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总结
20xx年司法所按照区司法局《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通过全乡上下共同努力,攻坚活动取得显著成绩,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为确保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取得实效,乡成立了以纪检政法书记为组长,乡司法所全体成员和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为成员的攻坚活动领导小组,扎实开展了工作,一是对全乡98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二是明确责任,进行合理分工,使每一位人民调解员都能有的放矢,认真履职尽责,为专项攻坚活动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措施到位。
在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开展中,陈栅子乡一是充分发挥乡、村、组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的职能作用,坚持从抓预防入手,采取“四前”措施,即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超前介入、预测工作做在预防前、预防工作做在调解前、调解工作做在激化前,力争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在排查阶段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多方参与,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并将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梳理,根据纠纷的性质、特点、难易程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逐一化解。三是调处阶段,做到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实行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层层抓调处的工作格局,将一大批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为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五是为避免因排查调处不力、相互推诿扯皮导致有调无果、有头无尾的现象发生,酿成新的事端,造成矛盾纠纷激化和越级上访,乡纪检政法书记和司法所所长深入到各人民调解委员会中,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指导督促检查,并把检查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有力促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上下同心,成效显著。
乡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全乡10个村都进行拉网式排查调处,把影响农村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的矛盾及时有效的化解在始发之初,切实维护了我乡农村的社会稳定。自3月30日至12月15日止,全乡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25件,调处225件,调处成功 224件,调处成功率99%。防止群体性上访16件,防止群体性械斗3件,防止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件。
四、存在问题。
1、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对农村偏远村组发生的突发性矛盾纠纷或群体性的事件,难以做到及时控制化解。
2、人民调解工作点多面广,任务繁重,调解工作量和调解工作难度增大,有时排查调处工作不到位。
五、下步工作打算。
1、认真学习人民调解法,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能作用,乡司法所要尽职尽责地做好人民调解指导工作,继续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及时、准确掌握好本辖区内发生的和有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根据不同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性质,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争做到一般纠纷不出组,重大纠纷不出村,疑难复杂纠纷不出乡。2、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特别是对新建立的企事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让他们尽快熟悉掌握人民调解相关知识。3、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不断总结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把我乡人民调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台阶。
学院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根据《省交通厅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的通知》精神,学院从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识到做好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的重要性,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校园的安定稳定。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学校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到处,责任到人,定期排查,限期解决。学校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是维护学校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亲自协调,督促解决;对可能引发群众性事件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千方百计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对因排查工作不细致,调处工作不到位导致矛盾激化,发生群体性的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
我院医患纠纷调解办公室成立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领导下,全体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高效投入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调解平等协商、互谅互让、不伤感情、成本低、效率高的作用,确保医患纠纷定性、定责以及调解过程的公平、公正和权威,积极化解医患纠纷,使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更好的维护,维护了正常医疗秩序,为百姓创造了和谐的就医环境,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组建机构,建章立制
根据医院各科室的推荐,组建医学专家库。为使医患纠纷调解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依照国家法律、政策和有关文件要求,借鉴外地经验,制定涵盖调解工作各个环节的相关制度,包括《来访接待制度》、《来信回函制度》、《调解指南》、《当事人须知》、《调解纪律》、《调解原则》、《回避制度》、《回访制度》等,初步形成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制度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此外,医调办公室还实现了来访登记、受理、调解、结案等环节的动态管理和信息化管理。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医患纠纷调解既是我院行政工作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更是一项民生工程,对积极探索和研究解决新时期的医患纠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三、发挥优势,初见成效
我们在接待和处理医患纠纷过程中,始终站在中间立场,靠辛勒的劳动和不懈的努力,想方设法通过法、理、情来做各方的说服工作,赢得各方认可和赞许,虽然没有公权力,但逐渐形成了较强的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xx年,共受理医患纠纷2起,医调办公室实际组织调解2起。达成调解协议的有1起,调解成功率达50%。共索赔35000元,由于调解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确保了100%的履行率。
医患纠纷调解办公室的工作是一项全新工作,从目前的工作情况看,虽然是刚刚起步,但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我们认为,如果能让所有的医患纠纷都引入到医患纠纷调办公室来调解,而不再使医患纠纷双方发生直接的矛盾冲突,那我们成立这一机构的目的就达到了。
人民调解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在促进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一年来,我县的人民调解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指导下,经过全县各级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为构建和谐××作出了贡献。
一、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总体情况
XX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共受理各类纠纷案件1501件,调处1501件,调处成功1472件,调处成功率为98.07,与XX年度相比,人民调解案件总数下降69件,调处成功率上升4.07。
二、全县人民调解案件分类情况
今年共调处婚姻家庭纠纷256件,占矛盾纠纷总数的17.1,与上年度相比下降54件;邻里矛盾纠纷342件,占矛盾纠纷总数的22.8,与上年度相比下降14件;赔偿纠纷共调处144起,占矛盾纠纷总数的9.6,与上年度相比下降29件;土地承包纠纷共调处182起,占矛盾纠纷总数的12.1,与上年度相比上升3件;房屋和宅基地纠纷共调处157起,占矛盾纠纷总数的10.5,与上年度相比上升59件;其它纠纷出现的诸如合同、劳动争议、征地拆迁、水事、施工、山林等其它纠纷共420起,调处420件,占全部矛盾纠纷的28,与上年度相比下降34件。
三、全县矛盾纠纷隐患分析
从全县矛盾纠纷发生的种类及表现形式上看,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邻里之间、赔偿、土地承包、房屋宅基地方面,这五类纠纷占纠纷总数的72。其中邻里纠纷的发生原因较多,有的是由历史性的原因引发,有的是属于偶然引起,在当前,尤其是农村中表现得更为突出;婚姻家庭纠纷主要表现在继承、赡养、扶养、婚姻等方面较为突出。分析矛盾纠纷发生的原因:一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社会单元,由传统的大家庭向小家庭化发展,表现在现实中的自我利益保护现象更为明显,因此带来的因给付、继承等利益矛盾也变得更为现实和具体。二是随着人们的思想观念的更新,外出务工人员逐年增多,以情感、物质为基础的婚姻随着条件的变化,而变得不稳固,由此引发的婚姻纠纷日渐增多。三是在赡养、扶养等方面的成本增加而引发的矛盾纠纷,表现在经济发展落后山区较为突出;土地承包纠纷是由于人地矛盾突出和以前国家对土地承包地征收农业税等费用,有的承包户将其应耕作农田赠送给别的农户种植或将田地抛荒,给有能力耕作的农户提供了耕作的条件。自国家出台农业直补新政后,耕作承包地收益增加,就土地承包权属问题上发生的纠纷有所抬头,从而引发因承包经营权属的矛盾纠纷增多。
四、下步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力度。各级调委会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加强对辖区矛盾纠纷的综合防范,注重事前、事中和事后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要注重对群众的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对矛盾纠纷隐患的摸排,对摸排出的纠纷苗头,要做好防范化解工作,做到纠纷摸排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尽可能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注意情报信息的收集上报。及时收集和掌握辖区矛盾纠纷动态,对热点、重点、难点工作进行认真细致的分析、研究和总结。
三是加大对调委会的管理指导和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规范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程序,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一、人民调解工作
街道党工委对民调工作十分重视,要求司法所将人民调解作为工作重点,切实强化民调工作力度,确保一方稳定。
1、组织排查,各级调委会坚持"以排调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及时化解矛盾、解决纠纷、防止激化和群体性上访维护社会稳定。定期组织排查每月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明确解决办法,各社区对排查情况及时汇总、及时上报,对没有发现问题的实行"零报告"制度。
2、培训制度,针对街道社区合并后人员调整,以及当前民调工作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制定培训计划,并形成制度。邀请区司法局领导对调解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讲解调解技巧和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从反馈的信息看,效果令人满意的,各调委会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切实得到了加强。全年调解各种矛盾纠纷61起,调解率100% ,成功率95% 以上。
3、档案管理,街道各社区调委会建立调解信息网络,并登记造册。建立调解纠纷工作档案和调解工作记录,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做到一事一档。对重大纠纷实行一档一卷,全面实行档案化管理。
4. 填补基层调解委员会在非公有制企业的空白,不断延伸和深化大调解网络体系,并以组建非公有制调解委员会。
二、安置帮教工作
从实际出发,采取四项举措扎实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一是建立所、站、志愿者队伍三级组织网络。辖区内4个社区依托司法所建立了安置帮教工作分站,具体承担安置帮教日常工作。同时针对刑释解教人员居住分散、构成复杂、行踪不定等特点,4月-7月间联合驻街派出所在辖区内展开地毯式大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63名,并组成一支189名的基层帮教志愿者队伍,协助帮教工作站、帮教小组开展工作。
二是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自收到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后7日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所在的社区安置帮教工作站,及时确定帮教责任人,组建帮教小组,进行分类管理并建立帮教工作档案。在衔接工作中做到:1、及时家访,按规定办理3个月低保。2、每月见一次面,了解思想动态。3、及时签订帮教协议,强化帮教管理目标。
三是在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中采取"3+1"帮教模式,既对每名刑释解教人员安排一名治保主任,从政治思想上、法律、道德上进行帮教;有工作单位的由企业在生产技术上帮扶,失业人员由社区负责安置,一名社区干部在生活上对其关心照顾并及时反馈帮教信息。
四是大墙内帮教,每年不低于两次到大墙内进行帮教,开展送温暖活动,谈心、送生活用品。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服刑人员,让服刑人员感到政府的温暖。
三、法制宣传
开展多种形式普法教育活动,以提高居民的法律素质。按照"四五"普法提出的"两个提高、两个转变"目标,年初制定了《街道依法治街和法制宣传的实施意见》,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法制宣传。
在XX年的普法工作中,尝试了一些新颖活泼、为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采用律师讲坛、法律咨询、橱窗、黑板报等形式的进行法制宣传,各社区成立法律读书角和法律服务咨询站为辖区百姓提供法律服务。可以说XX年普法宣传是"有声、有色、有味道"。同时,我们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经常性、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教育;我们坚持对适龄应征青年进行普法宣传,讲授"宪法"、"国防法"、"刑法"等内容,XX年普法工作的开展不仅取得了满意的效果,而且对指导今后普法工作开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法律服务进社区
为满足社区居民对法律服务工作的不断需求,营造良好的街道社区法治环境。XX街道以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主线,在辖区内广泛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突出法律服务的便民、利民特色,实现了法律服务与辖区居民"零距离"的接触。
XX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班子对"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高度重视,把全面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深化基层社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纳入街道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了4个社区法律工作者联系卡,与弱势群体结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律援助模式,为辖区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首先,社区根据各自实际开展不同内容的法制讲座,采取以"辖区居民需要什么形式的法律服务"和"您对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有何建议"?的法律需求问卷调查。同时,利用社区法制宣传画廊,普及宣传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其次,建立社区法律服务咨询接待站,开展"一事一法"法律服务活动。如:目前社会普遍存在的劳动争议纠纷案、家庭矛盾引发的房屋纠纷案、房屋动回迁引发的纠纷案、经济合同引发的债务纠纷案等,针对不同案例,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修竹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的马平原、范东升律师坚持做社区的义务法律顾问,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他们对群众提出的各类法律咨询认真解答;对家庭、邻里间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耐心调解,使广大居民群众提高了对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增强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不受伤害的常识。辖区居民宋玉凤和老伴是一对再婚16年的夫妻,前不久,因老伴患脑血栓住院治疗期间,宋玉凤身体不好,没能及时到医院探望,加之宋在经济上不够大方,引起老伴及子女的不满。从此,不允许宋探望老伴,家庭矛盾就此开始,并日趋加剧。宋玉凤准备起诉离婚,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细致工作,平息了老人的冲动。最后,宋玉凤同意律师的建议,放弃了起诉离婚念头,待老伴病情好转后,再进行调解。家住隆盛巷18号的低保户刘冬英,农转非,无工作,丈夫张军多年患精神病,且病情逐年加重。刘冬英已无法忍受张军的不正常行为,向张家提出离婚要求,由于涉及房屋问题,张家不同意离婚。刘冬英找到范律师,寻求法律解决,律师通过向张家人宣传法、讲解法,使张家人同意其离婚请求,并将房屋及孩子的扶养权给一并给了刘冬英。
XX街道4个社区法律服务咨询站都配备了两至三名的律师,各类相关法律服务宣传、咨询活动开展得轰轰烈烈。目前,各社区共举办法制讲座4场,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6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8起,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做出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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