育。三是村务财务监督岗,采取与村、组干部交谈、列席村委会议等形式,每年对村班子重大事项决策是否符合党委、政府要求,村组预算是否合理,进行调查了解,并实施有效监督。四是文明新风岗。带头树立文明新风,反对邪教、迷信、赌博,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勤俭办理婚丧事。五是计划生育监督岗。负责协助计生专干做好计生工作,特别对外出务工的计划生育对象户进行计划生育法律宣传、监督和联系。六是土地管理监督岗。负责对
201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局干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法治颍泉”为载体,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树新形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以“提升规范”为抓手,全面活跃基层司法所建设。
基层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今年我们结合开展的“司法所进百村大服务”、“司法行政机关岗位大练兵”、“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系列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提升了示范化司法所的建设力度,深化了司法助理员服务三农的意识和水平,全面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1、围绕六个方面加强全区司法所示范化建设。一是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调整优化人员结构;二是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通过全面开展岗位练兵和司法所人员培训,促进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三是加强司法所制度建设,形成管理有章法、办事有程序、监督有依据的良好运行机制;四是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司法所办公条件和软硬件建设水平,为司法所工作开展创造必要的条件;五是加强司法所业务建设;六是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大力宣传示范化司法所的先进典型,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实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在我区的全覆盖。
2、深入推进“人民调解质量工程”。从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机制建设入手。积极探索复杂疑难纠纷的调处力度,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组织创新、制度创新、手段创新。着力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抓好矛盾纠纷源头预防。规范调解程序和调解文书,提高调解质量和履行率。
3、积极探索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使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进一步朝基层延伸。建立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是司法行政机关主动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置于服务“三农”的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推动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司法行政机关全力服务基层、服务农村,为农民群众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的生动实践;是司法行政机关寻求自我提高、自我突破,创造性开展工作的有益尝试。上半年我区共设立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16个,在协助司法所拓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法律服务、法制教育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一是围绕推进农村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制度建设,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11件;二是围绕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大力开展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36次;三是围绕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排查调解纠纷23件,调解成功23件,走访社区矫正对象26人次,走访帮教安置对象22人次;四是围绕保障农民权益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办理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6件。实现了司法所的各项工作职能向村级的有效延伸。
二、以“保障民生”为根本,全面提升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1、完善三级平台建设。今年我们在深化法律援助工作组织网络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驻外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的建设力度,延伸了法律援助工作触角;从完善管理制度入手,着力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打造全区联网的三级服务平台,畅通援助渠道,提高工作效能;对全区的法律援助案件的收案和办理由区法援中心统一调配,从而保证了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质量。让群众充分享有方便、快捷、高效的援助服务,实现了“咨询零距离”、“受理零等待”。
2、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提高法律援助水平。今年我们从强化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与水平入手,进一步加强了对农村的法律援助工作和非诉讼法律援助的拓展,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形成工作合力。在实现法律援助案件由区法援中心统管的基础上,完善法律援助质量管理、监督和评估体系,推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实现法律援助“质量零投诉”。
3、拓展法律服务的领域,创优服务水平。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首要任务,积极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认真开展基层法律工作者和律师“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重点建设”、“大接访”和“矛盾纠纷大调解”等系列活动,推动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深入农村,为建设新农村提供法律报务,推进我区的普法依法治理进程。
4、加强管理,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今年我们从加强对《安徽省法律服务工作条例》、《法律服务工作守则》等相关制度的学习入手,提升法律服务从业人员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完善法律服务诚信体系,推进法律服务诚信建设,切实加强了对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督与指导。推行案件承办评议制度,加大投诉查处力度,规范法律服务秩序,提高服务水平。
三、以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
上半年我们结合 “江淮普法行”系列活动,极积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把我区的普法工作再次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我们组织了100名普法志愿者,开展了100场法制讲座(其中举办2场全区性法制讲座,6场企业法制讲座),6个镇办各举办1场法制讲座,司法、行政执法单位各举办1场讲座。在法制讲座活动中,要求负责人和具办人做到“四落实”,即落实好每一场讲座的责任单位,落实好每一场讲座的主讲人,落实好每一场讲座的听课人员,落实好每一场讲座的内容。
1、围绕讲文明树新风,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中市办事处联合工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服务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在城市社区、基层农村、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组织开展法律志愿服务活动,传播法治文化,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宁老庄司法所、民政办联合,以扶老、助残、关爱未成年为重点,开展结对帮扶志愿服务活动,为特困户、五保户办理低保2户,结成帮扶对子5对。
2、围绕维护稳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区综治办、区安全监督管理局,到企业生产单位开展法制教育和安全提示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期间到窑厂、个体私营企业宣传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伍明司法所在排查和调处矛盾纠纷、安置帮教、开展社区矫正等工作中,切实发挥志愿者作用,到200多户农民家中了解社区民情,宣传法律。
3、围绕“法治颍泉”创建开展咨询宣传活动。6月12日,开展了大规模的普法宣传活动。出宣传板30多块,图片300多张,组织志愿者80多人参加了法律咨询宣传活动。在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中,积极整合资源,把普法依法治理成员单位,尤其是与民生联系密切的部门,都纳入到此次大型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中来,精心设计安排法律咨询服务的内容和形式,真正让群众喜闻乐见,得到帮助,逐步增强法制观念。
4、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开展系列活动。为推动 “法治颍泉”创建出品牌,上台阶。我们组织全区的司法助理员、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志愿者,开展了江淮普法行“进百村大服务”活动。基本做法是落实“三个进村入户”:法律政策宣讲进村入户,通过在每村设立一个法律图书专柜,每户赠送一本常用法律知识手册,每村民小组培养一个法律明白人,每村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进村入户,通过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向农民宣传普及法律,6月份共法律援助2件,调解民间纠纷48件,形成了强大的宣传氛围。矛盾纠纷排查进村入户,设立了普法信息员,构筑覆盖乡村、快速反应、及时了解社情民意的预防纠纷网络;开展“普法六个一工程”,即向农户发放一批普法宣传资料,建立一本普法大服务工作日志,走访农户一百户,具备条件的志愿者上一堂法制课,为镇办党委、政府或企业提供一份法律建议书,撰写一篇普法进村的心得体会,从而使得我区的普法工作再上了一个新台阶,为明年的五五普法验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相关专题:上半年工作总结2010上半年工作总结司法行政工作总结2010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仅供范文写作参考,切勿完全照抄!
四、以“健全机制”为重点,全面规范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上水平。
1、健全机制,依法规范。今年我们注重结合实际,依法加强监管和部门协作,完善社区矫正对象动态分析、排查核查、考核奖惩和教育矫正等制度,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和教育,着力推进分级管理、分类教育、分级待遇等工作,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方法探索,不断深化和巩固矫正成果。目前我区的矫正对象再犯新罪率一直保持零犯罪。
2、创新模式,务求实效。2010年我们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在帮与扶上下工夫,不断创新工作模式:一是继续开展再就业技能培训,提升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对象的就业本领,使之尽快溶入社会;二是继续推行就业基地建设,实现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对象向社会的平稳过渡。三是开展“帮教安置进监所”活动,组织相关单位带着慰问品和法律书籍到阜阳九龙监狱进行帮教,把帮教安置工作从大墙外向大墙内延伸,积极对新的安置帮教模式进行新的探索与研究。四是将心理矫治引入社区矫正领域、加强典型激励教育,培养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向上的人生观等新的工作模式。提高矫正和帮教工作的实效。
3、强化责任,落实帮教。以“三无”人员为重点,落实各项帮教安置措施。深入开展“导航工程”,切实做好归正青少年帮教安置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区对归正人员的帮教率达到百分之百,安置率达到9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
五、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动力,全面树立我区司法行政队伍新形象
为了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我区司法行政机关的作风建设。提升司法行政部门维护稳定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我们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 “岗位大练兵作风大整顿”、“ 党风廉政建设”等系列活动,把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放在这些活动中再次进行锤练,提升了队列的战斗力,树立了我区司法行政队伍的新形象。
1、践行科学发展,树群众满意工程。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们认真把握机遇和挑战,把思想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一是努力实现了“四个目标,即: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工作机制、促进科学发展。通过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使得广大党员干部解放思想上有解了新飞跃,解决问题上有了新成效,创新机制上有了新突破,提升能力上有了新进步;二是要努力做到“六个贯穿始终”,即:切实把深入学习、提高认识贯穿始终,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贯穿始终,把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贯穿始终,把依靠群众、发扬民主贯穿始终,把抓好落实、务求实效贯穿始终,把领导带头、典型示范贯穿始终;三是要注重“两个突出”:学习突出解放思想,实践突出改革创新,努力达到思想更加统一、行动更加自觉、发展更加协调,使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队伍素质有了整体提升,让人民群众真正满意。
2、认真开展“岗位大练兵作风大整顿”。 着力“五个强化”,一是强化服务意识树立。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自觉把权力运用作为为民服务的过程。二是强化办事效率提高。节约行政工作成本,提高办事效率,大力推行办公网络化。三是强化机关作风转变。坚决克服重权力轻责任、重利益轻服务的现象,做到权力、责任、义务相统一。四是强化效能化建设。通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效能建设活动,弘扬敬业精神、务实精神、创新精神、奉献精神,形成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创效能的氛围。五是强化工作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和创新提高机关办事作风的方法和途径,建立完善机关内部权力运行机制、工作责任机制和竞争约束机制,不断增强机关工作透明度。从而实现“七个明显”目标,即司法行政机关办事效率明显加快、机关作风明显好转、履职能力明显增强、工作管理明显规范、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创建水平明显提高,努力打造务实、廉洁、法治、高效的服务型机关。
3、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思想上强化重视程度,及时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及时召开各部门负责人会议传达贯彻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并组织全体人员学习落实,二是主要领导亲自抓。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治理商业贿赂、优化经济环境、制度建设推进年等活动中,都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保证各项活动顺利进行。三是积极开展各项反腐倡廉活动,从源头上构建预防体系。通过对全体司法干警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促进司法行政系统行风建设。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工作中的一些不足,一是所与所之间发展不太平衡,干警敬业精神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调研型和复合型人才较少;三是对自己工作的亮点宣传力度不够。这有待于我们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去改进。
下半年工作的主要思路:1、继续开展岗位大练兵作风大整顿活动,落实科发展观,全面提升我区司法行政队伍新形象,促进各所协调发展,使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水平,整体上有较大的提升;2、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使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进一步向基层延伸;3、继续深化“司法所进万村大服务”活动,全面开展法律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帮教安置、社区矫正工作。(于继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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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办事处司法所的直接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社区、争创人民满意为目标,坚持思路创新、方法创新,充分发挥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法律服务等各项职能作用,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促工作、保稳定,与时俱进,较好地完成了司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为创建和谐社区作出了积极贡献。今年社区司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 工作目标运行情况
(一)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龙头,全面推进依法治街进程,我们紧紧抓住普法、依法治理这个“龙头”,锁定普法对象,充分利用各种法制教育资源,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普法,形成全民普法的大好局面。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为进一步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年初,及时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召开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全年的普法工作,明确了今年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工作要求。
2、理清工作思路,积极开展普法工作。根据上级要求,配备各种普法教材,组织居民及社区工作人员进行普法学习,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并结合实际情况重点学习了《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居民的法律意识得到了加强,认识了知法守法的重要性,也加强了社区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依法执政的法制观念。
3、开展主题活动,深化普法效果。充分利用黑板报和宣传画等多种方法,大力开展宪法以及对居民群众生产、生活有直接指导意义和密切关系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提高群众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6.26”禁毒宣传日等活动之际,在主要街道以各种形式进行普法宣传,通过宣传,在居民中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4、开展法律服务下社区活动。社区一直和均鑫律师事务所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事务所的律师帮助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使居民对社区更加信任和支持。
(二)深入开展以“防激化”为重点的人民调解工作,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做好申诉、信访等合法解决纠纷方法的宣传工作,使群众能够了解、掌握和选择正确的诉求表达方式,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上访、进京上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提高居民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为建设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作出贡献。社区成立了由包括社区民警在内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居民信息员11人。社区在今年共接受居民纠纷20多起,其中邻里纠纷6起,家庭纠纷1起,其他纠纷13起。成功调解21起,调解排查率100%,调成率100%。如:今年五月下旬的一天,家住我社区xxxx居民xxx,因家庭琐事,酒后对其妻施暴,邻居及时来社区反映并拨打110报警。我们得知情况,及时赶到现场,制止了事态的发展,对xxx进行了批评教育,说服他夫妻之间应互敬互爱互谅,特别是作为丈夫绝不能动武伤人,并给他讲解了“妇女儿童保护法”。经过派出所民警和我们的耐心工作,xxx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保证今后决不会再有类似情况发生,看到他们夫妻和好,我们从心底感到欣慰。又如:前些天,居住在我社区x号楼院的一位居民反映,曾维修x号楼顶的民工因讨要工钱无果将要锁x号楼院的大门…… 得知情况后,我社区干部以xxx为代表立即赶到现场了解到:在今夏雨季来临之前,x号楼顶层居民从大家的利益出发,请来民工对楼顶进行了修缮。维修后虽楼顶的使用直接关系顶层居民的利益,但从大局着想,楼顶的使用也关系整栋楼所有住户的利益,顶层住户希大家集资筹款支付修缮材料费及民工的劳务费,部分居民不理解不愿出资而导致一直对民工的劳务费拖欠无法支付的情况便发生本文开始的一幕……经社区干部走访入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与该楼居民、民工的沟通协商,最终大家统一了意见达成协议:先由居住在顶层的住户筹款支付民工的劳务费、材料费共计14000多元,待与该楼的产权单位协商核算完毕后出资一部份,剩余部分由低层住户适当的再予顶层住户一定的费用补偿。经社区干部的出面调解,避免了一场矛盾事态的激化和发展,得到居民的好评,大家脸上露出了欣慰的微笑。
(三)以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目标,努力探索安置帮教工作新路子。
1、做好帮教对象的排查工作。今年年初,我们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及吸毒人员情况进行了全面核对排查,通过建立花名册、核查安置帮教情况,建立完善了刑释解教人员以及吸毒人员的档案,全面掌握了安置帮教工作现状,为落实安置帮教工作措施奠定了基础。
2、开展多种形式的安置帮教工作。我们实行“三定”制度,即定帮教对象、定帮教小组、定帮教措施。帮教小组对这些刑释解教人员和吸毒人员定期回访和帮教,使他们感受到了社区这一组织的温暖,并没有因为自己曾犯过错误而被抛弃。对帮教对象进行思想教育和法律、法规的宣传,让大多数人在思想上有了大的转变,能逐渐的重新融入社会,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四)排查社会不稳定因素。
通过社区工作人员一年的努力,我辖区内没有出现残疾人闹事,“flg”习练者进京、进京闹事的现象。春节、五一节、国庆节、奥运会及煤博会期间提前做好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制定社会稳定工作预案,安排好值班工作,确保辖区在“三节两会”期间无重大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存在问题
2010年,我社区认真履行了各项工作职能,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律服务在服务水平、服务质量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安置帮教工作手段单一,尤其是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就业安置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三是一些工作措施还没有真正到位,一些工作与形势发展还很不适应,如法援的机构、经费等问题都急待解决。
(一)进村(社区)入户,扎实开展“四百”活动。重点开展白莲村和百花社区部分街道的“四百”活动。成立“四百”活动挂村工作队和挂社区工作队,制作便民服务联系卡1860张,做好民情日记,组队下乡、进村、入社区接访人民群众,了解民情,排查矛盾纠纷,尤其是排查存在涉法涉诉纠纷隐患。如局领导定期带队到所挂白莲村和社区走访服务群众,收集到各种矛盾纠纷和意见建议共16条,向农户发放“四百活动”宣传提纲620份,并为家庭困难户送出慰问金600元。对力所能及的问题及时解决,对本部门无法解决的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加以解决。同时各司法所也积极融入到各乡镇“四百”活动中,认真了解民情民意,做好工作日志,力所能及地解决相关问题。
(二)结合实际,着力开展“创五优争先行”活动。按照 “创五优争先行”活动要求及考评细则,结合本局股室职能,确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窗口股室为重点“创五优争先行”活动单位,在完善全局各项制度的基础上,窗口单位再根据自己的本职职责,结合五优要求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服务水平。力求做到不发生一起投诉,不办一件错案(证),不怠慢一位当事人,不发生当事人找不到人的现象,确保树好窗口形象,高效运转,优质服务,业绩提升。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 存在问题:
一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需多方联动,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是矛盾纠纷依然严峻,有待创新工作方式和进一步加大调处力度。
三是“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化和提升,特别是在落实解决提出的问题有待加强协调。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度,促进安置帮教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加强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运用调解方式,预防和化解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二是继续完善和深化大调解机制,积极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群体性上访的重要线索和纠纷隐患,及时上报、及时介入积极参与调处,确保社会治安稳定。
三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四百”活动和“创五优争先行”活动,确保取得成效。
四是力争解决司法所高配问题。根据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联合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力争今年把条件成熟的司法所所长副科级配备到位。
五是开展争创优秀县(市、区)司法局和优秀司法所活动。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争创优秀县(市、区)司法局和优秀司法所活动的意见》闽司办〔XX〕45号文件要求,县司法局积极做到班子好、队伍好、工作好、保障好、形象好;司法所积极做到队伍建设正规化、业务工作规范化、科学管理信息化、硬件设施标准化、经费保障制度化、服务大局优质化。
六是突出“法律九进”和“民主法治创建”工作,推进普法依法治理进程。突出“法律九进”活动,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突出民主法治创建,推进依法治理水平,做好第二个依法治县五年规划的总结表彰工作,启动新一轮依法治县五年规划,积极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和“平安单位”的创建活动,认真抓好学校、企业、行业、基层4类示范点建设。
xx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主题,以争创全国法治城市为契机,以服务促发展,以保障促稳定,以建设促提升,创新社会管理模式,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全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上台阶,努力为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和“生态城区、现代成华”做出贡献,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加强普法依法治理,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法治城市
1.全面推行“3513”普法教育模式,在普法依法治理上成效明显。xx是“xx”普法检查验收年,为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局全面推行“3513”普法教育模式。通过结合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强面上法制教育、结合“法律六进”加强六类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教育、结合重要节点加强专业法的宣传教育;通过在责任明确性、形式多样性、范围广泛性、对象针对性、效果有效性“五性”上下功夫;通过抓住办好社会影响面广、影响力大、领导和群众关注的重大法制教育活动重点;通过抓载体、抓活动、抓队伍的“3513”普法教育模式。全年共举办法制培训230期,接受培训人数1xx人次,召开法制宣传动员会166次,广播电视宣传560次,街头设点宣传800次,专栏780期,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30余万份,全区受教育人数达79.3万人次;公务员、青少年学生、城镇居民、暂住人口受教育面分别达100%、100%、90.2%、85.3%。
2.抓住创建主线,在争创全国法治城市工作上取得新进展。今年是我区创建全国法治城市的关键之年,年初及时制定创建方案,细化各项具体措施,稳步推进,狠抓落实。一是召开全区“xx”普法检查验收暨创建全国法治城市工作推进会,形成了“党委领导、一府两院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体制。二是建立健全四项机制,确保创建工作有效开展。目标考核机制,把创建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监督推进机制,区人大将其列入年度视察、审议内容;议事决策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办公会议,对年度工作要点和重大活动方案进行研究部署,及时解决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障工作机制,及时落实创建工作经费。三是大力营造创建工作氛围。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优势,大力宣传报道法治城市创建工作进展、成效和亮点。经全区上下共同努力,我区已荣获四川省法治区先进单位,并被推荐为首批全国法治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二、建立健全调解机制,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1.实行“5+2”模式,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见实效。确立 “大调解促大和谐”工作思路,探索实行“5+2”调解工作模式。一是建立“五项制度”。即建立矛盾纠纷调解目标考核制度,把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作为街道、部门和基层司法所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坚持每月常规排查、重大节日定期排查、重要时段专项排查,主动掌握情况,适时介入调处;建立重大矛盾主动介入调处制度,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到现场,控制事态发展和主动介入纠纷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建立落实调解回访工作制度,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并妥善处理;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配合,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形势。二是发挥基层人民调解人员和“文明和谐调解室”作用。坚持 “调防结合”,立足“抓小、抓早、抓苗头”,有效预防和阻止矛盾纠纷的发生,积极为久调不决达不到打官司的纠纷提供调解服务和法律服务。
2.大力宣传“人民调解”,突出化解矛盾取得新成绩。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人物事迹,报道典型案例;设点集中开展宣传,提高大调解工作社会影响力,人民群众对大调解工作的认知度。通过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已成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第一选择,达到了“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三、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基层工作成绩突出
1.创新管理办法,社区矫正成效明显。一是创新社区矫正管理模式。在全市率先安装启用了“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制定了《成华区社区服刑人员定位终端(手机)使用管理规定》,明确了社区矫正对象手机的使用规定,确保了矫正对象、归正人员始终处在监控范围,不发生脱管、漏管。此做法得到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王怀臣,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李春城等领导同志到我区视察后的高度肯定。
2.管帮并重,帮教措施落实到位。一是主动与相关部门联动,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的部门安置帮教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二是组织探视帮教团深入监所、律师送法进高墙、刑释解教人员中先进典型现身说法、开展关爱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阳光夏令营”等活动参与帮教安置工作。三是落实衔接措施,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的六类人员做到“六个必接”。四是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计划和帮教措施,主动帮助就业和生活救助。
四、围绕中心深化服务,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1.围绕中心,主动提供法律服务。一是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难点等问题,积极组织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意见、决策建议和法律公证等。二是组织律师参与区领导信访接待日,配合领导做好信访接待工作,现场为信访人员解答各种法律咨询,引导信访人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三是组建“服务农村四大基础工程律师服务团”,完善律师为“企业法律体检”、公证为拆迁安置服务等法律服务“产品”,积极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全区重点建设项目、新农村建设以及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法律服务。全年共为大型企业、重点工程提供公证服务93件,为我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2.靠前服务,提升服务民生效应。一是以深化“法律服务三进”为抓手,以结对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为载体,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提供法律咨询、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等形式,积极开展面向社区、面向基层的法律服务活动。二是组织律师、公证人员共计5次深入惠民工程搬迁签约现场及安置分房现场,设立法律服务点,开展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政策宣传活动。三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为农民办理农转非公证,拆迁居民办理选房公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方面的公证服务。
3.完善网络,延伸拓展服务领域。构建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网络,形成了区、街、社区三级法律援助体系;制定了《关于扩大法律援助事项和统一城乡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规定》,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五、狠抓队伍建设,强化履职能力
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及监督管理,狠抓全局干部职工培训教育,着力建设“学习型班子、学习型机关”,积极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狠抓规范化建设,大力整顿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与发展软环境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 —xx 年工作规划》,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局班子以身作则,充分发挥中层干部作用,弘扬正气,打造团队精神,树立争创第一思想,干部职工素质得到极大提高。
xxxx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总体要求及年度计划,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区域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宗旨,以打造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根本,积极履行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职能,大力推进“平安鄞州”建设,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新鄞州工程”的实施作出了积极贡献。2月份,钟公庙街道司法所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司法所”称号,8月份,五乡镇明伦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联合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一、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一)强化规范运作机制,积极创建“示范司法所”。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20个司法所全部达到市级规范化司法所的基础上,开展了创建“示范司法所”活动。适时召开了现场会,对已经达到“示范司法所”要求的钟公庙街道司法所和邱隘镇司法所进行了授牌,创建活动以来,司法所的岗位职责进一步强化,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助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同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调整了司法助理员的岗位津贴标准,并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激励机制,加强考核力度,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健全组织、理顺关系、强化职能、规范管理”为标准,把司法所建设成为党委、政府一个强有力的工作机构。
(二)完善排查调处机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的意见》,经常性对镇级调委会和基层调解组织进行工作指导,健全司法所(调解中心)、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信息员四级调解网络,坚持一月一次排查调处专报和工作例会制度,严格实行信息专报制和“零”报告制,坚持一季一次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分析,认真做好“两会”期间重大活动、节日的稳定工作,抓好了人民调解工作中的规范审批和备案程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至10月底,全区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2270件,调处成功2260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9.56%。签订调解协议书877件,其中实施备案制459件、审核制243件,排查出各类不安定因素369起,成功平息211起,充分发挥了司法所、调解中心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第一道防线”作。
(三)加强帮教安置工作,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做好1999年刑释人员和XX年度归正人员回归社会情况的监测工作。目前,共落实安置帮教对象1544名,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310名、解除劳教人员234名,为制定切实有效的安置帮教措施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安置率达96.7%、帮教率达99.2%、重新违法犯罪率仅为2.0%。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三项工程”,即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共走访重点对象227名,救助特困对象65名,合计救助金额4.2万元。
(四)加强教育整顿管理,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新路子、新机制、新举措,开展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活动,至今,已有4家法律服务所被评为第一批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9家法律服务所提出申报。上半年,我局在邱隘镇召开了一次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现场会,要求各法律服务所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定标准,不断强化各项内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程,尽快进入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行列。至今,全区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216家,代理民事案件643件,代理经济案件357件,调解纠纷171件,代写法律文书705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77件,业务创收达31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560万元。同时,专门组织了未达标的11家法律服务所的内勤、档案人员,邀请区档案局老师就如何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培训。对全区15家法律服务所、89名法律工作者通过年检注册,注销了2名法律工作者资格,增加了6名法律辅助人员。还积极开展了服务对象评议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活动,全区共发放监督卡1000张,收回956张,满意率达98.1%,基本满意率1.4%,不满意率0.5%,从统计情况看,我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总体素质还是好的。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努力实践依法治区
(一)突出重点,克服难点,确保普法工作全面落实。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教育,提高决策水平。领导干部学法在强调自学为主的同时,继续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保证中心组学法每年二次以上。以《〈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学习与思考》作业本和《公务员学法作业本》为载体,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的主动性。邀请了华东政法大学的邹荣教授给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各镇乡(街道)、部门党政“一把手”作了《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帮助各级领导干部准确理解、正确把握、深刻领会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实质。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和区政府法制办联合对全区所有公务员作了为期三天的的《行政许可法》轮训,并进行了严格的考试。同时组织各镇乡(街道)、部门组织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抓好青少年普法教育,提高守法意识。在全区法制学校推进“一化四有”,即青少年学法课堂化、教育有计划、学习有教材、授课有老师、课时有保证,将法律课作为学生的选修课,增强了学生的学法兴趣。组织开展了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庭审、服刑人员以身说法等活动,将课堂教育和课外教育结合起来,积极创新教育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每季度将《鄞州普法》报分发到全区中小学生手中,通过各中小学生开展“带法回家、送法下乡”活动。以公民普法为目标,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全区共开设了198家村民(居民)法制学校、33家职工法制学校、63家外来人员法制学校、64家青少年法制学校,开课385期,受教育人数达72185人次。与区妇联联合组织广大公民积极参加了在“东方法治网”上开展的“华东六省一市妇女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各职能部门还先后举行了《安全生产法》、《水法》、《税法》、《浙江省信访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演出、
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各类专业法,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三)学用结合,整体推进,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深化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年初,对全区11家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9家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了检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专项检查组对我区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领导在听取了汇报并亲临五乡镇明伦村、钟公庙街道汪董村检查后,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我区的工作起步早、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在高桥镇芦港村村务提议制的基础上,我区又提出了“村务提议、干部承诺”制度,并在全区贯彻执行,进一步促进了村级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民主化建设,深化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以“民主法治社区”为载体,进一步推动社区民主法治建设。以第五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选择了飞虹社区作为试点,推行民主选举,实行海选,通过建立和完善民主自治章程和居公约等自治性规章,推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各镇乡(街道)还积极探索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新路子,钟公庙街道剑桥社区通过与万里学院青年法学会结对形式,开展长期性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进一步推动社区民主法制化建设。积极开展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为保证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各部门、行业对行政许可依据、项目、实施主体、收费进行集中清理,进一步提高了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依法治企工作,在宁波东方压铸有限公司开展了试点工作,创建活动突出围绕“普法教育、厂务公开、制度完善”三大块内容开展,并取得了初步成效。还在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学校法制教育校内外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提高社会教育改造质量
(一)做好党委政府参谋,加强组织领导。自我区被确定为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地区后,多次向区委、区政府领导作了汇报,成立了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并在区司法局增设了“社区矫正管理科”。镇乡(街道)也相应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部分镇乡(街道)还积极改善司法所的硬件设施,配备专职人员。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和社区居民会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形成社区矫正工作二级三层次的组织网络。区政府还要求各镇乡(街道)建立社区矫正专项资金(每年额度不低于本辖区社区服刑人员总数人均XX元),以保证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的经费需要。
(二)制定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宁波市鄞州区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宁波市鄞州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宁波市鄞州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社区服刑人员须知》、《社区矫正工作指南》等管理制度,规范日常管理、档案和台帐工作。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专家咨询组,设立了5个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小组,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检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研究有关的法律问题,探讨提出立法意见,不断规范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程序。
(三)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改造效果。加强与公、检、法等单位协调,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组织热身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离退休干部、老教师、老党员和优秀青年组建了一支318人的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根据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性质、工作生活与社会表现,制定了个案矫正方案,并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志愿者及亲属组成的帮教小组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实行。各镇乡(街道)还因地制宜,确定敬老院、村居活动室、公园等场所作为社区服型人员公益劳动基地,组织符合劳动条件的人员参加每月2个工作日的公益劳动,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改造效果。目前,全区共有社区服刑人员349名,其中被判处管制的4名、缓刑的264名、保外就医的8名、假释的11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62名。
四、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锐意开拓法律服务领域
(一)律师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律师队伍素质,切实解决律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律师执业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全区律师队伍中开展一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以“三个教育”为载体,努力做到“三个规范”。并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了责任追究制和重大案情报告制度,完善了监督机制,加强了律师个人诚信档案建设,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有了明显提高。至十月底,区属四家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21家,参与刑事辩护249件,代理民事案件663件,代理经济案件166件,代理行政案件8件,参与非诉讼事务8件。
(二)公证工作。为应对公证工作的发展形势,及时制定了审批制度、财务制度及重大事故主任会议讨论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积极开展效能建设,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公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因受到国家宏观调控等诸多因素影响,部分种类的公证业务数量有一定幅度的下降。至十月底,区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8282件,其中国内经济2899件,民事4058件,涉外1311件。
(三)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积极落实政府的法律援助的责任,为法律援助提供组织和经费保障,大力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管理。以省司法厅和区人大视察我区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服务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规范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提高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额度,增加了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保证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按照《法律援助条例》和《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精神,进一步确定了法律援助条件中经济困难的标准。认真做好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坚持办好《宁波新闻周刊》上开设的“12348阿拉的法律顾问”和“我为读者找律师”栏目,以实际案例来增强宣传的效果。全年共解答来电咨询4075人次,接待来访咨询773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9件(其中刑事案件115件,民事案件153件,非诉讼案件51件)。
五、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全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在局机关(包括公证处)开展了机关效能建设,全面实施了“四条禁令”,努力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规范公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组织学习了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是执政能力的决定》、《行政许可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政策、法律及相关规定。开展了创建区级文明机关活动,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组织全体党员到嘉兴南湖党的“一大”遗址参观,教育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从公安系统调入了三名公务员,招考录用了一名法律专业的研究生,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实施了中层干部上岗竞聘,经区委政法委批准,任用了三名中层正职。注重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增加办事透明度,树立公正执法新形象,加强作风建设,整顿了学风、文风、会风、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使全局干警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提高,在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满意度上有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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